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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造物意向性与生活世界

人造物、意向性与生活世界

摘要:

同自然物体一样,人造物也有其功能与结构。

但与自然物不同,人造物的功能是意向性意义上的功能,在人造物身上聚集有人类的意向。

通人造物的结构,可以把技术与物的因素即自然的结构与规律联系起来;通过人造物的功能或意向性,可以把技术与人和人所生活的世界联系起来。

关键词:

技术人造物意向性生活世界

Abstract:

Asthenaturalmatters,artifactshavealsotheirdualityaboutthestructureandthefunction.Butnotasthenaturalmatters,artifact’sfunctionisthefunctionasintentionality.Artifactsfocusthehumankind’sintentionality.Throughitsstructure,wecanrelatetechnologyandthematters,namelythenaturalstructureandtheirrules;throughitsfunctionorintention,wecanrelatetechnologyandlife-world.

Keywords:

technology;Artifact;intentionality;life-world.

作为人造物的技术是所有技术现象中最常见的现象。

不管以何种方式理解技术,首先必须有一个作为对象的人造物在空间上存在着。

同所有自然物体一样,人造物也是结构与功能的统一体。

但是与自然物体不同的是,人造物的功能是意向性意义上的功能,在人造物身上聚集和反映着人类的意向。

正是通过其所凝聚的人的意向性,作为人造物的技术才得以“在世”,才得以进入人类所生活的世界。

一、人造物:

从功能到意向性

根据传统的设想,人造物是由人类所制造的物质对象,这种人造或人工的对象与自然物体有着本质的区别:

自然物体形式与质料的结合是深刻和完美的,人造物形式与质料的结合是肤浅、偶然和有欠缺的。

人造物形式和质料的结合并不是真正的结合,如一张床发芽生长出来的不是床而是树。

“人是由人产生,但床却不是由床产生……因为如果床能生枝长叶的话,长出来的不会是床而会是木头。

”1但是,如果形式不仅是亚里士多德本体论意义上的形式,人的意向性也可以充当事物形式的一种来源的话,人造物形式与质料的结合并非总是肤浅的:

即使古代由石块所建立的长城和金字塔也决非肤浅的人造物;并非总是偶然的:

只要认识到大气压的存在便可制作出气压计,只要掌握了有关机械力学、空气动力学等知识,航空器的制作便是迟早的事情;并非总是有欠缺的:

今天人类创造发明的许多人造物不仅自然在进化过程中无法产生,而且比自然进化的产物更完善,如在不同气象条件下更容易生长、产量更高、更能抵抗病虫害的杂交水稻。

床发芽生长出来的不是床是树,但杂交水稻生长出来的还是杂交水稻,转基因产品生长出来的也是同种类型的产品。

人造物与自然物的区别不在于它们形式与质料的结合程度。

人造物,不论是从原始石器到近代机器再到现代自动化生产线,还是从物理产品到化学产品再到生物制品,它们都属于存在者范畴,但又不是一般存在者,不是自然涌现的存在者。

人造物之所以叫人造物是为了区别于自然物。

自然物与人造物都是客观存在的、具有感性物质形式的、可为人们直观的物体;区别在于一个自然而然地产生和存在,一个的产生与存在离不开人为的要素。

人造物是人类创造性实践活动的产物。

对人造物的理解既要以自然物为参照系,又要不同于自然物。

创造和发明人造物,首先必须立足于对一定物质材料的改造和利用,结果是对物质结构的改变;同时又必须凝聚人的主观意志和目的,体现人的意向,结果是被创造发明的物体对于其制造和使用者具有某种功能或意向。

人造物的功能或意向是指人造物对于其制造和使用者所具有的功能上的倾向性,这种倾向性可以使人类的活动效率得到提高,使他们的生活与

工作更容易、舒适和方便。

技术,就是把人的意志和意图与自然的性质和规律体现或结合在人造物上,把人与世界的关系在人造物身上以一种特定的方式表现出来。

自然物是自在的存在,人造物是对自在存在结构的改变,是对自然界人们可以直观的外在结构(机械或物理方面的)与人们肉眼难以感知的内在结构(化学、生物或电子方面的)的改变。

