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理论考试要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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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理论考试要点
《教育学》考试要点
1.了解教育学的发展历程,掌握教育发展的阶段及其特点
教育发展的阶段及其特点:
1、萌芽阶段:
主要特征是教育学还没有从哲学、政治学、伦理学中分化为独立的学科。
2、独立形态阶段:
主要特征是教育学成为一门原始状态的独立学科。
捷克教育家夸美纽斯的《大教学论》的出版,标志着教育学作为独立的学科开始形成。
3、20世纪教育学的多元化发展,马克思主义教育学的建立。
4、现代教育理论的发展:
随着社会的进步,生产的现代化,科学技术的现代化,促使教育学向现代化方向发展。
2.了解影响个体发展的基本因素,掌握青少年身心发展的规律与教育。
影响个体发展的基本因素,有遗传、环境、教育和个体主观能动性
规律:
(1)个体身心的发展的顺序性。
(2)个体身心发展的阶段性。
(3)个体身心发展的不平衡性。
(4)个体身心发展的互补性。
(5)个体身心发展的个别差异性
3.理解教育与经济、教育与政治、教育与文化之间的关系。
一、教育与经济的关系
(一)经济对教育的制约作用
1、生产力的发展制约着教育事业发展的规模和速度。
2、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制约着人才的培养规格和教育结构。
3、生产力的发展促进着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组织形式的发展和改革
(二)教育对经济的促进作用
1、教育是使可能的劳动力转变为现实劳动力的基本途径。
2、教育能使科学知识得到普及和推广,并能产生新的科学知识。
3、现代教育是提高劳动生产率的重要因素
二、教育与政治的关系
(一)政治对教育的制约
1、政治决定了教育的领导权。
2、政治决定受教育的权利。
3、政治决定教育目的的性质和思想教育内容。
(二)教育对政治的促进作用
1、教育能促进年青一代政治社会化2、教育可以促进政治民主化
三、教育与文化的关系
(一)文化对教育的制约
1、文化知识制约着教育的内容和水平2、文化模式制约教育环境与教育模式
3、文化传统制约教育的传统与变革
(二)教育对文化的促进作用
1、教育有利于文化的传递2、教育对文化的选择3、教育对文化的发展
4.理解教师的劳动特点,掌握教师的职业素养、良好师生关系的构建策略。
教师劳动特点:
1)复杂性和创造性
(2)连续性和广延性(3)示范性和主体性(4)长期性和间接性(5)个体性和劳动成果的群体性
教师的职业素养包括哪些内容?
(1)职业道德素养。
(2)知识素养。
(3)能力素养。
(4)职业心理健康。
良好师生关系的构建策略:
老师:
1、了解和研究学生。
2、树立正确的学生观。
3、提高教师自身的素质。
4、热爱、尊重学生、公平对待学生。
5、发扬教育民主6、主动与学生沟通,善于与学生交往。
7、正确处理师生矛盾。
8、提高法制意识,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9、加强师德建设,纯化师生关系。
学生:
1、正确认识自己2、正确认识老师
环境方面:
1、加强校园文化建设2、加强学风教育
5.了解学制的历史沿革,掌握现代学制的类型。
学制的历史沿革
1、我国建立现代学校教育制度是从清末开始的。
2、我国近代第一个学制是1903年的癸卯学制。
3、1912年南京临时政府颁布壬子癸丑学制。
4、1922年北洋政府颁布壬戌学制(六三三学制)。
5、1951年10月1日颁布了《关于改革学制的规定》,这个新学制的系统包括:
幼儿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
1958年9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指出现行的学制是需要积极地妥当地加以改革——应当规定全国通行的新学制。
由于后来的政治运动,我国基本上仍是沿用1951年政务院颁布的学制。
现代学制的三种类型
⑴单轨学制以美国为代表。
⑵双轨学制以西欧各国为代表,
⑶分支学制介于上述两种学制之间的学制结构,属中间型。
6.了解课程的类型,理解课程计划、课程标准和教材的含义,明确当前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目标。
课程的类型;
(一)学科课程、活动课程
(二)分科课程和综合课程(三)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四)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五)基础型课程、拓展性课程、研究型课程(六)显性课程和隐性课程
课程计划
课程计划:
是根据一定的教育目的和培养目标,由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教学和教育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由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学科顺序,课时分配、学年编制和学周安排。
