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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白皮书中国的对外援助
中国的对外援助
(2011年4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目录
前言
一、对外援助政策
二、对外援助资金
三、对外援助方式
四、对外援助分布
五、对外援助管理
六、援外国际合作
结束语
前言
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
多年来,中国在致力于自身发展的同时,始终坚持向经济困难的其他发展中国家提供力所能及的援助,承担相应国际义务。
20世纪50年代,新中国成立后不久,中国在自身财力十分紧张、物资相当匮乏的情况下,开始对外提供经济技术援助,并逐步扩大援助范围。
70年代末中国实行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快速发展,综合国力显著提升,但依然是一个人均水平不高、贫困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国家。
尽管如此,中国仍量力而行,尽力开展对外援助,帮助受援国增强自主发展能力,丰富和改善人民生活,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中国的对外援助,发展巩固了与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友好关系和经贸合作,推动了南南合作,为人类社会共同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中国对外援助坚持平等互利,注重实效,与时俱进,不附带任何政治条件,形成了具有自身特色的模式。
一、对外援助政策
对外援助历程
中国对外援助从帮助周边友好国家开始起步。
1950年,中国开始向朝鲜和越南两国提供物资援助,从此开启了中国对外援助的序幕。
1955年万隆亚非会议后,随着对外关系的发展,中国对外援助范围从社会主义国家扩展到其他发展中国家。
1956年,中国开始向非洲国家提供援助。
1964年,中国政府宣布以平等互利、不附带条件为核心的对外经济技术援助八项原则,确立了中国开展对外援助的基本方针。
1971年10月,在广大发展中国家的支持下,中国恢复了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中国同更多的发展中国家建立了经济和技术合作关系,并援建了坦赞铁路等一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
这段时期,中国克服自身困难,为支持其他发展中国家争取民族独立和发展民族经济提供了最大限度的支持,奠定了新中国与广大发展中国家长期友好合作的坚实基础。
1978年中国实行改革开放后,同其他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合作由过去单纯提供援助发展为多种形式的互利合作。
中国根据国情适度调整了对外援助的规模、布局、结构和领域,进一步加强对最不发达国家的援助,更加注重提高对外援助项目的经济效益和长远效果,援助方式更为灵活。
为进一步巩固已建成生产性援助项目成果,中国同部分受援国开展了代管经营、租赁经营和合资经营等多种形式的技术和管理合作。
一些已建成援外生产性项目通过采取上述合作模式,在改善企业经营管理和提高生产水平等方面,取得了比传统技术合作更为显著的成效。
经过调整巩固,中国对外援助走上了更加适合中国国情和受援国实际需求的发展道路。
20世纪90年代,中国在加快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过程中,开始对对外援助进行一系列改革,重点是推动援助资金来源和方式的多样化。
1993年,中国政府利用发展中国家已偿还的部分无息贷款资金设立援外合资合作项目基金。
该基金主要用于支持中国中小企业与受援国企业在生产和经营领域开展合资合作。
1995年,中国开始通过中国进出口银行向发展中国家提供具有政府援助性质的中长期低息优惠贷款,有效扩大了援外资金来源。
与此同时,中国更加重视支持受援国能力建设,不断扩大援外技术培训规模,受援国官员来华培训逐渐成为援外人力资源开发合作的重要内容。
2000年,中非合作论坛成立,成为新形势下中国与非洲友好国家开展集体对话的重要平台和务实合作的有效机制。
