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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师范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

徐州师范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

简报

2009年第4期(总第7期)

徐州师范大学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编印2009年10月23日

本期目录

•就业时讯

我省计划在3年内组织5万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1

•工作动态

我校成功承办省第四届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第二赛区复赛4

我校参加“高校与用人单位2010届毕业生(南京)供需对接会”5

我校首届大学生创业创意大赛圆满结束5

•学院采风

历史学院以提升就业力为核心,以全方位服务为保障,大力推进就业工作6

•创业天地

国家、省关于高校毕业生创业相关政策及解读7

•它山之石

武汉大学创新就业工作方法,不断拓宽毕业生就业新渠道10

★就业时讯

我省计划在3年内组织5万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

9月29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财政厅、国资委、中小企业局、工商局、工商联、团省委等八部门共同举行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会议,会议提出从2009年到2011年,我省计划组织5万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一般为6个月的就业见习,同时拓展和规范1000家用人单位作为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

会议还确定了全省13个省辖市以及江阴、武进、张家港、灌南、江都、仪征、扬中、丹阳、句容、姜堰、宿豫等11个县(市、区)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重点联系城市,通过重点联系城市的带动来推动全省工作,以促进高校毕业生更快更好就业。

根据省教育厅的统计,2009年我省高校毕业生总数为45.9万人,增幅达7%。

截至9月1日,高校毕业生总就业率为81.51%,实现就业37.49万人。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吴可立指出:

第一、目前我省2009届高校毕业生还有8.3万人还未实现就业,加上往届和外省来江苏的求职者,求职毕业生总人数将达到15万人,就业形势依然很严峻,在这种情况下,做好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对于帮助毕业生丰富工作经验、提高竞争力和综合素质都有很重要的意义;第二、81.51%的就业率已经初步完成了省政府提出的“2009年全省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到70%以上”的要求,但对照“年终就业率达到90%以上”的工作目标,还需要社会各界继续努力;第三、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结构性矛盾仍然存在,毕业生的就业能力有待提高,期望值也需要进一步调整,自主创业的难度仍然比较大,这些因素都需要主管部门加强统筹安排,进一步落实已出台的政策,并强化对未就业毕业生的帮扶,力争年底大多数登记在册的未就业毕业生都能找到工作。

按照《江苏省2009-2011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要求,大学生见习的主要对象为:

毕业后两年内未就业的江苏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毕业时间不足三个月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江苏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参加见习人员要求身体健康,品行优良,无违纪违法记录。

四类学生将会被优先安排见习,包括经各级工会认定的特困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民政部门认定的城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高校毕业生;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城市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以及其他特殊困难的高校毕业生。

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和地方政府提供基本生活补助,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其中,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见习人员见习期间,省财政安排经费,按每人每月500元标准发放基本生活补助,每人购买90元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各市、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单位(基地)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市、县财政安排相应经费,为其发放基本生活补助,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基本生活补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标准及经费管理、发放办法,由各地结合实际制定。

见习单位提供的基本生活补助标准由各见习单位自行确定。

就业见习所需其他费用由见习单位承担。

见习之前见习单位(基地)和参加见习的高校毕业生签订就业见习协议,明确见习期限、岗位职责、见习待遇、见习计划安排,以及见习单位(基地)和见习人员的权利义务。

见习期满,各地对见习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人员发放就业见习合格证书,各见习单位(基地)还应将就业见习的相关情况在本人持有的《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登记证》上作相应记载,作为用人单位招聘选用的依据之一。

见习时间可作为工龄计算。

为了方便大学生见习,人才服务机构在见习期间,将为参加见习的高校毕业生免费提供人事档案托管服务。

见习期满未被见习单位录用的高校毕业生,可引导其进行失业登记,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凭证享受免费就业服务,被确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凭证享受规定的就业扶持政策;对有创业愿望的,则提供项目开发、方案设计、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

 

附:

13市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窗口一览

地区

登记机构

地址

联系电话

南京市

南京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南京市北京东路63号305室

(025)83151910、83151905

无锡市

无锡市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无锡市解放东路888号

(0510)82829770

徐州市

徐州市人才服务中心

徐州市西安南路苏堤小区128号

(0516)85608511、85606301

常州市

常州市人才服务中心

常州市北直街35号

(0519)86604072、85117255

苏州市

苏州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苏州市干将西路298号

(0512)65221132

南通市

南通市人才服务中心

南通市青年西路71号

(0513)83558025、83558045

连云港市

连云港市人才服务中心

连云港市新浦区朝阳东路22号

(0518)85825313、85812231

淮安市

淮安市人才中心

淮安市西安路151号

(0517)83659820、83659817

盐城市

盐城市人才服务中心

盐城市东进中路88号

(0515)88198705、88198609

扬州市

扬州市人才服务中心

扬州市扬子江中路746号

(0514)87886967、87951346

镇江市

镇江市人才服务中心

镇江市解放路5号

(0511)84491679、84411692

泰州市

泰州市人才服务中心

泰州市凤凰东路68号建工大厦二楼

(0523)86880262

宿迁市

宿迁市人才服务中心

宿迁市世纪大道11号

(0527)84353007

      

★工作动态

我校成功承办省第四届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第二赛区复赛

2009年9月24日,江苏省第四届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暨天翼产品创意规划设计大赛第二赛区复赛在我校顺利举行。

省招生就业指导中心副主任黄晓曦、中国矿业大学学生处处长王增国、徐州电视台副台长吴迪、徐工集团随车起重机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蒋南、徐州师范大学学生处副处长郝其宏等五位专家担任本次比赛的评委。

复赛共收到职业规划书65份,其中本科作品33份,专科作品32份;视频作品51份,分别来自第二赛区(徐州、连云港、淮安、盐城、宿迁)各高校。

在为期一天的评审工作中,各位评委按照省大赛评分要求,认真阅读了每一份参赛作品,仔细观看了所有参赛视频,确保比赛各环节的公正、公平、公开。

最终,徐州师范大学丁书伟、中国矿业大学郭伟、徐州医学院陆浩然等7位同学获得本科组一等奖,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周谨、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曹清、徐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胡亚军等5位同学获得专科组一等奖,将直接参加省大赛总决赛;徐州工程学院姚英杰、盐城师范学院顾晓娟、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曹宁鹤等12位同学获得本科组二等奖,江苏食品职业技术学院张文、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马茜、江苏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徐州办学点李镇等10位同学获得专科组二等奖;徐州师范大学张超、盐城工学院曹智臣、盐城师范学院黄海学院苏平等14位同学获得本科组三等奖,盐城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于转转、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韦佳乐、江苏食品职业技术学院梅军等14位同学获得专科组三等奖。

本次复赛的顺利举行,进一步在苏北地区普及了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知识,有力地推动了职业生涯规划教育的深入开展。

同时,各位评委充分肯定我校在本次复赛中所做的工作,并对我校职业生涯规划教育给予了高度评价。

 

我校参加“高校与用人单位2010届毕业生(南京)供需对接会”

应南京市人事局的邀请,10月16日,我校赴南京参加省政府和南京市政府联合国家人力资源与社会劳动保障部、科技部、教育部举办的“高校与用人单位2010届毕业生供需对接会”。

全国近百所高校和194家企事业用人单位参加了会议,会议分为校企见面会和校企论坛两部分。

在校企见面会上,我校向用人单位介绍了我校的特色专业、2010届生源等情况,听取了用人单位对我校的意见和建议。

同时向用人单位发放了我校2010届毕业生资料并热忱邀请用人单位到我校参加毕业生双选会。

我校首届大学生创业创意大赛圆满结束

为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我校大学生积极投身科学实践和创业实践,搭建大学生自主创新平台,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促进大学生创业、就业。

