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宣县干旱灾害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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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宣县干旱灾害应急预案

武宣县干旱灾害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适应新时期抗旱工作的需要,提高人民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增强抗旱主动性,制订本预案。

通过制定干旱灾害应急预案,确立防旱抗旱措施,增强干旱风险意识,科学调度水源,解决供水矛盾,提高抗旱应变能力和抗旱主动性,实现科学防灾、抗灾,最大限度地减轻我县干旱灾害造成的影响和损失,保障全县经济社会稳定和可持续发展,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

1.2工作原则

(1)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以人为本,实现抗旱工作由点向全面抗旱转变,提高抗旱的现代化管理和调度水平。

(2)抗旱工作实行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3)坚持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

(4)坚持因地制宜、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5)支持依法抗旱,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

(6)坚持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原则。

1.3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抗旱预案编制大纲》《农业旱情旱灾评估标准》《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防汛抗旱工作职责》以及《武宣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制订本预案。

1.4预案分类及适用范围

按地方总体抗旱预案县级层次编制,主要用于指导我县所辖行政区域的全面抗旱工作。

2基本情况

武宣县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光热丰富,但春秋常有低温,水热同期,雨量充沛,多年平均降雨量1243.6毫米(1981-2010年),但降雨时空分布不均,时有旱、涝灾害发生。

武宣县干旱成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以下因素的影响:

(1)地形因素:

武宣地形东和东北、南和西南方向为高山,东南方向吹来的海洋潮湿气候遇山抬起形成降雨,武宣在其背面,降雨气候难以形成。

因此,多年平均降雨量比桂中旱片平均值1451毫米偏少208毫米。

另外,东南方向吹来的潮湿气候从高岭吹过,地面低空气温炎热,蒸发量大。

多年平均气温21.2℃,极端最高的气温39.1℃,最热为7月,月平均气温29℃,多年平均蒸发量1878.9毫米。

因此,武宣多年平均蒸发量比桂中地区旱片的蒸发量1695毫米偏高189.9毫米。

(2)地质因素:

武宣地处岩溶区,岩溶面积占全县总面积的70.8%,地下溶洞、裂隙发育,消水洞出露多,地表径流消失极快,容易造成干旱。

(3)降雨时空分布不均匀因素:

我县降雨多集中在4-8月份,2015年4-8月总雨量达887.4毫米,占全年降雨量1680.5毫米的52.8%,2016年4-8月总雨量达905.4毫米,占全年降雨量1315.6毫米的68.82%,既容易造成洪涝灾害又同农作物生长需水过程极不一致。

早稻3月泡田,9-10月用水高峰,这时降雨汛期已过,降雨量偏少,地面径流变小,容易造成秋旱。

(4)水资源开发不平衡因素:

我县东部、东北部、南部以及西南部多为高山大岭,植被良好,水资源相对比北部和西北部丰富,开发水资源的地形相对比北和西北部适应,因此在水资源开发方面比北和西北部偏高,主要的中型水库和小

(一)型水库多在该片开发,在同年同季发生的旱灾北部和西北部都相对严重。

另外现有水利工程配套不完善,年久失修,老化严重,抗旱能力差,也是出现干旱灾害的主要因素。

武宣县是广西旱片之一,主要受旱类型有春旱、夏旱、秋旱、冬旱四种类型。

干旱主要是以春、秋旱为主。

2.1自然地理情况

武宣县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中部,地理座标北纬23°19′—23°56′,东经109°27′—109°46′之间。

东连桂平市和金秀县,西接兴宾区,南邻贵港市,北靠象州县。

地形大体是中部低平开阔,东西南三方向隆起,东侧为大瑶山,山高坡陡,南西两则为石山土岭交错,北和中是以峰林石山为主,总面积1738.71平方公里,其中平原785.4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45.17%;山地面积521.34平方公里,占总面积29.98%;丘陵面积393.6平方公里,占总面积22.64%;水域面积38.37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2.21%。

