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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掘工程质量检查标准

井下采掘工程质量检查标准及价格表

一、采煤工程质量检查标准及价格表

第一条工作面割煤时,做到“三直两平”,即煤壁、运输机、支架直;两平:

顶板平、底板平。

割煤不得出现50mm以上台阶。

伞檐长度超过1m时,其最大突出部分,薄煤层不超过150mm,中厚以上煤层不超过200mm;伞檐长度在1m以下时,伞檐最大突出部分薄煤层不超过200mm;中厚以上煤层不超过250mm。

否则,罚款50元/架。

第二条综采工作面严禁无措施留顶、底煤。

否则,罚款20元/架。

第三条支架前梁至煤壁顶板冒落高度不大于300mm,工作面支架前梁接顶严实,支架前梁上无浮矸,接顶平整、前梁插板及时伸出。

否则,罚款50元/架。

第四条工作面采高符合作业规程要求,偏差±0.1m。

否则,罚款50元/架。

第五条工作面液压支架及支柱全部编号管理,牌号清晰无缺失,不缺梁、少柱。

否则给予50元/架(棵)罚款。

单体液压支柱初撑力(单体液压支柱直径100mm≥11.4MPa)的现场监测采取抽检方式进行,单体液压支柱抽检数量不得少于监测区域总数量的10%,监测区域按照轨道顺槽、运输顺槽超前支护段分别进行;对于抽检不合格的,单体液压支柱每棵罚款50元。

单体测力计每个工作面不少于2台,必须在轨顺、运顺端头各放置1台,否则,罚款50元/台。

第六条工作面压力表位置及固定方式要求整齐、方向一致,固定牢固可靠;否则,罚款50元/块。

第七条工作面保证运输机的正常卸载,保持好运转距和卸载高度,不拉回煤;工作面运转距控制在500~900mm范围内,卸载高度100~300mm范围内。

否则,罚款50元/处。

第八条工作面每5组支架安装一盏照明灯,安装在立柱前人行道上方,不能影响人员行走,并且吊挂平直,灯光统一照向煤壁侧,严禁使用铁丝吊挂。

否则,罚款50元/组。

必须使用独立的综保。

否则,罚款50元/处。

第九条工作面做到“六净”,即架间、架内、架前、工作面两端头、电缆槽浮煤清理净,浮尘净。

否则,罚款50元/架。

第十条工作面单体支柱要支设成直线,其偏差不超过±100mm,柱距偏差不大于±100mm,排距偏差不超过±100mm。

不同种类支柱不得混支,单体液压支柱钻底超过100mm时必须穿铁鞋,铁鞋放正,规格统一。

金属顶梁做到接顶严实,间距符合规定,铰接销齐全、有效,插到位,不得退销。

否则,罚款50元/处。

第十一条单体液压支柱四个爪与金属顶梁配合严密,不得有空爪现象,单体阀方向和角度一致,注液孔朝向老塘侧。

单体硬连接必须齐全有效,固定牢固可靠。

单体支柱活柱行程不得小于200mm,支柱最大支设高度小于设计最大高度100mm,超高的单体支柱必须更换,严禁在支柱底部垫木板、矸石等临时措施支设。

单体液压支柱支设根据巷道坡度,必须迎山有力,严禁出现退山。

否则,罚款50元/棵。

第十二条支架要排成一条线,液压支架的直线偏差不得超过±50mm,中心距偏差不超过±100mm;相邻支架间不能有明显错差(不超过顶梁侧护板高的2/3),支架不挤、不咬,架间空隙不超过规定(应小于200mm)。

