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总心血管系统6个病种的临床路径.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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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心血管系统6个病种的临床路径.docx

汇总心血管系统6个病种的临床路径

不稳定性心绞痛介入治疗临床路径(2009年版)

来源:

卫生部  作者:

卫生部医政司

单位:

卫生部  入站时间:

2010-08-0513:

24:

00

 一、不稳定性心绞痛介入治疗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不稳定性心绞痛(ICD-10:

I20.0/20.1/20.9)

行冠状动脉内支架置入术(ICD-9-CM-3:

36.06/36.07)

(二)诊断依据。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心血管内科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2009年),《不稳定心绞痛及非ST段抬高性心肌梗死诊断与治疗指南》(中华医学会心血管病学分会,2007年)及2007年ACC/AHA与ESC相关指南

1.临床发作特点:

表现为运动或自发性胸痛,休息或含服硝酸甘油可迅速缓解。

2.心电图表现:

胸痛发作时相邻两个或两个以上导联心电图ST段压低或抬高>0.1mV,或T波倒置≥0.2mV,胸痛缓解后ST-T变化可恢复。

3.心肌损伤标记物不升高或未达到心肌梗死诊断水平。

4.临床类型:

(1)初发心绞痛:

病程在1个月内新发生的心绞痛,可表现为自发性与劳力性发作并存,疼痛分级在III级以上。

(2)恶化劳力型心绞痛:

既往有心绞痛史,近1个月内心绞痛恶化加重,发作次数频繁,时间延长或痛阈降低(即加拿大劳力型心绞痛分级[CCSI-IV]至少增加1级,或至少达到III级)。

(3)静息心绞痛:

心绞痛发生在休息或安静状态,发作持续时间通常在20分钟以上。

(4)梗死后心绞痛:

指急性心肌梗死发病24小时后至1个月内发生的心绞痛。

(5)变异型心绞痛:

休息或一般活动时发生的心绞痛,发作时心电图显示ST段一过性抬高,多数患者可自行缓解,仅有少数可演变为心肌梗死。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及依据。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心血管内科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2009年),《不稳定心绞痛及非ST段抬高性心肌梗死诊断与治疗指南》(中华医学会心血管病学分会,2007年)及2007年ACC/AHA与ESC相关指南

1.危险度分层:

根据TIMI风险评分或患者心绞痛发作类型及严重程度、心肌缺血持续时间、心电图和心肌损伤标记物测定结果,分为低、中、高危三个组别。

2.药物治疗:

抗心肌缺血药物、抗血小板药物、抗凝药物、调脂药物。

3.冠脉血运重建治疗:

在强化药物治疗的基础上,中高危患者可优先选择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治疗(PCI)或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CABG)。

(1)PCI:

有下列情况时,可于2小时内紧急冠状动脉造影,对于没有严重合并疾病、冠状动脉病变适合PCI者,实施PCI治疗:

①在强化药物治疗的基础上,静息或小运动量时仍有反复的心绞痛或缺血发作;②心肌标志物升高(TNT或TNI);③新出现的ST段明显压低;④心力衰竭症状或体征,新出现或恶化的二尖瓣返流;⑤血流动力学不稳定;⑥持续性室性心动过速。

无上述指征的中高危患者可于入院后12-48小时内进行早期有创治疗。

(2)CABG:

对于左主干病变、3支血管病变或累及前降支的2支血管病变,且伴有左室功能不全或糖尿病者首选。

4.主动脉内球囊反搏术:

在强化药物治疗后仍有心肌缺血复发,在完成冠状动脉造影和血运重建前血流动力学不稳定的患者,可应用主动脉内球囊反搏术。

5.保守治疗:

对于低危患者,可优先选择保守治疗,在强化药物治疗的基础上,病情稳定后可进行负荷试验检查,择期冠脉造影和血运重建治疗。

6.改善不良生活方式,控制危险因素。

(四)标准住院日为7-10天。

(五)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ICD-10:

