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行为规范新版.docx

上传人:b****2 文档编号:24578476 上传时间:2023-05-29 格式:DOCX 页数:11 大小:52.4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行为规范新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行为规范新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行为规范新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1页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行为规范新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1页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行为规范新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1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行为规范新版.docx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行为规范新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行为规范新版.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行为规范新版.docx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行为规范新版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行为规范(2021新版)

Whenthelivesofemployeesornationalpropertyareendangered,productionactivitiesarestoppedtorectifyandeliminatedangerous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

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行为规范(2021新版)

导语:

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

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

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

"安全第一"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1.总则

  1.1目的

  为了全面落实公司对安全生产的各项要求,进一步统一规范施工人员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行为,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的精确化,提升现场管理水平,维护我公司的良好形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特制订《江苏省三维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行为规范》(以下简称本规范)。

  1.2应用范围

  本规范作为公司《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的基础,是阐明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行为要求的文件,具有强制性,各生产单位(含合作供方单位)、各项目部和全体施工人员应严格遵守执行。

公司工程管理部、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及项目部等各级管理部门,可根据本规范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考核及处罚。

  2.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与使用

  各部门应按照公司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从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的领用、保管、使用、更新等情况的监督及检查,确保施工人员按使用规则正确穿戴和使用防护用品。

  2.1硬件安装人员、线路施工人员和维护人员应统一穿着公司发放的防护服装。

在严寒冰冻气候下的施工人员应穿着防寒服装。

  2.2工作鞋的穿着

  施工人员在工作期间应按规定穿着符合GB2011-2000《电绝缘鞋通用技术条件》的绝缘鞋。

特别是设备操作涉电人员、,必须穿着公司统一采购的绝缘胶鞋。

客户有进入机房穿鞋套要求时,应按客户规定执行。

  2.3防护手套的使用

  线路施工人员、登高作业人员和从事物体搬运工作的人员以及在严寒冰冻气候下的施工人员,在工作期间应当按规定佩带防护手套(布质或沙质手套)或防寒手套。

  2.4安全帽的使用

  从事线路施工人员、室外设备安装人员和维护登高、上杆抢修人员,在施工期间应当按规定周期佩戴符合GB2811-1989标准的盔式、复合衬塑料安全帽。

帽衬与帽壳内应保持25-50MM空间,扣好下颏,戴正安全帽。

  施工班组长和专、兼职安全员应当经常检查施工人员的安全帽是否完好,当发现损坏时,应及时更换,以保持安全帽符合规定要求。

安全帽的使用期限不应超过两年半时间。

  2.5安全带的使用

  登高作业人员在上杆、登塔等高处作业时,必须正确佩带安全带,安全带的带体上应有合格证等标志。

安全带的使用要求是:

安全带应作垂直悬挂,高挂低用,必须挂在牢固闭合的构件上;当作水平位置悬挂使用时,注意防止摆动和碰撞;不准将绳打结使用,也不准将钩直接挂在不牢固物上;安全带使用两年后,应按批量抽验一次;使用频繁的安全带,要经常进行外观检查,发现异常时,应立即更换新的安全带。

安全带使用期为3-5年,发现异常应提前报废。

  2.6独杆塔保险扣的使用

  移动基站独杆塔须配备独杆塔保险扣时,应属独杆塔专用保险扣。

保险扣不用时,应妥善保管和保养。

  2.7电焊面罩的使用

  使用电焊机烧焊时,应配备和使用电焊面罩,以防电焊弧光灼伤眼睛,

  3.持证上岗要求

  所有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做到持证上岗。

如有遗失应及时补领。

  3.1所有施工人员,施工过程中应统一佩戴公司印制的施工证件,《施工证》应由施工人员姓名、照片、工号和公司钢印,并做到人证相符,严禁挪用他人证件。

允许施工人员佩带业主或客户发放的《通行证》、《施工证》或《临时出入证》。

  3.2特种作业人员应经过特种作业操作资格培训并取得证书。

施工过程中,应随身携带和保管好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登高证、电工证、电焊证)的复印件,以备检查。

  3.3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擅自制作本公司施工证件或伪造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行为的,一经发现,将给予严厉处罚。

  3.4工程管理部、安全生产委员会人员和各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应佩带公司印制的检查证件进行安全管理检查监督。