否则,罚款50元/架。

第十三条支架管路、液压系统无漏液,做到“四无”,即支架管路无漏液,液压件无漏液、无窜液、无自动卸载。

否则,罚款50元/架。

第十四条综采支架顶板完好区域初撑力随机检测值不得低于24MPa,否则,罚款50元/架。

第十五条工作面顶板破碎、超前片帮的必须及时拉超前支架。

否则,罚款50元/架。

第十六条端头遇断层或顶板松软较破碎时,必须提前铺设金属网,金属网不小少于3组支架,并与巷道顶网搭接500mm以上。

联网丝用网钩拧紧,一拧3圈,架前、架间、架后无撕网漏矸埋支架底座箱和单体现象。

否则,罚款50元/架。

第十七条当端头采用顺槽支架支护时,顺槽支架必须接顶严密,达到初撑力。

顶板超高时,要采取接顶措施。

否则,罚款50元/架。

第十八条顺槽顶板破碎时移架采用擦顶移架方式,顶网破损时应及时补好金属网,并及时上半圆木、工字钢等支护材料。

否则,罚款50元/架。

第十九条行人、作业范围锚索、锚杆头距底板高度小于2.0m时,所有外露锚索、锚杆头长度超过100mm的采取防护措施,防止刮伤行人。

否则,罚款50元/根。

第二十条上、下顺槽安全出口畅通,高度不低于1.8m,宽度不低于0.7m,支护形式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低于1.8m时,必须采取卧底等方式增大高度,行人宽度小于0.7m,由于现场条件所限不能保证行人宽度时,必须挂“停机行人”牌。

未采取措施及时整改的挂黄牌处理。

第二十一条支护距离及支护形式符合作业规程及相关措施规定,否则,挂黄牌处理。

第二十二条密集支护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

否则,罚款50元/棵。

第二十三条两巷为工字钢支护时,工字钢间距符合规定,硬连接牢固有效。

否则,罚款50元/架。

第二十四条两顺槽内架棚区域无失效矿工字钢,矿工字钢变形、支护失效时应有加强支护措施;锚网支护巷道顶板下沉区域有加强支护措施。

否则,罚款50元/次。

第二十五条工作面两巷及卫生区域内各类管理牌板要整齐划一、悬挂统一、内容清晰、无粉尘堆积。

五图一表、五位一体牌板上架放置,放置在行人侧,成一条直线,高度统一,照明充分。

否则,罚款50元/处。

第二十六条排水设施

(一)巷道排水硐室及开关硐室:

以下每条/次不符合要求,罚款50元,组织分析处理。

1.各个低洼点布置排水硐室,必须布置在工作面内帮最低点,硐室尺寸:

长×宽=2.0×1.0m,高度符合措施要求,排水硐室底板施工排水池,排水池尺寸:

长×宽×深=2.0×0.8×0.8m,排水池周围用混凝土抹齐,硐室外设防护栏,刷红白相间漆,并挂牌管理。

2.巷道如需布置多级泵时,多级泵硐室位于工作面内侧(采用墩柱式沿空留巷的布置在工作面外侧),硐室规格:

长×宽=12×1.5m,高度符合措施要求;排水硐室设在巷道最低点,硐室规格:

长×宽×高=6.5×1.5×2.0m,排水硐室底板施工排水池,排水池尺寸:

长×宽×深=6.5×1.0×1.5m,排水池周围用混凝土抹齐,排水硐室外设防护栏,刷红白相间漆,挂牌管理。

两硐室距离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

3.开关硐室设在巷道内帮高处,硐室规格:

长×宽=1.5×1.0m,高度符合措施要求,开关硐室留设300mm高的平台,并用混凝土抹平。

(二)淋水区:

以下每条/次不符合要求,罚款50元,组织分析处理。

4.巷道淋水区必须设置水沟,水沟由淋水点引至低洼点排水池,运顺在人行道侧施工,到排水池时横向施工截路水沟;轨顺在人行道对面施工,水沟施工符合设计要求,深、宽不超过设计±30mm,上平面标高±20mm,中心位移±50mm。

