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村信用社会计规范考试要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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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村信用社会计规范考试要点

1.会计主体是系统中会计总账设置的具体核算单位,非会计主体机构账务使用参数定义的形式,由系统采取并账的方式纳入所归属的会计主体机构。

2.账务组织包括明细核算和综合核算。

其中:

明细核算是按账户核算的,包括分户账、登记簿、余额表等;综合核算是按科目核算的主要包括科目日结汇总表、总账和日计表等

3.对于跨会计主体的核算,全部通过系统内通存通兑渠道实现资金的划拨,日终由系统采用自上而下的逐级清算模式进行资金清算处理,并在会计主体清算机构生成资金清算汇总记账凭证。

4.分户账是各科目的明细记录,实行按户立账,连续记载,分为客户分户账和内部分户账。

内部分户账主要包括内部明细账、销账明细账、外汇买卖明细账、外汇结售汇明细账等。

5.通过账务核对,要求做到账账、账款、账表、账实、内外账务“五相符”。

6.系统每日进行的核对主要包括:

总账自身平衡核对、分户账自身平衡核对、总账与分户账核对。

生成分户账整体不平清单、分户账自身纵向不平清单、总账整体不平清单、总账自身纵向不平清单、总账不平清单、不连续总账清单、不连续内部户分户账清单。

7.表外科目分为或有事项类和登记备查类,科目代号第一位是9。

8.会计科目由省联社参数管理机构进行统一维护,主要包括科目的增加、停用和属性的修改等。

对会计科目的属性进行严格定义,明确具体会计科目的使用范围、余额方向、开户控制、计提标志等相关内容。

9.会计科目的调整,在年度中间,一律填制凭证通过分录结转;年度终了,采用科目结转对照表的方式办理结转。

10.会计科目设置原则A为满足管理上的需要,明细设置了三级会计科目,使会计科目更加标准、规范、明细化;B按照外币核算要求,新增“外汇买卖”、“结售汇”等科目,使用本外币统一会计科目进行核算,按币种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分类核算;C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核算的要求,在对会计科目设置时,新增“应计收贷款利息”、“非应计贷款”等会计科目。

11.会计凭证是是核对账务和事后查考的重要根据。

按照来源分为内部凭证和外部凭证。

内部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和通用凭证。

12.记账凭证为复式记账格式凭证(汇总、表外科目除外),分为通用记账凭证和特定记账凭证。

特定记账凭证包括客户凭证和人民银行、省联社规定格式的电子汇划类凭证

13.会计凭证的生成分为手工填制和系统输出打印两种,其中,系统输出打印的会计凭证分为联机打印凭证和批量打印凭证。

14.会计凭证的基本要素。

A.年、月、日;B.收、付款人的户名和账号;C.收、付款人开户行的名称和开户行号;D.货币名称(符号)及大小写金额;E.业务事实、用途、摘要及附件张数;F.会计分录和凭证编号;G.按规定的客户签章和支付密码;H.信用社及有关人员印章。

15.受理会计凭证,做到合规合法,内容完整,真实清楚,手续齐全

16.会计凭证的传递必须做到准确及时、手续严密、办妥交接、先外后内、先急后缓,既要便利于客户,有利于加强服务,又要遵守记账规则和内控制度要求,同时要严格遵守记账顺序。

并应建立严格的登记签收制度

17.批量打印的记账凭证,遵循“谁打印、谁签章”的原则,在记账处加盖个人名章。

18.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置签章;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会计凭证的签章,应做到清晰平整、不倒、不斜。

19.表内科目采用复式记账法,以“借”、“贷”为记账符号,遵循“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的规则,“-(负号)”表示红字。

