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储汇业务员职业技能鉴定教材选编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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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储汇业务员职业技能鉴定教材选编3

邮政储汇业务员职业技能鉴定理论考试学习资料

 

邮政邮政通信规章制度教材选编

(三)

 

第二章邮政通信规章制度

第一节邮政专用品管理使用规定

邮政用品用具主要包括邮政日戳、邮件容器(邮袋、集装箱、信盒)、袋牌、袋绳、封志、邮政夹钳,通常称之为六项用品用具,其中邮政日戳、邮袋和邮政夹钳是《邮政法》规定的邮政专用品。

一、邮政日戳

邮政日戳是邮政企业处理各项业务时使用的刻有地名和日期的特制专用戳记。

邮政日戳是邮政通信的专用工具,是邮局表示处理邮政业务的一种戳记,是凭以确认邮政局(所)与用户之间,以及各生产环节之间责任关系的印信。

每一枚日戳都代表着一个邮件处理环节。

邮政日戳是法律上的有效凭证,是受法律保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仿造或冒用。

二、邮政夹钳(包括手携扎袋钳)

邮政夹钳是用于夹紧加封在邮袋上铅志的邮政专用工具,也是凭以确认局际之间权责关系的印信。

夹钳头部安装有局名和邮件种类名称的印模。

夹钳所夹封的总包袋内邮件如发生损毁、缺少等不符情况,往往需要按照铅志上所显示的夹钳印模,来判明责任。

夹钳必须注意爱护使用,不准代作击物工具,使用后立即严密保管,防止盗用和丢失。

三、邮件容器(邮袋、信盒、集装箱等)

邮件容器是封装各类邮件和指定报刊使用的邮政专用品,是国家财产。

邮件容器只许在邮政企业内部分拣、封发部门和邮政运输部门使用,不准挪作它用。

邮件容器应按照邮件类别和寄递范围区别使用,不得互相混用。

(一)邮件容器的基本规定

按邮件种类的不同,邮件容器基本分为4个大类,即:

普通邮件容器、航空邮件容器、特快邮件容器和机要邮件容器。

按寄递地区域可分为国内邮件容器和国际邮件容器。

国内邮件容器又可分为全国通用邮件容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各自所辖的地区范围内专用的邮件容器。

按质地和外形的不同可分为邮袋、信盒和集装箱三种。

邮袋类容器根据不同型号可用于盛装包裹、印刷品、信函、期刊、公物等各类邮件。

连体式小型信盒主要用于盛装外形尺寸不超过GB/T1416—93中6号信封的信函状邮件。

中型信盒主要用于盛装扁平状邮件,有连体式和分体式两种。

集装箱主要适用于火车、汽车邮件运输,主要有笼式(有轮)和封闭式(有轮)两种。

邮袋上的文字、袋号、年号除地区专用邮袋印字用红色快速染料印制外,均用黑色涂料印制,便于与国内、国际通用邮袋区别。

少数民族地区的专用邮袋,可一面印汉字,另一面印当地少数民族文字。

(二)邮件容器的型号

通常使用的全国通用邮件容器类别、型号、规格见下表:

种类

新袋号

规格(mm)

旧袋号

规格(mm)

种类

新袋号

规格(mm)

旧袋

规格(mm)

国内普通

1

1600×1100

1

1900×1200

国际水陆路

1

1600×1100

31

1900×1200

2

1600×1100

32

1600×1100

2

1200×775

3

1300×850

2

1200×775

33

1300×850

4

1100×700

34

1100×700

3

800×500

5

800×500

3

800×500

35

800×500

6

550×350

36

550×350

国内航空

1

1600×1100

11

1900×1200

国际航空

1

1600×1100

21

1900×1200

12

1600×1100

22

1600×1100

2

1200×775

13

1300×850

2

1200×775

23

1300×850

14

1100×700

24

1100×700

3

800×500

15

800×500

3

800×500

25

800×500

16

550×350

26

550×350

国内特快

1

1600×1100

51

1900×1200

国际特快

1

1600×1100

41

1900×1200

52

1600×1100

42

1600×1100

2

1200×775

53

1300×850

2

1200×775

43

1300×850

54

1100×700

44

1100×700

3

800×500

55

800×500

3

800×500

45

800×500

56

550×350

46

550×350

机要邮件袋类别、型号、规格见下表:

种类

新型号

规格(mm)

旧型号

规格(mm)

新型号

规格(mm)

旧型

规格(mm)

机要

71

1900×1200

71

1900×1200

75

800×500

75

800×500

72

1600×1100

72

1600×1100

76

550×350

76

550×350

73

1300×850

73

1300×850

77

1400×500

77

1400×500

74

1100×700

74

1100×700

(三)邮件容器的使用与管理

1.邮件容器使用注意事项:

(1)封发邮件时必须按照邮件种类和寄递区域分别使用邮袋(容器),不得专、普混用,严禁用外国邮袋(容器)封发国内邮件。

(2)严禁将邮袋(容器)连同邮件直接封发给邮政通信部门以外的单位或个人(用户)。

(3)注意爱护邮袋(容器),不得任意抛掷、拖拉、践踏或在邮袋(容器)上乱写乱画。

防止污损,以保持邮袋的整洁。

2.邮件容器的管理标准:

“四有四无”

四有:

管理有专责;使用有计划;处理有手续;存放有专处。

四无:

无积压;无挪用;无损毁;无散失。

四、袋牌

袋牌是拴挂在各种不同邮件袋上表示邮件种类的标志牌的总称,供人们识别袋内所装邮件的种类、寄发局、接收局等,给据邮件还填有号码,贵重包裹袋牌和航空邮件袋牌上还要注明重量。

袋牌上的局名和其他文字,一律自左至右横写,号码、重量、件数等栏应按格填写,书写清晰、文字规范。

(一)袋牌种类

袋牌分为条码袋牌和标志袋牌两类。

条码袋牌分为横式和竖式两种,国际袋牌多为横式其他袋牌均采用竖式。

标志袋牌采用竖式,无条码区。

(二)袋牌规格

各类邮件袋牌规格见下表所示:

图表2-2连续袋牌种类明细表

序号

编号

名称

印刷颜色

备注

1

邮1213

平信袋牌

白边

黑框

2

邮1214

平刷袋牌

黄边

3

邮1215

挂号信函袋牌

白边

红框

4

邮1216

挂号印刷袋牌

黄边

5

邮1218

平挂合封袋牌

白边

6

邮1219

包裹袋牌

绿边

7

邮1219乙

大件包裹袋牌

8

邮1226

空袋袋牌

棕边

9

邮1226乙

报皮布袋牌

黑边

10

邮4135甲

报纸袋牌

粉边

11

邮4151

杂志袋牌

蓝边

12

邮特2009

特快专递袋牌

13

邮5019

机要袋牌

白边

14

邮5020

机要绝密袋牌

白边

15

邮1215甲

快递包裹袋牌

红边

16

邮1221甲

红杯袋牌

白边红色图纹

17

邮1221已

红杯“水”袋牌

白边红色图纹

18

邮1225

航空袋牌

白边蓝色图纹

(三)条码及袋牌用128码信息结构

条码是一种十分有效的识别工具,它提供准确及时的信息来支持成熟的管理系统。

条码的使用能够逐渐地提高准确性和效率,节省开支并改进业务操作。

1.条码的组成

条码是由一组按一定编码规则排列的条、空符号,用以表示一定的字符、数字及符号组成的信息。

条码系统是由条码符号设计、制作及扫描阅读组成的自动识别系统。

条码是由不同宽度的浅色和深色的部分(通常是条形)组成的图形,这些部分代表数字、字母或标点符号。

由条与空代表的信息编码的方法被称作符号法。

2.128码的特点和用途

128码是一种更便捷的符号法,能够代表整个ASCII字母系列。

它提供一种特殊的“双重密度”的全数字模式并有高信息安全性能的自动识别技术。

其主要特点是:

(1)输入速度快,能实现“即时数据输入”。

(2)可靠性高,误码率低于百万分之一。

(3)采集信息量大,一次可采集几十位字符的信息,并有一定的自动纠错能力。

(4)灵活实用,条码标识既可以作为一种识别手段单独使用,也可以和有关识别设备组成一个系统实现自动化识别,还可以和其他控制设备联接起来实现自动化管理。

(5)条码标签易于制作,对设备和材料没有特殊要求,识别设备操作容易,不需要特殊培训,且设备也相对便宜。

目前袋牌用128码主要配合扫描设备实现邮件总包和散件邮件信息的直接扫描录入,配合网上下载信息实现扫描勾核、扫描汇封、扫描配发、散件扫描封发等业务操作。

3.国内袋牌用128码信息结构

国内袋牌用128码信息共30位数据,顺序自左至右,信息结构见下图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封发局代码

接收局代码

本转代码

标牌类别代码

总包序列号

重量

容器型号代码

备注代码

4.国内给据邮件条码(ID码)信息结构

(1)代码结构

国内给据邮件代码由邮件种类代码、邮件编号及省级行政区划代码三部分组成,其结构见表1。

表1代码结构

邮件种类代码

邮件编号

省级行政区划代码

X1X2

X3X4X5X6X7X8X9X10X11

X12X13

(2)邮件种类代码

X1~X2为邮件种类代码,用两位大写英文字母表示,见表2。

表2邮件种类代码表

邮件种类名称

邮件种类代码

条码应用方式

普通包裹

PA~PM

邮政营业专用

PN~PZ

客户制作专用

快递包裹

KA~KM

邮政营业专用

KN~KZ

客户制作专用

续表2

邮件种类名称

邮件种类代码

条码应用方式

挂号信函

XA~XM

邮政营业专用

XN~XZ

客户制作专用

挂号印刷品

SA~SM

邮政营业专用

SN~SZ

客户制作专用

挂号商业函件

HA~HZ

邮政商函中心专用

(3)邮件编号

X3~X11为邮件编号,用9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其中X3~X10为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同一邮件种类的邮件顺序号,数字范围为00000001~99999999;X11为8位邮件顺序号的数据校验码,数字范围为0~9。

省级行政区划代码

X12~X13为条码使用局或客户所在地的省级行政区划代码,用2位阿拉伯数字表示,采用GB/T2260-200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表1中规定代码的前2位,代码见表3。

表1省级行政区划代码表

代码

名称

代码

名称

代码

名称

11

北京市

35

福建省

53

云南省

12

天津市

36

江西省

54

西藏自治区

13

河北省

37

山东省

61

陕西省

14

山西省

41

河南省

62

甘肃省

15

内蒙古自治区

42

湖北省

63

青海省

21

辽宁省

43

湖南省

64

宁夏回族自治区

22

吉林省

44

广东省

65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3

黑龙江省

45

广西壮族自治区

71

台湾省

31

上海市

46

海南省

81

香港特别行政区

32

江苏省

50

重庆市

91

澳门特别行政区

33

浙江省

51

四川省

34

安徽省

52

贵州省

(4)条码示例

普通包裹条码示例见图

 

 

图1

北京某邮政支局营业收寄的一件普通包裹,该包裹的条码信息内容为:

PA12345678511,见图1,其中:

PA——邮件种类代码,表示普通包裹;

——该包裹的邮件顺序号;

5——邮件顺序号的数据校验字符;

11——北京市行政区划代码。

挂号信函条码示例

 

图2

上海某邮政支局营业收寄的一件挂号信,该挂号信的条码信息内容为:

XA87654321631,见图2,其中:

XA——邮件种类代码,表示挂号信函;

——该挂号信函的邮件顺序号;

6——邮件顺序号的数据校验字符;

31——上海市行政区划代码。

客户制作挂号信函条码示例

 

图3

广东某客户交寄一批挂号信中的某一件挂号信,该挂号信的条码信息内容为:

XN12345678544,见图3,其中:

XN——邮件种类代码,表示客户自己制作的挂号信函条码;

——该客户可使用数据段中的某一挂号信函的邮件顺序号;

5——邮件顺序号的数据校验字符;

44——广东省行政区划代码。

邮政商函中心制作挂号商业信函条码示例

 

图4

上海市某邮政商函中心制作的一批挂号商函中的某一件挂号商业信函,该挂号商业信函的条码信息内容为:

HA87654321631,见图4,其中:

HA——业务种类代码,表示邮政商函中心制作的挂号商业信函条码;

——该邮政商函中心可使用数据段中的某一挂号商函信函的邮件顺序号;

6——邮件顺序号的数据校验字符;

31——上海市行政区划代码。

挂号商业信函条码示例

 

图5

广东省某邮政商函中心制作的一批挂号商函中的某一件挂号商业信函,且挂号商业函件制作设备精度在300dpi以上,该挂号商业信函的条码信息内容为:

HA12345678544,见图5,其中:

HA——业务种类代码,表示邮政商函中心制作的挂号商业信函条码;

——该邮政商函中心可使用数据段中的某一挂号商函信函的邮件顺序号;

5——邮件顺序号的数据校验字符;

44——广东省行政区划代码。

五、封志

铅志是夹封邮件袋的铅质封志,除铅质封志外还有塑料、铁皮、铝制封志。

封志是封固邮件总包的关键用品。

封志的作用是表示封发局对袋内封入的邮件负有责任。

接收局或邮件押运班接收邮件总包时凭封志及袋绳、袋牌、袋身完好作为交接验收的依据。

袋绳必须是没有结头的,封扎邮袋时按蹄扣捆扎法扎紧;不松动,不能抽出袋绳。

六、袋绳

袋绳是用于封扎邮袋口的线绳或麻绳,并穿上袋牌,再穿上封志,然后将绳子在铅志内交叉打结,用夹钳按规定把铅志夹紧后,在距封志1厘米处将多余绳头剪去。

第二节三项基本制度

三项基本制度是明确邮件处理中各环节工作人员之间的责任界限,相互督促贯彻邮政规章制度,是确保邮件的迅速、准确、安全传递,不断提高通信质量的重要保证。

但是,随着运邮方式和信息传输方式的不断改进,三项基本制度的实现形式也在不断变化。

一、交接验收

邮件在处理过程中,凡局际之间办理交接的都必须严格执行交接验收制度,凡局内作业处理,在保证邮件处理质量、明确责任的情况下,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交接验收的基本内容如下:

(一)根据清单或路单逐件、袋核对所登节目和总数是否与实物相符。

(二)逐件验视保价、特快专递邮件,重点抽验其它邮件是否符合规格标准。

(三)邮件袋、容器的封装是否符合规格。

(四)总包的发运路向是否正确。

二、勾挑核对

各局在邮件总包发出之前、接收时或接收之后,均应根据实物逐件、逐袋勾挑核对相关清单、总清单和路单,以确保登单节目与实物相符。

各生产单位在邮件发出之前及接收时或接收之后,均应根据邮件逐件勾挑核对相关清单、总清单,以确保邮件交接质量。

各局在内部交接中在确保邮件安全,责任段落明确的前提下,可自行确定交接方式。

三、平衡合拢

各生产单位必须在每日、每班次对给据邮件和邮件总包分别进行平衡合拢,工作终了时,将数据归档,中心局系统自动生成“给据邮件平衡合拢表”。

其他部门邮件合拢的具体方法和平衡合拢表式样,由各省局根据具体情况自行规定。

合拢时,如果总数不平衡或结存数与实存数不符,应即采取措施查明。

如复查无结果,应立即向主管人员如实汇报,并作详细记录备查。

国邮[2004]382号文件:

邮区中心局总包邮件交接处理规定

(暂行)

一、总则

(一)邮区中心局生产作业系统具有全程全网、信息共享的特点,为实施总包邮件信息网上传输,改革上一环节为下一环节制作路单的作业方式,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适用于邮区中心局生产作业系统联网局,除机要、国际以外的所有总包邮件。

