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地块项目施工图设计招标文件secret.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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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地块项目施工图设计招标文件secret
***************地块施工图设计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阜新银湖财富中心施工图设计
招标人:
阜新银湖置业有限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招标代理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日期:
2012年8月30日
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2
第二章评标办法和标准18
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2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35
一.资格审查文件36
二.商务文件格式49
三.技术文件格式57
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1.1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
***************有限公司
联系人:
许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联系人:
邱先生
电*************
2
1.2
本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和标段划分
招标项目名称:
***************地块施工图设计
招标编号:
*******************
3
1.3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资金来源:
自筹
4
1.4
建设地点
5
1.5
建设规模
建筑面积:
约8.3万m2、18-24层
6
1.6
招标范围和内容
***************地块施工图设计{含方案优化、施工图设计、人防工程设计、玻璃幕墙、钢结构、地下室基坑支护设计(含组织论证、审查及费用)、市政配套工程设计(综合管网、小区道路)、小区内附属工程设计及后续服务};
7
1.7
计划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
8
1.8
设计周期
从提交勘察成果报告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招标人委托的招标范围内的设计文件。
9
2.1
资格审查方式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0
3.1
合格投标人
资格条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投标人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拟担任本项目的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至少包括建筑设计专业负责人1人、结构设计专业负责人1人、电气设备专业负责人1人、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人、造价编制负责人1人、暧通专业负责人1人,上述人员要求具备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
(4)投标人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11
5.1
踏勘现场和标前会时间地点
招标人不举行招标预备会(答疑会)和踏勘项目现场,投标申请人认为有必要的可自行踏勘现场。
12
8.1
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可以直接登录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截止时间为2009年9月27日下午17时(北京时间,下同)前,逾期送达或登录不予受理。
招标人将于2009年9月30日下午17时前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公布答疑内容。
13
招标人提供的技术要求和参考资料
建筑方案图(电子版光盘)
14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10%
15
13.1
设计费金额
本工程施工图设计费为人民币19元平方米
16
15.1
投标
有效期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期后90日历天。
17
16.1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和金额
人民币
元整。
有关银行单据或接收投标保证金单位开具的收款证明复印件应放入投标文件正本中。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截止到投标有效期满后30天。
18
17.1
投标文件份数
资格审查文件:
一套正本,伍套副本。
商务文件:
一套正本,伍套副本。
技术文件:
一套正本,五套副本。
19
18.1
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的总包封要求
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按照本须知18.2和18.3规定的包封、密封和标志。
20
招标人是否提供包封袋
招标人不提供包封袋。
21
19.1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地点:
************************
收件人:
***************有限公司
22
20.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09年10月19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
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原件和个人身份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
23
22.1
开标
开标时间:
2009年10月19日8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
**********************
24
26.1
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
25
29.1
合同签订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天内,应派代表与招标人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并在10天内完成合同订立。
26
31.1
未中标成果补偿
无补偿。
参加本项目的所有投标人在开标后,其成果归招标人所有。
二、投标须知
(一)总则
1.工程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因安置房建设需要,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设计招标。
1.1.招标项目招标人和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项。
1.2.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项。
1.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项。
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本招标项目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1.4.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项。
1.5.招标项目的工程建设规模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5项。
1.6.招标项目发包的内容和范围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6项。
1.7.计划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7项。
1.8.设计周期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
2.资格审查方式
2.1.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9项。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有资格成为中标人。
2.2.资格审查按照招标文件第2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的规定进行评审。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为履行本招标项目合同的目的,投标人必须是法人或其他组织,至少应具备下列主体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投标人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拟担任本项目的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至少包括建筑设计专业负责人1人、结构设计专业负责人1人、电气设备专业负责人1人、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人、造价编制负责人1人、暧通专业负责人1人,上述人员要求具备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
(4)投标人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5)投标人中标后应按《福建省省外勘察设计单位进闽承接工程勘察设计业务登记备案管理办法》闽建设[2009]5号规定重新办理有关备案手续。
3.2.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资格审查文件内容和格式要求提供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第3.1款和前附表第10项所列的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的审查资料。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的投标。
4.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己方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等参加本招标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对未中标人是否给予经济补偿按投标须知第31条规定执行。
5.踏勘现场
5.1.招标人不举行招标预备会(答疑会)和踏勘项目现场,投标申请人认为有必要的可自行踏勘现场。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但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5.2.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和踏勘现场后,可以提出要求澄清问题。
