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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与货币管理制度

 

专栏1-1:

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建立和解体

专栏1-2:

香港联系汇率制度

第一章货币与货币制度

货币的神奇,在于人人都知道它不过是一种手段,但却成了无数个人,甚至是政府追逐的目的。

西美尔曾说过:

货币是手段变为目的的最极端的例子。

“货币由生活中最理想化的工具一跃而变成为生活中大多数人的最理想化的目的。

”要想理解货币为什么会有如此功力,就需要了解什么是货币以及货币的功能。

本章主要从历史发展的角度讨论货币问题,通过对货币形式和货币制度发展演变的介绍,使读者能够更加全面地理解货币及其货币的职能和作用。

第一节货币的定义

货币,俗称“钱”,是现代社会中须臾不可缺少的东西。

人们或出于交易的目的、或出于支付的目的、或出于保全财产等的目而持有货币。

在这个充满不确定性的社会中,“实际的货币占有使我们的焦虑平静下来。

”(凯恩斯)

那么,什么是货币呢?

我们从货币形态的演变入手,来回答这个问题。

一、货币形态的演变

从货币发展史看,牲畜、贝壳等一般等价物就是萌芽状态的货币。

大约在公元前2000年,中国就有了最早的货币——贝。

当时,贝作为货币,单位是朋,一朋十贝。

贝大概一直流通到金属铸币广泛流通的春秋之后。

中国文字中与财富有关的字多以“贝”为偏旁,如货、财、贸、贾、贮等,可看出贝作为货币长期使用的事实。

不仅在中国,贝在日本、东印度群岛以及南美洲、非洲等一些临近海洋的国家中,均被作为货币流通过。

此外,牲畜、农具等均充当过货币。

如在古代欧洲的雅利安民族,在古波斯、印度、意大利等地,都有用牛羊作货币的记载。

拉丁文的金钱Pecunia来源于牲畜Peens;印度现代货币的名称卢比Rupee来源于牲畜的古文Rupye。

埃塞俄比亚曾用盐作货币,美洲曾经充当古老货币的有烟草、可可豆。

中国古代曾用农具作过货币等等。

但当交易的范围扩大之后,上述货币在使用中就显得不那么方便。

通过不断的比较,人们逐步发现了金、银等贵金属的特性,并将它们作为充当货币的最佳材料。

在古代,交通、通讯不发达,东方和西方的文明几乎是在相互隔绝的条件下产生的,但东西方各国都不约而同地用金银作为货币,可见是贵金属的特性使金银自然成为货币。

对此,马克思有一段非常经典的话:

“金银天然不是货币,货币天然是金银”。

作为货币的理想材料应具有如下特性:

第一,价值高,这样可用较少的媒介完成较大量的交易。

第二,易于标准化,如果用牛羊作为货币,其标准化就很成问题,牛羊的肥瘦、大小、种类都使它们具有不同的价值。

第三,易于分割,做货币的材料必须是可分的,买一头牛和买一双鞋,要付不同的价钱,货币必须可分的,并且分割不会导致价值下降,才能广泛使用。

第四,便于携带,做货币的材料应携带方便。

第五,币材稳定,易于保存。

即货币的材料必须稳定,不容易变质,即在保存过程中不会损失价值,无须支付费用,或只需支付较少费用。

在足值货币时代,只有金银等贵金属基本能满足以上要求,因此,世界各国不约而同地选择金银作为充当货币的材料。

货币的另一个形态是纸质货币。

不管金银的特性是多么适合做货币,金银在携带、分割、生产等方面还是有许多不便,并且货币供应量还会受到金银等贵金属产量的限制,而用纸币作为一般等价物则可以解决这些问题。

中国是运用纸币最早的国家之一,宋代的“飞钱”,就是世界上最早的纸币之一。

纸币是信用货币,它本身没有价值。

在开始运用纸币时,一般是可兑换纸币,也就是发行纸币的钱庄、商号保证按纸币上写的数字按质按量地兑换贵金属。

人们在商品交换中接受纸币,实际是接受了发行纸币的钱庄、商号的信誉。

从这个意义上说,纸币是一种信用货币,如果发行纸币的钱庄、商号不能按质按量地向纸币的持有者兑换资金属。

纸币就会丧失信誉,人们也就不会接受它。

可兑换的纸币实际上是一种代用货币。

现代社会中用的纸币一般是法币。

法币是由政府用行政命令发行,在商品交换中必须接受,并且不能换成贵金属的纸币。

现在我国大陆使用的人民币就是法币。

法币有许多优点。

法币既然是政府靠行政命令以法律的形式发行的,在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一般只允许一种法币流通,因此法币具有统一性。

