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科管理制度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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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科管理制度汇编
管理制度汇编
武装保卫科
二○一二年三月
保卫科管理制度目录
1、保卫科职责
2、科室学习制度*
3、科室值班制度
4、守卫勤务制度
5、巡逻勤务制度
6、押运勤务制度
7、治安防范制度
8、消防管理制度
9、消防设施与器材管理制度*
10、安全检查制度
11、门卫值班制度
12、门卫管理制度
13、安全技防系统管理制度
14、安全技防系统值班制度*
15、安全技防系统维修维护制度*
16、报警监控处置预案*
17、南、北门执勤室值班制度*
18、入厂须知(南、北门)*
19、内部道路交通与车辆管理办法*
20、出门证管理办法
21、精细化管理考核方案
22、岗位标准汇编
护卫中队职责
一、认真贯彻“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坚持治安综合治理,建立健全涵盖人防、物防、技防和制防的安全防范体系;
二、加强内部治安、内部消防、内部交通的安全管理,开展治安防范宣传教育,落实内部治安保卫制度和治安防范措施;
三、开展治安防范巡逻、检查,管理、检查进出本单位人员、物资和车辆,并建立巡逻、检查和治安隐患整改记录;
四、维护公司内部的治安秩序,制止发生在本单位的违法行为,对难以制止的违法行为以及发生的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应当立即报警,同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并配合公安机关的侦查、处置工作;
五、督促落实单位内部治安防范设施的建设和维护;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治安保卫工作。
汾矿集团多经工贸公司护卫中队
护卫中队学习制度
一、每周一上午坚持进行理论与业务学习、形势与任务教育。
二、坚持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觉悟,增强为公司和为员工群众服务的观念。
三、组织安排学习法律知识、保卫业务,提高护卫人员的业务素质。
四、根据形势与任务和工作的实际,选学有关文件和资料,对上级指定的学习文件、材料按要求学懂、学通、领会精神。
汾矿集团多经工贸公司护卫中队
护卫中队值班制度
一、护卫队人员无特殊情况的均要参加值班,值班期间要坚守岗位并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二、值班人员要按时就位换班,时间为每日早八时至次日早八时,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三、值班期间要坚持岗位,恪尽职守,因有事不能值班时,应向中队领导请假,待批准后方可离岗。
四、值班人员要处理值班期间的一般治安问题,并接受群众报案。
五、遇重要情况,值班人员要及时报告中队领导、公司调度室和上级公安机关处理,对重大案情要及时赶赴现场,采取措施做好相应的工作。
汾矿集团多经工贸公司护卫中队
护卫中队守卫勤务制度
一、守卫勤务是指采取有效措施,对指定的目标实施护卫、警戒的保卫活动,以确保目标的安全。
二、根据守卫目标的实际情况,制定守卫工作方案,部署护卫力量,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三、守卫人员必须熟悉守卫目标的地形地貌、要害分布情况、安全防范设施、人员和制度等基本情况,了解社情民意和治安形势与任务。
四、协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保障守卫目标安全的各项制度,严格督促落实。
五、开展安全检查,查找隐患漏洞,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守卫目标的安全。
汾矿集团多经工贸公司护卫中队
护卫中队巡逻勤务制度
一、巡逻勤务是对特定区域、地段和目标实施巡查警戒,以维护其秩序、保证其安全的一项动态保卫活动。
二、辖区内坚持实施全天候、全区域、多形式、无死角的巡逻勤务。
三、巡逻人员要熟悉辖区基本地域、人员、治安情况,巡逻时注意发现隐患漏洞,可疑人员和可疑事件,及时采取处置措施,及时汇报领导。
四、填写巡逻勤务记录,详细登记巡逻时间、巡逻路线、发现问题及处理结果,并保存记录存档备查。