20.表外科目采用单式记账法,以“收”、“付”为记账符号,余额在“收”方,以“借”代表“收”,各科目只反映自身的增减变动,不存在平衡关系。

21.账簿的各项内容记载,做到正确使用账簿、记载内容完整、数字正规准确、摘要简明扼要、字迹书写清晰。

不许涂改、挖补、刀刮、皮擦和用药水销蚀。

发生空行时,应在摘要栏内用红字注明“此行空白”字样,并盖章证明。

发生空页,应用红笔交叉划线,用红字注明“此页空白”字样,并由记账员、会计主管盖章证明。

如果账页记载错误不得撕毁,应经会计主管同意,可换新账页。

在错误账页上划交叉红线注销,注销的账页另行保管,待装订账页时附在新账页后备查。

22.贷款利息的收回原则上均采取转账方式收取,特殊情况由会计主管审核后可以现金方式收取。

23.协定存款按季结息,实行区别利率,其中50万元以内的存款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超过50万,且只有在结息日销户的按协定存款利率计息。

24.中国人民银行对财政性存款用“县级及以上地方财政库款”、“县级及以上财政预算专项存款”和“财政预算外存款”会计科目核算的国库存款按单位活期存款利率按季结息,核算利息记收方,收到人民银行转来的国库存款利息时记付方。

代理国库应设置“待转国库存款利息”表外科目,不支付利息。

25.存整取存款存期内采用逐笔计息法,对于约定转存的存款在原存期内及每个转存期内,可以部分提前支取一次;对自动转存的存款在原存期内,可以部分提前支取一次,在转存期内不能部分提前支取。

零存整取定期存款需按月、固定金额进行存入,中途如有漏存,次月未补存者,视同违约,对违约后存入的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息。

26.票据贴现承兑人在异地的,贴现、转贴现和再贴现的期限以及贴现利息的计算应另加3天的划款日期。

票据贴现的贴现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贴现期限为从贴现之日起到票据到期日止。

A贴现利息=票面金额×贴现利率×期限B实付贴现金额=票面金额-贴现利息

27.摊销,对于已经实现的贴现利息用“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利息调整”科目核算,采用直线法月底摊销。

当月摊销金额=贴现利息×本月应摊销天数/票据贴现天数

28.对存放上级清算款项实行按季结息,双边自动入账的方式;对清算账户透支系统自动归还的,系统实行利随本清的方式计息。

对存放系统内定期款项及拆出系统内资金,按照利随本清的方式,结清日在存入、拆出机构产生利息通知单,柜员手工入账,对存放系统外活期资金实行结息不入账的方式,在结息日次日批量产生内部户结息计算表,与同业机构进行核对后手工入账;对存放系统外定期资金,按照利随本清的方式,手工入账。

对系统外存放活期资金,按单位存款进行管理;存放定期资金,采取利随本清,柜员手工入账。

29.内部账户分为标准内部账户和非标准内部账户。

按开户方式分为逐户开户与批开户。

按照的销账类别系统分为内部明细账和销账明细账。

账号生成规则,由账本别(3位)+网点号(9位)+科目代号(8位)+内部账序号(6位)构成,共26位。

标准模版账户不允许以逐户方式销户,非标准模版账户不允许以批方式销户

30.内部明细账处理主要包括从审查或编制凭证开始,经过传票录入、传票复核、传票套平到传票入账的过程,最多可处理二十笔内部账业务。

31.本机构的授权柜员只能查询、记载本机构的内部账。

32.账务处理时,因部分交易不能自动更新销账登记簿时,柜员使用“7089当日应销未销资料查询”交易查询销账编号,然后使用“7032传票销账手工处理”交易登记系统中销账登记簿。

当柜员手工登记系统中销账登记簿发生错误时,由市资金中心柜员使用“7032传票销账手工处理”交易的销账金额手工重置,经主管授权后撤消原手工销账。

33.销账类和非销账类科目之间不能结转;允许多对一、一对一的科目或分户结转,但不允许一对多,不允许重复结转。

科目结转,只允许省联社、市联社进行结转定义。

其中,科目到科目及标准账户的结转在省联社统一定义,非标准账户到账户的结转在市级机构定义。

34.本年利润结转,系统将损益科目余额逐项转入“本年利润”,然后转入“财务往来”科目,由财务会计部门进行利润分配。

结转收入:

借:

XX收入(原币)贷:

本年利润(原币);非美元通过外汇买卖转入美元的本年利润 盈余时:

借:

本年利润(非美元币种)贷:

外汇买卖(非美元币种),借:

外汇买卖(美元)贷:

本年利润(美元);营业部结转财务往来分别人民币、美元 盈余时:

借:

本年利润 贷:

财务往来;财务科接收结转的本年利润分别人民币、美元 盈余时:

借:

财务往来 贷:

本年利润;2.结转未分配利润A人民币利润结转 盈余时:

借:

本年利润 贷: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户B外币利润结转 盈余时:

借:

本年利润(汇总美元) 贷: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汇总美元)

35.余额对账单包括:

存、贷款及内部户余额对账单

36.账户账页:

内部明细账页、销账明细账页、外汇买卖明细账页、固定资产明细账

37.平衡检查包括总账平衡检查、明细账平衡检查、总分检查。

38.利润分配,在次年第一季度进行,不再在决算日进行分配

39.会计报表分表内科目报表和表外科目报表两类。

表内科目报表主要包括:

日计表(表内)、财务损益表、业务状况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其他报表。

年度会计报表主要包括:

业务状况表、资产负债表、财务损益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他附属报表。

40.报表按生成时机分为连线报表(实时申请)、日结报表、日终批量报表。

按产生机制分为联机报表和批量报表。

41.农村信用社会计档案主要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等。

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两类。

定期保管有15年、5年和3年三种。

42.凭证装订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0天(可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1个月)。

具体装订顺序见会计凭证的装订。

43.会计档案要及时编号归档。

10个工作日内登记保管。

44.会计档案的保管应做到有序存放、妥善管理、方便查阅,防止会计档案火烧、虫蛀、鼠咬、霉烂、盗窃、散失、泄密等,

45.会计档案入库前,实行“谁装订,谁保管”的原则;入库后,应按内容和形成时间分类索引,以便查阅。

采用非纸介质存储会计档案的,应当满足阅读及打印要求,至少一年检查一次。

46.会计档案丢失,重制、补制的会计档案应注明“重制”、“补制”字样。

47.印章的规格;业务公章:

直径3.8cm;业务讫章:

4cm*3cm;受理凭证专用章:

圆形,直径3.8cm。

;结算专用章:

椭圆形,长径4.5cm,短径3.2cm。

会计人员个人名章长1.2*0.4cm*6-8cm;

48.县级联社领用业务印章时,必须由专人、专车、专程领取,并持有领用单位开具的介绍信,不得委托他人捎带。

信用社领取时,必须由会计主管领取

49.各种印章采用“谁使用、谁掌管、谁负责”的原则。

结算专用章、汇票专用章、本票专用章由会计主管作为第一管印人,同时指定第二管印人

50.柜员岗位的配置要遵行互斥的原则。

同时,岗位设置必须遵循“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前台与后台分离、内勤与外勤分离”的原则。

和连续性,不能因为柜员离岗影响机构的正常营业。

51.资金清算遵循“统一管理,集中对账,分级负责,逐级清算”的基本原则。

52.各级清算、营业机构必须按规定进行账务核对,未达账项要于7个工作日内查清处理。

53.资金清算账户采取按季定期结息方式,每季末20日批量结息,21日入账处理,

54.内部账当日错账调整,对于已复核入账需冲正的业务,先使用“7038入账传票查询”查询套号,然后使用“7031传票错账当日冲正”

55.现金库包括中心库、分金库、营业机构和尾箱四种形式。

中心库、分金库和营业机构以机构为表现形式,尾箱以柜员为表现形式。

现金中心库形成以下三种管理模式:

一是独立模式,二是市级代理模式,三是委托代理模式。

中心库的现金管理应坚持“钱账分管”原则。

实行钥匙分持、平行交接原则,

56.库房管理应达到“六无”要求,即无火灾、无霉烂、无虫蛀、无鼠咬、无盗窃、无差错事故。

57.现金出入库原则为“先入库后记账,先记账后出库”,坚持日清日结,做到账款、账实、账账相符。

坚持金库密码、钥匙分管原则。

58.系统外调拨中心库采用市级代理模式、委托代理模式独立模式进行现金调拨的。

采取独立模式的,以向人民银行领取款项为例,会计分录为:

A借:

现金-在途现金贷: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准备金存款B借:

现金-业务现金-库存现金贷:

现金-在途现金

59.系统内现金调拨,独立模式时,分金库领现金的会计分录为:

A借:

现金-在途现金(分金库) 贷:

现金-业务现金-库存现金(中心库) B借:

现金-业务现金-库存现金(分金库)  贷:

现金-在途现金(分金库)

60.收入现金必须进行整点、挑残、识伪。

61.整点现金做到点准、挑净、墩齐、捆紧、盖章清晰。

62.不宜流通人民币的挑剔标准

(一)纸币票面缺少面积在20平方毫米以上。

(二)纸币票面裂口2处以上,长度每处超过5毫米;裂口一处,长度超过10毫米。

(三)纸币票面有纸质较绵软,起皱较明显,脱色、变色、变形,不能保持其票面防伪功能等情形之一。

(四)纸币票面污渍、涂写字迹面积超过2平方cm;不超过2平方cm,但遮盖了防伪特征之一。

(五)硬币有穿孔,裂口,变形,磨损,氧化,文字、面额数字、图案模糊不清等情形之一。

63.票币兑换,坚持先收款后兑换的原则。

64.残缺人民币兑换标准 1.能辨别面额,票面剩余四分之三(含四分之三)以上,其图案、文字能按原样连接的残缺、污损人民币,全额兑换。

2.能辨别面额,票面剩余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至四分之三以下,其图案、文字能按原样连接的残缺、污损人民币,一半兑换。

3.纸币呈正十字形缺少四分之一的,一半兑换。

4.不足一分的,不予兑换;五分按半额的,兑付二分。

5.在办理兑换业务时,应向持有人说明认定的兑换结果。

不予兑换的应退回原。

6.持有人同意信认定结果的,加盖“全额”或“半额”戳记,硬币应当面使用专用袋密封保管,并加盖“兑换”戳记。

65.出纳错款处理审批权限:

1000元(含)以下县级;1000元-5000元(含)办事处、市联社;5000元以上省联社

66.假币是指伪造、变造的货币。

变造的货币是指在真币的基础上,利用挖补、揭层、涂改、拼凑、移位、重印等多种方法制作,改变真币原形态的假币。

67.报告当地公安机关1.一次性发现20张(枚)(含)以上、假外币10张(含)以上的;2.新手段3.有制造贩卖假币线索的;4.持有人不配合。

68.一次收缴持有人同一面额2张以上假人民币时,如假人民币冠字号码前6位不一致,应在“假币收缴凭证”中列明。

69.营业机构对收缴的假币实物进行单独管理,并建立《假币收缴代保管登记簿》。

持有人有异议,3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鉴定申请。

经鉴定为真币的,将等额钞币,收回持有人的“假币收缴凭证”;经鉴定为假币的,由鉴定单位予以没收,并向开具《货币真伪鉴定书》和“假币没收收据”。

持有人对具体行政行为有异议,可在收到“假币没收收据”或《货币真伪鉴定书》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申请行政复议,或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持有人对鉴定假币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异议,可在收到《货币真伪鉴定书》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向其上一级机构申请行政复议,或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70.发现假币,由两名以上取得《反假货币上岗资格证书》业务人员换人复核,无误后,当面予以收缴,并告知假币持有人。

对假人民币纸币,应当面加盖“假币”字样的戳记;对假外币纸币及各种假硬币,应当面以统一格式的专用袋加封,封口处加盖“假币”字样戳记,并在专用袋上标明币种、券别、面额、张(枚)数、冠字号码、收缴人、复核人名章等细项。