I20.0/20.1/20.9不稳定性心绞痛疾病编码。

2.除外心肌梗死、主动脉夹层、急性肺栓塞、急性心包炎等疾病。

3.如患有其他非心血管疾病,但在住院期间不需特殊处理(检查和治疗),也不影响第一诊断时,可以进入路径。

(六)术前准备(术前评估)0-3天。

1.必需的检查项目:

(1)血常规+血型、尿常规+酮体、大便常规+潜血;

(2)肝肾功能、电解质、血糖、血脂、血清心肌损伤标记物、凝血功能、感染性疾病筛查(乙肝、丙肝、艾滋病、梅毒等);

(3)胸片、心电图、超声心动图。

2.根据患者具体情况可查:

(1)血气分析、脑钠肽、D-二聚体、血沉、C-反应蛋白或高敏C-反应蛋白;

(2)24小时动态心电图、心脏负荷试验;

(3)心肌缺血评估(低危、非急诊血运重建患者)。

(七)选择用药。

1.双重抗血小板药物:

常规联用阿司匹林+氯吡格雷。

对拟行介入治疗的中、高危患者,可考虑静脉应用GPIIb/IIIa受体拮抗剂。

2.抗凝药物:

低分子肝素或普通肝素等。

3.抗心肌缺血药物:

β受体阻滞剂、硝酸酯类、钙离子拮抗剂等。

(1)β受体阻滞剂:

无禁忌证者24小时内常规口服。

(2)硝酸酯类:

舌下含服硝酸甘油后静脉滴注维持,病情稳定后可改为硝酸酯类药物口服。

(3)钙拮抗剂:

对使用足量β受体阻滞剂后仍有缺血症状或高血压者,如无禁忌可应用非二氢吡啶类钙拮抗剂。

4.镇静止痛药:

硝酸甘油不能即刻缓解症状或出现急性肺充血时,可静脉注射吗啡。

5.抗心律失常药物:

有心律失常时应用。

6.调脂药物:

早期应用他汀类药物。

7.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ACEI):

用于左心室收缩功能障碍或心力衰竭、高血压,以及合并糖尿病者。

如无低血压等禁忌症,应在24小时内口服。

不能耐受者可选用ARB治疗。

8.其他药物:

伴随疾病的治疗药物等。

(八)手术日为入院第0-7天(如需要进行手术)。

1.麻醉方式:

局部麻醉。

2.手术方式:

冠状动脉造影+支架置入术。

3.手术内置物:

冠状动脉内支架。

4.术中用药:

抗血栓药(肝素化,必要时可使用GPIIb/IIIa受体拮抗剂)、血管活性药、抗心律失常药等。

5.介入术后即刻需检查项目:

生命体征检查、心电监测、心电图、穿刺部位的检查。

6.必要时,介入术后住重症监护病房。

7.介入术后第1天需检查项目:

血常规、尿常规、心电图、心肌损伤标记物。

必要时根据病情检查:

大便潜血、肝肾功能、电解质、血糖、凝血功能、超声心动图、胸片、血气分析等。

(九)术后住院恢复3-5天,必须复查的检查项目。

1.观察患者心肌缺血等不适症状,及时发现和处理并发症。

2.继续严密观察穿刺部位出血、渗血情况。

(十)出院标准。

1.生命体征平稳。

2.血流动力学稳定。

3.心肌缺血症状得到有效控制。

4.无其他需要继续住院的并发症。

(十一)变异及原因分析。

1.冠脉造影后转外科行急诊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2.等待二次PCI或择期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3.病情危重。

4.出现严重并发症。

二、不稳定性心绞痛介入治疗临床路径表单

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不稳定性心绞痛(ICD-10:

I20.0/20.1/20.9)

行冠状动脉内支架置入术(ICD-9-CM-3:

36.06/36.07)

患者姓名:

          性别:

   年龄:

   门诊号:

      住院号:

     

住院日期:

  年   月  日出院日期:

  年  月  日 标准住院日7-14天

发病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到达急诊科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慢性稳定性心绞痛介入治疗临床路径(2009年版)

来源:

卫生部  作者:

卫生部医政司

单位:

卫生部  入站时间:

2010-08-0513:

49:

00

一、慢性稳定性心绞痛介入治疗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慢性稳定性心绞痛(ICD-10:

I20.806)

