黟县农民蚕桑专业合作社建设的成效与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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黟县农民蚕桑专业合作社建设的成效与措施

黟县农民蚕桑专业合作社建设的成效与措施

黟县茧丝绸产业办公室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解决千家万户农民分散经营与千变万化大市场对接问题的一种有效形式,也是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和提高产品质量、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载体。

农民蚕桑专业合作社,作为蚕农劳动和资本联合的新形式、组织生产经营的新主体,在现代蚕桑业中必将越来越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和活力。

2007年以来,我县在政府主管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强力推动下,茧丝、工商、农业等部门密切配合,将农民蚕桑专业合作社建设作为推进高效蚕业规模化、促进产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通过抓典型引路、示范带动,抓民主管理、作用发挥、规范运作,促进蚕桑专业合作社从无到有,稳步发展。

一、蚕桑专业合作社建设初见成效

到2008年4月底,我县已在工商部门注册的农民蚕桑专业合作社9家,入社蚕农782户。

另有两家正在申办中。

2007年仅龙川、碧东和碧西三个合作社就实现统一组织销售蚕茧84.75吨,统一组织购买农业生产投入品14.86万元,培训社员500人次。

以碧东和龙川蚕桑合作社在提高蚕茧质量、为蚕农增加收入方面成效较大。

龙川蚕农合作社2007年4月成立,成员人数137户,拥有1360亩优质桑园基地,蚕茧收烘厂房1200m2,热风循环烘茧机一套,固定资产总值40万元。

去年组织社员生产鲜茧37.2吨,通过统一加工销售,新增盈余10.63万元,户均增收888元。

还争取到省财政资金15万元支持。

碧东漳溪蚕桑专业合作社2007年5月成立,成员人数90,成员户人口365,成员户桑园总面积320亩,2007年产鲜茧27吨,新置蚕茧烘干设备及办公设施,固定资产超10万元。

合作社成立以来,严格按照合作社章程办事,努力发挥合作社作用。

一是推广养蚕新技术,方格蔟使用率从春茧的30%提高到晚秋茧的60%;二是严把蚕茧质量关,未化蛹茧坚决不收,蚕茧质量有了明显好转,比较其他茧站,鲜茧烘折减少7.4%,干茧缫丝毛折下降12.5%;三是蚕茧价格高于其它茧站,不含盈余分配的鲜茧价格每公斤高出1元以上。

2007年春茧收烘期间,合作社理事长朱社东带领理事会一班人共同努力,克服没有收烘设施、缺乏蚕茧经营经验、准备时间短促和社员思想认识难统一等困难,通过社员大会决定,租赁邻村闲置收烘设施、聘请技术人员以优茧优价标准,将社员生产的优质鲜茧11.15吨统一烘干、出售,取得收入23.38万元,除按平均保护价17.16元/公斤(在全县同期蚕茧收购价中最高)支付社员交易茧款、扣除合理支出外,还留存风险金8000元并按照社员参与交易蚕茧数量每公斤分配盈余2元,分配盈余总额达2.2万元,仅春茧一季,为社员户人均增收100元,实现开门红。

该社全年加工、销售干茧11.09吨,收入51.4万元,新增盈余5万元。

其中,按蚕茧交易量分配盈余3.2万元,留存风险基金1万元,公积金4560元,每100元股金分红20元。

该社2007年入选黄山市农业合作经济组织重点扶持对象,取得扶持资金2万元。

2008年作为项目实施单位,通过财政部门申报实施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

看到蚕桑合作社带给社员的实惠,未入社的蚕农也纷纷要求加入合作社,2008年初已接收新社员15户。

二、蚕桑专业合作社建设推进措施

以领导重视、部门配合、政策扶持为前提,发展中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组织形式多样、强化民主管理和作用发挥,推进中注重典型引导以及发展与规范并举是我县推进蚕桑专业合作社建设的主要措施。

1、领导重视扶持有力。

2007年3月县政府以黟政秘【2007】14号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蚕桑专业合作社的若干意见》。

4月起,县政府分管领导带头,依据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宣传提纲》,深入乡村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细心讲解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知识,积极引导成立合作社。

县茧丝办作为蚕桑专业合作社的业务主管部门,切实承担起统一管理和指导职能,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联络,落实扶持措施,抓好试点示范。

