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iTV新媒体运营服务系统建设工程技术规范书标段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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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iTV新媒体运营服务系统建设工程技术规范书标段二

中国电信iTV新媒体运营服务系统建设工程技术规范书(标段二)

 

中国电信iTV新媒体运营服务系统建设工程

(标段二)

新媒体运营服务支撑系统建设工程

技术规范书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二O一三年二月

 

1、概述

1.1定义

1)本规范书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甲方)中国电信江苏公司新媒体运营服务支撑系统的技术要求和供货要求,供设备提供商与系统集成商(乙方)编写建议书和报价书之用。

建议书的内容格式应符合本规范书附件的要求。

2)集采设备:

包括集采软件设备。

集采软件设备:

操作系统、外购中间件、备份软件、监控软件、开发环境软件等。

3)非集采设备:

除集采设备以外本项目所需求的其它设备(包括硬件与第三方软件等)。

本次新媒体运营服务支撑系统硬件设备采用江苏电信云平台虚拟主机。

4)乙方在建议书中,对本规范书中所提各项要求能否实现与满足,应逐项予以说明和答复。

乙方亦可根据自己提供的产品技术性能具体情况,在建议书中提出建议,并附详细资料和说明。

5)对本规范书各条目的应答为“满足”、“不满足”、“部分满足”,不得使用“明白”、“理解”等词语。

在答复中,要求明确满足程度,并作出详细解释,不得仅有应答而无解释。

说明中有“详见”、“参见”的,应指明参见文档中的具体的章节或页码。

6)本技术规范书中标记★的条款为不可偏离条款。

7)本技术规范书应视为保证系统运行所需的最低要求。

如有遗漏,乙方应予以补充,否则一旦中标将认为乙方认同遗漏部分并免费提供。

8)根据本规范书要求,乙方应做出系统解决方案和系统架构及功能详细设计。

同时在建议书中说明给甲方提供的技术文件、技术支持、人员培训等的范围和程度,乙方最后确认的解决方案和系统架构及功能详细设计应该得到甲方书面认可。

9)规范书有关内容的澄清:

✧乙方对于规范书的疑问可以通过书面材料与甲方联系。

在规定的建议书提交最后期限以前,甲方将以书面材料给予答复。

有关甲方答复材料的复印件也将递交所有得到技术规范书的乙方;

✧在技术谈判的各个阶段,甲方将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对有关问题进行进一步的技术澄清,乙方应以书面资料给予正式应答;所有各阶段的技术澄清文件都将作为合同附件。

技术澄清中各条目应首先应答为“满足”、“不满足”、“部分满足”,不得使用“明白”、“理解”等词语。

在答复中,仅当需要明确时,才允许对满足程度进行说明。

仅当应答为“部分满足”或要求进行解释时,才允许详细解释,当应答为“满足”或“不满足“时,其详细解释视为无效解释。

10)甲方在任何时候都保留和拥有对本文件的解释权。

甲方有权在签定合同前,根据需要修改和补充本技术规范书,修改补充后的最终技术规范书将作为合同的附件。

11)乙方在参与本项目中,对于甲方披露和提供的所有信息应作为商业秘密对待并予以保护,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不得将任何信息泄漏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

1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完整、新而成熟的系统软件等技术和产品(包括各软件开发商所提交方案以及自行提供的方案中的),其各项技术应保证具有开放性、可移植性、兼容性和可扩展性。

13)如甲方给定相应的软硬件配置,乙方应在甲方给定软硬件设备配置的基础上提出符合中国电信实际情况的系统配置方案,对于原有IT/IP集采设备软硬件配置不足部分乙方应及时提出并补足;是否能充分利用给出的设备配置作为评标的依据之一。

14)乙方应负责其所提交的系统配置方案的正确性、可用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满足本文件所提出的系统功能和性能要求。

如有错漏,由乙方负责。

15)若乙方认为有一种以上可行、合理的解决方案,可在建议书中一并提出。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实际需求建议一种其认为最合理的方案。

16)乙方提供的应用软件系统应满足中国电信江苏公司对于IT内控的要求。

1.2建议书要求

要求乙方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规定份数的技术建议书纸质文件贰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同时要求以中文OFFICE格式提供完整的电子版文档壹套)。

