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XX花园安全文明小区创建资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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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XX花园安全文明小区创建资料
创建安全文明小区汇报材料
资
料
总
目
录
创建安全文明小区汇报材料
zz花园小区情况简介
zz花园位于滨海大道南山第一站,西邻南山区政府,南邻南山商业文化中心区,东邻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北邻深圳大学,是以深圳z公司为主开发兴建的高尚住宅。
小区由7栋9-11层围合式住宅组成,共399户,居住人口1000余人,入伙率达100%,占地2422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4379平方米,其中商业面积为2621平方米,绿化近10000平方米,绿化率60%,地下车库车位173个。
zz花园小区外围装有红外线监控系统,全自动变频加压二次供水,东芝、广日等名牌电梯,保安消防监控中心对讲系统24小时可直接与业主双向对讲通话。
消防系统采用温感、烟感、自动喷淋等先进科技布防监控,遇到火警自动报警,通风设备自动启动,能及时、有效控制险情。
小区配套设施完善,邻街大小店铺林立,幼儿园近在咫尺,岁宝等大型超市隔街相望,小区内地下停车场、游泳池、儿童娱乐场、喷泉、会所一应俱全。
小区于2000年12月31日开始正式入伙,2001年荣获了深圳市“园林式、花园式”小区的称号,同年12月28日通过了质量/环境/安全三个体系的达标考核
管理处现有员工31人,其中管理人员3人,员工平均年龄26岁,持证上岗率100%,是一支年轻化、专业齐全、素质过硬,思想活跃的管理服务队伍。
管理处由深圳市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秉承“实实在在、明明白白”的服务宗旨,为小区居民提供精干高效、热情周到的优质物业管理服务。
深圳市建设安全文明小区五条标准
政治稳定,社会安定团结,居民群众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
治安良好,完全防范措施落实。
公共设施管理规范统一,公共场所整洁卫生,辖区“三包”(包市容卫生、包环境秩序、包绿化美)管理责任制落实。
基层组织健全,基层基础工作扎实,干群、军警民关系密切,劳资关系正常,邻里关系友好,家庭关系和睦。
形成良好的社会精神文明风貌,思想建设和文化建设措施落实。
创建“安全文明示范小区”工作目标
为保障小区居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持社会的繁荣稳定,促进“两个文明”建设,使小区居民生活有安全、文明、优美、祥和的良好环境,根据《深圳市建设安全文明小区五条标准》和《深圳市建设安全文明小区八项内容》及《建设安全文明小区标准八项内容四十五个量化指标操作说明》,经常进行自我检查,做到边检查、边整改、边落实、边巩固,以安全文明小区的要求,衡量各项工作和制度的落实,为争取在本年度成为文明小区,特制定本目标:
一、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各类案件明显减少。
1、“三车”管理达到“四有”(有停车场、有防盗设施、有专人管理、有管理制度),无汽车和摩托车被盗案件发生。
2、重要部位防盗报警器要达到100%,住宅区电控门,居民住户防盗门和防盗网安装率要达到100%。
3、按3%的比例配备治安员,做到定人、定时、定地段、定任务,落实政策,报警岗亭设施完善,人员落实,实行24小时值班制。
4、人员管理规范化,常住人口登记率要达到100%,或人员“四知率”要达到60%以上,以重点人口、帮教对象熟悉率三个月达成100%,暂住人口的建档卡和户口申报率要达到95%以上。
5、无发生凶杀、抢劫、强奸等重大刑事案件及黑社会性质团伙犯罪,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
发案率要降低到总人口2%以下,一般刑事案件破案率要达到90%以上,大案破案率要达到85%以上,治安案件查处要达到100%。
