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拉玛盖镇民族团结创建工作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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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拉玛盖镇民族团结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Preparedon22November2020

 

喀拉玛盖镇民族团结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福党办〔2014〕28号

关于印发《喀拉玛盖镇民族团结创建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行政村(社区),各机关站所,各单位:

现将《喀拉玛盖镇民族团结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喀拉玛盖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6月28日

喀拉玛盖镇民族团结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镇民族团结工作,镇党委、政府决定开展民族团结创建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自治区党委八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这个总目标,以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为基础,以促进民族团结、防止宗教升温、防止宗教极端思想传播渗透为重点,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加强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民族团结创建工作,坚持一手抓教育、一手抓实践,推动我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

二、总体目标

(一)民族团结创建工作成效显着。

2015年底前,90%以上的站所、村(社区)创建为各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

通过开展创建活动,在全镇形成层层高度重视民族团结的浓厚氛围,确保创建工作达标。

(二)综合经济实力显着增强。

2015年,生产总值力争突破21亿元,增长10%;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亿元,增长10%;固定资产投资23亿元,增长20%;规模以上企业工业增加值亿元,增长%。

(三)发展思路更加完善。

围绕“富民强镇”目标,发挥农牧业发展优势,强化龙头企业支撑带动作用,加快转变农牧业发展方式,着力提升集约化、规模化、产业化水平,打造地区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和深加工基地;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强城乡建设和管理,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实行最严格的生态保护制度,更加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完善社会管理体制,强化党建机制创新,凝聚干事创业合力,共同谱写喀拉玛盖镇改革发展的新篇章。

(四)民生得到明显改善。

2015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6490元,年均增长16%。

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1533元以上,年均增长15%。

在就业、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文化事业、物价、扶贫以及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出行、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取得重大进展。

(五)社会公共服务水平有效提高。

社会建设明显加强,覆盖乡村居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显着增强,人均基本公共服务达到县级平均水平。

社会管理制度趋于完善,社会大局保持和谐稳定。

(六)民族工作显着加强。

党的各项民族政策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力度,重点向农牧区、特困人群倾斜,做到规划完善、措施具体、成效显着。

大力实施精准式扶贫,切实改善少数民族聚居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重点开展农牧民“双语”教育工程、发展特色经济和就业致富工作。

完善少数民族干部及人才培养、选拔、使用机制。

加强少数民族职业技能培训和再就业培训力度,大面积促进就业。

加强民族团结工作,促进民族和睦、社会和谐。

三、基本原则

(一)围绕中心、促进发展。

始终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这个总目标,通过抓好中心工作,为创建活动提供强大动力,推动创建活动向更高层次发展。

通过开展创建活动,充分调动全镇各族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凝聚各族人民的意志和力量,推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努力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的幸福喀拉玛盖。

(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从实际出发,提高创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制定完善切实可行的措施办法,创造性地开展创建活动。

同时,学习借鉴其他乡镇成功经验和做法,定期总结创建活动经验,指导基层开展创建活动,使创建工作特色鲜明、富有成效。

(三)夯实基础、整体推进。

各行政村(社区)、站所等作为开展创建活动的主阵地,要整体同步推进创建活动,组织动员广大群众投身到创建活动中,形成人人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浓厚氛围。

(四)注重实效、联动创建。

始终把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增强创建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把创建内容与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创建全国卫生县城、巩固自治区优秀平安县、创建自治区优秀平安镇、“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公民道德建设以及“美丽乡村”建设等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使创建活动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四、具体内容

1.加强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筑牢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创建活动的思想基础。

建立健全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推动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工作常态化开展。

巩固“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活动成果,广泛开展“三个离不开”、“四个认同”、“五观”和“六史”教育,教育各族人民牢固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筑牢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基础。

把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纳入法制教育、公民道德教育、国民教育、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全过程,推动民族团结教育活动进部队、进社区、进学校、进村、进宗教场所。

把民族团结教育与巩固自治区优秀平安县、创建自治区优秀平安镇与“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等活动结合起来,拓展民族团结创建内涵,把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纳入住村工作重点,发挥好住村干部“工作队、宣传队、播种机”作用,大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多做促进民族团结的实事好事。

