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材料的具体要求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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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材料的具体要求试行

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材料的具体要求(试行)

1.本《要求》依据安徽省教育厅、人事厅颁发的《安徽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教人[2005]6号)的精神制定。

2.材料总体要求:

1.齐全;2.真实;3.有效。

一、正常晋升的材料要求

第一类《表格》内容见当年市教育局、人事局职评文件。

要求:

1.各栏目如实填写。

2.各级组织审核签署意见后加盖公章、注明时间。

3.《评审表》必须贴照片并由学校验印。

第二类《证书》内容见当年市教育局、人事局职评文件。

要求:

1.提供原件。

2.各栏目填写清晰、完整。

3.照片、印章齐全。

说明:

1.复印件、证明无效。

2.个人涂改、无法辨认的或照片、印章不全的无效。

3.如发证单位填写错误,由发证单位在涂改处加印。

第三类教育教学

(一)教师部分

1.教育叙事(行动研究报告)

要求:

①紧扣申报学科教学,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②贯彻素质教育思想,体现新课改的理念,有一定理论水平。

③不少于2500字。

④学校验证。

2.教学设计要求:

①提供上一学年度的。

②原始的。

③完整的。

④本人撰写、学校验证。

说明:

①跨学科或跨年级教学,县城以上教师各科各年级须全部提供;农村教师提供申报学科中一个年级的。

②教学设计应包括教学目标、教材分析、教学步骤(板书设计)等内容。

每个章、节(单元)必须有课例分析和教学反思。

③单独提供的上一学年度2份特色教学设计,应有教学反思和学校验证。

④临时赶制的教学设计和复习课、阅读课、活动课无教学设计的均不符合要求。

⑤毕业年级的教学设计应包括总体复习计划和专题复习目标、过程、总结等内容。

3.教学工作量内容:

①学校验证的任期内每年总课表(教师授课一览表)和按教学进度撰写的授课计划。

②学校出具的出勤和工作量的证明。

要求:

①学校证明上必须有校长本人签名和学校公章,证明上应说明申报人是否累计满一个基本任期;申报时是否仍在教学、教研、电教岗位上。

②专任教师每周满工作量为高中10一14节,初中12—16节,小学16—18节,未达到的应说明原因。

③兼课的行政人员教学工作量中学每周应不少于4节,小学不少于6节。

④国家规定的假期或单位派出参加培训的,视为出勤。

4.典型课例教学内容:

①申报当年的典型课例教学设计一份。

②由3名评委各自签名的《典型课例教学评审表》三份。

③组织单位验证的一份《典型课例教学评审汇总表》。

说明:

①《评审表》、《汇总表》样表及相关要求见安庆市教育局宜教发[2005]15号文件。

②典型课例教学,破格申报和申报小中高及市直单位、县区教研员申报中高的由市教育局组织;各县、区正常晋升中高的,由县(市、区)教育局组织。

5.学校兼职工作内容:

①经验介绍材料(担任班主任,年级、(教研)组长、团队、活动小组、中层处室、学校负责人均可)。

②从教以来,集体或本人受到学校以上表彰的证明。

说明:

①经验介绍必须结合本人工作实际,并反映出本人担任该职务的时间、工作成绩,由学校验证。

②提供原始的兼职工作实录(笔记)。

6.听课记录要求:

①近三年的。

②原始的。

③完整的。

④学校验证的。

说明:

①听课和参加研讨活动次数累计应符合《标准条件》的要求。

②分管教学主任和校长听本学科应不少于1/3;专任教师听本学科应不少于2/3。

③听课笔记应有分析评价意见。

7.骨干教师材料内容:

①学校颁发的骨干教师证书。

②评选和公布评选结果的文件。

要求:

①骨干教师必须是学校按一定条件和程序评选出来的,并报上一级主管部门人事科备查的。

②证明和临时填写的证书无效。

8.公开课材料内容:

①组织单位开设公开课的通知。

②公开课的教学设计。

③听课教师(县城以上不少于3人,农村学校不少于2人)的评价意见或评课座谈会记录。

要求:

