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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团工作手册最新

序言

学校文化生活是一道亮丽多姿的风景,是一串青春飞扬的音符,是一幅浓墨重彩的画卷。

校园文化作为师生共创共享的精神文化,体现着学校的基本理念与价值追求,而学生社团作为校园文化的重要载体,则成为校园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广大同学开展视野、砥砺品格、提高素质的广阔舞台。

借助于这个舞台,同学们的兴趣爱好得以丰富,求知领域得以扩大,活动能力得以增强,生活品位得以提高;相应地,我们的校园文化生活也更加富有活力,校园精神也更加凸显风采。

学生社团秉着“以活动促繁荣、以繁荣求发展”为目标,以校园“人文精神”和“社会实践”为中心,积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课余文化活动,为学生能力的发展和素质的提高提供了广阔的舞台,使社团成为我校学生的第二课堂。

为了让学校学生各系社团百花齐放、交相辉映的美好明天而努力奋斗。

我们期待着学生社团能为我校的校园文化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是为序!

江苏省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学生社团联合会

 

目录

一、江苏省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摘要

二、江苏省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学生社团联合会总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学生社团联合会

第三章 学生社团的成立

第四章学生社团联合会会员

第五章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干部

第六章学生社团联合会活动开展程序

第七章学生社团联合会资产管理

第八章 学生社团的变更和注销

第九章 学生社团的奖惩制度

第十章附则

一、校学生社团联合会组织机构

二、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办公室管理条例

三、校学生社团联合会项目审批制度

四、校学生社团联合会社团协会活动考核制度

五、校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成员考核制度

六、校学生社团联合会档案管理条例

七、校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管理条例

八、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各项常用表格

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学生社团联合会

章程摘要

1.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学生社团联合会是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党委领导的,接受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团委指导的,全校学生社团资源结合的学生组织,是学校以及社会联系广大学生的桥梁和纽带,是发展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发展先进文化的重要力量,是全校所有合法学生社团和利益的总代表。

2.校学生社团联合会按照《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学生社团管理办法》,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3.校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基本任务和主要职能是:

倡导、组织、监督各社团协会开展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生活和社会服务活动,使社团切实为广大学生服务;负责学生社团的登记成立、日常管理和监督管理工作;代表所有社团正当、合法的利益和意志,表达和维护各社团协会权利,在社团与学校,社团与社会之间起到桥梁和纽带作用。

4.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坚持群众化、民主化,保持同各协会的密切联系,依靠各协会开展工作,坚持把工作重点放到基层,全心全意为各协会以及各协会的成员服务。

5.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充分发挥各社团的主动性、积极性,尊重各社团活动主体的独立性。

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在维护学生社团权益的同时,要配合学校促进校园文化发展和维护校园稳定。

6、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在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和接受统一领导的前提下,进行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发展。

校学生社团联合会依照有关规定,通过会员(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

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对外广泛发展同各大中专院校学生社团组织和社区街道的友好关系,为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和学校整体素质的提高而努力。

 

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学生社团联合会

总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高校学生社团的管理,推动社团的健康发展,繁荣校园文化,加强高校学生素质教育工作,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我省高校学生社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2条:

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学生社团联合会是基于共同的兴趣和爱好并为满足这一兴趣和爱好的需要而自发组织起来的群众性组织。

第3条:

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宗旨:

促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文化、有道德、有纪律的复合型人才。

第4条:

学生社团联合会活动:

以其影响的广泛性、内容的直接性、参与者的自愿性以及活动方式的多样性和活动成果的有效性,促进学校校风、学风建设,促进校园科技文化的发展,活跃校园文化生活,对增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意识和提高自我能力等各方面显著有益的活动。

第5条:

学生社团联合会由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校党委领导、团委受党委委托承担本校学生社团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学生社团联合会

第一条:

学生社团联合会现由学术科技类、文体艺术类、理论学习类、社会实践类四大部分组成。

欲成立新协会须向学生社团联合会提出书面申请,经由协会组织筹备且被学生社团联合会审核合格之后正式审批成立。

经审批的新协会在学生社团联合会办公室备案,并纳入学生社团联合会统一管理。

第二条:

学生社团联合会履行下列义务:

(一)学生社团须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的“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学习基本的科学技术文化知识,打下坚实的素质基础,并切实升华自身,不断提高为同学们服务的本领。