通过这一阶段的改革,中国对外援助的发展道路进一步拓宽,效果更加显著。
进入新世纪特别是2004年以来,在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综合国力不断增强的基础上,中国对外援助资金保持快速增长,2004年至2009年平均年增长率为29.4%。
中国除通过传统双边渠道商定援助项目外,还在国际和地区层面加强与受援国的集体磋商。
中国政府在联合国发展筹资高级别会议、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高级别会议,以及中非合作论坛、上海合作组织、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中国-加勒比经贸合作论坛、中国-太平洋岛国经济发展合作论坛、中国-葡语国家经贸合作论坛等区域合作机制会议上,多次宣布一揽子有针对性的对外援助政策措施,加强在农业、基础设施、教育、医疗卫生、人力资源开发合作、清洁能源等领域的援助力度。
2010年8月,中国政府召开全国援外工作会议,全面总结援外工作经验,明确了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外援助工作的重点任务,中国的对外援助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对外援助政策
中国的对外援助政策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符合自身国情和受援国发展需要。
20世纪60年代中国提出的对外援助八项原则,从一开始就是中国对外援助遵循的基本方针,并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完善和发展。
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人口多、底子薄、经济发展不平衡。
发展仍然是中国长期面临的艰巨任务,这决定了中国的对外援助属于南南合作范畴,是发展中国家间的相互帮助。
中国对外援助政策的基本内容是:
——坚持帮助受援国提高自主发展能力。
实践证明,一国的发展主要依靠自身的力量。
中国在提供对外援助时,尽力为受援国培养本土人才和技术力量,帮助受援国建设基础设施,开发利用本国资源,打好发展基础,逐步走上自力更生、独立发展的道路。
——坚持不附带任何政治条件。
中国坚持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尊重各受援国自主选择发展道路和模式的权利,相信各国能够探索出适合本国国情的发展道路,绝不把提供援助作为干涉他国内政、谋求政治特权的手段。
——坚持平等互利、共同发展。
中国坚持把对外援助视为发展中国家之间的相互帮助,注意实际效果,照顾对方利益,通过开展与其他发展中国家的经济技术合作,着力促进双边友好关系和互利共赢。
——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
在援助规模和方式上,中国从自身国情出发,依据国力提供力所能及的援助。
注重充分发挥比较优势,最大限度地结合受援国的实际需要。
——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
中国对外援助顺应国内外形势发展变化,注重总结经验,创新对外援助方式,及时调整改革管理机制,不断提高对外援助工作水平。
二、对外援助资金
中国对外援助资金主要有3种类型:
无偿援助、无息贷款和优惠贷款。
其中,无偿援助和无息贷款资金在国家财政项下支出,优惠贷款由中国政府指定中国进出口银行对外提供。
截至2009年底,中国累计对外提供援助金额达2562.9亿元人民币,其中无偿援助1062亿元,无息贷款765.4亿元,优惠贷款735.5亿元。
对外援助支出是国家财政支出的一部分。
援外预算资金由财政部按预决算制统一管理。
商务部及国务院其他参与对外援助管理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具体管理本部门的援外资金。
各部门结合对外援助任务,坚持量力而行的原则编制年度对外援助项目支出预算,经财政部审核并报请国务院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执行。
各部门对援外项目资金实行预算控制管理。
财政部和国家审计署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对主管部门援外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无偿援助
