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监狱语境下对深化狱务公开的探讨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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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监狱语境下对深化狱务公开的探讨模板

法治监狱语境下对深化狱务公开的探讨

四监区陈子文

内容摘要:

狱务公开工作是建设法治监狱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增强监狱执法透明度,强化监狱执法监督,提高和维护监狱执法权威和公信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此,监狱要不断深化狱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公开机制,创新公开方式,畅通公开渠道,依托现代信息手段确保各项公开措施得到落实,实现以公开促公正。

关键词:

法治监狱 深化 狱务公开探讨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做出了战略部署。

监狱是我国的刑罚执行机关,新的形势下,人民群众对监狱的执法工作提出了更严、更高的要求。

在新的形势下,狱务公开工作仍然存在社会认可度不高、内容不够规范、发展不够平衡等问题,与社会大众的期盼仍有一定差距。

在建设法治监狱的过程中,如何进一步深化狱务公开工作,如何进一步提高执法公信力,是当前各监狱面临的重要课题之一。

一、狱务公开的概念及意义

(一)狱务公开的概念

狱务公开,是指监狱将执法工作的条件、程序、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①。

狱务公开是推行政务公开的一个组成部分,也是司法公开的一个组成部分。

(二)深化狱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

深化狱务公开是监狱系统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是提高执法公信力,预防司法腐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是确保监狱依法履行职责,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监狱人民警察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的有效途径。

有效的调动了罪犯改造积极性,维护了监狱秩序持续稳定。

狱务公开,使罪犯家属及其他社会各界人士,能够及时准确地了解国家法律法规、监狱的方针政策、狱内新闻等动态信息,避免因信息不畅而造成的信息中断和丢失,,消除罪犯亲属和社会公众等对监狱产生的误解,也有利于人大、检察院等机构对监狱的执法监督。

狱务公开的深入开展,推动监狱管理模式发生改变,监狱的执法工作走向透明化、规范化,有利于树立监狱良好形象,争取社会各界对监狱工作的支持②。

二、当前狱务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原因分析

近年来,我国监狱系统积极开展了狱务公开工作,在提高规范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但是,在新的形势下狱务公开工作仍然存在社会认可度不高、内容不够规范、发展不够平衡等问题,与社会大众的期盼仍有一定差距。

(一)存在的不足

1、狱内公开和狱外公开不平衡。

日常工作中,重视狱内公开而忽视狱外公开。

出于工作上的原因或自身利益的关系,以及地域上的便利,作为监管改造的主体和客体,监狱民警及罪犯均能在监狱内部较及时、便捷地了解狱务信息,狱内得到了有效落实公开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但在狱外公开方面,仍然不够重视,公开的措施不多。

除在会见室设置公示栏、电脑触摸屏、提供狱务公开手册以外,向狱外公开的手段并不多。

2、结果公开预过程公开不平衡。

实际工作中,重视结果公开而忽视过程公开。

目前各监狱狱务公开的内容,重点是罪犯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的条件、程序、结果以及罪犯考核奖惩、伙食等情况。

但对执法过程的公开并不够重视,而社会对监狱是否能够严格公正执法,往往看重执法的过程是否透明、公开、公正,因为他们相信,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已经比较完善了,但是否能够严格执行才是关键所在。

另外,近年来,各监狱在罪犯就医及伙食方面做了很多积极努力,比如:

罪犯医疗方面,各监狱对危重病犯基本上都到社会医院就医,罪犯的危重病症得到了治疗和控制,监狱为此支付了大量的医疗费用,监狱还为病犯雇佣护工;在伙食管理方面,不论是饭菜质量还是数量都比以前大有改善,罪犯超市供应商品品种丰富,上述情况都可不同程度向罪犯家属和社会公开,让他们知道监狱并不是他们想象的那样黑暗。

3、传统公开方式与现代公开方式不平衡。

目前我省各监狱狱务公开主要依托纸质资料及电脑触摸屏,如狱务公示栏、狱务公开手册等,有些监狱虽然采用了LED电子显示屏进行公开。

但从总体而言,各监狱狱务公开工作任然局限在传统公开方式上,采用信息化等现代公开方式的手段不多。

这对深化狱务公开工作在客观造成了瓶颈效应,制约了信息化技术等现代化公开方式,在深化狱务公开工作中的决定性作用。

因此,深化狱务公开工作信息化技术等现代化公开方式则是我们的必然选择。

(二)存在主要问题的原因分析。

狱务公开最重要、最本质的是透视权利,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权力体制透明,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促廉洁。

