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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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2018年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电子产品设计及制作”竞赛规程
一、赛项名称
赛项编号:
G-21
赛项名称:
电子产品设计及制作
赛项组别:
高职组
赛项归属大类:
电子信息
二、竞赛目的
通过竞赛,检验参赛选手在模拟真实工作环境与条件下实现对电子产品在规定设计方案(规定原理图与结构要求)下的工艺能力和职业素质,包括对常用电子产品制作工具的使用、电子产品辅助设计能力、电子产品软硬件调试能力、电子产品加工方法和工艺的操作技能、电子仪器仪表的使用、现场问题的分析与处理、团队协作和创新能力、安全、环保等意识,引导高职院校关注现代电子行业的发展趋势与技术应用方向,指导和推动电子信息类专业开展现代电子技术应用专业方向的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加快电子信息类专业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增强技能型人才的就业竞争力。
三、竞赛内容
(一)竞赛内容
根据高职高专电子信息类专业学生的培养要求,本赛项以智能电子产品的设计及制作为竞赛内容,以Cortex-M3系列STM32系列单片机或STC15单片机为主控制器来全面考查参赛选手在线路板绘制焊接装调、电子产品的整机安装与调试、微处理器编程和功能调试、技术文件和产品说明书撰写和职业素养等多方面的专业技能和理论知识。
各参赛队根据大赛组委会给定竞赛任务书要求,在赛场内完成全部竞赛内容。
竞赛任务包括如下内容:
1.线路板的绘制(20%):
按照竞赛设计任务书,利用给定的电路原理图、约束条件和Altium软件,绘制印刷线路板图。
2.硬件的焊接组装和调试(25%):
利用竞赛提供的线路板和元器件套件,完成竞赛作品硬件焊接、组装接线和硬件调试等工作。
3.软件的编程和调试(40%):
利用竞赛提供的硬件套件搭建与赛题一致的系统,进行微处理器的软件编程和调试工作,完成电子产品的功能要求。
4.技术文档的编写(10%):
完成设计类文件、工艺类文件和产品说明类文件的编写工作。
5.职业素养(5%):
规范操作、工具摆放、工位整洁、团队合作、符合职业岗位的要求和企业生产“5S”原则。
(二)竞赛时间
1.竞赛时间为8小时。
各竞赛队在规定的时间内,独立完成“竞赛内容”规定的竞赛任务。
采用印刷线路板图绘制、硬件的焊接组装和调试、软件的编程和调试以及技术文件编写同步竞赛的方法进行。
绘制的线路板不加工,对线路板电子稿进行评分;绘制的线路板与焊接安装用线路板约束条件不同(约束条件指线路板安装尺寸、形状、接线口位置);编程选手采用已有的硬件套件进行编程,完成电子产品的功能要求。
2.参赛选手分工:
按照线路板绘制,硬件焊接组装和调试,技术文件编写,软件编程、调试等工作内容,由参赛队自行安排分工,可同步进行。
3.竞赛起止时间为9:
00-17:
00,17:
00各参赛队停止比赛,递交比赛作品和文档。
四、竞赛方式
(一)竞赛以团队方式进行,不计选手个人成绩,统计竞赛队的总成绩进行排序。
(二)竞赛队伍组成:
本赛项为团队赛,由各省推荐或选拔出以高职院校为组队的参赛队参加全国比赛,每支参赛队由3名选手组成,为2018年在籍高职学生,不分年级,不限男女,其中队长1名。
每队可配1~2名指导教师,领队1人,指导教师须为本校专兼职教师。
(三)本赛项不得跨校组队,原则上同一学校只能1个参赛队参加,符合多个参赛队的院校条件由教育厅统一要求。
(四)本赛项的竞赛过程中不安排指导教师进场指导。
(五)组织机构:
在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委会与执委会的领导下,在赛区组委会与执委会的领导下,牵头成立2018年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电子产品设计及制作赛项执委会,下设本赛项专家组、裁判组、仲裁组等工作机构。
(六)竞赛平台由大赛执委会组织专家评选确定。
5、竞赛时间安排与流程
(一)竞赛时间安排