各有关部门各尽其责,齐抓共管,重点在创造良好环境上形成发展的合力,在项目资金上形成扶持的合力,在内部运作上形成规范的合力,为大力发展蚕桑专业合作社作出贡献。

县委、政府、人大、政协领导还经常深入蚕桑专业合作社实地调研,了解情况、解决问题、探索发展思路。

2008年4月分管县长组织县茧丝办、工商、农业等部门领导和蚕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召开会议,专门研讨农民蚕桑专业合作社的联合与发展问题。

在具体扶持政策方面:

一是优先支持有条件的合作社申请蚕茧收烘行政许可,支持合作社将社员自己生产的蚕茧烘干出售,或者集体出售鲜茧;二是在培训经费和技术力量安排上,优先满足蚕桑专业合作社开展技术培训、技术服务需求;三是鼓励合作社开展生产资料统一购买、蚕茧标准化生产、蚕桑资源开发利用等业务;四是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有关涉农项目,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税收优惠政策。

到2008年4月底,县财政、农业、茧丝等部门已支持蚕桑专业合作社实施涉农项目5个,支持资金累计52万元。

县茧丝办《2007-2008年茧丝绸产业发展意见实施方案》又明确了六项支持措施:

一是支持新桑发展与示范片建设,对统一购买的良种桑苗每株补贴0.1元,对示范片必须的桑园作业道、排灌沟渠建设给予适当补助;二是支持开展小蚕共育,共育点规模为春蚕期50盒以上,中、晚秋期30盒以上,共育到3龄起蚕后分户饲养,按实际共育蚕种数量,每盒补助2元;三是支持大棚养蚕,按棚体占地面积,每平方米补助5元;四是支持推广使用纸板方格蔟,蚕农合作社社员新增使用纸板方格蔟,每片(162孔)补助0.15元;五是支持蚕农合作社开展面向社员的技术培训与服务工作,当年开展培训次数超过2次,参与培训的社员超过成员数50%以上的,按社员数量每人补贴10元;六是支持蚕农合作社购买用于养蚕消毒的高压清洗机,每台补助200元。

2、自主自愿形式多样。

农民蚕桑专业合作社是蚕农自己的联合体,民办性、合作性是它的基本特性。

我县在指导其发展过程中,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尊重其自主权,积极引导,不搞行政干预、包办代替。

在合作内容上采取多领域,可以是蚕茧生产、销售合作,也可以是蚕茧生产与资本合作。

在合作机制上采取多形式,可以是股份合作制,也可以是蚕茧加工、销售合作制。

在合作渠道上采取多方位,可以提供技术、农资、信息、蚕茧收购、加工等一项或多项服务,也可以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系列化服务。

在牵头兴办上采取多元化,可以由养蚕大户、经营能人牵头兴办,可以依托龙头企业或生产基地兴办,还可以由蚕桑技术服务部门、蚕茧收烘主体等牵头兴办。

在合作范围上采取多层次,可以由一村一组,也可以跨村跨组、跨乡跨镇,还可以组建联合组织,扩大合作领域,跨地区跨行业。

黟县丰梧蚕桑专业合作社就是由蚕茧收烘企业牵头兴办,社员110户范围涉及丰口、梧村、星火3个行政村。

3、发挥作用典型示范。

在发挥蚕桑专业合作社作用方面,一是发挥蚕桑技术、信息的传播者作用,把蚕桑合作社建设作为完善我县蚕桑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丰富为蚕农服务的内涵。

二是发挥蚕桑业生产、经营的组织者作用,支持、引导合作社实行标准化生产,统一品牌经营,拓展市场,提高蚕茧质量和市场竞争力。

三是发挥蚕桑产业化经营的服务者作用,政府领导从指导思想上把加快发展农民蚕桑专业合作社作为促使龙头企业与蚕农的有序对接,实行产供销、贸工农各环节的有机结合,吸引资本加速向农业流动,促进优势整合和利益互补,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的有效手段,对具备条件的蚕桑专业合作社赋予其自主购买生产资料,并向本合作社蚕农供应的资格,支持申请鲜茧收烘的经营资格,促进形成从生产资料供给到种养、收烘、经营责权利结合的蚕桑业一体化生产经营模式。