  4.工器具的使用

  4.1梯子的使用

  使用竹梯时,竹梯应牢固可靠,高度适宜。

竹梯下部应绑扎防滑和绝缘橡皮,并不得破损。

竹梯应当用红白相间的油漆涂刷,作为安全警示。

使用时,立梯角度以75度正负5度为宜。

当梯子靠在吊线上时梯子上端至少应高出吊线50厘米。

施工人员在梯子上操纵时需要有人扶梯,防止竹梯摇晃、打滑;上下梯子不能携带笨重的工具和器材。

使用铝合金绝缘人字梯和专用凳子时,铝合金人字梯应当牢固可靠,高度适宜。

使用时两梯夹角应保持40度正负5度,应锁扣牢固,防止滑动。

人字梯展开使用时,转轴应当向下,方向不能相反,梯脚底部应当有防滑和绝缘橡胶包裹,并不得破损。

梯子上不准有两人同时上下作业,严禁垫高使用和作业人员站在梯子上移动梯子。

不得使用木制或简易的梯子,梯底不稳及打滑的梯子禁用。

梯子不用时,应随时放倒,不准放在露天日晒雨淋,以防损坏。

  4.2大小绳的使用

  大绳的材质宜是尼龙带棉,不宜使用白棕绳的材质。

应经常检查大小绳的外观,若发现有破损时,应及时更换。

  4.3工具和工具包(箱)的使用

  各类起子、扳手等工具应作好绝缘。

起子绝缘要求:

除起子口裸露的金属部分其他部分都须及时用热缩套管绝缘完整,裸露部分不应超过1厘米,绝缘部分不得破损,如有破损需及时重新绝缘;扳手绝缘要求:

除扳手的扳口外金属部分需用热缩套管绝缘完整,平时不用的扳手端口也需绝缘完整。

  工具箱应完好无损,保持清洁。

应将常用和必用的工具分类放在包(箱)内,暂时不用的工具可另外存放,每天开工前和当天结束后应及时清点工具。

  帆布工具包使用注意事项:

使用前需检查工具包的完好,包带是否牢靠等;工具包内切勿将测量仪表等和带锋口的工具放在一起;上塔、上杆作业时,随身携带工器具的总重量不准超过5公斤,操作中不用的工具必须随手装入工具包内,以免不小心掉下伤人。

  4.4蓄电池及蓄电池组搬运带的使用

  搬运时,要有专人指挥,步调一致,上楼梯及拐弯处要慢行,前后的人要相互照应,多人合作时应按身高、体力妥善安排位置,负重均匀,有利于安全。

手搬、肩扛设备时应搬、扛设备的牢固部位,不得抓碰布线、盒盖、零部件等不牢固、不能承重的部位。

搬运蓄电池组时,应使用搬运带进行搬运。

  4.5脚扣与滑板的使用

  脚扣需经常检查是否完好,勿使过于滑钝和锋利,脚扣带必须坚韧耐用;脚扣登板与钩处必须铆固。

脚扣的大小要适合电杆的粗细,切勿因不适合用而把口窝大或窝小,以防折断。

水泥杆脚扣上的胶垫根,应保持完整,破裂露出胶里线时应予更换。

搭脚板的钩、绳、板,必须确保完好方可使用。

在使用前需作试验后方可使用(把脚扣卡在离地面30厘米左右电杆上,一脚悬起,一脚用最大力量猛踩)。

  滑板应经常注油,保持良好,如有损坏迹象或缺少零件不应使用;使用滑车拉起或放下任何重物时,切勿骤然动作。

  4.6滑轮的使用

  使用前应检查滑轮的轮、轮轴、颊板、钓钩等有无裂缝或损伤,滑板转动是否灵活,润滑是否良好;使用时,应按其标定的允许载荷使用,严禁超载使用;滑轮使用前后都应刷洗干净,经常保养,严防锈蚀和磨损。

