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坑镇中心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及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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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坑镇中心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及细则
东坑镇中心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
(讨论稿)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教师职业行为加强我校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激励广大教师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提高职业道德水平,根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靖边县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等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上级关于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文件精神,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全县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为重点,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目标,建立健全我校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制度,完善教师职业行为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进一步提高我校教师师德水平,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素质优良、业务精湛、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鼓励教师自省、自重、自律、自强。
2、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广泛听取教师、学生及家长的意见,不偏听偏信,不弄虚作假,严格考核程序,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
3、坚持舆论导向的原则,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奖优、罚劣,引导广大教师践行师德规范,不断提高师德修养和教育教学能力。
4、坚持注重实绩原则,充分考虑教师工作业绩,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教育与惩戒相结合,促进教师健康成长。
三、考核对象
全校所有在编在岗教师。
四、考核内容及权重
(一)爱国守法(10分)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
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
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总体要求:
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遵守学校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崇尚科学,不信邪教,不搞封建迷信活动。
模范表现:
1.践行科学发展观,成绩突出,受到上级有关部门表彰。
2.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为维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同坏人坏事作斗争,见义勇为,事迹突出。
违背师德表现:
1.参加邪教组织或其它迷信活动。
2.散布传播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论。
3.参与集体或其它违法违规上访。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政令的行为。
(二)爱岗敬业(20分)
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
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
不得敷衍塞责。
总体要求:
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事业心,爱校如家,讲奉献、比贡献、公而忘私,淡泊明志、辛勤工作,教书育人,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耐心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履行课后辅导学生的职责,注意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道德、文化科学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不传播有害于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
服从领导,服从上级安排。
积极投身课程改革,增强创新意识,争做“研究型”、“学者型”教师。