无偿援助主要用于帮助受援国建设医院、学校、低造价住房、打井供水项目等中小型社会福利性项目。
此外,无偿援助还用于实施人力资源开发合作、技术合作、物资援助、紧急人道主义援助等领域的项目。
无息贷款
无息贷款主要用于帮助受援国建设社会公共设施和民生项目。
无息贷款期限一般为20年,其中使用期5年,宽限期5年,偿还期10年。
目前,无息贷款主要向经济条件较好的发展中国家提供。
优惠贷款
优惠贷款主要用于帮助受援国建设有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生产性项目和大中型基础设施,或提供成套设备、机电产品、技术服务以及其他物资等。
优惠贷款本金由中国进出口银行通过市场筹措,贷款利率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由此产生的利息差额由国家财政补贴。
目前,中国提供的优惠贷款年利率一般为2%至3%,期限一般为15年至20年(含5年至7年宽限期)。
截至2009年底,中国共向76个国家提供了优惠贷款,支持项目325个,其中建成142个。
中国提供的优惠贷款61%用于帮助发展中国家建设交通、通讯、电力等基础设施,8.9%用于支持石油、矿产等能源和资源开发。
三、对外援助方式
中国对外援助主要有8种方式:
成套项目、一般物资、技术合作、人力资源开发合作、援外医疗队、紧急人道主义援助、援外志愿者和债务减免。
成套项目
成套项目援助是指中国通过提供无偿援助和无息贷款等援助资金帮助受援国建设生产和民用领域的工程项目。
中方负责项目考察、勘察、设计和施工的全部或部分过程,提供全部或部分设备、建筑材料,派遣工程技术人员组织和指导施工、安装和试生产。
项目竣工后,移交受援国使用。
成套项目是中国最主要的对外援助方式。
从1954年开始,中国利用成套项目援助方式为越南、朝鲜两国修复被战争破坏的铁路、公路、港口、桥梁和市政交通等设施,并援建一批基础工业,为两国战后重建和经济发展作出巨大贡献。
此后,成套项目建设的规模和范围不断扩大,在对外援助支出中一直占有较大比例。
目前,成套项目援助占对外援助财政支出的40%左右。
截至2009年底,中国共帮助发展中国家建成2000多个与当地民众生产和生活息息相关的各类成套项目,涉及工业、农业、文教、卫生、通讯、电力、能源、交通等多个领域。
一般物资
一般物资援助是指中国在援助资金项下,向受援国提供所需生产生活物资、技术性产品或单项设备,并承担必要的配套技术服务。
中国对外援助最早是从提供一般物资开始的。
20世纪50、60年代,中国在国内物资十分短缺的情况下,为支持广大亚非国家争取民族解放和发展民族经济,向上述国家提供了大量生产和生活物资。
除单项提供援外物资外,中国还配合成套项目建设提供各种配套设备和物资。
中国始终将国内生产的质量最好的产品作为援助物资,提供的物资涉及机械设备、医疗设备、检测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办公用品、食品、药品等众多领域。
这些物资满足了受援国生产生活急需,其中一些设备如民用飞机、机车、集装箱检测设备等,还促进了受援国装备能力的提高和产业的发展。
技术合作
技术合作是指由中国派遣专家,对已建成成套项目后续生产、运营或维护提供技术指导,就地培训受援国的管理和技术人员;帮助发展中国家为发展生产而进行试种、试养、试制,传授中国农业和传统手工艺技术;帮助发展中国家完成某一项专业考察、勘探、规划、研究、咨询等。
技术合作是中国帮助受援国增强自主发展能力的重要合作方式。
技术合作涉及领域广泛,包括工业生产和管理,农业种植养殖,编织、刺绣等手工业生产,文化教育,体育训练,医疗卫生,沼气、小水电等清洁能源开发,地质普查勘探、经济规划等。
技术合作期限一般为1年至2年,必要时应对方要求,可以延长。
人力资源开发合作
人力资源开发合作是指中国通过多双边渠道为发展中国家举办各种形式的政府官员研修、学历学位教育、专业技术培训以及其他人员交流项目。
中国从1953年开始实施人力资源开发合作项目。
20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中国接收了大量来自朝鲜、越南、阿尔巴尼亚、古巴、埃及等国的实习生来华学习,涉及农林、水利、轻工、纺织、交通、卫生等20多个行业。
自1981年起,中国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合作,为发展中国家在华举办了多个领域的实用技术培训班。
自1998年起,中国政府开始举办官员研修班,培训的部门、领域和规模迅速扩大。
