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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中考报名工作问与答

 

2016年中山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报名工作“问与答”

(学生及家长必读宣传册)

 

中山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二o一六年三月

 

报名篇

1.我市中考报名条件是什么?

答: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我市2016年中考:

(1)具有中山市户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往届生或具有初中毕业同等学力者。

(2)具有本市学籍的非中山市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具备报考资格的考生想要升学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的,都要办理报名升学手续。

2.哪些人员不具备报名资格?

答:

(1)初中阶段除毕业生外的在校生和高中阶段学校的在校学生;

(2)户籍和学籍均不在中山市的学生。

3.我是去年初三毕业中山市户籍的学生,可以参加2016年中考吗?

答:

你可以以社会生的身份报名参加中考。

4.中山市户籍在外就读考生和往届生能否由家长或他人代办报名?

答:

不能。

由于中考实行电子档案管理,考生本人须现场摄像,考生家长或监护人等不得代办,本人亲自到指定报名点采集身份信息和确认报名信息。

5.各类考生的报名时间是什么,需要哪些报名材料?

考生类别

报名时间

报名地点

所需资料

我市学籍应届生

3月16—25日

学籍所在学校

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我市户籍在外就读考生

3月24、25日

中山市博爱六路12号人才发展研究中心一楼办证大厅

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就读学校和当地县区级以上教育局学籍管理部门盖章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学籍证明材料

我市户籍往届生

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毕(结)业证书或九年义务教育证书

6.无身份证的考生如何报名?

答:

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及印件,进行人工采集,并做好登记。

7.无户籍学生如何报名?

需先在系统中将户籍类别修改为无户籍状态,再进行人工审核采集,初中学校需另附说明报考区。

初中学校要督促学生及时办理户口,并在5月20-21日提供户口簿、身份证补充采集身份信息,否则按无户籍处理,无户籍考生应尽快办理户籍,否则将影响填报志愿。

8.体育特长生怎样报名?

答:

体育特长生与中考报名同时进行,考生须填写《中山市2016年高中体育特长生考试报名登记表》,由考生先在中考报名系统中预报名,学校初审、镇区复审,再由各高中招生学校进行资料终审、资格测试、公示结束后,符合条件的在中考报名系统中审核确认。

9.体育特长生的报名条件是什么?

答:

符合2016年中山市普通高中招生规定的相关条件,年龄不超过18周岁,即须于1998年9月1日(含)之后出生;身体健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报考与获奖项目一致的体育特长生。

(1)初中阶段曾参加运动竞赛(指教育和体育行政部门牵头组织的体育比赛,下同),获得镇(区)级比赛个人前三名、市级比赛个人前八名,省级以上比赛获得个人奖项者,或达到国家三级运动员以上等级。

(2)初中阶段曾参加运动竞赛,获镇(区)级比赛集体项目前三名、市级比赛集体项目前六名、省级以上比赛集体项目获奖者;

(3)初中阶段没有参加过比赛,或参加了省市有关比赛但没有取得成绩的学生,专项素质特别突出,可由初中学校和镇(区)文体教育局推荐,并经招生学校组织的专项技能资格测试合格,且考生的报考项目必须与运动队的项目一致,方可参加考试。

10.艺术生怎样报名?

答:

艺术生与中考报名同时进行,考生须填写《中山市2016年高中艺术生考试报名登记表》,由考生本人在中考报名系统中预报名,学校初审,各镇区报名点复审,符合条件的在中考报名系统中审核确认。

11.艺术生的报名条件是什么?

答:

符合2016年中山市普通高中招生规定的相关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报名参加与获奖项目相一致的艺术生考试。

(1)初中阶段参加教育部门参与组织的镇级以上艺术类比赛。

(2)初中阶段参加市级以上美术作品展览。

(3)获得艺术等级考试证书的。

(4)报考美术的考生,要求无色盲或色弱;报考舞蹈的考生,要求身高须达到男168CM以上,女158CM以上,身体比例协调。

12.体育择考、免考学生怎样选报体育中考项目?