充分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作用,扩大广播等主流媒体覆盖面,运用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和公益广告、电视专题片等艺术形式,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生动活泼、富有内涵的宣传教育活动。

在各族青少年中广泛开展融情教育,通过开展共青团、少先队组织融情结对、融情实践、融情文化等活动,提升青少年道德素质。

责任人:

高尊英(镇宣传委员)

牵头部门:

喀拉玛盖镇宣传办

负责人:

高尊英(镇宣传委员)

实施单位:

镇宣传办、文体广电服务中心、团委、妇联、精神文明办、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各村(社区)

具体任务:

(1)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2)加强爱国主义、民族团结教育基地建设;

(3)开展文化下乡及百日文化广场活动;

(4)做好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月活动,结合本镇特色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百人宣讲、成就展、征文、演讲、知识竞赛、书画摄影展览、影视展播等活动;

(5)开展党的民族政策、民族团结进步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6)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事迹;

(7)少数民族优秀文化作品创作、传统体育、阿肯弹唱会等具有民族特色的活动;

2.实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细胞工程”。

开展民族团结创建活动进部队、进社区、进学校、进村、进宗教场所“细胞工程”,组织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企业、学校、村(社区)创建活动。

密切军政军民关系和兵地关系,开展兵地共建、军民共建及警民共建活动。

在对口援疆工作中,充分利用各种项目载体,搭建创建平台,把完成援助、援建项目打造成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民心工程。

通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细胞工程”,加强各民族之间的交流交往交融,使民族团结创建成为每一个人、每一个家庭、每一个集体的自觉行动,使各民族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学习、相互帮助,增强创建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夯实创建工作基础。

大力开展典型选树工作。

大力培养、选树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典型,利用各种宣传阵地、手段和载体,大张旗鼓地开展先进典型的宣传工作,尤其要占领农村(社区)、校园文化舞台,扩大先进典型的影响力和感召力,使典型人物典型事迹所反映的民族团结精神深入人心。

建立典型带动机制,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典型引路,深入推动民族团结创建活动。

结合实际开展创建民族团结教育基地、选树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人物活动,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评选,放大先进模范的社会效应。

以民族团结教育基地为阵地,开展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教育。

定期召开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选树推广典型经验,对模范典型予以精神、物质和经济支持,切实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困难,优先支持他们发展经济。

通过先进典型引领社会风尚,巩固民族团结的大好局面。

责任人:

李泉(镇党委副书记)

牵头部门:

镇综治办

负责人:

郭义明(镇综治办)

实施单位:

镇综治办、团委、妇联、人武部、各村(社区)

具体任务:

(1)在全社会营造民族团结创建的良好氛围;

(2)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细胞工程”进站所、进企业、进部队、进村(社区)、进学校、进宗教场所,创新形式和内涵,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

(3)夯实创建基础,提升创建工作整体水平;

(4)扩大创建覆盖面,形成全镇上下联动、齐抓共创格局;

(5)军警兵民民族团结共建。

3.推动喀拉玛盖经济发展,夯实民族团结进步物质基础。

加快农牧业现代化进程。

依托政策项目机遇,大力实施龙头企业和品牌带动战略,转变传统农牧业发展方式,完善现代农牧业产业体系,力争通过几年努力,把喀拉玛盖打造成为地区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和深加工基地,率先在地区实现农牧业现代化。

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

坚持建管并重,在完善功能、提升品位上下功夫,在精致建设、精细管理上做文章,加快把喀拉玛盖打造成高品质休闲度假养生旅游城市。

全力抓好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

争取实施一批大项目、引进一批好项目,不断夯实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发展基础。

责任人:

李泉(镇党委副书记)

牵头部门:

镇发展中心

负责人:

邢文天(镇常务副镇长)

实施单位:

镇发展中心、农经站、林管站、水管站、畜牧兽医站、国土所、财政所、各村(社区)

具体任务:

(1)加快农牧业现代化进程;

(2)加快发展旅游业和对外贸易;

(3)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

(4)全力抓好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

4.保障和改善民生,夯实民族团结的群众基础。

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突出位置,继续实施“民生建设年”活动,努力建成一批群众急切盼望、关心关注的民生项目,让各族群众得到更多实惠。