①校内公开课每学期至少一节(自2005年秋季起);校际公开课任期内不少于2节。

②公开课的教学设计和听课教师评价意见上必须有组织单位验证。

③各类参评课不可替代公开课。

说明:

校际公开课应由各级教研部门组织或两校以上共同组织。

9.支教材料内容:

有农村(薄弱)学校工作经历的证明;或《安庆市城镇教师支教登记表》;或调研报告、学校、企业的证明。

说明:

①任现职以来,有在农村(薄弱)学校工作1年以上经历的,由所在学校出具证明,县(市、区)教育局人事科根据人事档案审核后验印。

②任现职以来,没有在农村(薄弱)学校工作经历的,提供《安庆市城镇教师支教登记表》(样表见市教育局教人[2005]123号附件),市教育局则根据每年九月底上报的名单审核。

③县城以上职业学校教师提供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的调研报告和学校、企业的证明。

以下10一15项,必须完全符合其中l项以上:

10.表彰奖励内容:

《标准条件》规定称号的表彰证书;教坛新星除证书外还应提供参评时教案(教学设计)。

11.班级或德育工作获奖内容:

①教师个人获奖,提供获奖证书和经验总结。

②班级(少先队、团支部)获奖,提供获奖证书和学校验证的工作实录、个案分析材料和学校出具的申报教师担任获奖班级班主任(团队负责人)的证明,证明上必须有校长本人签名。

说明:

①班级(团队)获奖,仅对班主任或团队负责人有效。

②班主任工作实录的内容,包括:

家访札记、班会、集体活动、家长座谈会、学生获奖等情况。

12.教育教学测评内容:

①学校或上级主管部门开展教育教学测评和公布测评结果的文件。

②学生或家长对申报教师满意度的测评汇总材料(须学校验证)。

③学校和同行教师对申报人在师德、教学、教科研等方面的具体评价意见(应由校长和同行教师签名)。

④典型课例教学必须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其材料由组织单位提供。

13.教学考试成绩内容:

①省或市、县统一考试(检测)的原始成绩统计分析一览表(分解到校)。

②学校原始统计分析一览表(分解到班)。

③学校验证的申报教师授课班级的证明和学生名册。

要求:

原始成绩分析一览表应由组织单位和学校验证,学校证明上应有校长本人签名,否则无效。

说明:

本项是指省或市、县教育部门组织的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时间、统一阅卷的考试。

14.分层教学分类指导内容:

①县级以上教研部门开展教学质量检测的文件。

②检测部门在一个教学循环期间的检测成绩统计分析表(统计到班)。

③申报人分层教学、分类指导的实施方案和学生成绩册。

要求:

检测成绩统计分析表应由检测单位验证,其主要负责人应签名。

15.学生获奖内容:

①省或市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文件。

②学生获奖证书原件(或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验印的复印件)。

③教练(指导教师)证书(主办单位提供的佐证材料)和学校证明、学生名册。

以下16—18项,仅适用于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

16.评教评学内容:

①学校开展评教评学活动和公布测评结果的文件(通知)。

②用人单位对申报教师所教学生的评价意见。

③所教学生专业合格率的证明材料和学生名册。

17.学生职业资格考试内容:

①劳动部门举办职业资格考核的通知。

②学生等级证书和资格证书的复印件。

③学校证明和申报教师所教学生的名册。

18.学生行业工种考试内容:

①举办单位行业工种考试的通知。

②学生等级证书或资格证书的复印件。

③学校证明和学生名册。

以上16、17、18三项,须完全符合其中1项以上。

(二)教研员部分

1.组织参与课改内容:

本地区、本学科课改实验计划和总结(均须单位验证)。

2.任教(兼课)内容:

①任现职以来,有在学校任教(兼课)1年以上经历的,由单位出具证明,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人事科审核验证。

②任现职以来,没有在学校任教(兼课)经历的,提供<安庆市城镇教师支教登记表>和兼课当年的教学设计、授课计划、学校总课表。

3.组织教研活动内容:

上一学年度的本地区本学科教研活动计划和总结(均须单位验证)。

说明:

跨学科的教研员应提供各科教研计划、总结。

4.参加教研和听课内容:

①本人在教研会的书面发言稿(文章)。

②专业引领的书面报告o③近三年的原始、规范的听课笔记。

要求:

书面发言稿(文章)的内容,应阐述自己对课程标准、教材教法、学习方法等方面的见解,必须在一定层次的教研会议上演讲。

5.评估或试卷分析内容:

新课程发展性评估报告或试卷分析报告。

说明:

①评估报告或试卷分析报告应由本单位写出评价意见。

②试卷分析是指对本地区本学科教育部或教育厅组织的统一考试的整体水平分析。

6.典型课例教学(说课)或新课程研究演讲内容:

同教师部分。

说明:

市级教研员典型课例教学(说课)或新课程研究演讲由省级教研部门组织;县(市、区)教研员由市教育局组织。

(三)电教员部分适用于市、县电教馆和学校电教员

1.电教资料和经验总结内容:

①本人制作的原始电教资料。

②经验总结1篇(应结合电教实际,有一定见解)。

说明:

以上两份材料均须单位验证。

2.出勤和工作量内容:

①单位的出勤情况和工作量的证明o②单位验证的电教工作计划和总结。

3.电教教案内容:

由本人设计、单位验证的2篇电教教案。

4.培训和传授经验内容:

①参加业务培训,由主办单位出具证明和其他佐证材料。

②起骨干示范作用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证明。

③指导他人电教设计获奖,提供证书、教案、被指导人和单位的证明。

说明:

第②、第③项只须提供其中1项。

5.兼职或支教内容:

①县、市级电教馆电教员,任现职以来,有在学校兼课1年以上经历的,提供单位证明,市、县教育局人事科验证。

②县城以上(含县城)中小学电教员,任现职以来,没有在农村(薄弱)学校工作1年以上的,必须支教,上报材料同教研员。

第四类教科研

(一)教师部分以下8项,必须完全符合其中1项以上:

1.发表论文要求:

省级以上学术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市级学术期刊发表论文2篇(在农村连续从教15年以上的,只须l篇)。

说明:

①论文内容必须是本学科教育教学方面的,由本人独立撰写或第一撰写人。

②学术期刊指正刊,不包括报纸、论文集、副刊、增刊(此规定见省人事厅皖人发[2003]47号文)。

2.获奖论文要求:

省级l篇;或市级2篇;或县级3篇,其中二等奖以上1篇。

在农村连续从教15年以上的,只要求县级2篇,其中三等奖以上1篇。

说明:

①须提供开展论文评选和公布评选结果的文件,论文原件和获奖证书。

②评奖单位必须是县级以上教研部门,其他部门和单位评选的无效。

③在同一次论文评选中的获奖论文,只认可其奖项最高的1篇。

④论文包括教学课件或软件,也包括行动研究成果、教学案例研究、教学反思、教育叙事。

3.课题研究要求:

提供省或市、县教研部门的立项通知、课题申报表、研究小组名单和结题证书。

说明:

①课题应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方面的内容。

②只取得阶段性成果,没有结题的无效。

③县城以上学校教师必须是参加市级、农村学校教师应参加县级以上课题研究。

4.教学获奖要求:

开设县级以上(含县级)研究课或课例分析课1次以上,并取得较好效果(提供组织单位的开课通知和评价意见及本人的教学设计);或在县级以上教学大奖赛中获一等奖1次(提供有关文件和获奖证书);或获市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三等奖以上(农村教师只需获得优秀教学成果)1次(提供有关文件和获奖证书)。

5.教材编写或新课程实验要求:

参加县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经省教材审定委员会审查通过的教材编写,且已推广使用或公开出版(提供组织单位证明和教材原件);或在推广新课程实验中,成绩突出,其成果被市级以上教育部门推广(提供新课程教学录像和推广部门的证明)。

