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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经济》网上增值服务

《建设工程经济》

2015年网上增值服务(4)

1Z102030收入

1.收入的概念、特点及分类

收入的概念有广义上的收入和狭义上的收入。

广义上的收入,包括营业收入、投资收益、补贴收入和营业外收入。

狭义上的收入,即营业收入。

收入有以下几方面的特点:

(1)收入从企业的日常活动中产生,而不是从偶发的交易或事项中产生。

(2)收入可能表现为企业资产的增加,也可能表现为企业负债的减少,或二者兼而有之。

(3)收入能导致企业所有者权益的增加,收入是与所有者投入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这里的流入是总流入,而不是净流入。

(4)收入只包括本企业经济利益的流入,不包括为第三方或客户代收的款项。

收入分类:

按收入的性质,企业的收入可以分为建造(施工)合同收入、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和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等。

按企业营业的主次分类,企业的收入也可以分为主营业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两部分。

2.收入的确认原则

关于建造(施工)合同所取得工程价款收入的确认与计量,详见建造(施工)合同收入的确认。

这里只介绍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确认原则。

(1)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劳务收入应分别采用不同的方式予以确认:

1)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当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①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②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③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④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①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②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应当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包括利息收入、使用费收入等。

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1)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3.建造(施工)合同、固定造价合同和成本加成合同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建造合同是指为建造一项或数项在设计、技术、功能、最终用途等方面密切相关的资产而订立的合同。

从施工单位的角度可将其理解为施工合同。

建造(施工)合同分为固定造价合同和成本加成合同。

固定造价合同,是指按照固定的合同价或固定单价确定工程价款的建造合同。

成本加成合同,是指以合同约定或其他方式议定的成本为基础,加上该成本的一定比例或定额费用确定工程价款的建造(施工)合同。

固定造价合同和成本加成合同的最大区别在于它们所含风险的承担者不同。

固定造价合同的风险主要由承包人承担,而成本加成合同的风险主要由发包人承担。

4.合同的分立与合并

建造(施工)合同中有关合同分立与合同合并,实际上是确定建造(施工)合同的会计核算对象,一组建造合同是合并为一项合同进行会计处理,还是分立为多项合同分别进行会计处理,对建造承包商的报告损益将产生重大影响。

一般情况下,企业应以所订立的单项合同为对象,分别计算和确认各单项合同的收入、费用和利润。

5.合同收入的内容

建造合同的收入包括两部分内容:

合同规定的初始收入和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形成的收入。

合同规定的初始收入是指建造承包商与客户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最初商定的合同总金额,它构成了合同收入的基本内容。

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形成的收入,这部分收入不构成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已在合同中商定的合同总金额,而是在执行合同过程中由于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原因而形成的收入。

建造承包商不能随意确认这部分收入,只有在符合一定条件时才构成合同总收入。

6.合同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时建造(施工)合同收入的确认

(1)固定造价合同结果能否可靠估计的标准

判断固定造价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

②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③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

④合同完工进度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确定。

(2)成本加成合同的结果能否可靠估计的标准

判断成本加成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

对成本加成合同而言,合同成本的组成内容一般已在合同中作了相应的规定。

合同成本是确定其合同造价的基础,也是确定其完工进度的重要依据,因此,要求其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并且能够可靠地计量。

7.合同结果不能可靠地估计时建造(施工)合同收入的确认

当建筑业企业不能可靠地估计建造(施工)合同的结果时,就不能采用完工百分比法来确认和计量当期的合同收入,应区别以下两种情况进行处理:

(1)合同成本能够回收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费用。

(2)合同成本不能回收的,应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费用,不确认收入。

8.完工百分比法

完工百分比法是指根据合同完工进度来确认合同收入的方法。

完工百分比法的运用分两个步骤:

第一步,确定建造合同的完工进度,计算出完工百分比;第二步,根据完工百分比确认和计量当期的合同收入。

确定建造(施工)合同完工进度有以下三种方法:

