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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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院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2】342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2014】1号)精神和《西南石油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等文件之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成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评委会由院长任主任,分管领导任副主任,研究生导师、行政管理人员、研究生代表任委员。

评委会负责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汇总、材料核查、组织评审及答辩等工作。

第三条评委会成员在履行评审工作职责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平等原则,即在评审过程中,积极听取其他委员的意见,在平等、协商的气氛中提出评审意见;

(2)回避原则,即发生与评审对象存在亲属关系、直接经济利益关系或有其他可能影响评审工作公平公正的情形时,应主动向评审委员会申请回避;

(3)公正原则,即不得利用评审委员的特殊身份和影响力,单独或与有关人员共同为评审对象提供获奖便利;

(4)保密原则,即不得擅自披露评审结果及其他评审委员的意见等相关保密信息。

第二章参评对象

第四条参与国家奖学金评审的对象为在校全日制研究生(定向和委培生、企事业单位有固定工资收入者不在考虑之列)。

对于延长培养期的全日制研究生亦不再考虑。

第五条研究生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不具备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1)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2)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3)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第六条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或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参评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或已经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后(即一年级博士生),仍按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参评国家奖学金。

第七条直博生按规定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来确定身份并参与国家奖学金的评定。

在选修硕士课程阶段(直博生第一学年)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选修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直博生第二学年及以后,未超出培养期)则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

第八条对学术型研究生,评审标准偏重考察其科研创新能力和体现创新能力的科研成果;对专业学位研究生,评审标准应偏重考察其专业实践能力和适应专业岗位的综合素质。

第九条对于新入学的研究生,重点考察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成绩及考核评价情况,兼顾其在本科阶段取得的突出成绩。

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推免生。

第十条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可多次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但获奖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

第十一条在学制期限基本修业年限内,因国家和单位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研究生,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由于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的研究生,期间内原则上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第三章申请条件

第十二条凡是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除了符合《西南石油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中规定的申请条件外,必须在所对应的本科学习或研究生阶段(学年)获得以下学术成果之一:

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授权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版权,校级(厅局级)以上科技获奖,国家级学科竞赛获奖(限二等奖及以上)。

第十三条学术成果署名要求:

1、学术论文作者署名方式:

(1)以第一责任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

(2)以研究生为第一作者,第一责任导师为第二作者并通讯作者。

(3)以研究生为第一作者,第一责任导师为第二作者并通讯作者,学术团队成员第二导师为第三作者。

(4)以研究生为第一作者,学术团队成员第二导师为第二作者,第一责任导师为第三作者并通讯作者。

(5)以学术团队成员第二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第一责任导师为第三作者并通讯作者。

2、学术论文单位署名方式:

(1)油气藏地质及开发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西南石油大学;

(2)西南石油大学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院。

3、专利和软件著作权署名:

(1)以西南石油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2)以第一责任导师为第一完成人,研究生为第二完成人。

(3)以研究生为第一完成人,第一责任导师为第二完成人。

(4)以研究生为第一完成人,学术团队成员第二导师为第二完成人,第一责任导师为第三完成人。

(5)以学术团队成员第二导师为第一完成人,研究生为第二完成人,第一责任导师为第三完成人。

4、获奖科技成果署名:

研究生进入有效排名且个人持有获奖成果证书。

第四章名额分配与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在学校下达的评审指标内,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评审。

第十五条按照石油与天然气工程一级学科范围内各博士学位授权点和全院范围内各硕士学位授权点统一评审。

学校下达的评审指标不再细分到各学位授权点。

名额分配考虑如下原则:

(1)区分博士研究生与硕士研究生;

(2)区分学术型研究生与专业学位研究生;

(3)区分参评的学年(分年级参评)。

第十六条评委会将根据学校划拨指标和我院研究生培养状况及学科建设目标,确定博士研究生与硕士研究生、学术型研究生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各年级研究生获奖名额比例。

第十七条奖学金的评定程序:

学生本人申请(同时递交《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评委会”受理申请并资格审查→“评委会”组织研究生进行奖学金答辩→“评委会”投票表决→“评委会”确定建议名单并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上报学校。

第五章综合评分方法

第十八条研究生综合评分包括学习成绩、学术成果、其它方面获奖三部分。

研究生提交上述三项材料的有效期截止到当年9月30日。

具体评分办法如下:

1、学习成绩评分

学习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英语成绩占20%,修读课程成绩占80%。

(1)英语成绩得分=六级英语成绩/710×20。

硕一、博一新生大学六级英语成绩低于425分,以0分计。

对雅思考试成绩达到6.5分及以上、托福考试成绩达到95分及以上,GRE考试成绩达到1300分(新GRE320分)及以上的研究生,其英语成绩得分一次性加5分,但不累计加分,且加分后的英语成绩得分最高为20分。

对于未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但已通过上述国际认可的英语考试,可视为英语六级成绩425分。

此时,不享受一次性加5分的待遇。

(2)修读课程成绩得分=修读课程平均成绩(百分制)×0.8。

修读课程成绩(专业学位研究生含工程实践)平均低于70分和或补本科、补硕士阶段课程不合格,以0分计。

工程实践评分仅适用于专业学位硕士生。

专业学位研究生二年级参评时,“修读课程成绩得分”暂不包括工程实践成绩;专业学位研究生三年级参评时,“修读课程成绩得分”包括工程实践成绩。

(3)新入学一年级研究生的学习成绩计分办法

对于新入学的一年级推免硕士生,修读课程成绩为整个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平均值(百分制)。

修读课程成绩得分=(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平均值)×0.8。

英语成绩取本科阶段至当年9月30日的最好成绩计分。

对于新入学的一年级统考硕士生,修读课程成绩参考我院已公布的考研第一批录取综合成绩(百分制)。

修读课程成绩得分=(考研第一批录取综合成绩-5.0)×0.8。

英语成绩取本科阶段至当年9月30日的最好成绩计分。

对于新入学的一年级博士生,学习成绩考虑整个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其中的英语成绩取硕士阶段至当年9月30日的最好成绩计分。

2、学术成果评分

学术成果得分由研究生取得的各项学术成果综合评定,学术成果得分总分不设上限。

各类学术成果评分标准如下:

(1)学术论文

●1篇一区SCI期刊论文180分;

●1篇二区SCI期刊论文90分;

●1篇三区SCI期刊论文45分;

●1篇四区SCI期刊论文30分;

●1篇EI核心期刊论文20分;

●1篇CSCD核心库期刊论文15分;

●1篇EI核心会议论文15分;

●1篇ISTP会议论文12分;

●1篇CSCD扩展库期刊论文12分;

●1篇由其他具有重要影响力的行业协会举办且在国外召开的国际会议论文(参会且宣读或张贴)12分;

●1篇中文核心期刊论文8分;

●1篇其它国外学术期刊5分;

●1篇国内外举行的会议论文(有正式出版的会议论文集)2分;

●1篇其他期刊论文1分;

●1本专著独著30分;合著第1作者15分,第2作者10分,第3作者5分。

(2)授权专利及软件著作权

●1项发明专利30分;

●1项软件著作权5分;

●1项实用新型专利5分。

(3)科技进步奖

●国家级科技进步奖(有证书)一等奖及以上100分、二等奖80分;

●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有证书)一等奖60分,二等奖40分,三等奖20分。

(4)全国性大学生学科竞赛

●全国性学科竞赛和知识竞赛获奖(有证书),包括石油工程设计大赛、“挑战杯”课外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创业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周培源大学生力学竞赛等、全国石油工程知识竞赛、全国大中学生海洋知识竞赛(大学生组)。

●特等奖200分,一等奖100分,二等奖50分,三等奖25分。

分赛区评出的三等奖8分/人。

●五人团体按照5:

4:

3:

2:

1的比例分配总分,四人团体按照5:

4:

3:

2的比例分配总分,三人团体按照5:

3:

2的比例分配总分,两人组合按照5:

3的比例分配总分。

(5)国际性学术竞赛(中国区以外)

●全球学术论文竞赛(有证书)特等奖50分/人,一等奖30分/人,二等奖20分/人,三等奖10分/人,分赛区评出的三等奖5分/人。

(6)几点说明

●对于在SCI或EI源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认定办法为必须正式刊出,含被检索,或在线发表online,被检索的论文需出具图书馆检索报告。

其他类型学术论文必须见刊;

●国际会议论文必须是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院所认定的国际会议(见附录1),其他会议论文均无效;

●专利及软件著作权必须已经获得授权证书;

●若出现以上未列出的其他学术成果,经评委会讨论认定,可参照以上同类学术成果评分。

3、其他获奖评分

申请者因某一方面或综合表现突出,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如全国优秀大学生、全国大学生道德模范标兵等。

