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铁路运输法院部门预算信息公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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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铁路运输法院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石家庄铁路运输法院2018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河北省省级预算公开办法》规定,现将石家庄铁路运输法院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职责:
(一)依照法律规定,审判由石家庄铁路运输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一审案件。
受理不服本院判决、裁定的各类申诉案件,审判各类再审案件。
依法受理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的案件。
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二)依法办理国家赔偿事务。
对审判工作进行调查研究,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并开展综合治理工作。
(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法官、执行员、法官助理、书记员、司法警察及司法行政人员,实施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工作和纪律监察工作。
管理法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储备。
(四)承办其他应有石家庄铁路运输法院负责的工作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的工作。
机构设置:
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规格
经费保障形式
石家庄铁路运输法院
行政
正处级
财政拨款
二、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我省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石家庄铁路运输法院为财政一般预算拨款行政单位,没有下属单位,收支全部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1、收入说明
反映我单位当年全部收入。
2018年石家庄铁路运输法院预算收入3336.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36.75万元,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核拨收入0万元,其他来源收入0万元。
2、支出说明
收支预算总表支出栏、基本支出表、项目支出表按经济分类和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石家庄铁路运输法院2018年度部门预算中支出预算的总体情况。
2018年支出预算3336.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27.55万元,包括人员经费1085.75万元和日常公用经费341.80万元;项目支出1909.20万元,主要为我单位审判法庭基建费用支出等。
3、比上年增减情况
2018年预算收支安排3336.75万元,较2017年预算增加1822.31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增加471.11万元,主要为增加人员经费支出;项目支出增加1351.2万元,主要为2018年我单位有审判法庭基建费用项目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共计安排341.80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办公区的日常维修、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等日常运行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2018年,我单位“三公”经费预算安排60.9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8.9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4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公务用车运行费49万元);公务接待费2.99万元。
与2017年相比减少3.59万元,主要是公务接待费减少。
五、绩效预算信息
总体目标:
继续强化审判管理,优化“铁案”意识,坚持把是否维护了司法公正,是否化解了社会矛盾,是否维护了铁路运输安全,是否有利于改善民生,作为衡量各项工作的标准,案件质量实现“四无”,即无错案,无抗诉案件,无超审限案件,无违法违纪案件。
职责分类绩效目标:
(一)案件审判和执行。
预计2018年,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520件,案件标的21亿元,结案率均达到95%。
其中:
审理刑事案件50件,收交罚没90万元,结案率预达到98%;审理民商事案件1400件,标的额1亿元,收取诉讼费180万元,结案率预达95%;执行案件70件,标的额20亿元,收取诉讼费150万元,结案率预达90%。
(二)司法救助和国家赔偿。
完善司法救助制度,让生活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建立国家赔偿联运机制,有效保障赔偿请求人合法权益。
(三)综合事务。
坚持以维护司法公正,化解社会矛盾,维护铁路运输安全,有利改善民生,作为各项工作的标准。
部门职责及工作活动绩效目标指标:
部门职责-工作活动绩效目标
457石家庄铁路运输法院
单位:
万元
职责活动
年度预算数
内容描述
绩效目标
绩效指标
评价标准
优
良
中
差
一、案件审判和执行
167.00
依照法律规定,审判管辖范围内的刑事、民事第一审案件。
积极推进执行工作,提高办案质量,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依法惩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案件审判
167.00
审理上级法院指定管辖案件,不服本院判决、裁定的各类申诉案件,各类再审案件,管辖的京广、京九、石德、石太、邯长、及京郑、石太客运专线等主干线及支线火车上和铁路沿线的案件。
提高办案质量,依法惩治刑事犯罪
案件结案率
≥90%
≥80%
≥70%
<70%
案件改判率
≤2%
≤5%
≤10%
>10%
结案时间提前率
≥10%
≥5%
<5%
_
案件执行
依法办理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案件判决和裁定的执行事项及刑事案件判决和裁定中有关财产部分的执行事项。
