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招标文件05.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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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招标文件05
有限公司
起重机设备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GZJZD-XM-SB-2014-
二○一四年五月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
第二部分投标须知
第三部分合同一般条款
第四部分投标文件附件格式
附表1授权书
附表2投 标 书
附表3投标方情况表
附表4开标一览表
附表5分项报价
附表6技术规格偏差表
附表7业绩表
附表8设备分交一览表
附表9两年备品备件表
附表10售前、售后服务承诺
第五章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总体说明
1、总则
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项目的起重机。
2.招标文件所提及的要求和供货范围都是最低限度的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地详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但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招标文件和工业标准的功能齐全的优质产品。
投标人须执行本招标文件所列标准。
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3.如未对本招标文件提出偏差,将认为投标人提供的设备符合本规范、范围和标准的要求。
若有偏差,无论多少都必须清楚地列在投标文件的附件6“偏差表”中。
4.设备采用的专利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包含在设备报价中,投标方应保证招标方不承担有关设备专利的一切责任。
5.在签订合同后,因标书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招标方有权以书面形式提出补充要求。
具体项目由招、投标双方共同商定。
当主机参数发生变化时而补充的变化要求,设备不再加价。
6.投标方中标后,投标文件经技术澄清后,承诺内容和技术协议具有同等约束力,与订货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投标方在技术协议签订后一周内,提出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装配、安装、验收、试验、运行和维护等方面的技术资料给招标方。
并同时提供供货清单。
8.投标方应提供高质量的设备。
这些设备应是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产品,且制造厂已有配备水泥厂合同设备制造、运行的成功经验。
投标方的产品应安全可靠、技术先进、运行经济、满足环境保护的要求。
9.投标方应保证提供的产品符合安全、健康、环保标准的要求。
投标方对成套设备(含辅助系统与设备)负有全部技术及质量责任,包括分包(或采购)的设备和零部件。
10.所有设备及配套电机均要求适应在粉尘、潮湿等恶劣条件下工作。
11.投标方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表格填写技术数据,不随意更改次序,表格中的项目不得删除,若投标方的设备在表格没有列出,则在表格最末尾增加,且应注明。
12.供方对设备的性能及可靠性负责,并对设备的设计、制造、运输、安装、调试及人员培训负责,实行交“钥匙”工程。
二、气象条件
1.气温
历年极端最高气温34.4℃,出现日期:
1988年5月6日;
历年极端最低气温-9.2℃,出现日期:
1970年1月6日;
多年平均气温13.6℃
2.湿度
历年最小相对湿度8﹪,出现日期:
1999年12月26日
多年平均相对湿度83﹪
3.降水量
历年平均降雨量1143.2㎜
最丰年份降水量1503.1㎜,出现年份:
1999年
最枯年份降水量806.6㎜,出现年份:
2007年。
4.风
最多风向及风向频率:
项目
年月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全年
最多风向
NNE
NNE
NNE
S
S
SSW
S
S
N
N
NNNE
N
S
C
C
C
C
C
C
SSW
C
C
C
C
C
C
频率
14
12
12
10
10
13
19
12
10
12
10
10
10
28
25
21
20
20
21
19
26
28
28
28
26
24
5.雾
多年平均雾天日数10.2天
6.雷暴
多年平均雷暴日数48.9天
7.蒸发
历年平均蒸发量1162.1㎜
8.气压
历年平均气压89.23KPa
9.地震设防烈度6度
10.海拔高度1000m
11.厂区位置:
贵州省县工业园区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
投标邀请书
一、项目名称:
60万吨/年硝基复合肥及40万吨/年水溶性肥料石膏制酸联产水泥项目起重机设备
二、项目编号:
GZJZD-XM-SB-2014
三、招标内容:
项目起重机设备供货。
四、施工地址:
贵州省县工业园区
五、计划工期:
投标人自报最短供货期。
六、招标范围:
项目工程双梁桥式抓斗起重机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抓斗起重机(16t,25500mm±5)2台、电动葫芦1台型号:
MD3-11D,具体包括:
系统设计、设备采购、施工安装、系统调试、技术培训、取证,并提供不少于24个月的售后免费现场技术服务。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具有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本项目的能力的企业单位;
2、近三年有过类似规模或相同设备运行良好的业绩;提供公司业绩及资质文件情况;
3、如拥有自己的专利技术、专有技术及知识产权,应附加相关证书、证件并对技术进行相应描述;开标时请携带专利技术证书的原件(复印件);
4、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违约、违纪行为;
投标资格预审须出示并提供以下证件:
(复印件装订成册)
5、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以下资料:
5.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资质证书(原件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代码(原件副本、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业绩证明不少于5份(原件、复印件)。
5.2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复印件);
5.3投标人完成的同类型或以上工程情况和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
5.4财务状况表(见附表)及经相关审计部门审定的近三年的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
5.5投标保证金(招标单位财务部开具的收到凭据);
6、凡与本次招标项目的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招标人有关联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7、招标人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权取消投标人的资格并依法追究投标人的责任:
7.1虚假资料;
7.2在实质性方面失实或不完整。
八、供货进度要求
3个月整
九、招标日程安排
招标日程安排(本文所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1、发放招标文件日期:
2014年月日
2、答疑日期:
2014年月日17:
00前。
3、投标截止日期:
2014年月日。
4、开标日期:
2014年月日8:
30。
或电话通知。
5、投标及开标地点:
招标单位:
项目总负责人:
经理: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第二部分投标须知
一、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
项目起重机设备。
二、招标说明
1.文件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货物及服务采购。
2.合格的投标方
凡有能力提供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均为合格的投标方。
投标方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和规章制度条例。
三、招标文件说明
1.招标文件的构成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及合同条款。
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招标书
2)投标方须知
3)技术规格书
4)投标文件格式
2.招标文件的澄清
3.投标方如对招标方有疑点,可要求澄清,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天按投标邀请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方式(包括信函,电报或传真)通知到招标方。
招标方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4.招标文件的修改
1)在投标截止日期2日前,招标方可主动地或依据投标方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每—投标方,对方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电报或传真的形式予以确认。
2)投标方在准备投标文件时要准备充分,编写合理,避免误时。
如有必要,招标方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及时通知每一个投标方。
文件修改书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方同样有约束力。
四、投标文件的编写
1.要求
投标方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
2.计量单位
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行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书、开标—览表、投标价格以及货物简要说明一览表。
2)投标资格证明文件。
3)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及投标方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
4)设备图纸资料:
设备总图、基础图、操作使用说明书、电控原理图、电控箱外形尺寸图等(设备外型图、基础图提供电子版CAD)。
4.投标文件格式
1)投标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书、开标—览表、投标价格表及货物简要说明一览表,注明提供的货物名称,货物简介,原产地,数量和价格等(见附件)。
5.投标报价
5.1投标报价表:
5.2投标设备总报价表(见附件)。
5.3投标设备报价分析表(见附件)。
1)投标价格表填写时应注意下列要求:
6.投标方资格的证明文件
6.1资质文件:
6.1.1省、部级及以上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内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6.1.2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及有关安全和质量等方面的认证证书(如果有)。
6.1.3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6.1.4企业税务登记证。
6.1.5投标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1.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见附件)
6.1.7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资信等级证书。
6.1.8投标产品鉴定证书及有效的生产许可证、安装资质等材料。
6.1.9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资质证书(原件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代码(原件副本、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业绩证明不少于5份(原件、复印件)
6.2投标人履行合同能力的证明文件:
6.2.1制造厂家企业简介:
生产能力、生产工艺、生产设备、检验设备及手段、车间厂房、人员和技术力量等。
6.2.2详细的生产管理、质量控制情况介绍。
(含检测项目及标准)
6.2.3详细的组织生产、运送、安装和服务方案,并提供施工交货生产周期计划表。
6.2.4投标设备近三年的销售业绩。
并附2份投标设备成功运行三年及以上的证明资料(用户使用评价及对应的合同复印件等)。
该证明资料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使用单位出具的,并加盖公章才有效。
6.25财务状况(近三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书)。
6.2.6产品获奖证书(如果有)。
6.3对投标设备技术方案的详细描述:
6.3.1产品组成系统说明、产品主要技术参数和性能的详细描述、产品样本(含相关图纸)。
6.3.2关键元器件明细表(包含制造厂名和国别)。
6.3.3产品制造、安装、验收标准(原本或复印件)。
6.3.4详细的交货清单。
6.3.5随机工具及备件清单。
6.3.6投标方推荐的供选择的配套货物表。
6.3.7产品的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的内容及措施。
6.4技术偏差表。
7.其它:
7.1招标设备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符合技术要求和有关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及其相应服务。
8.2投标人应响应招标文件并投标。
在此前提下,还可提出补充建议或说明,提出比招标文件的要求更为合理的建议方案,列于“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中,同时应说明对技术条件、性能、价格、运行、维护、检修、安装等方面的影响。
如有任何优惠条件,也请在投标文件中阐明,评标时将予以认真研究。
9.3投标人报价应为全部费用,其中包括材料、制造、外购件、电气设备、出厂前预组装、试验、防腐、专用工具、备品备件、出厂验收、包装、保险、运输、装卸、安装(含材料费、人工费)、安装后的验收费、现场服务费等,实行交钥匙工程。
(若投标厂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某一项商务上要求,请在“商务偏差表”中清楚填写!