二、各种设施管理规范,创一流卫生整洁公共场所。
1、垃圾池、垃圾屋设计、建设合理,垃圾袋装化。
无臭水沟,无鼠洞,无苍蝇蚊等孽生地。
2、有路灯、路牌、信箱、楼号户牌,公共场所照明布局合理,使用正常。
3、园林绿化造型美观、新颖,规划、布局合理。
4、文化教育娱乐场所无“黄、赌、毒”活动。
三、干部、民警、邻里关系密切。
1、领导层班子健全、廉洁自律、威信高,警民关系融洽。
2、干警和治安员无发生打人、骂人、乱罚行为,无群众投诉。
3、居民邻里关系融洽,民事纠纷不超过10%以下。
四、宣传教育措施落实。
1、设立宣传栏,定期出墙报,宣传社会公德、法制、安全防范、计划生育政策。
2、无住户犯罪和超计划生育。
四、稳定、文明程度提高。
1、居民、群众识大局、顾大局。
2、没有发生违法的上访、请愿、罢工、游行示威以及其它对社会有危害的政治案件。
深圳市南山区zz花园小区
创市安全文明小区工作市挂点领导
z
街道办挂点领导
z
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z
副组长:
zz
成员:
zzzz
安全文明小区创建办公室
主任:
z
安全文明小区创建办下设7个组
人口管理组组长:
z
出租屋管理组组长:
z
安全保卫组组长:
z
宣传教育组组长:
z
清洁卫生组组长:
z
民事调解组组长:
z
义务消防组组长:
z
z花园管理处组织机构图
管理处主任
行
政
主
管
收费员
办公室
财
务
安全
班
维修班
清洁班
会
所
消
杀
绿
化
游泳池
食
堂
安全一班
安全二班
安全三班
安全文明小区公约
为保证小区单位和居民有一个安全、舒适、整洁、优美的工作、生活环境,特制定安全文明小区公约如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遵守辖区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
二、提倡睦邻友爱,鼓励互帮互助,尊老爱幼。
三、维护小区的治安环境,做好群防群治工作,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打击一切违法犯罪。
四、维护小区的整洁安宁,不乱搭建,不乱张贴,不乱停放车辆,不在小区内饲养家禽家畜。
五、爱护小区的公共设施,不践踏绿地和损坏防护拦、路灯、单车棚、防盗门、路牌、井水盖、电缆盖及其它公共设施。
六、服从和配合小区管理人员的正常管理,并积极为小区的管理工作出谋划策。
积极参加小区开展的各项有益活动,自学参与安全文明小区的建设,同在一方热土,共创美好家园。
深圳市民行为道德规范
一、基本准则
热爱祖国建设深圳
开拓创新团结奉献
敬业尽职服务公众
遵纪守法公平竞争
文明礼貌爱护环境
二、社会公德
(一)遵守秩序,举止文明
(二)爱护公物,保护环境
(三)热爱公益,关心他人
(四)见义勇为,维护治安
(五)讲究卫生,保持整洁
(六)移风易俗,崇尚科学
三、职业道德
(七)敬业乐民,尽职尽责
(八)优质服务,平等竞争
(九)积极进取,钻研业务
(十)提高效率,注重效益
(十一)清正廉明,秉公办事
(十二)顾全大局,团结协作
四、家庭美德
(十三)婚姻自主,择偶慎重
(十四)夫妻和谐,互敬互爱
(十五)孝敬父母,养育子女
(十六)适度消费,勤俭持家
(十七)丰富生活,美化家庭
(十八)邻里和睦,关心社会
五、个人品德
(十九)加强修养,自尊自强
(二十)尊老爱幼,助人为乐
(二一)诚实守信,言行一致
(二二)宽容大度,与人为善
(二三)互助互爱,求同存异
(二四)礼遇外宾,热情友好
清洁卫生公约
为保本区清洁卫生,各业主、住户和进入本区的其他人员共同遵守,互相监督,特制定如下公约:
一、各业主、住户必须遵守《深圳市门前三包、门内达标市容卫生责任制规定》,搞好门前清洁卫生工作,并协助搞好公共清洁卫生。
二、严禁任何人员在小区内随地吐痰,乱丢纸屑、烟头、果皮及瓜壳,违者罚款5元。
三、不准乱倒垃圾、杂物和随地大小便,违者罚款10—20元。
四、禁止把垃圾、布屑、胶袋等杂物投放厕所或下水道,如因使用不当导致堵塞工损坏,业主、住户应负全部修理费用。
五、本区内任何公共地方,均不得乱涂乱画乱贴及乱树指路牌、广告等,违者负责清除和粉刷费用。
六、养宠物必须符合政府的有关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七、住户装修完毕,应立即清扫,不得将废物弃于走廊、楼梯道及公共场所。
