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银河国际购物中心工程类项目招投标管理制度审核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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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银河国际购物中心工程类项目招投标管理制度审核版

天津银河国际购物中心工程类项目

招投标管理制度

一.招标目的、工作原则

(一)招标目的

为规范天津银河国际购物中心工程类项目的招投标管理工作,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规定》、《天津市工程建设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银河购物中心运营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招标工作原则

1.透明公正原则:

招投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为每一个投标单位提供平等的竞争机会。

2.廉洁奉公原则:

所有与招标工作相关的员工严禁接受投标单位宴请、礼物,不得利用职务、职权之便谋求私利;应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接受投标人任何形式的馈赠。

对违反规定的相关工作人员公司将严肃处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保密原则:

所有与招标工作相关的员工严禁泄露考察单位、入围单位、评标过程;严禁泄露标底、公司谈判草稿、公司谈判记录表和谈判内容;在招投标过程做到客观公正,所有与招标工作相关的员工如有违背,按公司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4.可追溯原则:

项目的招标资料,包括: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考察报告、答疑记录、开标和评标的记录、评定报告、约谈记录、相关会议纪要等须及时收集、整理、归档、保管。

二.招标方式的划分和适用范围

(一)招标方式划分

招标根据不同情况,分为: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三家比价和直接委托共4种方式。

(二)招标方式适用范围

1.公开招标:

提升改造工程、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采购预算费用在50万(含)以上的项目规定为公开招标。

2.邀请招标:

(1)提升改造工程、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采购预算费用在30(含)~50

万元的项目规定为邀请招标;

(2)专业维保、专项检测等预算费用在30(含)万元以上的项目规定为邀请招标。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行业管理规定的除外)

3.三家比价:

预算费用在5(含)~30万元的项目。

4.直接委托:

预算费用在5万元以下;属于垄断行业、政府指定合作单位的项目;存在安全隐患或影响项目运营品质的临时性的维修项目。

三.各部门工作职责

(一)商管公司主要职责:

1、主办部门职责

1)负责编制招标计划并报法务部汇总;

2)负责确定每次招标工作的部门执行人和其它参加人员;

3)负责收集整理拟投标单位,组织对其进行资质预审、考察,并编写考察报告;

4)负责招标项目招标前的图纸资料和技术要求的会审及审批;

5)负责编制招标文件的技术标部分和合同主要条款,参与招标文件的审核工作;

6)负责现场条件及工程情况的确认,并负责组织现场踏勘的工作;

7)参与招标答疑、开标、商务技术标评定和定标;

8)负责组织合同的审批、签订;

9)负责定标材料(设备)样板(样品)的封样确认和现场保管。

2、法务部职责

1)汇总招标计划;

2)负责组建招标小组;

3)负责组织招标方案(含招标文件和合同)的编制和会审;

4)负责组织发标、招标答疑会议、收取标书、开标等,对合规性进行审查、监督及对评分结果进行汇总;

5)负责组织投标保证金的收取和退还;

6)负责组织定标和审批;

7)负责(未)中标通知的发放工作;

8)定标后合同文件的审核修订工作;

9)招投标过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存。

3、财务部职责

1)参与审核招标文件,特别是其中的付款条件等与财务有关部分;

2)负责收取(退还)投标单位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图纸资料费、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并开出(收回)收据; 

3)负责对投标单位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近三个月银行对帐单的审核和评估;

4)参与定标。

(二)业主方职责

1.审核招标计划;

2.负责确定业主方招标小组成员;

3.参与推荐拟投标单位,以及对其进行资质预审、考察和评定;

4.参与招标方案(含招标文件和合同)的编制及审定;

5.负责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标底的审定;

6.参与招标答疑、开标、商务技术标评定;

7.业主方定标审批;

8.参与合同的审批、签订;

9.参与定标材料(设备)样板(样品)的封样确认。

四.招标工作程序及流程

(一)公开招标

1.由业主方和法务部共同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公司进行公开招标。

2.公开招标应具备:

招标项目的性质、范围、数量、时间以及投标单位的

资质要求、业绩要求和审批通过的招标图纸和技术资料等。

3.公开招标方式工作流程:

商管公司主办部门组织填写《立项审批表》→报商管公司及业主方审批→法务部起草招标公告→业主方成本部、法务部共同委托招标代理公司发布招标公告、完成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编制→法务部组织公开招标→招标代理公司负责发(未)中标通知书→书面报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招标图纸等全套招标资料报法务部、业主方成本部备案→业主方、商管公司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二)邀请招标

1.由法务部牵头,组织合同主办部门依照本制度要求进行招投标活动。

招投标活动包括:

考察单位筛选、考察、考察报告、发售标书(含招标文件、图纸及招标补遗文件)、勘察现场、招标答疑、开标和评标、商务谈判、评标报告等。

2.邀请招标方式工作流程:

商管公司合同主办部门组织填写《立项审批表》→报商管公司及业主方审批→成立招标领导小组,确定招标小组成员→业主方成本部、法务部共同组织相关部门完成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报商管公司及业主方审批→合同主办部门组织投标单位资格审查及考察→法务部组织招标→法务部负责发(未)中标通知书→书面报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招标图纸等全套招标资料报法务部、业主方成本部备案→签订合同。

3.邀请招标工作内容

(1)招标小组组成:

由业主方的工程部负责人、成本部负责人,商管公司工程部负责人、法务部人员、财务部人员及相关部门经理和技术主管等人员组成,并填写《招标小组成员组成表》经商管公司及业主方审批成立。

(2)投标单位选择:

投标单位选择包括征集投标单位、资格预审和投标单位考察三个环节。

1征集投标单位:

投标单位自主报名、合同主办部门和业主方推荐单位。

2资格预审:

由法务部组织主办部门对报名单位、推荐单位或资源库单位进行资格预审。

只有预审合格的单位,才可以被确定为考察对象。

对于三家比价或特殊行业可直接通过资格审查合格后邀请参与招投标。

资格预审文件(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

A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B资质等级证书;

C法人代表授权书(如果是代理,出具代理资质证明);

D投标单位在过去3年的合同履行情况和当前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

E与投标设备相关的技术能力说明;

F行业认证情况及工程业绩表。

3对潜在投标人考察:

A报名单位、推荐单位和无合作经历的单位原则上均应经过考察,考察合格方可参与投标。

B考察工作由合同主办部门相关部门组织安排,考察小组成员由商管公司及业主方相关人员组成,考察小组人数原则上不少于3人。

C投标单位考察的方法:

考察可采取查询、实地考察、查询第三方资料、暗访等方式进行。

(3)编制招标文件

法务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完成招标文件的编制,招标文件的内容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投标报价要求、评标办法、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②招标文件由招标小组审核,最终报业主方领导同意后签发。

(4)发售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向考察合格的投标单位根据情况发售;法务部凭财务部收款证明向考察合格的单位发售招标文件。

(5)现场踏勘

合同主办部门组织现场踏勘、了解现场条件。

(6)投标保证金收取

财务部负责收取招标文件工本费和投标保证金。

投标单位在投递标书前需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在招标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退还。

(7)招标答疑

招标答疑会由法务部组织,参与部门为业主方、商管公司相关人员及所有投标人。

合同主办部门负责对施工图纸及技术要求疑问的解答;法务部负责对招标文件及合同主要条款疑问的解答。

③招标答疑会上所有投标单位的提问及答疑人员的答复均应向所有投标单位公开;

④答疑纪要在答疑会当天或第二天由法务部汇总编制,答疑纪要或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及修改以补遗的形式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及时发送给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答疑纪要或澄清及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8)回标

全部投标人均应在招标书载明的截标时间前将密封完整的投标书送达法务部。

为示区别,所有投标人应在标书上贴上标签,注明标书内容、投标单位、参投项目等;

③为加强招标的严肃性,招标采取的是密封投标方式,所有投标人的标书均应密封并在封口上加盖密封章。

(9)开标

评标小组产生原则:

商管公司、业主方共同确定评标小组组长及成员。

开标程序

A法务部按照招标文件所载明的开标时间及地点通知并主持召开开标会;

B由评标小组全体成员共同确认投标文件的密封完整性;

C唱标,唱标内容为投标单位名称、投标价格、工期、质量等;

D公布唱标结果,并作好开标记录。

评标小组成员签字认可开标记录的真实性,并存档备查;

