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什么是社会主义.docx

上传人:b****4 文档编号:24161838 上传时间:2023-05-24 格式:DOCX 页数:26 大小:46.6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论什么是社会主义.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6页
论什么是社会主义.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6页
论什么是社会主义.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6页
论什么是社会主义.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6页
论什么是社会主义.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6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论什么是社会主义.docx

《论什么是社会主义.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论什么是社会主义.docx(2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论什么是社会主义.docx

论什么是社会主义

蔡永飞:

论什么是社会主义

——基于非剩余价值学说视角

2010年9月第5期(总第17期)中国延安干部学的院学报

收稿日期:

2010-06-01

作者简介:

蔡永飞(1962-),男,江苏响水人,法学博士,民革中央办公厅副主任

摘要:

马克思的剩余价值学说被称为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基础,但这一学说自身的逻辑有必要重新检讨,其在社会主义实践中体现出来的并不全是真理性。

苏联模式社会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都不能说是以剩余价值学说为基础的社会主义。

作为列宁主义的核心和根本的列宁建党学说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精神实质。

列宁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核心是共产党领导。

关键词:

剩余价值学说;创新劳动;苏联模式社会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列宁主义政党

中图分类号:

D0-0文献标志码:

A文章编号:

1674)0351(2010)05)0031)14

最近,笔者有机会连续听十数位党校教授讲课,他们分别从不同角度讲到了什么是社会主义的问题。

他们中许多人认为,什么是社会主义迄今为止仍然并不是非常清楚的。

我发现,他们都受到了剩余价值学说问题的困扰。

按照恩格斯的说法,剩余价值学说使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是马克思一生中最重要的两个发现之一,是无产阶级革命理论最重要的基础。

但在现实中,由于发展市场经济,剩余价值学说所揭示的剥削现象普遍存在,十分不利于学者们回答什么是社会主义的问题。

许多学者感到难以自圆其说,便以“说不清楚”加以回避。

有的则认为目前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解决剩余价值问题应该是社会主义高级阶段的事情,未来总有一天还是要解决的。

这似乎又是一种历史宿命论。

在我看来,剩余价值学说是理论工作者不应当回避的问题:

理论上,它关系到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理论的合法性;实践上,则关系到共产党领导革命(历史)、领导建设(现实)以及共产党领导制度本身的合法性,说不清楚是不行的。

笔者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际上是不以剩余价值学说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应当据此对社会主义理论重新作出阐述。

本文试加以分析,以就教于方家。

一、剩余价值学说及其自身逻辑

马克思所谓的“剩余价值”,就是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由雇佣工人通过延长劳动时间等方式创造的被资本家无偿占有的超出劳动力价值的价值。

应当说,马克思这一定义是与他的劳动价值论以及其他相关论述有矛盾的。

第一,资本家从事管理劳动是否创造价值?

马克思并没有否认资本家在企业生产中的作用。

在《资本论》第三卷中,马克思指出:

“凡是直接生产过程具有社会结合过程的形态,而不是表现为独立生产者的孤立劳动的地方,都必然会产生监督和指挥的劳动,凡是有许多个人进行协作的劳动,过程的联系和统一都必然要表现在一个指挥的意志上,表现在各种与局部劳动无关而与工场全部活动有关的职能上,就像一个乐队要有一个指挥一样。

这是一种生产劳动,是每一种结合的生产方式中必须进行的劳动。

”[1](P431)马克思把监督和指挥称为“劳动”,把这种劳动看作是必然产生、必须进行的劳动,他用了两个“必然”:

“监督和指挥”是必然的,“指挥的意志”是必然的;最重要的是,他把这种劳动看作是生产劳动,即创造价值的劳动。

在《剩余价值学说史》一书中,马克思更加明确地指出:

“资本家在生产过程中是作为劳动的管理者和指挥者出现的,在这个意义上说,资本家在劳动过程本身中起着积极作用,,这种与剥削相结合的劳动(这种劳动也可以转给经理)当然就与雇佣工人的劳动一样,是一种加入产品价值的劳动。

”[2](P550-551)很明显,按照马克思的分析,资本家在企业生产过程中从事的是管理劳动,他是管理劳动者。

显然,这一结论和剩余价值学说关于资本家无偿占有工人劳动的结论是自相矛盾的。

当然,在《资本论》第三卷讲了资本家的监督、指挥劳动之后,马克思随后又否认了这种劳动。

他说:

“资本主义生产本身已经使那种完全同资本所有权分离的指挥劳动比比皆是。

因此,这种指挥劳动就无须资本家亲自进行了。

一个乐队指挥完全不必就是乐队的乐器的所有者;如何处理其他演奏者的工资问题,也不是他这个乐队指挥职能范围以内的事情。

合作工厂提供了一个实例,证明资本家作为生产上的执行职能的人员已经成为多余的了,就像资本家自己发展到最成熟时,认为大地主是多余的一样。

相对于货币资本家来说,产业资本家是劳动者,不过是作为资本家的劳动者,即作为对别人劳动的剥削者的劳动者。

他为这种劳动所要求和所取得的工资,恰好等于他所占有的他人劳动的量,并且就他为进行剥削而亲自花费必要的精力来说,上述的工资直接取决于对这种劳动的剥削程度,而不是取决于他为进行这种剥削所作出的、并且在适当的报酬下可以让一个经理去承担的那种努力的程度。

”[1](P434-435)这里是说企业经营管理专业化、分工更加精细化之后企业所有者雇佣职业经理管理企业,就脱离了管理工作,因而资本家只是凭借所有权取得收益。

其实,这样的说法并不客观。

首先,在所有者脱离管理工作之后,管理和经营劳动仍然并不是雇佣工人做出来的,职业经理人并不能与雇佣工人等量齐观,他们代表所有者的利益,与劳工群体的利益是不一致乃至相对立的。

其次,从市场经济的实际来看,即使是职业经理人代替企业所有者从事管理经营,也不能把所有者看作是可有可无的多余人。

包括土地资本家、货币资本家等等,看上去他们是以所有权获利的,但土地所有者不可能随便把土地租给什么人,银行家也不可能把钱贷出去就什么都不管了。

土地和资金的使用权是稀缺资源,也都是商品,要生钱还得善于经营。

对此,人们只要从现阶段我国国有企业所有者缺位导致内部人侵占企业利益的现象,就可以了解马克思所有者“多余”的观点并不符合实际。

比如说,在“全民”所有者缺位、不到位的情况下,企业管理者给自己的工资加到天文数字,就包含了对所有者的剥削。

再有,马克思可能对资本家直接参加劳动时间减少的问题怀有偏见。

中国改革开放以后曾经根据《资本论》以雇佣8个工人为标准来划分是否剥削者,这是不恰当的。

一方面,经营管理劳动的方式不同于生产产品的劳动,不应当把非体力劳动、不直接生产产品的劳动看作是“非劳动”①。

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个人在财富积累基础上闲暇有所增加,尽管看上去和大多数劳工在高强度体力劳动之余还过不上富裕生活相比是不公平的,但其实,人们也可以把这一现象看作是市场经济制度的激励机制:

提高劳动的复杂程度,才能积累更多财富,从而从繁重的体力劳动中解放出来。

在更多社会成员积累了较多财富的基础上,加上政府对收入分配的合理和适度调节,就可能让社会多数成员分享财富和闲暇,从而进入中产阶级社会。

马克思设想共产主义社会是自由人的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全面发展是一切人全面发展的前提,而这样的自由和发展,马克思要求在无产阶级革命之后通过生产资料公有制一下子实现,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则认为,应当通过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逐步实现。

应当说,邓小平的看法是更符合实际的。

第二,究竟是谁创造了价值?

事实上,如果人们在商品价值实现之后来倒推价值创造者,就可以清楚地看到资本家经营劳动的重要性。

在企业内部,出售产品、实现其价值的职能是由资本家完成的。

对此,恩格斯的一个观点也有助于认识这一问题。

恩格斯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中说:

对不可知论“以及其他一切哲学上的怪论的最令人信服的驳斥是实践,即实验和工业。

”[3](P225)他举例说,茜草的色素本来只能从茜草根中提取,现在从煤焦油中也可以提取了。

他没有举工业的例子,但意思很清楚,工业企业生产出产品也是事先设计好产品的性能、形状等等,然后,生产出了和事先想要的完全一样的东西,由此可见,世界是可知的。

那么,工业品是谁“知”的呢?