(1)根据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

该方法是一种投入衡量法,是确定合同完工进度常用的方法,其计算公式如下:

(2)根据已经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确定

该方法是一种产出衡量法,适用于合同工作量容易确定的建造(施工)合同,如道路工程,土石方工程等,其计算公式如下:

(3)根据已完成合同工作的技术测量确定

该方法是在上述两种方法无法确定合同完工进度时所采用的一种特殊的技术测量方法,适用于一些特殊的建造(施工)合同,如水下施工工程等。

1Z102040利润和所得税费用

1.利润的概念及利润的计算

利润是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活动所获得的各项收入抵减各项支出后的净额以及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等。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可以将利润分为以下三个层次的指标。

(1)营业利润

营业利润是企业利润的主要来源。

营业利润按下列公式计算:

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或营业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

-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为负)+投资收益(损失为负)

(2)利润总额

企业的利润总额是指营业利润加上营业外收入、减去营业外支出后的金额。

即: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3)净利润

企业当期利润总额减去所得税费用后的金额,即企业的税后利润,或净利润。

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

2.税后利润的分配原则

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税后利润的分配原则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1)按法定顺序分配的原则。

(2)非有盈余不得分配原则。

(3)同股同权、同股同利原则。

(4)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3.税后利润的分配顺序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税后利润的分配顺序为:

(1)弥补公司以前年度亏损。

(2)提取法定公积金。

(3)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提取任意公积金。

(4)向投资者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5)未分配利润。

4.所得税及其所得税会计的程序

所得税是指企业就其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规定交纳的税金,是根据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包括企业以应纳税所得额为基础的各种境内和境外税额。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所得税》的原则,企业的所得税核算应遵循下列程序:

(1)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规定,确定资产负债表中资产和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

(2)按照适用的税收法规,确定资产负债表中有关资产、负债项目的计税基础;

(3)比较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确定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余额;

(4)根据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余额变动,确定调增或调减递延所得税费用以及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金额;

(5)确定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在这个程序中,资产与负债计税基础的确定是其关键环节。

5.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

(1)资产的计税基础

资产的计税基础=取得成本-以前期间已税前扣除的金额

例如,某建筑业企业购入一批原材料,入账成本为80万元,按税法规定可以在税前列支。

如果将来售出获得92万元,其中80万元是不需要缴纳所得税的。

假定资产负债表日该批原材料的账面价值仍为80万元,计税基础也就是其账面价值80万元。

(2)负债的计税基础

负债的计税基础=账面价值-未来期间可税前扣除的金额

例如,某建筑业企业于2008年12月计入成本费用的工资350万元,到12月31日尚未支付,假定按照税法规定可于税前扣除的合理部分300万元。

年末按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计入成本的费用超过税法规定标准的50万元,应调增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并且在以后期间不能再税前扣除。

2008年12月31日该项应付职工薪酬的账面价值为350万元,计税基础为350-0=350万元,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相同,不形成暂时性差异。

6.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1)关于递延所得税资产

①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应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②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结转以后年度的未弥补亏损和税款抵减,应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处理。

③企业合并中,按照会计规定确定的合并中取得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入账与其计税基础之间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并调整合并中应予确认的商誉等。

④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应计入所有者权益。

(2)关于递延所得税负债

①除所得税准则中明确规定可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情况以外,企业对于所有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应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②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

(3)适用税率变化对已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影响

因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等的变化,导致适用税率变化的,必然导致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未来期间转回时产生应交所得税金额的变化,在适用税率变动的情况下,应对原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的金额进行调整,反映税率变化带来的影响。

7.所得税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1)当期所得税

当期所得税=当期应交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的所得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按照会计准则规定计入利润表但计税时不允许税前扣除的费用±计入利润表的费用与按照税法规定可予税前抵扣的费用金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利润表的收入与按照税法规定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收入之间的差额-税法规定的不征税收入±其他需要调整的因素

(2)递延所得税

递延所得税=(期末递延所得税负债-期初递延所得税负债)

-(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

(3)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递延所得税

1Z102050企业财务报表

1Z102051财务报表的构成

1.编制财务报表列报的基本要求中,怎么理解“报表列示项目不应相互抵消”?