(三)邮件交接以网上信息为准。

邮区中心局间打印总路单用于办理邮件交接。

凡实物与网上信息不符的,接收局应据实向发运局发验。

(四)干线总包邮件(含临时直封总包)必须拴挂128条码袋牌。

凡袋牌无条码、条码不规范或条码信息与网上信息不一致的,视同实物与信息不符,向上一环节发验,并纳入邮件规格质量考核。

二、邮区中心局之间总包邮件交接

(一)基本要求

邮区中心局在转运环节和运输环节实现局际间总包信息网上交换。

邮区中心局之间的邮件交接必须遵循以下基本要求:

1.发运局打印总路单用于办理邮件交接,详细总包节目以发运局网上发送的总包信息为准。

2.运输环节与转运环节之间实行总包点数交接,通过总路单办理交接手续。

3.出口和转口总包邮件,由转运环节逐袋扫描勾核,负责总包规格、数量和发运路向;进口总包邮件,必须由转运环节进行总包逐袋勾核并验视规格和发运路向。

4.各邮区中心局必须按要求及时发送和下载网上总包信息。

接卸局如在邮件实物到达之后仍无法签收网上信息,必须及时利用条码扫描器逐袋扫描条码袋牌,录入总包邮件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发运局发验,如属发运局未发送信息,相关责任由发运局承担。

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发验,相关责任由接卸局承担。

(本文中的规定时间如未说明,均指《国内邮件处理规则》第278条之相关规定。

)在未取消纸质路单的阶段,若总包条码率不高,可利用纸质路单录入总包邮件信息。

5.转运环节经勾核后,如发现总包信息与接卸的邮件实物有规格、数量、节目、路向等不符情节时,应按规定针对不同情况向相关封发局、发运局或派押局发验。

6.网上总包信息的接收和发送必须遵循总进总出的原则。

邮区中心局对本局接卸或发运的各条邮路的总包信息只能由邮区中心局转运环节以邮路为单位统一下载和发送,同一转运车间对同一邮路总包信息只能发送一次;不同转运车间对同一邮路可分别发送信息,但必须使用同一流水号。

7.将总包袋牌是否有128条码纳入总包规格考核标准。

接卸局如发现接卸的总包袋牌上没有128条码或条码不规范,应及时向封发局发验。

如本局出口总包无条码袋牌,转运环节应将总包退回封发部门。

临时直封总包必须拴挂双袋牌并补有128条码,对无128条码总包,出口转运环节必须补打128条码后才能发运。

8.非邮区中心局的上线局比照邮区中心局进行局际交接。

(二)作业规范

1.总包发运

(1)信息和邮件配发

总包转运环节通过信息配发操作,将总包信息以堆位为单位,按照发运计划配发到相应的交接对象。

原则上同一交接对象只应进行一次配发。

转运环节将本局出口邮件及转口邮件,按照发运路向、车次进行实物配发。

(2)出口勾核

转运环节利用邮区中心局系统的扫描勾核功能完成邮件实物与信息的勾核。

(3)路单处理

由转运环节统一打印发运总路单。

在仍保留路单的阶段,仍需由转运环节统一打印路单。

火车邮路按卸交站打印路单。

总路单打印一式二份,一份由押运班签收后发运局取回存档,一份交押运班留存。

路单打印一式二份,一份交押运班留存,一份由押运班带交卸交局。

汽车邮路总路单打印一式三份,一份由承运单位签收后发运局留存,一份交承运单位留存,一份由承运单位带交卸交局。

汽车邮路路单打印一份由承运单位带交卸交局。

航空邮路总路单和路单各打印一式三份,一份交承运单位留存,两份随邮件带交接收站,由接收局签收后,航空公司、接收局各留一份。

联航邮件每增加一个中转航站应增加一份总路单交中转航站。

(4)装发邮件

转运人员将邮件装车发运,如有邮件装发不完,应手工修改总路单。

发运局对所装发的火车邮路或汽车邮路实行“包装”。

火车邮路和汽车邮路的“包装”按照国家局网路运行部局运函[2002]51号文件的相关要求办理。

(5)邮件发交签收

发运局与火车押运班之间按总路单点数交接。

交接双方点数不一致时,批注路单,车行后由押运班复点。

为便于火车车门交接,发运量大于50袋的发运局还需制《装卸邮件交接细数单》(可直接打印中心局生产作业系统中的《堆位总单》代替《装卸邮件交接细数单》),用于车门点数。