事实上,在资本主义企业中工人被资本家雇佣来从事生产,其任务是生产产品、生产使用价值,雇佣工人并不对企业产品是否能够卖出去负责,他们所创造的只是企业的产品,他们的劳动只是为企业商品价值的形成奠定了初步的基础。

按照劳动价值论,产品只有在拿到市场上进行交换才能形成价值,而工人取得报酬是在价值实现之前,在创造了使用价值之时就已经完成的。

也就是说,他们创造的是产品的使用价值,而不是价值;他们所付出的劳动是私人劳动和具体劳动,而不是社会劳动和抽象劳动。

如果产品最终并不拿到市场上出售,人们能够说工人创造了价值、资本家对工人进行了剥削吗?

马克思把产品到商品价值的实现称为“惊险的跳跃”,这就是说,价值并不是必然能够实现的,如果企业破产了,产品并没有卖出,人们是否还要说资本家剥削了工人呢?

恰恰是资本家承担产品到商品即以什么样的价格进行交换的责任,他所承担的职能就是从事附着在产品上的社会劳动、抽象劳动。

在企业生产和经营中,资本家从事的是经营劳动,他是企业经营劳动者。

马克思说:

“资本家是否高于或低于并且按什么程度高于或低于生产价格购买或出售,因而在流通过程中占有总剩余价值的一个较大的或较小的部分,取决于一些特殊的市场行情,而就每一笔交易来说,取决于资本家的狡猾程度和钻营能力”,“取决于能动资本家怎祥用资本来经营,取决于这个资本作为执行职能的资本,也就是说,资本家作为能动资本家执行职能,使他获得怎样的总利润。

”[1](P419)这里马克思以“狡猾”、“钻营”这样的贬义词来形容资本家在市场交易中的劳动,但人们并不能否认这是一种需要高度智慧的劳动。

因此,人们应当认识到,在市场经济制度下,收入分为有风险收入和无风险收入两种类型。

雇佣劳动者的收入是无风险收入,是固定收入;企业主收入是有风险收入,是不固定收入,它可能有,也可能没有,可能很低,也可能很高。

企业主并非必然能够取得利润,人们不能把赚了钱的资本家才看作是资本家,把赔了钱的资本家排除在资本家之外、不把他们也作为研究对象。

事实上,在价值规律发生作用的条件下,企业主取得的高收入是其所从事的劳动这种稀缺资源的报酬。

金融资本家灵机一动就能够把别人的巨额财富收进自己的腰包,不能说没有钻市场制度的空子剥削他人的因素,但金融资本家也确实是稀缺资源。

最重要的是,企业生产出的商品其实并不是企业主自身想要的,而是消费者大众想要的。

可以说,商品生产,是企业家对人类生活需求的一种概括、表达和引导,是对人类社会生活的一种创造。

工业生产驳倒不可知论的过程让人们知道,企业主按照他们所预见的社会公众对商品的需求组织社会生产,不仅是市场经济制度的合理性所在,也是市场经济制度对于人类社会的重要性所在。

二、马克思、恩格斯过度强调了剩余价值学说的重要性

即使剩余价值学说没有自身的逻辑问题,事实上,这一理论对于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理论也并不具有像马克思、恩格斯所认为的那样的极度重要性;实践已经表明,他们对剩余价值问题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必然引发无产阶级革命的估计是超越了实际的。

第一,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剩余价值”并没有造成革命的后果和可能性

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理论的核心观点是,以私有制为基础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让资本家无偿占有剩余价值为激励机制,造成了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两大对立阶级,而因为资本家阶级掌握生产资料所有权,又掌握了国家权力、维护着资本家剥削工人的生产关系,所以劳资矛盾是无法调和的,两大阶级的阶级斗争必然导致无产阶级革命,而无产阶级必然胜利,它将推翻资产阶级制度,建立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制度。

但是,如果人们对马克思的判断从另一个角度作出解读就可以认为,马克思的意思是:

市场经济制度之上政府调控作用是至关重要的,如果政府不能站在劳资双方的中间、成为劳资矛盾关系的中立化的仲裁者,而总是作为资产阶级政府站在资本家的立场上偏袒资本家,就可能引起工人阶级的革命。

也可以说,剩余价值学说所呼唤的,实际上是政府对经济运行过程和激励机制的宏观调控,是劳资关系平等和收入分配制度的合理化。

或许正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在其传播中逐步启发了资产阶级政府:

如果资产阶级政府主动地通过宏观调控,保护弱势劳工的生存权、发展权等等权利,让雇佣劳动者分享共享经济发展成果,无产阶级何必要革命呢?