法币又便于携带,根据经济需要可发行不同票面值的钞票,用起来很方便。

老百姓对法币的信任,实际上是对发行法币的政府信任。

法币也有缺点,因为它不可兑换,所以一个政府如果大量发行货币就会造成恶性通货膨胀。

这类事例在历史上多次出现,在1923年的德国,1947至1949年的中国到发生过恶性的通货膨胀。

二十世纪末,在拉美的阿根廷、墨西哥、巴西等国,以及苏联解体后的俄罗斯,也都发生过严重的通货膨胀。

二、货币的种类

从不同的角度,可以对货币进行不同的分类。

从货币制度的角度,可以将货币分为主币和辅币;从货币在流通中具体形态的角度,可以将货币分为现钞货币、存款货币、准货币等;从对外关系的角度又可以将货币分为本币和外币(外汇)。

本节是从货币发展历史的角度对货币进行分类的,目的是使读者能够更好地理解货币的本质和职能。

货币其他形式的分类在后面的有关章节都会涉及到,本章就不再赘述了。

(一)实物货币

实物货币又称为商品货币(CommodityMoney),它是货币形态发展的最原始形式。

对于实物货币可以这样来描述:

如果作为非货币用途的价值与作为货币用途的价值相等,那么,则称这种货币为实物货币。

在人类经济史上,许多商品都做过货币,如上述所提到的贝、牲畜和农具等。

但实物货币都有共同的缺点。

例如,许多实物笨重,不能分割为较小的单位,因此,价值小,数量却往往很大,携带运送极不方便,无法充当理想的交换媒介。

同时许多实物质地不一,有的易腐烂,有的易遭受损失,也不适用作为价值的尺度和贮藏的手段。

尤其在交换规模扩大之后,就更需要一种价值稳定的币材充当货币。

(二)贵金属货币

贵金属货币也称为实体货币(Full-bodiedMoney)。

在近代的货币历史中,贵金属---主要是金银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是非常理想的币材。

这主要是因为,白银或者黄金具有单位体积价值高、价值稳定、质地均匀、易分割和耐磨损等特点,当商品交换发展到一定规模的时候,黄金和白银就成为货币的最佳材料。

纵观货币的历史,几乎所有的国家都经历了贵金属货币阶段,而贵金属货币,尤其是金铸币已成为古典意义上比较完美的货币形式。

从某种意义上说,金属货币是实物货币的一个阶段。

但是,贵金属货币与实物货币有着明显的区别,这主要表现在,在实物货币阶段,由多种商品交替地扮演货币的角色,这些特殊商品往往是多变的和不固定的。

而在贵金属货币阶段,货币的功能集中到一种商品身上,就是由黄金或白银扮演货币的角色。

金银排斥了一切其他商品,成为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

(三)代用货币

代用货币是指代表实体货币(RepresentativeFull-bodiedMoney)。

它是指作为货币的物品本身的价值低于其代表的货币价值。

从这个意义上讲,国家铸造的不足值的铸币也应属于代用货币,因为这种铸币本身的价值低于它所代表的货币价值。

但是一般说来,代用货币主要是指政府或银行发行的纸币,这种纸币所代表的是金属货币。

换句话来说,这种纸制的代用货币之所以能在市面流通,从形式上发挥着交换媒介的作用而被人们普遍接受,皆因为它们都有十足的金银等贵金属作保证,可以自由地用纸币向发行机构(者)兑换成金属货币。

代用货币最早出现在英国,在中世纪后期,英国的金匠为顾客保管金银货币,所开出的本票形式的收据,可以在流通领域进行流通,在顾客需要金属货币时,这些收据随时可以得到兑现。

这种本票式的收据,就是原始的代用货币,它实际上是可流通的金属货币的收据。

美国于1878年建立金本位制度以后,为减少公众持有大量黄金或金币所带来的麻烦,发行了黄金凭单,这种凭单代表存于财政部金库中的足值铸币及等值黄金,并可在市场上流通。

