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团的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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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团的制度
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樊希瑜伽社
制度汇编目录
一、例会制度·························
二、档案管理制度····················
三、财务制度·······················
四、宣传部工作制度··················
五、外联部工作制度················
六、实践部工作制度···············
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樊希瑜伽社
例会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部门的工作需要与要求,为实现有效管理,促进部门上下的沟通与合作,提高各部门执行工作目标的效率,追踪各部门工作进度集思广益,提出改进性及开展性的工作方案,协调各部门的工作方法、工作进度、人员及设备的调配,加强部门成员的联系与交流,特制本下制度。
第二章例会要求
第二条樊希瑜伽社全体例会每年两次,由樊希瑜伽社负责人与负责老师主持。
各部门负责人会议一个月召开一次,由樊希瑜伽社负责人主持。
各部门会议两周召开一次,时间地点自定,由各部门负责人主持。
第三条全体例会内容主要为“总结上阶段工作,布置下阶段工作”。
第四条会议流程为:
1)由各部门负责人作上阶段工作总结,对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作出评述,指出尚存在的不足之处,并提出相关的意见。
2)由负责人对上阶段工作作出评价、指出不足并作下阶段的工作安排。
3)由樊希瑜伽社负责人作会议总结
第五条例会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席、迟到、早退,考勤将与评奖评优挂钩。
如遇到特殊情况需提前请假,请假需提前一天填写假条并由部长签字,然后交至办公室。
假条见附件。
第六条相关人员作好会议记录,并做好电子记录及时存档。
第七条会议期间不得无故喧哗,手机应调成静音或关闭,维持会议纪律,保持现场安静。
第八条会议结束后,与会人员应将座椅摆放至原处,并保持会议室的清洁卫生。
第三章附录
第九条本制度由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樊希瑜伽社制定。
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及修改权归东方学院樊希瑜伽社所有。
第一十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东方学院樊希瑜伽社
二零一一年六月
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樊希瑜伽社
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樊希瑜伽社档案管理工作,更加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维护档案的完整,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通知、文件等各种文字、图表及电脑盘片、胶卷、证件等不同形式的资料。
第三条樊希瑜伽社实行统一领导,分级保管、分级查阅的原则,进行文档和网络化管理,无关人员不得随意翻阅。
第二章档案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樊希瑜伽社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即资料员)。
第五条档案工作由樊希瑜伽社办公室统一管理,收集、整理、立卷、保管并监督其他部门的档案工作。
第六条樊希瑜伽社办公室逐步完善档案制度,确保档案安全和方便利用,采用科学手段,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
第七条本制度监督责任部门为樊希瑜伽社办公室。
第三章档案管理
第八条中心档案的分类及编号:
指定资料员经樊希瑜伽社办公室培训后,按有关档案分类及编号要求操作。
第九条过程管理
(一)专属于中心的档案由各部门负责人做好平时文件的预立卷工作,并定期将文件整理移交樊希瑜伽社办公室保管,任何人不得据为己有。
(二)属中心的档案:
在学期结束前整理好上报樊希瑜伽社办公室,办公室负责人整理归档好樊希瑜伽社所有资料。
第一十条监督管理
(一)樊希瑜伽社办公室根据各部门上报的档案总目录、预立卷材料的目录,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来监督各部门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一十一条借阅、查看管理