抓好安居富民、定居兴牧和保障性住房建设,到2015年,累计完成安居富民5468户、定居兴牧3179户,定居率达63%;保障性住房3667户。

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安全饮水普及率达到100%。

继续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中心任务,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扩宽就业渠道,增加就业岗位。

力争“十二五”末,累计就业培训达到万人次,新增城镇就业万人次,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万人次。

以城乡居民保障化为目标,加快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到2015年,基本实现五项保险全覆盖。

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养护楼、敬老院、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等项目,力争到2015年全镇孤残儿童、孤寡老人入住率达到90%以上。

建立扶贫帮困基金,加大贫困家庭子女就学、大病救治、城乡贫困群众综合救助力度,提高“五保户”供养待遇,着力构建低收入群体扶助机制,到2015年全县社会保障率达到100%。

坚持开发式扶贫,加大产业扶贫力度,到2015年,减少农村贫困人口900户3600人。

深化教育改革,巩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力争2017年实现教育强县目标。

2015年普及学前两年“双语”教育,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成果和质量,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全面提升教育质量和教学水平,到2015年各族学生基本熟练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城乡基本医疗保障体系,推进分级诊疗,增强县乡村三级卫生服务能力,努力实现“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

巩固基本药物制度改革成果,让群众买到低价优质放心的药品。

落实计划生育相关惠民政策。

责任人:

李泉(镇党委副书记)

牵头部门:

镇发展中心

负责人:

邢文天(镇常务副镇长)

实施单位:

镇发展中心、农经站、林管站、水管站、畜牧兽医站、国土所、财政所、、广电服务中心、各村(社区)

具体任务:

(1)“两居”及保障性住房工程;

(2)就业再就业工程;

(3)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4)城乡社会保障提升工程;

(5)各族群众生活质量提升工程;

(6)扶贫开发工程;

(7)教育均衡发展工程;

(8)基本医疗公共卫生服务提升工程;

(9)送医送药下乡及医疗救助活动;

(10)特殊群体医疗救助和关爱工程;

(11)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优惠奖励扶助工程;

(12)养老爱老服务工程;

(13)基础保障能力提升工程;

(14)民族政策落实情况督查;

(15)各民族重要传统节日开展走访慰问联谊。

5.坚持以现代文化为引领,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深化宣传思想工作,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和公民道德建设,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加强新兴媒体管理,强化网络舆情监控引导,发挥网络积极作用,汇聚传播正能量。

强化乡村文化队伍建设,继续实施“一乡一特、一区一特”文化工程;开展百日文化广场和乡村百日文体竞赛活动,丰富各族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继续抓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推进游牧文化遗产申报工作。

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实行三馆免费开放。

扎实做好城区有线数字电视整体平转,确保城区有线数字电视覆盖率达到100%,“户户通”工程实现全覆盖。

责任人:

高尊英(镇宣传委员)

牵头部门:

喀拉玛盖镇宣传办

负责人:

高尊英(镇宣传委员)

实施单位:

镇宣传办、文体广电服务中心、团委、妇联、精神文明办、各村(社区)

具体任务:

(1)以现代文化为引领,提升一体多元本地文化内涵;

(2)城乡公共文化服务提升工程;

(3)网页、微博等新媒体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宣传;

(4)教育保障工程、学前“双语”教育工程、职业教育工程;

(5)深入开展文化下基层活动,大力开展冬季农闲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

(6)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

(7)坚持不懈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用好广播电视、各类宣传栏、口袋书等群众易学便用的宣传教育工具,坚持面对面教育引导。

6.全力维护喀拉玛盖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把各项维稳措施融入民族团结创建活动之中,以“强管理、防渗透、促和谐”为主线,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活动,扎实开展“三个专项行动”,坚决防止宗教升温,坚决防止宗教极端思想渗透,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促进福海民族团结、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坚持反暴力、反分裂、讲法治、讲秩序,促进维稳工作常态化、科学化、法制化。

进一步完善三级预警机制,实现社会面常态化管控,全力做好突发性群体性事件防范和处置。

加大边境管控力度,加强边境一线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党政军警兵民”六位一体联防管控。

