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总心血管系统6个病种的临床路径.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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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心血管系统6个病种的临床路径
不稳定性心绞痛介入治疗临床路径(2009年版)
来源:
卫生部 作者:
卫生部医政司
单位:
卫生部 入站时间:
2010-08-0513:
24:
00
一、不稳定性心绞痛介入治疗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不稳定性心绞痛(ICD-10:
I20.0/20.1/20.9)
行冠状动脉内支架置入术(ICD-9-CM-3:
36.06/36.07)
(二)诊断依据。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心血管内科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2009年),《不稳定心绞痛及非ST段抬高性心肌梗死诊断与治疗指南》(中华医学会心血管病学分会,2007年)及2007年ACC/AHA与ESC相关指南
1.临床发作特点:
表现为运动或自发性胸痛,休息或含服硝酸甘油可迅速缓解。
2.心电图表现:
胸痛发作时相邻两个或两个以上导联心电图ST段压低或抬高>0.1mV,或T波倒置≥0.2mV,胸痛缓解后ST-T变化可恢复。
3.心肌损伤标记物不升高或未达到心肌梗死诊断水平。
4.临床类型:
(1)初发心绞痛:
病程在1个月内新发生的心绞痛,可表现为自发性与劳力性发作并存,疼痛分级在III级以上。
(2)恶化劳力型心绞痛:
既往有心绞痛史,近1个月内心绞痛恶化加重,发作次数频繁,时间延长或痛阈降低(即加拿大劳力型心绞痛分级[CCSI-IV]至少增加1级,或至少达到III级)。
(3)静息心绞痛:
心绞痛发生在休息或安静状态,发作持续时间通常在20分钟以上。
(4)梗死后心绞痛:
指急性心肌梗死发病24小时后至1个月内发生的心绞痛。
(5)变异型心绞痛:
休息或一般活动时发生的心绞痛,发作时心电图显示ST段一过性抬高,多数患者可自行缓解,仅有少数可演变为心肌梗死。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及依据。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心血管内科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2009年),《不稳定心绞痛及非ST段抬高性心肌梗死诊断与治疗指南》(中华医学会心血管病学分会,2007年)及2007年ACC/AHA与ESC相关指南
1.危险度分层:
根据TIMI风险评分或患者心绞痛发作类型及严重程度、心肌缺血持续时间、心电图和心肌损伤标记物测定结果,分为低、中、高危三个组别。
2.药物治疗:
抗心肌缺血药物、抗血小板药物、抗凝药物、调脂药物。
3.冠脉血运重建治疗:
在强化药物治疗的基础上,中高危患者可优先选择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治疗(PCI)或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CABG)。
(1)PCI:
有下列情况时,可于2小时内紧急冠状动脉造影,对于没有严重合并疾病、冠状动脉病变适合PCI者,实施PCI治疗:
①在强化药物治疗的基础上,静息或小运动量时仍有反复的心绞痛或缺血发作;②心肌标志物升高(TNT或TNI);③新出现的ST段明显压低;④心力衰竭症状或体征,新出现或恶化的二尖瓣返流;⑤血流动力学不稳定;⑥持续性室性心动过速。
无上述指征的中高危患者可于入院后12-48小时内进行早期有创治疗。
(2)CABG:
对于左主干病变、3支血管病变或累及前降支的2支血管病变,且伴有左室功能不全或糖尿病者首选。
4.主动脉内球囊反搏术:
在强化药物治疗后仍有心肌缺血复发,在完成冠状动脉造影和血运重建前血流动力学不稳定的患者,可应用主动脉内球囊反搏术。
5.保守治疗:
对于低危患者,可优先选择保守治疗,在强化药物治疗的基础上,病情稳定后可进行负荷试验检查,择期冠脉造影和血运重建治疗。
6.改善不良生活方式,控制危险因素。
(四)标准住院日为7-10天。
(五)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ICD-10:
I20.0/20.1/20.9不稳定性心绞痛疾病编码。
2.除外心肌梗死、主动脉夹层、急性肺栓塞、急性心包炎等疾病。
3.如患有其他非心血管疾病,但在住院期间不需特殊处理(检查和治疗),也不影响第一诊断时,可以进入路径。
(六)术前准备(术前评估)0-3天。
1.必需的检查项目:
(1)血常规+血型、尿常规+酮体、大便常规+潜血;
(2)肝肾功能、电解质、血糖、血脂、血清心肌损伤标记物、凝血功能、感染性疾病筛查(乙肝、丙肝、艾滋病、梅毒等);
(3)胸片、心电图、超声心动图。
2.根据患者具体情况可查:
(1)血气分析、脑钠肽、D-二聚体、血沉、C-反应蛋白或高敏C-反应蛋白;
(2)24小时动态心电图、心脏负荷试验;
(3)心肌缺血评估(低危、非急诊血运重建患者)。
(七)选择用药。
1.双重抗血小板药物:
常规联用阿司匹林+氯吡格雷。
对拟行介入治疗的中、高危患者,可考虑静脉应用GPIIb/IIIa受体拮抗剂。
2.抗凝药物:
低分子肝素或普通肝素等。
3.抗心肌缺血药物:
β受体阻滞剂、硝酸酯类、钙离子拮抗剂等。
(1)β受体阻滞剂:
无禁忌证者24小时内常规口服。
(2)硝酸酯类:
舌下含服硝酸甘油后静脉滴注维持,病情稳定后可改为硝酸酯类药物口服。
(3)钙拮抗剂:
对使用足量β受体阻滞剂后仍有缺血症状或高血压者,如无禁忌可应用非二氢吡啶类钙拮抗剂。
4.镇静止痛药:
硝酸甘油不能即刻缓解症状或出现急性肺充血时,可静脉注射吗啡。
5.抗心律失常药物:
有心律失常时应用。
6.调脂药物:
早期应用他汀类药物。
7.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ACEI):
用于左心室收缩功能障碍或心力衰竭、高血压,以及合并糖尿病者。
如无低血压等禁忌症,应在24小时内口服。
不能耐受者可选用ARB治疗。
8.其他药物:
伴随疾病的治疗药物等。
(八)手术日为入院第0-7天(如需要进行手术)。
1.麻醉方式:
局部麻醉。
2.手术方式:
冠状动脉造影+支架置入术。
3.手术内置物:
冠状动脉内支架。
4.术中用药:
抗血栓药(肝素化,必要时可使用GPIIb/IIIa受体拮抗剂)、血管活性药、抗心律失常药等。
5.介入术后即刻需检查项目:
生命体征检查、心电监测、心电图、穿刺部位的检查。
6.必要时,介入术后住重症监护病房。
7.介入术后第1天需检查项目:
血常规、尿常规、心电图、心肌损伤标记物。
必要时根据病情检查:
大便潜血、肝肾功能、电解质、血糖、凝血功能、超声心动图、胸片、血气分析等。
(九)术后住院恢复3-5天,必须复查的检查项目。
1.观察患者心肌缺血等不适症状,及时发现和处理并发症。
2.继续严密观察穿刺部位出血、渗血情况。
(十)出院标准。
1.生命体征平稳。
2.血流动力学稳定。
3.心肌缺血症状得到有效控制。
4.无其他需要继续住院的并发症。
(十一)变异及原因分析。
1.冠脉造影后转外科行急诊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2.等待二次PCI或择期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3.病情危重。
4.出现严重并发症。
二、不稳定性心绞痛介入治疗临床路径表单
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不稳定性心绞痛(ICD-10:
I20.0/20.1/20.9)
行冠状动脉内支架置入术(ICD-9-CM-3:
36.06/36.07)
患者姓名:
性别:
年龄:
门诊号:
住院号:
住院日期:
年 月 日出院日期:
年 月 日 标准住院日7-14天
发病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到达急诊科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慢性稳定性心绞痛介入治疗临床路径(2009年版)
来源:
卫生部 作者:
卫生部医政司
单位:
卫生部 入站时间:
2010-08-0513:
49:
00
