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高层
BD≤23
1.6≤FAR≤1.9
高层
BD≤19
1.9≤FAR≤3.5
办公建筑
多层
BD≤41
1.5≤FAR≤2.5
高层
BD≤35
2.5≤FAR≤5
商业建筑类
多层
BD≤50
2.0≤FAR≤3.5
高层
BD≤50
3.0≤FAR≤5.5
教育科研类
-
20≤BD≤40
0.6≤FAR≤2.5
工业建筑类
-
BD≥30
0.8≤FAR≤3.0
住宅兼容商业类
中高、高层
BD≤30
2.0≤FAR≤4.0
注:
综合类建筑按不同性质建筑面积比例折算,混合层取两者的指标值作为控制指标的上、下限值。
部分区域可根据空域保护与历史保护等需求酌情调整。
凍鈹鋨劳臘锴痫婦胫籴。
(1)上表适用于单一类型的建筑基地。
对混合类型建筑基地,其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应将建筑基地按使用性质分类划定后,按不同类型分别执行;对难以分类执行的建筑基地,应按不同使用性质的建筑面积比例换算建筑容量控制指标。
恥諤銪灭萦欢煬鞏鹜錦。
(2)对未列入上表的中小学校、体育场馆以及医疗卫生、文化艺术、幼托等设施的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应按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国家、省、本行业及西咸新区田园城市建设标准的相关规定执行。
鯊腎鑰诎褳鉀沩懼統庫。
第三章建筑间距
3.1各类建筑物的建筑间距除应当满足消防、交通、卫生、环保、抗震、工程管线、建筑保护和城市空间景观等方面的要求外,还应同时符合本规定的要求。
新建建筑对要拆除建筑产生采光影响的,应当先拆除后建设。
硕癘鄴颃诌攆檸攜驤蔹。
3.2西咸新区内所有低层、多层、高层民用建筑的建筑间距,均应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采用日照分析软件进行日照分析计算,计算结果应当满足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和西咸新区相关规定。
日照分析应连同本地块及对周边产生影响的区域一并计算。
阌擻輳嬪諫迁择楨秘騖。
3.3建筑非平行布置时,当相互夹角小于等于45º,其最窄处建筑间距按平行布置的建筑间距控制;当相互夹角大于45º时,其最窄处建筑间距按垂直布置的建筑间距控制。
方位角计算以被遮挡建筑方位为基准。
氬嚕躑竄贸恳彈瀘颔澩。
3.4建筑山墙非平行布置时,以其最窄处控制山墙间距。
沿街相邻建筑之间,其两侧山墙均无门、窗、阳台时,在满足消防和施工安全等要求的前提下,其山墙间距可酌情减少或毗邻建造。
釷鹆資贏車贖孙滅獅赘。
3.5住宅建筑之间的最小间距应符合表3.8的规定。
表3.8住宅建筑之间的最小间距(M)
高层(遮挡)
多层(遮挡)
低层(遮挡)
平行布置
垂直布置
山墙
平行布置
垂直布置
山墙
平行
布置
垂直
布置
山墙
两侧
单侧或无
两侧
单侧或无
两侧
单侧或无
高层
(被遮挡)
30
25
13
-
18
15
13
-
18
15
13
-
多层
(被遮挡)
30
20
13
-
12
10
8
-
12
-
6
-
低层
(被遮挡)
30
20
13
-
12
10
8
-
6
-
-
-
注:
①“遮挡”是指建筑南北向平行或垂直布置时,该住宅建筑位于其它建筑南侧,其为遮挡建筑,“被遮挡”是指平行或垂直布置时,该住宅建筑位于其它建筑的北侧,其为被遮挡建筑。
怂阐譜鯪迳導嘯畫長凉。
②两幢建筑相对位置东西向布置时,其建筑间距分别按上表规定的遮挡建筑和被遮挡建筑分别确定建筑间距,然后取其平均值。
谚辞調担鈧谄动禪泻類。
③“两侧”是指相对两侧山墙均有窗户、阳台或开门;“单侧或无”是指相对山墙一侧无或两侧都无窗户、阳台或开门。
嘰觐詿缧铴嗫偽純铪锩。
④“-”表示按消防和施工安全等控制。
如山墙之间有公共道路的,在符合消防和施工安全等要求的同时,山墙间距不得小于6M。
熒绐譏钲鏌觶鷹緇機库。
⑤建筑山墙长度小于、等于16M的,其间距按垂直布置的居住建筑控制;建筑山墙长度大于16M的,其间距按平行布置的居住建筑控制。
鶼渍螻偉阅劍鲰腎邏蘞。
⑥当两幢建筑正负零不在同一高程时,以被遮挡建筑所在高程±0为基准计算建筑高度。
3.6非住宅建筑之间的最小间距应符合表3.9的规定。
表3.9非住宅建筑之间的最小间距(M)
高层
多层
低层
平行布置
垂直布置
山墙
平行布置
垂直布置
山墙
平行
布置
垂直
布置
山墙
两侧
单侧或无
两侧
单侧或无
两侧
单侧或无
高层
20
15
13
-
13
13
9
-
9
9
9
-
多层
13
13
9
-
12
9
6
-
6
6
6
-
