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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类安全管理制度

火工品使用过程卡控责任考核管理办法

为更好地落实火工品现场使用管理过程卡控,责任到人、全程监管,确保火工品从领取、出库、现场使用、退库等流程全程可控,严防出现管理盲区;同时充分调动架子队、火工品库现场卡控责任人的工作积极性和落实责任制考核,特制订本项目火工品使用过程卡控责任考核制度。

一、火工品使用过程卡控责任人、职责及奖罚标准

(一)申请卡控

1.责任人:

架子队队长(分管副队长)、党支部书记、技术主管、现场施工员

2.工作职责及流程:

(1)《火工品领用单》账簿必须由现场当班施工员携带保管,严禁交予班组人员保管。

(2)在钻眼完成前一个小时至一个半小时(依据路程远近确定),当班施工员根据爆破作业现场开挖班长或爆破员申请,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填写《火工品领用单》,并在“填发人”栏签字;同时确认当班爆破员在“领料人”栏签字。

(3)架子队队长、分管副队长、党支部书记、技术主管等确认《火工品领用单》填写无误后在“负责人”栏进行双签后(两位架子队领导共同签字确认),交予爆破员和安全员共同前往火工品库领取爆破器材。

3.违规处罚标准:

(1)《火工品领用单》“负责人”、“填发人”、“领料人”栏签字非本人的,每次处罚架子队200元(其中队长罚款100元)。

(2)随意提前申请火工品,占用火工品运输车或火工品运输车到达现场后无特殊原因等待时间超过2个小时的,给予开挖班每次罚款500元。

(二)发放卡控

1.责任人:

保管员

2.工作职责及流程:

(1)保管员收到《火工品领用单》后,首先确认爆破器材的品种、数量是否填写清楚,签字栏是否为本人签字,确认无误后在“发料人”栏签字。

如发现领用单“负责人”、“填发人”、“领料人”签字与火工品库留存的签字笔迹不一致,有权拒绝发放火工品并要求架子队重新填写《火工品领用单》,同时立即向指挥部物资部及分管领导报告。

(2)保管员发放爆破器材前再次确认火工品专用运输车内无剩余爆破器材。

非电毫秒导爆管与导爆索必须分别放在专用木箱内存放。

(3)保管员与爆破员、安全员共同核对爆破器材发放数量与领用单数量一致后,在发放单上签字确认。

并在《火工品跟踪记录卡》“领用爆炸物品登记”栏签字确认。

3.违规处罚标准:

保管员不核对笔迹直接发放爆破器材或核对笔迹发现问题不处理、不上报的每次处罚当班保管员30元。

(三)运输卡控

1.责任人:

保管员、押运员

2.工作职责及流程:

(1)保管员在运输车出发后必须立即向现场分管副队长(当班施工员)电话通知,并随时监控车辆行驶情况。

(2)车辆应按指定路线行驶,途中因故障停留,押运员必须立即报告指挥部,设置警示标志,并负责看守;严禁无关人员搭乘运送车辆。

(3)遇暴雨、雷电、大雾等恶劣天气必须立即停止运输和装卸作业。

3.违规处罚标准:

车辆不按指定路线行驶或搭乘无关人员,当班押运员、运输车司机每人每次罚款50元。

(四)现场卡控

1.责任人:

现场卡控责任人(架子队领导、施工员、安全员、技术员等)

2.工作职责及流程:

(1)架子队制定火工品现场卡控责任人表并报指挥部审核。

每月或每个星期编制值班表并报安质部备案。

(2)火工品运输车到达现场后,当班现场卡控责任人立即与爆破员、安全员共同清点复核爆破器材品种、数量、规格与《火工品跟踪记录卡》是否一致。

(3)现场如需短时间临时存放的,当班现场卡控责任人设置临时存放地点和警戒区,且严禁无关人员靠近;临时存放的雷管、炸药必须保证足够安全距离,安排爆破员、安全员看管,临时存放不得超过60分钟。

(4)打眼工序没有完成,严禁炸药、雷管上台架,严禁边打眼边装药;装药照明必须使用36V及以下安全电压。

装药过程中,在后方安全范围设置装药警戒线,严禁无关人员靠近或在该区域内进行其它作业。

(5)装药完成由当班现场卡控责任人发出预警信号后,除2名爆破员外其他作业人员必须全部撤出警戒区。

必须自爆破工作面向外清场,并在安全距离以外设置放炮警示标志并安排专人警戒,确认全部人员撤离至安全距离(300m)后方可通知爆破员连接激发针实施起爆,起爆站与爆破位置的距离应满足设计要求并不小于300m。