答:

体育择考、免考学生报考体育中考项目时,先按正常考生的身份选择体育考试项目,待审核通过以后再修改体育考试项目。

13.我是外省户籍考生,今年获批积分入户,我该如何报名?

答:

持有考试当年获批的《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制入户通知书》的考生,需在当年6月10日前提交审核,审核通过后按外省户籍考生可报考所有高中学校处理。

14.我的户口还在转移办理过程中,我该怎么报名?

答:

户口尚在转移办理过程的考生,必须在5月20-21日提供第二代身份证及户口本原件到所在毕业学校办理户籍修改手续,5月21日后不再办理。

15.香港、澳门、台湾籍的学生报名时需提供什么身份证明材料?

答:

香港、澳门的学生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台湾籍的学生报名时需提供户口簿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胞证)。

待人工审核工作组审核后办理身份信息采集手续。

16.报名的流程是什么?

答:

按以下流程进行报名:

(1)对1月份未进行身份信息采集的学生补充采集;

(2)各学校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发放考生号和初始密码;(3)考生登录中山招考网(网址为:

17.今年是否继续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答:

是。

考生可通过中山招考网(网址为:

18.考生网上预报名时要注意哪些事项?

答:

(1)报名时考生使用准考证号和初始密码登录中考业务管理系统,登录初始密码为随机密码。

登录成功后首先按系统提示要求把初始登录密码修改为保密性强、自己容易记忆的新密码,考生必须妥善保管好自己修改的登录密码,查询中考分数、填报志愿都将用到该账号和密码。

(2)进入报名页面确认本人的姓名、性别、民族、户籍、出生日期、相片等基本信息,确认基本信息无误后,录入个人的有关信息,含简历信息、社会关系、联系方式(必须填写一个接收考试和录取信息的手机电话)、初中阶段获奖情况、有何特长、体育考试选考项目等。

19.网上报名时是否一定要录入手机号码,有什么作用?

答:

由于考生成绩通知和录取结果通知全部采用短信方式和网上查询的形式公布,所以考生填报个人信息时必须填写家长手机号码,建议家长在高中学校招生录取结束前不要更换手机号码。

20.我在网上预报名时输错了本人基本信息,在未确认前我可以修改吗?

答:

可以。

考生可以通过使用准考证号和密码登陆中考业务管理系统,进入预报名页面对自己的基本信息进行修改。

21.报名后我的户籍信息需要修改,怎样办?

答:

考生报名信息点有错误确实需修改的(含姓名、身份证号码、户籍类别等),必须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学校同意修改后,上报镇区文体教育局(教育事务指导中心)审核,修改。

22.今年报名考试费用是多少?

如果我市社会考生,是刷银联卡还是缴纳现金交费呢?

答:

我市2016年初三应届毕业生考试科目有:

语文、数学、英语、英语听说(英语听力考试和英语口语考试合二为一,简称“英语听说考试”)、物理、化学、政治、历史和体育共9科,根据“粤价函〔2001〕213号”和“中价函〔2003〕10号”文件精神,2016年初中毕业生参加中考按90元/考生收取考试费。

社会生报名参加中考需到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办证大厅持银联卡进行缴费。

23.低保户如何申请免交考试费?

答:

申请免交费的考生需提交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低保证需通过2016年年审,未年审或低保证成员名单中没有登记考生名字的不予审批通过。

24.今年随迁子女在我市就读初中,需要满足怎样的条件才能报考我市所有高中学校?

答:

为进一步体现教育公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016年随迁子女完成义务教育后参加中考政策为:

⑴父亲或母亲在我市具有合法稳定职业;

⑵父亲或母亲在我市具有合法稳定住所;

⑶父亲或母亲持有在我市办理的《广东省居住证》,并在2015年12月31日前办理且有效期至报名期间连续不间断;

⑷父亲或母亲在我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需缴费累计3年以上(含3年)或在2015年12月31日前已经参保缴费且至2016年2月(含2月)连续不间断;

⑸随迁子女具有我市初中学校连续三年完整学籍。

同时满足以上条件且在我市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随迁子女,可报考我市所有高中阶段学校。

25、随迁子女合法稳定职业怎么认定?