使用“0220假币登记”交易在系统中进行登记,打印一式二联的“假币收缴凭证”和表外科目记账凭证,在“假币收缴凭证”上加盖业务公章后交客户签字确认(如持有人拒绝签字,收缴人可以在收缴凭证上注明),第一联“假币收缴凭证”由收缴单位留存附《假币收缴代保管登记簿》后保管,第二联“假币收缴凭证”交假币持有人。

现金管理员接到柜员收缴的假币后登记《假币收缴代保管登记簿》,并按规定保管假币实物。

会计分录为:

收:

假币和票样-假币 假币上缴时会计分录为:

付:

假币和票样-假币

71.中心库汇总全辖的假币后填写一式三联“假币解缴汇总单”,加盖单位印章后,上缴人民银行。

72.查库,办事处半年一次。

县联社主任或分管主任每季对联社业务库查库一次,对辖属网点每年一次全面性查库。

县联社会计部门每季一次。

信用社主任每月一次,会计主管按旬全面查库一次、每月全面查库一次。

自助设备每周一次。

73.往来资金业务分为系统外资金和系统内资金。

系统外资金包括:

与人民银行往来、存放同业、同业存放、同业拆借等业务。

系统内资金包括:

系统内资金调拨和系统内资金借款业务。

74.账户状态分为:

正常、冻结、部分冻结、单向冻结、结清、销户、销户冲正。

账户控制状态分为:

正常、只收不付、只付不收、封存(不付不收)。

存折状态分为:

口头挂失、书面挂失、有折未发、有折已发。

密码状态分为:

正常、密码挂失、密码补设待生效(未启用)。

系统允许账户同时存在多种状态。

75.冻结状态下,可以进行挂失、扣划,但不可进行质押。

76.代理人办理大额业务的使用“1128存款代理人信息补录”交易,

77.授权金额单位存入50万元(不含)以上、支取20万元(不含)以上,B级授权;存入100万元(不含)以上,支取40万元(不含)以上,A级授权。

78.个人存款现金通兑上限为30万(不含),转账通兑上限为200万(不含);

79.累计提示金额个人活期存30万(含),支15万(含);单位活存150万(含),支60万(含)。

80.存折结清,使用“1063个人活期存款结清”以现金方式结清个人结算存款会计分录:

借:

个人活期存款-个人结算存款借:

利息支出-个人存款利息支出-个人活期存款利息支出贷:

现金-业务现金-库存现金贷:

应交税费-应缴代扣税费-应缴代扣利息税

81.存单结清(销户)“1063个人活期存款结清”交易会计分录:

借:

个人活期存款-个人活期储蓄存款借:

利息支出-个人存款利息支出-个人活期存款利息支出贷:

现金-业务现金-库存现金贷:

应交税费-应缴代扣税费-应缴代扣利息税

82.销户:

审查存折真伪;有无挂失或冻结;各币种存款必须已结清,未结清的要先做结清处理(1063)。

无误后,使用“1113个人活期存款销户”交易,打印存折折底、通用凭证(个人存款销户凭证),剪角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专夹保管,定期装订。

83.教育储蓄存款为一年、三年和六年期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50元起存,每份本金合计不得超过2万元。

开立对象为在校小学4年级(含4年级)以上学生;享受免征利息税优惠政策的对象必须是正在接受非义务教育的在校学生,

84.教育储蓄存款具有客户特定、存期灵活、总额控制、利率优惠、利息免税的特点。

85.“1653个人定期一本通开户”“1654个人定期一本通存入”“1688个人定期一本通支取”“1659个人定期一本通销户”

86.现金存入一年期存款,会计分录为:

借:

现金-业务现金-库存现金贷:

个人定期存款-整存整取储蓄存款-一年整存整取储蓄存款

87.转账存入一年期存款,会计分录为:

借:

个人银行卡存款-个人银行卡存款-个人借记卡存款贷:

个人定期存款-整存整取储蓄存款-一年整存整取储蓄存款

88.现金支取一年存款,会计分录:

借:

个人定期存款-整存整取储蓄存款-一年整存整取储蓄存款借:

应付利息-应付存款利息-应付个人存款利息(一年以上)贷:

现金-业务现金-库存现金同时代扣利息税:

借:

现金-业务现金-库存现金贷:

应交税费-应缴代扣税费-应缴代扣利息税

89.交易,刷折读取信息进行取款操作,“支取类别”选择“2.部提或销户”,录入客户开户时使用的证件种类和证件号码。

如为大额取款需由主管授权。

现金支取成功后按系统提示打印个人业务取款凭证、个人业务存款计息单、个人业务存款凭证,定期一本通存折(若原笔号结清信息打印和转存存入信息打印不在同一页,根据屏幕提示换页打印),再使用相关交易补登存折。

柜员按金额配款,大额支取换人卡把复核,在个人存款凭证上登记券别,交客户签名确认。

柜员核对客户签名和打印户名一致后,在个人业务取款凭证、个人业务存款计息单、个人业务存款凭证上加盖业务讫章及柜员名章。

最后将现金、回单、存折等交客户。

90.转账支取时,打印个人业务取款凭证、个人业务转账凭证、个人业务存款计息单、个人业务存款凭证、定期一本通存折。

转账金额存入活期存款账户时,必须是同一客户编号下的账户方可成功。

柜员再使用相关交易补登存折。

91.以现金方式部分提前支取一年整存整取储蓄存款为例,会计分录:

92.借:

个人定期存款-整存整取储蓄存款-一年整存整取储蓄存款

93.借:

应付利息-应付存款利息-应付个人存款利息(应付一年定期存款利息)

94.贷:

现金-业务现金-库存现金

95.贷:

个人定期存款-整存整取储蓄存款-一年整存整取储蓄存款

96.同时代扣利息税:

97.借:

现金-业务现金-库存现金

98.贷:

应交税费-应缴代扣税费-应缴代扣利息税

99.现金开立一年整存整取储蓄存款为例,会计分录:

借:

现金-业务现金-库存现金贷:

个人定期存款-整存整取储蓄存款-一年整存整取储蓄存款付:

重要空白凭证(储蓄存单)

100.“1020定活一本通开户”交易,“1096定活一本通销户”交易

101.个人通知存款最低起存金额和最低支取金额都为5万元,外币等值5000美元(含)。

分为一天通知存款和七天通知存款

102.转账存入7天个人通知存款,会计分录:

借:

个人活期存款-个人活期存款-个人结算存款贷:

个人定期存款-个人通知存款-7天个人通知存款

103.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按用途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

104.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105.一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可以缴存,不得办现金支取。

106.专用存款账户是存款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其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107.临时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用于办理临时机构以及存款人临时经营活动发生的资金收付。

108.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按审批权限分为核准类银行结算账户和非核准类银行结算账户。

核准类银行结算账户包括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因注册验资和增资验资开立的除外)、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在境内从事证券投资开立的人民币特殊账户和人民币结算资金账户。

109.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自正式开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方可办理付款业务。

但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转为基本存款账户和因借款转存开立的一般存款账户除外。

110.存款重新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应在撤销其原基本存款账户后10日内申请重新开立基本存款账户。

111.存款人更改名称,应于5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

112.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住址以及其他开户资料发生变更时,应于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开户社接到存款人的变更通知后,应及时办理,并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

113.账户的撤销

(1)被撤并、解散、宣告破产或关闭的;

(2)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3)因迁址需要变更开户社的;(4)其他原因需要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

存款人有

(1)、

(2)项情形的,应于5个工作日内主动申请。

符合销户条件的,2个工作日内办理撤销手续,属核准类账户的要收回开户许可证。

尚未清偿其开户社债务的,不得申请撤销该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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