研究技术就是研究技术如何可能,研究人造物在我们所生活的世界中是如何被发明和创造的。

对于人造物常人习惯于对已经在此的人造物的现成利用,人造物不言而喻地被理解为对自然物的改变或改造。

我们很少关注这样一个问题:

对自然物的改造也就是人造物的产生是如何可能的。

尽管人造物的发明创造在通常情况下不会成为我们的课题,我们不会把它当作自己注意的对象,但并不说明这一问题不重要。

在某些情景如海德格尔所说的“触目”、“窘迫”和“腻味”时我们会明确地意识到这个问题——对人造物的使用、制造或改进如何可能、涉及世上哪些因素,但这个问题的出现对于生活世界却是派生的:

我们之所以提出这样的问题,恰恰是由于这样一种情况,即我们在通常情况下并不必向自己提出这样的问题,我们在习惯于人造物制造和使用的日常性行为的同时并不使这些行为成为我们的课题。

对于常人,生活世界中已经在此的人造物的存在是一个自明的现象,他们“理所当然”地生活在已经在此的人造物之中,几乎意识不到对已经在此进行改进的可能性。

将人造物的可能条件作为自己的课题,从而导致技术的创新和发明,在人类历史上只是少数人的“反常”行为。

只是进入近代,在培根和笛卡尔征服自然的观点和方法提出以后,将人造物如何可能的条件和过程作为课题研究才逐渐成为一种普遍倾向,但在这一课题化中只是将人造物如何可能的诸要素中的少数因素如经济和科学凸现出来。

人造物如何可能的条件很多,为何将经济和科学特别地凸现出来,原因在于着眼于效率考虑的现代技术主要从人造物能被科学做定量研究的结构方面即机器和物的方面对技术进行改进。

这并非说明在人造物的发明创造中不存在人的意向,而是说明人的意向在传统技术哲学研究中被遮蔽和忽视了。

技术哲学对技术的研究在强调人造物具有结构与功能二重性的前提之下必须突出对人造物意向性的研究。

人造物是物,物的规律和结构是人造物得以产生的基础和前提。

但人造物之产生最主要的并非物的因素,而是人和人的意向:

人造物是“人造”之物。

人们在一定情景中将已经存在的物质结构评价为不是他们所希望的,进而设计出另外一种他们所希望的结构来取代它,并通过感性活动将该事物已有的结构改变为他们所希望的结构。

在这一改变或创造的过程中,人的知识与能力、价值与愿望、情感与意志都物化或体现在新的结构上,产生了具有新的结构与功能的技术产品。

“作为实现了的理念,技术含有亚里士多德意义上的物质成分与形式成分,即生产一个技术产品所需要的材料与同时保证其目的的形式,也就是所说技术产品的性能构造与其用途。

物质材料来源于自然,性能与用处来自于外部即技术专家,因此是从外部‘装’进出的。

”2从一定物质材料出发,着眼于某一目的,技术发明创造者将其目的物化和凝聚在某一物质产品之中,这一物质产品一旦产生就不再依赖于发明创造者而存在。

在人造物发明创造的过程中,发明创造者的目的性以意向的形式被物化和凝聚在物质产品之中,在使用者对产品的使用过程中又以对其意向的解释的形式表现出来。

“意向与解释均要求某种物质材料以及一个与目的相对应的材料形式。

两个区域(意向及解释,材料及形式)从来不会化为一体,但却到处相互贯彻。

”3对于人造物,意向(包括使用者对这一意向的解释)与结构(奠基在某种具体的物质材料之上)是其必不可少并且相互对应的两个方面。

人造物在结构与意向二者之间缺一不可,结构与意向构成每一人造物不可还原的本质。

世界上既不存在只有结构而无意向的人造物,也不存在只有意向而无结构的人造物。

人造物是通过人的意向产生的,目的是生产出某种具有新结构和与这种结构相对应的新功能的人造物品。

发明创造的意向和被创造出来的产品的功能互为表里。

离开物质材料和自然规律人造物无从产生,但物质材料和自然规律本身不是人造物。

只有被人类利用,通过人的意向性活动被表现或体现在人造物身上,它们才成为技术(人造物)的一个组成部分。

这便构成了技术发明者的意向和物质产品的目的性在人造物身上的交融和集合,或者说人的意向在物质产品的目的性上得到了实现。

一个产品,尽管是人造的,但如果没有体现出人的意向,或在任何情况下对人类都没有用处,那么它不是人造物。

比如,如果生产者生产出来的产品不能完成生产者希望它能够完成的任务和充当的角色,不具备生产者希望它所具备的功能,那么这种产品是没有价值、会被生产者弃之不用的次品或废品。