八、各业主、住户不得在公共场所、走廊堆放物品或占用公共场地,应在指定地方放置垃圾,不得造成蚊蝇兹孳生地。
九、业主、住户不得向室外(即窗外或阳台外)倾倒污水、抛丢纸屑、烟头、杂物等,违者罚款50元。
环境和卫生管理规定
为确保小区干净整洁、优雅舒适的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一、小区实行垃圾袋装化,各业主﹙住户﹚倾倒垃圾时应系好垃圾袋口于7:
30-8:
30,14:
30-15:
30,放到各座一楼设置的垃圾桶内。
小区内任何公共地方,不得堆放垃圾。
二、严禁把垃圾、菜叶、胶袋和废纸等杂物投入厕所或下水道,如因使用不当而导致堵塞或损坏,业主﹙住户﹚应及时通知管理处进行处理并承担相应费用。
三、小区内任何公共地方,均不得乱涂乱画乱贴,违者应负责粉刷费用,如属小孩所为,应由家长负责。
四、凡在公共场所乱贴、乱派广告、标语、传单者,除责令其限期清理现场恢复原状外,罚款100元。
五、经防疫部门批准饲养宠物的业主﹙住户﹚要妥善管理好自己的宠物,不得让宠物大声嚎叫及在公共场所大小便。
六、保持小区安静,不得在休息时间﹙12:
00-14:
00,23:
00-7:
00﹚制造噪音﹙如高音响、纵声喧哗及敲击等﹚。
七、爱护小区绿化、不践踏草地、攀折树木。
不在室外公共场所、花草树木上晾晒衣物等。
公共场所有关规定
一、消防通道严禁停车,违者按章处罚。
二、各种车辆必须放在指定的地点,摆放整齐。
1、汽车按规定的停车线泊车。
2、摩托车、单车停放回单元车保管处。
三、禁止在小区内的公共场所、道路上车辆分解及维修。
四、严禁将车辆停放在绿化草地、人行道上。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坏公共绿地及改变其用途,不得往绿地内抛撒废物垃圾,不得摘取枝叶花果。
六、严禁在树上及绿化带上晾晒衣物、被褥。
七、严禁将装修垃圾丢弃在树枝头,绿化草地或通道、过道上。
装修垃圾应及时清运。
八、不准损坏公共设施和花草树木,不得随地吐痰、便溺和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废弃物。
暂住人口管理规定
为了更好地贯彻深圳对暂住人口的有关管理规定,结合本辖区的具体情况,特订如下规定。
一、凡来本辖区租住人员,必须持有暂住证、边防证及本人身份证等合法证件。
二、持暂住证人员,必须在粤海派出所申报临时户口,然后来海珠居委会进行登记,方可租户居住。
三、特区边防证并且有正当职业的短期居住人员,必须在进入本辖区的3天之内,持单位证明、身份证、边防证、计划生育证来鹏湾居委会办理暂住户口登记,才能在本辖区暂住。
四、暂住人员如作变动或其它原因离开本辖区时,必须由其单位或本人来鹏湾居委会办理注销登记并说明去向,否则追究该单位负责人责任。
五、暂住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及特区有关规定,违者将进行教育、收容、遣送,情节严重者追究其当事人刑事责任。
以上规定望暂住人员自觉遵守执行。
出租屋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对出租屋的管理,防止罪案发生,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屋主出租房屋,需到居委会和粤海派出所办理房屋出租许可证(包括治安责任书、出租房屋治安管理许可证申请表、租屋宿登记表)方可出租。
二、出租屋主需到居委会及粤海派出所将房屋出租情况登记备案。
三、只准将房屋出租给有正当职业的本地人或有暂住证或有效证件的外地人居住,并需出具出租人的单位证明或有效证明。
四、出租屋只限于居住生活,不得改变出租屋的用途。
五、出租屋内不得进行违法活动。
六、业主必须经常了解其承租的情况,发现有不轨行为应及时报居委会或派出所。
七、违章处罚:
1、违反以上规定者处以人民币5000元以上罚款,并依情节轻重将承租人交公安机关处理。
2、承租人违反本出租屋管理规定,并拒不接受处理者将从严处理。
地下停车场管理规定
一、地下停车场按月/季/年出租,并签定正式车位租赁合同,车位租金按深圳市物价局、住宅局有关规定执行,每月30日前收缴下月租金,租金只能预交不可拖欠。
拖欠租金按合同规定执行。
二、进入地下停车场的车辆必须在道口岗亭或地下停车场进口处领取《车辆出入卡》,方可进入地下停车场停车。
