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验监理细则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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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监理细则新
贵广南广铁路广州枢纽及相关工程
实验监理细则
天津路安监理有限公司
贵广南广铁路广州枢纽工程监理工程部
2009-11-01
一、编制依据……………………………………………………………..2
二、编制目的……………………………………………………………..2
三、监理实验工作范围及重点…………………………………………..2
四、监理工作控制要点、目标及监控手段………………………………11
五、监理工作方法与措施………………………………………………..26
六、旁站监理部位和工序……………………………………………….32
七、监理工作流程………………………………………………………..32
一、编制依据
●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TB10402-20072007-7-1)
●《铁路混凝土与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03)
●《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4-2003)
●《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5-2003)
●《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补充标准》铁建设[2005]160号
●《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暂行规定》铁建设[2005]157号
●《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实验方法标准》GB/T50081-2002
●《普通混凝土拌和物性能实验方法标准》GB/T50080-2002
●《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98-2000
●铁道部技术补充文件
●本工程的设计图纸等
二、编制目的
为控制被监理工程的施工质量,规范监理对施工单位自检检测实验的质量控制工作和监理工程师的抽检检测实验工作,依据工程施工承建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或“合同文件”),以国家或部颁现行有关施工技术、工程质量评定和验收、工程实验等方面的规程规范、技术标准和客运专线工程质量管理以及本工程建设单位的有关规定等要求制定本细则。
三、监理实验工作范围及重点
(一)监理实验工作的范围主要包括
1、审核施工单位实验室是否符合规范和现场施工要求,实验室资料(用申报表申报)内容要求如下:
(1)施工单位中心实验室的资质证书;
(2)施工单位中心实验室的计量认证证书;
(3)施工单位中心实验室的业务受理范围;
(4)施工单位中心实验室法定代表人对工地实验室负责人的授权书;
(5)工地实验室申请的实验范围和实验工程;
(6)仪器设备清单及计量检测部门(地区级)的标定资料;
(7)计量检测部门(省级)出具的计量认证证书;
(8)各种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工作标准;
(9)工地实验室人员名单和资格证书;
(10)实验检测和评定工作所采用的标准﹑规范和规程等的名称和版本。
(11)各种记录用标准表格
(12)资料及台帐清单
2、对进场材料、设备的检验及工程实验。
并根据验标的要求进行足够数量的见证取样、见证检验或平行检验,以保证工程材料及设备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监理实验
(二)工作的重点概括如下表:
监理实验工作的重点
序号
条款号
检验工程
(批次)
见证取样检验
平行
检验
实验
工程
主要使用仪器
1
A:
4.3.1、4.6.1、7.4.1条,E:
修订、三
(二)
水泥(散装水泥每500t袋装水泥每200t或不足500t、200t为一批
10%
强度、凝结时间、安定性、细度
万能材料实验机、凝结时间测定仪、抗压夹具、沸腾箱、雷式夹等、标准负压筛等。
2
A:
4.3.2、7.4.4条,E:
修订、三
(一)
混凝土用外加剂(每50t或不足50t为一批)
10%
