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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水安全生产演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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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水安全生产演讲稿

  篇一:

滕州市供水安全生产讲稿

  安全生产监察讲稿

  一、《安全生产法》共七章九十七条,具有丰富的内涵。

为了方便学习《安全生产法》,违绕《安全生产法》的七项基本法律制度,我们将《安全生产法》的精髓摘录如下:

《安全生产法》的立法宗旨《安全生产法》的第一条开宗明义地确立,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

《安全生产法》的法律地位《安全生产法》第二条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保障安全生产的五个运行机制《安全生产法》总则规定了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总体运行机制,包括五个方面:

政府监管与指导(通过立法、执法、监管等手段);企业实施与保障(落实预防、应急救援和事后处理等措施);员工权益与自律(八项权益和三项义务);社会监督与参与(公民、工会、舆论和社区监督);中介支持与服务(通过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等方式)。

七项基本法律制度《安全生产法》确定了我国安全生产的七项基本法律制度: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保障制度;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制度;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责任制度;安全中介服务制度;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理制度。

  四个安全生产责任对象《安全生产法》明确了对我国安全生产负有责任的各方,包括以下四个负有责任的方面:

政府责任方,即各级政府和对安全生产负有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生产经营单λ责任方;从业人员责任方;中介机构责任方。

  安全生产三大对策保障体系《安全生产法》指明了实现我国安全生产的三大对策体系:

第一是事前预防对策体系,即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三同时”,保证安全机构及专业人员,落实安全投入,进行安全培训,实行危险源管理,进行项目安全评价,推行安全设备管理,落实现场安全管理,严格交叉作业管理,实施高危作业安全管理,保证承包租赁安全管理,落实工伤保险。

同时,加强政府监管,发动社会监督,推行中介技术支持。

第二是事中应急救援体系,要求政府建立行政区域内的重大安全事故救援体系,制定社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要求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危险源的预控,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三是建立事后处理对策系统,包括推行严密的事故处理及严格的事故报告制度,实施事故后的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强化事故经济处罚,明确事故刑事责任追究。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的六项责任《安全生产法》对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作了专门的规定: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保障的八大权利

  1、知情权,即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2、建议权,即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3、批评权和检举、控告权,即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4、拒绝权,即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指挥和强令违章冒险作业;5、紧急避险权,即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6、依法向本单位提出要求赔偿的权利;7、获得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8、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保障的三种义务

  1、自律遵规的义务,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2、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自觉学习安全生产知识的义务,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3、危险报告义务,即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它不安全因素时,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我国安全生产的四种监督方式《安全生产法》以法定的方式,明确规定了我国安全生产的四种监督方式:

第一是工会民主监督,即工会有权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情况进行监督,提出意见;第二是社会舆论监督,即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等单位有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的权利;第三是公众举报监督,即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均有权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或者举报;第四是社区报告监督,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发现其所在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时,有权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报告。

  安全监管部门的三大职权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具有以下三项职权:

第一是现场调查取证权,即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可以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现

  场调查,单位不得拒绝,有权向被检查单位调阅资料,向有关人员(负责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了解情况。

第二是现场处理权,即对安全生产违法作业当场纠正权;对现场检查出的隐患,责令限期改正、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的职权;责令紧急避险权和依法行政处罚权。

第三是查封、扣押行政强制措施权,其对象是安全设施、设备、器材、仪表等;依据是不符合国家或行业安全(:

供水安全生产演讲稿)标准;条件是必须按程序办事、有足够证据、经部门负责人批准、通知被查单位负责人到场、登记记?

等,并必须在15日内作出决定。

  安全监管部门及监督检查人员的五项义务《安全生产法》除规定了安全监管部门和监督检查人员的权利外,还明确了其要求和应尽的义务:

一是审查、验收禁止收取费用;二是禁止要求被审查、验收的单位购买指定产品;三是必须遵循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的执法原则;四是监督检查时须出示有效的监督执法证件;五是对检查单位的技术秘密、业务秘密尽到保密之义务。

  十三种处罚方式《安全生产法》明确了政府、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和中介机构可能的38种违法行为,其中生产经营单λ的从业人员可能的违法行为有2种(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并明确了对相应违法行为的十三种处罚方式——对政府监督管理人员有降级、撤职的行政处罚;对政府监督管理部门有责令改正、责令退还违法收取的费用的处罚;对中介机构有罚款、第三方损失连带赔偿、撤销机构资格的处罚;对生产经营单位有责令限期改正、停产停业整顿、经济罚款、责令停止建设、关闭企业、吊销其有关证照、连带赔偿等处罚;对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有行政处分、个人经济罚款、限期不得担任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降职、撤职、处15日以下拘留等处罚;对从业人员有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的处罚。