(6)爆破后必须通风15分钟以上,方准许2名爆破员进入爆破作业地点检查;发现盲炮或怀疑盲炮、其它残留爆破器材,立即向架子队领导或指挥部报告后再组织检查、评估和处理;必须确认安全后且经当班现场卡控责任人同意,其他人员才可进入爆破区作业。

(7)局部欠挖需要立即补炮处理的,必须由当班爆破员进行处理,当班现场卡控责任人跟班作业,其他人员必须撤至安全距离以外。

3.违规处罚标准:

(1)爆破器材现场临时存放管理不到位的,每次处罚当班现场卡控责任人100元;架子队未安排当班现场卡控责任人的,每次处罚架子队200元(其中队长罚款100元);出现问题的参照红线考核办法处罚。

(五)退库卡控

1.责任人:

现场卡控责任人、保管员

2.工作职责及流程:

(1)火工品运输车到达现场后,现场卡控责任人通知可以在2个小时内完成装药爆破作业后退库的,火工品运输车必须在现场等待退库;若现场由于特殊原因可能会延迟爆破时间的或其它单位需要使用该火工品运输车的,经火工品库保管员与现场卡控责任人电话协商同意后,该火工品运输车可以返回火工品库;架子队通知退库后,火工品库必须立即安排火工品运输车前往装运退库火工品。

(2)作业后剩余的爆破器材必须当班清退回库,由现场卡控责任人、爆破员、安全员三方现场清点剩余爆破器材品种、数量、规格并分别装入火工品专用运输车,并由爆破员、安全员当班办理退库手续;夜间领取的爆破器材必须在第二日上午9:

00前到火工品库办理退库。

(3)现场卡控责任人填写好《火工品退料单》及《火工品使用跟踪卡》表中内容。

在《火工品退料单》“填发人”、“负责人”栏签字,确认当班爆破员在“退料人”栏签字;同时在《火工品跟踪记录卡》“使用爆炸物品登记”栏“负责人”项签字,并确认当班爆破员、安全员签字。

《火工品退料单》及《火工品使用跟踪卡》填写签认无误后交予当班爆破员、安全员前往火工品库进行退库。

(4)退库时,保管员、爆破员及爆破安全员共同清点核对退库的爆破器材,确认无误后保管员在《火工品退料单》“收料人”栏签字;同时在《火工品使用跟踪卡》“退库物品登记”栏签字,并确认当班爆破员及爆破安全员签字齐全,然后由保管员将剩余爆破器材退回火工品库。

(5)爆破后清点无剩余爆破器材的,现场卡控责任人填写《火工品使用跟踪卡》“使用爆炸物品登记”栏和“退库物品登记”栏表中内容,确认当班爆破员及爆破安全员签字齐全。

如果火工品运输车在现场等待的,将《火工品使用跟踪卡》交予押运员带回火工品库交保管员存档;如果火工品运输车已经离开现场且无退库火工品的,经现场卡控责任人电话通知火工品库保管员后,可以在下次领取时由爆破员交保管员补签后由火工品库存档。

(6)保管员对无退库的火工品运输车进行开箱检查,确定车内无爆破器材。

3.违规处罚标准:

(1)现场卡控责任人未组织清点检查剩余火工品或《火工品退料单》及《火工品使用跟踪卡》签字非本人的,每次处罚当班现场卡控责任人100元。

(2)架子队未安排当班现场卡控责任人的,每次处罚架子队200元(其中队长罚款100元);出现问题的参照红线管理办法处罚。

(3)当班库管员未及时检查发现火工品运输车内有剩余的未退库的爆破器材,或库管员发现车内有剩余的爆破器材不及时上报物资部的,每次处罚100元。

(4)架子队通知退库,火工品运输车未能及时到达工地,给予运输车司机每次罚款100元;由于保管员未及时通知原因造成延误的每次给予保管员罚款100元。

(六)奖励标准

1.火工品现场卡控管理到位的,给予当班现场卡控责任人每次40元奖励。

2.架子队火工品使用管理过程管控到位的,给予架子队队长、党支部书记、分管副队长、技术主管每人每月400~1000元奖励;出现一起违反红线问题的直接取消奖励并严肃处理。

3.火工品库保管员履职尽责,给予每人每月300~500元奖励。

4.运输车司机、押运员工作认真负责,能做到及时办理火工品退库运输,给予每人每月500~800元奖励。

二、检查及考核

(一)指挥部通过日常巡查、红线管理检查等开展火工品现场使用过程卡控日常检查并做好记录。

(二)每月15日及月底组织两次火工品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火工品领用单》、《火工品退料单》、《火工品使用跟踪卡》及《火工品出入库登记表》等账簿记录是否清楚、签字是否真实齐全。