比赛时间控制在1天以内完成,竞赛时间为9:
00-17:
00,17:
00各参赛队停止比赛,递交比赛作品和文档。
评分时间为当天的17:
30-21:
30。
(2)竞赛流程
日期
时间
内容
地点
责任人
比赛
前一天
14:
00-17:
00
裁判培训、参赛队抽参赛号(并自主确定参赛芯片)、现场裁判培训等。
待定
裁判长
比赛日
06:
30~07:
00
参赛队、裁判、现场裁判、技术支持及工作人员从宾馆到承办校
待定
承办校
7:
00~7:
30
裁判、现场裁判、技术支持及工作人员就位
赛场
承办校
及指挥长
07:
30~8:
00
参赛队到场,并根据参赛号抽取加密号(即工位号)
赛场
承办校
加密裁判
08:
00~08:
30
参赛队安检
赛场
承办校
加密裁判
08:
30~09:
00
选手入工位,并检查设备的完好性
赛场
现场裁判
9:
00
比赛开始
赛场
指挥长
09:
00~09:
30
参赛队确认竟赛任务、竞赛套件
赛场
现场裁判
11:
30~12:
00
承办院校饮食提供(赛场全体人员)
赛场
承办院校
17:
00
全体参赛队比赛结束,提交各种文件
赛场
现场裁判
17:
15-17:
45
承办院校饮食提供
(赛场全体人员)
休息室
承办院校
17:
30~21:
30
休息,各队等待通知进入现场(赛场全体人员)
休息室
承办院校
17:
30~21:
30
裁判评分
比赛结果汇总统计
赛场
裁判长及监督员
21:
30~22:
00
公布竞赛评分结果,并颁发赞助商提供的奖品
休息室
裁判长及监督员、赞助商代表
六、竞赛试题
(一)竞赛试题说明
赛题不公开,赛项执委会将在赛前半个月公布大赛样题。
(二)竞赛试题内容
竞赛任务为一智能电子产品的设计及制作,包括印刷线路板绘制、线路板焊接、电子产品整机安装接线、程序设计调试和技术文件编写等几个方面的内容。
1.按照竞赛下发电子文件给出所要绘制的印刷线路板的原理图和约束条件(如线路板形状大小、输入输出接口位置、线宽和间距等),参赛队根据印刷线路板绘制课程所学的知识和技能,利用AltiumDesigner软件绘制出满足生产要求的印刷线路板图。
2.按照竞赛试题要求,完成下发印刷线路板套件的焊接任务。
焊接套件为线路板空板和焊接所需的元器件,元器件以贴片类为主。
焊接线路板的材料清单和印刷线路板丝印图以pdf电子文件下发。
3.按照竞赛试题的要求,在下发的机箱套件中完成智能电子产品的安装接线任务。
安装接线任务包括机箱前后面板的安装,控制核心板、前向通道线路板、后向通道线路板、人机交互线路板以及电源的安装接线,在线路板布局和强弱电布线时应考虑电磁干扰问题。
4.按照竞赛下发电子文件给出的功能要求,完成智能电子产品的软件编制工作,使智能电子产品能实现竞赛所指定的功能要求正常工作。
5.完成竞赛任务制作的智能电子产品的技术文件,技术文件包括设计文件、工艺文件和产品说明书。
竞赛内容还包括规范操作、工具摆放、工位整洁、团队合作、符合职业岗位的要求和企业生产“5S”原则。
(三)竞赛试题和样题
本赛项依托新大陆Newlab单片机和传感器实训平台及相关模块训练。
竞赛时根据任务书要求,完成一个电子产品的组装与调试。
竞赛样题将在赛前半个月公布。
七、竞赛规则
(一)报名资格及参赛队伍要求
1.参赛队及参赛选手资格:
参赛选手须为1993年5月1日之后出生的高职院校全日制在籍学生。
2.组队要求:
本赛项为团体赛,每个学校报1支参赛队,按教育厅文件要求个别学校可以报2支参赛队,由竞赛组委会统一审核,且不允许跨校组队。
3.人员变更:
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报名获得确认后不得随意更换。
如备赛过程中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因故无法参赛,须由学校相关部门于相应赛项开赛10个工作日之前出具书面说明,经大赛执委会办公室核实后予以更换,补充人员需满足本赛项参赛选手资格并接受审核;团体赛选手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比赛时,则视为自动放弃竞赛;竞赛开始后,参赛队不得更换参赛选手,若有参赛队员缺席,不得补充参赛选手。
4.大赛执委会负责参赛学生的资格审查工作,并保存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以备查阅。
(二)熟悉场地