[如报价中不含某项服务等等])。
8.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六份,电子版1份(以U盘形式单独封装),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有经正式授权的投标代表签字。
2)除投标方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
若有修改必须由签署投标文件的人签字。
3)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投标方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用信封密封,并标明招标编号、投标货物名称正本或副本。
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3.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按招标方在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至招标方。
4.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
2万元。
2)投标保证金形式:
银行汇票。
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文件送达之前交招标方财务,并开具收据。
本次招标设投标保证金2万元,投标人需在开标前一天电汇到以下账户。
投标保证金的数额为贰万元(20000元)
投标人需在开标前一天电汇到以下账户:
收款单位:
公司注册地址:
贵州省县工业园区
公司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账号:
3)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正式合同签定十五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4)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正式合同签定后转为投标保证金;到质保期全额无息退还。
5.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投标方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销,但招标方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或撤销的书面通知,该通知必须由经正式授权的投标代表签字。
六、开标和评标
1.开标
1)招标方在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投标方派代表参加。
2)开标时,依照签到的循序分别进行议标。
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
议标。
2.评标组织
1)本工程的评标工作由有限公司负责。
2)开标后直到宣布中标单位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都
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该工程无关的其他人员泄漏。
3)在投标书的审查、澄清和比较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组织成员施加影响的任
何行为,都将导致被取消中标资格。
3.对投标书的检查
在开标时,检查标书密封情况之后,方可启封标书。
4.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招标方有权向投标方质疑,请投标方澄清其投标内容。
投标方有责任进行答疑或澄清,重要澄清的答复应是书面的,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但不得对投标文件进行实质性修改。
5.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内容如下:
◆投标报价
◆技术服务费
◆交货日期
◆付款方式
◆货物的技术水平、性能、供货能力
◆货物的质量及实用性
◆配套设备的齐全性
◆售后服务
◆零部件、专用工具费用
◆质量保证期内的备品、备件费用
◆技术规格所要求的有关服务费用
◆运费、保险及其他费用
6.评标原则及方法
◆持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守信;
◆标者机会均等,鼓励竞争;
◆维护招、投标双方的合法权益;
◆严格按照招标程序进行;
◆严格保守机密;
◆中标不以最低价格为唯一标准。
7.中标单位确定
招标小组将根据评标办法、议标文件、投标书、社会信誉及以往业绩等进行综合评价,确定中标单位。
七、质量保证期:
设备从投标单位检验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到12个月后为质量保证期。
在质保期内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由投标单位提供免费维修,投标单位在接到买方通知后,必须在72小时内派合格的维修人员到达最终用户所在地维修或其他方法解决,发生的全部费用由投标单位承担。
八、招标设备名称、数量及交货时间:
设备序号
名称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单重
总重
1.交货时间:
合同生效后90天交货
2.设备交货地点:
工业园区有限公司施工现场。
3.付款方式:
(详见合同条款)
4.其他事项:
1)遇中标方违约,招标单位可从候选中标单位中重新选定中标人,并组织签定货物供货合同,同时没收违约人全额投标保证金。
2)中标人必须严格遵照国家招投标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严禁在投标过程中产生欺诈及腐败行为。
第三章合同一般条款
1.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卖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价格。
(3)“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工具、手册和其它技术资料及其它材料。
(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的服务,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协助、培训和其它类似的义务。
(5)“买方”系指购买货物的单位。
(6)“卖方”系指根据合同规定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或实体。
(7)“现场”系指合同项下货物将要进行安装和运行的地点。