但所有问题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招标人,招标人视情况做出澄清和解答,并将此澄清和解答以书面的方式发给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不管答疑会口头回答与否,最终均以书面文件为准。
6.知识产权
6.1.招标人应保护投标人的知识产权。
投标人拥有设计方案的著作权(版权)。
未经投标人书面同意,招标人不得将交付的设计方案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招标范围以外的其他建设项目。
6.2.招标人与中标人签署设计合同后,招标人在该建设项目中拥有中标方案的使用权。
中标人应保护招标人一旦使用其设计方案不能受到来自第三方的侵权诉讼或索赔,否则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
6.3招标人有权部分采用该投标人的设计方案对中标设计方案进行优化,该未中标的投标人应保证招标人采用其投标设计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设计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该投标人应与第三方交涉,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后果和费用,并赔偿招标人的损失。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组成
7.1.招标文件由下列内容组成:
第1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2章 评标办法和标准
第3章 合同条款和格式
第4章投标文件格式
7.2.除本投标须知第7.1款所述的招标文件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符合法定时间发出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8.招标文件的澄清
8.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日期18日前以不署名方式直接登录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向招标人提出疑问(包括认为招标文件中存在限制招标工程项目竞争的倾向性条款等问题,但必须指出其依据),同时应列明招标项目名称和编号。
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公布,该答复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9.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
9.1 招标人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及其它规定的媒介同时发布招标文件。
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书面招标文件为准,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9.2 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踏勘项目现场中若存在疑问(包括认为招标文件中存在限制公平竞争的倾向性条款等问题)以及认为工程量清单存在差错,可不署名直接登录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向招标人提出(应列明招标项目名称和编号)。
对于投标人提出质疑的招标文件相关条款,招标人应认真答复,确属不合理条款或存在差错的应在答疑时予以删除、修改。
9.3所有招标答疑内容于截标前15日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公布。
投标人可在公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凭招标文件购买凭证到市招投标中心招标文件发售点索取书面答疑材料。
开标截标时间需变更的,在截标前3日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公布。
9.4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投标人和招标人之间对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使用中文。
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为其他语言的,必须附中文译文,解释这些文件,应以中文为准。
10.2.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和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件原件四部分组成。
11.1.资格审查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资格审查申请函
(2)资格审查申请函附表:
附表1:
投标申请人基本情况表(含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附表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企业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和设计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明
附表3:
授权委托书
附表4:
拟担任本项目设计人员汇总表
附表5:
拟担任主要设计人员简历表和注册执业资格(职称)证书
附表6:
设计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设计人员到位承诺书
附表7:
投标人和拟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附表8:
其他需要提交的资料
11.2.商务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附:
投标保证金有关单据
(2)投标函附表;
(3)授权委托书(与资格审查文件一致的可以不再提交);
(4)投标报价表;
(5)其他(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
11.3.技术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施工图设计优化方案合理降低工程成本措施(包装按投标人须知附表第19项要求)
11.4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件原件及设计业绩核对
(1)交纳投标保证金凭证原件
(2)投标书中体现投标人设计业绩的小区设计合同原件及该小区内单幢不少于24层(含24层)的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原件。
(3)投标人设计业绩的小区经规划部门审批的总平图原件或经规划部门审批的总平面图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与投标单位公章)
12.对投标文件的要求
12.1.投标文件应包含本须知第1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无例外地使用招标文件第四章所规定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包括完整地填写投标函和投标函附表。
12.2.投标人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反规定允许他人以自己名义投标。
“以他人名义投标”是指投标人挂靠其他单位,或者从其他单位通过转让、租借的方式获取资质证书,或者在其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签署其他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印章、姓行为。
13.投标报价和合同金额
13.1施工图设计费用
13.1.1本工程施工图设计费为人民币19元平方米{含方案优化、施工图设计、人防工程设计、玻璃幕墙、钢结构、地下室基坑支护设计(含组织论证、审查及费用)、市政配套工程设计(综合管网、小区道路)、小区内附属工程设计及后续服务},建筑面积按实计算,不再计取其他任何费用。
13.1.2招标人将根据实际需要全部或部分委托中标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设计费用按实际完成施工图设计建筑面积19元m2计取。
14.投标和支付所使用的货币
14.1.本工程的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合同实施时亦以人民币支付。
14.2.境外机构的投标人的报价若以可兑换货币报价的,则以投标截止期前1工作日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折算,但所有支付均使用人民币。
15.投标有效期
15.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5.2.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要求投标人将投标有效期延长一段时间。
这种要求和投标人的答复应以书面方式进行。
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同意延期的投标人,不需要也不允许修改他的投标文件,但需要将其投标保证金延长相同的时间。
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6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6.投标保证金
16.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30000元),投标人必须按规定交纳;未按规定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
银行账户名称:
莆田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莆田城厢支行市府分理处
账号:
134********000998
或
开户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莆田市城厢支行
账号:
100158585880012396
16.2投标保证金手续须在截标前自行办妥。
投标保证金应当通过投标人开户行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的银行专户,并写明投标项目招标编号或招标项目名称。
缴交时间确认以招标文件指定银行在截标时出具的对账单为准。
若对账单上和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均没有体现投标人、投标项目招标编号或招标项目名称,则视为该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书退还投标人,不予开封。
截标时,市招投标中心应当负责查询该项目投标保证金入账情况,并及时通知招标人。
16.2.1当对账单上没有体现投标人、投标项目招标编号或招标项目名称的,而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上有投标人、投标项目招标编号或招标项目名称的可以给予开标,资格后审时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原件与投标人提供的复印件不相符,仍作为无效标。