  4.7接线盘的使用

  (LBD-B/50米)使用于380V以下。

使用前小检查电源插头不得损坏、胶套软电缆不得破损;使用时首先合上漏电保护器开关(不带保护器无此程序),然后打开电源,电源指示灯亮;圆形红色指示灯为故障指示灯。

  4.8喷灯的使用

  不得使用漏油、漏气的喷灯,应用规定的油类和专用铁桶,加油不可太满,应使用漏斗加油;气压不可过高,禁止将喷灯放在火炉上加热;不准在任何易燃物品附近点燃和修理喷灯。

燃着的喷灯不许加油,在加油时必须将喷灯火焰熄灭,喷灯用完后要及时放气,并开关一次油门,避免喷油嘴堵塞。

禁止用喷灯烧饭、取暖。

  4.9电烙铁的使用

  新电烙铁在使用前先要检查手柄、导线、插头是否完好,同时要用万用表阻挡检查一下插头与金属外壳之间的电阻值,万用表的指针应该不动,否则应该彻底检查。

电烙铁使用中,不能用力敲击防止跌落;烙铁头上焊锡过多时可用布擦掉,不可滥甩以防烫伤他人。

暂时停用应放在支架上,使用结束后应及时切断电源,拔下电源插头。

冷却后再将电烙铁放回工具箱。

严禁不切断电源和不妥善放置,施工人员就离开操作现场。

  4.10切割机的使用

  禁止在室内使用切割机;使用前,应清理切割机周围杂物,防止火花点燃物品;应当将切割件紧固;严禁用切割机打磨缺口的飞边毛刺;换砂轮片前,应关闭切割机的电源,以防误操作发生意外;应将螺栓安装牢固,装好后进行试转,以防砂轮片切割时脱落伤人;切割过程中用力应均匀适当,推进刀片时不得用力过猛。

当发生刀片卡死时应立即停机,慢慢推出刀片,在重新对正后方可再切割。

  4.11其他手电钻、电锤、电焊机等设备的使用

  使用前应检查是否完好,外壳是否漏电,电源线、插头是否破损,必要时进行空载试验,运转正常方可使用。

操作时应按照公司《设备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进行规范操作。

  5.安全警示标志的悬挂与置放

  根据施工环境不同,选用对应的安全警示标志的数量,并指定专人并将其置放在恰当的位置,以发挥其对施工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的警示作用。

  5.1室内作业应当在施工现场的醒目处悬挂有安全色的《正在施工注意安全》的安全警示标志。

  5.2室外作业(基站天馈线施工)应当正确摆放有支架的、有安全色的《禁止靠近当心坠物》(正面)《必须系好安全带当心坠落》(反面)的安全警示标志。

  5.3《禁止合闸》和《当心触电》安全警示标志应悬挂在施工过程中涉及电源、闸刀等危险部位。

  5.4管道和线路施工时,应当正确摆放有支架和安全色的《禁止靠近当心电缆》(正面)《通信施工注意安全》(反面)的安全警示标志。

  5.5管道和线路施工时,锥形桶、围挡、图标等安全警示根据需求数量,确保完好摆放到位。

撤除时,应按先后顺序进行迅速撤除。

沿高速公路作业必须按当地公路管理部门的规定,逐级设置安全标志。

  5.6夜间施工,应悬挂红色安全警示灯或带有反光的安全警示标志,必要时派专人监护,严禁无关人员逗留。

  5.7设备割接、换空开等涉电作业时,应当在作业点的醒目位置悬挂有安全色的《涉电作业慎之又慎》的安全警示标志。

  5.8维护作业应悬挂《通信保障注意安全》的有色安全警示标志。

  5.9在安全警示标志上,如有企业图形,应是我公司企业标志图形,不得印有其他任何标志图形。

室内作业的安全警示标志应是塑料材质。

  6.施工车辆

  6.1对施工车辆安全技术要求:

发动机可以随时发动,机油压力正常,运转稳定良好;刹车有效不跑偏;灯光齐全完好;门窗玻璃齐全,车厢牢固,车况良好。

  6.2对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要求:

驾驶员必须持驾驶证和准驾证上岗,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服从公司管理,认真执行公司安全行车规定,能够及时保养车辆,积极参加安全学习活动。

  6.3外租车辆必须与公司签订用车合同,按合同及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7.作业安全

  线路施工作业(含高处作业)安全行为规范应按《电信线路作业安全技术规范》执行,设备安装和维护作业安全行为规范应按《电信机房作业安全技术规范》执行。

  8.行为举止

  所有施工人员(包括硬件安装人员、测试人员、线路施工人员、维护人员、项目管理人员、督导、安全员)进入施工现场应做到:

仪容整洁、举止得体、礼貌用语、文明施工、遵章守纪,确保安全,以充分体现本公司的良好形象。

  8.1所有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客户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规定要求,自觉服从客户(包括随工、监理)的管理。