校级荣誉仅限于飞翔奖、十佳青年学生、十大杰出研究生、十大优秀研究生干部、十大学术成就奖。

其他方面获奖满分20分。

●获得1项国家级加15分;

●1项省级(或飞翔奖)加10分;

●1项提名飞翔奖(或十佳青年学生)加5分;

●1项入围飞翔奖、十大杰出研究生、十大优秀研究生干部、十大学术成就奖加3分;

●若出现以上未列出的其他奖项,经评委会讨论认定,可参照以上同类奖项评分。

第十九条依据研究生类型,分年级评定计分。

评定内容见表1。

表1各年级研究生申请国家奖学金的评定内容

类型/年级

一年级新生

二年级

三年级

备注

博士生

1硕士阶段学习成绩;

2硕士阶段学术成果;

3硕士阶段其他获奖。

1第一学年学习成绩;

2学术成果;

3其他获奖。

1第一学年学习成绩;

2学术成果;

3其他获奖。

特别提示:

①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可多次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②在就读期内,已获国家奖学金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

学术型

硕士生

1考研第一批录取综合成绩(统考生)或大学四年学习成绩(推免生);

2大学阶段学术成果;

3大学阶段其他获奖。

1第一学年学习成绩;

2学术成果;

3其他获奖。

1第一学年学习成绩;

2学术成果;

3其他获奖。

专业学位

硕士生

1考研第一批录取综合成绩(统考生)或大学四年学习成绩(推免生);

2大学阶段学术成果;

3大学阶段其他获奖。

1第一学年学习成绩;

2学术成果;

3其他获奖。

1第一学年学习成绩和工程实践成绩;

2学术成果;

3其他获奖。

为鼓励优秀本科生攻读硕士学位或直博、激励优秀硕士生攻读博士学位,一年级新生使用硕士或本科阶段的学术成果和其他获奖、学术成果署名其硕士或本科所就读学校及指导教师,学术成果和其他获奖认定有效。

第二十条综合得分的计算办法:

一年级硕士生:

综合得分=80%(学习成绩)+20%(学术成果+其他获奖);

二年级硕士生:

综合得分=50%(学习成绩)+50%(学术成果+其他获奖);

三年级硕士生:

综合得分=30%(学习成绩)+70%(学术成果+其他获奖)。

一年级博士生:

综合得分=50%(学习成绩)+50%(学术成果+其他获奖);

二年级博士生:

综合得分=30%(学习成绩)+70%(学术成果+其他获奖);

三年级博士生:

综合得分=20%(学习成绩)+80%(学术成果+其他获奖)。

第六章国家奖学金评审的申诉及处理

第二十一条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研究生,可在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院推荐名单公示阶段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

经查实申报材料存在隐瞒事实、伪造数据、弄虚作假者,取消评定资格并按相关文件给予纪律处分。

第二十二条获奖研究生应该为研究生中的优秀代表,若研究生获奖后出现不良行为,被举报证实者,学校将视其情节严重程度决定是否予以撤销奖励并追回奖金。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实施办法自201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开始执行。

由“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院

2014年9月24日

附录1:

石工院认定的国际学术会议名录

●世界石油大会(WorldPetroleumCongress–WPC);

●世界采矿大会(WMC);

●国际石油工程师学会(SPE)举办的学术会议;

●国际石油技术大会(IPTC);

●国际地质大会(InternationalGeologicalCongress);

●国际岩石力学大会(ISRM);

●国际船舶和海洋结构大会(ISSC);

●美国国家科学研究委员会(AGU)举办的学术会议;

●国际钻井承包商协会(IADC)举办的学术会议;

●美国矿业工程师协会(AIME)举办的学术会议;

●美国石油地质家协会(AAPG)举办的学术会议;

●美国勘探地球物理学家学会(SEG)举办的学术会议;

●美国土木工程师学会(ASCE)举办的学术会议;

●美国化学工程师学会(AIChE)举办的学术会议;

●美国安全工程师学会(ASSE)举办的学术会议;

●美国环境工程师协会(AAEE)举办的学术会议;

●美国机械工程师协会(ASME)举办的学术会议;

●美国船舶和海洋工程师协会(USAshipandmarineengineersassociation)举办的学术会议;

●美国国际腐蚀工程师协会(NASE)举办的学术会议;

●欧洲地球科学家和工程师协会(EAGE)举办的学术会议;

●其他在业界具有重大影响的国际性学术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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