一直到1933年美国放弃金本位制度,实施黄金国有化,黄金凭单由财政部收回,代用货币被信用货币取代。

代用货币产生的可能性包含在货币作为流通手段的特性之中。

流通手段的特性是作为交换的媒介,是交换的手段,而不是交换的目的。

对于交易者来说,关心的并不是流通手段本身有无价值,而是它能否被广泛接受,能否起媒介作用。

正像马克思所说的,商品转化为流通手段的货币,“只是转瞬即逝的要素。

它马上又会被别的商品代替。

因此,在货币不断转手的过程中,单有货币的象征存在就够了。

”这就产生了由价值符号或代用货币替代真实货币的可能性。

纸币是代用货币比较完善的形式。

纸币最终能够代替金属货币流通,是因为随着商品交易的规模和范围的扩大,金属货币在数量、运输成本等方面,都受到了很大的制约。

纸币的优点是:

第一,纸币的印刷成本低,与其所代表的价值相比,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第二,在技术上,纸币的发行数量没有限制,可以代表任意数量的金属货币;第三,纸币较金属货币更容易携带和运输。

第四,纸币较为容易辨认和计量。

(四)信用货币

信用货币(CreditMoney)就是以信用作为保证,通过信用程序发行和创造的货币。

信用货币是代用货币进一步发展的产物,目前成为世界上几乎所有国家采用的货币形态。

可以说,信用货币是金属货币制度崩溃的直接后果。

20世纪30年代,由于世界性经济危机和金融危机相继爆发,各主要西方国家先后被迫脱离金本位和银本位制度,所发行的纸币不能再兑换金属货币,在这种情况下,信用货币便应运而生。

信用货币有以下几个特征:

第一,信用货币完全割断了与贵金属的联系,其发行主要不是以黄金作准备的,国家也不予承诺兑现黄金或法偿货币。

第二,信用货币的基本保证是国家政府的信誉和发行银行的信誉。

信用货币作为一般的交换媒介须有两个条件:

一是人们对此货币的信心,货币的发行数量要适当;二是货币发行的立法保障,保证信用货币具有法偿能力。

如果只有信心,没有立法保障,这种货币会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会造成交换使用中的混乱。

据经验所得,只要一国政府或金融管理机构,能将货币发行量控制在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之内,就会使公众对纸币保持信心。

信用货币没有发行准备,主要是指信用货币与金属货币或外汇之间没有法定规定的兑换比例,并不是说现代信用货币发行完全没有任何发行准备。

实际上,目前大多数采用信用货币制度的国家,均具有相当数量的黄金、外汇、有价证券等储备资产作为稳定本国货币币值的准备。

但是,政府和货币当局在发行货币时,显然不再受充足金银准备的束缚,甚至可以在没有任何准备的情况下发行货币。

信用货币不仅包括流通中的货币(纸币和辅币),还包括银行存款。

因为银行存款也是银行部门通过信用程序创造出来的,其自身不需要什么贵金属作为保证。

银行存款中最主要的形态是活期存款,所谓活期存款就是存款人能以支票即期提取的一种存款。

在信用制度高度发达的国家,交易的绝大多数总是采用支票形式收付。

需要注意,支票或信用卡本身只是一种结算工具,它背后的活期存款才是信用货币。

纵观货币形态的发展与演变,人们对货币在交换中的作用也认识得逐渐深入。

在早期的商品交换中,货币被当作财富的代表,人们追求的是足值货币。

随着交换的深入,代用货币和信用货币的出现,人们发现货币在作为流通手段时,只是交换中转瞬即逝的媒介,人们获得货币的目的是为了用它购买商品,因此,最为重要的不是货币的形式,而是货币是否具有稳定的购买力。

正是基于这种认识,人们开始在商品生产与交换扩大作用的推动下,不断力求摆脱自然界对货币产生的数量上的限制。

现代货币制度的产生、中央银行制度的建立标志着人们利用货币调节经济活动已经达到了一个新的水平。

三、货币的定义

货币形式的演变,使人们对货币的认识也在不断变化。

反映在对货币概念的定义上,不同的时代的经济学家对货币的本质或定义就有着不同的理解。

以下是按照货币历史的发展介绍几种有代表性的货币观点,每一个观点都反映了货币的时代特征。

(一)货币就是贵金属,贵金属就是货币。

从历史上看,当金银从一般商品世界分离出来成为货币以后,人们对货币的研究便开始了,并且,人们对货币最早的认识就是将货币与贵金属联系在一起的。

将货币等同于贵金属的观点被称为货币金属观。

这种观点认为,货币天然是贵金属,货币天然是财富,因此,货币必须具有金属的内容和实质价值。

换言之,货币的本体必须以贵金属构成,货币价值的大小由金属价值决定。

货币金属观源于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Aristotle)朴素的金属学说,在16-17世纪的重商主义时代得到重视和发展。