积极推进执行工作,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案件执结提前率
≥10%
≥5%
<5%
_
执行案件执结率
≥80%
≥70%
≥60%
<60%
当事人满意度
≥95%
≥90%
≥85%
<85%
司法技术辅助
开展司法技术辅助工作。
对审判工作技术咨询、技术审核服务,主要工作包括:
对外委托鉴定、评估、审计、拍卖、组织专家审核等。
为案件审判提供技术支持,提高办案质量
结案提前率
≥10%
≥5%
<5%
_
当事人满意度
≥95%
≥90%
≥85%
<85%
工作完成率
100%
≥95%
≥90%
<90%
二、司法救助和国家赔偿
依法办理国家赔偿案件,完成涉法涉诉类案件的息诉罢访工作。
公正办理司法救助案件,增加社会和谐度,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实现案结事了,使案件当事人息诉罢访。
司法救助
对受到侵害但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给予经济资助。
公正办理司法救助案件,缓解当事人生活困难,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实现案结事了,使当事人息诉罢访。
息诉罢访率
100%
≥90%
≥80%
<80%
司法救助数量(宗)
≥5
≥3
≥1
<1
当事人满意度
≥95%
≥90%
≥85%
<85%
结案提前率
≥10%
≥5%
<5%
_
三、铁路法院事务管理
1742.20
负责系统综合业务管理和机关综合事务管理。
对审判工作进行调查研究,按照要求进行业务培训提高法院人员综合素质,提高审判质量;对装备进行建设维护,提升审判效率,承办其他应负责的工作和上级法院指定的工作。
综合业务管理
453.00
对审判工作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开展综合治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法官、执行员、法官助理、书记员、司法警察及司法行政人员,实施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和纪律监察工作;负责两庭及装备建设与维护。
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和执法能力,推进信息公开,提升审判质效,改进司法工作作风,树立法院良好形象。
综合业务管理工作完成率
100%
≥95%
≥90%
<90%
综合事务管理
1289.20
组织机关人员进行专题教育、训练活动;管理法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承办其它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的工作。
提高法官、司法警察等人员综合素质,圆满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
综合事务管理工作完成率
100%
≥95%
≥90%
<90%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8年,我单位安排政府采购预算420.55万元。
具体内容见下表。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457石家庄铁路运输法院
单位:
万元
政府采购项目来源
采购物品名称
政府采购目录序号
数量单位
数量
单价
政府采购金额
项目名称
预算资金
总计
当年部门预算安排资金
其他渠道资金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基金预算拨款
财政专户核拨
其他来源收入
合 计
420.55
420.55
420.55
石家庄铁路运输法院小计
420.55
420.55
420.55
办案经费补充
142.00
办公消耗用品及类似物品
A09
箱
100.00
0.02
2.00
2.00
2.00
信息化建设经费
180.00
计算机网络设备
A020102
套
1.00
180.00
180.00
180.00
180.00
办案设备购置费
213.00
图书档案设备
A0204
套
1.00
45.00
45.00
45.00
45.00
办案设备购置费
213.00
视频会议系统设备
A020808
套
2.00
7.48
14.96
14.96
14.96
办案设备购置费
213.00
饮水器
A02061807
台
10.00
1.68
16.80
16.80
16.80
办案设备购置费
213.00
广播、电视、电影设备
A0209
台
1.00
3.54
3.54
3.54
3.54
办案设备购置费
213.00
生活用电器
A020618
套
1.00
12.70
12.70
12.70
12.70
办案设备购置费
213.00
其他货物
A99
套
1.00
120.00
120.00
120.00
120.00
日常公用经费
341.80
石油制品
A1601
吨
5.00
0.71
3.55
3.55
3.55
日常公用经费
341.80
办公消耗用品及类似物品
A09
箱
100.00
0.02
2.00
2.00
2.00
干警换装经费
8.00
被服
A070301
批
1.00
8.00
8.00
8.00
8.00
日常公用经费
341.80
石油制品
A1601
吨
16.00
0.75
12.00
12.00
12.00
七、国有资产信息
石家庄铁路运输法院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436.35万元,本年度我单位拟购置固定资产393万元,主要为服务器、交换机、审判法庭用档案密集架、业务用家具等,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详见政府采购预算表。
河北省省直部门固定资产占用情况表
编制部门:
石家庄铁路运输法院
截止时间:
2017年12月31日
项目
数量
价值(金额单位:
万元)
资产总额
——
1436.35
1、房屋(平方米)
其中:
办公用房(平方米)
2、车辆(台、辆)
8
140.37
3、单价在20万元以上的设备
8
1151.99
4、其他固定资产
143.99
八、名词解释
1、一般共预算拨款收入:
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
指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租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4、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上缴上级支出:
指下级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7、“三公”经费:
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费:
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上年结转: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10、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我部门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