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20XX年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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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20XX年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某市20XX年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确保生猪屠宰行业规范运行和生猪屠宰监管职责有效开展,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确保屠宰肉品质量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动物防疫法》、《海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XX年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农字〔20XX〕92号)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任务和目标

  

(一)主要任务。

  1.全面整治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厂(场、点)。

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屠宰厂(场、点)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其是否按照《海南省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屠宰生产规范》要求建立和落实生猪进厂到肉品出厂全过程管理制度和台账记录,对定点屠宰厂(场、点)的违法行为坚决处罚,确保定点屠宰的生猪产品质量安全。

  2.严厉打击私屠滥宰。

大力整治重点地区、顽固窝点,加大对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私设生猪屠宰厂(场、点)从事生猪屠宰、销售活动的经营者,坚决打击暴力抗法行为。

  3.促进屠宰行业布局和结构调整。

科学合理设计、调整优化全市“十三五”屠宰网点设置规划布局,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对“十三五”继续保留的屠宰网点升级改造和环保达标改造。

继续开展定点屠宰企业审核清理,做好关闭屠宰企业人员安置和肉品供应保障等配套措施,坚决关闭一批不合格的屠宰网点。

  4.建立和完善肉品质量安全保障长效机制。

建立健全养殖、屠宰、加工、批发、零售等各环节的全链条监管机制,使专项整治日常化。

  

(二)主要目标。

  1.对定点屠宰企业开展专项整治,确保实现“八个百分之百”的目标。

  一是定点屠宰的生猪100%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二是屠宰环节发现的病害猪100%进行无害化处理;三是肉品加工企业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四是屠宰企业100%建立从生猪进场到肉品出厂全过程的管理制度和台账记录;五是定点屠宰企业100%按规定使用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章;六是那大城区农贸市场、超市销售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七是那大城区集体食堂、餐饮单位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八是那大城区定点屠宰厂、海南Xx福润肉类加工有限公司(屠宰厂)100%开展“瘦肉精”自检,驻厂检疫人员要做到严格监督和认真指导工作。

  2.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努力实现“三个不”的目标。

  一是重点查处一批大案要案,通过追究刑事责任严惩一批私宰分子,有效遏制生猪屠宰不法行为,使私宰分子不敢私宰;二是对私宰点强制捣毁,对涉及私屠滥宰的车辆、刀具等一律没收,对私宰场所的所有人依法从重处罚,使私宰分子不能私宰;三是做好思想工作,引导情节轻微够不上刑事处罚的私宰分子转产或到定点屠宰场屠宰,对顽固的进行媒体曝光,使私宰分子不想私宰。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推进,成立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市政府副秘书长)

  (市农委主任)

  (市国土环资局副局长)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市畜牧兽医局局长)

  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农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国土环资局、市商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畜牧兽医局等单位及各镇政府分管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畜牧兽医局,负责专项整治具体工作。

办公室主任由市畜牧兽医局局长李昌充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符哲伟和市畜牧兽医局副局长王赛永担任。

  

(二)职责分工。

  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属地责任原则组织各镇政府、食药监、畜牧、商务、工商、公安、环保等部门和单位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取缔本辖区内不符合条件的定点屠宰场(点)及其下设分点,取消其定点屠宰资格,同时收回原发放的生猪定点屠宰证和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并注销,拆除屠宰设施,停止派驻检疫,确保完成专项整治工作目标;做好关停地区相关人员和群众思想工作,做好应急预案,确保关停地区的肉品供应。

  市委宣传部:

负责宣传屠宰厂(场、点)专项整治工作,加强与媒体沟通,组织正面宣传,引导媒体进行客观公正报道,对违法违规屠宰厂(场、点)进行曝光,推动专项治理工作顺利进行。

  市畜牧兽医局:

负责草拟全市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清查定点屠宰厂(场、点)《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对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没有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依法进行处罚并责令改正;负责清查定点屠宰厂(场、点)《生猪定点屠宰证》,对不符合定点屠宰条件、没有取得《生猪定点屠宰证》的,依法取消其定点屠宰资格,指导证照齐全、条件符合的生猪屠宰企业建立完善的生猪进厂验收和台账管理等制度并配备相应的检测人员。

负责牵头组织各镇政府、公安、食药监、商务、环保等部门和单位组成联合工作组,督导指导专项整治工作,对各环节出现的问题要及时调整、协调,并将工作情况报告市政府。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负责联合畜牧、公安部门在辖区内开展打击私屠滥宰行动,对联合行动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加强打击私屠滥宰力度;严把动物及动物产品市场准入关,全面查清进入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大卖场)、集体食堂、连锁门店等流通及消费环节的肉类食品,依法查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肉类食品,严厉查处不具有“两证两章”的私宰猪肉产品进入市场及消费终端,并及时将情况通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商务局:

负责对被关停屠宰厂(场、点)地区的市场监测和分析,及时制定该地区肉类市场供求应急预案,认真落实预案内容,保障该地区人民群众的肉类食品需求。

  市公安局:

负责对在整顿、关闭屠宰厂过程中的暴力抗法行为进行打击;对拒绝、阻碍向屠宰厂(场、点)及其产品的流通中的管理和执法,或以暴力或以威胁手段扰乱肉品流通秩序和强买强卖行为及时进行查处;对屠宰厂(场、点)及其产品流通中其他违反治安管理、涉嫌犯罪的行为进行防范和打击,做好应急事件的处置工作,避免影响社会稳定事件的发生;严厉打击利用病害、死猪进行加工的窝点,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

  市国土环资局:

负责全市生猪屠宰企业排污许可证的发放及清理工作。

对屠宰厂(场、点)环保手续办理情况、污染防治措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等进行全面排查,依法查处环境违法的屠宰厂(场、点)并向相关单位进行通报;指导屠宰厂(场、点)完善相关环保手续和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同时落实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的各项措施;责令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屠宰厂(场、点)限期整改,对治理无望或经过限期整改污染物排放仍不达标的,依法予以取缔关闭。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负责依法办理营业执照,对被取消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资格的,依法责令限期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逾期不办理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市财政局:

负责对专项整治行动所需经费进行调研分析,及时做出资金预算,为专项整治行动解决工作经费问题,确保专项行动的顺利进行。

  三、工作阶段

  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从20XX年8月至20XX年4月。

具体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8月)。

组织召开动员会议,部署本辖区内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制定整治行动方案。

组织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月活动,多渠道普及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推动整治行动有序开展。

  

(二)集中排查阶段(20XX年9月上旬)。

集中对生猪屠宰场所进行全面排查摸底,重点加强对城乡结合部的排查,系统分析、准确掌握屠宰违法行为,研究解决对策。

  (三)整治查处阶段(20XX年9月中旬-20XX年3月)。

针对排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重点问题,通过专项执法检查、联合执法检查等行动集中查处,同时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坚决取缔私屠滥宰窝点,严惩违法分子。

  (四)督导检查阶段(20XX年9-12月)。

市政府派出督导组对开展全市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进行督导检查,对行动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对存在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问责。

  (五)总结提高阶段(20XX年4月)。

全面总结通报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主要成效、经验做法和存在的不足,进一步巩固整治工作成果,并向省农业厅和市政府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是贯彻《动物防疫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法律职责的一次大行动。

整治工作要求高、任务重,要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制订详细方案,层层落实责任,形成“统一领导、责任清晰、沟通顺畅、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

  

(二)加大力度,强化执法。

对重点单位、重点区域,进行全天候、反复多次的整治行动。

建立完善举报投诉制度,设立举报电话,对接到的举报、投诉,要认真调查核实,及时依法查处。

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公安部门依法严惩。

  (三)积极宣传,科学引导。

要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宣传专项整治重要意义和成果,曝光违法屠宰企业。

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病害猪肉”的危害性,引导安全消费,自觉抵制非定点屠宰猪肉,主动举报私屠滥宰。

  (四)专人负责,上报信息。

要建立专项整治信息报送机制,案件信息实行月报制度,每月2日前报送上月的查办案件情况统计表(附件1),移送司法机关的大案要案要报送详细案情。

常规信息实行季报制度,分别于20XX年9月、12月和20XX年3月的2日前报送上三个月整治情况统计表(附件2)和前一阶段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包括整体情况、主要措施、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安排等。

(联系人:

市畜牧兽医局洪润,电话:

23328257,邮箱:

  附件:

1.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查办案件统计表

  2.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整治情况统计表

  抄送:

市委有关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省驻市有关单位。

  Xx市人么政府办公室20XX年10月10日印发

  附件1

  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查办案件统计表

  填报单位:

(加盖公章)  填报时间:

  行政执法案件数量

  移送司法机关案件数量

  捣毁私屠滥宰窝点

  (个)

  案件信息公开

  (件)

  立案件数

  办结件数

  金额(万元)

  件数

  金额(万元)

  

  

  

  

  

  

  

  说明:

1.此表按月报送,每月2日前报送上月的案件统计数据。

  2.每月的大案要案(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请随此表同时报送详细案情。

  附件2

  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整治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加盖公章)  填报时间:

  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宣传培训情况

  整治工作成效

  全市开展执法次数

  出动执法车辆次数(车次)

  出动执法人员数量(人次)

  媒体宣传(次)

  发放宣传材料(份)

  指导培训(场次)

  指导培训(人次)

  清理关闭不合格屠宰场点数量(个)

  屠宰环节“瘦肉精”抽检量(万份)

  “瘦肉精”阳性样品检出数量(份)

  查处违法案件数量(件)

  移送公安机关违法案件数量(个)

  违法行为处罚金额(万元)

  

  

  

  

  

  

  

  

  

  

  

  

  

  说明:

此表按季度报送,20XX年9、12月和20XX年3月的2日前报送上三个月的统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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