争当“教坛新秀”、“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以及“靖边名师”。
模范表现:
1.全年满勤,无事假、病假,无迟到、早退。
2.坚持认真备课、上课,仔细批改作业,批语具有针对性、指导性、鼓励性、艺术性,无间断、无疏漏。
3.热心辅导学生。
4.学生评教满意率高。
违背师德表现:
1.上课之前不备课,课堂效果差。
2.不批改作业,不辅导学生,或批改不认真,存在明显错误(错批错改、漏批漏改,一字批语,讽刺、挖苦等侮辱性批语)。
3.擅离工作岗位,擅自停课、缺课、调课,迟到、早退。
违反工作纪律,上班时间聊天、玩游戏、干私活,搞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4.拒不服从学校和上级工作调动和安排。
5.上课期间接、打电话或手机。
(三)关爱学生(20分)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
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
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
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总体要求:
尊重学生,爱护学生,平等、公正地对待学生。
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教学,创造平等、和谐、融洽的师生关系。
尊重学生人格,耐心细致教育自主发展困难学生,无讽刺、挖苦、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无随意将学生赶出教室、停课、强迫或变相强迫转学、退学等现象。
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依法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模范表现:
1.关爱学生,有资助特困生,关怀、转化自主发展困难学生的突出事迹。
2.耐心做好劝学、家访,控辍保学成效突出,初中全班学生学年巩固率达到98%,小学全班学生学年巩固率达100%。
3.在关爱学生、以德育人、优化管理等方面创造成功的经验做法,得到广泛认可,并在推广中收到明显效果。
违背师德表现:
1.对待学生冷酷、粗暴,体罚、辱骂、殴打学生,侮辱学生人格。
2.歧视、排斥自主发展困难学生,对辍学学生不家访,不劝学。
3.散布有害于学生成长的消极落后言论和不健康思想。
4.对学生放松管理,由此引发事故。
(四)教书育人(20分)
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
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
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总体要求:
以学生发展为本,根据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加强学生爱国主义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促进学生品德和人格的健康发展。
坚持正面教育,把德育渗透在学科教学活动中,无损害国家利益、民族团结的行为,无损害学生身心健康和易引起思想混乱的言行。
多元化评价激励学生,关心每位学生全面成长,无单纯以学习成绩评价学生的现象。
培育学生的主动精神,开拓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模范表现:
1.寓教育于教学之中,在传授专业知识的同时,以自身的道德行为和人格魅力,言传身教,引导学生寻找自己生命的意义,实现人生应有的价值追求,塑造自身完美的人格,教育效果良好,声望高。
2.对学生严格要求,鼓励学生积极进取,培养学生的上进心,事迹典型。
违背师德表现:
1.布置大量机械重复的作业和训练,将教师应做的大量工作转嫁给学生,严重增加学生负担,导致大部分学生厌学。
2.单纯以学习成绩评价学生。
3.对工作不负责,马虎应付,管理学生简单、粗暴,教育学生不讲究方法,引起大部分学生及家长强烈不满。
(五)为人师表(20分)
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
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
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
作风正派,廉洁奉公。
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总体要求:
修身正己,淡泊名利,以身作则,注重身教,为学生做表率。
树立良好的公众形象,做孝敬长辈、关爱小孩、团结友善、包容善良、和睦邻里的和谐家庭表率。
在家做个好儿女、好父母、好兄弟(姊妹、妯娌),在校做个好老师、好同事,在社会做个好公民。
尊重同志,善待他人。
谦虚谨慎,善于学习他人的优点。
关心集体,维护学校团结,维护学校利益,珍惜学校荣誉,共创文明校风。
主动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和沟通,及时、全面、如实反馈学生在校情况,认真听取家长意见和建议,积极争取家长及社会各界人士的配合、支持和理解。
尊重学生家长,无厚此薄彼,训斥、指责和刁难家长的现象。
注意指导、帮助学生家长改进家庭教育。
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严于律己、洁身自好。
无利用学生家长关系谋私利、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接受贵重赠品等不良现象。
无向学生推销商品、强制或变相强制购买教辅资料、乱收学生费用等现象。
无违规补课、强制学生家教现象,无损害本职工作的兼课现象。
以身作则,注重身教,以高尚的人格塑人格,以优良的品德育品德。
模范表现:
1.带头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有具体事迹,受到有关部门表扬。
2.树立家庭美德,在教育子女、孝敬老人方面事迹感人,影响突出。
3.有主动帮助同事、协助领导做好工作的典型事例或关心、维护集体的具体行为,在师生中受到广泛赞誉。
4.主动做好家长工作及家庭教育工作,有具体事例,家长满意率高。
5.自觉抵制以教谋私不良倾向,教风清正廉洁。
违背师德表现:
1.参与迷信、赌博活动及政府明令禁止的其他活动。
2.因不良行为在学校内或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
3.衣着不得体,行为言语不文明,严重影响教师形象。
4.歧视、冷落、不赡养老人,殴打、辱骂、恐吓孩子,忽视孩子的教育问题。
5.有与和谐家庭建设标准相悖,影响恶劣的行为。
6.恶意诋毁他人名誉,挑拨离间,引发争执、冲突。
7.拉帮结派,破坏团结,干扰学校工作。
8.训斥、指责学生家长或与家长吵架。
9.对学生家长态度冷漠,对家长提出的意见置之不理,拒不改正工作中的错误做法,引起学生家长及群众不满。
10.长期不家访或极少家访,对特殊的人或事不做针对性家访,不与家长沟通。
11.课上不认真教学,把课上应教会的知识留到课外,强制所教学生搞有偿家教。
12.乱收费、乱征订、乱办补习班,向学生推销规定以外的教辅资料、报刊。
13.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强迫和诱导学生为自己干私活、送红包等。
(六)终身学习(10分)
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
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总体要求:
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养成求真务实和严谨自律的治学态度,发扬优良学风。
勇于创新,奋发进取,更新教育观念,改革教学方法和手段。
自觉参加继续教育,主动学习新知识、新技能、新技术,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
勤于钻研业务,积极参加教研和教育科研,提升理论修养。
模范表现:
1.热爱学习,善于钻研,掌握科学的教学方法,形成独创性的教学模式,能使学生主动地、快乐地、创造性地学习,所教学科实现轻负担、高质量。
2.潜心教育科研,其研究成果受到上级学术权威部门肯定,或者在正式学术报刊发表学术论文。
3.在传、帮、带方面成绩突出。
违背师德表现:
1.不学习,不研究,不思进取,教学水平低下,教学质量长期没有提高。
2.坚持落后的教育观点,使用不科学的教学方法,经教育、帮扶仍不能转变观念,改进教学方法。
五、考核计分及等次
(一)考核评价实行百分制,考核结果分为优秀(A)、良好(B)、基本合格(C)、不合格(D)四个等级。
其中优秀人数不得超本校考评总人数的20%,基本合格人数占考评总人数的15%,不合格人数占考评总人数的3-5%。
(二)考核计分办法。
考核小组评议占40%,同事评议占20%,学生评议占20%,家长评议占20%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师德考核等次定为不合格,实行“一票否决”。
1、因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校园安全责任事故的。
2、触犯法律受到刑事处罚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3、违反计划生育和综治维稳工作有关禁止性规定的。
4、违反党风廉政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规定,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5、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参与色情、赌博和邪教活动,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6、向学生和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钱物、收受学生和家长贵重财物,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7、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
8、有吸毒、聚众上访、打架斗殴、罢课罢会等问题,严重影响教育形象的。
9、组织或强制学生有偿家教、违规补课或到社会民办教育机构承担讲课任务,屡教不改的。
10、以盈利为目的,向学生推销、代购或指定书店要求学生购买教辅资料的。
11、在课堂上吸烟、接打电话或酒后上课,经教育不改的。
12、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扰乱教学秩序,不服从学校管理,不接受学校分配的工作,经教育无效的。
13、在招生、考试、评估考核、职称评聘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
14、品行不良,着装不得体,言行不检点,讽刺、挖苦、侮辱、猥亵学生,影响恶劣的。
15、不讲事实,造谣生事,利用媒体恶意攻击,制造矛盾是非,造成恶劣影响的。
16、在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看电影、炒股票等,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17、有其他严重问题。
(四)考核拟定等次在本校教师中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教师师德考核等次,并在校内以适当方式公布。
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应向每一位被考核教师反馈考核评价意见,考核结果存入教师个人业务档案。
(五)在公示期间,教师、学生、家长和其他社会人士对评定结果存在异议,可首先向学校考核领导小组提出申诉,如果对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的答复或处理不满意,可向教育局提出申诉。