当纸质文件和电子版文档不一致时,以纸质文件为准。

当中文和英文文档不一致时,以中文文档为准。

提交物:

1技术建议书;

2工程技术规范书及点到点应答书(对本文件及附件的各项要求的逐条详细答复);

3乙方向甲方提供或建议的全部产品的详细技术资料(例如硬件产品的性能,硬件设备的外形尺寸、重量、进出线方式,硬件设备所需电源种类、耗电量、电压及地线要求,机房荷重、温湿度及环境要求,软件产品性能等);

建议书的内容格式:

一、总体描述

二、工程技术规范书、点对点应答及系统详细建设方案

三、系统软硬件配置清单及说明

四、系统连接图

五、产品描述,所提供软硬件设备技术文档,所推荐设备情况(机架面板结构、各种接口特性、安装方式及物理尺寸、供电方式及耗电量、设备或机架接地要求、重量、温湿度等环境要求),并提供设备相关性能指标的测试记录文档。

六、双方责任及工程分工界面(要求图示并加以说明),工程进度安排,以及施工办法和质量保证措施

七、测试及验收

八、场地及环境准备要求

九、培训、厂验、工程协调会

十、技术承诺

十一、技术支持及保修

十二、集成厂商、合作方资质证明、软件许可使用权证书(样本)

1.3报价书要求

1)报价的主要内容如下:

✧本系统设备采用中国电信江苏公司云平台虚拟主机,不单独采购硬件设备。

乙方需提供满足系统需求的详细硬件配置清单(含操作系统。

具体要求参见3.4.1.2章节涉及中国电信江苏公司云平台资源的论述,不计入总价;

✧系统相关外购中间件、备份软件等必需的第三方软件(乙方需提供满足系统需求的详细系统软件配置清单。

甲方有权根据乙方提供的系统配置和与提供商签订的框架协议对该部分价格进行调整,并有权进行单独采购),具体要求见报价格式,计入总价;

✧应用软件(应用软件功能模块折合为工作量人/日报价,总价为折扣后价格),具体要求见报价格式,计入总价;

✧项目实施及集成费(包括集采的第三方软、硬件的系统集成、乙方所提供软硬件的安装调测以及为实现系统正常实际工作所需要的系统配置和客户化工作,还包括该产品系统和其他网元之间对接的联合调测,工程协调等),具体要求见报价格式,计入总价;

✧培训费用(按人天单价报价,分为中级培训6个和高级培训0个),具体要求见报价格式,计入总价;

✧保修期后维保年费率,按成交价百分比计算,不计入总价;

✧5年正常维护所需的备品备件(如需要),不计入总价;

✧专用维护工具仪器(如需要),不计入总价;

✧可供甲方选择的设备和功能(如需要),不计入总价;

2)报价应按设备的详细项目开列单价、数量、折扣率和总价;

3)设备详细项目应细化到最小计价单位;

4)本项目以人民币为单位报价;

5)甲方只购买乙方所提方案中的部分设备时或设备配置规模变化时,乙方应承诺方案中所报目录价、折扣、技术支持等方面的优惠条件保持不变;

6)同型号产品价格的折扣需一致,否则以低者为准;

7)如有赠送、一次性优惠等优惠方式,乙方须在报价中以折扣方式体现;

8)本期不计入总价的维保等部分报价,计入商务评分,影响综合评判结果。

9)报价表格式见附件。

1.4标准和性能

乙方所提供的所有各项设备和系统(包括软、硬件)应符合的技术标准如下:

1)符合有关标准(如ISO、ITU-T、ETSI、IMTC、IETF、CSA、NIST、OCC等),乙方应在建议书中具体说明,并附上相应的详细技术资料;

2)若乙方的设备和系统包含自己的专用标准,应在建议书中具体说明,并附上相应的详细技术资料;

3)本文件中未给出,但ITU-T、CSA、NIST、OCC已有建议的系统设备性能和功能均应满足ITU-T最新建议要求。

1.5乙方供货和服务范围

所需的货物和技术支持描述如下:

1.5.1硬件设备

1)硬件设备,包括:

组网设备、服务器、存储、机柜等,在集采范围内的设备,乙方应提出详细的硬件配置建议,甲方有权单独采购;