这些产品不是真正的人造物:

因为它们没有意义,对于制造和使用者不具备必要的功能。

如果这种次品或废品被制造者或使用者发现具有其他方面的功能,在其他方面具有某种意义,那么这种产品在其他的意义或功能上也可以成为人造物。

当我们说某一物品是人造物时,我们是针对其功能-意向而言的,功能-意向构成了技术人造物的本质规定性。

人造物总是具有某种功能-意向的物质产品。

一种产品,尽管其结构复杂,外观优美,造价昂贵,但只要它不具备制造和使用者所希望的功能-意向,它就不是原本意义上的人造物。

人造物,尽管从表面上看只是一个又一个孤立而又静止的物品、器具或机械,可事实上它们都是结构和功能-意向的统一体。

人造物具有双重性:

结构与功能-意向性。

一方面,任何人造物都具有一定的自然物理结构,这种结构是人造物能够产生的物质前提;另一方面,人造物都有与其结构相对应的功能,功能是人造物的意向性或倾向性行为。

技术和意识一样都有其“意向(性)”,不同的是,意识的意向性是“关于某物的意识”,其本质是朝向对象;技术的意向是指它“对……有用”(对技术主体而言)、“能够对……起作用”(对技术客体而言)。

人造物的意向是一种“准”意向或“半”意向。

人造物既不同于自然物,又不同于“他者”,是“准-他者”或“半-他者”(quasi-other)。

人造物不同于自然物,因为人造物的功能不是自然产生和存在的功能,而是人类赋予、添加甚至强加在它身上的,这种功能具有一种“有利或有效于……”的倾向性。

但人造物又不是人,不具备“他者”的品性,因为它身上的意向并非它自身所固有的,而是人类通过感性实践活动附加在它身上的。

我们用“功能-意向”一词主要有两个目的,一是凸现人造物的功能并非一种自然存在和产生的功能,而是由人类所赋予的、聚集了人类意向的、只有人造物才具备的功能;同时也表示人造物的意向不同于人的意向,这种意向只是物的功能属性意义上的意向,是一种准-意向或倾向,这种意向、倾向只有通过人才能实现。

因此,尽管人造物中非功能性的结构因素是“死的”,但人造物中功能性因素是“活的”,它赋予人造物以生命,赋予“死的”结构以意义和功能。

二、人造物、具体情景与生活世界

作为人造物的技术是一种具有意向性的“活”的东西。

正是通过其所凝聚和反映的人的意向性,人造物才得以在生活世界中“在世”,即在生活世界之中得以产生、形成或发明。

人造物通过其意向性与生活世界之中的具体情景发生关系,进而通过这一情景与人们所生活的整个世界发生关联。

对于这一问题荷兰哲学家P•克努斯关于技术人造物二重性的理论对我们很有启发。

克努斯是当今国际知名的技术哲学家,他与其他哲学家一起在2001年提出了技术哲学新的研究纲领——“技术人造物的二重性”。

克努斯的主张有两个基本观点:

(1)技术人造物有二重性。

首先它是一个物理客体(在这一方面它是自然的),可以与人的意向性无关地进行描述。

其次它具有一定的功能,与设计者设计过程中的意向性密切相关(在这一方面它是人为的)。

克努斯认为结构与功能的二重性揭示了人造物之为人造物根本性的东西。

4

(2)从技术人造物的二重性可之中以引导出一个重大的认识论和逻辑问题:

结构描述不能推出功能描述,功能描述也不能推出结构描述:

我们不能从客体“是”什么推导出它“应该”做什么,也不能从它“应该”做什么推导出它必然“是”什么。

虽然不能在理论上从“是”推导出“应该”,但克努斯认为工程设计者通过实践的推理能桥接这一逻辑鸿沟,事实命题(结构描述)与价值命题(功能描述)在设计者的实践活动中得到了统一。

虽然在具体的工程实践中工程师的技术设计能够桥接结构与功能之间的鸿沟,但这里产生了一个新的也是更加困难的问题:

为什么技术或工程设计者通过实践的推理能桥接结构描述和功能描述之间的逻辑鸿沟,为什么客观的因果关系在具体操作之中能够变成主观的实用准则并因此而联结人造物的结构与功能呢?

