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碳旅游实验区申请报示范县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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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碳旅游实验区申请报示范县2
全国低碳旅游实验区
申请报告
申请单位(章)
一、程序
本活动将分宣传发动、自愿申报、媒体公示、专家评估、推介宣传等五个阶段进行。
为保障此次活动的权威、公信力、严肃性,组委会专门组建了由环保、生态、文化、旅游和经济等领域的资深人士组成专家委员会。
活动采取推荐和自愿申报的方式报名,对于申报单位,专家委员会将进行严格的筛选和评审,符合标准的单位于2010年10月16授予“全国低碳旅游实验区”,各实验区在经过当地政府的重点培育和组委会专家的专业规划、指导下,最后评定出“全国低碳旅游示范县”。
委员会还将隆重举行“首批全国低碳旅游实验区”、“首批全国低碳旅游示范县”授牌仪式,并在各大媒体公示宣传,向社会推广一批积极实施生态旅游,发展低碳旅游的先进范例,总结和推广低碳旅游的先进经验,树立低碳旅游的先进典型,并在生态文化旅游博览会中展出。
本次展览的主题确定为:
“低碳旅游可持续发展之路”,届时将在京重点展示全国低碳旅游实验区等优秀成果和经验交流活动。
在展览期间将邀请国家及相关部委领导、国内外著名生态文化旅游专家、著名经济学家、资深新闻媒体人士等参观,重点宣传我国在生态旅游、低碳发展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地方政府和景区。
(一)推荐对象和原则
符合“评定标准”条件的建制县(含县级市、区,下同)以自愿为原则,以县为单位主动申报,也可由推介委员会专家推荐等形式参加推选。
(二)办法
1、在收到相关函件后,在自愿申报的基础上,参照“全国低碳旅游示范县”标准,按有关要求认真组织申报材料,并填写申报表、向组委会报送相关申报材料。
2、对通过专家评审委员会专家小组初评的申报县,须在专业网站媒体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评议。
3、组委会将根据需要,以及当地政府的要求,组成专家组到对部分申报县进行抽样实地考察,听取有关汇报。
对相关县的薄弱环节的提供改进意见,并在区域经济战略发展规划等方面提供专家咨询意见。
4、根据综合评议意见,符合“全国低碳旅游实验区”和“全国低碳旅游示范县”标准的以“全国低碳旅游实验区”和“全国低碳旅游示范县”的名义,向社会广泛推介和宣传。
推介评价结果在人民日报、新华网、人民网等主流媒体公告。
5、组委会将邀请国家、相关部委的领导和著名学者、活动主办单位领导以及被推介县的代表参加命名授牌仪式,为其颁发牌匾和荣誉证书。
(一)申报单位简况
名称
隶属城市
性质
在下列位置划(√):
旅游目的地(市、县)、风景名胜区、旅游度假区、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区、特色旅游乡镇、文博院馆、寺庙观堂、主题公园、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游乐园、动物园、植物园、工农业旅游区、科教文化旅游区及其他。
通讯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网址
负责人
电话
1、基本数据
面积
所在城市
旅游
工作
人员
总人数
人
讲解员
人
安保人员
人
管理人员
人
研究人员
人
环卫人员
人
上年
经营
情况
接待游客人数
万人次
营业收入(或旅游收入)
万元
其中:
入境游客数
万人次
利润总额
万元
门票价格(无门票可不填)
元
上缴税费
万元
投入
情况
累计投入
万元
年均投入
万元
2、申报单位简述(近三年经营情况,旅游资源类型种类、特色、数量、品位、组合关系、保护措施等)
3、开展低碳旅游所采取的措施(包括自然生态及文化保护状况、低碳技术手段、宣传培训活动、旅游区内节水、节电、节能情况等)
4、旅游活动项目(常设和专项旅游活动项目的名称、内容、活动方式、项目建设单位等)
《全国低碳旅游实验区》评分标准
序号
评定项目
评定方法与说明
大项分值
分项分值
次项分值
自评
得分
1
生态资源
30
1.1
资源价值
8