截至2009年底,中国为发展中国家在华举办各类培训班4000多期,培训人员12万人次,包括实习生、管理和技术人员以及官员。
培训内容涵盖经济、外交、农业、医疗卫生和环保等20多个领域。
目前,每年在华培训发展中国家人员约1万名左右。
此外,中国还通过技术合作等方式为受援国就地培训了大量管理和技术人员。
援外医疗队
援外医疗队是指中国向受援国派出医务人员团队,并无偿提供部分医疗设备和药品,在受援国进行定点或巡回医疗服务。
1963年,中国向阿尔及利亚派出第一支医疗队。
截至目前,中国已向亚洲、非洲、欧洲、拉丁美洲、加勒比和大洋洲69个国家派遣了援外医疗队。
援外医疗队一般工作在受援国缺医少药的落后地区,条件十分艰苦。
援外医疗队员治愈了大量常见病、多发病,并采用针灸、推拿以及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法诊治了不少疑难重症,挽救了许多垂危病人的生命。
援外医疗队员还向当地医务人员传授医疗技术,促进了当地医疗卫生水平的提高。
援外医疗队员以精湛的医术、良好的医德医风和高度的责任感与使命感,全力为受援国人民服务,赢得了受援国政府和人民的尊重和赞扬。
截至2009年底,中国累计对外派遣21000多名援外医疗队员,经中国医生诊治的受援国患者达2.6亿人次。
2009年,有60支援外医疗队,共1324名医疗队员,分别在57个发展中国家的130个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服务。
紧急人道主义援助
紧急人道主义援助是指中国在有关国家和地区遭受各种严重自然灾害或人道主义灾难的情况下,主动或应受灾国要求提供紧急救援物资、现汇或派出救援人员,以减轻灾区人民生命财产损失,帮助受灾国应对灾害造成的困难局面。
多年来,中国积极参与对外紧急救援行动,并在国际紧急人道主义救援事业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为使救援行动更加快速有效,中国政府于2004年9月正式建立人道主义紧急救灾援助应急机制。
2004年12月印度洋海啸发生后,中国开展了对外援助历史上规模最大的紧急救援行动,向受灾国提供各种援助共计7亿多元人民币。
近5年来,中国政府累计开展紧急援助近200次,主要包括向东南亚国家提供防治禽流感紧急技术援助;就几内亚比绍蝗灾和霍乱,厄瓜多尔登革热,墨西哥甲型H1N1流感,伊朗、巴基斯坦、海地、智利地震,马达加斯加飓风,缅甸、古巴热带风暴,巴基斯坦洪灾等提供物资或现汇紧急援助;向朝鲜、孟加拉国、尼泊尔、阿富汗、布隆迪、莱索托、津巴布韦、莫桑比克等国提供紧急粮食援助。
援外志愿者
援外志愿者是指中国选派志愿人员到其他发展中国家,在教育、医疗卫生和其他社会发展领域为当地民众提供服务。
目前,中国派出的志愿者主要有援外青年志愿者和汉语教师志愿者。
2002年5月,中国首次派遣5名青年志愿者赴老挝,在教育和医疗卫生领域开展了为期半年的志愿服务。
截至2009年底,中国向泰国、埃塞俄比亚、老挝、缅甸、塞舌尔、利比里亚、圭亚那等19个发展中国家共派遣405名援外青年志愿者,服务范围涉及汉语教学、中医治疗、农业科技推广、体育训练、计算机培训、国际救援等领域。
其中,向埃塞俄比亚、圭亚那等多个国家实现连续派遣。
2003年,中国开始对外派遣汉语教师志愿者。
截至2009年底,向全球70多个国家派遣汉语教师志愿者共计7590人次。
债务减免
债务减免是指中国免除部分发展中国家对华到期政府债务。
对于受援国对华政府债务,中国政府从不施加还款压力。
在受援国偿还到期无息贷款遇到困难时,中国政府一向采取灵活的处理方式,通过双边协商延长还款期限。
为进一步减轻经济困难国家的债务负担,中国政府在2000年中非合作论坛第一届部长级会议、2005年联合国发展筹资高级别会议、2006年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2008年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高级别会议、2009年中非合作论坛第四届部长级会议和2010年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高级别会议上,先后6次宣布免除与中国有外交关系的重债穷国和最不发达国家对华到期无息贷款债务。
截至2009年底,中国与非洲、亚洲、拉丁美洲、加勒比和大洋洲50个国家签署免债议定书,免除到期债务380笔,金额达255.8亿元人民币。
四、对外援助分布
中国对外援助的主要对象是低收入发展中国家。
