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在线应用系统操作指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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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在线应用系统操作指引
发票在线应用系统操作指引
一、资格认定与发票领购
纳税人需填写《发票领购申请审批表》(附件1),到税收管理员处申请电子发票,并开通在线开票应用系统。
(目前用此表,,待系统开通网上申购发票功能后用附件2)
注:
1、《发票领购申请审批表》须加盖公章和发票专用章。
2、《网上办理发票事项登记表》(附件2)目前不可用,待系统开通网上申购发票功能后可使用该表。
3、税收管理员查询方式:
进入“中山地税网站\便民信息查询\税管员查询”,输入纳税人编码,即可获得您的税收管理员姓名及联系方式。
二、基本操作指引
1、准备:
(1)可以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
(2)打印机。
2、登录系统
(1)登录地址:
:
8443/fpzx
首次登陆的用户名:
纳税人编码+001
密码:
纳税人编码后6位。
(登陆后请第一时间修改密码并牢记,若遗失密码须到我分局文书受理窗口重置)
(2)首次登陆后界面如下:
系统提示需设置操作员,设置办法在上图的信息提示中。
设置完成需重新登陆系统。
(3)二次登录
二次登录时,会增加“操作员登录”的步骤,界面如下:
登陆后即可进入发票开具界面:
3、发票开具
(1)打印参数调整。
开具发票前应先调整打印参数,调整办法见《打印参数调整方法》(附件3)。
(2)发票开具
点击右下角发票列表中的[开具]按钮,或点击菜单[发票开具]下的对应票种,即可进入发票开具界面:
录入有关项目后,点击[开具]按钮,会提示打印:
此时必须立即打印发票,否则只能作废发票后重新开具,系统不支持发票重打功能。
请准备好打印机与纸质发票后,点击[确定]按钮打印发票。
特别提示:
(1)系统无选择打印机功能,只使用默认打印机进行打印,请提前设置好默认打印机。
(2)开具发票时必须按纸质发票左下角的印刷流水号(8位序号)的顺序适用。
4、发票作废
发生错误开具、发票损毁或打印不成功等情形时,要对已开具的发票进行作废处理。
本系统只允许对当月开具的尚未记帐的发票进行作废处理。
操作方法见《作废电子发票操作办法》(附件4)
特别提示:
对于作废的发票,请注意保存好对应的纸质发票(包括实际未成功打印输出的空白发票),并及时到我分局验销。
5、发票验销
发票开具后系统即自动验销。
如当月开票正常,无作废发票,则无需到我分局验销纸质发票;如当月有作废发票,则必须在次月9日前到我分局验销作废的纸质发票,否则从10日起将不能开具发票。
验销作废发票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作废的纸质发票(包括实际未成功打印输出的空白发票)
(2)作废发票开具情况列表(加盖公章)。
通过[发票查询]-[发票开具情况查询]界面,在“发票状态”一栏选择“作废”后查询,即可得出列表。
6、开具红字发票
本系统只允许对以前月份开出的蓝字(正数)发票进行红字冲销。
比如当前为2009年11月,则只能对2009年10月31日及以前的发票进行红字冲销。
具体操作方法见《开具红字发票操作方法》(附件5)
特别提示:
(1)开具红字发票必须取得原发票付款方出具的证明,附在记帐清单后备查。
(2)如需冲销在线系统使用前已开具的发票,可在系统“补录发票”模块录入原发票内容,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经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发票补录内容后,才能在系统开具该发票的红字发票。
7、电子发票记账清单
通过发票在线应用系统开具的发票,不设记账联,改以打印记账清单的方式做为会计记账的原始凭证。
具体办法见《电子发票记账清单操作方法》(附件6)
附件1:
发票领购申请审批表
纳税人编码:
填表日期:
年月日
纳税人名称
主营范围
兼营范围
发票经办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发票编码
发票名称
申请数量(本或份)
每月用量
申请理由:
申请人盖章
年月日
申请人发票专用章印模
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
发票种类
供票方式
每月(次)供票量
缴销期限
发票验销方式
每份开票限额
是否被禁供
发票名称
品目
税务机关
审批意见
(盖章)
经办人:
负责人:
年月日
注:
本表一式两份,一份主管税务机关留存,一份退还纳税人。
说明事项:
1、本表作为纳税人首次申请领购发票或因经营范围变化等原因需申请调整购票种类、数量需要重新核定时使用。
2、此表不作为日常购发票的依据。
附件2网上办理发票事项登记表
纳税人名称(加盖公章)
纳税人编码
申请日期
办理事项
(请√选择)
□1、网上领购发票登记
□2、在线开具发票登记(□非集团用户;□集团用户)
