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伦理学》面试口试题目集锦.docx

上传人:b****1 文档编号:2428554 上传时间:2022-10-29 格式:DOCX 页数:28 大小:55.4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应用伦理学》面试口试题目集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8页
《应用伦理学》面试口试题目集锦.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8页
《应用伦理学》面试口试题目集锦.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8页
《应用伦理学》面试口试题目集锦.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8页
《应用伦理学》面试口试题目集锦.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8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应用伦理学》面试口试题目集锦.docx

《《应用伦理学》面试口试题目集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应用伦理学》面试口试题目集锦.docx(2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应用伦理学》面试口试题目集锦.docx

《应用伦理学》面试口试题目集锦

《应用伦理学》面试(口试)题目集锦

 

1、“牺牲自己造福别人是愚蠢的想法”吗

《南方都市报》报道,经济学家茅于轼日前说到:

我不赞成为了大家牺牲自己,因为这不是快乐的帕累托改进。

“牺牲自己为别人”的极端就是走向恐怖主义。

认为自己的牺牲可以大大地造福于别人,这是愚蠢的想法。

如果我们懂得快乐的帕累托改进是最高原则,就有可能避免上当受骗。

茅于轼的观点引起社会强烈反应。

一种观点认为,茅于轼的言论是非常错误的,是极端的个人主义思想。

“如果在你身边发生灾难,你恐怕会踩着别人身上逃命;如果你在海上遭遇沉船,你恐怕会将老人孩子推下船而自己独活;如果你是士兵,恐怕你是个逃兵”。

在今天看来,其言论可视为忘本,没有革命先辈们的牺牲,你能有今天?

我们不提倡盲目牺牲,但我们绝不能有“牺牲自己造福别人就是愚蠢的想法”。

另一种观点认为,茅于轼的言论没有什么错误,这合理的利己主义思想。

我们不要动辄想到牺牲,生命是第一重要的。

事实表明,“私利即公益”。

你的看法如何呢?

 

2、“有偿招领”该不该?

  在我国第一家打出“有偿招领”招牌的江苏徐州“诚信失物招领公司”开业后,深圳、河南等地也陆续开出“有偿失物招领公司”。

“诚信失物招领公司”的服务费用和酬金支付规定如下:

(1)收到失物,按失主应付服务费的10%预付拾主;

(2)找到失主后,将失主应付服务费的40%再付拾主;(3)限期30天,仍无失主消息,公司将通知拾主,将失物退还拾主,并收回预付金,但仍需要给拾主留下2元电话费;若拾主拒收失物,失物将由公司自行处理。

比如,诚信公司收取一张身份证的酬金为20元,按照规定,他们要付给拾主50%的酬劳,也就是10元。

而驾照这类的证件,收取的酬金为100元。

“有偿失物招领公司”的出现引起了社会各界不小的震动,一场关于“失物招领该不该收费”的议论悄然拉开了帷幕。

请你回答下列问题。

1.你是否认为“有偿招领”违背了中华民族“拾金不昧”的传统道德?

2.“有偿失物招领公司”该不该得到推广?

3.“有偿失物招领公司”业务是否构成了对出租车司机交还失物是出于“助人为乐”、不计较报酬的道德和良心的亵渎?

如果什么事都可以用金钱来量化的话,那么“有偿失物招领公司”会否导致我们整个社会精神世界的失落,会否使一些高尚的行为庸俗化,从而降低了人的道德尊严?

3、“见义勇为”,还是“见义不为”?

2004年2月起北京市开始使用新的中小学生守则和行为规范。

在全国沿用了21年的中小学生守则和实行了10年左右的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终于被新的“守则和规范”所替代。

这项新规范在内容上有所调整,加进了不少新的行为守则,主要有:

“做事认真负责,学会与他人合作”;“学会与父母沟通感情,交流思想”;“生活不攀比”;“妨碍他人要道歉”;“文明上网”;“不赌博,远离毒品”;“爱护环境”,“保护环境,珍惜资源”;“诚实守信”等新内容。

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改动是,将原来的“见义勇为,对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要进行劝阻,发现违法犯罪行为要及时报告;遇到坏人坏事要主动报告、敢于斗争”改为“遇到坏人坏事主动报告”,去掉了“见义勇为”、“敢于斗争”这一条。

这项新规范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和争议。

请你回答下列问题:

1.为什么不提倡中小学生“见义勇为、敢于斗争”?

2.假如现在一所小学校发生了火灾,是组织学生安全撤退呢,还是要求学生奋不顾身地救火?

3.对于成年人遇到坏人坏事和违法犯罪行为所表现出的“见义勇为”,或“见义智为”,或“见义不为”,或“见义妄为”现象,你是怎么看的?