1.执委会安排竞赛开幕式结束后各参赛队统一有序的熟悉场地和设备。
2.熟悉场地时严禁与现场工作人员进行交流,不发表没有根据以及有损大赛整体形象的言论。
3.熟悉场地时严格遵守大赛各种制度,严禁拥挤,喧哗,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三)赛场要求
1.参赛选手在比赛开始前90分钟前到达指定地点报到,接受工作人员对选手身份、资格和有关证件的检查。
竞赛计时开始后,选手未到,视为自动放弃。
2.赛位由抽签确定,不得擅自变更、调整。
3.选手在竞赛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赛场,如有特殊情况,须经裁判人员同意。
选手休息、饮水、上洗手间等,不安排专门用时,统一计在竞赛时间内,竞赛计时工具,以赛场设置的时钟为准。
4.参赛队在竞赛前一天到赛场熟悉竞赛场地,并将参赛队自备的台式机、仪器、工具、材料等经监考人员检查后存放到赛场内指定的区域。
竞赛当天检录后抽签决定竞赛工位,然后向监考人员领取前一天存放在赛场的竞赛设备和器材。
5.竞赛当天只允许参赛选手带笔记本电脑、示波器等进入竞赛场地。
6.为保障公平、公正,竞赛现场实施网络安全管制,防止场内外信息交互。
各参赛队电脑的无线通讯必须处于关闭状态,不得将手机等通信工具带入竞赛场地或将SIM卡安装在自带的电脑中,否则按作弊处理。
7.所有人员在赛场内不得喧哗,不得有影响其他选手完成工作任务的行为。
8.竞赛队提交竞赛作品及技术文件
竞赛作品及技术文档于比赛当天下午17:
00同时上交组委会进行评审。
各队完成的全部文件存放在“2018DZJS××”(2位数字,竞赛队工位号)文件夹中,提交的电子文件采用统一命名规则(类型名+工位号),不得以其它名称命名电子文件。
因保密要求,在全部文件中不得出现学校名称、参赛选手姓名、工位号等信息;电子文件名称如不符合命名规则,体现参赛队信息的,该队该项竞赛成绩将被取消。
参赛队提交的电子文件均采用光盘刻录后提交。
竞赛操作结束后,参赛队要确认成功提交竞赛要求的文件,监考人员在监考记录单中情况记录栏做记录,并与参赛队一起签字确认。
9.遇事应先举手示意,并与裁判人员协商,按裁判人员的意见办理。
10.比赛过程中,选手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接受裁判员的监督和警示,以确保人身及设备安全。
选手因个人误操作造成人身安全事故和设备故障时,裁判长有权中止该队比赛;如非选手个人原因出现设备故障而无法比赛,由裁判长视具体情况做出裁决。
11.参赛队若要提前结束竞赛,应举手向裁判员示意,比赛结束时间由裁判员记录,参赛队结束比赛后不得再进行任何操作。
12.选手须按照程序提交比赛结果(文件),配合裁判做好赛场情况记录,与裁判一起签字确认,裁判要求签名时不得拒绝。
13.完成工作任务及交接事宜或竞赛时间结束,应到指定地点,待工作人员宣布竞赛结束,方可离开。
(四)成绩评定及公布
1.比赛结束后由裁判组对各参赛队的竞赛任务逐项评分并进行成绩录入,经裁判长核准后上交执委会,具体评分详见评分标准和评分方式。
2.所有有关专家和裁判将签订保密协议,严守保密纪律,不得私自透露赛题非公开部分的内容和比赛结果。
3.比赛成绩经严格评分工作程序评定并公布。
八、竞赛环境
(一)理论知识竞赛环境
参赛选手需掌握电路原理、模拟电子技术、数字电子技术、传感器技术、微处理器技术等相关理论知识,并熟悉STM32系列单片机或STC15系列单片机的编程。
(二)技能竞赛环境
参赛选手需掌握印刷线路板绘制、印刷线路板焊接、电子仪器装调、技术文件编写等电子产品设计与生产过程中的技能。
竞赛在室内进行,竞赛工位大致为4m×2m,设有比赛设备,操作台及提供单相交流电源等。
参赛队在竞赛工位内完成全部竞赛任务。
操作台配置有低压直流电源、信号源、数字示波器等常规仪器仪表和单相220V交流电源插座。
计算机、应用软件和工具参赛队自备,赛场不另准备。
九、技术规范
本赛项适合电子信息类专业或具有类似课程专业的学生参加。
要求在课程设置上具有模拟电子技术与实训、数字电子技术与实训、无线电装接实训、智能电子产品制作与调试、电子产品制图与制板实训、传感器与自动检测实训等课程。
可参照的行业、职业技术标准有以下几种:
电子设备装接工技术标准。
无线电装调工技术标准。
电子CAD制图员职业资格认证标准。
弱电助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认证标准。
