轧钢厂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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轧钢厂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轧钢厂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根据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有关规定,结合轧钢厂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1.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轧钢厂厂级领导、职能科室、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对安全生产应负有的责任。

本制度适用于各部门

2、管理职能

2.1轧钢厂安全生产委员会是轧钢厂安全生产的领导决策机构,负责安全生产的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工作,对我厂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有领导、决策责任。

2.2各部门接受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负责本部门日常安全生产的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工作,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有领导,决策责任。

2.3安全科是轧钢厂安全生产的综合管理部门,是轧钢厂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

2.4各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各自职能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管理内容及要求

3.1总则

3.1.1为了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安全管理,明确各级领导和各职能部门的责任,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保证企业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

3.1.2各部门在各项生产经营工作中要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第一位,实行安全管理第一领导责任制。

3.1.3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全体职工都必须在各自岗位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3.1.4各级领导及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令、法规及标准。

4.2各级行政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厂长的职责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天津市安全生产法规、政策,对本部门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职工健康负全面领导责任。

直接领导安全科的工作,支持并督促副职领导做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2、每月主持召开本部门安全生产会议并领导有关成员积极开展工作,按月听取安全生产情况的汇报,研究改进措施,做出决策并检查决策执行情况。

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知识的培训,支持安全人员的工作。

3、审定申报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对重大经济技术决定,应有保证职工安全健康的具体措施。

4、组织制定改善劳动条件的规划和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规划并付诸实施。

不断改善劳动条件,预防职业病,防止伤亡事故发生,根据国家规定保证所需的经费开支,及时解决重大隐患和职业危害。

本部门无力解决的,应按规定权限向上级部门提出报告,同时采取有效的临时性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保证本单位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5、负责组织并参加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及时整改,确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可靠的控制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6、凡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和引进技术及设备时,均需按规定负责做到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在设计、审批、施工、验收、投产等环节同步进行。

7、组织对本部门工伤事故、重大人身险肇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对所发生的伤亡事故调查、登记、统计和报告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8、对实现安全生产取得优异成绩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决定予以表彰或奖励。

9、按国家规定合理配置本部门安全工作机构,保障专业管理人员的整体性、稳定性和素质的不断提高。

生产副厂长职责

1、在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协助厂长(部长、主任)管理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并对厂长负责。

2、组织领导职工学习国家和天津市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3、参加每月一次本部门安全例会,及时研究解决生产中的安全隐患问题,对例会决定的事项,组织贯彻落实。

安全例会要有记录,下发会议纪要。

主持召开生产调度会,必须有安全生产的内容和要求。

4、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必须把安全工作贯穿到每个具体环节中去。

主持编制、审查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5、组织作业区和有关部门定期开展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安全操作检查。

对重大事故隐患应组织有关人员到现场研究解决,不能及时解决的问题应按规定权限向上级部门提出报告,在报告的同时应有可靠的临时性措施。

6、主持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7、组织、支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推广应用。

8、主持和参加重伤以上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设备副厂长职责

1、在主管领导的领导下,对全厂设备、建(构)筑物良好和职业安全卫生设施的正常使用负直接领导责任。

对因设备、建(构)筑物原因造成的伤亡事故负领导责任。

2、负责组织领导分管部门对本部门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审定和设备运行的安全管理,负责审查、验收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设备制造和安装。

3、定期组织设备管理科和工程技术人员对各种机械设备、电气设备、锅炉、受压容器和工业建筑物等设备、设施的检查,确保设备、设施完好,运转正常。

4、对不符合国家法规标准及存在重大隐患的设备、设施要及时组织解决,对暂不能解决的在采取可靠防范措施的同时,按权限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领导和部门。

5、认真贯彻安全生产“三同时”的原则,在审核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同时,落实职业安全卫生设施。

6、负责组织和审核全厂设备大、中修计划,对安全措施不完善的不予报审。

7、主持所分管部门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问题的有关会议。

8、负责组织、督促所分管部门的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职责。

9、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10、参加所分管部门重伤以上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生产科的职责

1、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负具体管理责任。

领导作业区安全员开展工作。

2、组织制订本作业区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报请本部门主管厂长审定批准。

3、抓好班组安全管理,经常组织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对新职工、调换工种职工、伤愈复工职工等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凡特种作业人员,应经培训、考试取得合格证后,方可安排上岗操作。

4、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以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指挥生产,及时纠正职工违章、冒险作业,落实“四不放过”制度,对情节严重者,令其停止工作,并视情节按规定予以处罚。

5、按周组织安全检查,凡属危险因素较大的关键设备,应经常巡视检查,发现隐患要逐项登记和整改。

对作业区无力解决的隐患,在向上级领导报告的同时负责采取临时有效的安全措施。

6、参加对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的鉴定和设备大、中修验收,对危及职业安全的隐患,在未消除前不投产运行。