六、考核程序和方法及细则
(一)成立师德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刘世双
副组长:
郄海飞
成员:
曹世明畅磊李宏云李建忠邢世友
何有财
学校成立考核小组,负责本校师德考核工作的组织实
组长:
刘世双
副组长:
郄海飞曹世明
成员:
畅磊李宏云李建忠邢世友何有财张有福殷海燕武国慧高晓丽刘丕俊刘智
(二)考核方式
1、每学期考核一次,考核工作在期末之前完成。
2、考核工作组要全面掌握和了解来自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其他渠道对本校师德师风的评价,发现问题,及时向考核领导小组汇报。
各校要建立过程考核专项记录,专人负责记载,每学期向教职工公布一次记录情况。
过程考核记录设有时间、地点、加分与扣分原由、领导审核、被考核对象签字等栏目。
3、学校要通过一定的形式向社会和家长通报师德考核内容和标准,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和监督的力度。
4、考核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组织进行,分学生评议、同事互评、家长评议、考核工作组评议四部分。
学生评议:
以班级为单位进行,班主任在本班评议,任课教师由考核工作组在其所教班级中进行评议,对于所教班级超过3个的任课教师,随机抽取其中的2个班评议,不能连续两学期由同一班级对其进行评议;同事互评:
学校组织全校教师进行互评,教师人数较多的学校可按年级组或学科组、教研组进行;家长评议:
学校可在期末采用电话测评、发放测评表、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征询家长对教师的师德表现的评价和意见。
考核工作组评议:
考核工作组依据教师平时的师德表现、学校相关记录,组织考核与评议,以定量考核为主,并结合学生评议、家长评议等进行综合分析,对每个教职工作出客观评价。
(三)考核步骤
1、教师自我评价。
学期末,教职工对本人一学期来的师德表现情况,对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标准》,进行总结,做出自我评价。
在全面客观作出评价的基础上,还要查找师德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今后的整改措施。
2同事评议。
组织全体教职工互相评议师德表现情况。
由各教研组组织评议,参加评议人数应不少于全体教职工数的4/5。
3学生评议。
由学校随机抽取教师任教班级的全体学生进行评议。
4家长评议。
由学校采取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进行。
参加评议的家长应不少于总数的2/3。
5学校考核小组评议。
由学校师德考核小组对教师进行评议,并结合级部、处室评议、民主评义、学生评议和家长评议情况,形成教师师德评价意见,确定师德考核等次。
6反馈。
学校对考核中反映出来的问题,认真进行梳理分析,向教职工本人反馈,同时进行个别谈话。
教职工要根据反馈的问题,认真整改,并形成书面报告。
7公示。
教师考核结果要在学校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考核结果计入教师师德档案,并及时报区教育局备案。
(四)考核细则
序号
项目
分值
考核主要内容
扣分要点
评分
爱国
守法
依法
执教
10分
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遵守学校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崇尚科学,不信邪教,不搞封建迷信活动。
随意停学生的课1次扣3分;驱赶学生、剥夺学生学习权利扣5—10分;挤占学生休息时间,加重学生课业负担扣1—5分;有违背教育法律法规的言行,造成不良影响,视情节扣1—10分;向学生推销学习资料和商品;强迫学生接受餐饮等经营性服务;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和有偿家教;以学生调座位、当班干部等各种借口向学生及其家长“吃、拿、卡、要”等调查属实的扣5—10分,情节严重的直接定为不合格。
爱岗
敬业
20分
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事业心,爱校如家,讲奉献、比贡献、公而忘私,淡泊明志、辛勤工作,教书育人,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耐心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履行课后辅导学生的职责,注意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道德、文化科学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不传播有害于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
服从领导,服从上级安排。
积极投身课程改革,增强创新意识,争做“研究型”、“学者型”教师。
争当“教坛新秀”、“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以及“靖边名师”。
遵守劳动纪律,出满勤计满分,出现迟到、早退,每次扣除0.2分;出现旷课本项不计分;请假超过规定日期本项不计分。
上课时擅自离开课堂1次扣0.5分;擅自停课、调课扣1分;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扣5—10分;上班时间聊天、用电脑打游戏每次扣2分。
不备课上课,每节扣除0.5分;作业分量少且未批改,或批改不认真,每次扣除0.5分;辅导不到场每次扣除1分;讲课问卷调查不受学生欢迎扣除2-3分。
所有扣分以扣完本小项分数为止。
关爱
学生
20分
尊重学生,爱护学生,平等、公正地对待学生。