对此克努斯从技术客体的意向性方面加以解释:

“技术客体的功能不能脱离开意向性活动(使用)的情境。

一个客体的功能,在始终如一的意义上说,其根基是建立在它所处的情境之中的。

”5人造物的功能离不开使用者的意向性活动,离不开技术活动的具体情景。

技术(人造物)的功能只能立足于它所处的情景之中。

人造物要想发挥一定的作用或具备一定的功能,必须“如实”地“反映”它所处环境的具体内容。

更重要的是,人造物所处情景不是孤立的情景。

人造物的功能-意向得以产生、形成(被人赋予)并发挥作用(对……有用或有效)的情景只是一个小世界、小舞台,人类的生活世界才是人造物的功能-意向得以形成和发挥作用的大世界、大舞台。

人造物通过它的功能-意向和它所处的具体情景把自己与人类所生活的世界连接起来:

人造物的功不能脱离开使用者意向性活动(使用)的情境,使用者意向性活动的情境又只有在人类生活世界之中才能存在。

因此,人造物要想发挥一定的作用或具备一定的功能,不仅必须“如实”地聚集和反映它所处情景的具体内容,而且必须“如实”地聚集和反映小世界所从属的大世界的具体内容。

人造物的功能或意向,并不是它所处情景这一小世界就可以决定的,最终决定权取决于人造物和其使用者都“生活”于其间的那个大世界。

人造物的“意向性”最终只能取决于它得以产生的生活世界和组成这一世界的各种要素。

人造物发挥什么作用,具备什么功能,是由生活世界不同因素共同决定的。

人类的生活世界是一个具有整体相关性的世界,其中的各组成要素——如各种价值判断和事实判断、结构描述和功能描述——是具有整体相关性地尚未分化和相互纠缠的。

生活世界的特点便是各种前-结构描述和前-功能描述、前-价值判断和前-事实判断的尚未分化和浑然一体。

技术设计者之所以能够通过实践的推理桥接结构描述和功能描述之间的逻辑鸿沟,因果关系之所以能够变成实用准则并联结人造物的结构与功能,就在于生活世界之中这些结构描述和功能描述、因果关系和实用准则是浑然一体地发挥作用的。

技术设计者虽然是在技术世界做出各种判断,虽然他们的技术世界与生活世界有着这样或那样的差异,但他们的技术世界只是他们生活世界的一部分。

他们生活世界的价值观念渗透在他们的技术世界之中,他们所生活世界的结构描述和功能描述、因果关系和实用准则浑然一体地、潜在地,并且是无处不在地影响着他们在技术世界所做的一切判断。