2)乙方所提供的硬件必须是主流硬件产品;

3)硬件设备为满足对满足系统容量以及所有功能的整套解决方案,不应遗漏任何组件,如有遗漏,乙方应免费补足;

4)乙方提供的所有设备必须是最新且稳定、成熟产品。

所有元件、配件、附件和将设备连成系统的连接电缆都应包括在报价中。

乙方必须保证所提供产品的数量、质量,并且承担所有在合同中指定的责任和义务;

5)本技术规范书要求厂家需报详细的硬件配置建议,不作为供货范围内容,但作为甲方单独采购硬件设备的参考;但如果甲方认为乙方报的设备各项条件可以接受,也可考虑从乙方直接采购该硬件设备。

1.5.2软件

1)乙方提供的软件包括:

应用软件、第三方软件(相关操作系统、外购中间件、备份软件、监控软件、开发环境软件)等必需的系统软件,其中第三方软件应在主流品牌中推荐,在集采范围内的软件,乙方应提出详细的软件配置建议,甲方有权单独采购;

2)乙方提供的软件为满足系统容量以及所有功能的整套解决方案,不应遗漏任何组件,如有遗漏,乙方应免费补足。

3)乙方提供的软件应能支持IPv4/IPv6双栈(需支持IPv4/IPv6协议,支持Ipv4/IPv6终端用户的访问,提供基于IPv4/IPv6的业务),如暂时不能支持,乙方应承诺免费升级支持IPv4/IPv6双栈;

4)乙方提供的软件应能支持云计算技术,如暂时不能支持,乙方应承诺免费升级支持云计算技术;

5)乙方所提供软件应为最新且成熟稳定的商用版本,必须涵盖本技术规范书所列出的所有功能,并要保证安全可靠及未来扩容和版本升级方便,在建议书中要详细列出所提供的软件清单、发布日期和升级说明;

6)乙方所提供软件必须支持主流硬件产品;

7)乙方所提供软件必须支持主流数据库产品;

8)乙方全面承担由乙方产品中涉及到的第三方产品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9)甲方拥有乙方针对本项目开发的应用软件(包括源程序和各种文档)的版权,乙方有责任对第三方保密;

10)在建议书中要对所采用的软件系统进行详细的功能及性能说明,

11)乙方在保修期内免费负责软件的更新、维护以及版本的升级;

12)应用软件在系统验收之前,乙方须根据需求方的要求及时作出设计修改,以保证系统功能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13)乙方需提供应用软件系统软件全部相关的安装光盘;

14)乙方自行开发的软件须提供数据接口,软件本身具有灵活的配置文件,以方便维护;

15)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属于与合作厂商合作完成的,则应由乙方负责协调合作方产品软件的集成及维护。

如果乙方与其合作方解除关系,则仍由乙方负责其产品的维护、软件更新、版本升级,乙方不得推卸责任;

16)乙方应在测试过程中,提供相关的测试软件供甲方使用。

1.5.3安装材料和消耗品

1)建议书应包含各节点的安装材料和清单,用于连接各种设备的线缆等配套材料(如网线、电源线、光纤跳线等,还包括IT/IP集采设备之间以及IT/IP集采设备与非集采设备之间的配套材料)可包含在设备价格中,如包含则需要单列;

2)若需要,乙方提供的设备应配有一套数量足够至少两年维护期的消耗品,在设备价中也应包含消耗品价格。

1.5.4项目实施与集成服务

1)乙方负责的集成工作应至少包含IT/IP集采设备以及非集采设备和软件的系统集成和配置实施、系统组网、路由设计、备份和容灾、网络安全、内部逻辑划分及编址、域名/设备名和端口名分配、多厂商互通等内容;

2)负责除集采设备、集采软件以外的所有其他软硬件的安装、调测(包括所有软硬件安装完毕后的系统调测)、全网系统联测及技术支持;

3)根据本技术规范书中所定义的系统要求、网络安全等要求和原则,提出相关部署方案建议并负责实施;

4)乙方负责沟通及协调设备提供商、第三方软件提供商、系统软件提供商以及甲方之间的工作;

5)乙方负责组织各相关厂商进行安装方案的技术讨论会,并汇总各方技术要求,确定安装方案;根据软、硬件到货时间,提出硬件安装实施计划及方案;对甲方的机房环境、配套设施等的准备提供明确建议;