行冠状动脉内支架置入术(ICD-9-CM-3:

36.06/36.07)

(二)诊断依据。

根据《慢性稳定性心绞痛诊断与治疗指南》(中华医学会心血管病学分会,2007年)及2002年ACC/AHA与2006年ESC相关指南

1.临床发作特点:

由运动或其他增加心肌需氧量的情况所诱发,短暂的胸痛(<10分钟),休息或含服硝酸甘油可使之迅速缓解。

2.心电图变化:

胸痛发作时相邻两个或两个以上导联心电图ST段压低≥0.1mV,胸痛缓解后ST段恢复。

3.心肌损伤标记物(心脏特异的肌钙蛋白T或I、肌酸激酶CK、CKMB)不升高。

4.临床症状稳定在1个月以上。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及依据。

根据《慢性稳定性心绞痛诊断与治疗指南》(中华医学会心血管病学分会,2007年)及2002年ACC/AHA与2006年ESC相关指南

1.危险度分层:

根据临床评估、对负荷试验的反应(Duke活动平板评分)、左心室功能及冠状动脉造影显示的病变情况综合判断。

2.基础药物治疗:

抗心肌缺血药物、抗血小板药物、调脂药物。

3.冠状动脉造影检查:

适应证为:

(1)严重心绞痛(CCS分级3级或以上者),特别是药物治疗不能缓解症状者;

(2)经无创方法评价为高危患者(不论心绞痛严重程度);

(3)心脏停搏存活者;

(4)有严重室性心率失常的患者;

(5)血管重建(PCI或CABG)的患者,有早期的中等或严重的心绞痛复发;

(6)伴有慢性心力衰竭或左室射血分数明显减低的心绞痛患者。

4.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治疗(PCI):

对药物难以控制的心绞痛,或无创检查提示较大面积心肌缺血,且冠状动脉病变适合PCI者,可行冠状动脉支架术(包括药物洗脱支架)治疗。

5.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CABG):

糖尿病伴多支血管复杂病变、严重左心功能不全和无保护左主干病变者,CABG疗效优于PCI。

6.改善不良生活方式,控制危险因素。

(四)标准住院日为≤9天。

(五)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ICD-10:

I20.806慢性稳定性心绞痛疾病编码。

2.除外心肌梗塞、主动脉夹层、急性肺栓塞等疾病。

3.如患有其他非心血管疾病,但在住院期间不需特殊处理(检查和治疗),也不影响第一诊断时,可以进入路径。

4.适用于择期PCI者,不适用于STEMI发病<12小时患者。

(六)术前准备(术前评估)1-3天。

1.必需的检查项目:

(1)血常规+血型、尿常规+酮体,大便常规+潜血;

(2)血清心肌损伤标记物、凝血功能、肝肾功能、电解质、血糖、血脂、感染性疾病筛查(乙肝、丙肝、艾滋病、梅毒等);

(3)心电图、胸片、超声心动图。

2.根据患者具体情况可查:

(1)脑钠肽、D-二聚体、血气分析、血沉、C-反应蛋白或高敏C-反应蛋白;

(2)24小时动态心电图、心脏负荷试验。

(七)选择用药。

1.抗心肌缺血药物:

硝酸酯类、β受体阻滞剂、钙离子拮抗剂等。

2.抗血小板药物:

(1)无用药禁忌证的患者均应长期服用阿司匹林,如使用阿司匹林有禁忌或不能耐受者,可改用氯吡格雷替代;

(2)行介入治疗者,常规联用阿司匹林+氯吡格雷;

(3)对介入治疗术中的高危病变患者,可考虑静脉应用GPIIb/IIIa受体拮抗剂。

3.调脂药物:

长期应用他汀类药物。

4.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ACEI):

所有合并糖尿病、心力衰竭、左心室收缩功能不全、高血压、心肌梗死后左室功能不全的患者,均应使用ACEI。

不能耐受者可选用ARB治疗。

5.其他药物:

伴随疾病的治疗药物等。

(八)手术时间为入院后2-4天。

1.麻醉方式:

局部麻醉。

2.手术方式:

冠状动脉造影+支架置入术。

      