4、“道德银行”是否值得推广

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把学生的道德表现存入“银行”,并以银行制度的形式给学生以相应的回报。

该院已有4000多名学生领到了一本湛蓝色的存折,存折上有账号,有户名,但是币种一栏填的却是“道德币”。

这本特殊的存折就是“道德银行”为学生们准备的道德储蓄卡,用来记录每个志愿者在各个学年中的优秀事件。

储蓄卡上的存储条目有:

参加青年志愿者院内服务活动、社会实践基地开展的社会公益活动、“学生主题教育”活动及获奖,参加院、系邓小平理论读书会学习并发表理论文章、各类好人好事等。

“道德银行”将学生在这些活动中的表现分等级转换成道德币的形式存入“银行”,作为其在“道德银行”中的储蓄,“道德币”的多少意味着该年度所做的志愿服务以及好人好事的多少。

像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每小时可得到1分,义务献血每次可得2分。

每分登记在“储蓄卡”上就是1万元道德币。

而“储户”同时也可根据其做好人好事所积攒下来的“道德币”向“银行”申请帮助或享受相应的待遇。

一般的储户均为“一星储户”,他们可享受申请勤工助学岗位、课外学习辅导优先待遇;储蓄额居所有“储户”的前50%为“二星储户”,他们可享受申请参加学院业余党校、团校的优先待遇;储蓄额居前15%的为“三星储户”,他们可享受获赠知识竞赛、学术讲座等门票的待遇;储蓄额居前5%的为“四星储户”,他们可申请获赠一季度的学科类报纸或杂志一份。

此外,学期末,“道德银行”还将进行“十佳道德富翁”排名,授予金卡,并给予全院通报表扬。

学生在道德银行中储蓄等级还被列为团内评优、奖学金评定的参考之一。

“道德银行”一经推出,就在学生中甚至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激烈争论。

请你回答下列问题:

1.你认为“道德银行”是否有利于鼓励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和“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时代新风?

2.你认为“道德银行”把道德视为财产是否会导致将良好道德行为等同于谋取实物的庸俗化倾向?

是否会带来个别同学为获取道德分而去参与志愿者等活动的形式主义风气?

3.你认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应该如何实现利益和道义的统一?

 

5、自由市场经济模式是否走向了“死胡同”?

随着金融危机的蔓延,自由资本主义受到广泛的社会质疑。

在德国,马克思的《资本论》成为圣诞节的最佳礼品。

德国现任财长施泰因布吕克现在正在阅读《资本论》,这位在金融危机中焦头烂额、寝食不安的财长,现在成了马克思的“粉丝”,这说明了什么?

这次危机是否意味着新自由主义的彻底倒台?

对于这些问题,人们议论纷纷,莫衷一是。

一种观点认为,马克思主义所揭示的资本主义经济实质、货币本质、剥削本质、霸权主义下的国际分工等理论,迄今为止依然具有真理价值,放任自由的资本主义经济必然走向危机。

另一种观点认为,对西方国家而言,同样有看得见的手与看不见的手在配置资源。

自由市场与政府监管就是这两只手。

在任何情况下,这两只手都是缺一不可的。

自由市场的理念在这次金融危机中受到挑战,会有修正但不会根本上动摇和破产。

在危机之后肯定会引入更多的政府监管,但自由市场模式仍将延续和发展。

你的看法如何呢?

从这次危机中中国得到了怎样的启示?

 

6、有没有必要制定一部《器官捐献条例》?

在我国,社会需要的器官,远远供不应求!

仅以肾器官的供求为例,我国肾器官供应只有3000多例,而需要肾器官移植的却有30多万人!

其供求比例为1:

100。

我国每年仅因交通事故死亡的就有约10万人。

假如因各类事故和疾病以及自然死亡的人,都能把其有用的器官捐献出来,那必将大大提高我国器官供应的比例,从根本上缓解器官供求关系比例失调的矛盾。

英国前首相撒切尔夫人早在多年前就作出承认诺,将来辞世后把自己的器官捐献给社会。

器官捐献问题的确是一个大问题!

它需要捐献者奉献爱心,接受者要给予一定回报。

所以有必要制定一部《条例》,对有关管理部门、捐献者和受益者的行为进行规范。

可是,究竟有没有必要制定一部《器官捐献条例》,一直存在分歧。

一种观点认为,非常有必要!

我们要建立法治社会和法治国家,就必须把一切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都纳入政府管理的范围之中。

另一种观点认为,不应该也没必要制定一部《器官捐献条例》。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没有必要管得太多,捐不捐器官纯粹是个人的私事。

你的看法如何呢?

 

7、“卖身救母”是否可取?