然而制约深化狱务公开工作的原因很多,但有两个方面的原因是不容忽视的:

1、封建传统的思维模式在作怪。

尽管现代化

2、体制机制的运行模式在作怪。

长期以来,由于体制机制运行模式,人为地将监狱工作与社会各项事物隔绝,过度强调保密。

将监管安全与狱务公开对立起来,使得狱务公开方面所制定出台的许多法律法规,无不折射出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方略极不相适应的地方。

这就导致狱务公开工作深入不到底,公开不到边;造成社会民众,罪犯家属对监狱工作产生误判,致使监狱许多工作开展起来比较被动,得不到社会民众的支持和认可。

这是深化狱务公开工作遇到更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必须要我们花大力气去解决,否则,深化狱务公开工作就是一句空话,就是纸上谈兵。

1、个别单位对狱务公开在认识上存在偏差。

认为“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担心公开以后,自己受到监督,不能随心所欲行使权力;担心公开工作目标后完不成任务等于自己找麻烦。

在此主观意识影响下,对狱务公开只停留在比较浅显的水平,认为狱务公开只是制定一些制度,然后挂在墙上,或认为狱务公开就是出些公示栏、设立举报箱、设立举报电话等,对狱务公开内涵缺乏深层次的理解,对信息化条件下的公开方式也没有过多思考,担心网络时代给自己带来不利因素。

2、工作方式上体现“三个不够”:

一是狱务公开的广度不够表现为把狱务公开与政务公开区别开来,致使狱务公开的广度大打折扣;二是狱务公开的深度不够。

表现在公示面窄,只停留在1997年的十三项内容;三是狱务公开的力度不够。

表现在过度强调保密,应当公开的不敢公开,造成社会大众、罪犯家属对监狱工作产生误判,致使工作产生被动。

这样的例子在一些监狱发生过,教训深刻④。

三、进一步创新狱务公开工作的方式方法

(一)理清公开需求,强化狱务公开制度保障

1、加强双向沟通,把握公开需求。

监狱应增强监狱、家属、社会之间的双向沟通,把握罪犯家属的最期待和最需求,比如:

罪犯身心健康状况、司法奖励情况、狱内改造情况;担心罪犯的身体状况;希望了解的是减刑假释保外政策。

可以定期组织问卷调查,搜集意见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2、梳理制度规范,夯实制度基础。

开展狱务公开规范性文件梳理和调研工作,摸清全局狱务公开工作现状。

严格落实中政委5号文精神,重点完善办案程序,修订《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评审委员会评审规则》,调整各级评审委案件评审的范围、规范评审要求。

制定执法操作手册,防止执法随意性,为狱务公开夯实制度基础。

3、修订公开手册,明确“公开清单”。

制订《狱务公开手册》,让民警把握公开标准和内容,让罪犯及其家属了解权利和义务,让社会公众知晓监狱公正执法情况。

制作“狱务公开清单”:

公开法律、法规、制度和奖罚结果等内容,主动如实向社会公开;法律制度未明确规定应予公开但涉及罪犯的权利义务、需要罪犯及其亲属知悉的内容,由监狱提供查询服务,做到逐步公开;同时,严格执行各项保密制度,正确处理好狱务公开与保密工作的关系⑤。

(二)深化执法公开,做实狱务公开重点环节

1、深入推进监狱内部执法行为公开。

严格执行罪犯奖罚信息公示、权利义务告知、罪犯狱内复议等制度。

例如:

上海南汇监狱试点罪犯减刑、假释案件预告制度,排摸符合减刑、假释条件的罪犯,提前进行为期1个月的预报公示。

宝山监狱探索减刑、假释案件办理的全流程公开,从案件启动、监区集体讨论、监狱评审、检察机关审查到监狱长办公会审定,直至法院裁定的各个环节均在罪犯服刑场所予以公示⑥。