具有较高观赏价值、游憩价值、使用价值;具有较高历史价值、文化价值、科学价值、艺术价值。
具有一定的观赏价值、游憩价值、使用价值;具有一定的历史价值、文化价值、科学价值、艺术价值。
(可分档计分)
2
1
具有较多珍稀物种,或景观非常奇特,或此类现象在其他地区罕见。
具有多种珍稀物种,或景观较奇特,或此类现象在其他地区少见。
(可分档计分)
2
1
独立型旅游资源单体规模、体量较大;集合型旅游资源单体结构很和谐、疏密度良好。
1
旅游资源类型丰富,资源基本类型数量较多。
1
形态与结构保持完整,人为干扰较小,且不构成明显影响。
形态与结构保持相对完整,人为干扰较小,且不构成明显影响。
(可分档计分)
2
1
1.2
资源影响力
2
在国际上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如已获得国家级以上荣誉称号的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5A级以上旅游景区等。
在国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如已获得国家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4A级以上旅游景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
(可分档计分)
2
1
1.3
市场条件
2
旅游区在海外市场具有一定影响力,国际游客占有一定比例。
旅游区在国内市场具有一定影响力,其他地区游客占有一定比例。
(可分档计分)
2
1
1.4
自然资源保护
6
自然景观和文物古迹保护手段科学,措施先进,能有效预防自然和人为破坏,保持自然景观和文物古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1
对旅游区内所有植物建档,对区内名贵珍稀树种挂牌保护。
1
根据旅游区及周围受影响地区的环境容量,旅游区内生态敏感区域的生态环境承载力确定科学合理的生态旅游接待能力。
1
对生态敏感区域采取游客容量动态监控系统,设立有防止容量超载的预案,科学管理生态景区游客人数。
1
保护本土动植物资源,防止外来物种入侵,必要的绿化植物应尽量选用本地物种;动物繁殖期、季节性栖息地,设立隔离区、缓冲区。
1
采用多种方式途径进行定期生态监测(每隔3年监测一次);为避免影响动植物的栖息生长,应采取措施防止滥用景观、树林的造型轮廓灯。
1
1.5
文化资源保护
2
区域内传统历史文化如建筑、节庆、民俗、地方戏等传统文化资源均得到有效传承和保护。
采取有效措施保护传统历史文化如建筑、节庆、民俗、地方戏等传统文化资源。
(可分档计分)
2
1
1.6
资金投入
2
每年有20%以上的旅游收入资金用于资源环境保护,如监测区内生态境数据、开展资源保护科学研究项目及执行资源保护措施。
每年有5—20%以上的旅游收入资金用于资源环境保护。
2
1
1.7
环境质量标准
8
旅游区根据ISO14001-2004标准要求建立环境管理体系,并通过认证。
旅游区建立了一套针对环境保护的管理标准体系。
(可分档计分)
2
1
空气质量达到GB3095-1996的一级标准,景区负离子含量达到30000以上。
空气质量达到GB3095-1996的一级标准,核心景区负离子含量达到30000以上。
(可分档计分)
2
1
噪声达标区覆盖率大于95%。
噪声达标区覆盖率大于90%。
(可分档计分)
2
1
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GB3838-2002的规定,优于II类。
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GB3838-2002的规定,优于III类。
(可分档计分)
2
1
2
低碳行动
50
2.1
规划设计与建设
10
旅游区有经过审批的资源保护专项规划,科学规范,修编及时。
且旅游区规划建设应与周边地区的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旅游发展及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协调一致。
旅游区总体规划有生态资源和环境及文化保护的内容,且能得到有效实施。
(可分档计分)
2
1
制定科学合理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编制生态景区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1