五、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汾矿集团多经工贸护卫中队
护卫中队押运勤务制度
一、押运勤务是对大宗款项,贵重物资,危险物品在运输途中进行警戒和护送的保卫活动。
二、押运勤务的主要职责是防止被押运财物丢失或遭到不法侵害,确保其安全运达目的地。
三、根据押运任务大小、路途远近、运载工具等情况,确定押运人数和合适的押运人员,同时指定押运任务负责人。
四、押运人员应详细了解押运要求、押运方法、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保持高度警惕,进行警戒查看,防止发生意外。
五、押运途中严禁搭载无关人员,安全到达目的地,进行交接手续后,方可结束该押运任务。
六、填写押运勤务记录,详细登记押运财物名称、押运时间、押运路线、押运人员和完成任务情况,并保存记录存档备查。
汾矿集团多经工贸护卫中队
护卫中队治安防范制度
一、坚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和制防建设,落实综合治理措施,确保单位内部安全稳定。
二、坚持群防群治,依靠和发动群众参与治安防范工作,预防治安灾害事故及刑事案件的发生。
三、持续开展巡逻守卫和安全检查,对发现内部单位的隐患漏洞,要及时下发隐患通知书,限期整改。
四、督促内部单位建立健全防范制度,落实防范措施,并经常进行业务指导和安全检查。
五、开展“四防”宣传、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和教育员工群众遵守纪律、懂法守法。
汾矿集团多经工贸公司护卫中队
消防管理制度
一、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建立健全逐级消防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防患于未然。
二、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管理人员,组织专职和义务消防队伍,定期培训消防知识和防火技能。
三、重点消防部位要专人管理,并制定消防应急措施;易燃、易爆部位要有明显标志,做到道路通畅,消防器材、通讯报警设备完好无损。
四、要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下发隐患通知书,限期整改。
在限期整改效果不好或拒绝整改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汾矿集团多经工贸武装保卫科制)
消防设施与器材管理制度
一、各部位消防设施与器材的配置一律由保卫科统筹实施,并按各部位实际情况达到种类、数量、质量“三到位”。
二、一切消防设施与器材都是专门用于消防工作的专用工具。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准乱挪乱动,不得妨碍其正常使用或另做它用。
三、消防设施与器材要常年保持完好状态,一旦出现丢失、损坏、失效、报废、消耗或配量不足等情况都要及时通知保卫科,以便随时补充和处理。
四、任何人为丢失、损坏和管理不当而导致消防设施与器材报废或消耗,都要承担赔偿责任。
五、各单位或部门的消防设施与器材要设专人负责,对其监管、维护、使用等负责。
六、配置消防设施与器材的各部位人员调整或岗位变化时,工作交接应包括消防设施与器材情况的内容。
(汾矿集团多经工贸武装保卫科制)
安全检查制度
一、保卫科定期对全公司各基层单位、五管要害部位、重点消防部位进行安全大检查,发现隐患和漏洞,立即敦促限期整改,相关单位必须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堵塞隐患、漏洞。
二、安全检查的内容是:
1.查思想,看基层单位对治安保卫工作是否重视,职工有无麻痹思想;
2.查制度,看治安安全责任制度是否健全,责任是否明确,执行是否认真;
3.查隐患,看基层单位有无安全漏洞和其他不安全因素;
4.查措施,看治安防范措施是否严密,是否落实到位。
三、安全检查的同时认真做好检查记录,以备存档查看。
四、对检查发现隐患多、漏洞大,又迟迟不整改的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汾矿集团多经工贸武装保卫科制)
护卫中队门卫值班制度
一、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严守纪律,仪容严整,文明执勤;严禁脱岗,睡岗或做与工作无关的其它事情。
二、当班期间做好门卫值守、查验、管理、登记等工作;对进出厂区的物资、材料、人员、车辆等,要严格检查、严格管理。