武宣县境内大、小河流均汇入黔江及其一级支流柳江。

黔江是县境内最大的河流,其一级支流除柳江外,主要有东乡河、阴江、新江、马来河、濠江、武赖河等6条。

汇入柳江的主要支流有石祥河。

黔江是珠江流域西江水系的干流,自武宣县西北的三江口与上游的柳江河和红水河汇合后,绕县境中部90公里、集县内小支流106条,注入浔江,最大流量为45600立方米/秒,最小流量440立方米/秒,多年平均流量4200立方米/秒,年平均径流量1325亿立方米。

柳江是西江的第二大支流,自金鸡乡石祥村进入县境,至象州县石龙镇三江口,汇合红水河,融于黔江,在县境内河段长32公里。

东乡河发源于大瑶山脉的横龙山北麓,经新兴出高达,贯穿河马、东乡,由三江坝流入三里,至勒马注入黔江。

全长46.1公里,流域面积285平方公里,多年平均流量6.3立方米/秒,枯水流量0.5立方米/秒。

濠江河发源于兴宾区石牙乡的屯拉,自西南方向流入思灵,再经禄新,经居龙流入黔江。

全长77公里,流域面积290平方公里,多年平均流量6.71立方米/秒,枯水流量0.5立方米/秒。

武赖河发源于通挽镇辆凤山,自西南向东北,经王羌,桐岭镇的四安,由雅村流入黔江。

全长39.5公里,流域面积210平方公里,多年平均流量5.6立方米/秒,枯水流量0.3立方米/秒。

马来河源于贵港市大平天山东麓。

经桐岭镇龙山、马来、东岗注入黔江。

县内长15公里,流域面积471平方公里,多年平均流量1.64立方米/秒,枯水流量0.5立方米/秒。

新江河发源于金秀与武宣交界的平山顶,向西流经二塘镇的小林、大琳,再经武宣农场流入黔江。

全长46.6公里,流域面积156平方公里,多年平均流量3.8立方米/秒,枯水流量0.4立方米/秒。

阴江河发源于金秀横龙山南麓,流经河马龙村,注入乐梅水库,然后出三里由旧县注入黔江。

全长45公里,流域面积118平方公里,多年平均流量2.9立方米/秒,枯水流量0.4立方米/秒。

石祥河发源于象州县南端与金秀县交界处,上游称妙皇河,由坝首村流入县境内,经大坪,由石祥村流入柳江。

全长61公里,县境内长度8公里,流域面积264平方公里,多年平均流量5.3立方米/秒,枯水流量0.4立方米/秒。

2.2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武宣县位于广西的中部,区位优势明显,陆路、水路交通便利。

据统计,2016年全县耕地面积59959.03公顷,其中农田16391.81公顷、旱地43567.22公顷、林地面积75408.17公顷。

全县总人口为45.48万人,其中农业人口34.05万人。

全县辖9个镇1个乡,142个村民委、6个社区,县政府驻武宣镇。

2017年,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19.21亿元,同比增长7.7%,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7.43亿元,增长3.3%;第二产业增加值56.28亿元,增长7.7%;第三产业增加值35.5亿元,增长11.2%。

财政收入8.42亿元,同比增长6.31%;固定资产投资81.26亿元,同比增长16.4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7.47亿元,同比增长12.45%。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819元,同比增长7%;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167元,同比增长9%。

2.3水资源开发利用概况

武宣县水资源由地表水和地下水两部分组成,水资源总量为67.48亿立方米,地表水(可利用的地面径流)总量66.22亿立方米,其中:

境内水6.42亿立方米,过境水(黔江)59.8亿立方米,地下水1.26亿立方米。

水资源的开发利用,目前主要利用地表水,利用地下水少,全县现有蓄、引、提大小工程1766座,设计灌溉面积38.64万亩,有效灌溉面积24.95万亩;年可供水量3.4亿立方米。

全县水能资源蕴藏量0.61万千瓦(不含黔江),已开发0.224万千瓦。

2.4旱灾概况

2.4.1旱灾发展规律和趋势

武宣县系广西旱片之一,地处桂中旱片中部,由于县境内复杂的地形地质条件和降雨时空分布不均的影响,导致干旱灾害时有发生,素有“十年九旱”之称。

据全县旱灾记载,1950年—1999年的50年中,发生春旱的有28年,夏旱的有25年,秋旱的有21年,冬旱的有27年,不同季节的旱灾基本上是2年左右遇到一次,在同一干旱年中,时有不同季节都出现干旱的现象,春秋季节干旱频繁。