(三)每月两次火工品专项检查由物资部和安质部撰写检查通报,月底编制考核奖罚文件并经领导班子会讨论通过后下发,经指挥长签发后交财务部执行。

三、附则

1.本考核办法自2016年4月16日起执行。

2.本考核管理办法为火工品红线管理办法的补充,主要侧重过程卡控相关记录检查考核,通过记录检查强化现场管控。

附表:

1.架子队火工品使用过程卡控责任人表

2.《火工品领用单》

3.《火工品退料单》

4.《火工品使用跟踪卡》

 

附表1:

隧道二队火工品使用过程卡控责任人表

序号

卡控里程

责任人

姓名

签名

备注

1

申请卡控

队长

党支部书记

技术主管

分管副队长

2

现场卡控

施工员

施工员

施工员

安质员

技术员

技术员

3

爆破员

爆破员

爆破员

爆破员

爆破员

爆破员

爆破员

4

安全员

爆破安全员

爆破安全员

爆破安全员

 

附表2:

中铁*(集团)有限公司*京冀客专3标段指挥部

火工品领用单

ZTWJI:

ZYHG-01

工程名称:

领料单位:

施工部位:

20年月日编号(打印时编好)

顺号

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编号

请领

实发

 

 

 

 

 

 

 

 

 

 

 

 

 

 

 

 

 

 

 

 

 

 

 

 

 

 

 

 

 

 

 

 

 

 

 

 

负责人:

填发人:

领料人:

发料人:

注:

本单一式三联,第一联填发人留存,第二联库房留存,第三联使用单位留存

附表3:

中铁*(集团)有限公司*京冀客专3标段指挥部

火工品退料单

ZTWJI:

ZYHG-02

工程名称:

退料单位:

施工部位:

20年月日编号(打印时编好)

顺号

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编号

请退

实退

 

 

 

 

 

 

 

 

 

 

 

 

 

 

 

 

 

 

 

 

 

 

 

 

 

 

 

 

 

 

 

 

 

 

 

 

负责人:

填发人:

收料人:

退料人:

注:

本单一式三联,第一联填发人留存,第二联库房留存,第三联退料单位留存。

雷管要在备注栏内标明详细编号。

附表4:

中铁**京冀客专Ⅲ标段指挥部

火工品跟踪记录卡

使用地点:

使用部位:

出现哑炮、盲炮情况记录

领用爆炸物品登记

使用爆炸物品登记

退库物品登记

炸药

乳化kg

硝铵kg

炸药

乳化kg

硝铵kg

炸药

乳化kg

铵kg

导爆索

导爆索

导爆索

非电毫秒导爆管雷管发

非电毫秒导爆管雷管发

非电毫秒导爆管雷管发

非电毫秒导爆管雷管

1段

()发

非电毫秒导爆管雷管

1段

()发

非电毫秒导爆管雷管

1段

()发

3段

()发

3段

()发

3段

()发

5段

()发

5段

()发

5段

()发

7段

()发

7段

()发

7段

()发

9段

()发

9段

()发

9段

()发

11段

()发

11段

()发

11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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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段

()发

13段

()发

1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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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段

()发

15段

()发

15段

()发

领用

时间

年月日时

使用

时间

年月日时

退库

时间

年月日时

库管员:

爆破员:

监炮员:

爆破员:

库管员:

爆破员:

安全员:

安全员:

现场负责人:

安全员:

注:

1、本火工品跟踪记录为一式两份,现场安全员一份,炸药库保管员一份。

2、炸药库在架子队下次领炸药前未见到上次火工品使用的跟踪记录不得再次发放火工品。

安全防护设施与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指挥部所属单位:

为明确指挥部职能部门、参建人员对于安全防护设施与劳动防护用品规范管理,购置、使用、维护及保养程序,保障参建人员安全生产“四不伤害”,杜绝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及工伤事故。

现制定《安全防护设施与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请各所属单位严格遵照执行。

一、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发放标准可采用《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及管理办法》(铁五安[1995]267号);《防暑清凉饮料费、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及办法》(中铁五安[2000]222号)。

二、安全防护设施管理

(一)各种安全设施(器具)要由物资部安排专人负责管理,经常检查和维护保养,落实到人。

(二)由物资部对各种安全设施要建立档案,编写设备检修计划,并定期检修。

(三)安全设施不准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拆除的,检修完毕后必须立即复原。

(四)各种防护器具都应定点存放在安全、方便的地方,并有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校验和维护。