严格按照规划报告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要求执行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1
旅游区内建筑选址不破坏景观、地形、地貌,景区内无裸露山体,建筑外观(造型、色调、材料等)与景观相协调。
1
旅游景区的建设、施工和设施维护过程中未造成周边环境破坏,功能性建筑(锅炉房、配电室、水塔、烟囱、电力电信设施及其用房等)选址隐蔽或外观美化,且景区及周边没有高耗水、高耗能、占用大量土地资源的建设项目。
1
特色景点设计尽量保持原生态性,核心景区应以自然及人文观光为主,娱乐消遣设施建设应与核心景区保持一定距离。
1
旅游线路及道路交通、接待设施设计科学合理,既尽量少切割原生态系统,避开生态敏感区域,又能让游客最大程度上欣赏体会自然美景,得到身心放松的机会。
1
设有游客服务中心,且位置合理,规模适度,设施齐全,功能体现充分。
1
停车场或船舶码头应设置在核心区外,避免对生态景区造成不良影响。
1
2.2
节能减排措施
10
旅游区成立节能减排管理领导小组,统一制定工作目标和工作方案,并监督实施。
1
区内可再生资源的使用占较高比例,区内充分利用太阳能、风能等清洁能源。
区内部分设施使用了太阳能、风能等清洁能源。
(可分档计分)
2
1
游览方式设计的原生态性,提倡徒步游,必须采用交通工具的情况下,需选用统一的、节能环保低噪音的交通工具,缆车应避开核心景区或受保护珍惜濒危物种。
1
旅游区内绿化采用喷灌、滴灌技术,并合理确定灌溉时间和次数。
1
保护水资源,淡水消耗减少至最低水平。
景区内生活污水应集中处理,达标排放,生活垃圾应按照相关规定妥善处置。
1
旅游区内建立雨水收集系统,旅游接待设施安装并使用中水系统,采用水循环利用技术,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1
游客服务中心或其他基础设施建设与景观协调,采用尽量采用本土材料及环保绿色建材,具有节能减排环保的功能,节能建筑和绿色建筑所占比例在60%以上。
1
区内所有通信、电缆等线路穿管入地,能切实有效降低电缆线路的损耗
1
对耗能设施、设备的运行实行动态监控管理,有效管理索道、照明等设施。
1
2.3
生态教育与宣传
6
旅游区对外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宣传生态环保理念,对引导游客旅游行为和增强当地居民的环保意识具有明显效果。
1
旅游区通过网站、宣传片、信息触摸屏等形式多样的生态教育方式,加强对旅游者的科普教育及生态环境保护理念宣传教育,使旅游者在生态旅游活动中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1
加强公德教育和旅游区管理,且效果明显,无游客在生态景区刻画涂鸦、乱扔垃圾、采摘捕猎野生动植物现象。
1
通过进行宣传和教育,区内游客能够自备垃圾收集袋,自觉回收垃圾。
1
各种引导标识、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的设置合理,采用生态材料,设计精美,能突出生态旅游景区自然及历史文化特色,有艺术感和文化气息,符合GB/T10001.1-2006的规定。
1
区内通过设立警示牌、说明牌、提示牌等多种方式对游客进行生态教育。
1
2.4
从业人员教育与培训
4
导游员(讲解员)经过专业培训,熟悉生态景区自然景观及历史文化,具有导游资格证,人数及语种能满足游客需要。
1
普通话达标率100%,导游员(讲解员)均应具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大专以上不少于20%,服务质量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1
旅游区运营企业建立生态教育培训制度,全部从业人员每年参加学习培训,培训内容需包含本生态景区自然历史文化特色学习、生态环境保护、安全与卫生、旅游服务等方面的内容。
旅游区内建立生态教育培训制度,部分从业人员每年参加学习培训。
(可分档计分)
2
1
2.5
面向社会的教育宣传
2
旅游区应承担一定的科普及生态环境保护教育宣传责任,定期开展宣传活动引导游客及居民倡导低碳旅游、绿色旅游方式。
1
旅游区能定期免费开放景区以开展科普教育及生态环境保护知识教育。
1
2.6
社区共建
10