强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抓好情报信息工作,健全完善县乡村三级维稳情报信息收集和综合研判机制。

高度重视信访工作,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长效机制。

巩固自治区优秀平安县创建成果、创建自治区优秀平安镇,深入开展群防群治,筑牢反恐维稳的群众防线。

加强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环境污染、社会公共安全事件预警和应急体系建设。

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责任人:

李泉(镇党委副书记)

牵头部门:

镇综治办

负责人:

郭义明(镇综治办)

实施单位:

镇综治办、团委、妇联、人武部、各村(社区)

具体任务:

(1)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综合治理;

(2)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3)加强社会公共安全预警和应急体系建设;

(4)依法严厉打击、严密防范各类分裂破坏活动,坚决防止宗教升温,防止宗教极端思想传播渗透;

(5)研究制定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相关办法;

(6)强化维稳措施,加强边境管控力度;

(7)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

(8)少数民族法律咨询服务;

(9)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7.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牢固树立“环保优先、生态立乡”和“两个可持续”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位置,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和全过程。

健全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落实草原生态奖补政策,草场生态进一步恢复,产草量提高30%。

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广利用清洁能源;开展非法开发土地整治、城乡环境治理、规范石材产业、打击乱采滥挖等专项行动;积极建立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保护的市场化机制。

坚持生态环保意识从基层抓起、生态环境工作从基层做起,强化宣传教育引导,形成人人参与环境保护、全社会支持环境保护的机制,增强全民环保意识。

责任人:

陈志强(镇党委书记)

牵头部门:

镇政府

负责人:

努尔布拉提(镇国土所所长)

实施单位:

镇国土所,各村(社区)

具体任务:

(1)树立环保优先、生态立县理念;

(2)落实草原生态奖补政策;

(3)着力发展循环经济,推广利用清洁能源;

(4)开展非法开发土地整治、城乡环境治理、规范石材产业、打击乱采滥挖等专项行动;

(5)加大生态保护宣传力度。

8.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以群众最关心的水、电、路和基本农田等为重点,加快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综合交通体系建设,抓好通乡油路、通村油路、农村公路联网、危桥改造、农村客运站等基础设施建设,“十二五”末,实现行政村通路率达到100%。

大力推进控制性水利工程建设,加快小洼槽饲草料基地开发、黄花沟灌区供水。

到2015年,全镇80%的耕地实现高效节水灌溉,27%的渠道实现防渗,农业亩均灌溉用水定额降到700方左右,水资源利用系数提高到,农业用水比重降到95%以下。

加快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高起点、高水平做好城市规划,加强城镇道路、供水、供热、燃气、垃圾污水处理、园林绿化、环卫等建设,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责任人:

陈志强(镇党委书记)

牵头部门:

镇政府

负责人:

王建军(镇副镇长)

实施单位:

农业发展中心、国土所、供电公司、供水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各村(社区)

具体任务:

(1)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2)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3)加强电力基础设施建设;

(4)加强乡镇基础设施建设。

9.支持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加快发展。

加大扶贫资金投入,以项目建设和项目帮扶为重点,加大资金、干部、人才和技术援助扶持力度。

在资金投入上,重点向5个少数民族聚居边境村倾斜,统筹安排国家、自治区、地区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扶到点上、扶到根上,扶贫扶到家。

少数民族发展项目资金优先安排少数民族贫困村(社区)。

加大对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资金的争取力度,重点扶持民族团结模村(社区)。

大力改善各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使各族群众得到实惠。

加大民贸民特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力度,积极扶持具有民族特色的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责任人:

陈志强(镇党委书记)

牵头部门:

镇政府

负责人:

王建军(镇副镇长)

实施单位:

农业发展中心、信用联社、民宗办、各村(社区)

具体任务:

(1)实施“兴边富民”行动,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

(2)支持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发展;

(3)整合“兴边富民”、扶贫帮困、产业发展等项目,注重出台向边境贫困村倾斜政策,有目标有规划实现整体发展。

10.强化干部人才培养。

调整和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努力建设一支政治上跟党走、群众中有威望、工作上有实绩的高素质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

