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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部管理制度

配套部管理制度

部门名称:

配套部

直接上级:

主管副总经理

一、部门职责

配套部主要负责统筹公司大配套工程前期规划、计划、投资、建设及协调工作。

制定大物业管理机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

(一)收集各配套单位区域内大配套规划方案、近远期建设计划,并制定合作投资建设模式。

(二)根据公司全年投资计划,制定大配套投资计划,按年、季度、月编制实施,并落实计划实施情况。

(三)会同前期部、计划合约部完成配套工程合同、合作协议等合同谈判工作,并完成合同签订及合同管理工作。

(四)根据配套工程实际进度,编制配套工程资金用款计划、建立工程台帐。

(五)根据公司全年工程实施计划,结合土地出让及开发需求,组织配套单位实施区域内市政配套场站、大配套管网建设。

(六)配合公司自行投资项目、地块开发商,办理工程前期大配套证明程序的审批工作。

(七)组织各配套单位、代建公司完成各类配套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

(八)工程竣工后,组织与配套单位按照公司管理办法完成结算工作。

(九)组织签订大物业管理与服务委托协议书。

(十)组织制定大物业管理机制,督促物业管理公司严格执行大物业管理细则。

(十一)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岗位职责

配套部配置部长一名,副部长二名,职员四名。

各工作岗位主要分工如下:

(一)配套部部长岗位职责

1、主持配套部全面工作并对本部门负责,协助主管经理工作。

2、组织制定大配套投资计划与落实计划实施情况。

3、协调公司各部室、部门内部、设计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的工作关系,解决配套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4、将公司及本部门制定的工作目标落实到部门具体员工工作上。

根据实际情况对部门员工提出业务指导及实施要点。

5、对部门计划与实际执行情况的差距和问题进行质询,在事实和数据基础上,检查员工的业务能力及工程的实施进度和落实效果。

6、针对工程进展,及时配合工程主体施工,定期召开现场服务办公会,及时解决工程现场配套问题。

重点解决以下问题:

区域内配套场站建设,源头管道供给建设。

协调代建公司加快工程进度,满足各地块开发配套接入需求。

7、组织签订大物业管理与服务委托协议。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配套部副部长岗位职责(分管大配套建设)

1、配合部长做好部门全面工作,组织协调部门内部工作关系。

2、组织前期部、计划合约部完成各类配套工程的合同谈判,完成合同签订及合同管理工作。

3、组织编制配套部年度、季度、月份的投资计划。

4、组织审核各配套单位、代建公司上报的资金需求计划。

5、负责督促各配套单位按制定的配套工程计划和切改计划进行实施,并将进度计划的落实情况汇报给部门领导。

6、协调项目管理公司、开发商办理大配套接入前期手续。

7、参加工程现场办公会,协调解决配套新建和切改工程存在的问题,同时将配套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向部门领导汇报。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配套部副部长岗位职责(分管大物业管理)

1、配合部长做好部门全面工作,组织协调部门内部工作关系。

2、加强与当地政府、辖区行政管理单位的沟通协调工作。

3、组织拟草物业管理与服务协议书。

4、组织定期组织检查、修订大物业管理机制。

5、组织制定、审核现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协调处理突发事件。

6、定期组织各乙方单位联席工作会议,协调解决现场重点难点问题及优化相关流程。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规划管理员岗位职责(1人)

1、负责与规划局、规划院、各配套单位等行政部门的沟通工作。

2、收集各配套专业部门的现状管线情况以及规划、需求计划和建设计划。

3、负责将汇总的配套工程现状及规划方案与规划院沟通。

4、落实各配套单位专项规划方案、大配套建设计划。

5、组织完成地下管线的竣工测量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合同、计划管理员岗位职责(1人)

1、组织对配套单位上报的概预算进行审核,参与与配套单位的合同谈判工作。

2、合同计划合约部完成配套工程合同签订工作。

3、负责编制配套工程、年度、季度、月份投资计划。

4、组织配套单位、代建公司结合工程进度,编制工程资金用款计划。

5、根据公司批复的用款计划,负责及时拨付配套单位工程资金,并编制配套工程资金台帐。

6、按照公司工程结算管理办法,组织完成与各配套单位的结算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现场管理员岗位职责(1人)

1、参与—制定—审核代建公司上报的全年、月的配套工程实施计划及工程切改计划。

2、负责统计配套工程实际完成情况及存在问题。

3、负责汇总配套工程实际完成情况、审核资金需求情况。

4、工程竣工后,组织各配套单位、代建公司对配套工程进行工程量审核。

5、协助开发商办理出具大配套证明。

6、配合公司自投项目完成小配套前期、实施、验收等工作。

7、定期向相关部门报送配套工程完成情况。

8、负责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大物业管理员岗位职责(1人)

