Ⅲ类医用射线装置监督检查表管理制度范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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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类医用射线装置监督检查表管理制度范文
X射线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X射线机由经过考试合格的Ⅰ级或以上探伤人员操作。
二、射线机第一次使用或间隔多日未用,再度使用前,X射线管必须按规定进行一次训机,才能正常使用。
三、每天第一次使用180KV以上的管电压前,应对X射线机进行短时间训机。
四、开机前必须开启警铃红灯,曝光室内不得有人停留,室外用红灯告示。
五、操作时应先接水源,后开电源,待机预热5分钟,方可开高压。
开高压时应先缓慢上升管电流,再缓慢上升管电压;当烽鸣器发生预报信号,先缓慢降管电压,后缓慢降管电流直至切断高压开关。
六、X射线机正常使用,管电流不能超过机器最大允许值。
七、注意保护X射机,不使受到剧烈振动。
八、经常保持X光机整洁,每天下班前将X光机擦干净。
放射防护安全管理制度
一、开展放射诊疗工作应具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的放射诊疗场所和配套设施。
二、具有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专(兼)职管理人员和管理制度,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
三、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应经过相关培训取得《放射工作人员证》,遵守国家有关放射防护管理法律法规。
四、从事放射治疗工作人员应取得卫生部《大型医用设备上岗证》,并定期接受放射防护知识培训和健康体检,放疗科主任负责放疗科质量保证和放射安全防护管理工作。
五、从事放射诊疗工作必须依照标准和有关规范的规定配备必要的个人放射防护装置,佩戴个人剂量监测装置。
六、放射装置场所必须设置放射性警示标志和必要的安全防护联锁装置、辐射报警装置和工作信号指示装置。
七、建立放射安全防护管理组织,切实做好放射安全防护工作,发生放射安全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报上级主管部门。
八、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定期做好放射装置的维修保养、剂量监测和环境辐射监测工作,并建立检查记录档案。
事故应急制度
一、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立即通知工作场所的工作人员离开,并报告防护责任人及单位领导。
二、由单位领导召集专业人员,根据具体情况迅速制定事故处理方案。
三、事故处理必须在单位责任人的领导下,在有经验的工作人员和卫生防护人员的参与下进行,未取得防护检验人员的允许,为得进入事故区。
四、事故处理期间或事故处理完毕,检测工作不能进行,检测设备不能开启运行。
五、估计事故当事人所受剂量,根据受照辐射量情况决定是否送往医院进行医学处理和治疗。
六、如发生重大事故,应当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七、事故处理后,必须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事故分析,吸取教训,事故记录入档。
辐射安全管理制度
为防治放射性治疗,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落实辐射工作安全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现制定制度如下:
一、法定代表人为我单位射线安全第一责任人,同时设置专管人员负责,装置的保管、使用、安全及防护工作。
二、在许可规定的范围内从事放线工作,保证放线工作场所安全。
保护和污染,防治设施符合国家有关要求,保证设施正常运行。
三、健全安全、保卫和防护管理规章制度,制定辐射事故应急方案,采取措施防治辐射事故的发生,一旦出现事故立即上报环保部门。
四、放射科专职人员为第二责任人,要保证射线装置单独存放,不易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混存,确保存放场所能防火、防电、防水、防盗。
五、对本单位相关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专业技术安全防火和应急措施知识的培训教育,持证上岗。
六、建立射线工作人员的健康和个人剂量档案,每年对射线工作人员进行一次安全评估,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方案,安全评估报告上报环保局备案。
七、自觉接受环保部门监督,认真履行上述责任,如有违反,造成不良后果的,我单位将依法承担有关法律责任。
防止误操作、防止工作人员
和公众受到意外照射后的安全措施
一、工作人员意外误操作时,应先关闭电源,估计事故当事人所受剂量,决定是否送医院进行医学处理和治疗。
二、公众受到意外照射后,应先远离辐射区送往医院进行处理和治疗。
三、本院对受到意外照射的人员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