由于生态环境没有得到应有保护,水利工程老化失修,近年来干旱灾害发生相对频繁、旱情有加重趋势。

2004年发生罕见的春夏秋连旱,其中夏秋旱最为严重。

2005年遇严重的秋旱。

2010年、2011年、2015年又连续出现春夏连旱。

2.4.2旱灾对生产、生活、生态环境及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干旱灾害严重影响了我县工农业生产,特别是农业。

1985年—1993年,连续9年大面积受旱,其旱情为历史罕见,对农业影响极大,在这9年的干旱中平均每年受旱面积达26.6万亩,相当于当时耕地面积的51.27%,年平均减产粮食0.183万吨,减收甘蔗1.94万吨。

干旱还造成乡镇供水困难、农村人畜饮水困难。

旱灾严重制约武宣经济社会的发展。

2.4.3典型干旱年旱灾简况

2004年是武宣县1963年有记载以来降雨量最少的年份,造成特大旱灾,持续时间长,干旱范围广。

8-9月降雨量仅为116.4毫米,10-12月份全县没有降雨过程,全县14座水库干涸,26座水库蓄水量已到死库容,无法放水灌溉,大部分山塘水库干涸,河溪断流。

全县农作物受旱面积达51.94万亩,其中重旱28.3万亩,轻旱21万亩,干枯2.64万亩。

造成粮食减产5.2万吨,甘蔗减产12万吨,造成8.7万人和5.2万头大牲畜饮水困难。

全县累计投入抗旱人数13.2万人,投入抗旱设施0.112万台套/0.56万千瓦,抗旱用电23万千瓦时,抗旱用油83吨,投入抗旱经费141万元(其中:

县财政拨款20万元,群众自筹121万元),抗旱浇灌面积16万亩,临时解决了7.6万人和4.1万头大牲畜的饮水困难。

2005年的大旱,全县有10.82万人和6.54万头牲畜出现饮水困难。

2.5抗旱能力

我县现已建成蓄水工程535座,总库容14701万立方米,有效库容8962万立方米,其中:

中型水库2座,总库容9170万立方米,有效库容4546万立方米;小

(一)型水库10座,总库容3592万立方米,有效库容2863.5万立方米;小

(二)型水库37座,总库容1362.5万立方米,有效库容1025.7万立方米;塘坝工程486座,总库容577万立方米,有效库容527万立方米。

引水工程84处(0.5立方米/秒流量以上工程2处,0.1~0.5立方米/秒流量工程33处,0.1立方米/秒流量以下工程49处),总引水流量14.18立方米/秒。

提水工程349处,装机容量16564千瓦。

全县现有有效灌溉面积24.95万亩,抗旱工程体系初具规模。

但由于工程运行年久,老化失修,渠道渗漏严重,特别是电灌工程,国营站目前可使用的占40~50%,集体站能使用的占20%,其余大部分老化残缺,处于半瘫痪状态。

目前,我县的水利设施基础脆弱,抗旱能力差。

主要抗旱非工程体系有:

一是县、乡镇已设立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抗旱调度协调工作;二是县、乡镇成立了抗旱服务队,在近几年的抗旱工作中发挥了作用,受到群众的欢迎,但是抗旱服务队经济基础薄弱,配套设施差,规模小,抗旱能力低;三是在农村已组建35个农民用水户协会,协调村屯及农户间调水关系;四是县成立人工降雨办公室,旱情严重时抓住有利时机实施人工增雨抗旱。

3指挥体系及职责

3.1指挥体系

县抗旱指挥部即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由县人民政府县长任指挥长,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县人武部部长、县水利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县水利局、农业局、气象局、水文站、财政局、发改局、住建局、国土局、民政局、统计局、卫计局、交通局、旅游局、文体广电局、公安局、武宣供电局、经贸局、粮食局、糖办、农机局、供销联社、电信武宣分公司、邮政武宣分公司、广西博宣食品有限公司、黔江制糖有限公司、武宣石油公司、人保武宣支公司等有关部门和单位、企业为指挥部成员单位,其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