三、值班期间时刻保持警惕,注意发现可疑事件、截获可疑人员,防止财物流失和违禁物品流入,确保安全。
四、值班人员要认真搞好岗位环境卫生,爱护保养岗位公共设施。
五、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对查获的违反内部治安管理的人员和车辆以及难点、疑点问题,应及时汇报上级,不得擅自处理。
六、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做到接班准时,交班清楚,记录详细,责任明确。
汾矿集团多经工贸公司护卫中队
护卫中队门卫管理制度
一、进出公司的人员、车辆、物资、材料、设备和配件,必须履行出入程序,办理出入手续,服从门卫管理。
二、物资、材料、设备和配件出入,必须在行政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其他时间不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的,一律不准出入。
三、与生产经营无关的外来人员和车辆,一律不准进入公司。
四、经公司相关业务部门同意进入的,来我公司办理业务的人员,进入公司时应主动出示有效证件,在门卫检查登记后方可进入。
五、公司内限速10公里/小时,车辆进入公司严禁超速行驶;汽车停入车位,摩托车、电动车和自行车存入车棚,严禁乱停乱放。
六、对违反内部治安管理的,保卫科将予以严肃处理。
汾矿集团多经工贸公司护卫中队
安全技防系统管理制度
一、带班领导对班中视频监控管理、监控设备操作、监控室环境卫生、发现异常情况的上报与处理工作具体负责,遇有重大事项及时汇报科领导处理。
二、监控值班人员调取查看录像资料或调整视频探头方位,必须经得带班领导同意,操作完成后须调整回正常监控状态。
二、监控值班人员必须爱护监控设备,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如违反操作规程,人为造成设备损坏,将追究其责任。
三、监控室严禁吸烟、聊天、玩耍、睡觉及放置杂物,每班必须对监控室进行清洁卫生。
四、严禁保卫科以外人员进入监控室。
因工作需要,外来人员进入监控室时必须经科领导同意。
五、严守秘密,不准在监控室以外的场所议论视频监控内容,不准泄露有关监控到的各类信息。
(汾矿集团多经工贸武装保卫科制)
安全技防系统值班制度
一、保卫科安全技防系统实行全天候轮流值班制,监控值班人员由各班带班领导指定。
二、监控值班人员必须时刻警惕、仔细监视,注意发现可疑人员、可疑事件,及时分析监控信息,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三、监控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恪尽职守,严禁离岗、串岗、睡岗以及做与工作无关的其它事情。
四、带班领导须将本班监控工作情况认真登记于值班记录薄,以备存档查看。
安全技防系统维修维护制度
一、值班人员发现安全技防系统发生故障时,要做好登记,并及时汇报科领导处理。
二、对一般性系统故障,本科能解决的解决本科内部解决,不能内部解决的报请厂或专业维修机构及时维修。
三、保持设备的清洁卫生,坚持进行系统维护,确保机器设备的正常运作。
(汾矿集团多经工贸武装保卫科制)报警监控处置预案
为迅速、高效地应对企业内部突发事件,加强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充分发挥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报警监控作用,最大程度减少损失和影响,多经工贸护卫中队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同时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报警监控处置预案处置范围
1.1、非法游行、集会
1.2、群体性上访事件
1.3、危害企业安全的群体性事件
1.4、重特大治安、刑事案件
1.5、治安灾害事故
2、应急预案处置区域
多经工贸公司生产区和生活区
3、成立多经工贸公司报警监控处置机构
3.1、报警监控处置机构负责人:
贾金林;电话:
成员:
40人
3.2、报警监控处置机构下设处置组、警戒组、特勤组、通讯联络组四个组
3.2.1、处置组组长:
雷小文;电话:
成员:
王大敏、景艳萍、赵淑琴、乔辉、郝小云、李小玲、赵莉
3.2.2、警戒组组长:
赵虎生;电话:
成员:
张锦茂、张伟、刘伟秀、马建平、武希文、梁晓亮、杨喜、郭伟、郭守荣、秦建文、武文斌、刘国萍、曹晓峰、张烨、赵巧丽
3.2.3、特勤组组长:
黄龙;电话:
成员:
安勇、李超、王瑞、逯福文、田福财、杨晋峰、李亚明、王来福、阴效强、高健、霍煌
3.2.4、通讯组组长:
郭增光;电话:
成员:
余振东、冯杰、赵钦、郭卫东
3.2.5、预案相关联系电话
3.2.5.1、介西公安分局110指挥中心:
3.2.5.2、火警电话:
119
3.2.5.3、介西公安分局裕华派出所值班电话:
3.2.5.4、多经工贸调度室值班电话:
3.2.5.5、多经工贸护卫队值班电话:
4、预案处置程序
4.1、护卫队接到报警监控警报或以其他渠道获知1.1至1.5突发事件,立即报告多经工贸公司党、政及分管领导,同时根据具体情况拨打、119报警或拨打报告裕华派出所,并启动本应急预案。
4.2、通讯联络组立即通知各组成员紧急集合,立即就位,应急作战。
4.3、处置组成员迅速进入事件(案件)现场采取有力措施进行处置,配合武装保卫处介西公安分局、裕华派出所、消防大队制止、控制事件(案件)发展。
4.4、警戒组成员立即封锁现场周边区域,保护现场,维护秩序,驱散无关人员聚集。
4.5、特勤组成员进入现场周边待命,并根据具体情况派员支援配合各组应急处置。
5、善后措施
事件平息后,经公安、消防部门和公司党、政同意,解除管制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内部道路交通与车辆管理办法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为维护内部道路行车秩序,保障交通安全,规范车辆管理,保持消防通道畅通,进一步促进我厂地面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2本办法规定了车辆、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管理职能、管理原则、管理内容和要求以及检查、考核与处罚。
2引用标准和政策规定
2.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2《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
2.3《汾矿集团后勤系统地面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考核细则》
3管理职能
3.1加强内部道路交通与车辆管理是洗煤厂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内部综合治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职能部门为保卫科。
3.2基层各部门主要领导全面负责本部门内部道路交通与车辆管理工作,强化本部门员工的交通安全、文明行车、文明停车的督促、教育、管理工作。
4管理原则
4.1坚持认真贯彻国家道路交通、车辆管理的法律、法规的原则。
4.2坚持严格管理、严格检查、严格考核的原则。
4.3坚持管理、教育、处罚并重的原则。
5管理内容与要求
5.1车辆管理
5.1.1车辆进出厂必须经过保卫科允许。
5.1.2车辆在厂属地域范围内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制度,服从保卫科和相关管理部门的检查、管理。
5.1.3任何进厂车辆,必须保证车门、车窗、车锁牢固。
5.1.4任何车辆,不经保卫科允许,不准长期寄存于存车棚、停车(位)场。
5.1.5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规章制度的车辆,保卫科有权限制其进出厂并进行相应处罚。
5.2车辆停(存)放管理
5.2.1厂根据道路交通、车辆保有量及地域等实际情况,科学设置存车棚、停车(位)场。
5.2.2车辆进厂后,必须在指定地点停放。
5.2.3自行车、电动车及摩托车存放于存车棚内,并自觉摆放整齐。
5.2.4汽车按位停放在停车(位)场。
5.2.5任何车辆,严禁在未设停车位的道路、路口、消防通道等区域停放,严禁阻碍交通。
5.2.6对于停放在厂内的车辆,车主应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注意关好车窗、锁好车门,车内严禁存放贵重的和易燃易爆物品,防止发生意外情况。
5.3道路交通管理
5.3.1机动车进出厂时要减速慢行,车速限定在每小时5公里以内,主动服从和配合门卫工作人员的管理,并根据治安保卫工作需要,停车接受检查。
5.3.2机动车进厂后,应按照交通规则文明行车,时速限定在每小时10公里以内,注意避让行人,严禁鸣笛,严禁练车、严禁试验刹车。
5.3.3厂内严禁无证驾车、严禁酒后驾车。
5.3.4自行车、电动车及摩托车在厂内禁止骑快车、骑车追逐、骑车猛拐和做其他危险动作。
5.3.5机动车严禁在禁行、禁停等区域行驶和停放,如因工作需要,必须经保卫科批准。