学科课程标准:
是课程计划中每门学科以纲要的形式编写的、有关学科教学内容的指导性文件,是课程计划的分学科开展。
教材:
是根据学科课程标准系统阐述学科内容的教学用书,他是知识授受活动的主要信息媒介,是课程标准的进一步展开和具体化。
当前我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目标
改变课程实施过于强调接受学习、死记硬背、机械训练的现状;倡导学生主动参与、乐于探究、勤于动手;培养学生搜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交流与合作的能力。
7.理解教学过程的基本规律,掌握中小学常用的教学原则、方法及其应用。
基本规律:
(1)间接经验和直接经验相结合(间接性规律)
(2)教师主导作用与学生主体作用相统一(双边性规律)
(3)掌握知识和发展智力相统一(发展性规律)(4)传授知识与思想品德教育相统一(教育性规律)。
教学原则:
1、科学性与思想性相统一原则2、理论联系实际原则3、直观性原则4、启发性原则5、循序渐进原则6、巩固性原则7、因材施教原则8、量力性原则。
教学方法1、以语言传递为主的教学方法:
讲授法、谈话法、讨论法、读书指导法2、以直观感知为主的教学方法:
演示法、参观法。
3、以实际训练为主的教学方法:
练习法、实验法、实习作业法、实践活动法。
4、以引导探究为主的教学方法:
发现法。
5、以情感陶冶为主的教学方法;欣赏教学法、情境教学法。
8.掌握教学组织形式、教学工作的基本环节、教学评价的类型及功能。
组织形式:
个别教学制、班级授课制、分组教学、和道尔顿制。
辅助形式:
个别教学、现场教学。
特殊组织形式:
复式教学。
教学工作的基本环节包括备课、上课、作业的布置与反馈、课外辅导、学生学业成绩的检查和评定。
教学评价的基本类型:
1.根据教学评价的作用:
可分为诊断性评价、形成性评价和总结性评价2.根据评价采用的标准:
可分为相对性评价、绝对性评价和个体内差异评价。
教学评价的功能:
①诊断教学问题;②提供反馈信息;③调控教学方向;④检验教学效果。
9.理解德育过程的基本规律,掌握中小学常用的德育原则、方法及其应用。
基本规律:
1.德育过程是对学生知、情、意、行的培养与提高过程,
2.德育过程是促进学生思想品德内部矛盾斗争的过程,是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的过程。
3.德育过程是组织学生的活动和交往,统一多方面教育影响的过程。
4.德育过程是一个长期的、反复的、逐步提高过程。
德育原则:
1.导向性原则2.疏导原则3.知行统一原则4.尊重信任学生与严格要求学生相结合原则
5.因材施教原则6.集体教育和个别教学相结合原则7.正面教育与纪律约束相结合原则
8.依靠积极因素克服消极因素的原则9.教育影响的一致性和连贯性原则。
德育方法:
主要的德育方法有:
1.说服教育法2.榜样示范法3.陶冶教育法4.实际锻炼法
5.角色扮演法6.品德评价法7.品德修养指导法8.合作学习法
10.了解班主任工作的内容与方法。
内容:
1.了解和研究学生方法:
分析书面材料法、调查法、观察法、谈话法。
2.有效组织和培养优秀班集体
3.协调校内外各种教育力量。
4.学习指导、学习活动管理和生活指导、生活管理。
5.组织课外、校外活动和指导课余生活。
6.建立学生档案。
7.操行评定。
8.班主任工作计划和总结9.个别教育工作。
10班会活动的组织。
11.偶发事件的处理。
《教育心理学》考试要点
1.了解教育心理学的发展历史。
一、初创时期(20世纪20年代以前)世界上第一本以“教育心理学”命名的书是1877年出版的卡普捷列夫的《教育心理学》。
1903年,桑代克出版《教育心理学》该书奠定了教育心理学发展的基础,西方教育心理学的名称和体系由此确立,教育心理学由此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桑代克也因此被称为“教育心理学之父”。
二、发展时期(20世纪20年代到50年代末)1924年,廖世承编写了我国第一本《教育心理学》教科书。
三、成熟时期:
学科体系基本形成(20世纪60年代至70年代末)四、完善时期(20世纪80年代以后)
2.了解行为主义和认知派学习理论的基本观点,理解并运用人本主义和建构主义学习理论更新教育观念并促进教学。
行为主义学习理论认为:
学习过程是有机体在一定条件下形成刺激与反应的联系从而获得新经验的过程。
由于行为主义强调刺激——反应的联结,因此属于联结学习理论。
认知派学习理论认为,有机体获得经验的过程是通过积极主动地内部信息加工活动形成新的认知结构的过程。
人本主义学习理论有意义学习包含四个要素:
1.学习是学习者自我参与的过程,整个人都要参与到学习之中,既包括认知参加也包括情感参与;
2.学习是学习者自我发起的,内在动力在学习中起主要作用;
3.学习是渗透性的,他会使学生的行为、态度及个性等都发生变化;
4.学习的结果由学习者自我评价,他们知道自己想学什么和学到了什么;
人本主义的教学观是建立在其学习观的基础之上的。
教师的任务是为学生提供各种学习资源,提供一种促进学习的氛围,让学生自己决定如何学习。
学生中心模式又称为非指导性教学模式。
