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人员的误工费是怎么规定的.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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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人员的误工费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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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人员的误工费是怎么规定的?
当事人在外从事多份工作,或退休后仍在兼职,遭受人身损害后,误工费应当以证据证明的收入为差额赔偿原则,以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定型化赔偿为补充。
误工费,想必大家对于这个方面的内容已经有了一部分的了解了,那现在都很流行兼职,兼职也是有误工费的说法的。
很多人在自己主要的工作做完之后,都会用剩余的时间进行兼职,赚取额外的钱用于购买自己需要的东西,那么关于兼职人员的误工费是怎么规定的?
一、兼职人员的误工费
一当事人在外从事多份工作,或退休后仍在兼职,遭受人身损害后,误工费应当以证据证明的收入为差额赔偿原则,以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定型化赔偿为补充。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以完全赔偿为原则,主张权利人有多少“固定收入”损失,义务人就应当赔偿多少。
《解释》改变了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关于误工损失不高于当地平均工资三倍的限制。
打多份工或退休兼职不能证明“固定收入”的,可以适用《解释》第二十条第三款,以“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误工费损失计算关键在于用证据证明“固定收入”“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的事实。
只要有证据证明,并通过审理依法应当采信,当事人的所有收入损失,都是其误工损失。
在无法证明收入多少或收入多少的证明不被采信时,才能以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作为定型化赔偿的补充。
1、由肇事方承担;
2、《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3、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4、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5、具体的赔偿项目和金额的计算标准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里面有详细的介绍,建议查阅
二、没有正式工作的车祸误工费怎么计算
误工费是指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需要接受诊治以恢复健康,以及当事人的相关亲属需要参加交通事故的处理,无法正常参加工作或者从事日常的经营活动,因此而造成经济收入的减少,由负有责任的一方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该项减少的收入给予的赔偿。
单证要求:
医院开据的病假证明收入证明户籍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的赔偿应当按照其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固定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及国家规定的补贴、津贴,但不包括特殊工种的补助费,应以纳税清单为据。
受害人需提供受伤前三个月的收入证明及误工期间的收入证明。
(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在这点上分以下几种情况:
1)有固定职业但没有固定收入的,受害人提供可以证明其所从事行业的材料。
如出租车司机要按服务业来赔误工费的,要提供服务资格证。
2)在私营企业打工没有相对固定收入,受害人提供误工证明是在普通的A4纸上写上收入证并盖上公章,在审核时要注意收入的金额是否符合行业实际,保险公司只认可月收入1200元以下的。
对于索赔月收入大于1200元的,需提供受伤前三个月的工资单或单位发放工资的清单复印件盖章。
3)受害人不能提供上诉材料的,按城镇或农村户口来划定误工费的赔偿标准。
4)交强险案件或其它疑难案件中农村户口的误工标准可参照农、林、畜牧业的标准赔付;城镇居民最高不超过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3)受害人已退休或离职,另在谋职的,能提供纳税清单的,应以实际减少的支付。
一般退休人员年龄男的为60周岁,女的为55周岁。
(4)受害人因病情需要休息,保险人可根据就诊医院出据的证明,可适当补助。
(5)误工时间根据就诊医疗机构出据的医疗诊断证明,参照中国公安部发布的《人身损受伤人员误工损失评定准则》,再根据伤者的病历记录,可适当增加或减少,但最终审定的日期不能多于医疗诊断证明开出的时间或法院判定的误工时间。
医疗核损员在核损中对误工时间难以确定,赔付金额巨大,可向相关医疗鉴定机构提出误工时间的鉴定。
(6)误工费标准以交通部门每年五月一日公布的为准。
根据最高司法解第二十条中规定,误工费的可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的上一年度工资标准,我们在赔付时可根据调解结案时间的上一年度的工资标准来确定。
(注:
这项标准指年5月1日以后签订的保险合同)。
交通事故误工费理赔中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1、误工时间需要由治疗医疗机构出具相关证明来确定。
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2、误工费需要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速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3、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或事故发生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4、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可以表述为:
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X误工时间。
三、被车撞了误工费标准
据被侵权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被侵权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被侵权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被侵权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被侵权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被侵权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1、交通事故纠纷中亲属处理相关事宜误工费的计算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一般不支持亲属处理事故的误工费,法律只规定了,有处理丧葬事宜的误工,""误工损失是指受害人亲属因办理受害人的丧葬事宜而减少收入的赔偿费用。
误工时间是指受害人从遭受交通事故伤害到完全治愈或死亡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的期间。
""
一般不超过三人.
2、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其亲属处理丧葬事宜的误工费有人数限制吗?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无人数限制。
3、死亡要求赔偿时交通费,处理丧葬人员误工费怎么算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无人数限制。
4、在交通事故赔偿中主张处理丧葬事宜人员误工费按照三人三天按实际工资收入赔付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交通事故赔偿中主张处理丧葬事宜人员误工费的这个标准是没有任何的法律依据的,该标准可以属于法官的自由裁量权的范围,法官会根据当地的风俗习惯来确定办理丧事的时间,人数,属于法官的主观判断。
5、被告赔偿受害人亲属办理丧事的误工费的法律依据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17条: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上述:
------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这就是该依据。
6、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误工费怎么计算?