6.获科技进步奖或国家专利要求:

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四等奖、市级二等奖以上或与教育教学有关的国家专利1项。

说明:

①提供证书和有关佐证材料。

②获奖项目前三名主要完成者提供有效。

7.职教教改和研究成果推广要求:

提供经验总结、研究报告和省级以上职教教研部门的证明。

说明:

本项仅适用于职业学校教师。

8.艺、体教师获奖要求:

教师本人在市级以上汇演或汇展、比赛中获奖2次,其中三等奖(前三名)以上1次,提供主办单位佐证材料和获奖证书。

(二)教研员、电教员部分教研员须符合以下7项中的2项以上,其中第3项为必备条件;电教员须符合其中1项以上:

1.交流论文(课件)要求:

省级2篇或市级3篇,其中市级二等奖1篇以上。

说明:

提供会议通知、相关佐证材料和论文原件。

2.课题研究要求:

主持1项市级以上课题研究或课改实验项目。

说明:

提供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立项的文件和课题研究报告或课改实验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

3.发表论文要求:

省级论文,市级教研员2篇,县级教研员1篇以上。

说明:

①论文必须是发表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内容应是本专业的。

②此项条件为教研员申报的必备条件。

4.教材编写制作要求:

参加市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教材编写制作2次以上。

说明:

①教材、软件必须经省级以上教材审定委员会审查通过并在县以上范围推广或正式出版的。

②提供作品原件和相关佐证材料。

5.艺、体教研员获奖要求:

本人在市级以上,与本人业务有关的艺、体汇演、汇展或比赛中获市级一等奖(前二名)或省级二等奖(前三名)。

说明:

提供主办单位文件和获奖证书。

6.科技进步或优秀成果奖要求:

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四等奖、市级二等奖以上或省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

说明:

提供有关佐证材料和获奖证书。

7.现代教育技术课题研究要求:

主持一次省级以上现代教育技术实验课题研究并取得有一定价值的实验成果。

说明:

提供立项文件、成果鉴定书、总结报告和推广报告。

二、破格晋升的材料要求

1.提供正常晋升的全部材料。

2.近5年内年度考核至少获得1次优秀,提供近5年的年度考核表。

以下3一11项,必须完全符合其中2项以上:

3.获得省级以上优秀教师或课改先进个人、省教坛新星、市级学科带头人称号的,提供证书。

4.出版学术专著,提供专著原件(专著须经市教育局组织专家进行鉴定,确认有较高水平)。

5.在有CN刊号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教学研究论文2篇以上,提供期刊原件(论文也须专家水平鉴定)。

6.教学论文(课件)获省级一等奖2次以上,或新课程录像课、观摩课被省级以上教育部门推广2次,提供获奖证书和相关文件。

7.参加省级优秀课评比,获一等奖2次以上;或全国优秀课评比二等奖1次以上。

提供市级以上教研部门证明和获奖证书原件。

8.所教学生参加国家、省级比赛3人次获奖,其中获省级一等奖2人次或国家一等奖1人次以上,提供证书或经验证的复印件及相关佐证材料,以证明获奖学生为申报人所教。

9.取得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市级一等奖以上)或承担部级课题研究并已结题(不含子课题),提供获奖证书和相关佐证材料或课题立项文件、结题报告、课题组成员名单。

10.艺、体教师在全省艺、体汇演、汇展或比赛中获奖2次以上(其中一等奖1次),提供获奖证书和相关佐证材料。

11.职业中学教师取得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提供证书。

说明:

①破格答辩在评审期间进行,材料由市教育局人事科直接提交评委会。

②正常晋升材料与破格晋升材料不可重复使用。

三、相关问题的说明

1.申报资格问题。

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必须是中小学、幼儿园、教研、电教部门在岗教师、教研员、电教员,且教学(教研、电教)时间必须满一个基本任职年限,申报时仍在教学、教研、电教岗位上。

各级各类学校、教研、电教部门从事其他工作的人员和以前在、现在不在教师、教研、电教岗位上的,一律不得申报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可按其岗位类别申报财会、卫生、图书管理系列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2.师德问题。