无论任何人,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二、刚才我带领大家简要的学习了《安全生产法》的部分内容,,现在我们一起来看看当前安全生产执法工作面临的问题的思考。

  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形势

  近年来,从我市的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来看,正在逐步形成以集中式执法检查活动为推动,以日常监督执法为基础,以联合执法为切入,以安全生产监察执法为保证,以公众和舆论监督为支持的现场监督执法工作体系。

  总体来说,随着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工作不断得到加强。

资料显示,全国初步建立起国家、省、地、县,以及乡镇基层组织的委托执法等五级安全生产执法体系,执法能力和水平正在不断提高。

  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体制的快速转轨、企业家急需实现利益最大化,以及从业人员和公众维权意识的提高,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正处于硬碰硬的攻坚阶段。

  

(一)是经济高位运行带来安全问题。

20XX年经济继续保持高位运行,gDp增长11%左右。

经济高增长的同时,背后是超载、超限、超负荷、超能力组织生产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加之地方安全监管水平和企业自身管理粗放,由此引发生产安全事故且居高不下。

世界经济理论及发展历程趋势为:

当国家的人均gDp在5000美元左右时,高速的经济发展很难避免工业伤亡事故的增加和大范围波动。

按照国家统计局20XX年4月通报的数据表明,20XX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gDp现价总量为24.6619万亿元,20XX年中国人均gDp为30100元人民币,折合美金4350元,正处于事故频发期。

我国经济发展现状给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带来巨大压力。

  

(二)是企业片面追求经济利益。

大企业故意减少安全投入,小企业有意不重视安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导致严重危害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生产事故屡屡发生。

山西洪洞县瑞之源煤业有限公司新窑煤矿,长期非法盗采国家资源,始终没有得到查处。

20XX年“12.5”矿难致使105名矿工遇难。

20XX年8月13日,湖南省湘西州凤凰县堤溪大桥在施工中坍塌,64人死亡,是我国建桥史上罕见事故。

大桥的施工单位湖南路桥建设集团公司严重违反工程建设基本程序和质量标准,盲目加快工程进度,擅自变更原设计的施工方案,现场管理混乱,施工质量差,为工程留下了严重的安全隐患。

这些严重的安全生产问题,不仅使国家的财产得受到损失,连起码的生命安全都得不到保障。

  (三)是瞒报事故现象屡屡发生。

一些企业和不法分子以身试法、铤而走险,20XX年3月28日,北京地铁十号线苏州街车站工地发生塌方,6人被埋,施工方曾试图对外封锁消息。

后经证实,施工方为中铁十二局,是一家中央企业。

消息传出,令人吃惊。

据统计,20XX年1至2月煤矿发生了19起重特大事故,其中有6起被瞒报。

3月中下旬又连续发生3起恶意瞒报重特大煤矿事故的事件。

事故发生后有关责任人隐瞒不报,破坏现场,销毁入井记录和资料,转移尸体,相关人员逃匿。

  (四)是人民群众对生活质量的要求明显提高,依法维护安全生产权益的意识普遍增强。

群众对安全生产问题的投诉以每年近20%的速度递增,安全生产问题已经成为群众信访、上访的热点之一。

  二、当前安全生产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

  当前,我国的安全生产执法工作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消极执法或行

  政执法不作为等行为依然存在,对违反安全生产行为熟视无睹、不闻不问现象也依然存在,各地之间、各级安全生产执法机构之间的执法工作发展仍然很不平衡,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软、硬件还缺乏坚实的基础,纵观全省、全国还普遍存在不同程度的安全生产执法难的问题。

  

(一)长效机制未建立完善,从而影响执法监管。

有些地方政府对群众反映的安全生产问题熟视无睹、不闻不问;少数职能部门放松日常监管,依赖专项行动,经常性的工作靠突击抓,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未建立解决执法监管的长效机制,工作比较被动。

20XX年国家安监总局派出了240多人组成的15个督查组,由局领导带队,到17个省进行为期100天的督查。

在基层发现了412处违法违规的问题,发现了308处重大安全隐患,并且对75个生产经营单位当场责令停产整顿。

督查中发现许多企业的根本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有的企业前几年就查处过,又恢复生产,严重影响安全生产执法形象。

  

(二)技术规范和相关条文不健全,从而影响执法监管。

依法行政讲究的是科学执法、规范执法。

然而,当前在现场执法过程中,对某一行为施行行政方式无明文规定。

如:

建筑项目“三同时”要求,高危行业有法规,一般企业如何进行“三同时”,不进行“三同时”如何处罚,如何前置指导关;又如《安全生产法》中相关条款已经和近期颁布的法律法规不配套,如何保障公平、公正执法,等等问题极大地损害了现场执法的严肃性与权威性。