在援助领域分布中,中国重点关注受援国民生和经济发展,努力使援助更多地惠及当地贫困群体。
地区分布
中国对外援助地理分布比较均衡。
受援国涉及亚洲、非洲、拉丁美洲、加勒比、大洋洲和东欧等地区大部分发展中国家。
中国对其中最不发达国家和其他低收入国家的援助比重始终保持在2/3左右。
截至2009年底,中国累计向161个国家以及30多个国际和区域组织提供了援助,经常性接受中国援助的发展中国家有123个,其中亚洲30个、非洲51个、拉丁美洲和加勒比18个、大洋洲12个、东欧12个。
亚洲和非洲作为贫困人口最多的两个地区,接受了中国80%左右的援助。
主要领域
中国对外援助项目主要分布在农业、工业、经济基础设施、公共设施、教育、医疗卫生等领域,重点帮助受援国提高工农业生产能力,增强经济和社会发展基础,改善基础教育和医疗状况。
近年来,应对气候变化成为中国对外援助的一个新领域。
农业
中国将促进发展中国家的农业和农村发展、减轻贫困作为对外援助的优先领域。
农业援助内容主要包括:
建设农场、农业技术示范中心、农业技术试验站和推广站,兴建农田水利工程,提供农机具、农产品加工设备和相关农用物资,派遣农业技术人员和高级农业专家传授农业生产技术和提供农业发展咨询,为受援国培训农业人才等。
中国援建的农业项目促进了受援国农业生产的发展,增加了粮食和经济作物的产量,并为发展轻工业提供了原料。
中国派遣援外农业专家帮助几内亚比绍建立11个水稻生产示范点,示范种植面积2000公顷,繁育良种530吨,推广面积3530公顷,其中多个品种增产3倍以上。
2008年,中方农业专家获得几内亚比绍农业部颁发的科技进步一等奖。
援助马达加斯加杂交水稻开发示范中心试种34个中国杂交水稻品种,平均产量为每公顷8吨以上,相当于该国水稻平均产量的2倍至3倍。
20世纪60年代,中国帮助马里试种甘蔗取得成功后,又进一步帮助该国建立甘蔗农场和糖厂,开创了马里自产食糖的历史。
目前,由中国援建的2个甘蔗农场和2个糖厂组成的马里制糖联合企业在马里国民经济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中国于20世纪80年代援建的突尼斯麦热尔德-崩角水渠实现了突尼斯农业灌溉的西水东调,为崩角地区农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中国不断加大在农业和粮食生产领域的援助力度。
近年来,粮食安全问题成为国际社会高度关注的全球性问题。
为此,中国采取了一系列对外援助举措。
如,在2010年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高级别会议上,中国政府承诺在未来5年内为发展中国家建立30个农业技术示范中心、派遣3000名农业专家和技术人员,为发展中国家提供5000个来华农业培训名额等。
截至2009年底,中国共帮助发展中国家建成221个农业援助项目,其中农场35个、农业技术实验站和推广站47个、牧业项目11个、渔业项目15个、农田水利工程47个、其他农业项目66个。
此外,中国还提供了大量农机设备等农用物资。
工业
工业援助在中国对外援助初期占据重要地位。
20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中国帮助许多刚独立的亚非国家建设了一批工业项目,奠定了受援国工业发展基础,不少项目填补了受援国民族工业的空白。
工业援助在70年代发展较为迅速,一度成为中国成套项目援助的重要内容之一。
从80年代中后期开始,许多发展中国家企业私有化进程加快,中国对这一领域的援助逐步减少。
中国援建的工业项目对于促进受援国生产和经济发展,增加就业和税收,繁荣市场发挥了积极作用。
截至2009年底,中国共帮助发展中国家建成688个工业生产性项目,涉及轻工、纺织、机械、化工、冶金、电子、建材、能源等多个行业。
叙利亚哈马棉纺织厂、卢旺达水泥厂、秘鲁水泥厂、缅甸农机厂、刚果(布)水泥厂等一批项目一直保持盈利,并雇用大量当地员工,产生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经济基础设施
经济基础设施建设一直是中国对外援助的重要内容。
虽然援助资金有限,但中国充分发挥技术成熟和人力成本相对低廉的优势,帮助其他发展中国家建设了一批交通、通讯、电力等基础设施项目。
截至2009年底,中国共帮助发展中国家建成442个经济基础设施项目。
也门萨那至荷台达公路、巴基斯坦喀喇昆仑公路和瓜达尔港、坦赞铁路、索马里贝莱特温-布劳公路、马耳他干船坞、喀麦隆拉格都水电站、毛里塔尼亚友谊港、博茨瓦纳铁路改造、孟加拉国6座大桥、昆曼公路老挝段、缅甸大湄公河次区域信息高速公路、塔吉克斯坦沙尔-沙尔隧道、柬埔寨7号公路、埃塞俄比亚格特拉立交桥等项目,改善了受援国的生活和生产环境,为受援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创造了更好的条件。