县抗旱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属综合协调的常务办事机构,办公室主任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兼任。

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指挥机构,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行政首长任指挥长,政府有关单位为成员单位。

3.2职责

3.2.1县抗旱指挥部组织原则

县抗旱指挥部是我县抗旱应急工作指挥决策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在县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领导下,贯彻执行有关决定、指令;

(2)组织召开抗旱工作应急会议,听取县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民政、水利、农业、气象等部门的旱情灾情汇报,安排部署抗旱救灾工作;

(3)制定各项抗旱措施,落实抗旱物资和经费;

(4)统一指挥我县的抗旱工作,组织县级相关部门按本预案规定职责对受灾地区进行抗旱救灾。

3.2.2县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工作职责

县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是综合协调的常务办事机构,其工作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防汛抗旱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和县抗旱指挥部的有关抗旱决定和调度命令;

(2)及时了解、掌握旱情、灾情和水利灌溉工程运行状况以及抗旱工作情况等信息,发布旱情、灾情报告;

(3)组织开展全县抗旱工作检查,做好抗旱准备工作;

(4)及时向指挥部主要领导提出抗旱决策参谋意见并具体实施抗旱工作;

(5)负责抗旱物资、器材的储备、调配和管理;

(6)负责抗旱经费的分配使用管理;

(7)开展抗旱宣传教育和组织培训;

(8)处理县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3.2.3县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抗旱工作是社会公益性事业,必须在县人民政府和县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成员单位根据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抗旱工作。

各成员单位职责是:

县水利局:

负责及时掌握旱情动态,分析旱情发展趋势,制定抗旱对策,协调抗旱工作,负责水利工程调度,统一合理调配抗旱水源,充分发挥现有水利工程的抗旱作用,组织实施抗旱水源工程建设和抗旱应急工程修复,及时调处水事纠纷。

县气象局:

负责旱情监测和预报,按时向县抗旱指挥部提供短期、中期、长期天气预报,降雨实况和土壤墒情等相关资料,组织实施人工增雨作业,并提供抗旱建议和意见。

通信部门:

负责做好电讯线路和通信设施的检修维护,做好应急通信保障,确保抗旱指挥、旱情、灾情信息的迅速、有效传递。

县财政局:

负责及时安排抗旱经费,每年将抗旱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并负责筹措抗旱经费,对抗旱指挥部提出的抗旱经费分配方案,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

县住建局:

负责编制城市抗旱应急供水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县民政局:

会同有关部门检查灾情,负责灾民的生活安排、救济,负责救灾物资的筹集、募捐、管理和发放。

县旅游局:

负责监督、指导旅游景区(点)编制防汛应急预案,加强汛期安全管理,落实降雨期间应急处理措施,及时做好游客安全转移工作。

同时根据天气情况,调度旅行社合理安排旅游项目线路,确保旅游安全,及时督促旅游景区(点)修复水毁旅游设施。

县文体广电局:

负责组织做好防旱抗旱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灾患意识。

按照县抗旱指挥部的部署,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宣传工具,实事求是地报道发生的旱情灾情,宣传抗旱方针政策和动态。

县统计局:

负责协同县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做好旱灾的调查、核实、统计、上报工作。

县农业局:

负责提供农作物播种面积、产量及收集旱情、苗情、推广应用有关抗旱新技术,制定农业救灾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灾后灾区农业生产所需种子、农资的调拨供应、技术指导,帮助灾区人民搞好抢收抢种,恢复生产。

县交通局:

负责优先运送抗旱、救灾的人员和物资。

武宣供电局:

负责保证抗旱、救灾用电的优先供应。

供销联社、武宣石油公司:

负责抗旱救灾物资的储备和供应,并定期向县抗旱指挥部报送物资储备情况。

县卫计局:

负责组织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护工作,做好饮用水水质的检验工作,指导群众做好水质消毒,保证饮用水安全。

县公安局:

负责抗旱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工作,协助查处水事纠纷,严厉打击偷窃、破坏抗旱设施的犯罪行为。