E宣布进入评标阶段。

(10)评标

评标办法:

以“招标文件”规定的各个标的具体评标办法为准。

评标程序

A评标人应对各自的评分结果签名确认,如有不合格单位必须说明不合格的原因;

B评标人员应认真研读标书,对照招标要求,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价;

C评标小组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D判定废标的应以招标文件中关于废标的规定为依据,技术评标小组应对此作详细的书面说明,技术标不合格单位的商务标将不予评标;评标人应对各自的评分结果签名确认。

E法务部负责组织编制评标报告(技术标评比阐述由合同主办部门填写),评标报告应由评标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并报业主方领导审批。

评标报告应对性质等进行说明,对评标结果形成明确意见供业主方决策参考。

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小组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

评标小组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

评标小组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11)议标

①议标会议由法务部负责召集,参加人员应由评标小组成员组成;

②议标过程中技术标应重点澄清主要材料、设备资料技术参数要求、施工、供货进度控制点、技术方案的可行性、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的能力等主要内容;

③议标过程中商务标重点澄清投标范围、报价项目的缺漏、数量是否正确,价格是否合理、支付方式及其它合同经济条款是否相应,或是否有新增下浮让利请求等主要内容;

④议标结果应形成书面文件,书面记录答疑、最终承诺等资料由法务部归档整理;

(12)定标

由法务部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对于未中标的投标人可电话告之招投标结果。

(三)三方比价

1.商管公司合同主办部门根据预算金额依照本制度要求组织进行比价,报请相关领导批准后,执行合同审批流程。

比价相关资料报送业主方备案。

2.三方比价流程与“邀请招标流程”的步骤基本一致(但在程序及表单上可简化);其程序为:

提供招标需求、单位资格审查、发放邀请函或报价说明书、答疑文件、方案比选、商务谈判、书面报告。

3.工作流程

商管公司合同主办部门组织填写《立项审批表》或者《立项报告审批表》→报商管公司审批→成立方案评审小组,对供方的能力、图纸方案及报价进行评定→完成书面报告及公司审批→相关资料报业主方备案→合同签订。

(四)直接委托

1.商管公司合同主办部门根据预算金额和实际情况填写《直接委托审批单》,报请相关领导批准后直接确定合作单位,执行合同审批流程。

直接委托相关资料报送业主方备案。

2.直接委托方式工作流程:

合同主办部门提出申请《直接委托审批单》→商管公司工程部进行造价确认《造价确认单》(如需要)→《造价确认单》和《直接委托审批单》报商管公司审批→合同主办部门相关资料报业主方备案→合同签订。

五.招标计划管理

(一)年度招标计划

商管公司合同主办部门于每年度的11月30日前将下一年度改造项目的招标计划报至法务部,由法务部将第二年度招标计划汇总、整理形成《年度招标计划表》,于12月中旬提供给业主方审批。

《年度招标计划表》主要包括拟招标项目、标段划分、项目计划开工竣工日期、招标立项时间、定标时间、合同签订时间等内容。

(二)季度招标计划

商管公司合同主办部门根据银河购物中心运营实际需求,每月20日前按银河国际购物中心实际情况及《年度招标计划表》填写《季度项目招标计划表》,法务部每月25日前,将《季度项目招标计划表》上报业主方成本部。

招标工作开始时间原则上必须比合同签订时间提前30个工作日以上(大型招标需提前50个工作日以上),招标计划必须应充分考虑材料、设备加工供货周期因素、现场安装配合等因素。

 

附表:

附表1:

《年度及季度招标计划》

附表2:

《直接委托审批单》

附表3:

《招标小组人员》

附表4:

《投标单位资格审查表》

附表5:

《考察报告》

附表6:

《施工图纸会审审批表》

附表7:

《立项审批表》

附表8:

《招标文件领取确认表》

附表9:

《招标邀请书领取确认表》

附表10:

《踏勘及招标答疑签到表》

附表11:

《招标补疑文件领取确认表》

附表12:

《投标文件递送表》

附表13:

《投标单位资格预审表》

附表14:

《评委签到表》

附表15:

《开标记录表》

附表16:

《评标报告》

附表17:

《中标通知书》

附表18:

《中标通知书领取确认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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