三、劳动防护用品管理

(一)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达到国家或行业认可的质量标准;

(二)购买各种安全设施及防护用品,一律由指挥部物资部和综合办公室在正规的劳保商店购买;不准从小商贩手购置。

购买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应与指挥部安质部共同检查验收。

对于劳动防护用品的供方,应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供方评价和控制外,应要求提供其经营产品厂家的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拟采购劳保用品的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性能检验合格证、产品出厂合格证等(复印件也可)。

不得采购和使用无安全标志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凡购买的各种防护设施,必须有:

产品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劳动部门检测证等。

架子队(分公司站队)配合指挥部做好劳动防护用品的验收,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清单、安全防护设施购买、发放台帐,应有专人保管和发放。

(三)指挥部安质部、架子队(分公司站队)安全员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检测,随时检查作业人员是否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是否完好,如有损坏应及时更换。

凡有破损、裂缝、腐朽的安全帽,断丝、腐朽的安全网,破损、断丝的安全带等各种防护用品,已达不到规定承载要求,均作报废处理。

(四)架子队(分公司站队)按照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范围有关规定,为员工(包括劳务人员)配备、发放必须的劳动防护用品。

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范围,提高标准,更不能以现金代替发放劳动防护用品。

发放劳动防护用品时做好签收记录,并督促、教育作业人员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不得使用无安全标志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五)各种防护设施、用品都应定点存放在安全、方便的地方,并有专人负责保管,经常检查和维护保养,建立档案编入设备检修计划,定期校验和维护、检修。

对库存品要做好防潮、防雨等事项,保持良好通风,防止库存品损坏。

(六)安全防护设施不准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拆除的,检修完毕后必须立即复原。

 

安全质量管理专兼职队伍建设与能力提升的通知

指挥部所属单位:

为完善项目安全质量管控体系,提升项目安全质量管控能力,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经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对项目安全质量管理专兼职队伍建设与能力提升作出如下安排:

一、专兼职安质人员配置

1.项目部与架子队专职安质人员配置

项目部及架子队共需配备11名专职安质管理人员(含安全总监)以满足项目安全质量管理的要求。

序号

单位

配备标准

岗位设置

1

项目部

4人

安全总监、安质部长、安质部副部长、专职安全员各1人

2

隧道一队

1人

安质主管1人

3

隧道二队

1人

安质主管1人

4

隧道三队

1人

安质主管1人

5

桥梁一队

1人

安质主管1人

6

桥梁二队

1人

安质主管1人

7

桥梁三队

1人

安质主管1人

8

路基队

1人

安质主管1人

共计

11人

2.兼职安质人员安排

根据股份公司《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工作操作指南》要求,按生产一线员工总数5%的比例,且每个班组至少一名群安员;以及《青年安全监督岗管理办法》要求青安岗员人数原则上不低于项目部35岁以下青年人数20%的规定。

结合项目部当前施工组织与资源配置的实际情况,项目部及各架子队需配备的群安员、青安监岗员数量如下:

序号

单位

群安员

青安岗

备注

1

项目部

/

4人

青安岗岗长1人

2

隧道一队

5人

3人

3

隧道二队

5人

3人

4

隧道三队

6人

3人

5

桥梁一队

6人

3人

6

桥梁二队

4人

3人

7

桥梁三队

4人

3人

8

路基队

4人

3人

9

搅拌站

3人

3人

10

加工中心

1人

3人

共计

38人

31人

当项目部、各架子队人力资源配置有较大调整时,应适时调整兼职安质管理人员数量。

二、专兼职安质人员培养计划

由于本项目部分专兼职安质人员从事安全质量管理工作时间不长,且业务能力尚不全面,有较大提升空间,对此,项目部对专兼职安质人员的培养作以下部署安排:

1.开展安全生产专职人员“导师带徒”工作

项目部安全总监、安质部长与专职安质员签订导师带徒协议,纳入公司导师带徒管理体系中,开展为期一年的“导师带徒”工作,期满后由公司导师带徒领导小组组织考核评价,并根据公司《“导师带徒”工作实施办法》规定兑现奖罚考核。

序号

导师

徒弟

起止时间

1

于杰

余建彰、周宇圣(专职安全员)

2015.5.22~2016.5.22

2

韩昌军

陈龙、张谦(专职安全员)

2015.5.22~2016.5.22

导师带徒工作相关要求:

(1)导师应针对徒弟的具体情况与所在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计划和措施,明确带徒的阶段目标要求,认真填写《导师带徒活动教学内容、措施表》,经单位主管领导审核后严格执行和实施,并根据徒弟业务能力提升情况适时调整。

(2)徒弟应严格按单位领导的安排和导师的要求,认真虚心学习、严格遵守、服从导师的教学和管理,要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向导师请教,尽快提升个人素质与工作能力。

(3)项目部领导应对安质工作导师带徒的教学计划和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将导师和徒弟的表现纳入绩效考核。

对导师带徒效果不好的责令进行整改。

2.开展业务培训工作

(1)项目安全总监(或安质部长)每月应有计划的组织专职安质人员进行不少于6个学时的业务培训。

(2)项目部每月应有计划的组织群安员、青安岗等兼职安质管理人员进行不少于4个学时的集中培训。

(3)架子队每月应组织群安员、青安岗等兼职安质管理人员进行不少于4个学时的安全知识培训。

3.组织专兼职安质管理人员参加三类人员取证

(1)所有在岗的专职安质人员,在上岗必须参加安全管理“三类人员”培训,并取得C证。

若上岗后一年内未能通过“三类人员”培训考试,将处以1000元的处罚。

(2)项目部鼓励兼职安全员参加“三类人员”培训,对取得“三类人员”C证的兼职安全员,将给予1000元的奖励。

4.集中组织现场安全质量隐患排查活动

项目部将利用每月安全质量大检查机会,组织各架子队专职安全员全程参与安全质量大检查,积累现场安全隐患排查经验,提高专职安全员现场发现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5.不定期组织现场安全质量观摩活动

项目部将有针对性的选择隧道开挖、初期支护等重点工序施工管控较好的工点与问题较多的工点,并组织各队专职安全员进行现场观摩学习与问题排查,对现场管控中的优缺点进行总结,以尽快提升专职安全员的专业管理水平。

6.组织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

专兼职安全员应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竞赛,项目部也将适时策划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促进全员学习安全生产知识。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指挥部所属单位:

为加强指挥部各参建人员安全知识掌握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履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强化指挥部作业层、管理层对本项目危险源辨识、高中度风险和事故隐患有直观的认识,认真学习相关安全规程、规定以及各专业、岗位安全技能知识等,在施工生产中杜绝“三违”行为。

现将《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予以下发,请全体参建人员严格遵照执行。

一、施工队伍进场后,项目指挥部安质环保部必须进行安全技术总交底。

二、员工上岗前,负责具体项目的施工技术负责人和安质人员必须做好员工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交底工作,做好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三、安质人员必须做好转岗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

四、高风险工序单独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五、各项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必须要完整,并有针对性。

六、安全技术交底依据:

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专项方案);安全操作规程;对重大风险所采取的措施。

七、安全技术交底分级

(一)项目指挥部内部规定的重点工程由总工程师牵头组织技术部门、安质部门向架子队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方案交底。

(二)各分部、分项工程、关键工程专项方案实施前,项目指挥部工程部要向各部门、架子队(班组)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三)架子队队长(班组长)及技术人员、安全人员在操作人员实施作业前向作业人员进行班前交底。

八、交底要求

(一)工程项目安全技术交底分为施工组织设计交底、专项施工方案交底、分部分项工程交底、单项作业工序和工艺安全交底等。

(二)施工组织设计交底由总工程师主持,分部分项、关键工程专项方案安全技术交底由工程部主持,架子队现场技术主管(技术员)主持交底至班组及操作人员。

(三)各工种及各种机电设备等安全交底由安质环保部、机电部主持,架子队现场专职安全员主持交底至班组及操作人员。

(四)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应包括:

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的概况、作业部位和内容;工程项目或者分部分项工程的危险部位,针对危险部位采取的具体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作业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作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应采取的措施和危及生命安全时应采取的应急躲避措施;作业人员应遵守的安全操作规程和规范等。

(五)各类安全技术交底应做到:

1.安全技术交底与工程交底、工作计划、施工安排同时进行;编制安全施工方案,实行逐级交底;交底内容明确,针对性强,对施工工艺复杂,施工难度较大或作业条件危险的分部分项工程潜在的危险因素应当单独进行工种交底;每天作业前,各班组长应当针对当天的工作任务,作业条件和作业环境,以及作业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向具体作业人员进行交底,并将参加交底人员名单和交底内容记录在班前安全活动中。

(六)交底各方各有一套书面交底记录,并在技术、施工、安全三方备案。

(七)所有安全技术交底,除口头交底外,必须在书面交底记录上履行签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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