抓好网上办案平台试用,启动司法部监狱管理局刑罚执行软件试用工作,力求有机结合民警内网用户身份认证和电子签章系统,逐步实现刑罚执行工作网上录入、网上办理、网上监督和网上考核,达到案件办理“全程留痕”。

2、联合法院推行办案流程公开。

与市高院开通“减刑、假释案件网上信息交互系统”,提高减刑、假释案件的办理质量和效率。

逐步推行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开庭审理,完善硬件设施,规范审理程序,实行审判公开。

聘请执法监督员,邀请他们列席有重大影响或社会关注度较高的罪犯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评审会议,参与旁听开庭审理。

3、主动接受检察机关全程执法监督。

进一步加强与检察院之间的沟通协调、监督配合。

高度关注检察机关对监狱执法管理情况的监督意见和整改通知,在狱情犯情分析会上通报整改进度和成效。

针对罪犯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评审等重要执法活动,主动征求检察机关意见,邀请检察机关全程参与,确保公正公平。

配合检察机关对病残罪犯实施诊断鉴别,接受同步监督。

主动衔接检察机关办案平台,确保信息共享,逐步达到网上办案同步进行⑦。

(三)打造公开窗口,依托科技拓宽公开渠道

1、面向罪犯,建立罪犯全面信息系统。

例如:

“罪犯一卡通系统”,系统包括基本信息、点名巡更、医疗卫生、大帐消费、狱务公开、人员定位等10个模块。

利用信息采集终端,全面记录罪犯在狱内活动的真实情况。

确保每一名罪犯既能实时知晓个人考核、奖励、狱内消费等情况,也可随时了解监狱、监区的公示信息,促进了监狱执法工作多渠道多方位公开透明⑧。

2、面向家属,将会见室打造成狱务公开的窗口。

把会见室打造成为狱务公开的重要平台。

会见室设备设施实行标准化配置,会见大厅电视、LED显示屏等媒介上循环播放监狱宣传片、狱务公开信息等内容,实现狱务公开的多媒体呈现。

探索建立罪犯家属联系手册,完善罪犯家庭通讯联络系统,让家属及时了解到自己能做、要做以及需要配合监狱做的事情。

 3、面向社会,探索实施执法通报和网络公开制度。

监狱可以组织执法监督员、家属来监参观和座谈,主动介绍监狱情况、公开狱务,让社会了解狱内生活设施和环境,直观感受罪犯狱内改造情况。

健全新闻发言人机制,利用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现代传媒方式,就社会、家属关心的监狱执法重点、热点问题进行回应,对舆情进行正确的引导和处置⑨。

四、进一步完善狱务公开制度

(一)强化公示制度。

严格依法对罪犯计分考核、分级处遇、行政奖惩、立功、重大立功表现、提请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等信息进行公示。

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应当进行复查并及时告诉结果。

(二)落实罪犯权利义务告知制度。

在罪犯入监初期,通过入监教育、发放服刑指导和罪犯权利义务告知书等方式,及时告知罪犯所享有的权利和应当履行的义务。

(三)建立健全开庭审理制度。

按照减刑、假释案件开庭审理有关规定,积极配合人民法院做好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犯罪的减刑、假释及社会上有重大影响或社会关注度高的减刑假释案件的开庭审理工作,并注重收集和妥善保管相关证据材料,切实做好开庭审理工作。

(四)建立完善门户网站和内部执法信息平台工作制度。

各省(区、市)监狱管理局要设立门户网站,凡属于向社会公开的信息都应当在门户网站上公开发布,并逐步开发网上咨询功能,将门户网站打在成深化狱务公开工作的重要载体。

要进一步完善监狱内部执法信息平台,规范执法流程,强化内部监督。

(五)健全完善执法监督员制度。

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督员聘任制度,组织执法监督员监督检查监狱的执法工作,邀请执法监督员列席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或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评审会议,参与旁听开庭审理⑩。

 

狱务公开工作是建设法治监狱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进一步增强监狱执法透明度,促进执法公正,提升执法公信力的有力举措。

为此,监狱应不断深化狱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公开机制,创新公开方式,畅通公开渠道,依托现代信息手段确保各项公开措施得到落实,实现以公开促公正。

 

参考文献

 

[1]夏宗素主编《监狱学基础理论》,法律出版社,2001年3月第1版 

[2]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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