三、出场车辆必须在道口岗亭或地下停车场出口交回《车辆出入卡》,车管员在对车辆、司机、停车证、查验无误码后方可放行。
四、车场停车证由车主在汽车挡风玻璃左侧醒目处,以便于识别,车辆入场后停车证由车主妥善保管,作为出入地下车场存、取车凭证。
五、凡与车位登记牌号不同的车辆不得停放在地下车场。
六、车主不得把贵重物品放的车内,要关好车门、车窗,做到车停人走。
七、车管员必须严格履行车辆出入登记手续,认真执行规定,对可疑情况要及时报告。
八、车主停车证一旦遗失,要立即向管理处申明,并要求补办,否则后果自负。
地面停车场管理规定
一、地面停车场车辆停车半小时以内不收费,超过半小时按深圳市物价局有关规定执行。
二、长期使用地面车位的用可购买月/季/年卡或临时停车卡,收费标准参照深圳市物价局有关规定执行,每月30日前到管理处办理下月停车卡,停车月卡可使用到次月3日。
三、车辆进入车场道口,必须用行驶证换取临时停车证或月卡车位牌方可进场停车,出场时凭临时停车证或月卡、车位牌换回驾驶证。
停车期间由车管员
打卡计时。
四、停放在车场的所有车辆,必须关锁好车门(窗),防止车内物品丢失。
五、其他
1.除公司领导、管理部工作人员和管理处领导外,任何人无权查阅相关记录或资料。
2.如发生车辆丢失等紧急情况,管理处领导须在第一时间内,安排相关人员写出情况说明,同时搜集其他证据,并尽快报告公司管理部或公司主管领导。
摩托车、自行车保管规定
为搞好本小区自行车、摩托车保管工作,解决本小区住户车辆保管后顾之忧,特制订本暂行规定。
一、管理处设立车辆保管处,负责保管本小区住户和有关人士的摩托车、自行车。
二、存车领牌,凭牌取车,无牌者不得取车。
如有特殊情况,须到本小区管理体制处办公室申报登记。
三、车辆要有序停放、上锁,服从保管员的指挥。
随车物品不属保管范围。
四、车辆保管是有偿服务,收费标准报上级批准后执行,本小区住户可办理月卡、季卡。
五、培训维修人员,配备使用工具。
安全用电、用水、管道燃气管理规定
根据省、市安全用电、用水、用气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小区的具体情况,对小区供电、供水、供气管理规定如下:
一、凡属管理处管辖范围内的供电、供水系统(即供电局、自来水公司向本小区供电、供水总表以内的)一律由管理处管理;由供电局、自来水公司直接抄表到户的,由供电、供水部门管理;管道燃气系统由市燃气公司负责管理,其它单位未经许可不得介入。
二、业主(住户)出门前应将电器、燃气和水擎阀门(开关),避免发生事故。
三、小区电、水、气管线均经科学设计、精心安装,业主(住户)不可随意更改。
如确需改动,请报告管理处并雇专业人员完成。
四、业主(住户)如需要增加用电容量,必须先向管理处提出书面申请,由管理处或有关部门审查并确认符合增容要求的,经批准后方可增容,但必须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每增容1KW(或者说KVA、5A),收增容费600元,凡不足1KW(或1KVA、5A)计算,余此类推。
2.电度表每增容一级的,其电表计算基数按20度/月的倍数递增计收电费,凡不足20度/月按20度/月计收,余此类推。
3.业主(住)如需另拉电缆,电线或更换电表的,该工程费包括材料费均由业主(住户)负责。
五、已获批准增容的业主(住户)连续3个月达不到增容要求的用电负荷,将取消其增容资格,其缴纳的费用不退还。
六、每单元设计最大功率为4KW,请业主(住户)累计电器功率,勿超过最大限量,否则,不可同时使用所有电器。
七、有以下现象有均属偷电、偷水、偷气行为。
管理处将按下列规定处理:
1.私自增加电气容量,且造成电气线路故障的,作每增容1KW(1KVA)罚款300元—800元外,必须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并要重新办理申请增容手续。
2.私自装表、接电、接水、接通燃气或绕表接电、接水、接通燃气者,除当场停用,按电器容量全负荷和入住时间追计电、水、燃气费外,并处以1000元—2000元罚款。
3.私自启用电表、水表、燃气表的封印或改动电力运行回路,影响准确计量的,除按用量负荷和入住时间追计电、水、燃气费外,每次还将罚款1000元—2000元。
4.私自启用电表、水表、燃气表,不管停用时间长短,除按用电容量和入住时间追计电、水、燃气费外,还处以其10倍的罚款。
5.擅自改动上下水、燃气管道,电气线路(包括通迅、有线
电视系统)者,除应按实际情况纠正外,每项罚款500元—1000元。