网上领购发票登记内容
□取票方式□自行取票快递取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领购发票名称
每月用量
□份;□本
在线开具发票登记内容
非集团用户登记资料
开票方式:
□实时传输□定时传输
发票名称
开票项目
每月开票数量(份)
单张开票限额
集团用户登记资料
发票名称
开票项目
每月开票数量(份)
子用户名称
子用户开票方式
子用户开票项目
子用户单张开票限额
□实时传输□定时传输
以下内容由税务机关审核填写
供票参数
发票名称
每月供票数量
取票方式
供票方式
验销方式
□份;□本
非集团用户开票参数
开票方式
□实时传输□定时传输
每月配号限量
单次下载配号限量
单张开票限额
上传时限
发票名称
开票项目
集团用户开票参数
发票名称
开票项目
每月配号限量
子用户号
子用户名称
发票名称
开票项目
开票方式
单张开票限额
单次下载配号限量
上传时限
审核
记录
审核意见:
审核人签名:
审核日期:
审批意见:
审批人签名:
审批日期:
录入人员签名:
日期:
附件3:
打印参数调整方法
由于不同的打印机输出会有偏差,打印发票前应使用打印参数调整功能进行调整,整以保证套打效果。
方法如下:
点击菜单[发票开具]-[调整打印参数],可以进入调整界面:
首先选择发票种类,工作区将显示对应票种的默认设置。
用户可以在左边距、上边距中直接输入数值(单位为毫米)进行调整,也可点击[左移]、[右移]、[上移]、[下移]进行调整。
测试过程中,可以点击[测试打印]进行模拟输出。
调整无误后,请点击[保存]按钮以保存打印设置方案,设置方案将在下次打印发票时生效。
注意:
界面上的发票背景图可能与实际纸质发票有所不同,请以实际输出结果做为测试标准。
附件4
作废电子发票操作办法
发生错误开具、发票损毁或打印不成功等情形时,要对已开具的发票进行作废处理。
本系统只允许对当月开具的尚未记帐的发票进行作废处理。
操作方法如下:
(1)点击菜单[发票开具]-[发票作废],系统将首先进入查询界面,请根据实际情况输入查询条件后,点击[查询]按钮,系统将列出当前条件下的查询结果列表:
确认要作废的发票后,点击[作废]按钮,系统将进入作废发票的界面:
在该界面中,无须对发票本身的信息作任何修改,只需录入作废原因,点击[作废]按钮,系统经校验后将提示是否做废成功。
附件5
开具红字发票操作方法
本系统只允许对以前月份开出的蓝字(正数)发票进行红字冲销。
比如当前为2009年11月,则只能对2009年10月31日及以前的发票进行红字冲销。
特别提示:
(1)开具红字发票必须取得原发票付款方出具的证明,附在记帐清单后备查。
(2)如需冲销在线系统使用前已开具的发票,可在系统“补录发票”模块录入原发票内容,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经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发票补录内容后,才能在系统开具该发票的红字发票。
点击菜单[发票开具]-[开具红字发票],系统将首先进入查询界面,请根据实际情况输入查询条件后,点击[查询]按钮,系统将列出当前条件下的查询结果列表:
确认将要进行红字冲销操作的发票后,点击[红冲]按钮,系统将进入红冲发票的界面:
在该界面中,无须对发票本身的信息作任何修改,只需录入红冲原因,点击[红冲]按钮,系统经校验后将提示是否红冲成功。
红冲成功后,红字票面将打印对应蓝字发票的号码。
查询时红字发票将显示对应蓝字发票的号码;查询蓝字发票时,将显示对应红字发票的号码。
附件6
电子发票记账清单操作方法
通过发票在线应用系统开具的发票,不设记账联,改以打印记账清单的方式做为会计记账的原始凭证。
操作方法如下:
进入发票在线应用系统页面后,点击左上角[数据应用],弹出下面内容:
电子发票记账清单有三个功能,分别是生成、查询、与作废。
1、点击[生成电子发票记账清单],进入以下页面:
首先,通过上图中显示的发票代码、发票号码、时间等方式查询找到需要生成记账清单的发票,点击[查询],弹出下面内容:
在上图红色圆圈区域勾选要生成清单的发票,记账清单包含的发票记录数不限,用户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需要的发票记录,可以通过翻页功能继续选择发票记录来生产生成记账清单,发票记录选择完毕后,点击[生成清单]按钮,弹出以下页面:
最后,用户检查清单后,发现无误,则点击[保存],保存成功后按[打印],便可成功打印;若发现错误,则点击[返回]。
注:
生成记账清单的发票不可以重复生成另一张记账清单;一张记账清单的发票记录只能是同一个月份的。
2、点击[查询电子发票记账清单],进入以下页面:
通过上图显示的记账清单流水号与日期可查询到所需的清单,点击[查询],则会出现已生
成的清单:
点击右边[查询],可进入以下对话框:
在弹出的该网页对话框中,用户只可以打印但不能修改。
3、若发现记账清单填错,可进行作废,再重新生成新的清单。
点击[作废电子发票记账清单],进入以下页面:
通过记账清单流水号与日期可查询到所需的清单,点击[查询],则查询出已生成的清单:
根据需要,点击右边[查询]可查看记账清单的发票记录,点击[作废]按钮可作废记账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