  8.2施工人员应注意个人及企业形象,不得蓄长发、留胡须、剃光头、敞怀或赤膊;不得在禁烟场所吸烟、随地吐痰、打闹、嬉骂;不得利用工作之便盗打客户电话。

  8.3进出入客户场所是需与相关人员打招呼,并按要求及时到开户安保部门登记、办理证件,服从管理;尊重监理和随工,礼貌用语;禁止与客户、监理、随工等发生任何口角冲突;禁止与现场周围居民、用户、路人发生争吵、打架事件。

  8.4爱护客户财产及自然物品,不得损坏和随意搬动客户的各种消防设施和器材;严格遵守客户通信要害管理规定、防火安全规定、临时用电规定和用水规定。

  8.5施工中应做到文明施工、清洁生产。

施工过程中的废弃物品不得随意丢弃,应分类存放;现场需保持清洁、整齐。

每天施工完毕后需将现场打扫干净。

  8.6施工中注意节约材料,对多余的材料、拆废料,要整齐堆放、妥善保管,按规定统一上交。

严禁发生偷盗或监守自盗客户在用或备用通信电缆等材料,杜绝任何截留、挪用和盗卖等违法行为。

严禁冒用公司职工名义侵占用户利益和损坏公司信誉行为发生。

  9.班组安全管理

  施工班组长、班组兼职安全员和施工人员应切实履行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细则》所规定的各自安全生产岗位职责,抓好员工素质教育,共同做好班组如下安全管理工作:

  9.1施工班组应每1-2周确保组织一次安全学习和安全教育,并留有记录。

  9.2工程项目施工前,应向班组所有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

  9.3每月应对进入施工现场的物资、所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品用具、安全警示标志进行2-3次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9.4每天开好班前安全生产碰头会或班后安全生产讲评会。

  9.5时刻对施工现场的危险因素进行监控,发现苗头,及时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9.6按照规定,及时认真准确填写施工现场各种安全记录表格。

  9.7有施工车辆的,应督促和提醒驾驶人员及时保养和安全行车;有驻地宿舍的应做好防火安全和生活卫生的管理。

  9.8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和事件,应及时报告,不得拖延和隐瞒。

  10.现场文件和记录要求

  施工班组在施工现场应有下列文件和记录:

  10.1公司重点工程项目应配置《工程项目概况牌》(或者图、表),写明工程项目名称、单位及项目部名称、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姓名、施工班组长姓名、班组安全员姓名、施工人员姓名、项目工作量简况、开工日期等;《工程项目概况牌》业主另有要求的,按业主要求执行。

  10.2施工图纸和相应的施工安全规范文件。

  10.3项目的《安全交底记录》。

  10.4《进场设备、施工机具、防护用品安全检查记录》。

  10.5公司重点工程或创精品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

  11.处罚原则

  11.1在公司工程管理部、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检查中,施工现场发生违反本规范行为的,视情节和后果给予项目部及相关人员相应的经济处罚。

其中,对项目部的处罚,由工程管理部开出《罚款通知单》,在月度现场费中扣减;对相关人员的处罚,由工程管理部开出《罚款通知单》,由项目部落实到具体当事人,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现金交至财务部,充入安全质量基金。

  11.2在公司工程管理部、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检查中,对合作供方单位应按照本规范的规定和《合作供方和分包项目的管理及考核办法》进行相应的考核和处罚。

对合作单位的处罚措施有:

违约罚款、降低合作等级、通报批评、暂停施工资格、取消上岗资格等。

其中降低施工方结算标准的扣罚在结算中进行,其余各类处罚或赔偿金,由工程管理部开出《罚款通知单》,由对合作供方单位交至财务部,充入公司安全质量基金。

  11.3项目部组织的检查中,施工现场发生违反本规范行为的视情节和后果给予施工班组长和施工人员以相应的经济处罚,并应在月度考核工资或奖金中体现。

如对合作供方单位处罚,项目部应向工程管理部提出具体的处罚建议和处罚理由,经工程管理部审批,开出《罚款通知单》,通知分包单位到公司财务部交纳罚款。

  11.4业主、客户对我公司的经济处罚,由相关责任单位承担,如果是本公司项目部,则全部处罚计入该项目的成本;如果是对合作供方单位,应由对合作供方单位全部承担罚款,但该项目部应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公司将视情况另行处罚。

  12.处罚细则

  12.1施工人员违反公司统一着装规定,未按要求穿戴防护服装或工作鞋的,对项目部(含供方单位)每次按100元/人处以罚款;对施工班组长每次按30元/人处以罚款;对施工人员每次按20元处以罚款。