八、业主(住户)违反安全用电、用水、用气规定,拒绝管理处机电维修人员检查、不采纳安全用电、用水、用气意见及措施而造成事故,影响供电、供水、供气系统或对其他业主(住户)造成损失的,除按实际情况赔偿损失外还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文化娱乐场所管理规定
为搞好本小区文化娱乐的管理,丰富和方便居民的文化娱乐生活,促进两个文明的建设,特制订本规定:
一、使用文化娱乐场所的住户、个人,应尊重管理人员的先后安排。
二、在文化娱乐场所内,大家要和气相处、互相尊重,不得推拉、抢场,不得高声喧哗,尤其在中午12:
00-14:
00、晚上下班23:
00-早上7:
00期间,避免影响周围住户的休息。
三、要爱护文化娱乐场所内的各种设施,遵循设施的使用、操作规则,不得损坏,因使用不当而损坏的应当赔偿。
四、允许外借的刊物、器具,须经管理人员同意并登记,交一定押金后方可外借,否则以盗窃论处。
五、讲究卫生、不得乱丢、乱吐、乱涂,违者除负责清理,恢复原状外,处以一定的罚款。
六、在文化娱乐场所只能进行健康的、合法的娱乐活动,不准赌博、不准进行违法活动,否则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七、节约用水、用电。
八、文化娱乐场所分有偿和无偿两类,使用有偿场所,应按价交费。
治保会工作制度
为保证治保会有组织领导地开展工作,不断提高治保队伍政治和业务水平,使治保工作经常化、制度化,特制定下列制度:
一、例会制度
治保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研究工作的会议,由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全体委员参加,根据基层组织和上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政法公安机关的工作部署,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讨论研究安排一个月的工作。
每周举行一次例会,会议内容:
一是交谈一周来的工作情况和治安情况和群众的意见反映及要求;二是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三是组织大家学习政策、法律、法令和治保业务,以及传达上级有关指示。
二、工作检查制度
治保会要对治安保卫工作开展的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找出问题,改进工作,要定期不定期地进行以“四防”为中心内容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解决。
三、分工制度
治保会要分工,一般是治保主任管全面,副主任管一片,治保委员包一块,负责帮教、调解,安全防范工作,在落实分工的同时,必须相应地建立岗位责任制,从而保证工作分工具体、职责明确。
四、奖惩制度
为充分调动治保组织和治保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充分发挥他们的“四防”和维护社会治安工作中的骨干作用,治保会必须建立奖惩制度,每个季节、半年和年终要进行工作总结,进行评比,表彰鼓励先进,推动工作。
五、汇报和报告制度
治保会一般每月结合安排工作,主动向所属基层党政领导和公安保卫部门口头或文字汇报一次当月的治保工作和下月工作意见报告,并积极做好苗头问题,如凶杀苗头,群众闹事迹象,要随时做好疏导,调解工作,治保会要在每年春节前夕召开工作打算,然后组织讨论,认真保听取群众意见,并根据群众的批评建议,努力改进治保工作,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治保委员的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爱祖国、爱人民。
二、本辖区合法业主,本单位干职员工,历史清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原则性强。
三、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检查保卫工作,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能关心群众,为群众做好事,为群众所拥护的。