县人武部:

负责根据旱情需要,协助地方人民政府担负重大抗旱任务。

县抗旱服务队:

负责做好机动提水设备器具的管理养护,做到应急抗旱时随调随到。

各乡镇抗旱指挥机构:

负责制定本乡镇抗旱计划,组织实施各种抗旱预案,统计掌握本乡镇抗旱灾害情报,及时向县抗旱指挥部报送旱情、灾情及抗旱报告,执行县抗旱指挥部有关抗旱工作的指令,在县抗旱指挥部和本乡镇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乡镇的抗旱具体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企业在干旱期间,按照各自的职能范围,根据县抗旱指挥部的救灾指令,无条件地提供服务,配合相关部门共同完成抗旱救灾任务。

4预防及预警

4.1预防

4.1.1旱情信息监测及报告

(1)旱情信息主要包括:

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旱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城乡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

(2)县气象局负责旱情监测的预报,加强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验报,并将结果及时报送县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3)县农业局、民政局负责受灾时间、地点、程度、受旱范围、影响人口、农作物受灾面积、成灾面积等内容的监测,并上报县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4)县抗旱指挥部应掌握水情、雨情变化,当地蓄水情况,农田土壤墒情和城乡供水情况,加强旱情监测。

并按照规定上报旱灾情况。

遇旱情急剧发展时应及时汇报。

(5)抗旱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翔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6)县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收集、处理旱情及抗旱信息并向县抗旱指挥部汇报。

县抗旱指挥部及时代表县人民政府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市人民政府报送旱情、灾情及抗旱报告。

(7)各乡镇抗旱指挥机构负责掌握本乡镇的旱情情况,并向县抗旱指挥部及其办公室按时报送旱情、灾情及抗旱情况。

4.1.2预防措施

加强抗旱设施的检查检修,制定抗旱水源调度方案,节水限水方案,在不影响防汛的情况下,利用水库、塘坝等设施尽可能多地蓄储水,以作备用,补充抗旱水源不足。

对存在病险的水库、泵站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除险加固。

加强全县电灌工程的管理和维护,特别是国营电灌工程和沿黔江两岸拖车电灌站。

做好渠道清淤和硬化工作,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

大力推行控制灌溉等非工程节水措施,减少水稻灌溉用水。

推广运用具有抗旱增产效果的抗旱剂,提高农作物自身抗旱能力。

建立健全县、乡镇抗旱指挥机构,落实抗旱责任人、抗旱队伍,加强抗旱服务队建设。

加强抗旱服务网络建设,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以防范干旱灾害的发生和蔓延。

4.2预警

4.2.1干旱预警

县、乡镇抗旱指挥部应针对干旱灾害的成因、特点,因地制宜采取预警防范措施。

建立健全旱情监测网络和干旱灾害统计队伍,随时掌握实时旱情灾情,并预测干旱发展趋势,根据不同干旱等级,提出相应对策,为抗旱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当降雨偏少或其他时段长时间干旱、工程蓄水严重不足、黔江水位偏低、县内各支流来水量严重不足,甚至断流时,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按规定权限向社会预警信息,做好抗旱的各项准备工作。

干旱预警等级主要参考《农业旱情旱灾评估标准》中的旱情评定指标来确定。

一般分为四级,即Ⅰ级预警(特大干旱)、Ⅱ级预警(严重干旱)、Ⅲ级预警(中度干旱)、Ⅳ级预警(轻度干旱)。

4.2.2干旱预警发布

干旱预警信息由县抗旱指挥部发布。

发布内容包括干旱发生时间、地点、程度、受旱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城乡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

信息先由县抗旱指挥部审查核定后,通过报纸、广播电台、网络、武宣电视台以及有关文件进行发布。

发布范围为武宣县行政区域内。

Ⅰ~Ⅳ级干旱预警颜色依次采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

5应急响应

5.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按灾害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干旱灾害分为四个级别:

Ⅰ级(特大干旱):

全县受旱面积46万亩以上,因旱造成饮水困难人数22万人以上,为特大干旱。

Ⅱ级(严重干旱):