应当说,马克思对资产阶级政府性质及其变化的认识是缺乏预见性的。

事实上,在马克思生前,包括德国在内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积极主动并且卓有成效地采取了宏观调控政策。

一是工会的合法化和罢工权利的法律保障,为提升工人阶级在劳动力商品价格的谈判中的谈判能力、形成与企业主对等均势的制衡作用起到了极为关键的作用,这是资产阶级政府的重要贡献。

1877年,德国已有30多个工会,其中26个是全国性工会。

1874年,法国已有半合法性全国工会组织135个,地方性工会1884年有68个,1890年增至1006个。

工会组织的罢工也是此起彼伏,风起云涌。

一般来说,在市场经济中,企业主处于强势地位时,就可能压低工人工资、剥削工人;而当弱势的工人依法组织起来之后,形成了与企业主大体均势的态势,他们就可以维护和争取合法权益,不被剥削就可能成为常态,有的时候未尝不能剥削企业和企业主。

二是保护工人的法律陆续出台,对弱势的雇佣工人给予了保护。

1839年3月9日,德国颁布了5儿童保护条例6;1853年又颁布了5童工保护法6;1869年,北德意志邦联颁布了5企业条例6,建立了国家对工厂的监督制度。

这些法律都是为保护工人、制约企业主而制定的。

至于后来从1890年开始首先在新西兰和澳大利亚等资本主义国家形成的最低工资立法诉求到立法完成,使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普遍为工人拿到最大限度的工资提供了法律保障。

如所周知,到现在,由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人工成本的不断提高,剥削工人比较残酷的企业因为在本国无法立足,便大量从它们本国转移到了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

三是针对弱势工人的社会保障制度开始建立起来,这更是资产阶级政府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重大贡献。

1881年,在德国首相俾斯麦的推动下,世界上第一部5工伤事故保险法6提交议会审议,1884年获得通过。

1883年6月15日,德国颁布了《医疗保险法》,1889年6月,又通过了《残疾和老年人保险法》。

当有人对社会保险立法提出反对、并称其为“简直是共产主义”的时候,俾斯麦说,这种指责“对我都是无所谓的。

我称它是立法范围内的实际的基督主义。

”[4](P240)俾斯麦的社会保险立法颁布后,英国首相张伯伦表示要仿效德国的做法,他用比俾斯麦更激进的语言对议会反对派说:

“你们对我说我的纲领是社会主义吗?

当然,它是社会主义,济贫法是社会主义;教育条例是社会主义;市政工作的大部分是社会主义;每一种仁慈的立法措施都是社会主义。

”[5](P487)社会保障制度是资本主义国家为弱势劳动者建立的最低生存保障底线,不仅促成了劳资关系的和解,也促进了政府和工人群众的和解。

很明显,马克思把市场经济制度之上的政府看作是只代表资产阶级利益的政府,而从19世纪后期起即被历史证明是不符合实际的。

正是资产阶级政府实施的这些社会主义政策,包括工人阶级普选权的获得,才使马克思、恩格斯领导的德国社会民主工党内出现了“和平长入社会主义”的“修正主义”,包括晚年恩格斯也不再无条件坚持无产阶级革命道路,而对合法斗争抱有希望。

恩格斯写道:

“世界历史的讽刺把一切都颠倒过来了。

我们是‘革命者’、‘颠覆者’,但我们采用合法手段却比采用不合法手段或采用变革办法要获得多得多的成就”;“遵守法律是对社会民主党的变革有利的”;通过合法斗争,社会民主党“却长得肌肉结实,面颊红润,好像是长生不老似地繁荣滋长。

”[6](P610)

从工业化时代市场经济发展史来看,市场经济的发展大致要经历两个阶段:

最初是发展阶段,然后是确权和维护权利阶段。

在市场经济的发展阶段,由于市场经济制度还不完善,也由于工业化的初期企业家创业发展对一个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特别重要,因而他们的强势地位得到了政府的支持和保护,收入分配对资本家倾斜、资本家压低雇佣工人工资确实比较普遍,剥削就成了社会问题,正如人们在处于工业化初期阶段的其他国家也可以看到的那样。

但发展中的问题是暂时的。

在市场与政府磨合到一定程度,二者都会成熟起来。

可以说,是否存在“剥削”的问题,取决于市场经济的发展程度、市场机制的成熟程度、规范劳资关系的法律制度完善程度,特别是取决于作为劳资关系仲裁者的政府的公正程度和市场调控能力。