各行各业的安全审批实施细则,均无明确的定义及标准,致使无法正常开展工作。

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在于缺乏明确的技术规范,由此无端造成工作的被动。

  (三)行政处罚不规范,从而影响执法监管。

有些地方较普遍地存在不按行政处罚程序办的问题。

遇到上级领导打招呼、批条子时,往往采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办法。

而行政处罚不经集体讨论决定,行政复议不经复议小组核审,仅只少数领导说了算的情况,时有发生。

另外,处罚程序不完善。

常常以“特事特办”或“办公会议”的形式,去代替执法,导致处罚幅度难掌握,人情难推却,执法难到位。

甚至出现对于同一违法单位的同一违法行为,部门与部门之间、特别是企业与企业之间,处罚尺度明显不一。

到现场取证材料,如照相、摄像以及现场采集的实物证据等,未依规定编号、归档或登记的,更时有发生。

行政处罚的主观随意性及不规范性,已经影响安全生产执法的合法性、科学性与准确性,应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四)执法队伍素质参差不齐,从而影响执法监管。

以情代法、以罚代法的现象较为普遍,为了部门利益,包庇袒护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甚至为企业通风报信,外省有些职能部门已经发生违反党风廉政建设的典型案件。

产生该问题的原因主要是部分单位放松了对执法人

  篇二:

饮用水安全讲话稿

  在全镇供水企业饮用水安全专题会议的讲话

  同志们:

  大家好!

当前,全国上下十分重视饮水安全管理工作,把保障城乡饮水安全作为关注民生的大事来抓。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镇供水企业饮用水安全专题会议,目的是使大家对生活饮用水的最新的规范标准有进一步了解,对生活饮用水的卫生安全意识有进一步增强,对生活饮用水的管理规范、水质标准、卫生要求有更加深入的理解,对生活饮用水的制作工艺有进一步的提高。

通过这次会议,希望各供水企业共同配合,能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措施,防止水质污染,保障供水安全。

所以,这一次会议非常重要,希望大家高度重视,认真贯彻会议精神。

现在,我借这个机会,就当前石碣镇饮用水的管理现状及有关问题讲几点意见。

  一、了解全局水环境情况,掌握供水行业监测项目与标准。

我国是一个干旱缺水的国家,淡水资源总量为28000亿立方,占全球水资源的6%,人均只有2200立方。

在正常情况下全国缺水总量为三百到四百亿立方。

随着用水量的持续增长,水资源短缺将会进一步加剧。

就城市供水而言,全国669座城市中有400多座供水不足,有32个城市长期受缺水困扰。

我们石碣虽然地处东江流域,南北两岸都有丰富的水资源,历史上从未出现过旱灾,但随着经济的急速发展,城市污染越来越

  严重,特别是近年来的汛期气候反复多变,极端天气频现,经常出现伴随着强降雨的强对流天气,各地泵站水闸必须开机排涝,直接导致东江水质的下降,使我镇面临水质性缺水的难题。

  为应对目前严峻的饮用水安全问题,国家水利部于20XX年颁布了《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目标要求》,其中水质安全监控体系是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的重要内容。

为做好我市供水行业水质监测工作,确保市民饮用水安全,根据《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以及《东莞市水务局城市供水水质管理办法》的要求,东莞市水务局于20XX年12月制定了《东莞市20XX年供水行业水质监测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中要求须对各供水企业出厂水每月进行11项监测项目的日常监测,每季度进行42项监测项目的多项监测,其中镇自来水公司出厂水每半年还须进行1次106项监测项目的全项监测。

  二、认清饮水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随着生活条件的改善以及用水要求的提高,群众对饮水安全的意识日益增强,部分水厂管理状况存在明显的薄弱环节。

主要表现在:

  1、水质检测合格率较低。

根据市水务局供水科统计数据,从20XX年3月至20XX年2月,有20份水质抽检样品不达标,不达标项目主要为:

氨氮、游离氯(余氯)、ph值、高锰酸盐指数、硝铁、锰、铝、汞。

其中,1家水厂累计四

  次不达标,2家水厂累计3次不达标,1家水厂累计2次不达标,8家水厂均有1次不达标。

  2、供水企业制水设备落后,供水管网老化严重。

我镇村级水厂多建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建设规模、制水工艺和相应的设备已难以满足《东莞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的要求,也不能保证出厂水质符合《东莞市20XX年供水行业水质监测工作方案》中的标准。

  3、供水企业负责人及相关领导责任意识淡薄。

水厂是一种特种企业,具有很高的安全要求和技术要求。

目前,少数水厂不愿对落后设备更新换代、应付例行水质监测、厂区建设年久失修、专业人员配备不足等等。

  三、加强卫生安全监督管理,预防饮水安全事件的发生。

为了使生活饮用水管理有章可循,监督有法可依,国家先后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标准及方法。

