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团章程 华夏名俗协会章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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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团章程华夏名俗协会章程
河北金融学院华夏民俗协会
协
会
章
程
二O一二年三月华夏民俗协会制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性质:
河北金融学院在校大学生学术性协会组织,为我校的广大民族、民俗文化爱好者提供阵地。
接受校团委的领导和监督。
由学生具体组织,学术上接受顾问领导;
第二条宗旨:
遵循党的基本路线,繁荣校园文化,弘扬民族文化和民间文化,促进民族交流,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民族团结服务;
第三条办社方针:
出刊与活动并重,活动服务于刊物,采风与研究并举,刊物服务于成果;
第四条办刊、活动理念:
以“民族学”和“民俗学”为指导,以全国各地和五十六个民族为表现范围,特别注重神话传说、口头文学等民间文学范畴的挖掘,注重理论性、故事性、文艺性和趣味性的结合,图文并举,办新办深,办出特色,积极推动各民族的了解和交融;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
本协会设有主席一名、副主席、内务副主席、外务副主席和秘书长一名,常社机构为办公室,编辑部,宣传部,外联部,文化部,组织部,调研部;
一、主席(设一名):
1、制定本协会的发展战略,负责本协会的统一调度;
2、定期听取各部负责人汇报工作,并做出相应决策;
3、对本协会刊物负总责,负责稿件的审批录用工作;
4、代表协会并带领相关事务负责人参加活动及会议;
二、副主席(设三名):
1、协助主席组织协会的工作;
2、在主席有特殊事务不能参加的活动和会议(刊物事除外)的情况下,由副主席执行发言权,是协会形象的代表;
3、监督各部门工作,及办公室的财务管理,并提出指导的建议等。
三、办公室(设秘书长一名,副主任两名,干事人数不限):
(一)秘书长:
1、协会公有财产管理,账目(收入和支出)管理并及时公示;
2、督促办公室的档案建设、考勤及会议记录;
3、负责提供每年的校团委社团年度审验材料及评优材料,协助活动的开展;
4、对办公室的人事安排(副主任和干事)有任免权,并报内务主席审批备案;
5、执行本社章程;
6、负责公章的管理和使用;
7、负责协会的经费管理,并接受监督。
(二)副主任1:
1、负责档案建设和管理,及时更新会员干部档案和联系方式;
2、活动档案管理,会员证的管理;
3、负责会议一切记录。
(三)副主任2:
1、办公室的值日及卫生安排,负责开门值日;
2、负责值日考勤、活动考勤、会议考勤,每周例会公布上周考勤记录,对相关情况进行表扬或批评,并根据协会章程进行处理;
3、对有损协会形象者,对其进行教育,若屡教不改,报办公室主任并做开除处理,并协助负责社员档案的办公室副主任做好相关档案处理;
四、编辑部(设主编一名,编辑若干):
1、贯彻执行《民族风》编辑方针,并在工作中不断改进和完善;
2、常务主编负责该编辑部的人事管理,主持编辑会议,保证编辑工作的正常开展;
3、定期召开编辑会议(每周一次)和编辑讲座(每月一次),加强交流与学习;
4、负责社刊《民族风》的编辑。
五、宣传部(设部长一名,干事若干)
1、部长负责一切活动和一切事物的宣传工作、任务安排、操作并确保及时有效地完成;
2、对协会形象及举办的活动成果作好良好的宣传,宣传成果作好存档处理;
3、收集与本协会性质有关的知识和协会(活动)信息,对内宣传并归档;
4、设计书写海报,对活动和协会其他事宜作好宣传,及时补充宣传用品;
5、负责宣传工作的具体开展实施,有计划的制作张贴或摆放宣传材料,确保及时有效;
六、外联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干事若干)
1、负责拉赞助人员的选拔和培训及任务分配,筹措出刊经费,确保协会正常运行;
2、对拉赞助的具体情况进行记录备案,为下一次作好基础,建立一个很好的客户网;
3、负责协会的对外事务,并维护协会形象;
4、负责刊物的发行;
七、文化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两名,干事若干)
文娱组:
1、负责各类文化活动的策划;
2、在本社组织的活动中,负责组织人员编排节目并在活动中表;
3、负责编排节目参加其它协会的活动;
4、负责本协会会员的交际舞等的培训;
网络组:
1、配合办公室整理和组织会员电子档案;
2、及时在网上公布我社最新活动和我社目前的动向;
3、不间断的在网上公布一些有关民族文化的知识;
4、管理我协会的博客;
5、监督办公室的财务管理。