10%
减水率、常压泌水率比、含气量、凝结时间差、抗压强度比
混凝土搅拌机(30-50L)混凝土凝结时间测定仪、混凝土含气量测定仪器、压力机等。
3
C:
8.2.2、E:
修订、四
(一)
砂浆用外加剂(每50t或不足50t为一批)
10%
减水率、常压泌水率比、含气量、凝结时间差、抗压强度比
混凝土搅拌机(30-50L)混凝土凝结时间测定仪、混凝土含气量测定仪器、压力机等。
4
A:
4.3.3条,E:
修订、三
(一)
石材(同场地的石材至少取一组)
10%
10%
石材强度、抗冻性、软化系数和砌块强度实验
石材切割机、压力机、抗冻箱、搁板式磨耗机等。
5
A:
4.3.4、7.4.2条,D:
6.2.3条,E:
修订、三
(一);
细骨料(同一场地、同一品种、同一规格且连续进场的每400m3或600t为一批,不足400m3或600t也按一批计)。
10%
10%
细度摸数、含泥量、泥块含量、云母含量、轻物质含量、有机物含量、石粉含量、压碎指标
砂子筛、天平、台秤、烘箱、压碎仪等
6
A:
4.3.5、7.4.7条,E:
修订、三
(二)
拌和用水(新水源、同一水源使用达一年检验一次)
10%
pH值、不溶物含量、可溶物含量、氯化物含量、硫酸盐含量、碱含量、凝结时间、抗压强度
pH值试纸、比重瓶、玻璃量筒、天平等
7
A:
4.4.1、7.3.1条,
E:
修订、三
(二)
钢筋(以同牌号、同炉罐号、同规格、同交货状态的钢筋,每60t或不足60t为一批)
10%
屈服强度、抗拉强度、延伸率和冷弯实验
万能材料实验机、游标卡尺、直尺等
8
A:
4.6.3、7.4.3条,C:
附录C,D:
6.2.4条,E:
修订、三
(一)
粗骨料(同一场地、同一品种、同一规格且连续进场的每400m3或600t为一批,不足400m3或600t也按一批计)。
10%
10%
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针片状颗粒含量、压碎指标、坚固性指标、有害物质含量
碎石筛、天平、台秤、烘箱、万能材料实验机、压碎仪等
9
A:
4.6.5、7.4.5条,E:
修订、三
(一)
矿物掺合料(粉煤灰每120t或不足120t为一批)
10%
10%
细度、烧失量、需水量比
标准负压筛、烤箱、混凝土搅拌机(30-50L)、玻璃量筒、圆铲、勺、瓢、钎、碗、盘、桶、等
10
A:
4.6.5、7.4.5条,E:
修订、三
(一)
矿物掺合料(磨细矿渣粉每120t或不足120t为一批)
10%
10%
比表面积、烧失量、需水量比
比重瓶、玻璃量筒、圆铲、勺、瓢、钎、碗、盘、桶、烤箱、混凝土搅拌机(30-50L)等
11
A:
7.3.4条,D:
附录B,E:
修订、三
(二)
钢筋焊接(每200个接头或不足200个接头为一批)
10%
屈服强度、抗拉强度、延伸率(闪光对焊应做冷弯实验)
万能材料实验机、游标卡尺、钢直尺等
12
A:
8.8.2条,E:
修订、三
(一)
反滤层的砂、石(按进场批次)
20%
砂、石粒经和含泥量
砂、石筛、烘箱等
13
D:
6.4.1条
混凝土原材料计量(每工作台班抽查不少于1次)
100%
混凝土原材料计量偏差
计量器具、25kg砝码、案秤等
14
D:
6.4.2条
施工混凝土配合比含水量测定(每工作台班抽查不少于1次)
100%
混凝土原材料含水量
电子天平、台秤、烘箱、酒精等
15
D:
6.4.3条
施工混凝土坍度测定(每拌制50m3或每工作班测试不少于1次)
100%
混凝土坍落度
坍落度桶、捣棒、钢直尺等
16
D:
6.4.4条
施工混凝土含气量测定(每拌制50m3或每工作班测试不少于1次)
100%
混凝土含气量
含气量仪、捣棒等
17
换填地基用填料
实验
100
0
18
换填压实密度
实验
100
0
19
钻孔桩用钢筋钢筋焊接
实验
20
0
20
21
钻孔桩混凝土原材料(水泥、水)
实验
10
0
22
钻孔桩混凝土原材料(粉煤灰、粗细骨料、外加剂)
实验
10
10
23
钻孔桩混凝土拌制制前砂石含水率
实验
100
0
24
钻孔桩混凝土拌和物的入模含气量
实验
100
0
25
钻孔桩桩身混凝土质量
无损检测
100
0
26
桩尖注浆
实验
见证
0
27
桩承载力
静载实验
见证
0
28
桩基承台钢筋原材料
实验
10
0
29
桩基承台钢筋保护层垫块强度
实验
10
0
30
桩基承台钢筋焊接
实验
20
0
31
桩基承台混凝土原材料(水泥和水)
实验
10
0
32
桩基承台混凝土原材料(粗、骨料、外加剂、粉煤灰)
实验
10
10
33
桩基承台混凝土拌制前砂石含水率
实验
100
0
34
桩基承台混凝土入模含气量
实验
100
0
35
桩基承台混凝土同条件养护试件抗压强度
实验
0
10
36
桩基承台混凝土表层涂层
实验
10
0
37
模板及支架拆除前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