(一)因需要借阅文档的,应填写档案查阅单,不得随意外带中心额文件资料;
(二)确因工作需要外带,需办理档案外借手续,经樊希瑜伽社办公室核准后方可带出,用毕即归还。
(三)档案人对所借阅档案必须妥善保管,不得私自复制、调换、涂改、污损、划线等,更不能随意乱放,以免遗失。
第一十二条档案备份
(一)樊希瑜伽社所以有价值的文件、通知、记录等必须备份。
(二)各部门应尽量采用电脑管理和工作,便于资料的数字化处理和保存。
办公室负责人要做好统筹工作,保证所有资料的存档,并及时做好整理。
第四章处理办法
第一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据情节轻重,予以警告处理:
1.损坏、丢失或擅自销毁中心档案;
2.涂改、伪造档案;
3.未及时上报归档或管理不善的档案管理者;
4.未按手续就借阅、外带者或越级查阅者。
第五章附则
第一十四条本制度由东方学院樊希瑜伽社制定,解释权及修改权归东方学院樊希瑜伽社所有。
第一十五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东方学院樊希瑜伽社
二零一一年六月
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樊希瑜伽社
财务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樊希瑜伽社成员使用樊希瑜伽社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建立内部监督约束机制,根据樊希瑜伽社章程和工作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樊希瑜伽社财务结算始终贯彻“公开、真实、全面、专款专用”的工作原则,坚持做到帐目真实、及时、清晰。
第二章财务报销流程
第二条为更好的开展活动,望活动部门在活动开展前明确好财务制度中相关事项,以便之后的财务报销工作。
本樊希瑜伽社财务报销制度如下:
财务报销流程:
①活动部门做出预算,到负责老师处审批;
②审批通过,方可开展活动。
活动期间做好原始凭证的留根工作;
③活动结束,到办公室财务人员处领取财务报销单。
④填写完毕,到账务管理人员处登记报账;
⑤登记之后,到财务人员处报销费用。
第三条活动部门在开展活动前必须作出经费预算,并将预算表交于负责老师处审批。
一经同意,方可开展活动。
活动期间,必须做好相应的原始凭证的留根工作。
如:
材料采购时,须向卖家索要正规发票。
第四条活动结束后,活动负责人应整理好所有活动期间发生的财务报销凭证。
然后到办公室账务管理人员处领取财务报销单填写。
要求填写认真、仔细、完整。
同时财务管理人员备注好相关事宜。
第五条填写完毕,在账务管理人员确认后再拿到财务管理人员处报销。
第三章财务管理
第六条原始凭证、财务账簿和其他财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财务制度。
财务管理人员应当对不真实、不合理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七条不符合财务报销的原始凭证。
不正规发票、未注明清楚的发票、超出活动预算的金额、未经允许开展的活动费用等。
第八条财务管理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事物、款项不符时,应即使向负责老师说明,并请求查明原因,做出处理。
财务管理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做出处理。
第九条财务管理人员应当同社联负责人等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宽限一致。
第四章附则
第一十条本制度有东方学院樊希瑜伽社办公室制定,解释权及修改权归东方学院樊希瑜伽社办公室所有。
第一十一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东方学院樊希瑜伽社
二零一一年六月
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樊希瑜伽社
宣传部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樊希瑜伽社自身建设,规范樊希瑜伽社的工作,更好的为同学们服务,根据樊希瑜伽社章程,结合樊希瑜伽社宣传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樊希瑜伽社宣传部坚持“学生为本,服务至上”的理念,在同学心中形成良好的服务形象而努力,切实做好樊希瑜伽社的工作。
第二章工作职责
第三条负责樊希瑜伽社的日常宣传策划工作,充分利用宣传阵地进行常规的内部宣传。
第四条负责由樊希瑜伽社组织并举行的所有活动的宣传策划工作,包括海报文字和板报内容的设计、编排、绘制等一系列工作。
第五条协助樊希瑜伽社其他部门做好各种会议及活动的会场布置、宣传标语会议标题的书写,配合樊希瑜伽社做好各项活动的宣传工作。
第六条负责樊希瑜伽社活动新闻稿的撰写:
对于樊希瑜伽社举办以及参加的活动,及时、真实的将本次活动进行报道。
第七条活动照片的拍摄与处理:
当樊希瑜伽社有活动举行时,宣传部对活动会进行照片的拍摄与记录,在活动之后进行存档。