市场经济发展到了一定阶段,人们就可以期待,资本家和工人只是相互雇佣的关系:

你是从事经营劳动的劳动者、我是从事复制产品的劳动者,还有土地经营劳动者、产品设计劳动者等等,大家合作组建企业,建立契约关系,也可以看作是各种劳动者都是被企业所雇佣的。

随着工业化的推进,当政府迫于解决社会矛盾的压力,特别是政府在社会财富不断积累的基础上解决社会矛盾的能力不断增强的条件下,政府就要把确认和保护各种社会成员的权利提上日程,既维护生产者权利,也维护消费者权利;既维护所有者权利,也维护雇佣劳动者权利。

于是,所谓“阶级斗争”日益变成为一个劳资关系问题、一个多种社会矛盾中并不总是非常重要的社会问题。

在较多西方国家,曾经成为严重社会问题的剥削问题已经基本得到解决,虽然不一定都能够达到马克思所希望的那样的水平,但“阶级斗争”基本上已经“熄灭”。

显然,马克思在工业化发展阶段就急于解决确权维权阶段才有条件解决的社会问题,而且要求以暴力革命的方式来解决,并不是完全合理的,所以他的革命号召并没有得到响应。

更重要的是,马克思以剩余价值学说否定了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市场经济制度,这可能更多是价值判断,而不是事实判断。

市场经济制度作为物质资源和人力资源的配置方式是高效率、高质量的,这是客观事实,特别是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一种激励机制,也是合理有效的。

马克思因为市场经济早期阶段出现的种种问题否定市场经济制度、否定作为市场经济组织者的企业管理者阶层,是不尽公允和合理的。

尤其是,马克思过度强调了雇佣劳动者在社会生产力发展中的作用。

事实上,在企业劳动者中,企业生产的产品,是企业技术人员设计出来、工人加工的,但在这个生产过程中,工人只是一个复制者,这是企业分工为其所决定的职能。

相比较而言,技术人员在企业产品生产中的创造性是高于工人的,因为前者承担的是技术创新的职能,本质上,他从事的是“纵向”的“创新劳动”,而工人从事的则是“横向”的“复制劳动”,他们只需要严格遵守技术规范和劳动纪律,而不需要太多的创造性。

马克思曾经说,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工人从事复制劳动,是把人当作机器,是对人性的异化。

但反过来说,在技术进步的基础上,复制的职能是可以由机器来替代的,这是工业化国家机械化、自动化程度越来越高的原因,也是工业文明的发展方向。

很明显,按照分工,雇佣劳动者作为复制劳动者;技术人员也是雇佣劳动者,但他们是创新劳动者;企业家的管理和经营劳动需要经验,但他们每天面临的市场状况都不一样,他们的管理和经营劳动也属于创新劳动(从历史经验来看,主要是制度创新),他们也是创新劳动者。

雇佣劳动者的劳动只有在企业家的经营管理劳动能够使商品价值实现的情况下才有意义。

如果企业主有收入并且收入比较高,就一定包含了雇佣劳动者的贡献;但雇佣劳动者的贡献越大,就越证明企业经营管理劳动的复杂程度高。

无疑,复制劳动者的贡献是非常重要的,这也是工业生产方式的一个重要规律:

雇佣劳动者的复制职能得到充分发挥,社会财富才能得以大量积累,才能在更大程度上满足人类需要,也才能让人类从物化劳动中解放出来。

但必须指出的是,如果说“解放人类”的话,生产关系的变革和调整是重要的,但真正实现“解放”职能的只能是物质财富的积累;就此而言,从历史事实来看,并不是工人阶级能够带来人类解放,而是工业生产方式能够解放人类。

用我们今天的说法叫做“无工不富”。

而在劳动力市场上,企业家属于“稀缺资源”,他们是工业生产的组织者和领导者,他们的劳动更为重要。

雇佣劳动者在劳动力市场总是超过市场的需求,虽然他们是社会生产的参与者、建设者,在全人口中占多数,但他们并不是工业生产方式的代表者、不具有马克思所想象的那种先进性和革命性;马克思所设想的剩余价值学说基础上的“无产阶级革命”并不具备“最终解放全人类”的神圣性,作为一个理论假设,只是造成了资产阶级政府的恐惧,从而加速了资产阶级政府中立化的进程,并没有也不可能在西欧造成无产阶级革命的事实。

