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莱高速公路交通管制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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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莱高速公路交通管制方案
青莱高速公路马莱段
第十五合同段
莱芜互通立交博莱高速公路
交通管制施工方案
青莱高速公路马莱段第十五合同
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部
二ОО六年四月
博莱高速公路交通管制方案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施工范围:
K32+433-K34+133(博莱路桩号)。
工程概况:
马莱高速主线与博莱高速公路相交叉(交叉桩号K224+761.93=T匝道TK0+618.507=博莱路K33+050.5,设莱芜互通枢纽)。
在TK0+618.507处设下窜博莱高速跨线桥,跨线桥为桩柱式桥台、柱式桥墩、桩基础,上部结构为2孔35米预制预应力砼T梁。
A匝道上跨线桥在TK0+534.764处F匝道上跨线桥在TK0+893.68处与博莱高速公路立体交叉,A匝道桥为柱式桥墩、桩基础,上部结构为现浇箱梁,F匝道桥为柱式桥墩、桩基础,上部结构为预制空心板。
具体与博莱高速公路相应桩号:
新建公路桩号
结构名称
对应博莱高速公路桩号
TK0+535
A匝道桥
K32+967
TK0+618.5
主线桥
K33+050.5
TK0+894
F匝道桥
K33+326
交通管制时间:
2006年5月15日-2006年10月30日。
第一节跨线桥位处改路方案
博莱高速公路在TK0+380~850范围内全部改线,改线位置如图示,东移15至50米,博莱高速公路增加了3个交点,设三处圆曲线,转弯半径60米,限速40KM/h,路面净宽17.5米,圆曲线设5%超高,改线路面设水泥稳定碎石基层,沥青混凝土路面,改线图纸见附图。
1、方案总体思路
莱芜互通立交平面线位附图示,改路在博莱路以东B、G、T匝道路基完成,在A匝道桩基及下部结构施工完成以及博莱路西T匝道完成后进行;改路前完成交通管制手续。
改路后及时对跨线桥桥位处采取光面爆破;同时进行预制厂的建设,预制厂设在桥位南路面及桥头西侧;
清除桥位处石方;突击完成挖孔桩,同时开始预制T梁;完成立柱盖梁施工;采用架桥机安装;浇注湿接缝、桥面铺装;浇注护栏、搭板;
摊铺沥青混凝土路面。
2、博莱路改路施工计划横道图
工序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B、G、T匝道
改路
跨线桥爆破
开挖土石方
桩基
立柱
盖梁
T梁预制
T梁安装
桥面系
路面
3、施工方案
3.1人员配置
施工负责人:
张金昌、王金伟
技术负责人:
李明启
现场技术员:
高培旭、
安全员:
谭忠华
改路施工人员:
30人
挖孔桩:
40人
立柱:
6人
盖梁40人
预制厂:
60人
桥面系:
20人
路面:
20人
3.2机械
3.2.1土方及路面机械
挖掘机PC2001台
推土机T1601台
压路机YZ181台
装载机Z501台
空压机9m32台
潜孔钻4台
ABG-423沥青混合料摊铺机1台
DD110双轮钢筒式压路机1台
3.2.2桥梁机械、设备
发电机组120kw1台
空压机3m38台
砼拌合站(60)1座
砼拌合站(25)1座
砼运输车3辆
立柱模板3套
盖梁模板800m2
T梁模板2套
架桥机(160t)1套
龙门(160t)1台
3.4改路施工方案
改路主要的工程量:
路基挖石方:
17000m3;
路基填方:
19800m3;
水泥稳定碎石:
2880m3;
沥青砼:
720m3;
沥青封层:
7200m2;
沥青透层:
7200m2;
改路从T匝道K0+380-K0+850,该路段主要是挖方,有部分填方。
G、B、T匝道首先按图纸施工,然后再按照改建线路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填石方按每层50CM填筑,并碾压密实。
调横坡时用风化砂填筑路槽,用平地机整平。
路面基层采用两层20cm厚水泥稳定碎石,沥青砼路面,水泥稳定碎石、沥青砼利用工程处拌和站进行场拌,摊铺机摊铺,压路机碾压。
中央分隔带设防护栏,防护栏由砼底座及钢管栏杆组成,填方段路基设防撞护栏,具体设计图纸见中央分隔带施工图。
第二节交通管制方案
一、交通管制设施及人员配备
1、交通管制设施配备
标志牌、导向牌、文明用语牌4套
锥形标(圆)2000个
(方)500个
反光背心6套
频闪灯10个
2、人员配备
安全协调办公室主任李志
现场交通管制负责人谭忠华
专职安全人员6名
二、交通管制方案
1、基本要求
⑴在上路施工作业之前,先到高速公路资产安全部门办理有关进入施工手续,并参加高速公路安全作业培训,认真学习高速公路有关公路法规、安全作业规章制度。
⑵建立健全项目经理责任制,项目经理为本工程的直接责任人。
完善施工组织方案,建立安全作业、岗位职责、操作规程制度,并在施工现场立牌提示,切实做到责任到人、落到实处。
⑶工程作业的交通控制,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和要求设置各种警告、过渡、缓冲、作业和下游过渡终止区标志,现场工作人员要穿着安全作业服装,严禁越过安全作业区,确保交通车辆、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
