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质量安全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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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安全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财政支出(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绩效目标、绩效指标设定或调整情况,包括预期总目标及阶段性目标。
(见附表1)
(二)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1、项目基本性质:
常年项目。
2、项目用途:
项目实施后能加强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证安全的农产品进入市场,加快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提高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升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业经济的发展和增加农民收入。
3、项目主要内容和涉及范围
一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镇建设。
涉及局市场信息科、春华镇和金井镇。
二是农业投入品保障体系建设。
涉及局法规科和全县镇街。
三是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
涉及局法规科、黄花、春华、高桥、路口等镇。
四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基地建设。
涉及局市场信息科和全县镇街。
五是农产品基地自检奖励。
涉及局市场信息科和全县镇街。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安排落实分析(包括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等)
落实县财政项目资金180万元,自筹777.4万元,总投入957.4万元。
其中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镇建设,县财政投入20万元,项目单位自筹95万元;农业投入品保障体系建设,县财政投入,10万元,项目单位自筹25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县财政投入49.2万元,项目单位自筹32.4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基地建设,县财政投入75.8万元,项目单位自筹625万元;农产品基地自检奖励,县财政投入25万元。
(二)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主要是指财政资金)
项目完成总投资180万元,100%完成。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包括管理制度、办法的制订及执行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按照财务制度专款专用,严格落实项目责任人制度,执行过程中未出现违规行为。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包括项目招投标情况、调整情况、完成验收等)分析
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中长沙县农业投入品监管追溯系统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镇建设项目经费为工作经费;农业投入品保障体系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基地建设经费为项目建设扶持资金;农产品基地自检奖励为奖励资金。
各项目2015年12月均按时完成项目建设,并验收。
(二)项目管理情况(包括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日常检查监督管理等情况)分析
项目实行一把手责任制。
局计审科、法规科和市场信息科成立项目督导检查工作小组,不定期对项目执行单位进度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了项目按时保质完成。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1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力度不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有效落实,日常监督管理不断强化,整体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2015年农产品农残检测合格率99.6%,比2014年农残检测合格率97.5%,同比提高2.1%;无公害、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有效证书为177个,认证面积和数量位居全省首位;在全省率先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体系试点取得成效;“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通过2015年度复检验收;获评“湖南省三品一标示范县”;创建“长沙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镇”9个,全部通过验收。
群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满意度明显提高,全年没有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1、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镇建设。
春华镇和金井镇有创建方案、常年开展抽样检测、产业基础好、基地按“三品”标准组织生产、各类生产档案记录齐全、全年无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等。
春华镇和金井镇为市级示范镇建设考核长沙县排名前二名,同时春华镇还是全县鲜食水果样板示范镇。
2、农业投入品保障体系建设。
项目实施单位(长沙创嘉农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与42家农产品基地签定了农业投入品购销协议,销往基地所有农业投入品价格采取低于市场价格10%~20%统一配送至基地。
2015年农业投入品基地配送额为881830元。
3、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
按计划进度按时完成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建设,并投入使用。
项目单位(湖南中天凯顺农业连锁有限公司和长沙美丰农资连锁有限公司)18家农药经销点全部完成追溯硬件安装并参加了操作培训,基本能熟悉软件操作。
4、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基地建设。
湖南回龙湖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13个项目实施单位均获得“三品”认证或三品企业基地;近年来无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近年来国省市检和县级例行监测均合格;开展农残自检或送检;生产档案记录齐全;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有自有品牌或包装标识。
全部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5、农产品基地自检奖励。
对长沙金明蔬菜专业合作社等17个农产品基地自检达到200批次以上的予以奖励。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详见附表2)。
项目资金落实,实施顺利,管理规范,按时保质完成。
附件1:
项目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
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
项目
支出
绩效
目标
项目预期
总目标
1、项目完成后,全县镇、街均达到省、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镇标准;全县规模农产品基地均达到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基地标准;全县规模农产品基地均建立了农残自检室并开展自检;全县迎国检的基地均合格;全县无农产品质量安全中毒事故。
2、项目完成后,全县乃至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得到显著提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比重明显加大,农产品价格和市场竞争力显著提高,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虽该项目属于公益事业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但该项目在引导农民在农业生产中合理使用农业化学投入品,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减少环境污染,保护环境,改善全县农业生态环境,促进全县农业可持续发展发挥非常重要的作用。
项目年度
绩效目标
1、项目年度内:
全县2个镇、街达到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镇标准;全县10个规模农产品基地均达到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基地标准;全县15个以上农产品基地开展自检200批次以上;全县15个以上农药经销点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和投入品保障体系建设;全县新增无公害、绿色食品、有机食品10个以上(含换证);全县无农产品质量安全中毒事故。
2、项目年度内:
全县乃至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得到提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比重加大,农产品价格和市场竞争力提高,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虽该项目属于公益事业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但该项目在引导农民在农业生产中合理使用农业化学投入品,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减少环境污染,保护环境,改善全县农业生态环境,促进全县农业可持续发展发挥非常重要的作用。
项目
支出
绩效
目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内容
指标值
备注
项目年度
绩效指标
产出
指标
指标1:
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镇建设。
建设数量2个。
1、镇政府高度重视,有创建方案和批文;2、监管责任落实,常年开展抽样检测;3、产业基础好,规模化程度高;4、产业基地生产按“三品”标准进行,生产记录齐全,生产场地配置齐全,“三品”率占全镇农业产业的比重大;5、全年没有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6、农产品农残检测数量400批次以上。
15分
2个为15分1
个为10分
没有以下不计分。
指标2:
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基地建设。
建设数量10个。
1、农产品基地严格按照生产技术规程和质量安全标准进行生产;2、按要求及时记录了农产品生产档案;建立农业投入品采购使用管理制度和进出库档案;3、按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技术培训,建立自己的品牌和包装标识;4、对上市的农产品按时进行农残自检;5、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6、近年来国检、省检、市检和县级例行监测均合格;7、近年来没有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8、产品获得“三品一标”认证。
15分
10个为15分8
个为10分6
个为5分、6个以下不计分
指标3:
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和保障体系建设。
建设数量15个。
农资连锁企业利用信息系统技术,直销配送平台,建立农药可追溯体系和保障体系,实现对农产品质量的追溯管理。
10
15个以上为10分10-15个为8分、5-10个为5分、5个以下不计分
项目
支出
绩效
目标
项目年度
绩效指标
产出
指标
指标4:
农产品基地自检奖励。
奖励数量15个以上。
对农产品基地一年内农产品上市自检200批次以上的给予适当奖励。
20
15个以上为20分;10个为15分、5-10个为5分,5个以下不计分
效益
指标
指标1:
社效益
进一步提高全县乃至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高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比重,提高农产品价格和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15
国家、省、市对县农残检测合格率97%以上计10分,达不到不得分;无公害、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数10个以上计5分,达不到不得分。
(含换证)
指标2:
经济效益
该项目属于公益事业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指标3:
生态效益
该项目将引导农业企业(合作社)、农民在农业生产中合理使用农业化学投入品,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减少环境污染,保护环境,促进全县农业可持续发展,改善全县农业生态环境。
15
农业企业(合作社)
绿色防控、生物农药、国家推广使用农药使用率和生物有机肥、农家肥使用率达70%以上计15分,50%-70%计8分,50%以下不得分。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10
非常满意10分,基本满意5分,不满意不得分
附件2:
2015年度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
项目内容
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
项目单位
长沙县农业局
项目主管部门
项目属性
经常性
立项依据
资金总额及构成
总额:
180万元,其中:
上级财政万元
本级财政万元
资金分配情况
市级万元;县级180万元
项目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结论
项目必要性结论:
一是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是法律赋予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重要职责。
二是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生产,是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的迫切需要。
三是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是提高监管能力和公共服务质量的需要。
项目可行性结论:
一是政策支持。
国家、省市县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高度重视,制定各种政策措施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逐步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
特别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颁布,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进入了有法可依,依法管理的轨道。
县政府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为本项目建设提供了政策支持。
二是具有可靠的队伍和技术保障。
从县到镇街、村组有比较完善的农产品监督管理队伍,从县到镇街、农产品基地、农贸市场、生鲜超市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农产品检测体系。
三是体系建设基础条件具备。
各镇街全部建立镇街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并加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服务站牌子,站房和办公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并建立了专业的农残检测室,各农产品基地、农贸市场、生鲜超市都建立了功能齐全的检测室,各农产品生产基地标准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项目起止时间
2013年1月起至年月止
评价指标
指标说明
评价标准
评价 计分
一级
二级
预算决策 (10分)
项目绩效目标(10分)
考核项目绩效目标
是否明确细化和量化。
目标明确,记3分;目标细化,记3分;目标量化,记4分。
以可考核为基本标准。
10
资金使用
(40分)
1、资金使用情况(20分)
考核项目资金使用的合规性。
有无挤占、截留、挪用和虚列支出、超标准开支等违规使用项目资金的现象。
资金使用合规,记20分;有违规使用资金每1%,扣1分。
20
2、支出结构合理(10分)
考核项目支出中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的比重,尽可能提高直接费用比重。
间接费用为零记10分,每1%扣0.5分(如有明文规定标准的,每超出规定标准1%扣0.5分)。
10
3、资金使用比率(10分)
指项目资金的使用完成情况,杜绝资金闲置,及时发挥资金效益;严格控制不合理结余结转。
使用率(合规)95%以上,记5分;每下降1%扣0.25分。
10
财务管理
(9分)
1、会计核算规范(3分)
指会计核算严格遵守有关法规和制度规定。
完全规范记3分,基本规范记2分,不规范记1分。
3
2、审批程序规范(3分)
指项目支出费用审批严格按制度执行,流程规范。
100%是记3分,基本是(70%以上)记2分,不规范记1分。
3
3、支出用途清晰(3分)
指项目支出费用的具体内容对象、用途等事项明确、清晰。
100%是记3分;基本(70%以上)记2分,否记1分。
3
项目管理
(6分)
1、分工组织
(3分)
指项目管理或专项工作机构人员职责分工明确,组织管理规范、高效。
100%是记3分;基本(70%以上)是记2分,否记1分。
3
2、基础工作
(3分)
指项目单位的业务和财务基础工作是否健全。
100%是记3分,基本(70%以上)是记2分,否记1分。
2
项目绩效
(40分)
1、项目产出
(20分)
指项目产出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在数量、质量、成本和时效等方面的实际情况。
按达标比率计分
18
2、项目效果
(20分)
指项目产出所产生的社会、经济、环境等方面的效益和可持续发展的影响及对象满意度情况。
按达标比率计分
18
总 分
95分
评价等次
优(90分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