建构主义是认知学习理论的新发展,对当前的教学改革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他不是一个特定的学习理论,而是许多学习理论观点的统称。
建构主义的思想核心是:
知识是在主客体相互作用的活动中建立起来的。
3.理解学习动机的含义,了解学习动机的分类和学习动机理论,掌握激发与培养中小学生学习动机的方法。
学习动机是指:
激发个体进行学习活动,维持已引起的学习活动,并使行为朝向一定学习目标的一种内在过程或内部动力。
学习动机是直接推动学生进行学习的内部动力。
学习动机的两个基本成分是学习需要与学习期待.学习动机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根据动机产生的诱因来源,分为内部学习动机和外部学习动机。
2.根据学习动机的社会意义,分为高尚的学习动机和低级的学习动机。
3.根据学习动机起作用时间的长短,分为近景的直接性学习动机和远景的间接性学习动机。
4.根据动机在活动中作用的大小,分为主导性学习动机和辅助性学习动机。
5.根据学校情境中的学业成就动机,奥苏贝尔等人将动机分为认知内驱力、自我提高内驱力和附属内驱力。
学习动机理论
(一)强化理论采用强化原则,通过奖励与惩罚的措施来维持学生的学习动机。
在教育上广为流行的程序教学与计算机辅助教学的心理基础,就是通过强化原则来维持学生的学习动机。
(二)需要层次理论人本主义心理学家马斯洛认为,要揭示动机的本质,必须关注人的需要。
马斯洛先后提出了六种需要:
1.生理需要2.归属与爱的需要3.尊重的需要4.求知的需要5.自我实现的需要6、生存的需要(三)成就动机理论代表人物是阿特金森。
成就动机是指个体努力克服障碍,施展才能,力求又快又好地解决某一问题的愿望或趋势。
分为两类:
力求成功的动机和避免失败的动机。
成就动机理论对教育实践的启示就是,给学生的任务既不应太难,也不应太易。
(四)成败归因理论归因:
是归因是人们对自己或他人活动及活动及其结果的原因所作的解释和评价。
美国心理学家韦纳对归因进行了系统的研究。
他把人经历过的事情的成败归因分为六种原因:
能力、努力程度、工作难度、运气、身体状况、外界环境。
又把上述六种因素按各自的性质,分别归入三个维度:
内部归因和外部归因、稳定性归因和非稳定性归因、可控制归因和不可控制归因。
(五)自我效能感自我效能感理论由班杜拉首次提出。
是指人对自己能否成功从事某一成就行为的主观判断。
自我效能感对学生的心理和行为有多方面的影响:
1.影响活动的选择;2.影响努力的程度和坚持性,决定在困难面前的的态度;3.影响活动时的情绪;4.影响能否完成学习任务。
自我效能感的形成也受到多种因素的制约,如个人自身行为的成败经验、替代经验、言语劝说和情绪唤醒等。
(六)习得性无力感理论是指由于连续的失败体验而导致个体产生的对行为结果感到无力控制、无能为力的心理状态。
塞利格曼分为四个阶段:
1、获得体验2、在体验的基础上进行认知3、形成“将来结果也不可控”的期待4、表现出动机、认知和情绪上的损害,影响后来的学习。
学习动机的培养和激发
(一)培养1.了解和满足学生的需要,促进学习动机的产生。
2.重视立志教育,对学生进行成就动机训练
3.帮助学生确立正确的自我概念,获得自我效能感。
4.培养学生努力导致成功的归因观。
5、培养学生对学习的兴趣6、利用原有动机的迁移,使学生产生学习的需要
(二)激发1.创设问题情境,激发兴趣,维持好奇心。
2.设置合适的目标。
3、控制作业的难度,恰当控制动机水平。
4.表达明确的期望。
5、提供明确、及时的、经常性的反馈。
6、合理运用外部奖赏。
7、有效运用表扬。
8.对学生进行竞争教育,适当开展学习竞争。
4.理解学习迁移的含义,了解学习迁移的类型和学习迁移理论,掌握有效促进学习迁移的教学措施。
学习迁移也称训练迁移,指一种学习对另一种学习的影响.或习得的经验对完成其他活动的影响。
迁移的种类
(一)正迁移与负迁移零迁移
(二)水平迁移与垂直迁移(三)一般迁移与具体迁移
(四)同化性迁移、顺应迁移与重组性迁移(五)顺向迁移和逆向迁移(六)自迁移、近迁移、远迁移(七)低路迁移和高路迁移
学习迁移理论:
是学习理论的必要组成部分,对其进行研究可以丰富学习理论。
一般地说,学习迁移是指一种学习对另一种学习的影响,或已经获得的知识经验对完成其他活动的影响。
而建构主义的迁移观认为,所谓学习迁移,实际上就是认知结构在新条件下的重新建构。
这种建构性的学习强调旨在使学习者形成对知识的深刻理解。
有效促进学习迁移的教学措施:
一、改革教材内容,促进迁移。
二、合理编排教学方式,促进迁移。
三、教授学习策略,促进学生的迁移意识。
四、改进对学生的评价。
5.理解知识和学习的含义,了解知识学习的类型,掌握陈述性知识、程序性知识的特点与学习过程。
知识,指主体通过与环境相互作用而获得的信息及其组织。
其实质是客观事物的属性与联系的反映,是客观世界在人脑中的主观映象。
学习是是指个体在特定情境下由于练习或反复经验而产生的行为或行为潜能的相对持久的变化。
知识学习的类型:
(一)符号学习、概念学习和命题学习
(二)下位学习、上位学习和并列结合学习
表征方式心理学家一般认为,陈述性知识主要以命题、命题网络或图式来表征。
陈述性知识特点:
命题、图式表征、表象及线性序列。
(命题和命题网络或图式)
陈述性知识学习过程:
获得、保持、提取。
程序性知识的特点:
产生式、产生式系统。
程序性知识学习过程:
陈述性阶段、程序化阶段、自动化阶段。
6.理解学习策略的含义,了解学习策略的分类,掌握学习策略教学的特点与方法。