答:

类别

具体情况列举

处理指引

 

合法稳定职业认定

提供《就业创业证》(或广东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劳动合同》、《工商企业登记证》等其中一项有效证明材料的

予以认定。

考生家长为个体商贩、创业人员

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的予以认定,否则不予认定。

考生家长在农村务农

持有土地承包合同或务农劳动合同的予以认定,否则不予认定。

考生家长为企业退休人员

退休前在中山市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累计满三年的予以认定,否则不予认定。

26.随迁子女合法稳定住所怎么认定?

答:

类别

具体情况列举

处理指引

 

合法稳定住所认定

住所为自有住房的

持房地产权证、购房合同、农村自建房、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协议、合法房屋租赁合同及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其中一项的,予以认定。

住所为租赁的

租赁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并按《广东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的要求到当地派出所或镇、街道负责租赁房屋服务管理的机构办理了居住手续的予以认定。

否则不予认定。

考生家庭住所为单位宿舍

提供证明材料,并按《广东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的要求到当地派出所或镇、街道负责租赁房屋服务管理的机构办理了居住手续的予以认定,否则不予认定。

考生监护人已在我市购买商品房但未办理好房产证

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予以认定。

27.随迁子女居住证有效期、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学籍怎么认定?

答:

类别

具体情况列举

处理指引

居住证有效期认定

考生监护人持有在我市办理的《广东省居住证》,有效期截止至当年中考报名规定时间,且连续1年以上(含1年);2016年参加中考的,在2015年12月31日前办理且有效期至报名期间连续不间断;

予以认定。

考生监护人在当地居住,但未办理居住证

不予认定。

居住证在2015年12月31日前办理,但非连续

不予认定。

考生监护人在中山市购房但未办理居住证

不予认定。

考生监护人居住证年限符合条件且就业所在地为中山市,但居住证办理地为非中山

不予认定。

 

社会保险缴费年限认定

考生监护人在我市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累计3年以上(含3年)

予以认定。

考生监护人在我市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截止至报考当年2月(含2月)连续参保缴费1年以上(含1年);2016年参加中考的,在2015年12月31日前已经参保缴费且至2016年2月(含2月)连续不间断

予以认定。

考生监护人参保年限符合条件且就业所在地为中山市,但参保地为非中山

不予认定。

考生监护人仅购买了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中的一种

不予认定。

考生监护人有工作,但未办理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

不予认定。

学籍认定

随迁子女在我市具有初中阶段学校3年完整学籍。

予以认定。

随迁子女在我市初中阶段学校连续就读,但学籍不满3年。

不予认定。

28.随迁子女其它情况的认定有哪些?

答:

类别

具体情况列举

处理指引

 

其它情况认定

考生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本上

考生父母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其他亲子关系证明材料的予以认定。

否则不予认定。

父亲母亲分别符合部分条件

在父亲和母亲均为外省户籍的前提下,考生父亲及母亲双方条件综合满足资格要求予以认定。

随迁子女往届考生是否可在中山市内报名参加中考

不具备中山学籍或中山户籍,不符合中考报名条件。

考生父母婚姻关系变更或考生父母身亡导致监护人变更

须提供监护人变更证明(法院判决书或监护人公证书等)。

依据监护人条件审核考生报名资格,考生监护人符合相关要求方可通过资格审核。

考生监护人为中山市户籍或广东省内(非中山市)户籍,考生为外省户籍

将考生户口迁入中山市;迁入广东省非中山,按本省外市考生政策执行。

考生父母有一方为广东省户籍的,考生为外省户籍

须提供外省户籍一方的相关证明材料。

不符合随迁子女政策条件的

各镇区、初级中学要做好有关政策解释工作,对目标是参加高考(含高职高专、中高职三二分段)的考生,要告知其回到户籍所在省(市、区)报考、就读普通高中。

积分入户的考生

持有考试当年获批的《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制入户通知书》的考生,需在当年6月10日前提交审核,审核通过后按外省户籍考生可报考所有高中学校处理。

29.随迁子女资格审查流程是怎样的?