这些规定都是强制性规定,不论是供水单位,还是监督部门,都必须认真贯彻落实。

过去,我们的工作没有做好,管理不规范,监督没到位。

但时过境迁,我们就既往不咎了。

今后,我们再不能和过去一样了。

而要加强管理,强化监督。

今年我们计划将先要求一部分条件成熟的供水单位建立自身的水质化验室,要求其每天对出厂水进行一到两次的自检,镇自来水公司还需每月安排不定期抽检;另外,对暂时无法建立水质化验室的供水单位,将要求其每天将出厂水送检到镇自来水公司。

希望各供

  水单位自觉规范管理行为,积极配合监督部门开展工作。

大家应该懂得,饮水卫生安全和食品卫生安全同等重要,食品与人的健康息息相关,饮用水也与人的健康息息相关。

这是人命关天的大事,各供水单位千万不可忘乎所以!

  四、加强基层调研,探索整合撤并新途径。

  撤并整合村级水厂,是必经之路。

在确保我镇供水安全稳定以后,我镇下一步将从供水安全层面,服务于全市供水一张网战略开展工作,计划研究出台一个符合我镇实际情况,并且能够顺利开展的村级水厂整合撤并实施方案,逐步整合供水企业资源,实现统一管理,统一标准,统一调度。

  目前计划将硬件基础太差,水质经常性出现问题和升级改造成本过高或升级改造后水质亦难以达标的村级水厂,将采用由镇自来水公司托管或强制性关闭等措施。

而对于硬件基础较好,供水质量基本达标并且升级改造成本不高的村级水厂,将充分考虑其水厂的水质、水量、水源情况等有关因素,若各方面条件成熟可考虑给予合理保留,并可通过一次性补偿和合作经营等多元化的方式来实现撤并整合。

  同志们,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与市民群众健康息息相关,涉及千家万户,关乎社会和谐稳定。

而且,生活饮用水的卫生安全就掌握在我们在座的各位手中。

千家万户的幸福,社会的和谐稳定就靠我们一丝不苟的、卓有成效的工作来保证。

我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今后我们的工作一定能够搞好,石

  碣的人民群众一定能够喝上干净的、放心的饮用水。

  谢谢大家!

  篇三:

安全生产演讲稿

  安全靠大家

  安全生产关系着个人安危,关系到单位稳定,关系到行业健康发展,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

  安全生产工作需要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需要你我他的共同参加,需要大家齐抓共管,才能得以实现。

  一:

做好安全生产,人人都要时刻牢记“安全第一”的思想二:

你我他齐抓共管是做好安全生产的保证三:

提高每个人的安全生产意识是保证安全生产的前提

  四:

做好安全生产不仅要检查,而且要勤检查,要让每个人都加入到安全生产检查之中来

  五:

安全生产涉及面广,牵扯到单位的每个人,每件事,每个个体安全生产意识的提高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也不是单位或行业中的某一个人,某个领导的安全意识提高就能保证的,是需要大家的参与,需要你我他时时把安全生产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放在日常工作中的大事上来,才能不断提高,才能把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做圆满。

我们珍惜每次安全生产教育的机会,不间断地进行安全生产的思想教育,让大家的安全生产意识拧成一股绳,才能铸就安全生产这道钢铁长城,把安全隐患拘于千里之外。

  安全工作,只有靠我们大家,靠我们每一个员工自己。

只有依靠自己,安全学习的积极性、遵章守纪的自觉性才会增强,安全意识和防范技能才会在日常的工作实践中不断提高,才能及时发现自己身边存在的安全隐患,并能积极主动地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和防范。

  其实依靠自己抓安全说到底就是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一次质的飞跃,思想上的大转变。

实现这一转变就能使广大员工自觉地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讲标准、讲规程、查隐患,反违章,时时事事保安全”思想,从而真正做到工作上“三不伤害”。

  “三不伤害”的精神实质,主要体现了一个“我”字,企业就是由许许多多的“我”组成,假如我们每一个职工都能做到:

“我”不伤害自己,“我”不伤害他人,“我”不被他人伤害,那么企业安全生产的大好局面就会形成。

安全工作非一朝之事,非一人之功,他是一个系统工程,他需要全员参与,共同营造。

安全无小事,要真正抓好安全,只有靠我们大家,靠你、靠我、靠他,靠我们每一个人。

  无论你身在那个岗位,那个行业,干那件事,安全生产时刻与你相伴,“小心能使万年船”只有我们大家产于,大家庭的和谐美好一定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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