1、负责与物业管理公司具体事项的全部对接工作。

2、负责监管项目现场物业管理部门,监督制定现场各项规章制度,检查监督管理机制执行情况。

3、负责对现场进行日常管理,定期组织现场各乙方单位联席工作会议,解决现场重点难点问题及优化相关流程。

4、组织制定项目现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工作流程与标准

1、规划管理工作

工作流程:

(1)收集各配套单位区域内现状管线设施、近远期实施计划。

(2)组织各配套单位做好各种场站、管线的专项规划方案

(2)结合各专项规划委托规划院做管线综合规划及竖向设计。

(3)组织各配套单位、规划院、规划局等单位对规划的管线综合进行审定,并出规划方案。

(5)将批复后的管线综合成果报至各配套单位,协助配套单位办理立项审批。

并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

(6)督促专业设计院完成施工图及预算编制工作。

(7)工程竣工后,组织规划局、各配套单位、代建公司完成市政管线测量验线工作。

2、合同、资金计划管理工作

工作流程:

(1)委托咨询公司对配套单位上报的施工图、概预算进行审核,针对图纸工程量及建安费、二类费进行审核,结果上报部门领导。

(2)起草合作建设协议、合同的文本,与配套单位进行合同谈判工作。

(3)将双方达成一致的合同文本报至合约计划部,由律师对全部条款内容审核后,履行公司合同审批程序。

(4)完善配套合同的签订工作,并对已签订的合同交付计划合约部进行归档管理。

(5)编制公司总体年度计划报表

在每年8月下旬开始着手编制下年度配套工程总体投资及资金计划,在10月中旬完成初稿。

11月20日左右根据各配套单位、各部门的反馈意见多次修改,并经公司审核后,在次年1月中旬编制出公司总体投资及资金年度计划,同时编制出月度投资计划。

(6)编制配套资金需求计划

每月24号依据与配套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编制配套工程月份资金计划。

由配套部汇总报部门领导调整后于当月25号汇总到计划合约部,由计划合约部统一上报公司经理办公会审批,公司资金计划下发后,配套资金计划在当日下发各配套单位,保证配套工程计划顺利实施。

(7)编制项目台帐

依据批复的《本月资金计划表》及填写的拨款申请单编制,领导签字同意后进入付款程序,并建立项目资金台账。

(8)将配套工程结算资料报政府相关部门审核,根据政府相关部门审核结果同配套单位进行工程决算。

3、现场管理工作

工作流程:

(1)根据公司组织的全年计划会议内容,组织代建公司编制完成全年、月的配套工程实施计划及工程切改计划。

(2)巡查、质询代建公司对计划的落实情况并反馈给部门领导。

通过现场办公会及日常巡查对工程施工情况与计划进行比对,对未完成的计划进行质询和调查,得出未执行计划的原因。

(3)收集、整理、解决实施过程的重点、难点问题,同时将未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上报部门领导。

根据部门领导的指示解决所余工程难点问题。

(4)组织代建公司做好工程变更、图纸外工程增量现场审核工作,上报配套部审核,并报部门领导。

待领导对工程变更及新增费用审批同意后,及时反馈代建公司,组织施工。

(5)开发商签订用地协议手续后,协调办理大配套费缴纳、开具大配套证明等程序。

(6)公司自行投资项目,配合小配套接入所需的办理配套手续。

(7)根据工程实施情况收集资金需求量,经分析、筛选后上报部门领导。

4、大物业管理办法:

工作流程:

见附件1

 

大配套建设流程

 

小配套办理流程

 

 

附件1:

团泊新城西区公共物业管理规定

一、制定本规定依据

根据《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天津市团泊新城西区公共管理契约》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由团泊新城西区大物业管理处负责团泊新城西区公共物业管理服务及所有地块的公共物业管理。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条例适用于团泊新城西区所有开发商及施工单位。

三、规定内容

1.开发商、施工单位进场施工管理制度

1.1在开发商、施工单位进场前,需在团泊新城西区大物业管理处办理施工进场登记,提交施工现场管理方案、搭建围档施工方案、施工图纸等资料,经物业登记备案后,与其签订《文明施工承诺书》、《物业管理文明施工协议书》,方可允许其进场施工,对其文明施工进行监督管理;

1.2监督开发商在动工以前测量红线工作并监督其在红线范围以内搭建围墙并做好30米硬化路面出入口后方可进行施工,规范其施工动作,保证其施工安全,同时保持道路环境整齐美观;

1.3施工方应配合团泊新城西区大物业管理处的合理指挥和管理。

1.4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在施工地段设立警示灯和警示标志。

1.5施工方施工完毕撤场后应做好对施工现场的恢复、清理工作

2.安全例会制度

协助辖区派出所、警务室每月召集开发商、施工单位召开安全例会,以保证其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3.车辆管理制度

3.1所有进出团泊新城西区的小型轿车及施工车辆,必须统一到团泊新城西区大物业管理处办公室办理车辆通行证,否责不予以放行;