答:

30.指标生需要符合怎样的条件?

答:

(1)有中山市户籍和学籍、在所在学校有三年连续学籍;

(2)符合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条件、中山市学籍、在所在学校有三年连续学籍。

满足上述两项之一的情况下,综合素质评价达到B等以上方符合指标生条件。

31.指标生需要学生申报吗,需要办理什么样的手续?

答:

不需要学生申报,也不需要办理手续。

由市招办根据学生户籍、学籍、政策照顾等情况在5月份直接发到各学校进行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所在学校反映。

32.各类考生的报考范围

答:

考生类别

户籍所在地

学籍所在地

报考范围

我市应届生

中山市

中山市

1、在同一学校有连续三年学籍,可填报所有高中招生学校;2、在同一学校无连续三年学籍的,限报指标生;3、限报境外班。

本省外市

1、限报指标生,其它与中山市户籍应届学生相同。

外省符合随迁子女政策

限报指标生、广东省实验中学,其它与中山市户籍应届学生相同。

外省不符合随迁子女政策

1、限报我市报普通高中、民办高中公费生和五年一贯制高职班;

2、可报民办高中自费生和中职类学校。

政策性照顾借读生

1、享受与中山市户籍学生同等待遇(含指标生待遇);

2、符合政策性照顾的港澳台、外国籍考生还可报考境外班。

香港、澳门、台湾、外国籍

1、限报公办普通高中、民办普通高中公费生和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高职班;

2、可报纪中境外班、侨中港澳台侨外国籍班、国际班、民办高中自费生、中职类学校。

无户籍

限报志愿

中山市

中山市外

限报指标生,其它志愿均可填报。

我市往届生

中山市

中山市

限报指标生和体艺特长生、广东省实验中学,其它志愿均可填报。

33.2016年中考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是指哪些?

需要怎样的证明材料?

什么时候提交材料?

答:

申请政策性照顾借读生须在3月15日前向学校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具体对象和证明材料见下表。

类别

对象

证明材料

1

父母均为从事地质勘探等长期野外工作,委托本市监护人照顾的借读生。

本人户口簿、监护人户口簿(直系亲属外的监护人还需提供委托监护公证书)

厅(局)级以上地质勘探部门证明。

2

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及现役军人的适龄子女。

师级以上部队证明文件或市民政局证明、现役军人身份证件(如军官证)。

3

父母均长期患重病或失去监护子女能力的残疾人委托本市监护人照顾的借读生。

市民政局或市残联证明和我市三甲以上医院长期病重证明。

4

按规定引进的博士、博士后、专家的适龄子女。

市人社局(含外国专家局)证明、职称证书。

5

持依据《广东省引进人才实行〈广东省居住证〉暂行办法》申领的《广东省居住证》有效期三年及以上且在证件有效期内的人士的适龄子女。

《广东省居住证》(引进人才)有效期在3年及以上、职业证明及其子女在居住地学校初中毕业的证明

6

中山市紧缺适用人才子女

《中山市紧缺适用人才子女就学申请表》、中山市紧缺适用人才证明材料、亲子关系证明材料

7

中山市荣誉市民的适龄子女。

荣誉市民证书、荣誉市民本人身份证、护照原件及复印件等。

8

经市人事局批准并备案的,在本市工作的归国创业留学人员的适龄子女。

持市人事局资格证、监护人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9

海外华人华侨的适龄子女、华侨学生

有效期内的本人护照(有出入境记录)、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市外事侨务局出具的证明。

10

台胞的适龄子女。

考生本人台胞证和市台湾事务局出具的《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照顾录取证明书》。

注:

其他特殊情况由市教育和体育局根据有关政策确定。

34.什么是录取照顾政策?