⑷配备称职的专职安全员,布控现场两端各设固定安全管理人员,中间布置数名流动安全管理人员,及时巡查各类安全设施的完好情况,发现歪、倒、移位的锥标、标示牌及时扶正归位,破坏的及时更换,出现交通事故及时上报。
⑸在施工前认真研究图纸,分析情况,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中央分隔带下通信光缆的安全,杜绝有损高速公路设施的行为。
2、施工作业控制区
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应由警告区、上游过渡区、缓冲区、工作区、下游过渡区及终止区组成,其布置规定:
⑴警告区:
警告区长度大于1500m。
警告区内每一定距离设置有关警告标志,第一个警告标志到下一个警告标志的间距大于300m,最后一个标志离上游过渡区的第一个渠道装置间距大于150m,其余各标志间距在100m至300m之间。
警告区内设置限速标志、前方车道变窄标志、禁止车辆通行标志。
⑵过渡区:
过渡区分上游过渡区和下游过渡区。
当车辆行驶至上游过渡区时,车速应小于40Km/h。
该区长度为65-100m。
在上游过渡区前设置禁止驶入标志,在上游过渡区内设置作业标志车,车尾朝着车流方向,车尾挂有寻向性标志和限速牌;车身安装黄色频闪灯和防撞装置。
下游过渡区的长度应大于30m。
⑶缓冲区:
缓冲区的长度为80m。
其上游过渡区之间设置路障。
⑷作业区:
作业区是作业人员活动和工作的地方,其长度根据施工作业需要确定。
⑸终止区:
终止区的长度大于30m。
在终止区的末端,解除所设的限制标志。
⑹警告区、过渡区、缓冲区在施工期间根据路况特点做相应调整,并符合规范要求。
3、各种交通安全管制设施的规定
⑴锥标。
其要求应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的规定,布设间距为5~10米,具有反光功能,同时配置施工警示灯号,保证夜间施工时的安全。
⑵夜间照明设施。
当夜间进行养护作业时,设置照明设施。
照明必须满足作业要求,并覆盖整个工作区域。
4、交通布控方法
①全幅封闭路段长度≥3KM。
②打开封闭段两端的中央分隔带开口。
③顺行车辆应导入另一幅车道,另一幅车道用锥标隔开,临时作单幅双向行车。
④按照规范要求严格摆放交通布控设施,包括指向车、标志牌和锥标等。
⑤每一个开口处必须派足够的专职安全人员看守,确保车辆在导入另一幅车道时的安全和畅通,同时还应注意施工车辆进出开口时的安全。
⑥如需要必须在夜间施工时,确保安全设施的正常使用,保证充足的照明设施,利用频闪灯增强提示。
⑦要求安全人员24小时进行巡查,确保安全。
施工布控图见附图。
第三节交通安全保障措施
为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确保畅通,我项目部特制定以下安全保障措施:
1、建立以项目经理为核心的安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施工期间的安全工作。
成立专门的安全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安排如下:
安全领导小组组长:
张涛(项目副经理)
安全领导小组成员:
谢于刚(项目总工)
李志(安全办公室主任)
张金昌(施工处处长)
2、指派专职人员负责,对专职人员在上岗前进行培训指导,严禁标志摆放的任意性。
要有安全领导小组组长进行全面的检查,确保万无一失;为确保被导流车辆顺利通过作业区,要专职人员组织协调;一旦发生车辆损坏、交通事故,可视情况大小,如能极易排除的,施工人员可以帮助解决;较大的事故,应及时通知当地交警、路政人员,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车辆种类、数量及人员伤亡情况,并帮助路政人员清理现场及时疏通交通;若堵塞过度,开放作业区,开放前,确保施工人员机械撤离至安全区间。
3、人身安全:
上岗前全部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意识培训,对每个施工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保险,签订安全协议,穿戴必备的防护用具,分清事故作业区间,进行赔偿。
4、机械的安全保障措施:
驾驶员要持证上岗,严禁无证驾驶,对上路人员要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施工车辆上路时悬挂“施工车辆,注意避让”的醒目标志牌;应特别注意车辆在调头时,要看清相向与对向的车辆,在均无车辆时再进行调头;要礼貌行车,严禁超速行驶、横冲直撞。
第四节其他注意事项
施工时间的安排,应在通视条件好的天气施工,严禁在夜间、雨天、雾天、大风天施工。
在一个作业区间内,应尽快的在同一天内完成,打突击战、歼灭战,傍晚前开放交通,合理划分调整作业区间。
应积极与当地交警、路政人员配合,加强通信联络;施工人员随时都听从交警、路政人员的管理要提高警惕,防止外来人员与内部人员的破坏活动;要有专职人员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违章人员进行强令性制止,对违法人员要移交司法机关,以确保施工的正常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