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测量控制监理实施细则.docx

上传人:b****4 文档编号:24400544 上传时间:2023-05-27 格式:DOCX 页数:12 大小:68.6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04测量控制监理实施细则.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2页
04测量控制监理实施细则.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2页
04测量控制监理实施细则.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2页
04测量控制监理实施细则.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2页
04测量控制监理实施细则.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2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04测量控制监理实施细则.docx

《04测量控制监理实施细则.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04测量控制监理实施细则.docx(1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04测量控制监理实施细则.docx

04测量控制监理实施细则

 

无锡市交通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锡澄运河JL2锡质发[2012]04号

关于印发《测量控制监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总监办各部门:

《测量控制监理实施》已经总监理工程师审定,希望测量监理人员,依据相关的规范、标准,掌握测量控制要点,认真审查审批施工单位的测量技术方案,加强对施工单位测量工作的管理;认真做好交桩、控制测量、施工放样和变形观测工作;认真做好原始记录;按精度要求做好测量成果分析;杜绝假数据、假资料。

附件:

《测量控制监理实施细则》

锡澄运河航道整治工程XCYH-SG-JL2总监办

二O一二年十一月九日

主题词:

监理细则通知

抄报:

无锡市锡澄运河三级航道整治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江阴市锡澄运河航道整治工程指挥部

抄送:

HD3标、HD4标、HD5标项目经理部

锡澄运河航道整治工程XCYH-SG-JL2总监办2012年11月9日印发

 

锡澄运河航道整治工程

(XCYH-SG-JL2标监理合同段)

测量控制监理实施细则

 

编制(专业监理工程师):

 

审定(总监理工程师):

 

无锡市交通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锡澄运河江阴南段航道整治工程项目

XCYH-SG-JL2标总监办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

一、分项工程概况

二、一般要求

三、测量控制依据及参考标准

四、职能划分

五、测量工作组织准备和要求

六、测量监理的工作程序

七、测量成果要求

八、处罚措施

 

测量控制监理实施细则

一、工程项目概述

1、工程概况

锡澄运河江阴南段航道整治工程(K12+750~K30+616)利用原锡澄运河、黄昌河和新夏港河部分航段,起自惠山区与江阴市交界处,终点为璜观桥,途经江阴青阳、月城、南闸三镇,全长17.866km。

2、结构型式

护岸结构分二级布置,一级挡墙有:

C25空箱挡墙、C25素砼挡墙、钢板桩板桩墙三种;二级护岸有:

铰接式生态护坡块、箱式绿化挡墙、加筋麦克垫生态护坡结构、自嵌式景观挡土块加筋挡土墙、钢筋砼小挡墙五种;他们分别组合成C25空箱挡墙+铰接式生态护坡块(A1型)、C25空箱挡墙+加筋麦克垫生态护坡结构(A2型)、C25素砼挡墙+自嵌式景观挡土块加筋挡土墙(B1型)、C25素砼挡墙+箱式绿化挡墙(5m宽平台)(B2型)、钢板桩板桩墙+铰接式生态护坡块(C型)、C25素砼挡墙+箱式绿化挡墙(2m宽平台)(D型)、C25素砼挡墙+钢筋砼小挡墙(E型)、钢板桩板桩墙+钢筋砼小挡墙(F1型)、钢板桩板桩墙+箱式绿化挡墙(F2)型等九种型式。

3、主要工程量

(1)护岸:

A1型8582m,A2型4075m,B1型5256m,B2型2826m,C型762m,D型2696m,E型7571m,F1型904m,F2型982m,合计33654m。

(2)土方:

陆上开挖332.75万方,疏浚98.08万方,墙后回填91.32万方,围堰15.68万方,陆上外运225.75万方,疏浚围堰外运113.76万方。

4、技术标准

本工程按照Ⅲ级通航标准进行整治。

航道主要技术标准如下:

(1)航道水深:

≥3.2m。

(2)航道底宽:

≥45m。

(3)航道口宽:

航道口宽不小于70m。

(4)最小弯曲半径:

限制性Ⅲ级航道标准的最小弯曲半径为480m。

5、参建单位

(1)建设单位:

无锡市锡澄运河三级航道整治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2)设计单位:

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3)施工单位:

中建筑港集团有限公司,承建XCYH-SG-HD3施工标段,该标段设计起点桩号为K12+750,终点桩号为K18+930.0,航道长6.180km;

苏州大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承建XCYH-SG-HD4施工标段,该标段设计起点桩号为K18+930.0,终点桩号为K24+819.0,航道长5.889km;

南京航务工程有限公司,承建XCYH-SG-HD5施工标段,该标段设计起点桩号为K24+819.0,终点桩号为K30+616,航道长5.797km。

(4)监理单位:

无锡市交通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5)质量安全监督单位: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工程质量监督局

(6)环境监督单位:

无锡市环保局

本工程工期定为2012年11月13日~2014年5月12日,保修期一年。

施工合同额约为人民币3.0亿元。

二、一般要求

1、测量监理的内容包括:

审查承包人的测量人员的资质、配备的仪器能否达到《合同条件》、《技术规范》要求,以及测量项目、测量内容、方法、执行的技术标准和最终提供的成果资料;

2、按不同情况,可分别采用旁站、参与测量、抽查检测、检查资料等方式实施有效的监理,通过测量记录、成果资料、监理工作的日记以及有关来往文件,施工测量的质量情况应得到全面的系统的和正确的反映。

3、一切外业原始观数据资料和记事项目,必须在现场直接记录于手簿中,测量记录应项目齐全,字迹清楚。

划改要正规,不得就字改字,不得随意涂改,严禁涂、擦、刮;

4、测量资料要完整,计算及成果资料均应有严格的检核,并签署齐全。

未经检核的成果不能交付使用;

5、测量资料应包括外业测量(控制、放样、复核、验收等)的全部原始记录,内业计算(控制点平差、放样数据的计算等)以及成果资料的整理(控制点一览表及点位布置图);

6、测量仪器在使用前必须进行全面检校。

在施工过程中,应定期GPS、检校全站仪、红外测距仪、水准仪、钢尺、测深仪。

用于工程的测距仪必须每年一次送有资质的鉴定部门进行鉴定。

三、测量控制依据及参考标准

1、《水运工程测量规范》(JTJ203-2001);

2、《水运工程测量质量检验标准》(JTS258-2008)

3、《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

4、《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18314-2001);

5、《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GB12898-91);

6、《水运工程水工建筑物原型观测技术规范》(JTJ218-2005);

7、《航道整治工程检验评定标准》(JTJ314-2004);

8、《水运工程水工建筑物原型观测技术规范》(JTJ218-2005)

9、工程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

10、招投标文件和合同文件;

11、监理规划;

12、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业主制定的相关制度。

测量工作必须认真、负责、及时,做到资料真实、评判准确、数据可靠;从事测量工作的主要人员应具备相关资格(从业人员合格证书等),并具有一定的技术能力和工作经验,同时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四、职能划分

1、总监办负责对施工单位测量控制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对测量控制成果进行审核。

并将成果上报业主核定。

2、总监办根据各施工标段总体施工进度安排,对施工单位具体负责本标段测量人员的资格、仪器设备检校和施工测量工作方案等的审查,监督其施工坐标系的建立、测量工作的开展以及测量成果的及时提交等工作。

同时根据有关规范和规定的要求,对设计院提交的原控制网点独立地进行复测并提出精度评价意见,并按照一定的频率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测量成果进行检验和复测,及时对施工单位的测量成果进行分析和评价。

4、各施工单位具体负责本标段的各项测量工作的实施。

根据工程需要,及时对设计单位移交的控制点或桩位进行复核测量,及时提交各项测量成果上报总监办复核。

五、测量工作组织准备和要求

1、测量任务实施前,总监办测量人员和各施工单位测量人员要熟悉图纸,学习有关的技术标准、操作规程、设计文件以及技术设计书或工作大纲等。

2、本航道工程测量依据本工程的特点,优先采用行业标准,无相关行业标准的,参照国家标准、其他行业标准和相关约定执行。

3、测量任务实施前,必须按照有关计量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所用的仪器、设备、工具等进行检定或者校准。