校学生工作处于9月-10月举办了首届大学生创业创意大赛。

大赛自举办以来,在各学院精心组织下,得到了广大同学的踊跃响应,先后收到作品近百件。

经评委和专家综合评定,最终确定9名选手入围决赛。

10月22日晚,徐州师范大学首届创业创意大赛决赛在校敬文报告厅顺利举行。

共青团徐州市委副书记陈婕、校教务处副处长张欣、校团委书记崔成前、校人事处副处长朱景坤、校学生处副处长郝其宏等五位专家担任本次比赛的评委。

经过参赛作品现场展示、案例分析、现场问答等三个环节的PK淘汰后,《DIY&旧衣新潮》获得一等奖,《新农村示范点数字化基础工程》等2件作品获得二等奖,《新型微波化学反应器有限责任公司》等3件作品获得三等奖,《江苏数字化校园股份有限公司》等3件作品获得优秀奖。

本次大赛产生了良好反响,各学院纷纷表示要以此为契机,推动学生作品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积极帮助青年学生实现创业梦想,吸引更多的学生投身创新创业活动,努力在校园内形成更加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

★学院采风

历史学院以提升就业力为核心,以全方位服务为保障,大力推进就业工作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高度重视大学生就业工作,针对学院的具体情况,以提升大学生就业力为核心,以全方位的就业服务为保障,在就业形势异常严峻的情况下,确保了就业工作的稳步推进。

截至2009年9月,总就业率达到83.33%,超过学校80.76%的平均就业率,顺利完成学校就业工作的阶段性目标任务。

学院成立了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就业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定期召开就业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就业对策,在2009届毕业生就业高峰期实行就业工作周会制度,切实把就业工作列为关系到全院稳定和发展的首要工作、重点工作、长线工作,齐抓共管、长抓不懈。

学院确定了“内强就业力,外抓大市场”的就业工作方针,针对就业工作的薄弱环节,加强大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通过专业技能测试、师范技能过关、求职就业技能培训等手段,全面提升大学生就业竞争力。

充分调动各专业教研室主任和老师的积极性,全方位、多渠道地拓展就业市场,先后走访无锡、苏州、南京等地,对用人单位和往届毕业生进行调研,进一步巩固了校企合作关系和校友联系网络。

积极邀请用人单位来校考察招聘,2009年共邀请十余家单位来我院招聘毕业生。

学院还注重建立就业工作的长效机制,认真贯彻学校就业工作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专门成立了就业工作服务办公室,先后制定了《毕业生就业工作奖励办法》、《毕业生考研奖励办法》,结合学院实际,查找就业政策落实中的薄弱环节和症结所在,从制度建设的角度加以推进,力求突破。

以管理实现绩效,及时公布就业信息,大力宣传就业形势,深入掌握学生动态,对毕业生进行个性化的、分层次的就业指导。

同时将就业工作与专业建设挂钩,与辅导员考核挂钩,鼓励三四年级教师围绕市场需求开展课程设计和毕业设计创新活动,使大学生就业力的提升落实在人才培养的方方面面。

(历史学院赵玉苏)

★创业天地

国家、省关于高校毕业生创业相关政策及解读

近几年高校毕业生就业难是全社会关注的热点,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使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形势不容乐观。

坚持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鼓励创业促进就业,事关国家社会稳定与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大局。

高校毕业生通过创业,在实现自身就业的同时,可以有效增加社会就业岗位,并吸呐带动更多人员就业,有利于发挥创业的就业倍增效应,对有效应对金融危机缓解就业压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鼓励和扶持高校毕业生创业,有利于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尊重创业、支持创业、积极创业的良好氛围,有利于地方政府在实践中培养造就一批基础素质高、创新意识浓、实践能力强的企业技术及管理人才。

通过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有利于培育地方新的经济增长点,对经济长期持续快速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一、相关政策内容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总体部署,国务院于2008年11月下发《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8〕111号),意见指出:

“创业是劳动者通过自主创办生产服务项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实现市场就业的重要形式。

劳动者通过创业,在实现自身就业的同时,吸纳带动更多劳动者就业,促进了社会就业的增加”。

国务院办公厅于2009年1月19日下发《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通知指出:

“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鼓励高校积极开展创业教育和实践活动。

对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落实鼓励残疾人就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以及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等现行税收优惠政策和创业经营场所安排等扶持政策。

在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的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自筹资金不足的,可申请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按规定适当扩大贷款规模;从事当地政府规定微利项目的,可按规定享受贴息扶持。

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强化高校毕业生创业指导服务,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开发、创业培训、创业孵化、小额贷款、开业指导、跟踪辅导的‘一条龙’服务。

各地要建设完善一批投资小、见效快的大学生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并给予相关政策扶持。

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通过多种形式灵活就业,并保障其合法权益,符合规定的,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省政府办公厅于2009年2月18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09〕17号),通知指出:

“大力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部署,坚持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方针,切实降低创业门槛,加快完善服务体系,不断优化创业服务。

大力开展大学生创业教育,将创业教育列入教学培训计划,重视培养大学生的创业意识;充分发挥省级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校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推进全省大学生创业教育健康开展。

加大创业载体建设力度,依托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技术园区、大学科技园区等资源,建设一批有特色、可持续发展的创业孵化基地。

构建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绿色通道’,为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提供资金支持、政策扶持、项目论证等‘一条龙’服务。

全面落实有利于高校毕业生创业的税收优惠、小额担保贷款、资金补贴、场地安排等扶持政策,逐步增加小额贷款担保资金,对在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的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将发放的小额贷款额度上限提高到5万元,规模较大的可提高到10万元;个人申请小额贷款并从事微利项目的由财政据实全额贴息,从事非微利项目的给予50%的贴息。

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按有关规定,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对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优先安排农业科技创新创业项目。

组织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通过多种形式从事灵活就业,保障其合法权益,符合规定的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二、政策解读

自主创业是大学生就业的重要增长点。

目前我省高校毕业生中自主创业的比例较低,创业难度很大,潜力也很大。

《通知》明确了五项扶持政策:

(一)增加小额贷款担保基金。

对在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的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将发放的小额贷款额度上限提高到5万元,规模较大的可提高到10万元。

自愿到西部地区及县以下的基层创业的高校毕业生,自筹资金不足时,也可向当地经办银行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对从事微利项目的,可获得50%的贴息支持。

备注:

①小额担保贷款是指通过政府出资设立担保基金,委托担保机构提供贷款担保,由经办商业银行发放,以解决符合一定条件的待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自筹资金不足的一项贷款业务。

小额担保贷款主要用做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或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创业的开办经费和流动资金;

②小额担保贷款按照自愿申请、社区推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查、贷款担保机构审核并承诺担保、商业银行核贷的程序,办理贷款手续。

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城乡信用社都可以开办小额担保贷款业务,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经办银行。

在指定的具体经办银行可以办理小额担保贷款。

(二)财政据实贴息。

个人申请小额贷款并从事微利项目的由财政据实全额贴息,从事非微利项目的给予50%的贴息。

备注:

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联合下发了《关于改进和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通知》(银发[2006]5号),明确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结合实际确定微利项目的范围。

主要包括:

家庭手工业、修理修配、图书借阅、旅店服务、餐饮服务、洗染缝补、复印打字、理发、小饭桌、小卖部、搬家、钟点服务、家庭清洁卫生服务、初级卫生保健服务、婴幼儿看护和教育服务、残疾儿童教育训练和寄托服务、养老服务、病人看护、幼儿和学生接送服务等。

(三)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

对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四)提供创业孵化基地。

省有关部门加大创业载体建设力度,依托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技术园区、大学科技园区等资源,建设一批有特色、可持续发展的创业孵化基地。

