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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内部审计执行,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内部审计工作。

3.内容:

3.1总则

3.1.1释义

公司的审计工作分为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

A.1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审计经理在董事会的直接领导下,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企业内部审计协会规范和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独立行使审计职权,对公司各部门以及公司的业务经营各环节、财务系统和经济效益开展监督、稽核、评价工作,查明其真实性、正确性、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提出意见和建议的一种专职经济监督活动。

内部审计工作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审计经理发表审计意见及审计决定,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同时将审计结论和有关决定通报经理层,以督促经理层改进工作。

A.2外部审计指由董事会代表股东委托公司以外的会计师(审计)事务所或其他专业机构,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收支等情况,以及特殊经济事项独立进行检查,就其合法合规、客观公正等方面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和管理建议。

外部审计工作直接对董事会和股东负责,由审计经理配合工作,审计报告直接呈报董事会。

3.1.2目的

通过审计工作,实现以下目的:

A.1加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业务监督,严肃财经纪律;

A.2查错揭弊,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A.3加强对公司各部门的监督与控制;

A.4确保有关规章制度的切实有效执行,改善经营管理;

A.5为董事会的经营决策提供相对独立、客观的资料。

3.1.3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

3.2内部审计机构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由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组成。

3.2.1董事会

董事会是审计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

董事会负责依据公司的规章制度,管理及决策要求,结合股东的具体利益要求等因素,委托公司内部或外部审计机构具体的审计监察事项;根据董事会授权,决定外部审计机构的聘请和改聘,审批审计结果和审计决定等。

3.2.2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业委员会,是公司审计工作的最高管理机构。

构成:

董事会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成员包括外聘相关审计专家,总经理和审计经理列席审计委员会的审计工作会议。

职责:

A.1确定年度内部审计工作重点,审议、批准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和公司年度内部审计计划;

A.2监督公司的审计制度执行及其实施;

A.3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A.4组织协调和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对公司的审计工作;

A.5组织公司本部各部门、项目部召开审计工作会议;

A.6审议核定内部审计报告和内部审计决定。

3.2.3审计人员

A.1内部审计人员,是指所有在公司参加审计工作的人员。

A.2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专门学识及业务能力,熟悉本组织的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并不断通过后续教育来保持这种专业胜任能力。

A.3内部审计人员应具有人际交往的基本技能,能以恰当的方式与他人进行有效的沟通。

A.4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客观公正、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保守秘密,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泄露秘密、玩忽职守,应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

A.5内部审计人员在执行审计工作时,应遵循独立性和客观性原则。

本章程所称独立性,是指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在进行内部审计活动时,不存在影响内部审计客观性的利益冲突的状态。

独立性指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

本章程所称客观性,是指内部审计人员在进行内部审计活动时,应以事实为依据,保持公正、不偏不倚的精神状态。

客观性指内部审计人员的客观性。

A.6内部审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受国家法律的保护,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内审人员执行职务,不得对其进行打击报复。

3.2.4外部审计机构职责

A.1有权查阅被审部门及时提供计划、预(决)算、合同协议、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等文件资料;

A.2检查被审部门的凭证、帐簿、报表、资产、有关文件和资料;

A.3对有关事项进行调查,有权要求有关部门和个人提供证明材料;

A.4编制审计报告,并提出改进建议;

A.5依法审计、坚持原则,客观公正;

A.6按程序开展审计工作,对审计事项严守秘密,对董事会负责;

A.7严守公司秘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公司情况。

3.3内部审计的范围、依据

3.3.1内部审计范围

A.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经理、各职能部门;

A.2各项目部;

A.3董事会认为需要检查的其他事项和人员。

3.3.2审计依据

A.1国家法律、法规、政策;

A.2公司规章制度;

A.3公司经营方针、计划、目标;

A.4企业内部审计协会规范;

A.5其他有关标准。

3.4内部审计内容

3.4.1经营活动审计和管理流程审计;

3.4.2绩效审计;

3.4.3财务核算审计;

3.4.4舞弊审计;

3.4.5经济责任审计;

3.4.6重大事项审计;

3.4.7离职审计;

3.4.8各类审计调研及调查;

3.4.9其他审计事项。

3.5内部审计工作程序

3.5.1公司年度内部审计计划

A.1审计工作会议

审计委员会于年末召开年度审计工作会议,总结本年度内部审计工作,并根据董事会经营指导思想,确定下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规划和内部审计工作重点,形成会议记录。

A.2制定公司年度内部审计计划

审计经理在年度审计会议的方针原则指导下,组织制定公司的《年度内部审计计划》,明确将进行重点审计的部门、下属公司以及重点审计的财务项目、业务项目、工程项目等;计划要求明确列示重点审计范围、预计审计时间、重点审计方案等内容。

A.3公司年度内部审计计划的审批

审计经理将《年度内部审计计划》报董事会审议批准,批准后的《年度内部审计计划》由审计员负责存档保管。

A.4公司年度内部审计计划的调整修正

年度内由于经营环境、业务情况等因素的变化而需要调整审计计划的,由董事会直接通知审计经理调整审计计划,或由审计经理提请调整审计计划。

调整计划的审批程序与计划制定环节相同。

3.5.2内部审计立项

A.1内部审计实施方案

根据批准的《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审计经理按时间进度定期负责制定《内部审计实施方案》,包括审计对象及其责任人、内容、各项工作执行的时间表和人员配备,报董事会进行审计立项申请。

