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养老保险退休资格审核及养老待遇管理机制之我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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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养老保险退休资格审核及养老待遇管理机制之我见

健全养老保险退休资格审核及养老待遇管理机制之我见

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2010-6-2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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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养老保险退休资格审核及养老待遇管理机制之我见

 

□文/吴 蔚

 

  重庆市自1987年推行养老保险制度以来,经过多年的努力,制定了统一的政策,建立了统一的制度,实现了养老保险基金全市范围内的统收统支,之后随着一系列政策措施的完善和落实,我市成为在全国率先实现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省份之一。

2006年“重庆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即“金保系统”)在主城九区的成功上线,标志着我市的养老保险不仅在政策、制度层面实现了省级统筹,而且在经办流程和业务数据管理层面也得到统一。

制度和手段的统一,使我市养老保险管理水平和经办能力得以进一步提升,省级统筹的效能在实践中得以展现。

  与此同时,在我市现行省级统筹模式下,一些在低统筹层级时遗留下的问题还存在,一些在高统筹层级下的新问题逐渐显现,特别是在养老保险的目的性环节——退休资格审核及养老待遇管理方面,问题较为集中。

如何在现有的政策法规框架、业务流程主体架构和业务系统软硬件环境下,对制度进行创新,辅以高层级的、高效能的、信息化的配套手段,健全和完善与统筹层级相匹配的养老保险退休资格审核及养老待遇管理机制,是我市现行省级统筹模式下亟待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一、养老保险退休资格审核及养老待遇管理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一)退休人员电子信息完整性管理的现状和问题

  “金保系统”中记录的退休人员电子信息是对退休人员实行待遇管理和社会化管理的重要依据。

从一个区县社保经办机构管理区内的退休人员来看,现有电子信息已基本足够,但对于省级统筹模式下,退休人员现有电子信息对在全市跨区县范围内办理退休资格审核所应具有的重要参考价值来说,已不能满足当前经办需求:

现在或曾经在参保企业工作的参保人员申请退休时,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对于本区内的企业情况比较熟悉,如对企业性质、企业主管部门、企业破产解体时间、企业特殊工种等等重要信息有相对准确的把握,能够较顺利地审核申请人的退休资格并办理退休手续;但对于其他区县企业情况就很难把握,而当前“金保系统”记载的各区县企业退休人员电子资料中也无法获取相关关键信息,退休资格审核就尤为困难,需要申请人提供的资料、办理的手续也很繁杂。

这种情况大大降低了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办事效率,尤其影响了退休审核的准确性,有可能造成各区县间办理退休标准不一致,最终可能引发退休人员上访等严重问题。

  

(二)退休资格审核、审批流程及监督制约机制的现状和问题

  现行审核、审批流程的关键环节在于社保经办机构的初审、复审,审批是在区级人力社保部门进行。

整个过程都在区县层级完成,市级部门没有一个与省级统筹相匹配的高层级的、相对集中的、即时的退休资格审核监督制约机制。

市级部门现行的监督手段是定期或不定期地抽查已经退休人员的退休档案。

这种监督机制不具备时效性和全面性,监督制约效果不明显。

监督机制的短板,容易给违规违纪行为留下可趁之机。

  (三)由参保人员自行提取档案材料办理退休审核的现状和问题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参保人员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退休,需要申请人自行提供其《职工档案》,区县社保经办机构根据档案记载的信息确定其退休资格和养老待遇。

《职工档案》内容记载清楚明白的申请人,可以顺利办理退休资格审核手续,但由于人事档案管理经历了几十年的变迁,申请人常常遇到无法找到档案,或者档案记载不全、材料缺失等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申请人必须自行到如原单位、档案馆、单位主管部门、当地劳动部门、人武部等多个相关单位和部门去查找依据材料。

如果申请人费尽周折,无法找到材料,或者找到的材料不能说明问题,那么,社保经办机构的工作人员就无法认定其退休资格或养老待遇。

最终,申请人因为反复奔波却无法正常退休或享受待遇,难免同工作人员产生摩擦,而工作人员又很无奈。

这样的情况时有发生,不但增加了申请人办理退休的人力、物力成本,影响了申请人的应得利益,也严重影响了社保经办机构工作效率,还在一定程度上对政府职能部门窗口单位形象造成负面影响。

  (四)参保缴费资格审查和领取养老待遇资格复查的现状和问题

  在现行参保缴费资格审查制度下,城镇居民到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个人参保缴费,凭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就能通过参保资格审查;参保单位为员工参保,在参保资格审查手续上也只多一份劳动合同书。

这样,进入“金保系统”参保缴费人员的身份真实性无法核实,可能导致到了参保人员领取养老待遇时,出现一人领取双份养老金、恶意冒领养老金等严重后果。

  对于正常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死亡后,死者亲属不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退休人员死亡手续的情况,由于区县社保经办机构没有及时有效的复查核实手段,也容易出现多领或冒领养老金的情况。