(1)是工伤还是交通事故还是其他?
(2)死者年纪?
户口性质?
(3)死亡赔偿金一般是20年*当地平均工资;
丧葬费则是6个月
既然死亡了,本人就没有误工费;
照护者按实际标准计算,如果过多,会被按照平均标准来算
7、请问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中,丧葬期间亲属误工费标准如何?
有何法律依据?
根据你的描述回答:
(1)由于没有明确的依据,在实务中可参照处理交通事故调解不超过三人,死者亲属在十日内办理丧葬事宜的原则进行协商,或依照法院判决处理。
(2)如果起诉法院,得需要出具亲属因处理死者丧葬事宜而误工的相关证据。
希望以上回答能够给你帮助
山东常盛律师事务所贾磊律师
8、交通死亡事故丧葬费中包括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还有误工费吗
丧葬费的计算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附:
赔偿项目清单
1、医疗费(自费药除外):
2、误工费:
天×93=
3、营养费:
20元×天(住院)=
4、住院伙食补助费:
20元×天=
5、护理人员伙食补助费:
20元×天=
6、护理费:
天×93元/天(50元)=
7、被抚养人生活费:
10857(4141)×年=
8、鉴定费:
9、残疾(死亡)赔偿金:
13904(4462)×20年×残疾系数=10、精神损害抚慰金:
1000----50000元
11、残疾用具费:
(5年一换或7年一换)
12、安装假肢(体)费:
(5年一换或7年一换)
13、交通费:
14、住宿费:
15、陪护人员交通费:
16、陪护人员住宿费:
17、后续治疗费:
18、康复费:
19、纠纷处理误工费:
3人×3天×(93元(50元)=
20、丧葬费:
23191÷2=交通事故赔偿数额计算说明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
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
前款规定的赔偿项目应当按照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
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医疗费:
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二)误工费:
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
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护理费:
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五)残疾者生活补助费:
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
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六)残疾用具费:
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
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余下全文>>
9、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死者亲属办丧事误工费如何计算
各地、本人的情况不同赔偿数额相差悬殊,只能告诉您法律规定的大概原则。
赔偿包括:
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失费、处理事故家属的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等。
(1)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
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3)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4)精神损害抚慰金:
根据当地生活水平、被告赔偿能力、过错程度等酌定,一般5到10万元左右。
(5)其他杂费:
包括处理事故家属住宿费、交通费、误工费等。
具体数额根据死者的户口(注意虽然死者是农村户口,但是长期在城市居住、工作生活的,也可以按照居民标准计算相关费用),当地统计数据,被抚养人的人数、年龄,当地生活水平等综合计算,计算出的总数在对方车辆交强险限额内的由保险公司全额赔偿,超过的部分按照事故责任比例赔偿。
10、死亡交通事故中,亲属参与丧葬事宜的误工食宿补贴怎么主张
丧葬费是针对在交通事故中存在被害人死亡的情形而设定的,即指因交通事故造成被害人死亡,赔偿责任人支付给死者近亲属,或是负责安排死亡被害人的有关死葬事宜的人的相关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对丧葬费的支付有明确规定,即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丧葬费。
丧葬费的范围。
1、支付对象。
死者的近亲属等承担丧葬相关事宜的人。
2、支付内容。
包括事故发生后的停尸费、尸体处理、寿衣费、火化费用、骨灰盒()棺木费用等有关的费用。
丧葬费额确定。
1、因发生死亡办理丧葬所必要支出的相关费用(定额赔偿,《解释27条》)。
2、因发生死亡办理丧葬所实际支出的相关费用(特殊情况下,经法院审查确属必要)。
3、丧葬费用属于财产损失范畴。
丧葬费用的赔偿。
1、法定标准。
《解释》27条,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法律在丧葬费用的问题上实行了统一的标准,同一个地区,不因户口,职业,身份等的不同而不同。
2、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发生死亡的严重后果与交通事故责任人有着密切的联系,负有赔偿责任的人应当无条件快速的支付丧葬费用,保证死者顺利安葬。
处理丧葬事宜误工费依据已经给大家整理好了,发生事故就会伴随着人员的伤亡,经济的损失等情况,如果出现无辜的第三人受伤,那么对于受害人的误工费就应该由交通事故的行为人承担,并且误工费的标准应该与职工的平均工资有关。
焊工的误工费一般根据员工近三年的一个工资平均标准来规定费用的,并且被侵权人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自己三年的工资平均标准,如果没有办法出示证据的,可以根据整个社区的平均工资的标准惊醒误工费的赔偿,
兼职人员的误工费也是有明确的规定的,并不是说只有正式工作的时候,发生事故导致耽误工作造成利益受损才有误工费,兼职的时候也是有误工费的,只要当事人能够提供相关的工资收入证明,那么肇事方也是需要赔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