答:

录取照顾政策是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所制定的政策,符合条件的考生提交相关申请证明材料获审批后,可以在录取时加相应的分数投档,或在同分条件下优先录取。

35.录取照顾政策有哪些,提供怎样的材料?

答:

(1)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报考普通高中录取时可加分投档:

照顾等级

序号

对象

证明材料

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政干[2013]138号)执行

1

驻“三类地区”、西藏自治区和“二类岛”以及在“高风险、高危害岗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将连续工作3年以上)军人的子女,或者有子女后曾在该地区和岗位累计工作5年以上军人的子女。

作战部队、驻“二类地区”和“第三类岛”连续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将连续工作3年以上)军人的子女,或者有子女后曾在该地区和岗位累计工作5年以上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及残疾军人”的子女,以及“受到表彰奖励”军人的子女

父母所在部队军分区政治部(须加盖部队师级以上单位公章),出具的证明或有效证件及复印件

2

烈士子女

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出具的证明或有效证件及复印件

加5分

1

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的子女

父母因公牺牲警察所在地政治处证明或残疾证书,考生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

户籍在我市的少数民族应届考生

考生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

考生父母和考生本人均为我市农业户口(即户口簿上的类别为农业户口),已经依法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考生,或纯二女结扎户的子女考生

参照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局有关文件执行

(2)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报考普通高中录取时享受在同分条件下优先录取(指标生投档除外)。

序号

对象

证明材料

1

荣获三等功的军人子女、驻一般地区部队军人子女

中山市军分区政治部(须加盖部队师级以上单位公章),出具的证明或有效证件及复印件

3

户籍在本市的台湾同胞子女或籍贯为台湾省籍的本市户籍考生

台胞证及中山市台湾事务局的证明。

4

户籍在本市的归侨青年、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

出具由中山市外事侨务局开出的“三侨生证明书”。

36.怎样理解“艰苦边远地区”、“岛屿”、“高风险、高危害岗位”?

答:

(1)“艰苦边远地区”是指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三类、四类、五类、六类艰苦边远地区,其中,“二类地区”指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三类地区”指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四类地区”指四类(含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

(2)“岛屿”是指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一类、二类、三类岛屿,“二类岛”是指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第三类岛”是指第三类岛屿。

(3)“高风险、高危害岗位”是指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

37.军人子女申请加分和照顾录取有什么规定?

答:

有关军人子女的加分和照顾录取的规定,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政干〔2013〕138号)文件执行。

如考生符合军人子女加分和照顾录取资格的,交父母所在部队的师级以上单位盖章,连同相关证明材料一并交回报名点。

38.复员退伍军人的子女能否享受照顾录取?

答:

不能。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文件精神,未提到相关的要求,因此复员退伍军人子女不享受照顾录取政策。

39.军人子女加分和照顾录取资格如何进行审核?

答:

军人子女的加分和照顾录取资格由各报名点初审,证明材料(须加盖部队师级以上单位公章),交各镇区汇总后,3月24日前交市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复审。

40.什么是“三侨生”?

答: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的相关文件规定,“三侨生”是指考生本人是归侨青年或归侨子女或华侨在国内的子女。

归侨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港澳同胞的子女不属“三侨生”范围。

41.烈士子女、三侨生、户籍在本市的台湾同胞或籍贯为台湾省籍的本市户籍考生等有关证明到哪里办理?

答:

烈士子女、三侨生、台胞子女等有关证明的办理地点如下:

(1)“烈士子女”证明:

民政局(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办理);

(2)“三侨生”证明:

外市侨务局,电话:

88383902;

(3)台湾同胞子女证明:

中山市台湾事务局,电话:

88877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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