一、慢性稳定性心绞痛介入治疗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慢性稳定性心绞痛(ICD-10:
I20.806)
行冠状动脉内支架置入术(ICD-9-CM-3:
36.06/36.07)
(二)诊断依据。
根据《慢性稳定性心绞痛诊断与治疗指南》(中华医学会心血管病学分会,2007年)及2002年ACC/AHA与2006年ESC相关指南
1.临床发作特点:
由运动或其他增加心肌需氧量的情况所诱发,短暂的胸痛(<10分钟),休息或含服硝酸甘油可使之迅速缓解。
2.心电图变化:
胸痛发作时相邻两个或两个以上导联心电图ST段压低≥0.1mV,胸痛缓解后ST段恢复。
3.心肌损伤标记物(心脏特异的肌钙蛋白T或I、肌酸激酶CK、CKMB)不升高。
4.临床症状稳定在1个月以上。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及依据。
根据《慢性稳定性心绞痛诊断与治疗指南》(中华医学会心血管病学分会,2007年)及2002年ACC/AHA与2006年ESC相关指南
1.危险度分层:
根据临床评估、对负荷试验的反应(Duke活动平板评分)、左心室功能及冠状动脉造影显示的病变情况综合判断。
2.基础药物治疗:
抗心肌缺血药物、抗血小板药物、调脂药物。
3.冠状动脉造影检查:
适应证为:
(1)严重心绞痛(CCS分级3级或以上者),特别是药物治疗不能缓解症状者;
(2)经无创方法评价为高危患者(不论心绞痛严重程度);
(3)心脏停搏存活者;
(4)有严重室性心率失常的患者;
(5)血管重建(PCI或CABG)的患者,有早期的中等或严重的心绞痛复发;
(6)伴有慢性心力衰竭或左室射血分数明显减低的心绞痛患者。
4.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治疗(PCI):
对药物难以控制的心绞痛,或无创检查提示较大面积心肌缺血,且冠状动脉病变适合PCI者,可行冠状动脉支架术(包括药物洗脱支架)治疗。
5.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CABG):
糖尿病伴多支血管复杂病变、严重左心功能不全和无保护左主干病变者,CABG疗效优于PCI。
6.改善不良生活方式,控制危险因素。
(四)标准住院日为≤9天。
(五)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ICD-10:
I20.806慢性稳定性心绞痛疾病编码。
2.除外心肌梗塞、主动脉夹层、急性肺栓塞等疾病。
3.如患有其他非心血管疾病,但在住院期间不需特殊处理(检查和治疗),也不影响第一诊断时,可以进入路径。
4.适用于择期PCI者,不适用于STEMI发病<12小时患者。
(六)术前准备(术前评估)1-3天。
1.必需的检查项目:
(1)血常规+血型、尿常规+酮体,大便常规+潜血;
(2)血清心肌损伤标记物、凝血功能、肝肾功能、电解质、血糖、血脂、感染性疾病筛查(乙肝、丙肝、艾滋病、梅毒等);
(3)心电图、胸片、超声心动图。
2.根据患者具体情况可查:
(1)脑钠肽、D-二聚体、血气分析、血沉、C-反应蛋白或高敏C-反应蛋白;
(2)24小时动态心电图、心脏负荷试验。
(七)选择用药。
1.抗心肌缺血药物:
硝酸酯类、β受体阻滞剂、钙离子拮抗剂等。
2.抗血小板药物:
(1)无用药禁忌证的患者均应长期服用阿司匹林,如使用阿司匹林有禁忌或不能耐受者,可改用氯吡格雷替代;
(2)行介入治疗者,常规联用阿司匹林+氯吡格雷;
(3)对介入治疗术中的高危病变患者,可考虑静脉应用GPIIb/IIIa受体拮抗剂。
3.调脂药物:
长期应用他汀类药物。
4.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ACEI):
所有合并糖尿病、心力衰竭、左心室收缩功能不全、高血压、心肌梗死后左室功能不全的患者,均应使用ACEI。
不能耐受者可选用ARB治疗。
5.其他药物:
伴随疾病的治疗药物等。
(八)手术时间为入院后2-4天。
1.麻醉方式:
局部麻醉。
2.手术方式:
冠状动脉造影+支架置入术。
3.手术内置物:
冠状动脉内支架。
4.术中用药:
抗血栓药(肝素化,必要时可使用GPIIb/IIIa受体拮抗剂)、血管活性药、抗心律失常药等。
5.术后处理:
(1)介入术后即刻需检查项目:
生命体征检查、心电图、心电监测、穿刺部位的检查。
(2)介入术后必要时住重症监护病房。