(二)学生社团联合会的活动必须坚持课余自愿的原则,不占用课堂教学时间,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各协会需遵守学生社团联合会的相关制度,定期向学生社团联合会汇报工作情况。

(四)协会必须服从学生社团联合会的统一管理,对学校和各系部负责。

第三条:

学生社团联合会享有下列权利

(一)学生社团联合会有权召开内部各级会议

(二)学生社团联合会有开展对外活动,自筹经费,并且在校团委的指导监

督下,对自筹经费行使所有权、使用权和管理权。

(三)学生社团联合会有按规定和自身需要招纳新会员和开除某一成员的权力。

(四)学生社团联合会享有在校内经团委同意展开各项活动的权利。

第四条:

其他:

(一)学生社团联合会活动需遵守国家相关法纪法规、本校校纪校规,及学生社团联合会的相关规章制度,因违反以上条例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将依法追究当事人或团体的责任。

(二)学生社团联合会工作实行量化考核,并遵守《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学生社团联合会评优制度》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学生社团联合会中有协会性质相似、作用相近的可进行合并或联合。

第三章 学生社团的成立

第一条:

成立高校学生社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10名以上的学生联合发起,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且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

(二)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三)有至少1名社团指导教师;

(四)有规范的章程

(五)学生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

学生社团名称应当与其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

第二条:

申请筹备成立高校学生社团,发起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筹备申请书;

(二)章程草案;

(三)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介绍;

(四)指导教师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第三条:

高校学生社团章程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名称、活动场所;

(二)宗旨、活动范围和活动方式;

(三)学生社团类别;

(四)社团成员资格及其权利、义务;

(五)组织管理制度、执行机构的产生程序及权限;

(六)财务管理、经费使用的原则;

(七)负责人的条件、权限和产生、罢免的程序;

(八)章程的修改程序;

(九)社团终止的程序;

(十)应当由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

批准筹备成立的学生社团,应当自登记管理机关批准筹备之日起30天内召开会员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

筹备期间不得以学生社团的名义收取会费和组织社团筹备以外的活动。

第五条:

以下情况不得批准社团成立

(一)社团宗旨、活动内容、范围不符合本条例第三条规定的;

(二)校内已经有性质相同或相近的学生社团,没有必要成立的;

(三)发起人受过校纪校规处分的;

(四)在申请筹备成立时弄虚作假的;

(五)超过批准筹备期限,筹备社团的人数未超过20人。

 

第四章学生社团联合会会员

第一条:

学生社团联合会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

第二条:

学生加入社团的程序

(一)填写“学生社团联合会会员登记表”

(二)经过见习期发给学生社团会员证,承认其社团会员身份。

(三)学生社团联合会会员根据自身需要,可同时加入其他社团。

第三条:

学生社团联合会会员的义务

(一)自觉遵守校规、校纪,维护学校形象和利益,维护我校学生的形象和利益。

(二)按规定交纳社员会员费。

(三)执行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决议,并准时参加社团内部会议。

(四)维护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合法权益。

(五)积极参加学生社团联合会所组织的各项活动,不得擅自以社团名义进行任何活动。

(六)密切联系同学,向同学宣传学生社团联合会活动,并解答疑难。

(七)听从组织安排,积极为学生社团联合会服务。

(八)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改正缺点和错误,自觉维护团结。

(九)团结所有社团会员,同心协力,共同建设艺术社团,支持学生社团联合会工作。

第四条:

学生社团联合会会员权利

(一)可以参加学生社团联合会的有关会议和学生社团联合会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可以接受学生社团联合会组织的讲座和培训。

(二)在学生社团联合会的会议上,参加关于学生社团联合会政策问题的讨论。

(三)在学生社团联合会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表决权和监督权。

(四)在学生社团联合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社团和社团会员,并可以书面的形式向学生社团联合会检举学生社团或学生社团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会员,要求罢免或撤消不称职的干部。

(五)享有本社团对其社团会员的奖励。

(六)可以参加其他社团开展的活动。

第五条:

(一)对于积极参加学生社团联合会组织活动,表现突出者,学生社团联合会将根据相关制度规定给予表彰。

(二)对违反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的社团会员,按照相关制度规定进行处理。

(三)学生社团联合会会员有自愿退出社团的自由。

第五章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干部

第一条:

社团的干部是学生社团联合会工作的骨干,自愿为所有学生社团联合会会员服务。

社团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选拔干部,坚持任人为贤,反对任人为亲。

第二条:

学生社团联合会重视培养、教育、选拔和审核干部,特别是培养、自愿为我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工作服务且能力突出者。

积极推进干部任用制度的完善。

第三条:

学生社团联合会干部必须模范地履行本章章程第三章所规定的社团会员的各项义务,并且必须具备以下的基本条件:

(一)坚决贯彻执行社团宗旨和规定,积极为我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工作服务,在日常工作中开拓创新,做出实绩。

(二)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能根据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宗旨和各协会的实际情况结合,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三)对工作有强烈的责任感,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具有良好的人际关系,品德修养。

能做好模范带头作用。

(四)正确行使权力,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社团成员,接受社团成员的批评和监督,杜绝官僚主义,滥用职权,谋取私利的不正之风。

(五)学生社团联合会干部要善于同非社团干部合作共事,尊重他们,虚心学习他们的长处。

善于发现和推荐有真才实学的非社团干部担任领导工作,保证他们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力。

(六)学生社团联合会各级干部由选举(招聘)产生,并接受学生社团联合会和社团会员的监督,如有违纪,根据社团联合会干部考核制度及相关细则进行处理。

第六章学生社团联合会活动开展程序

社团活动必须经过以下程序方可开展,否则,按本章程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一)制定详细的活动策划,交社团联合会初步审核并填写活动申请表,盖章生效。

(二)经校团委及学校相关部门审批,盖章生效,方可举办。

(三)活动举办结束后,所有材料交办公室存档。

第七章学生社团联合会资产管理

第一条学生社团联合会经费来源:

(一)学校行政拨付。

(二)社团会员交纳的社团会员费。

(三)有关单位的捐赠和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和服务所得的合法收入,70%交于社团做为社团经费、30%做为各协会活动经费。

(五)其他收入。

第二条学生社团联合经费由社团联合会秘书处统一收支和管理。

第三条学生社团联合会经费收支及管理细则以社团联合会相关制度规定为准。

第八章 学生社团的变更和注销

第一条 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完成学生社团章程规定的宗旨的;

(二)会员大会决议解散的;

(三)分立、合并的;

(四)社团被责令关闭或解散;

(五)由于其他原因终止的。

第二条 学生社团提出注销申请登记,应当提交由社团负责人签名、经会员大会通过的注销申请书。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组织对其财务进行清算,并出具清算报告书。

清算期间,学生社团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三条 学生社团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天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四条 学生社团处分注销后的剩余财产,按照各高校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条学生社团的变更和注销,应当在报批后尽快以公告形式宣布。

 

第九章 学生社团的奖惩制度

第一条 共青团江苏省委、江苏省教育厅和江苏省学生联合会每年对各高校学生社团进行综合评估,评比表彰一批“江苏省大学生十佳社团”、“江苏省十佳社团活动”和“江苏省优秀社团干部”。

第二条 各高校学生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定期对全校社团进行综合评估,评选出校级“十佳社团”、“十佳社团活动”和“优秀社团干部”。

第三条 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登记管理机关有权责令其停止活动

(一)活动范围、内容与社团宗旨、章程不符;

(二)不接受本条例规定、各高校学生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规定和指导的

(三)财务制度混乱的;

(四)应当进行定期注册而未注册的;

(五)社团执行机构有严重违纪行为;

(六)其他应当进行整顿的情形。

第四条 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登记管理机关有权将其解散:

(一)社团活动违反宪法、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

(二)社团执行机构知道或应当知道有成员利用社团名义从事非法活动而未予以有效制止的;

(三)背弃社团宗旨,情节恶劣的;

(四)应当进行定期注册而未注册,进行整顿后仍未注册的;

(五)社团成员连续两学期不足20人的;

(六)社团连续两学期未进行活动的。

第十章附则

第一条本章程于2010年9月10日由校团委审议通过。

第二条本章程解释权属于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学生社团联合会。

第三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执行。

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学生社团联合会

二○○九年一月五日

 

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学生社团联合会

组织机构

 

 

 

注:

各协会设立正、副主席各一名。

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学生社团联合会

办公室管理条例

1、学生社团联合会成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准时参加例会,不得缺席、迟到、早退等现象。