实验
见证
0
38
墩台钢筋原材料
实验
10
0
39
墩台钢筋保护层垫块
实验
10
0
40
墩台钢筋焊接
实验
20
0
41
墩台混凝土原材料(水泥和水)
实验
10
0
42
墩台混凝土原材料(粗、骨料、外加剂、粉煤灰)
实验
10
10
43
墩台混凝土拌制前砂石含水率
实验
100
0
44
墩台混凝土入模含气量
实验
100
0
45
墩台混凝土同条件养护试件抗压强度
实验
0
10
46
墩台混凝土表层涂层
实验
10
0
47
墩台防水层用原材料
实验
见证
0
48
地基资料核查
静力触探实验
100
0
49
换填填料(中粗砂或碎石)
实验
20
或10
50
换填填料(普通填料及物理改良土、化学改良土)
实验
0
每填筑50000m3平行检验一组
51
换填填料(化学改良土的外掺料)
实验
100
52
换填分层压实(中粗砂或碎石)
实验
0
每一压实层每100m平行检验不少于1点
53
换填分层压实(普通填料及物理改良土)
地基系数K或空隙率
0
10
54
K30实验
100
0
55
换填分层压实(化学改良土)
地基系数K或空隙率
0
10
56
K30实验
100
0
57
无侧限抗压强度
0
每检验批平行检验1处
58
砂、碎石垫层、反滤层用材料
实验
20
或10
59
砂、碎石垫层的压实质量
实验
0
每一压实层每100m平行检验不少于1点
60
过渡段基底处理压实系数K
实验
0
每个过渡段一个点
61
过渡段基底处理地基系数K30
K30实验
100
0
62
过渡段基底处理基坑回填用混凝土强度
实验
20
0
63
过渡段基底处理基坑采用碎石回填压实质量
动力触探
每个基坑见证一点
0
64
基床表层以下过渡段级配碎石填料
实验
20
10
65
基床表层以下过渡段级配碎石中掺入水泥
实验
20
0
66
基床表层以下过渡段级配碎石填层的压实质量
孔隙率动态变形模量Evd
0
20
67
基床表层以下过渡段级配碎石填层的压实质量
K30
100
0
68
基床表层以下过渡段两侧及锥体基床以下填筑压实质量
压实系数、动态变形模量Evd
0
20
69
基床表层以下过渡段两侧及锥体基床底层填筑压实质量
压实系数K
0
20
70
基床底层填料同基床以下路堤各种填料
实验
71
基床底层普通填料、物理改良土、化学改良土压实标准
压实系数/空隙率、动态变形模量Evd
0
10
72
K30实验
100
0
73
基床底层化学改良土压实标准无侧限抗压强度
实验
0
每检验批检验一处
74
基床表层级配碎石的压实标准
空隙率、动态变形模量Evd
20
75
基床表层级配碎石
实验
20
或10
76
基床表层级配碎石的压实标准
K30实验
100
0
77
基床表层沥青混凝土用原材料
实验
20
或10
78
基床表层沥青混凝土的压实标准
实验
0
20
79
路基面中线高程、路肩高程
测量
0
每100m平行检验2点
注:
A铁路路基、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B新建时速200公里客货共线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C铁路混凝土与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D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补充标准、E铁建设[2007]159号文件。
三、监理工作控制要点、目标及监控手段
1、水泥质量检验
1.1合格条件
●水泥质量保证资料(指“水泥出厂合格证”或“水泥试(化)验报告”)必须符合下列条件方为合格。
●水泥供应商应为业主指定的合格供应商,承包商不得在业主指定范围以外擅自自购水泥。
●水泥应有出厂合格证和实验报告,其内容应包括:
出厂日期、品种、牌号、等级、合格证编号,厂检验部门印章及部门负责人、检验人员的签名应齐全清晰。
其中氧化镁含量、三氧化硫含量、烧失量、细度、凝结时间、安定性、强度等技术指标均应符合国家的规定。
●凡无出厂合格证或出厂后存放时间过久(一般常用水泥超过三个月,快硬水泥超过一个月)的水泥和对材质(包装)有怀疑的水泥,均应监督承包商按规定取样进行复试,其结果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并按实验结果确定使用范围。
●依据工程特点和所处环境条件,核查承包商所选用水泥品种等级是否正确,使用的工程部位和对象是否明确。
●核查现场使用的水泥是否与出厂合格证或实验单标明的品牌、等级及批量一致。
1.2技术要求与标准
●常用五种水泥的国家标准为:
GB175—1999《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344—1999《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及粉煤灰硅酸盐水泥》,其品种标号和品质指标见上述规范。
常用五种水泥的品质指示:
①氧化镁:
熟料中氧化镁含量不得超过5.0%,如水泥经压蒸安定性实验合格,则水泥中氧化镁含量允许放宽到6.0%。
②三氧化硫:
矿渣水泥中不得超过4.0%,其余品种水泥不得超过3.5%。
③烧失量:
Ⅰ型硅酸盐水泥中不得大于3.0%,Ⅱ型三酸盐水泥中不得大于3.5%。
普通水泥中不得大于5.0%。
④细度:
硅酸盐水泥比表面积大于300m2/kg,普通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80μm方孔筛余不得超过10.0%。
11
⑤凝结时间:
初凝不得早于45min,终凝不得迟于12小时。
⑥安定性:
用沸煮法检验必须合格。
⑦强度:
水泥强度等级按规定龄期的抗压强度和抗折强度来划分,各强度等级水泥的各龄期强度不得低于GB175—1999第6.8条或GB1344—1999第6.6条表中所列数值。
●复查实验
a、取样方法:
水泥需要复查实验时,其取样方法和试样数量应为:
同一品种、同一等级、同一出厂批量(400t为一个出厂批量,不足时也作为一个批量)的水泥为一个取样单位,从不同部位的20袋(散装水泥20处)中取等量样品,总量至少12kg,试样应充分拌合均匀,用洁净密封桶(袋)包装,即送实验单位(对水泥品质有争议时,使用单位应通知水泥厂共同取样)进行复验。
b、水泥复查实验报告
水泥复查实验的技术鉴定结果,由实验室发出“水泥实验报告”。
1.3核查方法
●核查水泥出厂合格证和实验报告填写是否齐全,各实验工程和结果是否符合质量标准(品质指标)。
●使用的水泥品种、等级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或规范规定),核对合格证与使用时间是否相符。
●将水泥出厂合格证和实验报告单上的代表批量汇总,对照水泥提料计划(或材料汇总表)的需用量,看是否基本一致。
●水泥出厂合格证和实验报告必须和混凝土(砂浆)配合比设计报告单、试块强度报告单上的水泥品种、等级、厂牌相一致。
●核对其出厂日期和实际使用日期,看是否超期使用。
●水泥出厂合格证和实验报告单上的抗压、抗折强度均以28天标养为准,作为技术鉴定水泥质量是否合格的依据。
3天或7天强度值仅供快速测定时参考。
●根据施工图、工程进度、水泥进场日期、施工日志及混凝土工程施工记录等,核查使用水泥品种、等级是否一致,是否符合设计的要求。
1.4处置
●水泥出厂合格证经核查为不合格时,该批水泥不准使用到工程中去。
●水泥复查实验结果评定为不合格时,应监督工程负责人在水泥实验报告单“备注”栏填写该批水泥的处置和去向,并检查落实。
2、混凝土用砂质量检验
2.1合格条件
●应是坚硬耐久(指坚固性测试或坚固性压碎指标合格者)粒径在5mm以下的天然砂(河砂、海砂、山砂)。
●硬质岩石加工制成的机制砂,必须符合《铁路混凝土与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TB10424-2003的规定。
●每批量均有材质试(检)验合格单。
●有害物质含量均在规范限定值以内。
2.2质量标准与检验
●铁路工程混凝土用细骨料材质和使用要求应按TB10424-2003的规定执行。
●铁路工业、民用建筑混凝土工程用细骨料应按国家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92)规定执行。
3、混凝土用碎石及卵石质量检验
3.1合格条件
●使用粗骨料必须是合乎标准要求的岩类与强度限量以上的岩石破碎成的碎石或卵石。
●若遇目视分辨困难或混成介于两种岩类之间的粗骨料,应取样实验决定,要求其最低抗压极限强度不低于强度限量。
●不含有可能引起碱骨料反应的无定形二氧化硅含量。
●粗骨料中有害物质含量均在限量或要求标准之内。
●不允许存在煅烧过的白云石或石灰石的颗粒。
3.2质量标准及检验
●铁路工程混凝土用粗骨料材质和使用均应按TB10424-2OO3的规定执行。
●铁路工业、民用建筑工程混凝土用粗骨料均应按国家建筑工程总局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3-92)的规定执行。
●当怀疑含有可能引起碱骨料反应的无定形二氧化硅时,按国标(JGJ53—92)的规定进行检测;执行国际(CECS48:
93)的规定将代表性砂或石料破坏成标准粒度,制成标准水泥砂浆试块,以高蒸压养护后,测其变形,以膨胀量≤0.1%为限。
●粗骨料中有害物质含量超过限量标准要求时,通过专门检(试)验,证实能满足混凝土耐久性要求,且符合设计要求时亦可采用。