自2006年起,申报教师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增加师德专项考核内容。

对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安庆市中小学教师行为“八不准”》的,实行一票否决;对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挟私报复的,一经查实,两年内不得申报。

具体要求见2006年市教育局、人事局职评文件。

3.专业对口问题。

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要求专业对口或相近,是省人事厅皖人发[2003]47号文件的规定,按此规定,我市中小学职评专业分为:

文科、理科、外语、艺术、体育五类。

如申报人教非所学(跨类教学),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①参加国家承认的电大、函授、自考,进修本科本专业,尚未拿到毕业证书的,申报时,提供入学通知书和已学(考)科目的成绩合格证书或证明(市级单位)。

②参加经市教育局批准,县教育局统一组织。

由高校教师授课的为期三个月以上的专业培训,成绩合格者,提供专业培训合格证书。

③教育教学成绩突出或获得省、市教坛新星;市、县级学科带头人称号,提供获奖证书,评委会通过后,报省人事厅特批。

4.材料公示问题。

各单位在材料上报前必须经过公示7个工作日这一程序,公告应贴在学校公告栏内或醒目处,并注明材料公示的地点。

未经公示或公示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提交评委会评审。

5.任职岗位问题。

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应在本一类别基础上申报,即中一申报中高,小高申报小中高,如组织调动,任职岗位变化的,必须及时转岗转聘,申报时应提供转岗前后的资格证书和聘书。

6.评、聘关系问题。

实行评聘分开,是省人事厅[2005]46号文件的要求,也是全面实行专业技术职务竞争上岗的前提条件。

提供完整、合格、有效的材料,通过评审,只是取得了担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并不代表就担任了该职务,就一定要享受该职务的待遇。

有了资格,能否担任相应的职务,一要看单位的职数,二要按省人事厅规定的程序,实行竞争上岗(详见省人事厅[2002]69号文件)。

7.关于计算机问题。

过去取得的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仍然有效;自2006年起,市直单位和市辖区(含开发区)中小学教师申报中高、小中高职称,均应参加人事部门组织的相应级别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证明无效(符合免试条件的除外)。

四、相关要求

各级组织应切实负起责任,根据职评材料的要求,在学年度教育教学检查的基础上,结合年度考核,建立健全教师业务档案,规范教育教学管理,进而促进教师队伍素质的提高,为此,对有关单位分别提出要求如下:

1.学校的职责:

①学校(农村为中心学校)应成立有教师代表参加的职评推荐工作领导小组(一般不少于7人),负责对上报材料进行集体审核,确认属实和符合条件后,方可盖章、上报,有关材料必须校长本人签名,明确责任人。

②及时将省、市、县、校统一考试或检测的成绩分解到各班级并进行统计分析,形成书面材料,存入教师业务档案。

③学校应在年度考核的基础上,对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应颁发文件和证书)

④应参照市、县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评选办法,评出校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并颁发证书。

⑤将有关职评工作的文件,传达到学校每一位教师,以保证职评工作公正、公开。

2.教研部门的职责

①规范论文评选,应以文件形式发出评选通知和公布评选结果,并颁发证书。

县级评选通知和评选结果必须报市教研部门备查。

②适时、适当地组织教学比赛和对所属中小学进行统一的教学成绩检测,并及时将原始统计分析表发至学校。

③教研员应安排1/3的时间,到学校听课、评课,检查教师的教学设计内容并给予指导,此项工作作为教研员的岗位职责,列入年度考核范围。

3.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的职责

①组织对上报材料进行初审,发现不合格的应退回学校,发现不属实的,应进行责任追究。

②应按有关文件要求,组织好典型课例教学,并把好质量关,典型课例教学材料单独装袋,注明单位、学科、申报人姓名,《汇总表》必须验证。

③对上报的送审表格等材料,应认真核对,填写完整和清晰,对破格申报的应在备注栏内注明。

安庆市教育局

安庆市人事局

二00六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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