2、学生社团联合会值班人员不得在办公室打闹、嬉戏,值班期间要保持好办公室的清洁卫生,所成员不得在社团办公室内抽烟、喝酒、赌博等不良行为。

3、学生社团联合会值班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办公室物品,不得私自挪用公物,绝对禁止公物私用。

4、学生社团联合会值班人员必须着装整洁得体,不准穿奇装异服,不准穿背心、短裤、拖鞋。

5、学生社团联合会值班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男生不准留长发,女生不准化浓妆。

6、学生社团值班人员言行举止要文明大方,禁止谈恋爱现象出现。

接待来客要有礼有节,不得和来访者发生冲突。

7、学生社团联合会值班人员必须熟知社团规章制度及社团相关知识,向来访者解释问题要清晰详细。

8、办公室钥匙由相关负责人妥善保管,严禁私自配制和转借。

9、社团成员在值班期间,应当和睦相处,团结友爱,不得出现异常情况。

10、社团成员值班结束后,应该关闭所有有源电源,关闭门窗等。

学生社团联合会宣

 

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学生社团联合会

活动(项目)审批制度

为了满足我校学生文化精神需要,提供自我展示的舞台的同时,使我校校园文化活动的开展正规化,多元化,提高我校的影响力,特制定活动(项目)审批制度。

具体操作规程如下:

(1)开展活动应反映时代主旋律,顺应校园文化发展潮流,满足学生的自我成才发展需要。

内容必须健康向上,富有艺术氛围,人文精神,体现我校学生朝气蓬勃的时代气息和勇为精英的历史使命。

(2)开展活动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我校校纪校规。

任何违法违规操作引起的后果按相关规定处理。

(3)活动开展以各协会为基本单元,逐层申报,最后由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向团委申请。

严禁越级申请。

(4)活动项目开展的流程为:

由社团联合会主席将活动(项目)策划书、申请表及经费预算表交至分管副主席处——副主席针对实际情况审核——校团委审批——开展活动——活动结束后社团主席将活动(项目)申请表返还副主席备案,并上交活动总结表及活动经费实际支出表——分管副主席根据活动实际开展效果、活动总结表、活动经费实际支出表填写活动考核表——秘书处备案。

(5)活动申请表、活动总结表等相关表格必须认真填写完整,并以此作为年终评优依据。

不符合标准的活动表格将视为无效,依此展开的活动不列为考核依据。

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责任。

(6)本着“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活动项目负责人要严格履行义务,认真审批考核,签字评定。

 

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学生社团联合会

社团活动考核制度

为规范学生社团活动的开展,提高社团影响力,更好地做好各个协会的经验总结,以便于将来开展活动,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考核对象:

学生社团联合会下属各协会

考核单位:

秘书处

考核方法:

行量化考核制度,基础分为100分,按考核细则具体评分。

考核细则:

所有协会的每次活动将按以下八个方面进行考核

1、策划工作:

协会开展活动前的策划书,经费预算等相关前期工作周密可行,富有创新意识为优;活动手续齐全但平淡无奇为良;相关手续齐全且审查通过,但仅作为形式而未能具体实施为差。

2、宣传工作:

开展活动中能动用各种宣传方式(40%)(包括宣传板、海报、传单、条幅、网络等),达到四种或以上为优;两到三种为良;仅有一种为中;没有任何宣传为差。

在不同的宣传层次(全校范围、系部、社团联合会内部)进行宣传(30%),全校甚至更广为优;系部为良;仅在社团联合会内部为中;无宣传为差。

活动后期宣传(40%)(按照前期宣传的标准进行考核)。

3、组织展开:

社团活动能按照详细周密的策划书按部就班展开(无特殊变动的情况),积极调动成员的积极性,合理组织好人力物力的安排调用工作,可评为优;有部分成员对活动不满,但仍然大致有序的进行,可评为中;活动中出现较坏影响的为差,并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4、现场氛围:

活动开展过程中,能吸引同学积极参与(50%),人数百人以上为优;现场气氛活跃(50%),同学们踊跃参与的为优;活动一般为良;出现冷场及造成较坏影响的为差,并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5、总结材料:

活动展开后,总结材料(包括活动总结表、经费支出表等)认真填写,并额外附有详细深刻的书面经验或过失反思材料者为优;按一般程序总结为良;材料缺失为中;不能认真完成为差。

6、学生反映:

活动中,秘书处考核人员进行现场随即调查,评测现场同学对活动的满意程度,并做纪录。

根据调查结果:

80%以上满意为优;70%-80%满意为良;60%-70%满意为中;60%以下为差。

7、物化成果:

活动后的文字材料、图片照片、录音或影像保留完好且丰富,达到三项以上为优;两到三项为良;有一项为中;没有任何物化成果为差。

8、影响效果:

协会活动的宣传工作引起全校关注,获得同学认可和好评,激发同学兴趣的活动为优;正确引导同学发展方向的活动为良;反映一般的活动为中;造成负面影响的为差,并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校社团联合会

主席团成员考核制度

为了加强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管理,提高社团干部的整体素质,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一、考核办法:

1、制度实行积分量化,每人每学期的基础分为100分,并根据考核内容严格进行加分或减分。

2、考核对象:

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和秘书处

3、具体考核办法:

(1)考核内容由例会出席、领导社团工作能力、物化成果和其它等四部分组成。

(2)本考核结果将作为学生联合会主席团任免、奖惩以及评选“优秀社团干部”的重要依据。

年终考核成绩在90分以上的为优秀(可被评为“优秀社团干部”),80分以上的为良好,70分-80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可能会免职,谅情况而定)

二、考核方式:

学生联合会主席及秘书长由社团指导老师考核

1、例会出席

(1)无故缺席3分/次;

(2)无故迟到,早退2分/次;

2、领导社团工作能力

(1)根据所分管的协会的工作成绩,评定分管主席或秘书长的分数。

社团活动开展优秀,物化成果突出,加5分。

社团活动开展一般,不加分。

社团活动组织不当,出现重大决策失误或纠纷,扣5分。

(2)学生联合会各协会活动成绩根据秘书处每周考核评定。

3、物化成果

(1)参加活动后,未交物化成果,扣3分;

(2)参加活动后,物化成果保存不当,丢失遗漏,扣2分;

(3)参加活动后,物化成果简单,应付工作,扣1分。

4、其它方面考核

(1)学生联合会主席团成员及秘书处成员,有损社团联合会形象者视情节轻重扣5-10分;

(2)开展工作搞个人主义,自由主义,不服从上级工作安排者,视情节轻重扣5-10分;

(3)不安心工作,伪造工作业绩者扣5-10分;

(4)主动协助其它部门工作,并获负责人认可者加5分;

(5)向上级提出合理建议并且被采纳者加5分;

(6)做出突出贡献,为学生社团联合会赢得荣誉者加5-10分。

 

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学生社团联合会

档案管理条例

1、由学生社团联合会秘书处对艺术社团联合会的文件、各协会的重大活动策划书、总结材料、活动项目审批表格等文档及物化成果等仔细分类,并存放于标注的档案袋中,进行严格、科学、系统的管理。

2、文字材料要及时转化为电子档案,并按类别、系列归类放在标注的档案袋中,定期进行检查、整理。

3、具体内容如下:

(1)学生社团联合会(各协会)举行的大小活动必须写出计划、总结及填写社团活动审批表格,所有活动总结材料要交到秘书处统一分类存档备案。

(2)各协会的档案袋存放本协会的组织机构及管理资料,活动计划总结,协会规章制度,各项活动清单。

(3)各个协会在新学期开学第一周必须向秘书处递交上学期的工作总结及新学期的工作计划。

(4)对档案管理使用实行借出登记制度,注明借出时间,领用部门(个人),经手人,若人为造成损失经手人负全部责任。

(5)各个协会的的档案必须分类放在本协会的档案袋内,并做好标注,以便归类和检查。

(6)社团联合会的主席、协会主席、副主席每学年开学都要递交一份详细的述职报告,介绍任职期间的工作内容、工作经验、工作教训等,每学期递交一份学期总结及下学期工作计划,并存入档案。

 

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学生社团联合会

财务管理条例

为了使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学生社团联合会的财务管理有一个标准的成文的规定,使各项经费开支落到实处,现特制定如下制度:

1、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学生社团活动的开支节余,统一由社团联合会秘书处负责管理。

秘书处成员不得擅自报销各类发票,必须经秘书长同意方能纳入社团联合会的账目。

2、各项活动中的开销所开具的发票或凭据,必须为有效发票,并于活动结束一周之内由各负责人统一交到秘书处整理并报销,逾期不报的由当事人自行负责。

3、秘书处秘书长在每月的学生社团联合会会议上汇报本月的财务收支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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