答:

报表列示项目不应相互抵消是指财务报表中的资产项目和负债项目的金额、收入项目和费用项目的金额一般不能相互抵消,除非会计准则另有规定。

资产项目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净额列示,不属于抵消。

非日常活动产生的损益,以收入扣减费用后的净额列示,不属于抵消。

2.编制财务报表列报的基本要求中,怎么理解“当期报表列报项目与上期报表列报项目应当具有可比性”?

答:

当期报表列报项目与上期报表列报项目应当具有可比性的含义是:

当期财务报表的列报,至少应当提供所有列报项目上一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以及与理解当期财务报表相关的说明。

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发生变更的,应当对上期比较数据按照当期的列报要求进行调整,并在附注中披露调整的原因和性质,以及调整的各项目金额。

对上期比较数据进行调整不切实可行的,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不能调整的原因。

3.财务报表的构成应重点掌握哪些内容?

答:

根据现行会计准则的规定,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和附注。

考生应重点掌握这些表的内容和作用。

例如:

资产负债表是反映企业在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的报表,它是一种静态报表。

即反映某一时点的财务状况。

利润表是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的财务报表。

利润表是以“利润=收入-费用”这一会计等式为依据,按照一定的步骤计算出构成利润(或亏损)总额的各项要素编制而成的,它属于动态报表。

现金流量表是反映企业一定会计期间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和流出的财务报表,它属于动态的财务报表。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是反映构成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的各组成部分当期增减变动情况的财务报表。

4.财务报表附注是指什么?

财务报表附注是对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报表中列示项目的文字描述或明细资料,以及对未能在这些报表中列示项目的说明等。

1Z102052资产负债表的内容和作用

1.怎样理解资产负债表资产项中的流动资产的归类标准?

答:

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归类为流动资产:

(1)预计在一个正常营业周期中变现、出售或耗用。

(2)主要为交易目的而持有。

(3)预计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下同)变现。

(4)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交换其他资产或清偿负债的能力不受限制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2.资产负债表负债项中的流动负债的归类标准是什么?

答:

负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

(1)预计在一个正常营业周期中清偿。

(2)主要为交易目的而持有。

(3)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应予以清偿。

(4)企业无权自主地将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

3、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负债,应当怎样归类?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负债,企业预计能够自主地将清偿义务展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应当归类为非流动负债;不能自主地将清偿义务展期的,即使在资产负债表日后、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前签订了重新安排清偿计划协议,该项负债仍应归类为流动负债。

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或之前违反了长期借款协议,导致贷款人可随时要求清偿的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

贷款人在资产负债表日或之前同意提供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宽限期,企业能够在此期限内改正违约行为,且贷款人不能要求随时清偿,该项负债应当归类为非流动负债。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至少应当哪些单列项目?

答:

《企业会计准则(2006)》规定,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单列项目:

(1)净利润;

(2)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项目及其总额;

(3)会计政策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累积影响金额;

(4)所有者投入资本和向所有者分配利润等;

(5)按照规定提取的盈余公积;

(6)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的期初和期末余额及其调节情况。

5.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有什么作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全面反映了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在年度内的变化情况,便于会计信息使用者深入分析企业所有者权益的增减变化情况,并进而对企业的资本保值增值情况作出正确判断,从而提供对决策有用的信息。

1Z102053利润表的内容和作用

1.怎样理解书中126页利润表的结构?

答:

我国采用的是多步式利润表,通过对当期的收入、费用、支出项目按性质加以归类,按利润形成的主要环节列示一些中间性利润指标,如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分步计算当期净损益。

这种多步式利润表注意了收入与费用支出配比的层次性,便于对企业的经营情况进行分析,有利于不同企业之间进行比较,有利于预测企业未来的盈利能力,从而满足报表使用者对会计信息的需求。

2.通常情况下,利润表可以反映哪些方面的内容?