6)乙方负责制作所需的IP地址分配表,由甲方进行审核;安排人员在现场向最终用户配合人员介绍各设备及系统的有关知识,但不作为正式培训的内容;

7)乙方配合进行设备验货、全网联调、系统测试,并协助进行线路调测的工作,确保连接各节点的线路畅通;

8)乙方负责定期向甲方提交工程实施进度的书面报告;

9)乙方负责起草安装验收测试文档;

10)乙方负责结合甲方需求制定出系统备份策略,并且配合和督促备份设备提供商作好备份策略的设定;

11)乙方负责在应用软件开发商的协助下制定磁盘阵列划分方案,包括(虚拟)卷组、(虚拟)逻辑卷的划分,光纤通道的划分等,并且配合和督促磁盘阵列提供商作好以上工作;

12)乙方负责配合甲方进行应用软件系统的验收,并且负责整个工程过程中的相关文档收集、整理工作;

13)乙方应具备相关电信级云计算项目的实施经验。

特别是中国电信省级以上单位云计算集成成功案例。

1.5.5工具和备件

1)若需要,乙方报价每节点应包含一套专用安装维护工具;

2)乙方应根据设备元件的质量情况提出备件配置的建议;

3)乙方提供的设备使用寿命应在10年以上,乙方需保证在终验后10年内甲方可买到功能相同、性价比相同或更高的备品、备件或替代产品。

1.5.6技术文件

详细描述见本规范书的第7部分,技术文档。

1.5.7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

详细描述见本规范书的第10部分,技术支持与技术培训。

1.5.8安装、调测、试运转的技术支持和现场验收测试

详细描述见本规范书的第6部分,设备厂验、安装、调试、开通及试运行。

2、工程概述

2.1项目背景

随着三网融合工作的不断深入开展,IPTV作为三网融合的典型业务已逐步发展成为了江苏省内重要的新媒体之一。

加快IPTV业务的发展,为IPTV在新媒体领域内的日常运营提供更为全面的支撑是顺应三网融合工作发展、促进信息化社会建设的战略举措,也是推动文化产业发展、加快产业升级的新动力。

IPTV作为新兴媒体,既具备传统电视领域的视听节目服务特征,又包含了互联网增值应用的服务特点。

基于IPTV进行新媒体运营服务支撑工作,要求支撑系统具备融合两个不同领域特征的服务能力,能够高效的支撑IPTV为用户提供全面、丰富的新媒体推送服务。

新媒体运营服务支撑系统规划提供包括新媒体运营素材引入与维护支撑、内容推送实时支撑、新媒体运营投放及效益评估功能。

新媒体运营服务支撑系统要支撑IPTV面向公众用户提供媒体服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公众媒体服务的实时性、稳定性、安全性要求很高,因此需要建设一个行之有效、安全稳定的运营支撑平台来保障新媒体运营服务,为三网融合提供安全、稳定、可扩展的运营环境。

2.2项目目标

2.2.1广告合作管理

广告合作客户、广告代理的信息登记,广告合作客户、广告代理的广告投放情况管理,与广告合作客户或代理的结算与分成管理。

2.2.2新媒体素材引入与维护支撑

系统能够支持IPTV新媒体运营所需素材(包括图片、文字、音视频)的上传引入、审核、统一维护功能。

系统能够为提供素材的合作伙伴建立专属账号,合作伙伴通过系统分配的账号能够且只能够维护自身提供的素材(为合作伙伴提供的维护功能包括:

素材上传、素材查询、过期素材删除等)。

新媒体运营服务支撑系统提供对引入素材的和审核管理及外部审核服务接口,播控方可通过支撑系统操作界面或调用审核服务接口对引入的新媒体素材进行审核,未经过审核的素材无法通过新媒体运营服务支撑系统发布给IPTV用户。

审核接口提供按帐号层级进行审核的功能,审核员可对自身帐号层级以下帐号上传的素材进行审核。

通过新媒体运营支撑系统中可对通过审核的素材进行统一维护(素材在系统数据库中保存的字段和业务流程逻辑需在实际开发中按照甲方要求制定),统一维护涉及对素材属性的修改。