3.手术内置物:

冠状动脉内支架。

4.术中用药:

抗血栓药(肝素化,必要时可使用GPIIb/IIIa受体拮抗剂)、血管活性药、抗心律失常药等。

5.术后处理:

(1)介入术后即刻需检查项目:

生命体征检查、心电图、心电监测、穿刺部位的检查。

(2)介入术后必要时住重症监护病房。

(九)术后住院恢复3-5天。

(1)介入术后第1天需检查项目:

心电图、心肌损伤标记物、血常规、尿常规。

必要时根据需要查:

大便潜血、肝肾功能、电解质、血糖、凝血功能、超声心动图、胸片、血气分析。

(2)观察患者心肌缺血等不适症状,及时发现和处理并发症。

(3)继续严密观察穿刺部位出血、渗血情况。

(十)出院标准。

1.生命体征稳定,无心肌缺血发作。

 

2.穿刺部位愈合良好。

3.无其他需要继续住院的并发症。

(十一)变异及原因分析。

1.冠脉造影后转外科行急诊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2.等待二次PCI或择期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3.PCI术中出现并发症转入CCU。

4.造影冠脉正常,需进一步检查明确诊断。

5.药物保守治疗,观察治疗效果。

二、慢性稳定性心绞痛介入治疗临床路径表单

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慢性稳定性心绞痛(ICD-10:

I20.806)

行冠状动脉内支架置入术(ICD-9-CM-3:

36.06/36.07)

患者姓名:

      性别:

   年龄:

   门诊号:

       住院号:

      

住院日期:

  年  月  日    出院日期:

  年  月  日 标准住院日:

≤9天

 

急性非ST段抬高性心肌梗死介入治疗临床路径(2009年版)

来源:

卫生部  作者:

卫生部医政司

单位:

卫生部  入站时间:

2010-08-0513:

56:

00

 一、急性非ST段抬高性心肌梗死介入治疗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急性非ST段抬高性心肌梗死(ICD-10:

I21.4)

行冠状动脉内支架置入术(ICD-9-CM-3:

36.06/36.07)

(二)诊断依据。

根据《不稳定心绞痛及非ST段抬高性心肌梗死诊断与治疗指南》(中华医学会心血管病学分会,2007年)及2007年ACC/AHA与ESC相关指南

心肌损伤标记物增高或增高后降低,至少有一次数值超过参考值上限的99百分位,具备至少下列一项心肌缺血证据者即可诊断:

1.缺血症状(缺血性胸痛大于15分钟,含服硝酸甘油缓解不明显);

2.心电图变化提示有新的心肌缺血,即新的ST-T动态演变(新发或一过性ST压低≥0.1mV,或T波倒置≥0.2mV)。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

根据《不稳定心绞痛及非ST段抬高性心肌梗死诊断与治疗指南》中华医学会心血管病学分会,2007年)及2007年ACC/AHA与ESC相关指南

1.危险分层:

根据患者TIMI风险评分或心绞痛发作类型及严重程度、心肌缺血持续时间、心电图和心肌损伤标记物测定结果,分为低、中、高危三个组别。

2.药物治疗:

抗心肌缺血药物、抗血小板药物、抗凝药物、调脂药物。

3.冠状动脉血运重建治疗:

在强化药物治疗的基础上,中高危患者可优先选择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治疗(PCI)或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CABG)。

(1)PCI:

有下列情况时,可于2小时内紧急行冠状动脉造影,对于无严重合并疾病、冠状动脉病变适合PCI的患者,实施PCI治疗:

①在强化药物治疗的基础上,静息或小运动量时仍有反复的心绞痛或缺血发作;②心肌标志物升高(TNT或TNI);③新出现的ST段明显压低;④心力衰竭症状或体征,新出现或恶化的二尖瓣返流;⑤血流动力学不稳定;⑥持续性室性心动过速。

无上述指征的中高危患者可于入院后12-48小时内进行早期有创治疗。

(2)CABG:

对于左主干病变,3支血管病变,或累及前降支的2支血管病变,且伴有左室功能不全或糖尿病者优先选择CABG。

4.主动脉内球囊反搏术:

在强化药物治疗后仍有心肌缺血复发,在完成冠状动脉造影和血运重建前血流动力学不稳定的患者,可应用主动脉内球囊反搏术。

5.保守治疗:

对于低危患者,可优先选择保守治疗,在强化药物治疗的基础上,病情稳定后可进行负荷试验检查,择期冠脉造影和血运重建治疗。

6.改善不良生活方式,控制危险因素。

(四)标准住院日为7-14天。

(五)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急性非ST段抬高性心肌梗死(ICD-10:

I21.4)疾病编码。

2.除外主动脉夹层、急性肺栓塞、心包炎等疾病。

3.如患有其他非心血管疾病,但在住院期间不需特殊处理(检查和治疗),也不影响第一诊断时,可以进入路径。

(六)术前准备(术前评估)0-8天。

1.必需的检查项目:

(1)血常规+血型、尿常规+酮体、大便常规+潜血;

(2)凝血功能、肝肾功能、电解质、血糖、血脂、血清心肌损伤标志物、感染性疾病筛查(乙肝、丙肝、艾滋病、梅毒等);

(3)心电图、胸片、超声心动图。

2.根据患者具体情况可查:

(1)脑钠肽、D-二聚体、血气分析、血沉、C-反应蛋白或高敏C-反应蛋白;

(2)24小时动态心电图、心脏负荷试验、心肌缺血评估(低危、非急诊血运重建患者)。

(七)选择用药。

1.双重抗血小板药物:

常规联用阿司匹林+氯吡格雷。

对拟行介入治疗的中、高危患者,可考虑静脉应用GPIIb/IIIa受体拮抗剂。

2.抗凝药物:

低分子肝素或普通肝素等。

3.抗心肌缺血药物:

β受体阻滞剂、硝酸酯类、钙离子拮抗剂等。

4.镇静止痛药:

硝酸甘油不能即刻缓解症状或出现急性肺充血时,可静脉注射吗啡。

5.抗心律失常药物。

6.调脂药物:

早期应用他汀类药物。

7.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ACEI):

用于左心室收缩功能障碍或心力衰竭、高血压,以及合并糖尿病者。

如无禁忌症或低血压,应在24小时内口服。

不能耐受者可选用ARB治疗。

8.其他药物:

伴随疾病的治疗药物等。

(八)手术日为入院第0-10天(如需要进行手术)。

1.麻醉方式:

局部麻醉。

2.手术方式:

冠状动脉造影+支架置入术。

      

3.手术内置物:

冠状动脉内支架。

4.术中用药:

抗血栓药(肝素化,必要时可使用GPIIb/IIIa受体拮抗剂)、血管活性药、抗心律失常药等。

(九)术后住院恢复3-5天。

1.介入术后必要时住重症监护病房。

2.介入术后即刻需检查项目:

生命体征检查、心电图、心电监测、穿刺部位的检查。

3.介入术后第1天需检查项目:

心电图、心肌损伤标记物、血常规、尿常规。

必要时根据需要复查:

大便潜血、肝肾功能、电解质、血糖、凝血功能、超声心动图、胸片、血气分析。

4.根据患者病情,必要时行血流动力学监测和IABP支持。

5.观察患者心肌缺血等不适症状,及时发现和处理并发症。

(十)出院标准。

1.生命体征平稳,心肌缺血症状得到有效控制,心功能稳定。

2.血流动力学稳定。

 

3.心电稳定。

4.无其他需要继续住院处理的并发症。

(十一)变异及原因分析。

1.冠脉造影后转外科行急诊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2.等待二次PCI或择期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3.病情危重。

4.出现严重并发症。

二、急性非ST段抬高性心肌梗死介入治疗临床路径表单

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急性非ST段抬高性心肌梗死(ICD-10:

I21.4)

行冠状动脉内支架置入术(ICD-9-CM-3:

36.06/36.07)

患者姓名:

          性别:

   年龄:

   门诊号:

      住院号:

     

住院日期:

  年  月  日出院日期:

  年  月  日 标准住院日7-14天

发病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到达急诊科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急性左心功能衰竭临床路径(2009年版)