(五)优先安排创业项目和享受培训补贴。

★它山之石

武汉大学创新就业工作方法,不断拓宽毕业生就业新渠道

一、发挥行业优势,为毕业生提供就业岗位

学校充分利用自身的行业优势,积极加大与行业部门的联系,请他们增加单位用人计划,以加大对学校的支持,为毕业生提供尽可能多的就业岗位;学校通过与水利电力等行业部门加大产学研合作力度,增加合作项目;以项目合作为载体,为毕业生提供,2—3年的临时就业岗位;学校与行业部门合作,先后召开了“第六届全国电力人才招聘专场会”、“2009届水利电力、测绘类毕业生校园供需见面会”等多场与行业领域相关的专场毕业生招聘会,为毕业生提供了近5000个行业就业岗位,约占当年毕业生人数的40%;学校还依托专业优势,在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等用人单位建立了多个就业实训基地。

二、与社会机构合作,共同建设和培育学校毕业生就业市场

学校与武汉市人事局挂牌成立“武汉大学生就业市场武汉大学分市场”,武汉人才市场在校园内设立分市场。

这种采取由学校主办、人才市场承办的运作模式,一方面为招聘单位提供专业化、个性化的服务,另一方面人才市场通过送人事服务进校园。

学校以“武汉大学生就业市场武汉大学分市场”为平台,先后邀请了北京中关村人才市场、江苏省人事厅、东莞人才中心等多家区域性人才机构组团来校招聘,为毕业生提供了近1000个就业岗位。

学校还积极开展跨校合作,先后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理工大学等高校联合举办毕业生校园供需见面会,共有来自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等60家用人单位为毕业生提供了近3000个就业岗位。

三、挖掘校友资源,为毕业生提供更加丰富的就业信息

武汉大学共有校友40余万,在全国高校中排名前列,学校充分挖掘自身庞大的校友资源,积极为毕业生服务。

学校通过《校友月报》、《校友通讯》等方式及时向广大校友通报就业率等毕业生情况,并向校友发出倡议信,鼓励校友充分利用自身资源为母校的毕业生提供就业信息和就业渠道;学校通过举办“校友日”、“珞珈校友杯”等活动,在加强与校友联络与沟通的同时,积极向校友推介毕业生,在校友支持下,一大批毕业生找到了合适的就业岗位;学校还积极邀请校友为到当地参加招聘会的毕业生介绍情况、了解信息,以增加毕业生应聘成功的机率。

四、推出“同窗情,促就业”活动,为毕业生提供全方位的就业服务

学校为了更好地服务于毕业生就业工作,推出了“同窗情,助就业”志愿服务活动。

该活动包括:

(一)成立“珞珈学子促就业志愿服务队”,让已就业的应届毕业生帮勘尚未就业的毕业生,实现毕业生之间“互助”促就业;

(二)成立“珞珈校园招聘志愿服务队”,招募低年级志愿者配合学校做好用人单位校园招聘的相关工作,以热情周到的服务增进用人单位对武汉大学及毕业生的认可,实现低年级同学“反哺”毕业生促就业;(三)实施“就业导师”志愿行动计划,通过邀请用人单位负责人介绍职场经验和单位信息,提供就业见习岗位等方式促毕业生就业;(四)编辑出版《武汉大学就业志愿服务手册——你身边的就业宝典》等求职指导书籍,实现经验传承促毕业生就业。

 

报送: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主送:

校领导,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专家委员会成员,校机关各部门、各学院

抄送:

徐州市委教育工委,江苏各省辖市人事局、教育局,有关兄弟院校

徐州师范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简讯

审稿:

潘永亮、郝其宏责任编辑:

付强

通信地址:

徐州市铜山新区上海路101号徐州师范大学就业指导中心

邮政编码:

221116网址:

联系电话:

(0516)83403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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