把政治上强作为选人用人的首要标准,落实“三个不吃亏”的用人导向,进一步加大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使用力度,形成科学合理的少数民族干部选拔培养途径和方式,加强少数民族干部异地交流和挂职锻炼,不断提高少数民族人才素质、优化少数民族人才结构。

加大规模以上企业中层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挂职工作力度,切实加强对企业少数民族职工的管理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加大基层干部“双语”干部培养力度,提升服务少数民族群众的能力。

建立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加大人才引进、培养、使用力度;开展“千名技术人才服务下一线”活动,着力培养和扶持一批农村实用人才队伍。

责任人:

吴昌全(镇组织委员)

牵头部门:

镇党委组织办

负责人:

吴昌全(镇组织委员)

实施单位:

镇党委组织办、综治办、农业社会发展中心、团委、、妇联,各村(社区)

具体任务:

(1)注重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

(2)少数民族困难学生助学活动;

(3)少数民族困难大学生英才成长资助活动;

(4)双语天天学及双语大赛;

(5)党员干部深入基层“结对认亲”活动;

(6)少数民族就业培训及服务;

(7)加强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培养教育;

(8)注重少数民族干部、技术人才的培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镇党委书记陈志强任组长,镇长阿合哈提兼任办公室主任的镇民族团结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民族团结创建工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

高尊英,工作人员:

政府人员。

各村(社区)、各站所要把创建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安排专人负责创建工作。

民族团结创建工作办公室职责:

1.按照镇民族团结工作领导小组要求,统筹协调策划活动方案和阶段性工作安排;

2.组织和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召开会议;

3.了解和掌握全镇创建活动的进展情况及对创建工作的督查、考核、验收、评比等工作;

4.组织协调创建重大活动会议安排;

5.协调指导各学校、村(社区)、站所开展创建活动;

6.完成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任务。

(二)建立健全创建工作长效机制。

一是领导责任机制。

各站所要制定创建活动阶段性计划和长远规划,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创建活动有效开展。

要加强对创建活动的领导,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及时协调解决突出问题,扎实有效开展工作。

二是目标考核机制。

村(社区)、站所要把创建活动列入重点工作,分别纳入综合目标、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五好”基层党组织、“双拥”、美丽乡村建设六项考核的重要内容。

镇精神文明办、综治办在评选先进单位时,必须征求镇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意见。

在年度绩效考核中,民族团结创建工作实行加减分制。

对民族团结工作扎实有效、获得上级表彰的,在绩效考核中加分;对民族团结工作不重视、推进不力、受到通报批评的,在绩效考核中减分。

对于已经取得文明单位、先进单位荣誉,且不是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的要进行复验;对民族团结工作停滞不前的部门单位,取消所获荣誉和奖励待遇。

三是协调配合机制。

各村(社区)、站所要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推动创建活动有序开展。

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上下联动、协调一致的整体合力。

四是保障机制。

按照创建活动的任务要求,每年安排创建活动专项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镇财政按辖区每人2元的标准安排办公经费并及时拨付创建活动专项经费。

五是巩固提升机制。

把创建活动作为基础性、日常性、常态化的工作,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村规民约、行为规范,推动维护民族团结、促进民族进步活动常态化开展,确保民族团结创建工作成果不断巩固和提升。

(三)加强督查考核。

镇民族团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治办、绩效办要把创建活动开展情况督查列入各村(社区)、站所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制定督查计划,采取专题检查、重点抽查等方式,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监督检查,切实解决创建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推动创建活动健康有序开展。

对不重视创建活动,工作长期处于后进的村(社区)、站所要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一是督查考核的原则。

突出重点与全覆盖、全方位、全过程督查考核相结合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科学合理、注重实绩、鼓励创新原则;重点督查考核与适时督查考核相结合原则;定性指标与定量指标相结合原则;日常督查考核结果与年度综合督查考核结果相结合原则;分级负责、层层落实原则。

二是督查考核的内容。

组织领导工作;创建活动长远规划和阶段性规划、年度创建工作计划(要点)、工作落实推进情况、工作总结等;创建活动的记录、记载、资料、建档和社会调查等情况。

三是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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