重商主义强调金银才是一个国家真正的财富,因而主张国家要保持对外贸易总额的顺差,使国家积累更多的财富。

(二)货币是作为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

货币是一种商品,或者说,只有有实质价值的商品才能充当货币,这曾是很多学者的观点。

在亚当·斯密(AdamSmith,1723-1790)直至1905年现代名目学说出现以前,一直是关于货币本质的主流观点。

关于货币是商品,马克思的解释最为深刻。

马克思在劳动价值论的基础上,对货币的本质进行了透彻的研究。

马克思主义的货币学说强调货币必须具有商品的属性,同时又与普通商品相区别,是经过无数商品交换而逐渐独立出来的专门执行货币职能的一般等价物。

马克思指出:

货币商品与一般商品不同,它的使用价值是二重的。

当作商品,它有特殊的使用价值(比方说,金可以制作首饰、器皿等)。

但又由于它具有特殊的社会机能,取得了一种形式上的使用价值。

这种一般的、形式上的使用价值就是货币是一般等价物,是价值尺度与流通手段的统一体。

货币作为一般等价物,有两个基本的特征:

第一,货币能够表现一切商品的价值,作为价值尺度,货币使不同商品的价值可以进行比较;第二,货币对一切商品具有直接交换的能力,由于货币是价值和社会财富的一般代表,货币成为所有商品生产者追逐的目标,只有完成了与货币的交换才是最终实现了商品生产的目的。

货币这种能够满足人们交换需求的属性,是一般商品所不具有而只为货币所独有的特殊性。

基于这种特殊性,货币虽然是一种商品,却不是一种普通商品,而是一种起着一般等价物作用的商品。

货币的各个职能也就是货币这个本质的展开。

关于货币是一般等价物这一观点在金属货币时代达到鼎盛。

但货币发展到今天,金属货币已经退出流通,货币的价值形态已经完全脱离了商品实体的束缚,信息时代的到来,更进一步扩大了无形的、观念的记账货币的使用。

货币形态变化的现实揭示了这样一个道理:

一般等价物是商品交换赋予货币的属性,与货币的币材没有直接关系。

货币的本质并不取决于货币的具体形态,货币可以是足值的,也可以是不足值的;可以是有形的,也可以是无形的,但只要它能够衡量和表现其他商品的价值,并且能够与一切商品相交换,就是具备了货币的属性。

(三)货币是名目或符号

在货币金属主义盛行时期,出现了不足值货币的流通,于是,有人从货币的流通手段职能入手,把不足值货币流通看成是货币的本质现象,认为货币作为支付手段,仅是一种便利交换的工具,只具有名目价值,不具有商品的属性和实质价值。