公共设施
公共设施是中国对外援助中一个具有特色的领域。
中国援建的公共设施项目主要包括市政设施、民用建筑、打井供水、会议大厦、体育场馆、文化场馆、科教卫生设施等。
截至2009年底,中国共帮助发展中国家建成687个各类公共设施项目。
斯里兰卡纪念班达拉奈克国际会议大厦、苏丹友谊厅、加纳国家剧场、埃及开罗国际会议中心、科摩罗广播电视中心、缅甸国际会议中心、肯尼亚国际体育中心、斐济多功能体育馆、坦桑尼亚国家体育场等公共设施和体育设施,成为当地社会政治文化活动的中心和城市标志性建筑。
毛里塔尼亚首都供水工程、柬埔寨打井项目、坦桑尼亚查林兹供水项目、尼日尔津德尔供水工程、安哥拉经济住宅项目、苏里南低造价住房项目等社会公共福利设施,为改善当地贫困人民的生活条件作出了积极贡献。
教育
中国政府历来重视对发展中国家教育领域的援助。
中国教育援助内容主要包括:
援建学校、提供教学设备和资料、派遣教师、在华培训发展中国家教师和实习生,为发展中国家来华留学生提供政府奖学金等。
20世纪50年代起,中国开始资助其他发展中国家学生来华学习,并帮助亚洲和非洲国家建设普通和技术院校,提供教学仪器和实验室设备。
60年代,中国开始向发展中国家派遣援外教师。
70、80年代,中国应受援国政府的要求,以接受留学生的方式,为坦赞铁路、毛里塔尼亚友谊港、坦桑尼亚煤矿、圭亚那纺织厂等部分援建成套项目,专门培养中高级技术和管理人才。
近年来,中国加大对发展中国家的教育援助力度,援建了近100所农村小学校,大幅增加政府奖学金和来华培训教师名额,派遣更多的教师帮助受援国发展薄弱学科,加强与其他发展中国家在职业技术教育和远程教育等方面的合作。
中国在教育领域的援助促进了受援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帮助受援国培养了大批教育、管理、科技等领域的人才,为受援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智力支持。
截至2009年底,中国共帮助发展中国家建成130多所学校。
累计资助来自119个发展中国家共计70627名留学生来华进行各类专业学习,其中,2009年向11185名留学生提供了奖学金。
共派遣近1万名援外教师。
共为受援国培训校长和教师1万余名。
医疗卫生
医疗卫生是中国对外援助的重要领域。
主要援助内容有:
建设医院、医疗卫生中心和设立疟疾防治中心,派遣医疗队,培训医疗人员,提供药品和医疗物资援助。
截至2009年底,中国共帮助发展中国家建成100多所医院和医疗服务中心,并提供大量医疗设备和药品。
另有30多所医院正在建设之中。
中国援建的也门塔兹医院、中非友谊医院、几内亚比绍卡松果医院、津巴布韦奇诺伊医院、乍得自由医院、老挝琅勃拉邦医院等,为解决当地人民看病就医困难作出了积极贡献。
近年来,中国加强与发展中国家特别是非洲国家开展在艾滋病、疟疾等传染病和其他疾病防治,传统医药研究及应用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并为发展中国家培训培养了大量医护人员。
近3年来,中国为非洲国家设立了30个疟疾防治中心,并提供价值1.9亿元人民币的青蒿素类抗疟药品。
中国在医疗领域的援助为受援国发展医疗卫生事业、改善医疗卫生条件、提高医疗技术水平作出了积极贡献。
清洁能源和应对气候变化
沼气和小水电等清洁能源的利用是中国开展较早且具有一定优势的援助领域。
在对外援助初期,中国帮助亚非发展中国家利用当地水力资源,修建中小型水电站及输变电工程,为当地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提供电力。
20世纪80年代,中国同联合国有关机构合作,向许多发展中国家传授沼气技术。
同时,中国还通过双边援助渠道向圭亚那、乌干达等国传授沼气技术,取得较好效果,减少了受援国对进口燃料的依赖。
中国逐步增加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援助。
近年来,随着全球气候变化问题日益严峻,中国进一步拓展相关援助范围。
中国与突尼斯、几内亚、瓦努阿图、古巴等国家开展沼气技术合作,为喀麦隆、布隆迪、几内亚等国援建水力发电设施,与蒙古、黎巴嫩、摩洛哥、巴布亚新几内亚等国开展太阳能和风能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