答:

利润表可以反映:

(1)构成主营业务利润的各项要素。

从主营业务收入出发,减去为取得主营业务收入而发生的相关费用、税金后得出主营业务利润。

(2)构成营业利润的各项要素。

营业利润在主营业务利润的基础上,加其他业务利润,减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后得出。

(3)构成利润总额(或亏损总额)的各项要素。

利润总额(或亏损总额)在营业利润的基础上加(减)投资收益(损失)、补贴收入、营业外收支后得出。

(4)构成净利润(或净亏损)的各项要素。

净利润(或净亏损)在利润总额(或亏损总额)的基础上,减去本期计入损益的所得税费用后得出。

3.利润表是财务报表中的主要报表,其作用有什么?

答:

(1)利润表能反映企业在一定期间的收入和费用情况以及获得利润或发生亏损的数额,表明企业投入与产出之间的关系;

(2)通过利润表提供的不同时期的比较数字,可以分析判断企业损益发展变化的趋势,预测企业未来的盈利能力;

(3)通过利润表可以考核企业的经营成果以及利润计划的执行情况,分析企业利润增减变化原因。

1Z102054现金流量表的内容和作用

1.如何理解现金流量表中现金的内涵?

答:

现金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其他货币资金以及现金等价物。

这里的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小的短期投资。

现金等价物是短期投资,其支付能力与现金差别不大,可视为现金。

2.作为现金等价物的短期投资必须同时满足哪些条件?

答:

作为现金等价物的短期投资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1)期限短。

(2)流动性强。

(3)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

(4)价值变动风险小。

因此,通常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到期或清偿的国库券、商业本票、货币市场基金、可转换定期存单、商业本票及银行承兑汇票等都可列为现金等价物。

企业作为短期投资而购入的可流通的股票,尽管期限短,变现的能力也很强,但由于其变现的金额并不确定,其价值变动的风险较大,因而不属于现金等价物。

3.施工企业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以及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怎样区分?

答: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主要是指施工企业从事正常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例如承发包工程、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经营性租赁、购买材料物资、接受劳务、支付税费、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现金等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是指施工企业在正常经营活动之外从事长期资产的购建和不包括在现金等价物范围的投资及其处置活动,例如收回投资;取得投资收益;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等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是指施工企业筹集资金等导致企业资本及债务规模和构成发生变化的活动,例如吸收投资;取得借款;偿还债务;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等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4.现金流量表的补充材料是否还需要仔细阅读?

答:

现金流量表的补充资料通常有三项:

一是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也就是说,要在补充资料中采用间接法报告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信息;二是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三是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情况。

这些信息对于报表使用人正确地分析企业的财务状况是非常重要的,因此必须仔细阅读。

5.现金流量表的正表应包括哪些方面的内容?

答:

现金流量表由正表和补充资料两部分组成。

正表有五项,一是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二是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三是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四是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五是现金及等价物净增加额。

6.现金流量表有什么作用?

答:

(1)现金流量表有助于使用者对企业整体财务状况作出客观评价;

(2)现金流量表有助于评价企业的支付能力、偿债能力和周转能力;

(3)现金流量表有助于使用者预测企业未来的发展情况。

1Z102055财务报表附注的内容和作用

1.财务报表附注的内容很多,是否需要全部掌握?

答:

财务报表附注的内容通常包括:

(1)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2)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3)重要会计政策的说明,包括财务报表项目的计量基础和会计政策的确定依据等。

(4)重要会计估计的说明,包括下一会计期间内很可能导致资产、负债账面价值重大调整的会计估计的确定依据等。

(5)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对已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列示的重要项目的进一步说明,包括终止经营税后利润的金额及其构成情况等。

(7)或有和承诺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等需要说明的事项。

由于财务报表中所规定的内容具有一定的固定性和规定性,只能提供定量的会计信息,其所能反映的会计信息受到一定的限制,附注是对财务报表的重要补充和说明,因此必须全部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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