不同于理论上的思辨,技术设计者在生活世界之中很容易也会很自然地从结构描述转向功能描述,从因果关系转向实用准则,从事实判断转向价值判断。

因此,以意向性活动的具体情景为中介,可以把人造物同人类社会和人们所生活的世界联系起来。

“功能不能从技术客体的应用的语境中孤立开来;它正是在这个语境中定义的。

由于这个语境是人类行动的语境,我们称这种功能为人类(或社会)的建构。

所以,技术客体是物理的建构以及人类社会的建构。

”6如果人造物离不开人类所生活的社会,离不开它所应用的具体情景,我们便可以说人造物不仅是自然或物理的建构,同时也是社会的建构。

从物理学观点看,客体没有功能,物理性质如质量、速度、大小等等是客体内在固有的。

在某一具体情景中有意识的观察者看来,功能是外在的,是由这一客体的观察者或使用者从外部“添加”上去的。

“简而言之,功能决不是内在固有的,而始终是同观察者相关的”。

7人造物不仅具有内在的物理性质,而且同使用者(观察者)的情景,同他们所生活的世界有关,是使用者根据他们生活世界的具体内容外在地赋予它的。

任何技术对象既聚集、反映了自然(物理)因素,是自然(物理)建构的产物,同时也聚集、反映了人类社会、文化、历史、经济等方面的因素,是社会建构的产物。

技术聚集和反映的是生活世界,但它聚集和反映的是人造物制造者与使用者不同的生活世界。

技术是制造和使用人造物的活动,但人造物制造和使用的意义并不一样。

人造物的制造是发明、创造出生活世界原先并不存在的技术客体,是一种原促创、原制造,是让不存在者存在或显现的过程;是对逻辑和理论上存在,但现实之中不存在的生活世界不同要素组合方式的预测、设计、检验、制造和推广。

它反映的是技术发明者对生活世界实然状态的理解和应然状态的期盼。

人造物的使用是对已经存在或已经在此的、由别人制造的技术人造物的现成的操作、控制或利用。

人造物的发明者或“技术专家至多能提供一种海德格尔意义上的‘框架’,而社会却将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道义的等等‘质料’填入这个框架。

”8技术发明者只能给人造物提供一个结构或框架——这一框架聚集的是发明者自己的生活世界,提供一种具有某些潜在功能、具有某种特定结构的人造物,至于如何“填充”这一框架、利用这一框架所承寄的功能则是生活世界不同环境之中使用者的事情。

使用者把自己具体的自然、社会、历史、传统、经济和文化等质料填入这一框架之中。

同样一个框架(结构),由于使用者所填入质料的不同,它们具有不同的功能或意向。

发明只是技术生命的一部分,技术完整的生命只有经过使用,经过使用者把自己生活世界的质料“填入”制造者所提供的框架之后才能实现出来。

人造物聚集和物化的不仅是制造者的生活世界和具体情景,更重要的是使用者的生活世界和具体情景。

使用者根据自己的生活世界和具体情景决定是否使用以及如何使用某种技术,这一观点可从技术史之中得到证实。

当欧洲早期殖民者来到美洲或澳洲的时候,他们随身携带着各种各样的技术工具,在他们与当地土著人接触的时候最先为土著人接受和渴望的是钢斧和钢刀之类的工具。

土著人喜欢钢斧、钢刀,不仅因为它们有用和更有效率,更重要的是,斧头和刀是土著人熟悉的和可以理解的,它们已经存在于本地生活之中。

土著部落生活世界之中存在着类似功能和结构的技术是他们接受新技术的前提条件,他们理解和接收新技术是以对自己已有技术的理解和使用为前提的。

通过两种生活的对比,通过两种文化之中类似工具的比较,他们决定是否采纳某项新的技术。

欧洲人的技术聚集着欧洲人的生活世界,土著人的技术聚集着土著人的生活世界,只有当两种生活世界或组成两种生活世界的要素存在着重叠和交叉的时候,技术才有可能实现从一种文明向另一种文明的转移。

也就是说,只有当土著人生活世界之中存在着跟欧洲人类似的构成要素时,欧洲人所使用的技术才会被转移到土著部落之中。

如果一种技术在两种文化或生活之中没有“交集”,那么使用者就从自己生活世界的具体情景而非制造者的生活世界来理解和使用这一技术:

土著人把欧洲人带去的沙丁鱼罐头盒当作装饰品;欧洲人把从中国传入、在中国用于看风水的指南针用于航海,在中国用于制鞭炮的炸药用于战争。

技术之所是——既包括技术发明创造时之所是,也包括技术使用和转移时之所是——取决于生活世界之所是,取决于生活世界具体情景之所是。

参考文献

1亚里士多德,物理学【M】。

张竹明译。

北京:

商务印书馆,1982,46。

23汉斯•波塞尔,“技术哲学的前景”。

工程•技术•哲学【M】。

刘则渊、王续琨主编。

大连:

大连理工大学出版社,2002,222、224。

4Kroes,张华夏译,“技术解释:

技术客体的结构与功能之间的关系”。

《北大科学史与科学哲学-技术哲学》。

(网址:

567Kroes,彭纪南译,“作为倾向性质的技术功能:

一种批判性的评价”。

(网址:

8刘文海,技术的政治价值【M】。

北京:

人民出版社,199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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