直达干线汽车邮路发运局对所装发的邮件实行“包装”。

装车时应查验车厢厢体是否完好。

装车完毕后会同驾押人员对车厢施封,并由驾押人员签收总路单。

中途有交接点的干线汽车邮路发运局在装车时应同承运局驾押人员进行邮件点数交接。

驾押人员核对邮件数目相符后,在总路单上签收。

干线汽车发运局应会同驾押人员在总路单上批注发车时间。

交发航空邮路的邮件交接办法,由邮方与航方协商确定。

(6)修改配发

邮件装发并交接完毕后,转运环节根据邮件实际装发情况修改配发信息。

航空邮路的发航局在与航方办理交接后,必须跟踪邮件实际发出情况,在确定邮件实际装发量和装发航班后修改网上配发信息,确保网上路单信息与实际装发邮件一致。

(7)网上发送

转运环节必须按照要求及时发送网上路单信息。

如因前一发运局未及时发送网上路单造成后局信息下载错误或无法下载的,由后局向前局发验,全部责任由前一发运局承担。

出口火车路单信息的网上发送操作必须在火车时刻表规定的发车时间至火车实际开出30分钟之内进行,不得提前或延误发送信息。

若本局至下一卸交局的运行时间少于30分钟,则路单信息网上发送必须在邮车到达下一卸交局之前完成。

如遇特殊情况,信息不能按时限要求发送,必须及时通知前方相关卸交局。

出口汽车路单信息的网上发送操作必须在车辆开出后30分钟内完成,若本局至下一卸交局的运行时间少于30分钟,则路单信息网上发送必须在邮件到达下一卸交局之前完成。

如遇特殊情况,信息不能按时限要求发送,必须及时通知前方相关卸交局。

出口民航航空邮路总包信息的网上发送操作必须在航方发运信息反馈后30分钟内完成。

全夜航范围内的自主航空邮路总包信息应在航班起飞后30分钟内完成。

2.总包接收

(1)信息下载

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信息的签收,如网上信息无法下载应及时向发运局发验。

对于本局站转赶车计划内的火车车次,可以适度提前下载。

火车邮路前一发运局到本局运行时间在1小时以上的,可在前一发运局正常发车时间30分钟之后下载网上信息;火车邮路前一发运局到本局运行时间不足1小时的,必须确认前一局已经将信息成功发送之后,方可下载网上信息。

对于非站转赶车车次,应在确认火车邮车进站之后下载网上路单信息。

普通汽车邮路的网上路单信息应在邮车实际到达,并核实确认了邮车的频次之后进行下载。

全夜航范围内,由自主航空通达局集散的出口快速汽车邮路的网上路单信息应由自主航空通达局航站适度提前下载。

全夜航范围内的航空邮路的网上路单信息应适度提前下载,其他航空邮路网上路单信息可在邮件实际到达后下载。

(2)邮件接卸签收

火车邮路交接双方利用总路单点数办理交接。

为便于火车车门点数,火车押运班对于卸车量大于50袋的局应手工填制《装卸邮件交接细数单》用于车门点数。

交接双方点数不一致时,在总路单上批注双方意见。

在火车开行后由接收方继续点验。

接收方必须将点验结果在规定时限内验知对方。

否则,造成后果的由接收方负责。

直达干线汽车邮路实行“包卸”。

接收局卸车时应与驾押人员共同查验邮车车厢厢体和车门施封是否完好。

如车门施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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