(九)术后住院恢复3-5天。
(1)介入术后第1天需检查项目:
心电图、心肌损伤标记物、血常规、尿常规。
必要时根据需要查:
大便潜血、肝肾功能、电解质、血糖、凝血功能、超声心动图、胸片、血气分析。
(2)观察患者心肌缺血等不适症状,及时发现和处理并发症。
(3)继续严密观察穿刺部位出血、渗血情况。
(十)出院标准。
1.生命体征稳定,无心肌缺血发作。
2.穿刺部位愈合良好。
3.无其他需要继续住院的并发症。
(十一)变异及原因分析。
1.冠脉造影后转外科行急诊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2.等待二次PCI或择期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3.PCI术中出现并发症转入CCU。
4.造影冠脉正常,需进一步检查明确诊断。
5.药物保守治疗,观察治疗效果。
二、慢性稳定性心绞痛介入治疗临床路径表单
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慢性稳定性心绞痛(ICD-10:
I20.806)
行冠状动脉内支架置入术(ICD-9-CM-3:
36.06/36.07)
患者姓名:
性别:
年龄:
门诊号:
住院号:
住院日期:
年 月 日 出院日期:
年 月 日 标准住院日:
≤9天
急性非ST段抬高性心肌梗死介入治疗临床路径(2009年版)
来源:
卫生部 作者:
卫生部医政司
单位:
卫生部 入站时间:
2010-08-0513:
56:
00
一、急性非ST段抬高性心肌梗死介入治疗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急性非ST段抬高性心肌梗死(ICD-10:
I21.4)
行冠状动脉内支架置入术(ICD-9-CM-3:
36.06/36.07)
(二)诊断依据。
根据《不稳定心绞痛及非ST段抬高性心肌梗死诊断与治疗指南》(中华医学会心血管病学分会,2007年)及2007年ACC/AHA与ESC相关指南
心肌损伤标记物增高或增高后降低,至少有一次数值超过参考值上限的99百分位,具备至少下列一项心肌缺血证据者即可诊断:
1.缺血症状(缺血性胸痛大于15分钟,含服硝酸甘油缓解不明显);
2.心电图变化提示有新的心肌缺血,即新的ST-T动态演变(新发或一过性ST压低≥0.1mV,或T波倒置≥0.2mV)。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
根据《不稳定心绞痛及非ST段抬高性心肌梗死诊断与治疗指南》中华医学会心血管病学分会,2007年)及2007年ACC/AHA与ESC相关指南
1.危险分层:
根据患者TIMI风险评分或心绞痛发作类型及严重程度、心肌缺血持续时间、心电图和心肌损伤标记物测定结果,分为低、中、高危三个组别。
2.药物治疗:
抗心肌缺血药物、抗血小板药物、抗凝药物、调脂药物。
3.冠状动脉血运重建治疗:
在强化药物治疗的基础上,中高危患者可优先选择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治疗(PCI)或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CABG)。
(1)PCI:
有下列情况时,可于2小时内紧急行冠状动脉造影,对于无严重合并疾病、冠状动脉病变适合PCI的患者,实施PCI治疗:
①在强化药物治疗的基础上,静息或小运动量时仍有反复的心绞痛或缺血发作;②心肌标志物升高(TNT或TNI);③新出现的ST段明显压低;④心力衰竭症状或体征,新出现或恶化的二尖瓣返流;⑤血流动力学不稳定;⑥持续性室性心动过速。
无上述指征的中高危患者可于入院后12-48小时内进行早期有创治疗。
(2)CABG:
对于左主干病变,3支血管病变,或累及前降支的2支血管病变,且伴有左室功能不全或糖尿病者优先选择CABG。
4.主动脉内球囊反搏术:
在强化药物治疗后仍有心肌缺血复发,在完成冠状动脉造影和血运重建前血流动力学不稳定的患者,可应用主动脉内球囊反搏术。
5.保守治疗:
对于低危患者,可优先选择保守治疗,在强化药物治疗的基础上,病情稳定后可进行负荷试验检查,择期冠脉造影和血运重建治疗。
6.改善不良生活方式,控制危险因素。
(四)标准住院日为7-14天。
(五)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急性非ST段抬高性心肌梗死(ICD-10:
I21.4)疾病编码。
2.除外主动脉夹层、急性肺栓塞、心包炎等疾病。
3.如患有其他非心血管疾病,但在住院期间不需特殊处理(检查和治疗),也不影响第一诊断时,可以进入路径。
(六)术前准备(术前评估)0-8天。
1.必需的检查项目:
(1)血常规+血型、尿常规+酮体、大便常规+潜血;
(2)凝血功能、肝肾功能、电解质、血糖、血脂、血清心肌损伤标志物、感染性疾病筛查(乙肝、丙肝、艾滋病、梅毒等);
(3)心电图、胸片、超声心动图。
2.根据患者具体情况可查:
(1)脑钠肽、D-二聚体、血气分析、血沉、C-反应蛋白或高敏C-反应蛋白;
(2)24小时动态心电图、心脏负荷试验、心肌缺血评估(低危、非急诊血运重建患者)。
(七)选择用药。
1.双重抗血小板药物:
常规联用阿司匹林+氯吡格雷。
对拟行介入治疗的中、高危患者,可考虑静脉应用GPIIb/IIIa受体拮抗剂。
2.抗凝药物:
低分子肝素或普通肝素等。
3.抗心肌缺血药物:
β受体阻滞剂、硝酸酯类、钙离子拮抗剂等。
4.镇静止痛药:
硝酸甘油不能即刻缓解症状或出现急性肺充血时,可静脉注射吗啡。
5.抗心律失常药物。
6.调脂药物:
早期应用他汀类药物。
7.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ACEI):
用于左心室收缩功能障碍或心力衰竭、高血压,以及合并糖尿病者。
如无禁忌症或低血压,应在24小时内口服。
不能耐受者可选用ARB治疗。
8.其他药物:
伴随疾病的治疗药物等。
(八)手术日为入院第0-10天(如需要进行手术)。
1.麻醉方式:
局部麻醉。
2.手术方式:
冠状动脉造影+支架置入术。
3.手术内置物:
冠状动脉内支架。
4.术中用药:
抗血栓药(肝素化,必要时可使用GPIIb/IIIa受体拮抗剂)、血管活性药、抗心律失常药等。
(九)术后住院恢复3-5天。
1.介入术后必要时住重症监护病房。
2.介入术后即刻需检查项目:
生命体征检查、心电图、心电监测、穿刺部位的检查。
3.介入术后第1天需检查项目:
心电图、心肌损伤标记物、血常规、尿常规。
必要时根据需要复查:
大便潜血、肝肾功能、电解质、血糖、凝血功能、超声心动图、胸片、血气分析。
4.根据患者病情,必要时行血流动力学监测和IABP支持。
5.观察患者心肌缺血等不适症状,及时发现和处理并发症。
(十)出院标准。
1.生命体征平稳,心肌缺血症状得到有效控制,心功能稳定。
2.血流动力学稳定。
3.心电稳定。
4.无其他需要继续住院处理的并发症。
(十一)变异及原因分析。
1.冠脉造影后转外科行急诊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2.等待二次PCI或择期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3.病情危重。
4.出现严重并发症。
二、急性非ST段抬高性心肌梗死介入治疗临床路径表单
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急性非ST段抬高性心肌梗死(ICD-10:
I21.4)
行冠状动脉内支架置入术(ICD-9-CM-3:
36.06/36.07)
患者姓名:
性别:
年龄:
门诊号:
住院号:
住院日期:
年 月 日出院日期:
年 月 日 标准住院日7-14天
发病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到达急诊科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急性左心功能衰竭临床路径(2009年版)
来源:
卫生部 作者:
卫生部医政司
单位:
卫生部 入站时间:
2010-08-0514:
04:
00
一、急性左心功能衰竭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急性左心功能衰竭(ICD-10:
I50.1)
(二)诊断依据。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心血管内科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2009年),《欧洲急性心力衰竭临床诊疗指南》
1.临床表现:
呼吸困难(端坐呼吸)。
2.体征:
肺部干湿性罗音。
3.辅助检查:
胸片呈肺淤血或肺水肿表现,超声心动图提示心脏扩大、心功能严重低下,心电图可出现严重心肌缺血的客观证据。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及依据。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心血管内科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2009年),《欧洲急性心力衰竭临床诊疗指南》
1.一般治疗:
取坐位,吸氧,心电、血压和指端氧饱和度监测。
2.急救措施:
根据病情使用吗啡。
3.消除肺淤血的治疗措施:
利尿剂和血管扩张剂的应用。
4.稳定血流动力学的措施:
若血压降低(收缩压≤90mmHg),使用血管活性药物。
5.洋地黄制剂的应用:
无禁忌证、必要时可使用。
6.其他药物:
解痉平喘、糖皮质激素。
7.原发病的治疗:
治疗原发病和诱因。
8.非药物治疗措施:
必要时可给予气管插管和呼吸机辅助呼吸、血液超滤等治疗。
(四)标准住院日为7-14天。
(五)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ICD-10:
I50.1急性左心功能衰竭疾病编码。
2.如患有其他非心血管疾病,但在住院期间不需特殊处理(检查和治疗),也不影响第一诊断时,可进入路径。
(六)必需的检查项目。
1.血常规、尿常规。
2.肝肾功能、电解质、血糖、心力衰竭的生化标志物(如BNP或NT-ProBNP)、血清心肌损伤标志物(如TNT或TNI、CK-MB)、凝血功能、D-二聚体、血气分析。
3.心电图、心电监测、床旁胸片及超声心动图。
(七)出院标准。
1.症状缓解,可平卧。
2.生命体征稳定。
3.胸片显示肺水肿、肺淤血征象明显改善或正常。
4.原发病得到有效控制。
(八)变异及原因分析。
1.病情危重,需气管插管及人工呼吸机辅助呼吸。
2.合并肾功能不全需血液超滤或血液透析。
3.合并心肌缺血或心肌梗死需行冠脉造影和介入治疗。
4.合并严重感染不易控制者。
5.等待外科手术。
二、急性左心功能衰竭临床路径表单
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急性左心衰竭(ICD-10:
I50.1)
患者姓名:
性别:
年龄:
门诊号:
住院号:
住院日期:
年 月 日住院日期:
年 月 日 标准住院日7-14天
发病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到达急诊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病态窦房结综合征临床路径(2009年版)
来源:
卫生部 作者:
卫生部医政司
单位:
卫生部 入站时间:
2010-08-0514:
11:
00
一、病态窦房结综合征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病态窦房结综合征(ICD-10:
I49.5)
行永久心脏起搏器置入术(ICD9-CM-3:
37.8001\37.8101\
37.8201\37.8301)
(二)诊断依据。
根据《ACC/AHA/HRS2008年心脏节律异常器械治疗指南》(JAAC,2008,51卷,21期)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心电生理和起搏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军医出版社,2009年)等国内外治疗指南
1.包括一系列心律失常:
窦性心动过缓、窦性停搏、窦房阻滞、慢快综合征、窦性心律变时功能不全。
2.临床表现:
心悸、胸闷、气短、乏力、黑蒙、晕厥等。
3.心电图和动态心电图表现为:
(1)严重的窦性心动过缓(心率<50次/分);
(2)窦性停搏和/或窦房阻滞;
(3)慢快综合征:
阵发性心动过速(心房颤动、心房扑动、室上性心动过速)和心动过缓交替出现;
(4)持续心房颤动在电复律后无可维持的窦性心律;
(5)持久、缓慢的房室交界性逸搏节律,部分患者可合并房室阻滞和室内阻滞;
(6)活动后心率不提高或提高不足。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
根据《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