全县受旱面积29.3万亩至46万亩,因旱造成饮水困难人数15万人至22万人,为严重干旱。

Ⅲ级(中度干旱):

全县受旱面积8.6万亩至29.3万亩,因旱造成饮水困难人数7.7万人至15万人,为中度干旱。

Ⅳ级(轻度干旱):

全县受旱面积8.6万亩以下,因旱造成饮水困难人数7.7万人以下,为轻度干旱。

根据特大干旱、严重干旱、中度干旱、轻度干旱的干旱灾害分级,启动相应的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应急响应行动。

应急响应等级与干旱预警等级相对应。

发布干旱预警,即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

5.2Ⅰ级响应

5.2.1工作会商

县抗旱指挥部接到旱情、灾情报告后,由指挥长主持会商,召开县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参加的紧急会商会议,分析旱灾发展动态,立即启动特大干旱抗旱预案,并发布Ⅰ级干旱预警。

分阶段安排布署抗旱救灾应急工作,并发出抗旱紧急通知,要求各乡镇、各部门立即行动起来,投入抗旱救灾工作。

5.2.2工作部署

(1)县抗旱指挥部召开抗旱专题会议,各成员单位参加,部署抗旱工作,宣布全县进入特大抗旱期。

县抗旱指挥部下发《关于做好抗御特大旱灾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紧急行动起来,把抗御特大旱灾工作作为压倒当前一切工作来抓。

(2)县抗旱指挥部及时向自治区、来宾市人民政府以及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有关灾情和救灾情况,必要时,报请市人民政府布置抗旱工作,请求区、市的支援。

(3)县抗旱指挥部要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密切监视旱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抗旱预测预报。

同时为灾区紧急调拨抗旱物资和提供资金帮助。

(4)县抗旱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紧急行动,派出工作组赴旱灾区一线加强技术指导,协助灾区开展抗旱救灾工作。

(5)县、乡镇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统一指挥、职责分工,组织、指挥、帮助灾区做好抗御特大旱灾工作。

(6)县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全程跟踪旱情、灾情,并对旱情进行及时准确的报送。

(7)灾情、旱情由县抗旱指挥部统一发布和上报。

5.2.3部门联动

县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为灾区紧急调拨抗旱设备,及时收集、处理全县抗旱信息。

县气象局负责加强与上级气象部门联系,监测预报天气形势及增加上报密度。

县财政局负责及时安排下拨抗旱经费。

县水利局负责制定阶段性的抗御特大旱灾对策、措施;组织县抗旱服务队分赴各乡镇开展面上抗旱技术指导和维修抗旱机具;采取强制措施,加强旱区水资源统一管理利用和调配。

做好跨乡镇行政辖区灌溉的石祥河水库调水配水,采取一切措施挖掘抗旱水源。

县农业局负责及时为减少灾区农作物损失提供指导和帮助。

武宣供电局负责紧急抗旱抽水电力调度,优先安排抗旱供、用电,并做好临时抗旱抽水用电线路架设的组织施工。

武宣石油公司负责抗旱油料的供应。

县民政局负责及时救助受灾群众。

县卫计局根据需要,及时派出疾病预防控制及医疗专业防治队伍赴灾区协助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县抗旱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各乡镇抗旱指挥机构负责制定本乡镇紧急抗旱计划,组织实施抗旱预案,在本乡镇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乡镇的具体抗旱工作。

5.2.4协调指导

(1)县人民政府和县抗旱指挥部做好各单位、各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乡镇抗旱指挥机构的抗旱协调工作。

(2)县抗旱指挥部负责人、成员单位负责人,按照抗旱职责到旱灾区协调、组织、指导、驻点帮助抗旱工作。

在抗旱关键时刻,县抗旱行政首长要深入各乡镇抗旱一线,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奋力抗旱,帮助解决抗旱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和难题。

(3)各乡镇抗旱指挥机构负责人、成员单位负责人,按照职责到分管的村委或驻点具体帮助旱灾区做好抗旱工作。

①县人民政府进行具体分工,责任到人,带领抗旱工作组赶赴各乡镇灾区,加强对抗旱工作的指导,充分组织、发动群众投入抗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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