生态景区运营管理及其他服务项目中,当地居民参与旅游经营、管理与服务比例不低于70%。
当地居民在生态景区活动享受一定的优惠政策。
(可分档计分)
2
1
旅游区定期对当地居民进行环保教育、宣传和培训活动,社区居民自觉采用低碳、节能、环保技术,积极保护景区及周边生态环境。
社区居民能够配合地方政府和旅游区的低碳、环保行动,保护当地生态环境。
(可分档计分)
2
1
生态景区企业应保证一定的经费支持社区的基础设施建设、传统节庆活动。
1
鼓励生态景区与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合作,开展科学研究,合作推广研究成果。
1
生态景区在制定各项重大发展计划及其他涉及当地居民历史文化的重大决策时,应征询当地居民意见,建档记录,处理并答复社区居民意见及建议。
1
生态景区应制定带动社区共同发展的专项规划,规划应具有可操作性,并按照规划执行。
1
区内开辟有当地居民和游客参与的植树造林场所。
1
参与地区性或全国性的废物回收利用活动、节能减排活动。
1
2.7
卫生管理
8
旅游区内环境整洁,游览场所秩序良好,地面及建筑物墙面整洁、无污物。
1
旅游区内各类场所,包括餐饮、购物商店等均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有相关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
食品卫生符合国家规定,不出售过期食品。
1
旅游区内各景点禁止吸烟。
1
垃圾箱布局合理,标识明显,造型美观独特,与环境相协调。
1
垃圾箱分类设置,垃圾清扫及时。
1
公共厕所布局合理,数量能满足需要,建筑造型景观化,标识醒目美观,室内整洁,有文化气息。
1
所有厕所具备水冲、盥洗、通风设备并保持完好;厕所设专人服务,洁具洁净、无污垢、无堵塞。
1
旅游区内设有生态环保免水冲厕所。
1
3
运营管理
20
3.1
制度建设
10
已制定和实施保护当地濒危物种、生物多样性、原生植被、自然水系、景观和文化遗产的方案。
1
各项保护方案在组织保障、技术支撑、资金支持等方面得到全面落实。
1
旅游区建立了旅游管理标准体系,各工作岗位能够有效执行管理制度和标准。
1
各项管理制度贯彻措施得力,定期监督检查,有完整的书面记录和总结。
1
旅游区具有鲜明的旅游形象、LOGO标志,员工服饰统一,佩带工牌。
1
旅游区有明确的管理质量目标、方针和口号。
1
管理人员配备合理,中高级以上管理人员均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1
旅游区定期对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进行全面培训。
1
旅游区采用数字化管理技术,监控设施覆盖率高,设备完好有效。
1
为特定人群(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等)配备旅游工具、用品,提供特殊服务。
1
3.2
安全管理
4
建立完善的安全保卫制度。
设施设备完好、有效,无安全隐患。
1
危险地段标志明显,有专人看守。
近两年无重大安全事故。
1
建立紧急救援机制,设立医务室,并配备专职或兼职医务人员。
1
设有突发事件处理预案,应急处理能力强,事故处理及时、妥当,档案记录准确、齐全。
1
3.3
生态旅游产品销售管理
2
开发有景区特色的纪念品,并明示价格。
1
旅游区内销售旅游纪念品不使用过度包装,不使用不可降解包装袋。
1
3.4
游客投诉
2
旅游投诉制度健全,人员落实、设备专用。
旅游投诉处理及时、妥善,档案记录完整。
1
游客投诉率低于游客量<0.01%。
近两年无重大投诉事件。
1
3.5
旅游餐饮
2
食品卫生符合国家行业规定,餐饮服务配备消毒设施,禁止使用对环境造成污染的不可降解型一次性餐具。
1
生态景区内禁止销售、捕杀或采摘受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不得食用保护动植物,提倡有机绿色产品。
1
总得分
注:
《全国低碳旅游实验区》评分标准设置最高为100分。
旅游区初始申请合计得分在70分(含)以上,被认定为“生态景区中国行——全国低碳旅游实验区”。
经过创建期,合计得分在90分(含)以上,被认定为“生态景区中国行——全国低碳旅游示范县”。
“全国低碳旅游示范县”的标志、标牌、证书由中华环保联合会和中国旅游协会旅游景区分会统一规定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