7、坚持安全生产的“五同时”,作业区大、中、小修要按作业特点制定安全措施并组织贯彻实施。

8、组织参加伤亡事故及险肇事故的调查分析,拟定预防事故的措施并组织落实。

机动科职责

1、对全厂设备、建(构)筑物良好和职业安全卫生设施的正常使用负直接领导责任。

对因设备、建(构)筑物原因造成的伤亡事故负管理责任。

2、组织领导分管部门对本部门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审定和设备运行的安全管理。

负责审查、验收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设备制造和安装。

3、定期组织设备管理科和工程技术人员对各种机械设备、电气设备、锅炉、受压容器和工业建筑物等设备、设施的检查,确保设备、设施完好,运转正常。

4、对不符合国家法规标准及存在重大隐患的设备、设施要及时组织解决,对暂不能解决的在采取可靠防范措施的同时,按权限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领导和部门。

5、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的原则,在审核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同时,落实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投入生产的原则。

6、负责组织和审核全厂设备大、中修计划,对安全措施不完善的不予报审。

7、主持所分管部门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问题的有关会议。

8、参加所分管部门重伤以上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9、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10、负责组织、督促所分管部门的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职责。

安全科的职责

1、安全管理在部门直接领导下,在安全监督处指导下开展工作,是厂长、(或副厂长)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助手。

负责督促、检查、汇总本部门安全工作,并做好协调工作,并对职责范围内工作失误而导致的伤亡事故负责。

2、负责组织本部门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有权下达行政指令,限期整改,并督促实施。

在生产中,遇有重大险情时,有权下令停止作业,并立即上报。

3、组织有关部门制定、修改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规定、标准,经厂长批准后发布执行。

4、负责组织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发挥电化教育的作用,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新员工的安全教育,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和发证工作。

5、组织推广目标管理、安全系统工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标准、标准化作业等现代安全管理方法,推广先进的职业安全卫生技术和设施,预测、预防可能发生的事故。

6、参加本部门新建、改建、扩建以及大、中、小修工程的初步设计、方案审查和竣工验收。

7、组织本部门各种安全生产会议,提出职业安全、职业卫生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8、负责本部门锅炉、电气设备、电气焊、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劳逸结合和女工保护工作。

9、编制本部门中长期安全生产规划、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及年、季、月安全、职业卫生工作计划的实施。

10、是职业卫生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在安全监督处组织下对尘、毒、高温、噪音及其他物理性危害作业岗位的监测,组织研究并督促检查防尘、防毒、防物理性危害技术措施的实施。

11、对防护用品(用具)的质量和正确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对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质量问题及时反馈安全监督处。

12、督促检查承包、技术协作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

13、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业务工作。

14负责组织伤亡事故、重大人身险肇事故调查分析与处理工作。

15配合安全监督处和人力资源处做好工伤人员伤残等级鉴定工作,工伤善后管理工作。

16参加公司(或本部门)安全大检查,负责隐患整改。

17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本部门安全生产竞赛、评比、奖惩活动。

综合科的职责

1在处理日常工作和确定经理(厂长)办公会会议议程时,对有关安全生产的问题要及时安排,督促责任部门研究落实,并做好文字记录。

2在调研中,应把安全生产列为经常性的主要课题之一。

3配合有关部门定期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工作经验。

4起草有关文件、领导讲话稿和工作计划、总结时,应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

督促协调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及有关规章制度。

5参加重伤以上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

6参加公司(及本部门)安全大检查工作。

7按国家标准编制部门规定,合理提出安全工作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定员定编,对因安全机构不健全,安全管理人员定员不合理而发生的伤亡事故负责。

8对各部门进行综合考核评比时,应把安全生产列为重点考核内容。

9组织制定、修订责任制度和标准时,应将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列为主要内容之一。

总工长、工段长的职责

1对本作业区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支持分管安全生产的副作业长开展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法令和上级指示,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必须把安全工作贯穿到每个具体环节中去。

每周必须主持召开一次安全分析会,组织每周的安全活动日。

每月组织一次全车间的安全活动。

3针对车间生产情况提出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作业场所的布置,必须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法规的要求,保证各种安全防护设施齐全、灵敏、有效,操作场所符合定置管理规定的要求。

4主持编制和落实本作业区域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经批准由本作业区施工的项目,应安排人力、物力按期落实,属有关部门或对外承包的项目,应督促按期实施。

5经常组织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严格贯彻“三级安全教育”的制度,关注职工的思想动态,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制止违章作业。

6组织各类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加强对所属危险源(点)的监控管理。

7定期对各岗位职工进行安全考核,不合格者不准上岗。

特种作业人员要持有操作证,方可批准上岗作业。

8按规定配备作业区专(兼)职安全员并保持相对稳定,严格执行职工劳动保护用品穿戴的检查。

9发生伤亡事故时应紧急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立即上报并查明原因,采取防范措施,避免事故扩大和重复事故的发生。