据《辽沈晚报》3月29日报道:

“我要救我妈,谁肯搭救,小女子便以身相许。

23岁的辽阳女孩小蕊(化名)在某网站论坛里以此为标题,发布了一篇帖子。

小蕊在帖子中说,这样做是为了给患白血病的母亲筹钱治病。

女孩子的孝心值得赞扬,但是,“卖身救母”是否可取?

卖身能否救母?

对危重病人的社会救助体系该如何建立呢?

一方观点认为,孩子长大就要尽人子之“孝”。

迟早总要嫁人的,感情可以培养。

另一方观点不支持这种做法。

白血病无药可医。

就算有人肯出财力支持能否绝对治好呢?

“卖身救母”除了说明生理的关系外,不能说明爱情的存在。

你的看法如何?

 

8、脑死亡病人算不算死亡,医院要不要继续抢救?

  近日,卫生部即将公布《脑死亡判定标准(成人)(修订稿)》和《脑死亡判定技术规范(成人)(修订稿)》的消息传出后,再度引发激烈争论。

专家表示,脑死亡的通俗理解是脑干永远丧失功能,无论采取何种医疗手段均无法挽救;有时脑死亡后采取手段,心脏仍会复苏到跳动状态,但不能维持太久。

国内外不少医学专家认为,脑死亡作为宣布死亡的依据可有助节省资源,促进器官捐献。

  “脑死亡”这一标准自出台之日起就存在着重大争议。

一方观点认为:

脑死亡算人死亡,早点宣布死亡可有助节省资源,促进器官捐献。

另一方观点认为:

脑死亡不能算人死亡,对于还有呼吸的人宣判死亡是不负责任的和不道德的。

生与死,每个人都要面对,对这一敏感话题,您如何看待?

 

9、动物与人类是否应享有完全平等的生存权?

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所研究员邱仁宗先生在他的《动物权利何以可能》一文中写道,“现在是谈论动物权利的时候了。

”他说:

“我家里养了只老猫。

猫的最高年龄是24岁,这只18岁的老猫相当于人的70岁了,与我同岁。

我已经在老家苏州买了块墓地,老猫将和我与老伴同墓长眠。

如果我在老猫之前而去,我会托人照料老猫,直到它寿终正寝,入土为安。

与此相反,清华大学自动化系教授赵南元立即写了《动物权利论的要害是反人类》予以反驳。

他说道:

“我家里也养了只老猫。

如果猫生病了,我不会去找医生看病,它能挺过来算他运气,挺不过来就自然淘汰。

我不认为它有什么权利,也不认为自己应该被宠物医生坑一大笔钱。

如果是一只狗,我也不会介意将其烹而食之。

请你回答下列问题:

1.为了维护自己的权利,人类应不应该排斥维护其它动物的权利?

2.如果动物有权利的话,那么动物的权利是否完全同人类一样?

3、当人类与某些动物的生存权发生冲突时,该维护哪一个权利?

4、如何理解法国思想家、现代生态伦理学奠基人施韦兹这段话的深刻涵义:

“只有当人认为所有生命,包括人的生命和一切生物的生命是神圣的时候,他才是道德的”。

 

10、为爱犬“厚葬”是否合理?

据《华西都市报》7月23日报道,成都一名高校教授为自己的爱犬签订了一份价值100680元的葬礼协议,费用包括送别礼厅使用一次18000元,豪华送葬车10000元一次等。

在亡犬的灵堂上的挽联上,采用了“人狗情未了”的主题标语。

人们对此事发表了不同的看法。

一种观点认为,为爱犬“厚葬”是值得的。

当我们的亲人去世后,我们都会很悲痛地为其举行葬礼,因为我们对其有感情,但是为什么狗就不行了呢,我们为什么要把动物看得很低呢。

当这位老教授总是一个人独处时,都是这个小狗伴随着他度过艰难岁月,难道他就不能以上述形式表达对这条小狗的深厚感情吗?

另一种观点认为,为爱犬“厚葬”是没有意义的,也是不可取的。

因为狗虽忠诚于主人,却毕竟还是异类。

一个有正常思维的人类豢养犬类无可非议,若真正将异类——动物(犬)视为情感意义上的“朋友”就得去看看心理医生。

此外,这位教授花钱为爱犬办丧事,可谓是个人自我抄作的“作秀”。

如果真有钱,那么就为慈善事业捐赠吧。

你的看法如何呢?

 

11、“医师多点执业”引热议:

医生“走穴”、开诊所合适吗?

  2009年北京市卫生工作会议上,北京首次提出了医师多点执业的制度框架,鼓励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医生开办社区私人诊所。

也就是说,有执业医师资格的人,不仅能到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工程科技 > 电力水利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