5.3.6厂属交通标志、设施,不经保卫科同意任何单位和任何人不得移动或损坏,否则追究当事方责任。
5.3.7在厂属交通道路上施工,施工方应设置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工程完工后应及时清除工程垃圾,及时恢复交通秩序。
6检查、考核与处罚
6.1保卫科不定时地对内部道路交通、车辆行驶与停放秩序开展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进行考核与处罚。
6.2保卫科定期向厂党政汇报、总结全厂基层各部门贯彻执行内部道路交通与车辆管理的工作情况。
6.3对违反本办法的车辆(车主)的处罚标准:
6.3.1自行车10元/次。
6.3.2摩托车和电动车20元/次。
6.3.3汽车50元/次。
6.3.4造成不良后果的将根据厂其他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6.3.5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移交公安交警部门立案查处。
7附则
7.1.本办法的解释权归汾矿洗煤保卫科。
7.2.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二〇〇七年九月二十四日
出门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物资出厂管理,使出门证使用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厂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出门证管理的意义。
在厂党政领导下,保卫科具体执行,将厂属公有物资的出厂管理纳入企业质量标准化管理体系,以防止和减少国有、集体资产流失。
第三条出门证管理的原则。
出门证的领用、开具及责任追究坚持“单位领用,领导负责、物证相符,证存统一”、“谁主管,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厂各单位及外单位或人员携物资进出厂的管理。
第二章出门证的种类
第五条根据各单位业务主管范围及物资出厂实际情况,将出门证分为常规出门证与临时出门证。
第六条常规出门证的许可领用单位为:
基建科、建安公司、供应科、工贸公司、实业开发中心、机电科(机修车间和电气队物资出门证由机电科统一开具)。
以上单位应设专人领取出门证,并报保卫科备案;经单位领导提出申请,方可领取出门证。
第七条其他单位因工作之需,物资出厂需开具出门证时,由单位负责人提出申请,经保卫科核实无误后,予以开具临时出门证。
第三章出门证的管理
第八条出门证一式两联,一联为存根备查,另一联为出门凭证。
第九条出门证由保卫科统一印制、统一分类盖章、统一编号,实行“以旧(存根)换新,专人领取,造册登记”的发放原则。
第十条开具出门证必须加盖单位公章、负责人及发料人印章;出门证所列项目:
领料单位、领料人、出厂日期、名称、规格、单位、数量、用途必须如实清晰填写;出门证当日有效,逾期及涂改则作废。
第十一条各单位开具出门证时间及物资出厂时间应为行政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其余时间不准开具出门证亦不准物资出厂。
情况特殊的,经分管厂领导同意后方能例外。
第十二条各单位可出厂的物资须为本单位在业务分工中所管理的物资,超出业务范围则一律不准开具出门证亦不许物资出厂。
第十三条报废设备出厂,由供应科开具出门证,机电科审核盖章,门卫执勤人员核查登记后,方可出厂。
第十四条机电设备出厂维修,须由机电科开具出门证。
出厂时,须在门卫执勤室将出厂设备详细登记备案(登记单一式两份,门卫执勤室留存备查一份,机电科自执一份)。
设备维修完成规厂后,到门卫执勤室销帐。
设备外借比照此条执行。
第十五条废旧物资出厂及供应材料、配件让售(调拨),须由相关职能科室开具出门证,并经分管厂领导批准签字,门卫执勤人员核查登记后,方可出厂。
第十六条带料进厂加工业务,物资进厂须在门卫执勤室登记备案(登记单一式两份,门卫执勤室留存备查一份,承办单位自执一份)。
完成加工出厂时,须由主管职能科室开具出门证,并持相关登记单在门卫执勤室销帐,经门卫执勤人员核查无误后方可出厂。
第十七条带料出厂加工业务,物资出厂须由主管职能科室开具出门证,并在门卫执勤室登记备案(登记单一式两份,门卫执勤室留存备查一份,承办单位自执一份),物证相符,方可出厂。
加工完成归厂后,持相关登记单到门卫执勤室销帐。
第十八条需物资出厂的单位,单位领导要严格出门证审批手续,坚守出门证开具程序,防范责任事(案)件发生。
第四章出门证及物资的核查
第十九条门卫执勤人员负责出门证与出厂物资的查验工作。
出门证填写规范、手续齐全、物证相符,方可放行。