(8)“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规定的程序和条件确认合同项下的货物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
2.技术规范
提交货物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投标文件的规格偏差表(如果被买方接受的话)相一致。
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3.知识产权
卖方应保护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
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4.包装要求
4.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国家或专业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使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
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4.2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5.装运标志
5.1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的四侧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样做出下列标记:
(1)收货人:
(2)合同号:
(3)装运标志:
(4)收货人代号:
(5)目的地:
(6)货物名称、品目号和箱号:
(7)毛重/净重(公斤):
(8)尺寸(长×宽×高,以厘米计):
5.2如果货物单件重量在2吨或2吨以上,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中文和适当的运输标记,标明“重心”和“吊装点”,以便装卸和搬运。
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的标有“小心轻放”、“防潮”、“勿倒置”等字样和其它适当的标志。
6.交货和交货条件
6.1本合同设备应在买方通知发货之日(发货日则另行通知,以书面通知为准)前发货保证供货时间的及时性和配套设备的完整性。
6.2交货方式:
卖方送货至买方指定地点。
6.3交货地点:
贵州省黔南州瓮安县开发区贵州金正大生态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现场。
6.4合同设备交货日期:
2014年月日前(或合同签定后个月);
(1)以到买方指定地点的时间为准。
6.5卖方负责合同货物从卖方到买方指定交货地点的运输。
6.6在每批货物备妥及装运车辆发出24小时内,卖方应以传真的方式将该批货物的如下内容通知买方。
◆合同号;
◆货物备妥发运日;
◆货物名称及编号;
◆货物总毛重;
◆货物总体积;
◆总包装件数;
6.7在保证期内由于卖方的过失或疏忽造成的合同设备(或部件)发生损坏或发现潜在缺陷,而动用了买方库存中的备品备件以调换损坏的合同设备或部件,卖方应负责免费将使用的备品备件补齐,最迟不得超过15天发到买方现场。
7.装运通知
7.1在现场交货和工厂交货条件下的货物,在卖方已通知买方货物已备妥待运输后24小时之内,卖方应将合同号、货名、数量、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启运日期,以传真形式通知买方。
如因卖方延误将上述内容通知买方,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应由卖方负担。
8.付款方式价款:
合同价款为全部价,包括货款、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验收、服务等费用。
合同一经签定,货款价格不做任何调整。
9.技术资料
合同项下技术资料(除合同特殊条款规定外)将以下列方式交付:
9.1合同生效后60天之内(第三章中有更短时间要求的,按其所定更短时间执行),卖方应将每台设备和仪器的中文技术资料一套,如目录索引、图纸、技术说明书、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和/或服务手册和示意寄给买方。
9.2另外一套完整的上述资料应包装好随同每批货物一起发运。
9.3如果买方确认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完整或在运输过程中丢失,卖方将在收到买方通知后3天内将这些资料免费寄给买方。
10.质量保证
10.1卖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一流的工艺和最佳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
卖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
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10.2根据买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当地质检部门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数量、重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提出索赔。
10.3卖方在收到通知后30天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10.4如果卖方在收到通知后30天内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
10.5除合同特殊条款规定外,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起12个月。
11.监造
11.1在以下生产阶段,需方将派人到供方生产现场进行现场监造。
届时供方应及时通知需方,并在各方面予以配合。
监造次序
监造阶段
监造主要内容
第一次监造
钢结构件焊接初期
钢材质量、焊接质量、结构质量
第二次监造
总装配后期及试验
配件质量、装配质量、试验项目及数据
监造人出具的监造意见以文字形式出现,一式两份,一份交给生产厂家,一份回厂归档。
监造人回厂后向工厂提交一份监造报告(附监造意见书),经总工程师阅后交技改办归档。
11.2在监造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制造厂应认真、及时地予以确认和整改。
如不能整改,需方有权提出更换或退货,并要求赔偿损失。
12.质量与检验:
12.1质量保证期为设备投入正常使用后24个月。
12.2供方应严格按照相关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