八、组织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干事若干)
1、本部门是协会的“大脑”,专门对协会的活动进行策划;
2、负责活动的具体实施,是活动的直接负责人,负直接责任;
3、负责组织会员进行交流或联谊活动,是社员与协会沟通的纽带;
4、策划组织每年一度的协会招新;
九、调研部(设部长一名,干事若干)
1、负责各项活动开展前的调研;
2、负责网络调研
3、负责对市、区民俗协会的联系
注:
1、各部长每学期末带头整理本部门该学期的工作(研究)成果,每学年末作好工作总结和下学年工作计划,认真写好心得体会,装订成册,交办公室存档并作为该学年的部门及协会评优材料;
2、各部长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对该部门的事务和人事进行管理,并代表本部门作工作汇报和总结;
第三章 干部管理制度
第六条本协会干部选拔实行民主竞选制度;干部名单报领导单位备案;
第七条 每届干部在下半学年(2、3月)第一、二周进行新一论干部竞选;每届干部任期为一年,表现突出的干部期满可继续参与竞选,相同职务连任不得超过两届;两任期满,对协会有突出贡献者,聘为长期指导顾问;在校的指导顾问有权利参加协会一切活动和会议,并义务向广大干部传授管理和任职经验;
第八条 除主席/总编在副主席、秘书长或主编中竞选产生外,其他职务在有效社员中竞选产生;竞选产生的部长/主任以上的干部由协会下聘书;部长/主任以下的干部、干事由相关部门的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任免,不颁发聘书,任职期满,由协会补发任职证明;
第九条 干事在积极参加协会活动、有志于提高活动能力的会员中产生,是下一期干部的培育对象;干事协助开展本部门的工作,完成部门工作任务;
第十条 所有干部任职期间表现突出者可参评为“优秀干部”;对任职期不执行总社方针、达不到任务要求或影响协会形象和团结者,经全体干部例会讨论通过,免去其职务;
第十一条 各位干部在竞选时需作好工作计划,就职时需作就职演讲,不要求相关能力的部门和有特殊情况的竞选者例外;
第十二条 各部门需完成本部门的学期、年度活动任务,并积极配合全社的整体行动。
对没有完成学期活动任务的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并撤消部长职务;
第十三条事务主席下属部门超过两个没有完成任务的,撤消其主席职务;
第十四条空缺职位由竞选产生;
第十五条 所有干部必须严格按照会员会费管理制度执行,按期办理注册手续并交纳会费,否则按自动退社处理,取消其干部资格;
第四章会员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 本社会员分为两个部分:
各部门成员和《民族风》记者团成员。
在所有报名者中进行考核和选拔;
第十七条 兴趣研究小组成员要求:
对民俗文化和民族文化感兴趣,或有志在民俗、民族文化方面发展;
第十八条 《民族风》记者团成员要求
第十九条 报名者经考核合格者需交纳会费15元,转为正式会员,并发给会员证。
会员证有效期为一年。
一年后,会员持证到华夏,民俗协会办公室继续注册并缴纳会费5元,逾期未办理视为自动退会;
第二十条 参加本协会的各种活动时,会员需携带会员证。
会员证归会员本人所有,不得转借他人,如有遗失,需本人及时挂失并补办新证(成本费2元)。
第二十一条 会员外出采风需到办公室登记备案,本社提供指导,安全责任自负。
第二十二条对本社有突出贡献者,本社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且予以通报表扬,并有资格参加评优。
如有违反本社章程者,视其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第二十三条 会员权利:
1、会员在本社权利一律平等。
2、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享有参加本社的各种活动的权利。
4、稿件优先发表权。
5、对本社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6、享有本社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四条 会员义务:
1、遵守本社章程,执行本社的决议。
2、积极向本社提供作品及相关信息。
3、接受并保证完成本社分配的任务。
4、维护本社形象,积极参加本社举行的各项活动。
5、定期向本刊投稿。
6、按期交纳会费。
第二十五条本社举办的各种活动,会员无故缺勤达五次者,视为自动退会。
会员毕业离校视为自动退会。
第五章 社费管理制度
第二十六条经费来源于上级领导单位所拨经费、会员缴纳的会费及有关单位的资助,开支用于举办各种活动和办刊,经费管理实行民主监督。
第二十七条申请上级领导单位拨款需保留申请书及批复的复印件;