物证不符放行的将予以严厉处罚。
第二十条保卫科将以出门证存根与门卫相关记录不定期地对外借出厂的物资、出厂修理的设备及原则上应归厂而未归厂的物资进行跟踪动态检查核对。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二ΟΟ七年二月一日起开始实施。
二ΟΟ七年元月二十一日
精细化管理考核方案
为加强保卫队伍正规化建设和精细化管理,夯实工作之基,促进职能作用,根据厂《精细化管理考核方案》,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保卫科精细化管理考核领导组:
组长:
保卫科科长
成员:
保卫科各项基础工作负责人
二、遵循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简便易行利于工作的原则。
3、坚持检查从细考核从严的原则。
4、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5、坚持考评结果同经济收入、政治荣誉相挂钩的原则。
三、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全科所有在岗人员。
四、考核方式
1、考核领导组按月度组织实施检查考核。
2、实行突击抽查与日常检查相结合的检查方式。
3、每月月初由考核领导组根据上月检查记录情况进行考核。
五、考核办法
1、严格执行考勤制度。
按时考勤,准时上岗,严禁迟到早退。
迟到早退20分钟以内的扣20元,超出20分钟扣50元,超出40分钟不予记工。
2、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交班人员要将当班发生问题、处理结果、待办事项、领导指示以及岗位公物、卫生和各项记录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有一项交接不清扣20元(交班者、接班者同受处罚)。
3、严格执行岗位制度和值班制度,严禁脱岗、睡岗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脱岗一次扣50元,睡岗一次扣30元,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则根据情节严肃处罚。
4、严格执行勤务登记制度。
工作中要认真登记各项工作记录,有一项(次)记录不符要求(不记、漏记、涂改、伪造、记录不清等),扣责任人20元;两项(次)扣50元。
5、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
事前请假,事后销假,不履行请销假手续的,有一次扣50元。
6、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工作中遇有疑难问题、紧急情况、重大事项时,要及时准确地向领导请示报告。
报告不及时准确扣20元,未报告扣50元。
7、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不该说的机密不说,不该问的机密不问,不该看得机密不看,不该记的机密不记,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勤务、案情、哨位、要害部位、监控信息等机密,违反保密制度的扣100元。
8、科室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勤务检查制度,按照规定开展查岗查哨查记录等检查工作,未按规定开展勤务检查的取消当日值班补助。
9、各项基础工作负责人,应按职责要求主动开展工作,安排到位,落实到位,如因安排不到位、落实不到位,工作受影响的,扣责任人50元。
10、团结同志、爱护群众、举止文明、礼貌待人、有一次做不到扣20元。
11、尊重领导,听从指挥,有一次不执行命令,扣50元。
12、文明执勤、规范着装、内务整洁、仪容严整,有一次违反规定扣20元。
13、巡逻勤务中,未按规定巡逻范围巡检,有一次扣20元;巡逻达不到规定次数,每少一次扣30元。
14、守卫勤务中,警惕性不高,守护目标发生可防性事(案)件,有一次扣50元,造成不良后果扣100元。
15、执行任务时,不能按时到位,贻误战机,有一次扣50元。
16、门卫工作中,严格执行门卫工作制度。
对人员、车辆、物资、设备出入把关不严,不符门卫工作程序,每发生一次扣50元,造成不良后果扣100元。
17、门卫工作中,严格按照作息时间、车辆通行情况开启、闭合大门,有一次违反扣20元。
18、按时开启、正确使用报警器,不按时开启报警器扣20元,未正确使用报警器扣30元,考察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