第三章工作制度
第八条宣传部各干事在考虑具体工作需要前提下,必须将自己范围
第九条干事应在负责人的组织下,保质保量的完成樊希瑜伽社分配的任务。
第一十条要保持办公室的整洁,宣传用品用完后,要及时放回原处,清扫场地,爱惜宣传用品,不得浪费破坏,如有其他部门或组织要借用宣传物品时,不得私自借用,须得到值班人员的批准,并做好登记工作。
第一十一条每次宣传方案,如具体形式、经费等活动组织单位与樊希瑜伽社商定并上报。
第一十二条每学期总结宣传部工作,表现积极者,将给予一定的奖励,无故消极怠工者,将给予警告,多次警告无改过者,从本部门除名。
第四章会议制度
第十四条宣传部两周开一次例会,具体时间具体通知。
第十五条会议期间要遵守会议纪律,尊重发言人,并积极参与讨论,手机等一律静音或关机。
第十六条各项例会不得迟到、早退,因故不能到会者应事先向有关负责人请假。
第十七条做好会议期间的会议记录。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制度由东方学院樊希瑜伽社制定,解释权及修改权归东方学院樊希瑜伽社所有。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东方学院樊希瑜伽社
二零一一年六月
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樊希瑜伽社
外联部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让樊希瑜伽社外联部真正为社团服务,我们特履定以下工作制度,以保证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第二章工作规范
第二条工作要求:
(一)、持工作“公正.公平.公开.高效.高质”原则;
(二)、热心社团工作,传承上届优点基础上开拓创新;
(三)、有针对性的开展一系列活动,为社团的全面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四)、按时参加社团的各项会议,认真作好记录并及时传达会议精神的事项;
(五)、加强与其它其他外联部的联系和合作;
第三章工作分工
第三条部门主要实行分工又合作的工作制度,虽然各工作由不同的人员负责,但是在开展各项工作时,都需相互协作。
第四章工作内容
第四条
1.积极开展与外界各企事业单位的联系交流,争取其对社团活动物质、资金等多方面的支持。
保持好与各学生社团的联系,与其共同开展各种丰富大学生业余生活的联谊活动。
关注校内外信息,及时完成负责人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参考其它社团所开展的各类活动,吸取经验。
2.加强与各社团的联系及交流。
组织社团连谊活动,以丰富同学们的大学生活,与此同时,加强各社团间的友谊。
3.在学院相关规章制度范围开展活动,本着诚信的原则与外面的企业商家交流。
严格按照协议办事并尝试着和相关公司联系,争取一些精彩的演出在社团上演,并向其推荐社团里优秀的音乐、表演人才,丰富同学的课余生活。
第五章部门例会制度
第六条部门两周需召开一次例会。
每次会议由本部门负责人负责会议记录及例会考勤。
考勤内容包括每次例会中个人的出勤率,到会时间,及时填写会议记录并向提交办公室汇总。
第五章附则
第七条本制度由东方学院樊希瑜伽社制定,解释权及修改权归东方学院樊希瑜伽社所有。
第八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东方学院樊希瑜伽社
二零一一年六月
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樊希瑜伽社
实践部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实践部是下沙樊希瑜伽社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其职能有3个方面:
实践、协调、组织。
第二章工作内容
第二条活动协调部职能
1、负责社团活动监督管理:
(1)活动申报审核;
(2)活动及场地协调管理
(3)参与社团开展的各项活动并对其进行监督
2、建立公共关系网,加强各学生社团与社联、团委及外界企业事业单位和传媒机构的联系
3、承担社团统一纳新等常规工作的组织
4、承办社联组织的大型活动
5、收集、整理和保管各社团活动资料
(二)活动协调部人员职责安排
部长:
带领副部长及干事做好统筹工作,安排部门日常工作,对部门内部人员进行管理,并对活动协调部的工作负责。
副部长:
负责协助部长完成部门日常工作,对活动统筹和协调方面工作负责,带领干事做好工作,并培养他们的工作能力。
干事:
负责完成活动协调部部长及副部长下达的日常工作及各项任务,听从组织的安排及调配。
第三章部门例会制度
第三条部门两周需召开一次例会。
每次会议由本部门负责人负责会议记录及例会考勤。
考勤内容包括每次例会中个人的出勤率,到会时间,及时填写会议记录并向提交办公室汇总。
第四章附则
第四条本制度由东方学院樊希瑜伽社制定,解释权及修改权归东方学院樊希瑜伽社所有。
第五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生效
东方学院樊希瑜伽社
二零一一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