进口和购置的测量计算器具应当符合计量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工程施工中使用的计算机软件及需要的各种物资,应能保证满足产品质量的要求,不合格的不允许投入使用。

4、测量任务实施前,施工单位应对设计院所交付的原控制网测量资料进行认真检查、核对。

如发现问题需及早向项目总监办书面反映。

若发现桩志不足、不稳妥、被移动或测量精度不符合要求时,应按施工技术规范要求,进行加密、加固、或重新校测,并经项目总监办复查后,将情况书面通知总监办。

六、测量监理的工作程序

(一)测量监理工作流程图

 

(二)施工前期准备工作监理

1、参加业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组织的控制网点现场交桩。

2、督促施工单位编制测量控制技术方案,审核并予以认可。

3、测量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定线、定位和施工放样的测量工作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复核认可。

4、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控制点加密和临时水准点联测,成果经复核无误后予以认可。

5、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对所有控制点采取的保护措施。

发现控制网点遭到破坏,施工单位应及时进行恢复。

6、审核、检查承包单位测量仪器设备的技术鉴定,测量人员的岗位资质等。

7、总监办和各施工单位应对工程设计单位提供的控制点单独进行复测。

8、测量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复测成果进行复核并将成果上报业主核定。

(三)施工中应进行的测量工作(主要指施工单位)

1、加密施工需要的平面坐标导线控制网;

2、测定航道护岸基础轴线位置(监理需复核);

3、测定航道构造物位置;

4、加密施工需要的高程控制网(监理需复核);

5、测定并检查航道护岸基础底、基础顶、轴线位置(监理需复核);

6、其他施工测量(主要指各施工单位与相邻标段的衔接)。

为防止差错,与相邻标段衔接的地方必须进行控制网联测,确保与相邻标段的线形与高程的顺畅。

(四)竣工测量及其他

1、单项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向总监办报送下列资料:

(1)实测竣工地形图,比例尺在(1:

100)~(1:

1000)范围内酌情选定。

(2)按规范要求实测竣工横断面图。

(3)测量技术总结报告。

(4)监理单位根据施工合同文件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2、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上报的竣工报告及竣工资料,并完成必要的签证工作。

3、资料整理

(1)施工单位及测量监理工程师应认真做好测量资料的归档整编工作。

(2)竣工地形图应注明图幅的坐标系统、高程系统、成图方法、比例尺、制图日期等基本要素。

竣工纵、横断面图必须注明桩号、中桩坐标、断面方向、比例尺,并附有断面布置示意图,对每份归档资料均附有编制责任表。

(3)提交的各项成果资料应项目齐全,数据正确,图表清晰。

(4)应归档的竣工资料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①施工控制网全套成果;

②竣工平面地形图及疏浚后横断面图;

③护岸实测坐标、高程与设计坐标、高程比较表;

④施工期变形观测资料;

⑤测量技术总结报告;

⑥施工场地竣工地形图、平面图。

七、测量控制要点

(一)对施工控制网应定期进行巡视和复测,巡视和复测频率应按以下要求执行:

1、巡视频率:

施工单位2次/月,监理单位1次/月;

2、复测频率:

施工单位1次/2月,监理单位1次/6个月。

(二)施工平面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控制网应充分利用原有平面控制网点,其精度应满足施工控制网的要求;

2、施工平面控制网可采用三角测量、三边测量、边角测量、导线测量、建筑方格网测量、L型基线测量和GPS测量等方法进行布设;

3、施工坐标系统宜与工程设计坐标系统一致;

4、施工平面控制,各级导线网、三角网和三边网的起算点边的精度不应低于高一级控制网的精度要求。

一、二级导线网最弱点相对于起算点的点位中误差,一、二级三角网最弱边边长中误差及一、二级三边网各边相邻点的相对点位中误差均不得大于0.1m,当测区最大比例尺大于1:

1000时,不应大于50mm。

5、航道施工平面控制宜采用一级导线及以上等级控制网。

导线宜布设成附合导线、闭合导线和结点网等形式。

相同等级导线的边长应均匀,同一测站各方向边长之比不得小于1:

3。

(三)施工高程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原有高程控制点数量及分布不能满足施工放样要求时,应在原有高级水准点基础上加密施工水准点。

加密水准点应选择在地基稳固、便于观测和埋设标石的地点;

2、施工高程控制点引测精度不应低于四等水准精度要求。

3、施工水准基点应布设在施工影响小且不易发生沉降和位移的地点,其数量不应少于2个;

4、当原有水准点无法继续保存时,应按原有水准点的等级要求引测至地基稳定处;

5、在常规水准测量较困难的测区,可采用GPS高程测量建立四等及图根高程控制网。

(四)施工基线设置及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基线应与建筑物主轴线、前沿线平行或垂直,其长度不应小于放样视线长度的0.7倍;

2、基线应设在通视良好、不易发生沉降及位移的平整地段,并与测区基本控制网进行联测;

3、基线上设置的放样控制点的点位精度不应低于施工基线测设精度。

(五)航道工程施工放样应符合下列规定(不限于此):

1、航道疏浚及吹填施工样桩点的放样精度应满足以下要求:

陆域:

点位中误差±0.25m,高程中误差±0.02m;

水域:

点位中误差±0.50m,高程中误差±0.10m。

2、初步标定样桩点后,再按平面位置、高程和工程规范的要求进行校核和调整,并联测样桩点及水尺零点的关系;

3、测设固定导向桩及校核水准点,定期检查样桩点的高程和平面位置,并记录样桩点放样和校核数据;

4、航道整治工程的轴线样桩点密度应满足施工要求。

(六)变形观测应满足下列规定:

1、变形观测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水平位移、沉降、倾斜等观测;工程位移观测、沉降观测应满足设计或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并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沉降观测点的布置应合理,并应有平面位置图,沉降观测应及时、连续,记录应真实、完整。

2、变形观测网等级应根据观测的内容、性质、目的和要求,按照观测中误差的绝对值为允许变形值的1/10~1/20的原则确定;

3、变形观测网应在充分收集测区已有资料的基础上,根据有关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全面计划和设计。

坐标系统宜与工程控制网坐标系统保持一致。

观测网应由基准点、工作点和变形观测点组成,控制网的形状应与水工建筑物形状相适应;

4、变形观测每次应固定观测人员和仪器设备,采用相同观测线路和观测方法,选择最佳时段,并在基本相同的环境和条件下工作;

5、在观测周期内,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分别根据设计文件及《水运工程水工建筑物原型观测技术规范》(JTJ218-2005)要求的频率独立进行观测,并将观测成果上报总监办审核。

(七)平面控制点应选在便于观测和埋设标石的位置。

施工区首级控制点和加密控制点和加密控制点应埋设标石或在固定物上凿设标志和点号。

控制点埋石、标石规格及埋设应符合《水运工程测量规范》(JTJ203-2001)附录B的规定;对兼作水准点用的控制点,应按水准标石规格埋设(见附录B的规定)。

对主要控制点,应绘点之记。

(八)对平面控制网、施工控制网以及变形观测网等,在施工中应加以标识、保护和维护,做到保存完好、精度可靠,确保满足工程观测需要。

(九)所有的平面控制点和高程控制点(包含加密点)必须经测量监理工程师复核同意后方可使用,同时监理工程师把复核成果提交业主核定。

(十)测量工程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测量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规范作用,并对作业成果质量负责。

(十一)监理、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内部测量质量审核制度,保证提交的测量产品符合有关要求。

七、测量成果要求

1、现场测量作业过程中,应按有关要求做好原始记录。

2、室内资料整理和数据处理过程中,应保存好平差计算等相关资料。

3、所提交的测量成果应通过单位内部审核把关,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本细则的要求。

确实做到全面、公正、准确、及时,保证成果资料的可追溯性。

八、处罚措施

禁止总监办和各施工单位的测量人员粗制滥造、伪造测量数据和成果,一经发现并查实,将按相关制度给予严厉处罚并予以通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解决方案 > 营销活动策划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