因此,货币只是法律规定的符号,是一种票券。

货币是由国家所创造,它的价值也是由国家的权威来决定。

英国哲学家贝克莱(B·GeorgeBerkeley,1684-1753)、法国思想家孟德斯鸠(CharlesMontesquieu)均持此类观点。

凯恩斯也是一个典型的名目主义者。

他在1930年发表的《货币论》第一篇里,以“货币的本质”为题详尽论述了他对货币的认识。

凯恩斯认为,货币是用于债务支付和商品交换的一种符号,这种符号是由“计算货币”的关系而派生的。

所谓“计算货币”,是指一种观念上的货币,是货币的基本概念。

它表现为一种计算单位,用符号或称号来表示,如英镑、美元等。

货币作为支付手段,或作为一般购买力的功能必须通过计算货币的关系才得以实现。

因此,货币本体是依赖于计算货币才成其为货币的。

计算货币本身就是一种符号或称号,由它派生出的货币本体只能是相应于符号之物,如此,货币就不可能具有实质价值。

凯恩斯对于货币本质的认识是其国家干预政策的理论基础之一。

(四)货币是被普遍接受的交易媒介或支付手段

持这种观点的学者是从货币功能的观点来讨论货币定义的。

他们认为货币主要功能就是交易媒介或支付手段。

费雪(IrivngFisher,1867-1947)区分了基本货币和信用货币两个含义。

基本货币是指本身有价值的货币,如金属货币;信用货币是指持有人确信能够与其他商品相交换,因而也能广泛接受的货币,如银行券、政府纸币等。

费雪还提出了通货的概念,通货是一个包括货币,但比货币更为广泛的概念。

费雪发现,银行存款虽然不是货币,但也具有交换性和媒介性,也可以作为支付工具,也对流通产生影响,属于存款通货。

因此,费雪将通货定义为一种财产的总称,包括金银货币、银行券、政府纸币和存款通货等。

将货币定义为交易媒介或支付手段,这是最接近现代货币经济的现实,也最为实用的货币本质观。

根据这一观点,能否充当交易媒介和支付工具是划分货币与其他资产的本质界限,同时,根据货币被普遍接受的程度,可以将其划分为不同层次的货币,如现金货币、存款货币等。

需要说明的是,在现代经济生活中,金银已经退出货币流通,银行券与政府纸币也合二为一,融为一体。

今天所说的现金通常是指中央银行发行的纸质钞票,它是银行券与政府纸币的融合体,我们在使用货币概念时,也常常将货币与通货交替使用。

(五)货币是一种资产

还有一些学者认为货币是一种资产,它的主要功能并不是交易媒介,而是价值储藏。

弗里德曼认为,货币是“购买力的暂栖地”。

从这个角度来观察,货币的外延被进一步扩大。

不仅商业银行体系活期存款是货币,其他存款,如储蓄存款和定期存款,显然也属于通货的范畴。

所以,在统计上出现了狭义货币和广义货币等概念。

以上从历史的角度介绍了人们对货币定义的不同理解,反映了人们对货币问题认识不断深化。

显然,在信用货币制度下,货币主要表现为交易媒介或支付手段,也是人们保有资产的主要形式之一。

四、货币的法律规定

无论经济学家们如何定义货币的内涵,在现实生活中货币都是以法偿货币(Legaltender)的形式存在的。

法偿货币表示债权人有义务接受的作为债务偿付的货币,通常由国家立法规定法偿货币的具体形式和内容。

虽然理论上讲,货币形成于经济的内生要求,但国家出现后都会垄断货币的发行权和铸造权,典型的做法是国家命令铸币厂生产规定了重量和含量的不同的铸币,然后宣布这些铸币为用计算单位表示的有一定价值的法偿货币。

在信用货币的时代,货币不再有含金量,其价值的大小和流通能力主要来自于国家的立法规定。

我国1995年3月18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三章第十五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

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尽管历史上充当过货币的物品很多,但所有充当过货币使用的物品都具有这样一个共性:

它们在特定的时间和地点,具有在支付中被普遍接受的能力。

何种物品能够具有被普遍接受的能力,固然由经济运行内生决定,但其实现则要有国家的权威认定:

国家通过立法授于某种物品具有清偿债务的合法权力,债权人若拒绝接受,不得要求用另外的任何物品来支付。

于是,这种物品就具有了普遍接受性、具有了法偿货币的地位而成为货币。

第二节货币的职能和作用

货币职能是货币本质的具体表现。

货币通过其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执行的诸种职能,将其本质外化出来,并对微观主体和宏观经济发挥着巨大的作用。

一、货币的职能

货币在现代经济中一般被认为具有四种职能。

这些职能是:

(1)价值尺度;

(2)流通手段;(3)支付手段;(4)贮藏手段。

前两个职能是货币最基本的职能。

(一)价值尺度(Mediumofvalue)

货币在表现和计算其他商品价值时,就在执行价值尺度的职能。

在物物交换的情形下,商品的价值是通过相对价值形态表现出来的。

或者说,一个商品的价值是通过它所能交换到商品数量来相对地表示出来。

在这种情况下,市场上的一件商品的价值不能够用一个共同的商品和固定的单位来表现与衡量,而是必须用市场上许多商品来表示。

也很显然,如果一个人想在市场上交换多种商品,那么他就必须记住多种不同商品之间的交换比例,并且要经过许多复杂的、需要耐心的换算,才能确定他所要交换的商品的数量。

这个量有多大呢?