●在特殊情况下,可根据混凝土工程和资源的具体情况进行综合技术经济分析且为实验证实后,允许直接采用单粒级的颗粒级配,但必须在能避免混凝土发生离析前提下采用。
4、混凝土拌合用水质量检验
4.1合格条件
●符合国家标准的饮用水均为合格水。
●对水质有怀疑时必须进行规定的各项批标的检验。
●影响混凝土凝结时间差不大于30分钟的水。
●使混凝土强度不低于标准强度90%的水。
●不降低混凝土耐久性,不加快钢筋腐蚀和不导致预应力钢筋脆断的水(一般指Na-CI含量超过标准)。
●不污染混凝土表面的水(一般指油脂)。
4.2质量标准及检验
●城乡饮用水质均须符合国家标准(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
若系城乡居民的生活饮用水,水质也无怀疑时亦可直接使用。
●铁路工程混凝土拌合和养护用水质标准执行TB10424-2OO3第5.5.1条—第5.5.3条规定。
●铁路工业、民用工程混凝土拌合和养护用水质标准均按建设部《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JGJ63)执行。
5、混凝土的外加剂质量检验
5.1掺用外加剂的有关标准和技术条件
混凝土外加剂的定义均以国标《混凝土外加剂分类命名与定义》(GB8075)为准。
并应执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的规定。
以其对混凝土的不同作用可分为早强剂、减水剂、引气剂、防冻剂、密实剂(防水剂)、速凝剂和缓凝剂等等。
●各种混凝土外加剂都必须是经过鉴定,计量认证合格厂家的产品,均须有出厂检验合格证,标明名称、用途、有效物质含量和推荐掺量以及使用注意事项等说明资料。
●现场应对外加剂分类分批存放,防止变质。
使用前应经过实验,以确定其性质、有效物质含量、配制方法和最佳掺量。
●外加剂质量评定与测试均按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8076),《混凝土外加剂匀质性实验方法》(GB8077)执行。
●掺外加剂混凝土性能指标应符合GB8076第2.1条表中的要求。
●铁路工程混凝土外加剂还应按TB10424-2OO3第6.2.4条规定执行。
5.2外加剂的使用与注意事项
●引气剂及引气减水剂:
①可用于抗冻、防渗、抗硫酸盐混凝土,泄水严重的混凝土;贫混凝土、轻骨料混凝土及对饰面有要求的混凝土等。
它不宜用于蒸养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
②掺引气剂及引气减水剂混凝土含气量限值见GB50119第4.2.1条中表4.2.1。
③应以溶液掺入拌合水的方式为好。
④可与早强剂、缓凝剂、防冻剂等复合使用,亦要单独使用,但配制溶液时,注意若产生絮凝或沉淀时应加热溶解或分别加入搅拌机内。
⑤必须采用机械搅拌,搅拌时间不宜大于5min和小于3min。
从出料到浇筑间的停放时间不宜过长,采用插入式振捣时间不宜超过20s。
●缓凝剂及缓凝减水剂:
①可用于大体积混凝土,炎热气候下的施工和长距离运输需长时间停放的混凝土。
②不宜用于日最低气温5℃以下施工的混凝土;不宜单独使用于有早强要求的混凝土及蒸养混凝土。
③贫混凝土中不宜单独使用柠檬酸、酒石酸钾钠等缓凝剂。
④缓凝剂及缓凝减水剂常用掺量见GB50119第4.2.1条中表5.2.1表中5.2.1。
●早强剂及早强减水剂:
①可用于蒸养、常温、低温和负温(最低气温低于-5℃)条件下施工的有早强和防冻要求的混凝土工程。
②在下列结构中,不得在钢筋混凝土中采用氯盐、含氯盐的复合早强剂及早强减水剂:
a、在相对湿度大于80%环境中处于水位长降部位的、露天的或经常受浆淋等情况下的结构。
b、与镀锌钢材或铝铁相接触部位的结构,以及有外露预埋铁件而无防护措施的结构。
c、与含有酸、碱或硫酸等侵蚀性介质相接触的结构。
d、经常处于温度为60℃以上环境的结构。
e、使用冷拉钢筋或冷拔低碳钢丝配筋的结构。
f、给排水构筑物、薄壁结构。
g、含有活性骨料的混凝土结构。
h、预应力混凝土结构。
③含有强电解质无机盐类的早强剂如硫酸盐早强减水剂,不得用于下列结构:
a、与镀锌钢材或铝铁相接触部位的结构;以及有外露钢筋或铁件而无防护措施的结构。
b、含有活性骨料的混凝土结构。
④硫酸纳溶液宜随配随用,其浓度不得大于20%,使用前如有沉淀应加热溶解后使用。
以粉剂掺入的外加剂如有受潮结块,应通过0.63mm的筛后方可使用。
⑤常用早强剂的掺量见GB50119第6.2.1条中表6.2.1。
⑥常用的复合早强剂及早强减水剂组分及剂量见GB50119附录四。
5.4防冻剂:
●在日最低气温为-10℃、-15℃、-20℃时,采用覆盖保温措施时,可分别采用规定温度为-5℃、-10℃、-15℃的防冻剂。
●氯化钙与引气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