助理电子工程师职业资格认证标准。
十、技术平台
(一)竞赛平台
竞赛在室内进行,竞赛工位大致为4m×2m空间,设有操作台。
操作台配置有低压直流电源、信号源、数字示波器等常规仪器仪表和单相220V交流电源插座。
计算机、应用软件、工具等由参赛队自备,赛项组委会不提供。
参赛队在竞赛工位内完成全部竞赛任务。
(二)仪器配置具体要求说明
一般仪器设备并不指定品牌与型号,功能正常的通用设备即可,可由赞助商提供。
直流稳压电源:
0-30V/2A,两路输出,具有过流和短路保护功能;
数字示波器:
双踪,20MHz以上;
以及参赛队根据需要配置的其它设备及仪器。
(三)其它
由参赛队自备具有光盘刻录功能的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须预装操作系统(Windows)、2010版Office软件、PDF文档阅读软件、编程软件(支持STM32或STC15系列单片机调试及下载)、AltiumDesigner软件等。
(四)常用电子制作工具配置要求:
尖嘴钳、偏口钳各1把,一字口十字口改锥各1把,镊子1把,卡尺1把,壁纸刀1把,手动吸锡器1个,配有烙铁架的电烙铁2把(不同烙铁头),带有助焊剂的焊锡丝1卷、热风机、放大镜、剥线钳、剪刀等。
(五)关于网络
各个参赛队内部可根据需要组建局域网进行数据交换,也可用U盘进行数据交换,但不得采用无线方式和无线路由器。
赛场采用网络安全控制,严禁场内外信息交互。
(六)赛项竞赛平台技术参数:
序号
品牌
设备名称
型号
技术参数
1
实训桌
1、尺寸:
L×W×H=1.5m×0.75m×0.75m
2、2张
2
赛项作品套件
无
包含比赛作品全套元器件、线路板、机箱、线缆等套件,属于赛题的载体。
3
直流稳压电源
不限
0-30V/2A,两路输出,具有过流和短路保护功能
4
数字示波器
不限
20MHz或以上数字存储示波器
5
信号发生器
不限
0-10MHz正弦波、方波、三角波、脉冲波、锯齿波等波形信号发生器
十一、成绩评定
(一)评分标准
评分标准、评分方法和评分细则由专家组根据赛项所需考察参赛队能力的五个方面(印刷线路板绘制、电子产品的安装与调试、电子产品的功能实现、技术文件编写及职业素养)和作为竞赛载体的电子产品讨论制订。
赛项的评分标准如下所示。
序号
评分项目
知识、技能点
比例(%)
1
印刷线路板绘制
按赛题要求和约束条件完成电子产品印刷线路板绘制
20
2
线路板的焊接和电子产品的装调
印刷线路板焊接、电子产品安装布局与接线工艺
25
3
智能电子产品的功能实现
智能电子产品的软件编制与功能实现
40
4
技术文件的编写
包括智能电子产品设计文件、工艺文件、产品说明书的编写。
10
5
职业素养
规范操作、工具摆放、工位整洁、团队合作、符合职业岗位的要求和企业生产“5S”原则。
5
竞赛成绩采用100分制,竞赛结束后由竞赛裁判组对参赛队完成的每一项任务进行分别评分,每个参赛队各项任务的得分总和既为参赛队的最终成绩。
竞赛过程中,如果发生以下问题或事故,则在竞赛队总分中作扣分处理。
操作标准如下:
1.在完成工作任务过程中,出现交流220V电源短路故障扣5分;
2.在完成工作任务的过程中,因操作不当导致人身或设备安全事故,扣10-20分,情况严重者取消比赛资格;
3.参赛选手有不服从裁判及监考、扰乱赛场秩序等行为扣10分,情节严重的,取消参赛队竞赛成绩。
有作弊行为的,取消参赛队参赛资格;
4.违反赛场纪律,依据情节轻重,扣1~5分。
情节特别严重,并产生不良后果的,则报竞赛执委会批准,由首席裁判宣布终止该选手的比赛;
5.裁判宣布竞赛时间到,选手仍继续操作的,由现场裁判负责记录扣1~5分,情节严重,警告无效的,取消参赛资格。
(二)评分标准
1.裁判员选聘及安排
按照《2018年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专家和裁判工作管理办法》建立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赛项裁判库。
由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执委会在赛项裁判库中抽定赛项裁判人员。
2.评分方法
1)线路板焊接工艺的评分
各参赛队根据裁判长规定的时间(比赛期间)上交贴有加密成工位号的焊接线路板作品,由指定裁判组裁判对线路板优劣进行排序后打分,每个裁判的打分的平均分为该参赛队的得分。
2)职业素养的评分(5S)
