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墙护栏施工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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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墙护栏施工合同
围墙护栏施工合同
篇一:
围墙栏杆工程施工合同
围墙栏杆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
乙方: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及诚信的原则,就该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以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围墙
2、工程地点:
沭阳县经济开发区赐富路
3、工程范围及内容:
栏杆材料的采购、加工、运输、安装、防腐。
4、合同价款:
根据施工图纸要求施工,栏杆围墙每米单价元/米,围墙栏杆工程总量约为1000米,总价暂定:
人民币约为元(最终工程量以实际测量为准)。
其中单价含栏杆的制作、运输、安装及利润、税金等一切费用,定额参照江苏省建筑安装03年定额执行,材料价格调整:
按当月宿迁市工程信息价调整;取费标准:
按XX年江苏省费用定额执行,人工单价执行按苏造价XX年494号文件。
5、工程款支付办法:
材料进场一周后,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20%;根据工程进度支付相应工程款,工程完工后经监理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至总款的95%,余款作为保修金,保修期为一年,自竣工之日起开始计算。
若一年内无发生质量问题,工程款将全部结清。
若出现因乙方施工原因产生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如乙方3天内不到,由发包人处理,所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材料供应办法
本工程施工中所需材料均由乙方自行采购、运输及保管,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有关规定向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检验报告等并对材料质量负责。
三、工期
1、开工日期:
暂定年月日
竣工日期:
暂定年月日
2、因天气等不可抗拒因素或设计变更造成乙方不能正常施工的,经甲方及监理单位人员确认后工期顺延。
四、甲方责任
1、乙方进入现场安装时,甲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源、电源及协调工作。
2、根据合同规定的材料质量及技术要求,组织材料验收,工程竣工验收。
3、按照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
五、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施工进度要求,认真组织施工;遵守甲方的现场施工管理条例,接受甲方及监理公司的监督管理。
2、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如有违反而发生安全事故,责任乙方自负。
3、施工人员食宿自理;特种作业人员需提供上岗证件;水电费有乙方承担。
4、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将合格的施工资料,有关验收证明文件等全套资料提供给甲方。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按合同条款约定执行。
2、乙方如不能按期完工,每拖延一天罚款XX元。
3、甲方如不能按期付款,乙方有权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并有权停止施工。
4、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各种问题,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5、乙方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经甲方催告后,乙方在三日内不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对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向合同履行地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代表人:
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乙方:
篇二:
围墙栏杆工程施工合同
围墙栏杆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及诚信的原则,就该工程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以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2
3、工程范围及内容:
栏杆材料的采购、加工、运输、安装、防腐(双面热镀锌管,横管壁厚,40*40;竖管壁厚,19*19;静电喷涂;室外粉)。
4、合同价款:
根据施工图纸要求施工,护栏每米单价/米,护栏工程总量约为米,总价暂定:
人民币约为100000元(最终工程量以实际测量为准)。
其中单价含栏杆的制作、运输、安装及利润费用。
5、工程款支付方法“甲方支付合同价款工后付
二、工期
1、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2、因天气等不可抗拒的因素或设计变更造成乙方不能正常施工的,经甲方及监理单位人员确认工期顺延。
三、甲方责任
1、根据合同规定的材料质量及技术要求,组织材料验收、工程竣工验收。
2、乙方材料进场,因甲方原因造成无法施工,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3、按照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
四、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施工进度要求,认真组织施工;遵守甲方的现场度施工管理条例,接受甲方及监理公司的监督管理。
2、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如有违反而发生安全事故,责任乙方自负。
3、施工人员食宿自理;特种作业人员需要提供上岗证件。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按合同条款约定执行。
2、甲方如不能按期付款,乙方有权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并有权停止施工。
3、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各种问题,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六、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中;协商不成的,向合同履行地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篇三:
围墙栏杆工程施工合同
围墙栏杆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
乙方: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及诚信的原则,就该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以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围墙栏杆
2、工程地点:
宿迁市隆城丹郡小区
3、工程范围及内容:
栏杆材料的采购、加工、运输、安装、防腐。
竖杆,采用热镀锌方管、静电喷涂。
4、合同价款:
根据施工图纸要求施工,栏杆围墙每米单价180元/米,围墙栏杆工程总量约为300米,总价暂定:
人民币约为元(最终工程量以实际测量为准)。
其中单价含栏杆的制作、运输、安装及利润、税金等一切费用。
5、工程款支付办法:
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10%作为定金;根据工程进度支付相应工程款,工程完工后经监理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至总款的60%,在验收合格后满6个月付至95%,余款作为保修金,保修期为两年,自竣工之日起开始计算。
若两年内无发生质量问题,工程款将全部结清。
若出现因乙方施工原因产生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如乙方3天内不到,由发包人处理,所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材料供应办法
本工程施工中所需材料均由乙方自行采购、运输及保管,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有关规定向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检验报告等并对材料质量负责。
三、工期
1、开工日期:
暂定年月日
竣工日期:
暂定年月日
2、因天气等不可抗拒因素或设计变更造成乙方不能正常施工的,经甲方及监理单位人员确认后工期顺延。
四、甲方责任
1、乙方进入现场安装时,甲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源、电源及协调工作。
乙方应做好自己供电的准备。
2、根据合同规定的材料质量及技术要求,组织材料验收,工程竣工验收。
3、按照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
五、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施工进度要求,认真组织施工;遵守甲方的现场施工管理条例,接受甲方及监理公司的监督管理。
2、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如有违反而发生安全事故,责任乙方自负。
3、施工人员食宿自理;特种作业人员需提供上岗证件。
4、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将合格的施工资料,有关验收证明文件等全套资料提供给甲方。
5、方管厚度必须按照合同要求,如达不到合同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货。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按合同条款约定执行。
2、甲方如不能按期付款,乙方有权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并有权停止施工。
3、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各种问题,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4、乙方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经甲方催告后,乙方在三日内不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对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向合同履行地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代表人:
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乙方:
篇四:
围墙栏杆工程施工合同
宁东新城棚户区改造民惠苑项目
室外配套工程二标段
围墙栏杆制作安装工程合同
甲方:
宁夏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总承包二部
围墙栏杆制作安装工程合同
甲方:
宁夏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总承包二部
乙方:
永宁县望远镇鹏程剪板折弯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及诚信的原则,就该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以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宁东新城棚户区改造民惠苑项目室外配套工程二标段
围墙栏杆制作安装工程
2、工程地点:
宁东新城
3、工程范围及内容: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栏杆材料的采购、制作加工、运输(含装卸)、安装、防腐防锈。
4、承包方式:
固定综合单价包干,包工、包料、包运输、包质量、包安全、保工期、包质保、包文明施工。
5、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XX年1月10日竣工。
二、合同价款及结算办法
1、合同价款:
根据施工图纸要求施工,栏杆围墙每延长米单价元/米。
围墙栏杆每延长米材料报价单
以上单价包含工程承包范围内围墙栏杆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采购费、制作费、运输费(含装卸)、安装费、防锈防腐处理费、材料检测试验费、措施费、自身场地
垃圾清运费、成品保护费、质量保修费、利润等一切费用,合同期内该固定综合单价不因市场物价变动等其它任何因素而调增。
2、工程款支付办法:
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30000元作为预付款,每月按实际完成量进行结算,并支付当月完成量的70%作为进度款;工程完工经甲方及监理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5%,剩余5%作为保修金,保修期为一年,自竣工之日起开始计算。
若质保期内无发生质量问题,全部付清不计利息;若出现因乙方施工原因或产品质量原因产生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并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3、结算办法:
按现场实际测量长度进行计算,以合同固定综合单价及甲方最终认可的工程量为最终结算金额。
三、质量要求
1、栏杆样品送至甲方项目部经监理及甲方确认并留样后,按甲方质量要求进行施工。
2、材料质量及施工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的质量验收规范,验收必须达到100%合格。
3、钢材选用国标钢材,质量符合相应的国家规范,并提供出厂合格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及质量检测合格证。