A.2立项审批

董事会根据经营周期、工程进程等审议批准审计立项申请,对立项申请的批复要求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

A.3实施方案归档

《内部审计实施方案》要求年度内连续编号,并注明既定审计项目的直接工作负责人,该方案留档为开口档案,即当该审计项目结束时,所有资料和文件相应按该审计项目归档。

A.4审计通知书

审计项目立项后,审计经理按方案规定的时间进度向审计对象负责人发布审计通知书,《内部审计通知书》由被审单位负责人签字后,统一由审计员归档。

3.5.3内部审计执行

A.1内部审计前期准备

审计经理根据《内部审计实施方案》与有关被审计单位协调,进行前期准备工作,包括资料准备、人员配合以及工作安排等。

A.2内部审计培训

审计经理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对被审单位有关人员就审计配合或资料提供情况予以培训。

A.3内部审计操作的注意事项

由审计经理专责对被审部门进行审计,包括财务审计、业务稽核等内容。

内部审计操作过程中对机密材料、业务中特定保密程序的接触要求审计部经董事会的授权,取得书面形式的《授权书》,经董事会签字,并向被审部门(个人)出示。

内审过程的所有资料由审计员专责统一归档,任何人员不得擅自保留,对所有接触的业务、财务信息要求审计经理、审计员对内对外严格保密,只能通过审计报告渠道单向汇报给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擅自泄漏经营信息的,则给予开除的处分,并将根据情节的严重性追究其法律责任。

审计经理必须严格按审计方案的时间进度要求开展审计工作,不得擅自拖延审计时间,影响正常经营活动,由于被审计单位配合不利或审计中发现新的问题需要扩大审计范围,而须延期审计时,需要及时上报董事会,并报请董事会调整原审计实施方案;对审计延期的责任人,须上报董事会,在审计决定中统一作出处理决定。

3.5.4专项内部审计

A.1内部审计委托

由董事会或公司总经理向审计部提出专项审计委托,出据《内部审计委托书》;《内部审计委托书》由审计员存档。

A.2专项内部审计执行

专项内部审计须执行方案制定、立项和审计操作的程序,规范与4.5.2一致。

3.5.5内部审计报告

A.1审计报告草稿

审计现场调查完成后,审计经理/审计员将根据现场审计具体情况整理审计工作底稿,并与被审计部门就初步结论进行沟通,被审计部门首先对事实和数据是否确切可提出补充意见,经审计经理/审计员查明后修改或补充,对审计报告的法规依据、处理建议的内容也可以提出不同的看法,审计经理/审计员可以采纳或维护报告结论。

审计经理/审计员与被审计部门就初步结论沟通后,应根据初步审计结论形成审计报告草稿。

A.2审计报告定稿

审计经理对审计员提交的审计报告草稿进行重点复核,对重大的会计、审计问题可与被审计单位负责人交换意见,交换的范围仅限于澄清事实而非对审计结论的讨论,如未发现审计报告草稿有不妥之处则提交正式《内部审计报告》,在复核中如发现事实未清或有其他不妥之处应责成审计员尽快予以落实,或补充工作程序。

审计报告的要求为:

事实清楚;数据确实;依法有据;建议恰当。

A.3审计报告报送

审计报告通过并签署意见后,《内部审计报告》报董事会;

专项审计项目的《内部审计报告》还须有一份向审计委托方报送。

3.5.6内部审计结果的处理

A.1内审结果沟通

董事会应审查审计报告是否符合《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并召开审计工作会议,就审计报告结论及其所反映的重要问题通告被审单位负责人,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

A.2内审申诉

如被审计单位对审计结果表示异议,可向董事会提交《内部审计申诉报告》,具体阐述对内审结论持有的异议和原因(包括对审计依据的置疑、对审计工作方法和程序的意见、客观因素的影响等)。

A.3内审会审

董事会审议申诉报告,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召开由董事会、财务总监、总经理、审计经理、审计委托方、被审计单位参加的内部审计讨论会。

A.4内审决定

内审部结合内部审计讨论会形成审计决定,经董事会批准后,相关部门限期整改。

3.5.7内部审计档案管理

A.1内审资料归档

所有内部审计的过程资料和程序控制文件须以内部审计实施方案的编号为基本索引,审计员专责负责统一归档;对电子档案要求制作书面路径目录文档。

A.2内审档案调用权限

原则上审计机构以外的人员一般情况下不得接触内审档案;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阅内审档案,须书面请示,并获得董事会主任批准。

审计机构内有关人员对审计档案须按权限进行调档,按内审档案资料的类别制定档案的调用限制级别,一般限制级别的档案调用由财务总监审批;特殊限制级别的档案调用最高权限审批人为董事会。

3.5.8重大经济事项监核

A.1重大经济事项监核范围和权限

审计经理应依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的要求,参与招标采购、重大金额日常经营事项、重大合同、投资立项、融资决策等重大经济事项的业务决策程序,监核决策过程,对决策程序及决策依据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意见;但审计经理不得发表决策性意见。

A.2重大经济事项监核意见呈报

重大经济事项监核的监核意见直接由审计经理在相关决议文件上签署意见;并向董事会以《重大经济事项监核意见书》形式陈述详细意见;该意见书经董事会批示意见后由审计员存档。

A.3意见处理

经董事会认定的监核意见,如确认该项业务决策程序或决策依据不符合公司有关规定,有损公司利益或涉嫌违法的,该决议不能生效。

3.6外部审计管理

3.6.1由董事会挑选合格的外部审计机构;

3.6.2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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