3.2团泊新城西区各施工单位,运输土方、白灰、灰土、沙子等散装物料,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沿途洒漏;

3.3进入团泊新城西区的运输车辆,车货总重量要控制在55吨以内;

3.4运输车辆及轮式机械,进入团泊新城西区必须按规定路线行驶;

3.5对于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需进出大批次车辆,必须提前向我大物业管理处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批准才予以放行,并规定其按指定的路线行驶;

3.6按辖区道路管理要求设置路障,制止大型车辆进入禁行区域,对出入辖区的机动车辆进行引导分流,行驶有序并停放指定位置,非机动车辆停放整齐;

3.7所有打灰罐车进出团泊新城西区必须挂桶,防止洒漏。

3.8施工车辆进出团泊新城西区应严格执行限速规定;

3.9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禁止使用两超及三无车辆;

3.10所有进出团泊新城西区的运输车辆,要自觉接受门岗及城管执法人员的检查;进料出示配货单,出料出示有效出门证。

3.11施工方在团泊新城西区内发生的交通事故、刑事案件等一切责任均自行承担。

3.12凡有违反上述规定的,经核实后团泊新城西区大物业管理处有权责令施工方限期整改,必要时将给予停工及相应的处罚。

4.道路、绿化等管理制度

4.1由施工单位及其他相关责任人所造成的路面、绿地、侧石、便道破损现象,负责与其协调,督促其修复,其费用由责任方承担,费用赔偿标准执行《物业管理文明施工协议书》第六条中的收费标准。

4.2施工方对团泊新城西区大物业管理处管辖区域内的路面造成污染应立即进行清理,严禁对路面造成破损。

4.3施工方的施工材料严禁占道、占压雨水井。

4.4施工方应设专人对施工机械和施工区域做好清洁工作。

4.5施工方应根据《规定》,按时向团泊新城西区大物业管理处支付施工服务费。

5.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5.1执行政府有关文明施工规定,进行经常性的文明施工教育,完善“五牌二图”,即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和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建筑物效果图,标明工程要点和主要施工人员。

5.2必要时在施工红线内,作240围墙与周边隔离。

外墙抹灰刷白写大幅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证工程质量等警示标语和标志,邻街工程必须搭设封闭通道或封闭棚才能施工。

5.3按“门前三包”要求,责成值班人员天天打扫环境,看护好绿化,市政等公用设备,不因施工受到损坏。

5.4施工场地需硬化处理,保证道路排水畅通,防止泥浆、污水、废水乱流和堵塞下水道,工地无积水现象,雨天车辆进出由专人冲洗车辆,不让泥浆带入公路。

5.5挖排水沟有组织排放施工用水,设沉沙井沉淀,不让污染道路、环境,临近坡、岩、低洼地,有防洪防跨塌措施;严禁私接市政管网排放施工污水及泥浆,违者将给予相应的处罚。

5.6材料堆放:

建筑材料、构件、料具、模板、脚手架等堆放整齐并进行标识,做到工完场地清。

建筑垃圾及时清运。

5.7施工区域内禁止设立小卖部、小餐馆等从事商业活动的行为;严禁私拉布标横幅张贴广告宣传语等影响区域市容环境的行为。

5.8加强现场防火教育,落实消防措施,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6.广告发布管理制度

6.1如开发商设置灯杆广告或沿街围墙广告,需提交广告发布申请书、广告效果图、发布方案等资料,经团泊新城西区大物业管理处登记备案后,与其签订《团泊新城西区户外广告发布施工协议》,方可实施,对其文明施工进行监督管理,广告发布必须满足形象统一、整洁规范要求。

6.2开发商在广告发布施工进场前应做好围挡,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6.3因广告发布施工对路面造成污染应立即进行清理,严禁对路面造成破损;如造成路面破损的,应双倍赔偿经济损失。

6.4开发商应设专人对施工机械和施工区域做好清洁工作。

6.5开发商的施工材料严禁占道、占压雨水井,严禁破坏市政设施、绿地、植树景观;

6.6开发商应配合团泊新城西区大物业管理处的合理指挥和管理,严禁擅自占用公共区域,私搭乱建;

6.7开发商在广告发布施工过程中应在施工地段设立警示灯和警示标志。

6.8开发商广告发布施工完毕撤场后应做好对施工现场的恢复、清理工作。

6.9开发商的车辆进出团泊新城西区应严格执行限速规定。

6.10开发商负责协调与第三方(即非乙方管辖地段、路段,对该地段、路段有所有权的相关单位及部门)的协调工作,并征得第三方同意方可实施户外广告发布工作,否则由此与第三方产生的一方切责任和后果均由开发商自行承担。

6.11开发商在团泊新城西区大物业管理处管辖区域内发布广告,按照发布广告平面面积每平方米200元的标准向团泊新城西区大物业管理处支付广告发布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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