保证平直,无蜂窝、麻面。

5.巷道顶板淋水地段搭设防水棚,由导水槽将淋水引至巷帮,并挖水沟顺至排水点,防水棚用料要规格一致。

其他有水源的利用临时水沟将水引至皮带下水沟或排水池内。

严禁淋水及其他水源沿巷道自流。

6.排水泵必须吊挂管理,安设泵篦子或水龙头篦子,不能沉于淤泥之中,排水泵与排水管路采用钢管连接,钢管横平竖直埋入地下。

7.巷道积水影响行人通过时必须搭设行人过桥,过桥必须美观、固定牢固。

第二十七条巷道内卫生清洁,巷道底板平整、干净,无浮煤(矸),以见硬底为标准。

水沟淤泥不超过深度的1/2,流水畅通。

否则,罚款50元/米。

第二十八条各工作岗点及顺槽内每300米设一垃圾箱并挂牌管理,巷道内每50米(轨顺100米)设一个冲尘筐并挂牌管理,水绳盘放整齐。

否则,罚款50元/处。

第二十九条巷道内开关上架,照明布置合理,照明灯成一条直线,不歪斜、完好明亮。

否则,罚款50元/处。

井下所有开关、电气设备下方及周围5米范围内不得有杂物、浮煤(矸)及淤泥。

否则,罚款50元/处。

第三十条电缆及各种管路吊挂整齐、横平竖直,标志牌齐全完好,管线上不得有浮尘积聚,且不得放其他物品。

否则,罚款50元/处。

第三十一条备用支护材料码放整齐,不能影响运输,钢管、方木、道木等较重物品码放高度不高于1.2m,小料等较轻物品码放高度不高于1.5m,铁鞋每摞不多于8个;十字梁每排不多于5个;单体液压支柱靠帮竖放时,堆放不超过3层,并用防倒绳拦于支柱上部1/3处防倒;平放时柱脚对齐,单排为一层,层间加木条隔开,每堆层数不超过5层,并用铁丝或钢丝绳防倒。

长短不一的物料应一头齐。

否则,罚款50元/处。

第三十二条控制台保持整洁,各种记录齐全,电站、泵站范围内卫生清洁,所有车盘上下无杂物,无油迹。

否则,罚款50元/处。

第三十三条巷道内必须备有衣架,运顺三岔口、皮带机尾各设一个,轨顺无极绳尾轮后设一个,靠帮放置或固定于巷帮。

否则,每处/次罚款50元。

第三十四条井下使用及使用后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须存放在盖严的专用铁桶内,铁桶必须标示清晰,外观整洁,定期送到地面处理,不得乱放乱扔。

否则,每处/次罚款50元。

第三十五条电话必须上架,电话架高度1.4m,刷蓝色防腐漆,电话线吊挂必须横平竖直。

否则,每处/次罚款50元。

第三十六条工程质量验收出现不合格,施工单位可以提出复验申请,牵头部门组织复验,并对施工单位罚款500元,复验不合格的,将工程质量定级为不合格品,不再进行第二次复验。

二、掘进工程质量检查标准及价格表

普掘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标准

第一条打眼施工:

打眼前,要按照中、腰线和炮眼布置图的要求划出巷道轮廓线,确定眼位,做出标志。

按照爆破图表要求,确定打眼深度,并在钎杆上做好标记,确保眼底(除掏槽眼外)落在同一平面上,周边眼眼距要符合要求。

否则,每项罚款50元。

第二条锚杆施工:

打注锚杆前,首先要检查锚杆孔深度是否符合要求,然后检查锚固剂,过期、破裂、失效的严禁使用,锚固剂要分类装箱管理。

安装锚杆时,托盘要紧贴岩面。

塑料垫圈要挤压变形,变形量直径不小于4mm。

锚杆布置成行成排,安装锚杆施工过程中及施工后,应对锚杆安装质量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否则,每处/次罚款50元。

第三条岩巷必须实行光面爆破,可见眼痕的炮眼个数与不包括底板的周边眼总数之比不少于60%,每降低5%罚款30元。

半煤岩巷不准出现超挖、欠挖(光面上出现直径大于500mm、深度顶大于250mm、帮大于200mm算一处超挖),否则,每处罚款50元,超过3处组织分析加倍处罚。

第四条网后不得充填煤矸石等杂物,每发现一处局部无网、缺锚杆、故意隐蔽工程、弄虚作假、迎头空顶作业的,除按标准限期整改外,每项罚款50元,并组织分析。

第五条喷浆施工:

喷浆前,要依据巷道的规格要求,全面检查受喷段尺寸状况、锚杆安装和金属网铺设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发现问题必须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

对受喷段岩面凸凹不平位置,找平、切齐直墙,安设好喷厚标志方可进行施工。

喷浆结束后要切齐墙脚,并将喷射凸出部分找平。

耙装机前初喷不得漏网;扒矸机后成巷段不得外露锚杆或其它金属物。

已成巷的巷道,每隔20m,施工一组喷厚验收孔,每组5个(正顶1个、肩窝2个、帮2个)。

否则,每处/次罚款50元。

第六条施工质量检测用具及记录:

临时料场附近放置力矩扳手、风动葫芦,正常使用,用后放入专用箱内摆放整齐。

锚固力检测记录要齐全规范,妥善保管。

否则,每处/次罚款50元。

第七条质量要求:

水沟深、宽不超过设计±30mm,上平面标高±20mm,中心位移±50mm。

严格按中腰线施工,水沟壁厚及抹底厚度不低于100mm。

施工必须符合措施要求,保证平直,无蜂窝、麻面。

否则,每处/次罚款50元。

第八条水沟施工完毕后,及时加盖水沟盖板,主要大巷每隔5m加盖1块铁盖板,铁盖板与水泥面高度一致,踩踏无声响。

并对水沟抹面,厚度20-30mm。

水沟盖板敷设整齐,放置稳固,水沟及盖板跟至耙装机后5m位置。

否则,每处/次罚款50元。

第九条淋水区要施工截路水沟及毛水沟,毛水沟要与集水池相连接,要达到齐直保证水流畅通。

否则,每处/次罚款50元。

第十条水沟淤泥不超过深度的1/2,流水畅通。

否则,罚款50元/米。

第十一条耙装的相关规定:

1.耙装机、装载机距迎头的距离严禁超过作业规程规定,耙装机前矸石存放量不超过巷道断面的1/3,直径大于400mm的矸石必须破碎,才能装车。

否则,每处/次罚款50元。

2.出矸时不得在巷道某一侧由出矸形成大于1m的深沟。

不再使用的锚桩、外露较长(打废)的锚杆及钎子必须处理,不用的锚桩楔孔必须喷浆进行封闭。

否则,每处/次罚款50元。

3.耙装机回头轮的闭锁装置、连接螺丝等必须齐全有效。

否则,每处/次罚款50元。

4.耙装机身颜色为黄色,所有附件设施,支撑腿为红白相间、操作手把为黄色、电机为绿色、操作按钮为灰色。

否则,每处/次罚款50元。

5.耙装机操作按钮必须固定在距离操作把以后1m位置的扒矸机机身上。

否则,每处/次罚款50元。

第十二条耙装机、装载机的警示牌:

警示牌长400mm、宽300mm,白底红字,拉绳用φ6mm的钢丝绳,长度与巷道长度相匹配,两端固定在帮上。

否则,每处/次罚款50元。

第十三条耙装机的移设:

1.移机前巷道两帮及机前矸石要出净,按标准铺设好轨道,连接件齐全紧固有效,轨枕无悬空现象。

否则,每处/次罚款50元。

2.轨道形成后,道心必须及时铺设石子。

轨道上所有的螺栓,必须紧固有效无松动,并及时上油养护。

否则,每处/次罚款50元。

3.耙装机挪移后的巷道在24小时内必须达到一次成巷的要求,管线敷设、物料码放、底板平整等要达到文明施工的标准。

否则,每拖延一天罚款50元。

4.耙装机、装载机必须保持清洁,机身上严禁存放工器具、物料等,两侧无杂物、无浮煤、矸。

各类保护齐全完好,耙装机、装载机和两帮支护或物料间安全间隙要符合规定。

否则,每处/次罚款50元。

第十四条护栏:

必须安装护栏及挡绳栏,护栏和机体间要固定牢固。

司机操作侧,严禁存放任何杂物。

护栏必须进行刷漆防腐,刷漆颜色为红白相间,间距400mm。

否则,每处/次罚款50元。

第十五条喷浆管自喷浆机接出后,吊挂在喷浆机靠近巷道的一侧,吊挂高度0.5m以上,设挂钩固定,挂钩均匀布置,保证齐直,刷蓝色防腐漆。

否则,每处/次罚款50元。

第十六条喷浆完成后应及时清理,做到工完料净,喷浆机身、电缆、所有管线上不得挂有喷浆料。

回弹料要当班回收,回收料和回收料具要挂牌管理。

否则,每处/次罚款50元。

第十七条喷浆机刷黄色防腐漆。

喷浆机摆放位置:

喷浆机放置扒矸机后5-10m处,外沿距轨道的距离不得少于700mm。

否则,每处/次罚款50元。

第十八条液压钻车车身动态保持清洁,液压钻车上无杂物,无积煤。

各类保护齐全完好。

否则,每处/次罚款50元。

第十九条液压钻车和两帮支护或物料间安全间隙要符合规定。

否则,每处/次罚款50元。

第二十条沿巷中左右各150mm打照明灯固定眼,眼深不低于300mm,间距符合规程、措施规定,照明灯规格统一,布置合理,成一条直线,照明灯线缆布置要“横平竖直”。

否则,每处/次罚款50元。

第二十一条所有照明灯必须保持卫生清洁,完好明亮。

否则,每盏罚款50元。

照明灯滞后迎头距离不得超过80m。

否则,每米罚款50元。

第二十二条炸药和雷管必须分别存放在专用箱内,并且炸药箱和雷管箱放置距离不小于15m。

炸药箱规格为长×宽×高=0.7×0.5×0.45m,雷管箱规格长×宽×高=0.32×0.18×0.19m,刷蓝漆,在箱体正面必须有标志牌。

否则,每处/次罚款50元。

第二十三条爆破母线不用时,必须收到专用绕线辊上,绕线辊放在距离放炮地点120m以外的巷道内,放炮母线必须盘放整齐。

线辊刷灰漆防腐。

线辊由直径150mm的钢管与3mm的扁钢焊接而成,线辊的内径为150mm,线辊的外轮径直径为350mm。

否则,每处/次罚款50元。

第二十四条放炮警戒地点应设警戒杆,警戒杆高度1.5m,悬挂规范,设有标志牌,规格400×300mm,白底红字,警戒时,挂在对帮的吊钩上,标志牌面向人员撤离一侧;不使用时固定在巷帮一侧。

警戒杆用6分钢管制作,长度与警戒地点巷道宽度匹配,吊钩使用10mm圆钢加工制成,刷红白相间漆。

否则,每处/次罚款50元。

综掘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标准

第二十五条巷道截割前,司机与班长必须观察迎头煤层节理发育情况,以便采取不同的截割方式。

节理发育、成型不易控制时,要采取缩小循环进尺的方法。

严禁因人为因素造成巷道成型差。

否则,每处/次罚款50元并组织分析。

第二十六条打注锚杆前,首先要检查锚杆孔深度是否符合要求,然后检查锚固剂,过期、破裂、失效的严禁使用,锚固剂要分类装箱管理。

安装锚杆时,托盘要紧贴岩面。

塑料垫圈要挤压变形,变形量直径不小于4mm。

锚杆布置成行成排,安装锚杆施工过程中及施工后,应对锚杆安装质量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否则,每处/次罚款50元。

第二十七条巷道两帮不得有出根现象,底部锚杆距底板不得超过300mm。

否则,每处/次罚款50元。

第二十八条施工质量检测用具及记录:

临时料场附近放置力矩扳手、风动葫芦,正常使用,用后放入专用箱内摆放整齐。

锚固力检测记录要齐全规范,妥善保管。

否则,每处/次罚款50元。

第二十九条综掘巷道轨道铺设不得滞后第一节承载段(自外向里)后100m,否则,每滞后1米罚款50元。

连接件齐全紧固有效,轨枕无悬空现象。

否则,每处/次罚款50元。

第三十条掘进工作面使用的刮板输送机,铺设要平、稳、齐、直,构件要齐全,机头、机尾要固定牢固,刮板运输机挡煤板齐全完好,并成一条直线,误差不超过50mm,当班清理两边堆积的煤(矸),严禁拉回煤,否则,每处/次罚款50元。

第三十一条掘进机机身动态保持清洁,掘进机上除工具箱外无杂物,无积煤(矸)。

掘进机和两帮支护或物料间安全间隙要符合规定。

否则,每处/次罚款50元。

第三十二条要定期清除在设备内外积集的污垢,设备更换下来的废旧油,严禁泼洒在井巷内,应分类收集,妥善保管,定期回收。

否则,每处/次罚款50元。

第三十三条皮带H架杆刷绿色防腐漆,编号齐全,及时。

否则,每处/次罚款50元。

第三十四条巷道排水硐室及开关硐室(以下每条/次不符合要求,罚款50元,组织分析处理)。

1.各个低洼点如需布置排水硐室,必须布置在工作面内帮最低点,硐室尺寸:

长×宽=2.0×1.0m,高度符合措施要求,排水硐室底板施工排水池,排水池尺寸:

长×宽×深=2.0×0.8×0.8m,排水池周围用混凝土抹齐,硐室外设防护栏,刷红白相间漆,并挂牌管理。

2.巷道如需布置多级泵时,多级泵硐室位于工作面内侧(采用墩柱式沿空留巷的布置在工作面外侧),硐室规格:

长×宽=12×1.5m,高度符合措施要求;排水硐室设在巷道最低点,硐室规格:

长×宽×高=6.5×1.5×2.0m,排水硐室底板施工排水池,排水池尺寸:

长×宽×深=6.5×1.0×1.5m,排水池周围用混凝土抹齐,排水硐室外设防护栏,刷红白相间漆,挂牌管理。

两硐室距离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

3.开关硐室设在巷道内帮高处,硐室规格:

长×宽=1.5×1.0m,高度符合措施要求,开关硐室留设300mm高的平台,并用混凝土抹平。

第三十五条淋水区(以下每条/次不符合要求,罚款50元,组织分析处理)。

1.巷道淋水区必须设置水沟,水沟由淋水点引至低洼点排水池,运顺在人行道侧施工,到排水池时横向施工截路水沟;轨顺在人行道对面施工,水沟施工符合设计要求,深、宽不超过设计±30mm,上平面标高±20mm,中心位移±50mm。

保证平直,无蜂窝、麻面。

2.巷道顶板淋水地段搭设防水棚,由导水槽将淋水引至巷帮,并挖水沟顺至排水点,防水棚用料要规格一致。

其他有水源的利用临时水沟将水引至皮带下水沟或排水池内。

严禁淋水及其他水源沿巷道自流。

3.排水泵必须吊挂管理,安设泵篦子或水龙头篦子,不能沉于淤泥之中,排水泵与排水管路采用钢管连接,钢管横平竖直埋入地下。

4.巷道积水影响行人通过时必须搭设行人过桥,过桥必须美观、固定牢固。

掘进通用部分

第三十六条锚杆支护中使用不合格支护材料,及使用截断等手段使锚杆安装、影响工程质量者,每根罚款50元并组织分析。

第三十七条锚杆、锚索间排距符合规程要求,纵、横方向均成一条线,托盘边缘与巷道中心线平行,托盘纵向方向应保证与钢筋梯垂直,锚杆必须打在钢筋梯孔内,底脚锚杆距底板不大于300mm。

否则,每处罚款50元。

第三十八条锚杆锚固力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拉拔试验时,每拉出一根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每根罚款50元,并组织分析。