来源:

卫生部  作者:

卫生部医政司

单位:

卫生部  入站时间:

2010-08-0514:

04:

00

 一、急性左心功能衰竭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急性左心功能衰竭(ICD-10:

I50.1)

(二)诊断依据。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心血管内科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2009年),《欧洲急性心力衰竭临床诊疗指南》

1.临床表现:

呼吸困难(端坐呼吸)。

2.体征:

肺部干湿性罗音。

3.辅助检查:

胸片呈肺淤血或肺水肿表现,超声心动图提示心脏扩大、心功能严重低下,心电图可出现严重心肌缺血的客观证据。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及依据。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心血管内科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2009年),《欧洲急性心力衰竭临床诊疗指南》

1.一般治疗:

取坐位,吸氧,心电、血压和指端氧饱和度监测。

2.急救措施:

根据病情使用吗啡。

3.消除肺淤血的治疗措施:

利尿剂和血管扩张剂的应用。

4.稳定血流动力学的措施:

若血压降低(收缩压≤90mmHg),使用血管活性药物。

5.洋地黄制剂的应用:

无禁忌证、必要时可使用。

6.其他药物:

解痉平喘、糖皮质激素。

7.原发病的治疗:

治疗原发病和诱因。

8.非药物治疗措施:

必要时可给予气管插管和呼吸机辅助呼吸、血液超滤等治疗。

(四)标准住院日为7-14天。

(五)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ICD-10:

I50.1急性左心功能衰竭疾病编码。

2.如患有其他非心血管疾病,但在住院期间不需特殊处理(检查和治疗),也不影响第一诊断时,可进入路径。

(六)必需的检查项目。

1.血常规、尿常规。

2.肝肾功能、电解质、血糖、心力衰竭的生化标志物(如BNP或NT-ProBNP)、血清心肌损伤标志物(如TNT或TNI、CK-MB)、凝血功能、D-二聚体、血气分析。

3.心电图、心电监测、床旁胸片及超声心动图。

(七)出院标准。

1.症状缓解,可平卧。

2.生命体征稳定。

3.胸片显示肺水肿、肺淤血征象明显改善或正常。

4.原发病得到有效控制。

(八)变异及原因分析。

1.病情危重,需气管插管及人工呼吸机辅助呼吸。

2.合并肾功能不全需血液超滤或血液透析。

3.合并心肌缺血或心肌梗死需行冠脉造影和介入治疗。

4.合并严重感染不易控制者。

5.等待外科手术。

二、急性左心功能衰竭临床路径表单

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急性左心衰竭(ICD-10:

I50.1)

患者姓名:

      性别:

   年龄:

  门诊号:

     住院号:

      

住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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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月  日 标准住院日7-1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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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月  日  时 分 到达急诊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病态窦房结综合征临床路径(2009年版)

来源:

卫生部  作者:

卫生部医政司

单位:

卫生部  入站时间:

2010-08-0514:

11:

00

一、病态窦房结综合征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病态窦房结综合征(ICD-10:

I49.5)

行永久心脏起搏器置入术(ICD9-CM-3:

37.8001\37.8101\

37.8201\37.8301)

(二)诊断依据。

根据《ACC/AHA/HRS2008年心脏节律异常器械治疗指南》(JAAC,2008,51卷,21期)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心电生理和起搏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军医出版社,2009年)等国内外治疗指南

1.包括一系列心律失常:

窦性心动过缓、窦性停搏、窦房阻滞、慢快综合征、窦性心律变时功能不全。

2.临床表现:

心悸、胸闷、气短、乏力、黑蒙、晕厥等。

3.心电图和动态心电图表现为:

(1)严重的窦性心动过缓(心率<50次/分);

(2)窦性停搏和/或窦房阻滞;

(3)慢快综合征:

阵发性心动过速(心房颤动、心房扑动、室上性心动过速)和心动过缓交替出现;

(4)持续心房颤动在电复律后无可维持的窦性心律;

(5)持久、缓慢的房室交界性逸搏节律,部分患者可合并房室阻滞和室内阻滞;

(6)活动后心率不提高或提高不足。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

根据《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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