4、所用构件钢材(含埋件)的壁厚及截面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并镀锌处理,锌层厚度不小于25um。
5、所用钢材(含埋件)必须进行除锈、防腐、防锈处理。
6、油漆表面光滑,颜色自然流产,不允许有淋挂、起皱、起色、鼓泡、裂纹、夹杂物、发粘、划痕等影响观感的缺陷。
7、结构安装后安全性能好,焊缝饱满。
四、甲方责任
1、按合同约定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办理竣工结算;
2、甲方审核乙方开工前上报的工程施工组织技术方案,包括技术交底、工程细部构造做法及施工工艺详细要求;
3、甲方有权对工程施工过程中所使用的材料进行抽检,对施工部位进行试验,若材料质量不合格或不能达到乙方承诺的质量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材料进行调换且无条件退场,同时可按照合同条款内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且甲方保留追诉乙方经济损失和责任的权利;
4、甲方提供施工现场的临时水、电源接口、材料现场堆放点;
5、甲方负责监督督促施工进度,检查施工单位上报施工进度计划的落实情况,若发现
乙方施工进度偏差,不能满足施工进度要求,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选择其他单位进行施工,对此甲方不进行任何补偿。
五、乙方责任
1、乙方指派为乙方履约代表(联系电话:
,授权委托书及乙方履约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代表乙方全面履行合同、结算及财务相关手续,负责安排工程的全部施工工作;乙方履约代表的行为视为乙方行为;若乙方变更履约代表,需提前十天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2、乙方指派为施工现场负责人(联系电话:
),负责施工过程中安全、质量、技术及与甲方沟通等事宜。
3、乙方保证施工工人均为乙方自己公司员工,必须与施工工人签订劳务合同,缴纳社会保险。
4、乙方应服从甲方和监理人员的管理。
应在其负责的各项工作中遵守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保证甲方免于承担由于乙方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而导致的任何责任,如果甲方受到因乙方责任而导致的连带责任,甲方将在给乙方支付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因此而发生的各种费用。
5、乙方在合同签订后3日内,向甲方、监理单位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包括技术交底、工程细部构造做法及施工工艺详细要求)。
经甲方、监理审核同意后,作为工程施工的依据。
乙方应严格按经确认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进行施工;若在技术做法等方面双方存在模糊、争议等的问题,乙方应积极主动(至少提前7天)与甲方沟通,达成共识;
6、乙方保证本工程所使用产品均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7、乙方施工完毕后经监理、甲方验收,如达不到质量标准,乙方将无条件返工,其返工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8、乙方不得将该工程转包或以任何方式肢解、分包,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9、按照《施工安全文明规范》的规定,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防护措施,在现场施工中对安全负责,发生的安全事故均与甲方无关,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并做到文明施工,工完料清、场清;
10、本工程未正式移交甲方前,乙方负责本工程的成品、半成品及其他已完工程的保护,所有非人为原因造成的污染、破坏,乙方均应无条件进行维修,并承担全部费用;
11、乙方负责提供施工范围内材料出厂合格证、检测报告、试验报告和竣工验收所需的资料,并承担全部费用;
篇五:
围墙栏杆工程施工合同
围墙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
乙方:
黑龙江省安装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及诚信的原则,就该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以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国力电气厂区围墙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及内容:
围墙砌筑包工包料附图纸。
4、合同价款:
根据施工图纸要求施工,围墙工程总量约为400米,定价620元/米总价暂定:
人民币约为万元(最终工程量以实际测量为准)。
5、工程款支付办法:
本合同签订后,自开工日起甲方首先预付5万元预付款;根据工程进度到围墙底梁完工在支付5万元工程款,工程主体围墙进行一半时甲方再拨付5万元工程款。
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余款。
二、材料供应办法
本工程施工中所需材料均由乙方自行采购、运输及保管,并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标准等有关规定向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检验报告等并对材料质量负责。
三、工期
1、开工日期:
XX年10月25日
竣工日期:
XX年11月15日
2、因天气等不可抗拒因素或设计变更造成乙方不能正常施工的,经甲方确
认后工期顺延。
3、与施工图纸不符的地方,在现场与甲方人员进行协商并进行现场签证,
签证单另外核算。
四、甲方责任
1、乙方进入现场安装时,甲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源、电源及协调工作。
2、根据合同规定及时结算。
3、按照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
五、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施工进度要求,认真组织施工;遵守甲方的现场施工管理条例,接受甲方的管理。
2、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3、施工人员食宿自理。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按合同条款约定执行。
2、乙方如不能按期完工,每拖延一天罚款500元。
3、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各种问题,未经甲乙双方同意,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4、乙方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经甲方催告后,乙方在三日内不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对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向合同履行地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篇六:
围墙栏杆工程施工合同
围墙栏杆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
贵阳市公安消防支队观山湖区大队乙方:
贵阳小河钜诺电动门经营部收款人:
贵阳小河钜诺电动门经营部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贵阳市小河支行黄河路分理处
帐号:
2402019109XX57623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及诚信的原则,就该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以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2
3安装、以及原有的旧栏杆的拆装。
4、合同价款:
根据现场要求施工,栏杆每平方米单价元/m2,围墙栏杆工程总量为279m2,总价人民币为的制作、运输、安装、拆迁、税金等一切费用,一次性为包干价。
5、工程款支付办法:
甲方无预付款,待栏杆安装完毕,交由甲方验收合格后,7天内一次性付清总合同款。
二、工期
甲乙双方合同签订之日12天内安装完毕,因天气等不可抗拒因素日期顺延。
三、甲方责任:
1、乙方入现场安装时,甲方应提供220V电源及协调工
作。
2、甲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该产品的所有权自甲方付清所有款项后发生转移,在甲方未付清货款前,该产品的所有权仍属于乙方所有,所造成的一切风险由甲方承担。
四、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施工,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发生安全事故,责任乙方自负。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按合同条款约定执行。
2、如甲方不按期支付货款,依逾期支付金额按日千分之二计付违约金。
如乙方逾期未交付使用,依按货款金额日千分之二付违约金,单方无故解除合同的应按照合同总价的30%支付违约金。
六、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向合同履行地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篇七:
景观围墙栏杆工程施工合同
围墙栏杆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围墙栏杆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项目
工程名称:
铁艺栏杆工程
工程地点:
工地
工程内容:
围墙铁艺栏杆工程
二、工程承包范围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所列的项目内容(图号)。
三、施工工期
工期应配合景观施工进度,确保不延误景观工程工期。
由于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代表书面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甲方不能提供开工条件;
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连续超过8小时;
不可抗力;
甲方未能及时组织验收;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四、承包方式
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承包施工。
五、合同价款计算及支付方式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方式
围墙铁艺栏杆(高度H=M)固定综合单价为每平方米人民币元整(¥:
元/m2);
无障碍坡道栏杆(高度H=M)固定综合单价为每米人民币元整(¥:
元/m);
以上综合单价已包括围墙栏杆(含预埋件)制作、安装、扁铁及方钢管热镀锌、除锈、油漆(刷防锈漆两道、磁漆两道)、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及用于本工程所需的其他费用(如措施费、材料运输费、二次搬运、卫生保洁、风险费等)。
工程量计算按实际安装露明延长米计算。
乙方单价中已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和质量标准及风险因素综合考虑,合同执行期间除不可抗力外不得另行计算与调整。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工程量的调整:
(1)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确定变更合同价款及工期。
发生设计变更后,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送甲方批准后调整合同
价款;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以此作为基础确定变更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的类似的价格,由乙方根据市场行情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送甲方批准后执行;
(4)设计变更影响到工期,由乙方提出变更工期申请,送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竣工日期;
(5)甲方对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乙方不得以设计变更调整未被满足或价格未定而采取拖延施工,扣留设备材料等背离合同的行为来要挟甲方,否则乙方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本工程无预付款,乙方每款栏杆制作安装完成支付工程总量的60%进度款,工程验收合格后并结算审核完成后付至结算工程款的95%,其余5%待验收合格二年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
甲方付款三个日历天前乙方应提供相应金额的正式工商业材料发票给甲方,同时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甲方付至95%时,乙方开具100%发票。
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合同价款,直至乙方出具发票为止。
不得以甲方未支付合同价款作为抗辩,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乙方未及时提供发票导致甲方顺延付款时,乙方应将具体情况的书面说明提交给甲方备案。
乙方超过十五日未向甲方交付发票等相关票据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上述发票等相关票据如无法分割开具,则乙方应在甲方第一次付款前按合同总价款全额开具提供。
六、工程质量与验收要求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工程质量应达到质量验收标准的合格标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甲方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返工,直到符合合格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