对已、未遂事故和违章违纪都要“四不放过”,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对安全生产有贡献者提出奖励意见,

班组长的职责

1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对本班组职工的安全负责,领导班组安全员开展工作。

2组织班组每周开展一次安全活动,做到有内容、有完整记录、有考勤。

负责对新调入的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并指定专人指导其操作。

3每日班前应结合生产任务,现场作业环境和职工的思想动态进行安全交底。

做好班中巡回检查及指导,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当班解决不了的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并采取临时有效的安全措施。

4按法规和安全规章制度组织生产,不冒险违章作业,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随时纠正职工不正确操作,发现违章及时制止并按照“四不放过”制度教育处理。

5经常教育和检查职工遵守安全操作制度,正确使用设备、工具、安全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等。

6经常检查并保持工作地点的文明生产。

保持成品、半成品、材料及废物的合理放置。

7有权拒绝上级的违章指挥,遇有重大险情时有权指挥职工撤离现场并报告上级领导。

8负责所属危险源(点)的监控管理,严格贯彻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保证各种安全防护设施齐全、灵敏、有效,操作地点清洁整齐。

9发生伤亡事故积极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并如实反映事故发生的情况,及时组织分析并制定防范措施。

安全员的职责

1在作业区主管安全领导的直接领导下,在安全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下,协助组织贯彻执行各项职业安全卫生法规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2负责组织新职工(含实习、代培、调转、参观人员等)进入作业区和复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考试,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做好每年的普测、考核、登记和上报工作。

3协助作业区领导编制年度安全措施计划、总结并检查、督促落实。

4负责组织作业区(科室)内的安全例会、安全日活动,开展安全竞赛及总结先进经验等,协助制定本作业区(科室)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排好班组每周安全活动,做到有内容、有记录、有考勤。

5参加作业区(科室)新建、改建、扩建和大、中、小修项目的验收和试运行,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应提出改进意见。

6检查职工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对于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有权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

7参加伤亡事故和重大人身险肇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提出防范措施。

负责伤亡事故和违规违制的统计上报。

8协助领导开展定期的职业安全卫生自查和专业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进行登记、上报,并督促按期解决。

9坚持每日上岗检查制度,认真完成厂、作业区(科室)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10负责防暑降温用品及高温保健食品的申报和发放工作,督促检查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穿戴。

设备点检员的职责

1负责机械、电气、锅炉、压力容器、电气焊等设备安全运行,并经常进行检查,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2新购置的设备,各种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安全要求,投产使用前必须经过鉴定与验收。

3协助领导编制机械电气设备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监督执行,因设备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应按“四不放过”制度进行分析、处理。

4参加作业区(科室)组织的安全检查和大、中、小修后的验收工作。

安装、修理、搬迁机械设备时,安全防护装置应保证齐全有效。

5协助作业区(科室)组织对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和培训。

发现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时有权制止并报告作业区(科室)领导。

6制定设备检修计划时,应同时制定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的检修计划并组织实施

劳资员的职责

1对新进厂职工负责通知安全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不经教育不得直接分配生产岗位。

2合理调配劳动力,严禁将有禁忌症的职工分配到禁忌的岗位工作。

3对新分配的职工进行厂规厂法和劳动纪律教育,对违纪人员进行教育和处理。

4不准随意调动特种作业人员。

组织技术、业务培训班时应有职业安全卫生内容。

5对伤残职工负责等级鉴定的申报工作。

调度员的职责

1编制作业区(科室)生产计划的同时,应同时编制安全措施计划并检查落实情况。

2坚持生产与安全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随时纠正不安全行为。

3对投入生产的原料,应按规定组织生产,发现原料不合格时应向作业区(科室)和生产部门报告,并采取措施保证安全生产。

4严格执行文明生产、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保持生产场地文明清洁,符合定置管理要求。

5对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标准,有权拒绝作业。

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坚决杜绝违章指挥,冒险蛮干。

员工的职责

1.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违章操作,不冒险蛮干,努力完成好本职工作。

2不断学习,提高安全意识,丰富安全生产知识,增强自我防范事故的能力,做到“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3正确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正确操作机器设备,正确使用生产工具,正确使用灭火器,正确处理有危险性事故的方法。

4认真做好交接班、班前认真检查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是否完好、认真参加班组安全学习和班组班前班后会,积极参加各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评比、竞赛、表彰活动。

5杜绝违章操作,严格执行工艺规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本岗位的工作记录要填写清晰、真实、完整。

6认真维护保养设备,发现故障及时报告,使隐患及时消除。

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工卡量具,及各种电动工具。

7杜绝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可越级上报领导。

8发现不安全隐患或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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