四、有一定的文化,身体健康,思想素质好,工作能力强。
治保会的职权
治保会在维护社会治安,完成各项安全保卫任务中具有以下权限:
一、对在实行犯罪的或者在犯罪后及时被发觉的现行反革命分子或其他刑事犯罪分子,对被通辑,被追捕及越狱逃跑的罪犯,治保会有权也有责任立即扭送或报告公安机关。
二、对非现行反革命分子或其他刑事、治安违法犯罪分子,治保会人员有权进行调查、监视和向公安机关检举报告,
三、对发生的反革命案件或其他刑事案件,治保会人员有权保护发案现场,维护现场秩序;同时,治保会有发动群众提供线索,协助公安机关破案的权力。
四、对被管制、被夺政治权力和假释、缓刑、监外执行的罪犯,治保会的组织群众分别进行监督、考察、教育、改造的权力。
五、对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人,治保会人员有劝阻、制止和批评教育的权力,在不违反国家法律的前提下,对违反群众共同制订的“居民公约”、“治安公约”等规范的行为,按照群众自治原则,有依照公约的规定行使罚款,收缴违反公约所得的财物交公或还原主的权力。
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安全教育是增强员工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提高安全技术水平,减少伤亡事故发生的重要途径。
依照国家法规,结合公司安全工作的特点,制定本制度。
一、搞好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工作。
1、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专题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2、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活动,督促下属企业进行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安全装置的维护。
3、召开事故现场会,分析发生事故的原因和教训,总结发生事故的规律,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教育。
4、组织员工参加安全技术交流,观看安全生产展览和劳动安全卫生电影、电视,张贴安全生产宣传画、标语和安全标志,时刻提醒员工注意安全。
二、严格要求和督促下属企业搞好“三级教育”,即入厂教育、车间教育和岗位教育,把安全工作做到在其它工作的前面。
三、搞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的规定,对违反规定的下属企业督促其按规定执行。
计划生育工作守则
一、积极宣传计划生育有关的政策法规。
二、熟悉和掌握本辖区的计划生育基本情况。
三、经常围绕优生优育开展宣传和咨询服务。
四、认真审核各种计划生育证件,按规定开具和发放有关计划生育证明。
五、建立育龄期居民档案,严格管理、合理安排生育指标。
六、对流动人口生育情况进行跟踪并定期检查。
七、对计划生育对象要认真做好细致的思想工作和术前指导。
八、配合上级部门完成各个时期的计划生育任务。
九、不循私舞弊,不包庇计划生育对象。
严格按政策办事,如实汇报计划生育情况,不弄虚作假。
调解委员会的工作原则和纪律
一、严格区分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明确人民内部矛盾为非对抗这一特征遵循正确的解决原则。
二、必须根据国家法律和人民政府的有关政策令进行调解,所在社区的居民公约以及行业惯例不与法律相抵触的,可以作为调解的依据。
三、调解必须以事实为依据,必须保持保护合法合理权益和解决矛盾的原因。
四、调解的意见和结果应取得当事双方一致同意,不得强迫调解。
五、必须了解调解不是起诉的必经程序,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当事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必须有法定监护人参与调解。
七、不贪污受贿,不徇私舞弊。
如当事人提出要求时,适应民事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