对素材本身的任何修改,系统都应要求素材重新接受审核。

广告内容资源的注入和信息管理需要考虑支持IPTV2.0和IPTV3.0平台规范。

(1)性能要求:

素材引入方面:

支持多个账号同时在系统管理界面上进行素材制作和审核发布等工作,所有页面化的操作响应延时不超过1S。

素材审核接口:

支持播控方实时素材审核。

操作响应时延不超过2S。

2.2.3广告资源位管理支撑功能模块

对IPTV平台所有的新媒体广告资源为进行统一管理;为日常广告运营过程中对IPTV系统内广告位资源使用情况的管理提供支撑。

提供当前IPTV平台可用新媒体运营资源动态情况的管理(包括查询、预分配、锁定等)和历史使用记录的查询。

(1)性能要求:

能够实时获取展示IPTV平台可用新媒体运营资源变化情况。

(2)功能要求:

具体功能要求见第四章详细技术要求。

2.2.4新媒体广告运营投放需求与投放排期

针对每条广告的投放需求进行管理,支持该条广告需求的录入,并根据需求在IPTV平台广告资源位上进行资源分配。

对于IPTV平台广告资源位要能够支持按照时间、属地、分组等动态按比例划分。

系统支持按广告运营投放需求对IPTV平台新媒体运营资源进行覆盖:

系统操作员基于广告运营需求编排一段时期内系统内全部广告的整体投放策略(按总投放次数、单用户投放次数、按时段、按内容观看场景、按广告位、按用户地域、按用户组别等策略以及简单的组合策略)。

在进行广告投放运营之前,所有的广告内容均需通过播控审核,未通过审核的广告内容不能进行投放运营。

(1)功能要求:

具体功能要求见第四章详细技术要求。

2.2.5广告实时投放引擎

新媒体运营服务支撑系统工程支持面向至少600万IPTV用户进行新媒体实时内容推送、推送效果监控、应急响应处理等功能;系统要按照江苏电信IPTV平台接口规范与IPTV业务管理平台、IPTV平台EPG系统、电视消息系统等进行对接实现内容实时推送功能,支持对已编排完成的新媒体运营内容(包括:

图文宣传片、图文广告、系统通知等)实时推送到IPTV系统并不影响IPTV系统基本功能的正常运行;系统要能够监控推送到IPTV系统的新媒体运营内容是否成功到达;支持对于新媒体运营紧急情况的响应处理(包括:

已投放内容屏蔽,未投放内容撤销等必要手段),通过新媒体运营服务系统实时推送的新媒体运营内容在IPTV内的展示不对IPTV系统自身功能造成任何影响。

因新媒体运营服务系统自身问题造成的新媒体运营故障不影响IPTV平台的任何功能服务。

新媒体运营支撑系统具备业务的可扩展性,要能够随着江苏电信新媒体运营范围(包括移动终端、智能机顶盒)灵活的扩充新媒体实时推送支撑能力。

(1)性能要求

延时能力:

实时推送接口信息反馈延时小于500ms,新媒体运营服务支撑系统的web页面类资源展示延时小于1.5s.

并发能力:

支撑江苏公司IPTV600万用户的正常运营服务。

(2)功能要求

具体功能要求见第四章详细技术要求。

2.2.6新媒体运营效益评估

对于通过新媒体运营服务支撑系统,面向IPTV平台用户进行的新媒体运营工作,系统要能够支持对每一项具体新媒体投放的用户到达率、用户有效转化率、曝光频次、广告按地区展示情况等基础投放数据的统计和分析,根据具体广告结算及分成策略生成最终的结算及分成数据,并支持第三方数据采集机构等外部系统对新媒体运营数据的实时采集需求。

(1)性能要求

延时能力:

支持对广告投放的实时采集,并能够周期性生成投放日志数据(最短周期不大于5分钟)

并发能力:

支撑江苏公司IPTV600万用户的正常运营服务采集

(2)功能要求

具体功能要求见第四章详细技术要求。

2.2.7新媒体运营服务支撑系统与IPTV平台接口

上述工作(2.2.1–2.2.6)涉及新媒体运营服务支撑系统与IPTV管理系统、EPG系统、外部广告收视数据采集(第三方广告投放数据中立机构、电信自有收视运营统计系统)的接口对接工作,在上述章节已经提及。