低层
9
9
9
-
6
6
6
-
6
6
6
-
注:
①裙房高度小于10M(含10M)时,按低层间距控制;高度超过10M、小于24M(含24M)时,按多层间距控制;高度超过24M时,按高层间距控制。
纣忧蔣氳頑莶驅藥悯骛。
②以其他形式布置的非住宅建筑的间距,按消防间距的规定控制。
3.7住宅建筑与非住宅之间的最小间距,当非住宅建筑位于住宅建筑南侧或东西侧的,其最小间距按表3.8住宅建筑之间的最小间距控制,当非住宅建筑位于住宅建筑北侧的,其最小间距按表3.9非住宅建筑之间的最小间距控制。
颖刍莖蛺饽亿顿裊赔泷。
3.8有争议的不易确定的建筑间距以综合日照分析结果为准。
3.9医院的病房楼、休(疗)养建筑、中、小学的教案楼、老年公寓、幼儿园、托儿所等特殊建筑的日照间距,均应满足冬至日3小时日照。
濫驂膽閉驟羥闈詔寢賻。
第四章建筑退让
4.1建筑物退让建筑基地边界距离,按以下规定控制,但离界距离小于消防间距时,应按消防间距的规定控制。
建筑基地边界另一侧有建筑物的,除符合本条规定外,还应符合本规定其它关于建筑间距的要求,另一侧是城市道路、河道、绿地的,还应满足退让城市道路红线、蓝线、绿线等规定的要求。
銚銻縵哜鳗鸿锓謎諏涼。
(一)民用建筑主要朝向退让建筑基地边界距离按建筑日照间距的一半退让。
且最小距离不得小于12M。
(二)民用建筑次要朝向退让建筑基地边界最小距离不得小于3M。
(三)综合楼住宅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50%时按住宅建筑退让,住宅建筑面积所占比例<50%时,按非住宅建筑退让。
挤貼綬电麥结鈺贖哓类。
4.2地下建筑物退让建筑基地边界的距离,不小于地下建筑物深度(自室外地面至地下建筑物底板的底部的距离)的0.6倍,且其最小值不得小于3M。
赔荊紳谘侖驟辽輩袜錈。
4.3建筑物退让道路红线最小后退距离按表4.3控制。
地下建筑退让道路红线距离不得小于3M。
表4.3建筑物后退城市道路规划红线最小距离(M)
道路宽度
建筑高度
小于24M
24-50M
大于50M
>40M
10
15
20
>30M,≤40M
9
12
20
>20M,≤30M
8
10
20
≤20M
8
10
20
注:
高低层组合的建筑后退距离按建筑不同高度分别控制。
4.4道路平面交叉口四周的建筑物后退道路规划红线的距离不得小于表4.3规定数值(由道路规划红线直线段与曲线段的连接点算起),并应同时满足交叉口行车三角视距控制要求。
塤礙籟馐决穩賽釙冊庫。
4.5在南北向城市道路两侧的建筑,其南侧建筑控制高度(H)不宜超过道路规划红线宽度(W)加建筑后退距离(S)之和的1.3倍,即H≤1.3(W+S)。
东西向城市道路两侧的建筑,其控制高度(H)不应超过道路规划红线宽度(W)加建筑后退距离(S)之和的1.5倍,即H≤1.5(W+S)。
裊樣祕廬廂颤谚鍘羋蔺。
4.6有大量人流、车流集散的多、低层大型建筑,如影剧院、展览馆、大型商场、体育馆、游乐场、车站等,其面临城市道路的主出入口方向,后退道路红线距离不小于15M,并满足停车、回车、人流集散等方面的要求。
仓嫗盤紲嘱珑詁鍬齊驁。
4.7建筑物的围墙、基础、台阶、阳台和附属设施,不得逾越道路规划红线。
在规定的后退道路规划红线的距离内,不得设置非市政配套类零星建(构)筑物。
绽萬璉轆娛閬蛏鬮绾瀧。
4.8沿公路的建筑物,在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路段两侧,按后退城市道路红线要求执行;在其余路段两侧,其后退公路两侧边沟(截水沟、坡脚护坡道)外缘,国道不少于20M,省道不少于15M,县道不少于10M,其它道路不少于5M。
骁顾燁鶚巯瀆蕪領鲡赙。
4.9铁路、高速公路沿线的建筑物后退铁路、高速公路边沟(坡脚)的距离应符合表4.9的要求。
表4.9铁路、高速公路沿线建筑物后退铁路最小距离(M)
等级
建筑物后退距离(M)
铁路干线、高速公路
30
铁路支线、专用线
15
城市地铁线(地面部分)
30
4.10建筑物退让规划绿线的规定。
建筑物临界处是公共绿地的,各类建筑的最小退离距离按表4.10控制。
瑣钋濺暧惲锟缟馭篩凉。
表4.10建筑退让公共绿地最小距离
建筑高度
退让距离(M)
小于24M
5
24-50M
8
大于50M
10
4.11建筑物退让规划蓝线的规定。
沿河道规划蓝线两侧新建建筑物,其后退河道规划蓝线最小距离不得小于10M。
鎦诗涇艳损楼紲鯗餳類。
4.12建筑物退让规划紫线的规定。
建筑物退让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规划紫线的距离,在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时具体确定。
退让其他城市规划紫线的距离,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时具体确定。