四是支持合作社联合,发挥行业自律的协调者作用,避免蚕农之间及其与企业、市场的无序竞争,增强产业的集聚度和行业凝聚力,维护行业的规范发展和蚕农利益。

五是发挥作为政府与蚕农间的联系者作用,加强政府和蚕农间的紧密联系。

政府把合作社作为落实相关蚕业政策的重要基点,蚕农的愿望和要求通过合作社有效、及时、准确地向政府反映。

例如存在多年的碧东蚕桑示范片几十户蚕农养蚕缺水以及八都合作社、叶源合作社蚕桑示范片作业道修建难题就是通过合作社途径反映而得到落实解决的。

注重培植典型,抓点带面是我县抓好农民蚕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有效手段。

2007年我县重点抓碧东、龙川蚕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化建设,确保其发挥作用。

在其示范引导下,全县章程比较规范、制度比较完善、机构比较健全、利益机制比较紧密的农民蚕桑专业合作社典型已有4个,均不同程度发挥出示范效应和带动作用。

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门通过认真总结先进经验扩大宣传,以先进的力量、典型的魅力、榜样的示范,引导其他合作社的发展和规范,让蚕民真正了解合作社对蚕桑增效、蚕农增收的功效,体会到实惠,培养联合的浓厚兴趣。

4、稳步发展规范运作。

农民蚕桑专业合作社以其独特的组织形式,在提高蚕农组织化程度、推进茧丝绸农工贸一体化经营、繁荣蚕区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提升蚕农整体素质和综合效益方面,必将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但农民蚕桑专业合作社在我县毕竟是个新生事物,其自身如何运行经验不足,各方面对它的认识还不尽一致,需要在政府的引导下进一步规范。

因此,主管部门必须牢牢把握一手抓发展,一手抓规范。

在抓发展中,坚持条件,因地制宜,既不一哄而起,也不因循守旧,在有带头人、蚕农合作意愿较强的蚕茧主产村、组率先突破,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在抓规范中,要求合作社必须按照国务院《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到工商部门登记注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业部《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示范章程(试行)》由社员大会制定、通过的合作社章程规范运作,按照财政部《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进行会计核算。

及时组织对合作社相关人员进行专题培训。

重点在内部管理和运行机制上下功夫,确保合作社按合作制原则,建立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利益分配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以及其他的议事规则,通过完善的制度处理好内部的利益关系和社员的权利义务关系,从而使合作方式、组织形式、经营项目、办社宗旨等得到严格规范。

三、加大扶持加快发展蚕桑合作社

1、落实扶持政策加快发展步伐

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不仅符合世界各国农业发展的潮流,也是党和政府的农村基本政策。

安徽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指出:

“认真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制定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中长期发展规划。

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扶持力度。

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承担有关涉农项目。

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税收优惠政策,清理取消不合理收费。

探索把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作为政策性保险的实施载体。

进一步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点建设,大力支持合作社兴办农产品加工企业。

”,中共黄山市委、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全市农业农村工作意见》指出:

“力争到2012年全市各类专业合作组织带动农户数达到60%左右,通过合作组织统一经销的农产品占30%以上,加入合作组织的农户比当地同类型农户人均收入增加30%以上。

”、“市里将继续安排专项资金,通过贷款贴息、以奖代补等形式,重点扶持……、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及新农村示范村建设等方面。

蚕桑专业合作社主要宗旨是为其社员生产、加工、销售蚕桑产品,购买生产资料,提供相关服务。

我县蚕桑生产具有个体经营规模小、兼业普遍的特征,只有积极引导农民蚕桑专业合作社的快速发展,才能加快我县构建现代蚕桑业进程,使我县茧丝绸产业在未来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占领制高点。

主管部门尤其要充分认识到蚕农通过蚕桑合作社销售干茧对于保护蚕农利益、提高蚕茧质量的重要意义。

目前状况下要有效促进蚕桑合作社的快速发展,一是要取消合作社社员自产蚕茧烘干与出售需要行政许可的限制,鼓励合作社将社员生产的蚕茧烘干出售,或者按标准订单出售鲜茧,强化蚕茧质量与蚕农效益联系,以大幅度提高蚕茧质量;二是政府通过奖励以支持、鼓励蚕区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事业心强、办事公道正派的能人积极带头领办蚕桑合作社,奖励等次可依据合作社与社员盈余返还额或交易额确定;三是主管部门要以增强组织引导能力为核心,有计划,分层次地对已建立和将建立的专业合作社负责人进行合作知识、市场营销、财务会计、种养技术等业务培训,提供政策咨询,帮助收集和发布信息。