第三十九条金属网联网丝的余头必须抿倒或剪齐。

否则,每处罚款50元。

第四十条单体液压支柱全部编号管理,牌号清晰无缺失,不缺梁、少柱。

否则给予50元/架(棵)罚款。

单体液压支柱初撑力(单体液压支柱直径100mm≥11.4MPa)的现场监测采取抽检方式进行,单体液压支柱抽检数量不得少于监测区域总数量的10%,对于抽检不合格的,单体液压支柱每棵罚款50元。

现场必须配备单体测力计,否则,罚款50元/台。

第四十一条单体支柱要支设成直线,其偏差不超过±100mm,柱距偏差不大于±100mm,排距偏差不超过±100mm。

不同种类支柱不得混支,单体液压支柱钻底超过100mm时必须穿铁鞋,铁鞋放正,规格统一。

金属顶梁做到接顶严实,间距符合规定,铰接销齐全、有效,插到位,不得退销。

否则,罚款50元/处。

第四十二条单体液压支柱四个爪与顶梁配合严密,不得有空爪现象,单体阀方向和角度一致。

单体硬连接必须齐全,固定牢固可靠。

单体支柱活柱行程不得小于200mm,支柱最大支设高度小于设计最大高度100mm,超高的单体支柱必须更换,严禁在支柱底部垫木板、矸石等临时措施支设。

单体液压支柱支设根据巷道坡度,必须迎山有力,严禁出现退山。

否则,罚款50元/棵。

第四十三条迎头搬家时,不准有积矸(煤)、空顶、杂物、物料等现象,要做到人走料净;巷道必须保持平整,且要达到质量标准化要求。

否则,每处/次罚款50元。

第四十四条躲避硐室、绞车硐室等必须严格按措施要求施工,如达不到设计标准,要限期整改,并处以每项50元的罚款。

第四十五条凡施工巷道有腰线要求的,巷道两帮均要画出腰线,否则,对责任单位罚款50元,并组织分析。

第四十六条锚杆拉力计、力矩扳手、风动葫芦等检查工具每迎头配备一套,由区队施工人员妥善保管(自配专用工具箱),不得损坏或丢失,否则按设备原价赔偿,并罚款50元/套。

第四十七条掘进区队的主要原始资料包括:

班组工程质量验收记录、锚杆、锚索班组拉拔记录、顶板离层仪观测记录、探岩性记录等。

区队原始记录资料作为抽检依据,原始资料应在现场填写,保持原始性、真实性。

区队要建立保管档案。

否则,每处/次罚款50元。

第四十八条属于动压地段未竣工交接验收的巷道,凡支护变形,造成底(帮)鼓出的,由施工单位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否则,每处/次罚款50元。

第四十九条工程质量验收出现不合格,施工单位可以提出复验申请,牵头部门组织复验,并对施工单位罚款500元,复验不合格的,将工程质量定级为不合格品,不再进行第二次复验。

第五十条料场必须分类管理码放,备用材料区、支护材料区、配件区、风动设备区、回收区。

以上区域必须挂牌分类管理,牌板规格一致,颜色统一。

否则,每处/次罚款50元。

第五十一条永久料场存放的顺序(自料场起始位置至迎头方向)为:

普掘巷道:

锚杆、锚固剂、托盘、钢筋网、扎丝、炮泥、速凝剂、配件、工具箱、风动设备、回收料、回收料具、备用前探梁等,锚网梯巷道:

钢带、锚杆、锚杆、锚固剂、顶网、帮网、扎丝、木托盘、铁托盘、锚索托盘、钢绞线等,架棚巷道:

棚梁、棚腿、锚杆、顶网、帮网、背板、撑木、木楔、扎丝、木托盘、铁托盘等,物料分类分区码放,料场的长度不得超过100m,支护材料必须分类上垛,同类支护材料堆放不超过2垛。

否则,每处/次罚款50元。

第五十二条材料码放应横竖成线(同规格的长短不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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