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教学,创造平等、和谐、融洽的师生关系。
尊重学生人格,耐心细致教育自主发展困难学生,无讽刺、挖苦、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无随意将学生赶出教室、停课、强迫或变相强迫转学、退学等现象。
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依法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讽刺、挖苦、歧视、辱骂学生,师生关系紧张视情节扣5—10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一经发现扣5—10分;情节严重的直接定为不合格。
教书
育人
20分
以学生发展为本,根据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加强学生爱国主义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促进学生品德和人格的健康发展。
坚持正面教育,把德育渗透在学科教学活动中,无损害国家利益、民族团结的行为,无损害学生身心健康和易引起思想混乱的言行。
多元化评价激励学生,关心每位学生全面成长,无单纯以学习成绩评价学生的现象。
培育学生的主动精神,开拓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布置大量机械重复的作业和训练,家庭作业不按要求布置的每次扣0.5分;以考试成绩编排坐位的,每次扣2分;不能运用或应该用而不用实验器材或多媒体辅助教学的扣1-2分;对工作不负责,马虎应付,管理学生简单、粗暴,教育学生不讲究方法,引起大部分学生及家长强烈不满的每次扣2分。
为人
师表
20分
修身正己,淡泊名利,以身作则,注重身教,为学生做表率。
树立良好的公众形象,做孝敬长辈、关爱小孩、团结友善、包容善良、和睦邻里的和谐家庭表率。
尊重同志,善待他人。
谦虚谨慎,善于学习他人的优点。
关心集体,维护学校团结,维护学校利益,珍惜学校荣誉,共创文明校风。
主动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和沟通,认真听取家长意见和建议。
尊重学生家长,无厚此薄彼,训斥、指责和刁难家长的现象。
注意指导、帮助学生家长改进家庭教育。
无利用学生家长关系谋私利、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接受贵重赠品等不良现象。
无向学生推销商品、强制或变相强制购买教辅资料、乱收学生费用等现象。
无违规补课、强制学生家教现象,无损害本职工作的兼课现象。
进行有偿家教、乱收费或向学生推销物品的,每项扣2分;在课堂上吸烟、接打手机1次扣1分;酒后上课1次扣2分;语言粗俗,不讲文明礼貌,违背社会公德,损害教师形象视情节扣5—10分;参与封建迷信和邪教活动扣10分;情节严重的直接定为不合格;散布不良言论,诋毁学校和同事声誉扣5分;不听劝阻,与同事争吵打斗视情节扣5—10分;家访次数不足根据具体情况扣1—5分;
终身
学习
10分
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养成求真务实和严谨自律的治学态度,发扬优良学风。
勇于创新,奋发进取,更新教育观念,改革教学方法和手段。
自觉参加继续教育,主动学习新知识、新技能、新技术,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
勤于钻研业务,积极参加教研和教育科研,提升理论修养。
不参加业务学习,每次扣1分,全年业务学习笔记少于5000万字的扣2分;完成规定培训学分计满分,每少一项扣0.5分,扣完本项分数为止;无故不参与教研教改活动的每次扣2分;每学期论文上交不达标的扣1--3分
七、考核结果的使用
1、师德考核结果与教师聘用、表彰评优、工资晋级、考核奖惩、职称评聘、干部任用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等相挂钩。
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可作为评优、晋级、职务晋升、职称聘任的优先条件之一。
2、师德考核结果不是“优秀”的,教职工学期教育教学工作综合考评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师德考核结果在“良好”以上,教职工学期教育教学工作综合考评才能评定为“基本合格”(C)及其以上等次;师德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教职工学期教育教学工作综合考评评定为“不合格”等次。
3、推荐县级以上师德标兵、模范教师、模范班主任表彰人选,其近两年师德考核结果必须为“优秀”;对社会满意度高,考核结果连续三年以上为“优秀”等次的。
经学校考核推荐,报教育局申请授予“靖边县师德标兵”称号。
4、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参加各类评先或申报特级教师、名教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教坛新秀者,任现职期间或近两年期间师德考核结果必须在“良好”等次以上。
5、对每学期师德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学校主要领导须对其诫勉谈话;如连续两学期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教师,学校可在校内调整其工作岗位,制定惩戒措施和帮教办法,必要时报县教育局实行工作调整交流。
6、对出现严重违反师德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符合《靖边县教育局教职工管理暂行办法》辞退相关规定的,予以辞退。
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执行,本办法解释权属考核领导小组。
东坑镇中心小学
2012.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