  如何改进现行参保缴费资格审查和领取养老待遇资格复查方式,建立与统筹层级相匹配的、及时有效的资格核查机制,是在省级统筹模式下急需解决的问题。

  (五)军队转业干部补助、生活上给予适当照顾退休干部补助的管理现状和问题

  现在,通过社保基金统筹支付的退休人员养老金,是每月由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在“金保系统”中采用统一方式制定计划,并提交市级部门审批下拨资金后实行按月支付,整个业务操作流程在“金保系统”中留有痕迹,具有不可抵赖性,市级部门可以通过信息系统对养老待遇的合法合规支付进行有效审核和监管。

  而独立于社保基金支付之外的,通过财政补贴的“企业军队转业干部生活补助”和“生活上适当给予照顾的退休干部补助”两类特殊补助,是由各区县社保经办机构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和有关部门拟定的金额,通过自行开发的软件系统按月制定计划并支付。

这种支付方式没有通过“金保系统”平台,支付操作流程停留于各区县社保经办机构自己的软件系统,市级部门对于待遇发放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没有统一的监督管理手段,对于享受特殊补助的退休人员已经死亡的,也没有有效的核查机制。

  这种与现行省级统筹不匹配的、各区县分散的待遇支付方式存在安全隐患。

  二、在当前省级统筹模式和政策框架下,改进和完善退休资格审核及养老待遇管理的“五项建议”

  

(一)建立综合电子退休信息库,设立退休信息管理制度,全面提升退休人员电子信息真实性、完整性和可重复利用性。

  1.进一步完善现行“金保系统”中退休人员退休信息

  将特殊工种退休人员的工种名称、工种类别(特繁、高空、高温、低温、井下、高海拔、有毒有害等)等信息加入退休人员离退休信息,以便更加直观地对退休人员待遇进行管理。

  2.在“金保系统”中建立以参保企业为主体的“退休综合信息库”共享模块  

  在现有的“金保系统”中,开发一个独立管理的退休类模块,建立与退休相关的企业各种信息,包括企业的参保基本信息、所属区县、企业性质(国有、集体、私营等)、企业所属行业、主管部门、招工审批部门、历年调资审批部门、企业破产解体时间、具有的特殊工种种类、特殊工种所属车间(或者部门)、特殊工种认定依据(劳动部门鉴定批文文号、《特殊工种文件汇编》书中对应位置等)、特殊工种执行时间(一贯执行、鉴定后执行等)、特殊工种是否折算工龄、从事特殊工种职工信息等。

  下发文件规范对“退休综合信息库”的管理,明确职责:

一是各区县社保经办机构管理本区企业信息:

对信息进行充实、修改和完善,并对数据真实性负责;二是市级部门负责对“退休综合信息库”进行查询和监督,统一管理信息库,并指定专人对区县社保经办机构进行业务上和操作上的指导;三是“退休综合信息库”应设定数据沉淀期,在沉淀期内,各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对区内主要企业的信息进行充实;沉淀期后,采用定期维护、逐个追加的方式,充实和完善区内企业退休信息。

  3.健全和完善企业从事特殊工种人员定期登记制度

  要求企业通过以下方式健全和完善企业从事特殊工种人员定期登记制度:

首先,企业定期调查、统计从事特殊工种人员情况,经职工本人签字认可后,交工会、劳资、纪检部门负责人审核,审核结果在厂内张榜公示;然后,企业将公示结果提交区县人力社保部门核查确认,确认结果存入职工个人档案并报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备案;最后,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将确认结果录入“退休综合信息库”对应项目,进一步提升信息库信息完整性和可用性。

  建立综合电子退休信息库,制定配套管理制度,逐步提高退休信息共享水平,有利于加强退休人员信息的可重复利用性,提升退休审核经办效率,降低经办成本,提高退休审核的准确性,加强特殊工种退休审核的规范性和一致性,最终形成让退休审核业务长期受益的长效机制。

  

(二)建立退休审批事后监督制度,构建多级退休监督制约内控机制。

  1.在“金保系统”中设立退休审核事后监督(后督)模块

  对每月由区县审核办理的退休业务信息,系统自动抽取关键字段进入后督模块形成业务经办记录,并且一条记录对应一个退休业务和一名退休人员,即“一事一人一记录”。

每条记录提供进入“退休综合信息库”的链接,供事后监督人员结合“退休综合信息库”中的相关信息对退休情况进行检查核实。

每条记录记下检查操作人、检查通过情况、检查时间等信息。

对检查核实通过的信息作“已通过后督检查”标记;对有疑问不能马上通过的,以及不符合规定办理退休的,作“后督检查待确认”标记,同时在“退休综合信息库”中自动增加标记信息。

对退休信息作标记后,后督检查流程完结。

同时,后督模块提供工作情况查询、数据统计分析及年终考评等系统化功能。

  2.建立退休审核事后监督(后督)机制

  各区县社保经办机构每月审核办理的退休业务信息,由市级部门指定专人通过“退休事后监督”模块进行复审检查。

为确保退休审核真实性、合规性,按照退休类别的不同,对正常退休、病退休采用不定时抽检方式;对特殊工种退休采用每月逐一检查方式;对政策性提前退休(如:

企业环保搬迁提前退休等)采用有一例,查一例方式来建立退休审核事后监督(后督)机制。

  3.设置退休审核事后监督岗位

  市级部门设置相应的“退休审核事后监督岗”,并指定专人从事后督岗位工作。

各个后督岗位工作人员对分管区县的后督结果负责,并实行交换管理区县范围的定期轮岗制,各级领导可以对后督工作进行查询、检查,并对后督工作进行统计分析和考评。

  建立退休审批事后监督机制,采用电子化的多层级监督手段,可以在不影响办理退休审核和退休人员正常享受养老待遇的情况下,实现即时、高效的监督制约,结合现有的抽查退休人员档案的监督方式,形成多渠道、广覆盖的内部防控体系,能有效监管和控制各种违规办理退休的情况。

  (三)成立“社会保险档案管理服务中心”,分三步打造“一站式”综合档案管理服务机构。

  第一步,成立“社会保险档案管理服务中心”,中心性质是政府公共事业服务性单位,主要工作是为申请办理退休人员提供“一站式”的档案查询和资料搜集服务。

申请人到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出示《职工档案》办理退休,被告知缺少资料,需要自行补充时,可直接到“社会保险档案管理服务中心”,将自己的档案和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补正材料通知”提供给中心,缴纳一定的手续费后,由中心统一为其查证、搜集资料。

搜集完毕的资料,由中心加盖公章,形成具有法律效力的档案补充材料,其效力应与现行档案馆出具材料的法律效力相当。

材料的真实性由中心负责。

  档案服务细化后,一是方便了退休申请人,节约了办事成本,而且省心、省时、省力;二是服务中心出具的材料具有法律效力,这就将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从档案真实有效性判断、所需补充资料说明、政策解释以及反复审查个人档案等等繁杂工作中解放出来,使其能够专注于政策把握和业务办理,效率将大为提高;三是档案资料的补充、真伪鉴别等工作专业化后,档案材料把关工作将更加细致和准确,流程更加规范,有利于防范不法分子、中介公司造假等违法行为。

  第二步,“社会保险档案管理服务中心”将《职工档案》以及退休人员档案等各类档案实行电子影像化处理。

一是使用条码规范简化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有序高效的管理,减少人为归档和调卷错误,使档案管理水平实现质的飞跃;二是通过高速扫描、图像压缩与处理、海量数据存储、数据库等技术,获取全部档案的电子影像,实施安全的档案备份;三是通过查询档案的电子影像实现对档案的电子化查询,以减少调阅人与档案原件接触的机会,降低档案原件被调阅人私自涂改、污损或撕毁等风险;四是采用档案、印鉴真伪鉴别技术,对各类职工档案进行过滤,尽可能确保档案材料的真实性。

  第三步,将全面电子影像化后的档案管理系统通过网络技术,使社保经办机构与“社会保险档案管理服务中心”进行联网,实现资源的共享查询,提升办公自动化水平。

  成立“档案管理服务中心”,建立网络共享的电子影像档案系统,能够极大地方便参保人员和退休人员办理档案查询等相关业务,也大幅简化了档案管理工作,同时提升了社保经办机构办事效率,使各种资源得到合理配置和充分利用。

  (四)建立社保“身份核查”系统,逐步实现同公安系统的数据接轨。

  首先,可以借鉴浙江省的经验,同公安部全国公民身份证号码查询服务中心合作,在重庆市范围内,通过“全国公民身份信息核查服务”系统,实现对需要核实的参保人或者退休人员进行身份核查。

然后,采用专线连接,实现社会保险专用的公安系统公民“身份核查”服务。

最后,借鉴银行系统的方式,实现同公安系统的数据接轨。

  建立“身份核查”系统能切实有效地防范虚假参保和冒领社保养老金等问题,特别是在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后,实行“身份核查”将显得尤为重要。

  (五)两类特殊补助纳入“金保系统”平台管理,加强养老待遇发放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管理。

  在“金保系统”中开发“军队转业干部和生活上给予适当照顾退休干部补助”等“财政补助”子模块,模块具备制定发放计划、制定补充计划、数据转换(提供给代发机构发放)、历史发放查询、各种报表打印、人员死亡通知等功能。

  介于特殊补助资金渠道来自财政拨款,不从社保基金支出,因此,不将“财政补助”子模块数据纳入“金保系统”的每月结算。

虽然相对于社会养老金发放操作的全自动性,该模块只是一个“半自动”系统,仍然需要根据现行的流程办理发放,但不同的是,这个流程在“金保系统”中留下了办理痕迹,使特殊补助的发放操作具有不可否认性,也便于市级部门实时进行统一的监督和管理。

  各类养老待遇发放的操作平台统一之后,既简化了各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发放特殊待遇的操作程序,提高了经办效率,提升了发放的准确性,同时为市级部门提供了有效的监督管理手段,将使养老待遇的发放更加及时和规范。

          (作者单位:

渝北区社会保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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