第二十八条 认真填写社员登记表,会费与社员联系在一起,不能只记总数;
第二十九条赞助经费或物品必须详细注明收入与支出(可适当报销路费)细目以及最后所剩经费或物品,并注明赞助单位和拉赞助的成员;拉赞助成功的成员将作为“对本社发展有重大贡献的成员”刊登在《民族风》显要处;
第三十条 由办公室主任负责协会经费,并接受广大社员的监督;负责帐目(收入和支出)和发票的管理,实现账务公开,所有帐目必须认真对待,详细作好记载;
第三十一条活动和办公开支需出具发票或收据,数额较小者(5元以下)由经手人填写“小额支出单”,注明事由、时间和经手人,到办公室主任处报销,票据交办公室主任存档。
各当事人需作好记载,以便年底检查帐目。
理由不正当者不予报销;
第三十二条年底查账由主席组织成员包括各部门部长或主任;
大额支出(50元以上)需事先报主席批准;中额(20—50元)需事先报副主席批准;
第三十三条各种公费支出至少有两位以上经手人方予报销;小额支出和紧急事务根据情况处理;
第六章编辑管理制度
第三十四条为了使本刊越办越好,不断地推陈出新,保持源源不断的活力,同时也为了加强编辑成员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十五条编辑条件:
1、具有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民族团结服务的精神;
2、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敏感的文字感应能力;
3、具有一定的民俗学和民族学知识;
4、掌握编辑的相关的知识;
第三十六条 编辑责任与义务:
1、负责稿件的初步审阅,推荐好的作品;
2、负责所选稿件的文字录入、校对和排版;
3、爱护电脑;
4、其它;
第三十七条 程序:
由会员提出申请,经审查合格者可担当编辑,并承担相关责任。
第三十八条 参加本社每学期的综合评审,再行决定下一期的编辑人员。
第七章 评优制度
第三十九条 原则:
奖励先进,树立榜样,宁缺毋滥;
第四十条周期:
每学年末评选一次;
第四十一条名额:
“优秀主席”一名、“优秀干部”五名、“优秀干事”八名、“优秀会员”十名、“优秀编辑三名”、“优秀部门”两个;
第四十二条评选条件:
拥护协会、无缺勤记录者,完成工作任务者;
第四十三条评选办法:
由评优小组评选产生,小组成员由全体干部组成;
第四十四条 奖励办法:
由协会颁发荣誉证书,抽出会费的百分之五作为奖金;
第八章 例会制度
第四十五条 本协会实行例会制度;每周举行一次例会;
第四十六条任何干部、干事不得无故缺勤;缺勤记录达三次者,作自动退会处理;
第四十七条有事不能到会者,应事先向办公室请假,并提供书面正当理由,否则视为无故缺勤处理;
第四十八条参加例会不得迟到或早退,迟到或早退累计达两次,作缺勤一次处理;
第四十九条 会议期间需严格遵守纪律,不得窃窃私语,做与会议无关的事;
第五十条每周例会对上周的工作进行总结,讨论并制定下周工作计划,部署相关工作,明确负责部门;
第五十一条 各部门负责人对上周作工作总结,并提交工作计划,交会议讨论;
第五十二条所有到会人员都要发言,对协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积极参与会议讨论;
第五十三条 出勤情况作为评优参考;
第五十四条 由办公室作好会议记录;
第九章《民族风》编辑制度
略
第十章 活动管理制度
第五十五条本协会和鼓励每位干部和会员积极策划活动,举办成功,由协会对第一策划组织人颁发相关证明;活动策划装订成册交办公室存档;
第五十六条 出勤情况作为评优参考;
第五十七条 各部门每学期至少举办两次公开活动;
第五十八条活动经费根据协会经费给予适当支持,鼓励拉赞助举办花费少而影响大有意义的活动;
第五十九条 活动提倡走出校园,提高协会的社会影响;
第六十条活动注重延续性,打造“黄金周采风”、“知识讲座”、“开学礼”
“联谊会”等周期性品牌活动;
第六十一条 活动方式及内容:
1、开学礼、成人礼等传统文化
2、舞蹈(以少数民族舞蹈为主)的培训和表演;
3、相关的教授学者进行讲座;
4、与其他协会或学院进行联谊活动;
5、随市、区民俗协会教授下乡采风等;
6、举行相关知识竞赛等活动;
7、其他。
第十一章任务
第六十二条 弘扬民族文化和民间文化,促进民族交流,起平台和窗口的作用。
第六十三条征稿相关主题文章,定期编辑出版社刊《民族风》(半年刊)和《民院风》(双月刊)。
第六十四条 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聚集民族文学爱好者,培养人才。
第十二章附则
第六十五条凡加入本社者(包括一切成员),则视为同意本社之一切章程,服从统一管理和调配。
第六十六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华夏民俗协会,未尽事宜有办公室负责完善。
第六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