具体功能要求见第四章详细技术要求。

2.2.8账号管理体系

系统管理员能够为不同的合作伙伴分配不同的素材空间;系统管理员、操作员、合作伙伴账号分权分域管理;分CP的权限管理,含广告引入、制作、投放、投放后处理等诸多流程环节的权限管理。

2.3建设原则

(1)规范性:

严格遵循中国电信集团的相关技术规范和业务规范的要求,应对平台进行整体规划。

(2)开放性:

系统遵循开放性架构,采用开放的接口协议与开发平台,为用户提供统一的、开放的能力调用;业务维护和发展不依赖于设备厂商,能够保证业务的持续升级和发展;

(3)安全性:

系统按照电信级的应用进行设计,系统软硬件架构充分考虑整个系统运行的安全策略和机制;针对各类流程的安全需求,采用多种安全技术手段,为用户提供完善的安全技术保障;

(4)成熟性:

采用成熟稳定并具有电信级运营实例的硬件平台和第三方软件。

3、总体技术要求

3.1总体要求

(1)系统各项技术应遵循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体制,没有相应国家标准则须遵循国际标准。

对于现存多种标准的技术,乙方应与甲方共同协商选定标准。

一旦相应的中国(或国际)标准确立,乙方应保证在一年内(不收取额外开发费用)过渡到甲方要求相应的中国(或国际)标准;

(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完整、最新而成熟的系统软硬件等技术和产品。

其各项技术应保证具有开放性、可移植性、兼容性和可扩展性。

系统配置的软件和硬件设备提供开放的应用接口,可以方便地与其他厂家同类型系统进行软、硬件平台互连,便于系统未来的扩展;

(3)乙方应详细说明本期工程所提供设备配置的处理能力、容量以及最大扩容可达到的处理能力及容量,说明系统容量受限制的原因,并提供系统进一步扩容的方案;

(4)如设备为OEM第三方产品,乙方应说明该产品的原生产厂商;

(5)乙方应保证系统割接不能中断业务,也不能影响原有业务数据;

(6)若乙方提供系统软硬件,则乙方提供系统所有软硬件保修两年,保修期自买卖双方签订终验证书之日起开始计算,保修期内乙方为甲方免费更换和维修有缺陷的设备(包括软件的升级和改造)。

对于有缺陷的硬件设备,乙方应在收到它们的十五天以内修复或更换并返还给甲方;乙方保证自终验证书签订之日起六年内向甲方提供维修配件;

(7)如果乙方目前难以达到甲方所提出的技术要求,甲方要求通过商务条件使乙方承诺进行产品的技术升级;

(8)乙方负责提交系统的验收测试方案供甲方确认,并配合甲方完成工程验收;

(9)乙方应根据甲方的业务需求及相关的技术规划要求,提出完整的项目管理、系统设计、工程培训、项目施工、项目验收、技术支持方案以及乙方人力资源供给方案,乙方负责建立并向甲方提交工程技术文档。

3.2系统设计要求

为了保证本期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要求乙方在技术实现上应坚持以下原则:

(1)应满足国际标准化、开放性、一致性、完备性、正确性、健壮性、灵活性、可扩展性、可监控/可跟踪性、安全性、可运营性和可维护性等要求;

(2)应采用国际、国内的标准技术,采用规范的接口和协议,保证系统各组成部分的协同一致,构成可兼容、易移植的系统平台;

(3)乙方保证对外接口的开放性,支持与不同厂商设备间的互连。

(4)高可靠性/稳定性:

采用故障检查、告警和处理机制,保证数据不因意外情况丢失或损坏;采用灵活的任务调度机制实现负载均衡,防止“瓶颈”产生。

(5)本系统要求长时间不间断运行,因此可靠性保证应作为系统设计的出发点。

除了数据传输要可靠外,系统必须具备良好的文件和数据库备份机制,定期对系统进行备份,并在系统数据丢失的情况下提供数据恢复。

(6)乙方所提供系统应提供一定的分级分权管理机制。

(7)乙方在建议书应对系统所采用的体系结构、采用的技术、实现方式、编程语言进行详细的阐述。

3.3系统质量要求

3.3.1系统应具备高可靠性

(1)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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