对竞赛过程中和结束后的二次打分,由裁判长安排2个评分小组,对已加密各工位的5S进行打分,每个裁判的打分的平均分为该工位号参赛队的得分。
3)智能电子产品的功能的评分
无论是采用STC15系列或STM32单片机系列作为核心控制芯片完成的作品,对该部分的评分一律按照赛题的功能实现作为评分依据。
由竞赛专家对各功能进行细化,规定每个功能的得分值,在比赛结束后,把各功能得分表发给裁判,由参赛队队长对功能逐一演示,3个以上裁判对功能的有无同时评判,计算平均分为该参赛队的该项得分。
4)电子产品的装调的评分
对功能评分结束的参赛作品,根据作品内部工艺优劣情况进行统一排序,由指定裁判组对参赛作品进行打分,并取平均值为该参赛队的得分。
5)技术文件的编写和印刷线路板绘制的评分
在评分过程前,对各参赛队的技术文件和印刷线路板图打包的文件夹重新编号加密,裁判评分组人员在只知道评分号的条件下采用3名裁判对已加密的同一个文件进行各自评分,并计算该项的平均值为该参赛队的该项得分。
评分方法
评分项目
分值
评分方法
审核方法
公布方法
印刷线路板绘制
20
由多个裁判员评分,取平均值
评分裁判、监督签字
张榜公布
线路板的焊接和电子产品的装调
25
将线路板和电子产品按优劣统一排序,由多个裁判员评分,取平均值
评分裁判、监督签字
张榜公布
智能电子产品的功能实现
40
根据功能有无,由多个裁判员评分,取平均值
参赛队代表、评分裁判、监督签字
张榜公布
技术文件的编写
10
由多个裁判员评分,取平均值
评分裁判、监督签字
张榜公布
职业素养
5
由多个裁判员评分,取平均值
评分裁判、监督签字
张榜公布
3.成绩复核
为保障成绩评判的准确性,监督组将对赛项总成绩排名前30%的所有参赛队伍(选手)的成绩进行复核;对其余成绩进行抽检复核,抽检覆盖率不得低于15%。
如发现成绩错误以书面方式及时告知裁判长,由裁判长更正成绩并签字确认。
复核、抽检错误率超过5%的,裁判组将对所有成绩进行复核。
4.赛项最终得分按100分制计分。
比赛成绩按从高到低排列参赛队的名次。
比赛成绩相同,名次并列。
比赛成绩以复核无误后,经项目裁判长、监督人员等审核签字后确定。
若有异议,经过规定程序仲裁后,按照仲裁结果公布比赛成绩。
十二、赛项安全
比赛过程中,参赛选手须严格遵守赛场纪律及相关操作规程,服从指挥,不得在现场起哄,影响比赛;正确使用电源、示波器、信号源等设备;比赛桌面禁止摆放水杯、水壶等。
竞赛期间参赛人员(含指导教师和领队)集中住宿、饮食;竞赛现场需布置休息室、医务室、医生2名并急救药品。
十三、申诉与仲裁
1.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设仲裁工作委员会,赛点设仲裁工作组,组长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指派,组员为赛项裁判长和赛点执委会主任。
2.参赛队对赛事过程、工作人员工作若有疑异,在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前提下可由参赛队领队以书面形式向赛点仲裁组提出申诉。
报告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时间、涉及人员、申诉依据等进行充分、实事求是的叙述。
非书面申诉不予受理。
3.提出申诉应在赛项比赛结束后1小时内向赛点仲裁组提出。
超过时效不予受理。
提出申诉后申诉人及相关涉及人员不得离开赛点,否则视为自行放弃申诉。
4.赛点仲裁工作组在接到申诉报告后的2小时内组织复议,并及时将复议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诉方。
5.对赛点仲裁组复议结果不服的,可由代表队所在院校校级领导向大赛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
大赛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6.申诉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仲裁结果;不得以任何理由采取过激行为扰乱赛场秩序;仲裁结果由申诉人签收,不能代收;如在约定时间和地点申诉人离开,视为撤诉。
7.申诉方可随时提出放弃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