  12.2从事线路作业的施工人员、设备室外安装人员和维护抢修人员在施工期间违反本规范行为,不戴安全帽或安全带的,对项目部(含合作供方单位)每次按100元/人处以罚款;对施工班组长每次按100元处以罚款;对施工人员每次按50元处以罚款。

  12.3发现施工现场安全帽和安全带损坏而未及时更换的,对项目部(含合作供方单位)每次按100元/顶、条处以罚款;对施工班组长每次按30元/顶、条处以罚款。

  12.4施工人员违反持证上岗规定或不符合要求的,对项目部(含合作供方单位)每次按100元/人处以罚款;对施工班组长处以30元/人罚款;对施工人员每次处以20元罚款。

  12.5从事特种作业未经特种作业资格培训并考试合格,就从事特种作业的,对项目部(含合作供方单位)每次按500元/处以罚款;对施工班组长处以200元/人罚款;对施工人员每次处以100元罚款;随身不携带和未能够出示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含登高证、电工证、电焊证)复印件的,对项目部(含合作供方单位)每次按200元/人处以罚款;对施工班组长处以30元罚款;对施工人员每次处以20元罚款。

  12.6违反设备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进行野蛮或违章操作、施工现场‘脏、乱、差’的,对项目部(含合作供方单位)每次按200元处以罚款;对施工班组长处以100元/人罚款;对施工人员每次处以50元罚款。

  12.7施工班组所用梯子底胶皮破损、大小绳磨损、电源插座、涉电工具不绝缘存在一定隐患的,一经发现,对项目部(含合作供方单位)每次按100元处以罚款;对施工班组长处以30元罚款;存在严重隐患的,对项目部(含合作供方单位)每次按200元处以罚款;对施工班组长处以50元罚款。

  12.8不按规定悬挂、置放安全警示标志或安全警示标志数量不足、置放不到位的,在安全警示标志上印有非我公司标志图形的,对项目部(含合作供方单位)每次按100元处以罚款;对施工班组长每次处以30元罚款。

  12.9施工现场看不到任何文件或记录的,对项目部(含合作供方单位)每次按200元处以罚款;对施工班组长处以30元罚款。

  12.10施工班组和施工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项目部(含合作供方单位)每次按500元处以罚款;对施工班组长每次处以100元罚款;对当事人每次按200元处以罚款:

  12.10.1在禁烟场所抽烟的;

  12.10.2酒后作业或利用工作之便盗打客户电话的;

  12.10.3不服从管理;不尊重监理和随工,语言粗鲁,与客户、监理、随工等发生口角冲突引起客户不满或投诉的;

  12.10.4与施工现场周围居民、用户、路人发生争吵和打架事件的;

  12.10.5随意搬动和损坏客户各种消防设施和器材的。

  12.11施工班组和施工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项目部(含合作供方单位)依据情节轻重,每次按1000-2000元处以罚款;对项目经理每次按500-1000元处以罚款;对地区和项目负责人每次按200-500处以罚款;对当事人每次按200元处以罚款:

  12.11.1违反客户通信要害管理规定、防火安全规定、临时用电规定和用水规定,施工现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并引起客户严重投诉的;

  12.11.2冒用公司名义侵占用户利益和损坏公司信誉行为后果严重的;

  12.11.3擅自制作或伪造公司施工证件或特种作业资格证书的;

  12.11.4发生责任性轻伤事故的;

  12.11.5发生事故后迟报、瞒报或谎报的。

  12.12发生责任性重伤事故的,对项目经理处以1000-3000元罚款;对地区负责人、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处以1000-2000元罚款;对当事人处以500-1000元罚款;对合作供方单位则按双方签订的《施工生产安全协议书》条款和《合作供方和分包项目的管理及考核办法》执行。

  12.13发生责任性死亡事故和责任性火灾事故,对项目经理处以3000-5000元罚款;对地区负责人、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处以2000-3000元罚款;对当事人处以1000-2000元罚款;对合作供方单位则按双方签订的《施工生产安全协议书》条款和《合作供方和分包项目的管理及考核办法》执行。

  12.14偷盗或监守自盗客户在用或备用通信电缆等工余拆旧材料,发生盗卖、截留、挪用等行为的处以1000-10000元罚款处理,对合作供方单位则按双方签订的《施工生产安全协议书》条款和《合作供方和分包项目的管理及考核办法》执行。

  13.本规范经公司安委会审议通过,于二00七年二月一日起施行。

XX设计有限公司

YourNameDesignCo.,Ltd.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小学教育 > 数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