可以计算一下。

假设在一个市场上有三种商品,绵羊、斧子和布匹,如果没有货币,这三种商品要以物易物地交换,那就要先要知道三种相对价格,如1只绵羊等于2把斧子,1只绵羊等于10尺布,卫把斧子等于5尺布。

如果一个市场有10种商品,以物易物地交换,每一种商品的价格都要用其他9种商品来表示。

如果在一个有N种商品的以物易物的经济中,商品交换所需要的相对价格的数目就等于把N个商品配对的数目,即从N个商品中选2个商品的组合数,其公式为:

N(N—1)/2

所以一个有100种商品的以物易物的经济需要4950种相对价格;1000种商品需要499500种价格。

一个现代社会有几百万种商品,以物易物所需要的价格是个天文数字。

因此,如果市场规模较小,商品的品种不多,并且质量的差别不大,那么这种交易也许可以进行,但是在现代经济社会中这种物物交易方式是根本不能适应普遍的商品交换的需要。

货币的出现则克服了物物交换的困难。

以货币来表示所有商品的价格,作为唯一的价值尺度。

这样有N种商品只需要N种价格,各种商品之间的价格比较一目了然,交易费用就会大大减少。

货币计价十分方便,商品的价值贵贱一目了然,使大规模的交易成为可能。

在现代经济社会中,任何一个国家都采用一种货币单位作为衡量与表现商品价值的共同尺度。

比如,我国是采用人民币作为货币的名称,单位为元。

其他各国,如美国用的是美元,日本是日元,德国是马克,等等。

货币作为商品价值尺度只需有观念上的货币就可以了,即只需在商品上贴上价格的标签而不需要将真实的货币放在旁边。

(二)流通手段或交易媒介(Mediumofexchange)

货币在充当商品流通的媒介时,发挥着流通手段的职能。

货币流通手段的职能仍然是作为克服物物交换的局限性而产生的。

在物物交换的情况下,双方要达成商品交换的协议需要比较困难的条件,就是双方都需要对方的产品,而且在数量的比例上都一致,称为“需求双重巧合”。

比如说有人想用一件农具去换得一双鞋子,能够成交的条件不仅是想用农具换取鞋子的需求超过任何对其他商品的需求,而且还必须是有鞋子的人正好也想换取农具而不想要任何别的商品,这显然是件麻烦事;即便找到了这位需要农具甚于任何其他商品的交换者,那么就交换的数量达成协议又是一个费时费精力的过程。

若是双方商品不能任意分割,而双方要求交换的数量又不相符,交易就有可能仍达不成。

货币作为流通手段的出现,或者称交易媒介,使上述交易变得十分简单。

需要用农具交换鞋子的人,只需要将农具交换成货币,然后再用货币购买鞋子。

货币作为交换媒介,是人们普遍承认、愿意接受的东西。

因此,它能克服上述物物交换的困难。

所以说,货币作为交换媒介最根本的要求是人们一般愿意接受它以交换商品和劳务。

作为交换媒介的货币,必须是现实的货币而不能是观念的货币。

货币在作为流通手段发挥作用时,其目的不是用于贮藏,而是要用以购买其他商品。

在这里,货币在商品交换过程中处于不断流动的状态,就一个商品生产者来说,货币在他手中只是一个转瞬即逝的要素,它马上又要被别的商品所代替。

所以从货币扮演流通手段职能的角度看,现实流通中的货币是可以由包括纸币在内的价值符号替代的。

货币作为被人们普遍接受的交换媒介,它实际上已取得了作为一般购买力即能够交换任何商品的权力。

这种权力使原来作为一个过程的商品交换变成两个独立步骤:

一个是卖,取得货币;一个是买,用货币换得商品。

这两个环节的出现使货币与商品交换的脱节成为可能。

(三)支付手段或延期偿付标准(StandardofDeferredPayment)

在以延期付款形式买卖商品的情况下,货币在用于清偿债务时,货币就在执行支付手段的职能。

时,就执行支付手段的职能。

货币的支付手段职能产生于赊卖赊买的商品交换中,是与商业信用联系在一起的。

由于一些商品生产过程的季节性和地域上的差别性,在客观上要求商品的出售与商品价值的实现在时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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