其实,作为马克思主义者的列宁,尽管他继承了马克思主义的学说,但他却对工人阶级的描述却颇为实事求是。

在列宁看来,“无产阶级被资产阶级世界中居于统治地位的无政府竞争所分散,被那种为资本的强迫劳动所压抑,总是被抛到赤贫、粗野和退化的‘底层’”[7](P415),因而“工人本来也不可能有社会民主主义的意识。

这种意识只能从外面灌输进去,各国的历史都证明:

工人阶级单靠自己本身的力量,只能形成工联主义的意识。

”[8](P317)工人阶级连自己是工人阶级、具有革命的要求都不知道,甚至事实上本来就没有革命要求、没有多少政治意识,他们只要求有就业机会、拿到工资,顶多要求增加工资。

所以,“无产阶级在争取政权的斗争中,除了组织,没有别的武器”[7](P415),工人阶级只有在原属于资产阶级的一些马克思主义知识分子所建立的政党组织领导下,才能成为革命的“武器”。

当然,马克思在批判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基础上提出的社会主义理论,仍然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意义。

最重要的是,马克思从当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敏锐地洞悉了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工业文明对于“社会主义”的迫切需要。

在当时,马克思没有也不可能设想出十分完备的“社会主义”,他所说的“社会主义”实际上主要是“社会主义政治”,而他的“社会主义政治”有两个基本的指向,一是追求公平公正,一是追求效率,二者都是社会主义政治应有的职能;落实到实践中也就是社会主义国家或者政府的职能。

或者说,市场经济制度之上的政府调控并不仅仅是政府管理经济的职能,而是政治性的职能。

就追求公平公正的社会主义来说,虽然以剩余价值学说夸大市场经济制度中剥削问题是不合理的,但要求尊重和保护雇佣劳动者的权利、要求社会成员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社会主义制度政策设想是合理的,尽管并非只有实行公有制才能实现。

就追求效率的社会主义来说,以经济危机理论否定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市场经济制度,特别是,马克思通过对西欧工业化过程中社会生产过程的深刻分析,要求提高宏观经济运行的效率、稳定性和质量,克服市场经济外部性,要求政府对经济发展过程作出科学规划和有效控制,这样的思想也是非常合理和非常重要的②,尽管也并非在公有制基础上实行计划经济才能实现。

正因为如此,《资本论》才得到了许多经济学家的肯定,并且成为许多国家应对经济危机、降低经济危机的破坏作用的重要思想资源,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时《资本论》还曾再次畅销。

毫无疑问,在多数情况下,马克思政治经济学得到肯定的最重要的原因并不是因为其中的剩余价值学说;由于剩余价值学说并没有也不可能带来无产阶级革命,人们对它的重要性已经不像从前那样重视。

第二,俄国、中国革命发生和成功有别的原因

按照马克思、恩格斯的判断,无产阶级革命应该在比较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首先发生,但马克思主义政党领导的“无产阶级革命”却首先在俄国发生了。

很明显,“剥削”并不是革命发生的主要原因。

对俄国为什么发生旨在建立社会主义制度的革命,列宁在写于1923年1月的《论我国革命》一文中有一个解释。

列宁说:

“世界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不仅丝毫不排斥个别发展阶段在发展的形式或顺序上表现出特殊性,反而是以此为前提的。

在西欧社会民主党发展时期背得烂熟的一条论据,已成为他们万古不变的金科玉律,这条论据就是:

我们还没有成长到实行社会主义的地步,我们还没有实行社会主义的客观经济前提。

可是他们谁也没有想到问一问自己:

面对第一次帝国主义大战所造成的那种革命形势的人民,在毫无出路的处境逼迫下,难道他们就不能奋起斗争,以求至少获得某种机会去为自己争得进一步发展文明的并不十分寻常的条件吗?

”“既然毫无出路的处境十倍地增强了工农的力量,使我们能够用与西欧其他一切国家不同的方法来创造发展文明的根本前提,那又该怎么办呢?

”[9](P776-777)

在这里,列宁认为,第一,俄国可以不走马克思理论所“规定”的社会发展道路,也就是不需要先发展资本主义、然后在剩余价值学说基础上进行革命;第二,俄国可以和西欧颠倒一下社会发展的顺序:

“既然建立社会主义需要有一定的文化水平(虽然谁也说不出这个一定的-文化水平.究竟是什么样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农林牧渔 > 林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