2、推进标准化生产提高质量效益

支持蚕桑专业合作社建设规模化示范片,推进蚕茧标准化生产,可显著提高蚕茧质量和生产效率,也是防止桑园农药污染的有效途径,更是现代蚕桑业的发展方向。

一方面,由于近年青壮劳力外出务工增多,加上“东桑西移”等项目实施促进了养蚕规模的扩大,致使养蚕劳力日趋紧张,而多数农户桑园分散采叶运输和管理用工多,许多桑园与稻田或其它作物园地毗邻,易受农药污染,经常发生蚕中毒损失,都需要连片发展加以解决。

另一方面,相当部分蚕农受蚕室建设用地审批限制,没有专用蚕室或蚕室面积过小,制约了养蚕水平提高,特别是省力化养蚕技术的推广。

而养蚕场所通风、保温、避暑性能差往往成为单产低甚至是导致蚕病大发生的主要诱因之一,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着蚕桑生产规模的进一步扩大,以致于目前一次养蚕在3盒蚕种以下的养蚕户占总养蚕户的60%以上的小规模生产为主局面难以改变。

而农户蚕桑经营规模较小则是制约养蚕投入水平进而影响效益提高的一个重要方面。

通过建设规模化示范片、鼓励建设蚕室等标准化生产设施,推进标准化生产既可以节约生产用工、降低生产成本,提高蚕茧质量、生产效率和效益,还可以有效避免农药污染灾害发生。

通过支持合作社按标准化要求统一加工、销售干茧,既可大幅度提高蚕茧质量又密切原料茧品质与蚕农利益关系,促进质量与效益的良性互动,彻底改变现行蚕茧收烘体制下较为普遍存在的收烘环节重量轻质、质量损失严重的不合理状况。

蚕农按照标准化生产要求,饲养优良品种,采用先进技术,规范温湿度控制、“眠起处理”和蚕药使用,在强化消毒防病、良桑饱食的基础上,采用纸板方格蔟标准化上蔟,适熟采茧、分类售茧,再通过合作社标准化收烘、规模化销售充分挖掘质量和规模效益。

在农民增收的同时,有效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相关部门要加大相关标准的制定和推广力度,将蚕桑标准化生产技术列入蚕区新型农民科技培训的主要内容。

3、加大财政支持实施良种补贴

除上级支持外,蚕茧主产区县级财政每年要安排一定数量的资金支持蚕桑专业合作社进行标准化蚕茧生产基地建设、产品认证以及信息网络服务、病虫害防治技术培训等。

采取财政贴息的办法引导蚕桑专业合作社利用信贷资金发展蚕茧收烘和蚕桑副产物加工利用,参与有组织的市场营销竞争活动。

相关部门要继续鼓励和引导蚕桑专业合作社申请并承担国家有关重点农业工程和项目。

对示范合作社更要优先予以安排,逐步使主产区农民蚕桑专业合作社成为承担当地蚕桑重点工程和蚕桑技术推广项目实施的重要载体。

蚕种是养蚕安全和蚕茧质量的基础,蚕种市场监管难度大,非法蚕种流入多、品种混杂既给蚕桑安全生产带来隐患,也不利于全局蚕茧质量的提高。

支持蚕桑合作社为社员统一选购良种,对蚕农饲养良种实行良种补贴。

其目的:

一是刺激蚕农饲养满足缫丝工艺需要的优良蚕种,提高蚕茧质量;二是通过扩大良种需求带动蚕种场的良种繁育;三是有利于规范蚕种市场,保证用种安全。

4、落实税收优惠扩大金融支持。

财税部门要切实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合作社从事蚕桑生产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从事蚕桑病虫害防治以及相关的技术培训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销售自产产品和向其成员销售化肥、农药、种苗等农业生产资料免征增值税。

提供技术推广、良种供应、植保、机耕、排灌、消毒防病、小蚕共育、病虫害防治、科技培训、信息服务和科学管理,以及桑树采伐、田间运送等技术服务或劳务所取得的收入免征所得税。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择优扶持蚕桑合作社壮大实力。

适当下浮对种桑养蚕业、茧丝加工业的贷款利率水平。

政府要鼓励金融机构开展蚕桑专业合作社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对具备法人资格、从事经营活动的蚕桑专业合作社授予一定的信用额度。

发挥财政担保公司作用,解决蚕桑专业合作社贷款难问题。

鼓励保险公司积极开展养蚕保险业务。

5、鼓励社社联合增加规模效益。

合作社的联合是合作社增强市场主体地位、竞争优势,扩大规模效益的必然选择,应在自愿和统一产品质量标准的前提下进行。

 

20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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