16.2.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银行基本帐户按招标项目单标单笔一次性汇入招标文件指定的银行帐户。
若因投标人分批分笔缴交投标保证金而导致的投标保证金统计失误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6.2.3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须注明招标项目编号(即招标文件上注明的招标编号)或招标项目名称,若招标文件指定银行出具的对帐单或投标人汇款凭证上有体现招标项目编号或招标项目名称,则视为该投标人已提交投标保证金。
16.2.4投标人除开标时提交一份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和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外,还应将一份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和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在资格审查投标文件中。
16.2.5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投标人的开户行基本账户。
招标人应当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的五日内,将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并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的五日内,将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人以及其他中标候选人。
16.2.6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到指定银行专户(以对账单为准)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6.2.7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6.2.7.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间,投标人撤回其投标书的;
16.2.7.2中标人放弃中标的;
16.2.7.3中标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履约保证金;
16.2.7.4投标人拒绝按《评标办法和标准》规定对细微偏差补正;
16.2.7.5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协议。
17.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7.1.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18项规定份数的提交投标文件。
17.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复)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上清楚的注明“正本”或“副本”。
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则以正本为准。
17.3.投标文件应按具体要求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印鉴(或签字)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签字。
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17.4.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之处均应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8.投标文件的装订、包封、密封和标识
18.1投标文件应由四个内包封组成:
18.1.1资格后审投标文件内包封;
18.1.2投标函投标文件和商务标投标文件内包封;
18.1.3技术标投标文件内包封;
18.1.4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件原件内包封
18.2所有内包封均应密封完好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再将四个内包封一起放入一个外包封中;
18.3外包封上应写明:
18.3.1招标人名称;
18.3.2招标编号;
18.3.3“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的字样;
18.3.4投标人的名称、地址与邮政编码。
投标文件外包封应密封完好并在接缝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盖章,否则招标人不予接收。
18.4、投标文件份数
18.4.1资格后审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伍份);
18.4.2投标函投标文件和商务标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伍份);
18.4.3技术标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伍份);
18.5、投标文件的提交
18.5.1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前(含投标截止时)送达招标文件指定地点并交招标人签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或投标截止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均不予接收;
18.6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少于3家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9.投标文件的递交
19.1.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21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给招标人。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原年和身份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
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原件和个人身份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
19.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前附表第22项规定。
20.2.招标人可以按本须知第10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所制约的截止时间,均应延长后新的截止时间为准。
20.3.迟到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在本须知第20.1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还给投标人。
2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1.1.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本须知第20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补充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
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在投标截止日期以后,不能更改投标文件。
投标截止期之前对投标价格的修改应附有相应细目的单价和价格。
21.2.投标人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9条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识和发送,还要在内层和外层包封上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21.3.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有效期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根据本须知第16条的规定,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开标
22.开标
22.1.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3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包括打开按本须知第21条递交的修改与撤回通知书。
22.2.开标程序:
(1)开标会在有关监督部门人员监督下,由招标人主持;
(2)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或监督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封密情况,确定它们是否完整;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
(3)首先打开标有“撤回”字样的包封并宣读其内容。
按本须知第21条已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通知书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封;
(4)开标时将宣读投标人的名称、拟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姓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级别和注册编号、投标报价、设计周期及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等投标函附表上所列明的内容,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人认为需要公布的其他内容;
(5)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六)评标
23.评标委员会
23.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
评标委员会由有关专业的技术、经济专家和招标人等方面代表组成。
招标人应从福建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评标专家库、资深专家库或地市分库中随机抽取参与建筑工程设计评标的技术、经济专家;评标委员会由有关专业的专家五人组成,其中评标委员会技术专家人数不少于总人数的三分之二。
24.评标原则
24.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25.评标过程保密
25.1.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
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及有关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