退让历史文化街区外的历史建筑规划紫线的距离,由历史建筑保护规划具体确定。
栉缏歐锄棗鈕种鵑瑶锬。
4.13建筑物退让规划黄线的距离,按照城市各项基础设施相关规定进行确定。
工程管线与建(构)筑物之间的最小净距应符合表4.12的规定。
辔烨棟剛殓攬瑤丽阄应。
表4.13工程管线与建(构)筑物之间的最小净距
地下管线名称
水平距离(M)
架空管线
水平距离(M)
给水管
d≤200mm
1.0
电力
10kV边导线
2.0
d>200mm
3.0
35kV边导线
3.0
污水、雨水排水管
2.5
110kV边导线
4.0
燃气管
低压
0.7
电信杆线
2.0
中压
B
1.5
热力管线
1.0
A
2.0
高压
B
4.0
架空管线
垂直距离
A
6.0
电力管线
10kV及以下
3.0
热力管
直埋
2.5
35kV--110kV
4.0
地沟
0.5
220kV及以上高压线走廊内
不得建设任何建筑物
电力电缆
0.5
电信电缆
直埋
1.0
电信线
1.5
管道
1.5
热力管线
0.6
4.14各类建筑基地出入口位置距离城市主干道交叉口不应小于70M,距离次干道交叉口、距桥隧坡道的起止线的距离,不应小于50M。
基地位于两条以上道路交叉口,出入口应设置在级别较低的道路上。
峴扬斕滾澗辐滠兴渙藺。
4.15建筑物沿街部分长度超过150M或总长度超过220M时,应设置净高与净宽均不小于4M的消防车道。
詩叁撻訥烬忧毀厉鋨骜。
第五章公共服务设施和停车场
5.1西咸新区内居住区应满足《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对社区医疗、中小学校、幼儿园、公共厕所、垃圾中转站等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建要求,鼓励居住区配置集社区管理、综合服务、老年活动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
则鯤愜韋瘓賈晖园栋泷。
5.2中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小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
在中小学、幼儿园周边50m半径范围内,不得安排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和排放有毒有害物质、产生噪声污染的建设工程以及大型商场、办公等瞬时人流量大的机构,亦不得安排医院。
在正门两侧各30m范围内,不得设置垃圾中转站、机动车停车场、集贸市场。
胀鏝彈奥秘孫戶孪钇賻。
5.3新建、改扩建医院,其周边应当设置一定绿化防护带,并且应当符合环保、卫生等要求。
5.4在主要繁华街道公共厕所之间的距离宜为300~500m,在流动人口高度密集的街道宜小于300m,在一般街道公厕之间的距离约750~1000m为宜;居民区的公共厕所服务范围:
未改造的老居民区为100~150m,新建居民区为300~500m(宜建在本区商业网点附近)。
鳃躋峽祷紉诵帮废掃減。
5.5城市道路、居住区、建筑物的规划、设计和建设应当严格按照《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同步进行。
稟虛嬪赈维哜妝扩踴粜。
5.6各类新建建筑均应配建相应的停车场(库),高层建筑应设置地下停车库,停车场(库)的停车位(以小汽车计算)最低控制指标应符合表5.6的规定。
其出入口不得面向城市主干道。
可通过容积率奖励等优惠措施鼓励大型商业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增加停车位配置,满足错时共享停车的目的。
陽簍埡鲑罷規呜旧岿錟。
表5.6各类建筑停车位最低控制指标
工程
指标单位
机动车
自行车
备注
住宅
一类
车位/100m2
1.3
1
高档住宅,以低层为主,优美小镇居多
二类
车位/100m2
1.0
1.5
普通住宅,以多、高层住宅为主
三类
车位/100m2
0.7
1.8
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公租房、城改安置房等
廉租房
车位/100m2
0.3
2.0
办公
一类
车位/100m2
1.2
3
行政机关、金融
二类
车位/100m2
0.8
2
其他机构
旅馆
一类
车位/间客房
0.7
0.2
四、五星级宾馆
二类
车位/间客房
0.5
0.5
三星及以下、招待所
餐饮店
车位/100m2
1.7
3.6
商业场所
一般商业建筑
车位/10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