学习策略是学习者为了提高学习的效果和效率,有目的、有意识的制定有关学习过程的复杂的方案。
学习策略包括认知策略、元认知策略和资源管理策略三个部分。
学习策略教学的特点:
1、学习者为了完成学习目标而积极主动地使用的。
2、是有效学习所需的。
3、是有关学习过程的。
4、是学习者制定的学习计划,有规则和技能构成。
或者:
1.操作性和监控性的有机统一。
2.外显性和内隐性的有机统一。
3.主动性和迁移性的有机统一。
7.掌握问题解决的过程和影响问题解决的主要因素。
问题解决的过程:
1.发现问题,是首要环节。
2.理解问题,即明确问题。
3.提出假设,是问题解决的关键阶段。
4.检验假设。
影响问题解决的主要因素:
1.问题情境2.定势与功能固着3.原型启发4.已有知识经验5.情绪与动机。
此外,个体的认知结构、个性特征以及问题的特点等也会影响问题解决。
8.了解皮亚杰与科尔伯格的道德发展阶段论。
1.皮亚杰的理论核心是发生认知论
2.皮亚杰用图式,同化,顺应,平衡说明儿童认知发展规律
3.认知发展阶段理论
(1)感知运动阶段0-2岁
(2)前运算阶段2-7岁(3)具体运算阶段7-11岁(4)形式运算阶段11-成人
二、科尔伯格的学说
科尔伯格提出了“三水平,六阶段”:
(一)前习俗水平
(二)习俗水平,(三)后习俗的水平,
①惩罚与服从阶段②个人的工具主义目的与交易阶段③相互性的人际期望、人际关系与人际协调阶段:
④社会制度和良心维持阶段:
⑤至上的权利、社会契约或功利阶段⑥普遍性伦理原则阶段。
《教育政策法规》考试要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了解我国教育的性质、方针和原则,掌握我国基础教育相关制度安排、受教育者的权利义务、违反教育法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教育性质:
“国家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遵循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发展社会主义教育事业。
”教育方针“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教育的基本原则:
(1)对受教育者进行政治思想道德教育的原则
(2)继承和吸收优秀文化成果的原则(3)教育公益性原则(4)教育与宗教相分离原则(5)受教育机会平等原则(6)帮助特殊地区和保护弱势群体的原则(7)建立和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原则(8)鼓励教育科学研究原则(9)推广普通话原则(10)奖励突出贡献原则受教育者的权利和义务1、受教育者的权利。
(1)享有参加教育活动并使用教育资源的权利。
(2)享有国家给予的物资帮助的权利(3)享有公正评价并获得相应资格证书的权利。
(4)享有申述权(5)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受教育者的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
(2)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3)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4)遵守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
违反教育法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规定了承担法律责任的三种主要方式,即行政法律责任、民事法律责任和刑事法律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掌握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义务教育的就学制度、义务教育的教育教学、实施义务教育的条件保障和违反义务教育法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管理体制:
“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
”
就学制度: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
教育教学:
第三十四条 教育教学工作应当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将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注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条件保障:
国家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义务教育经费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法规定予以保障.
违反义务教育法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掌握教师的权力义务关系、教师资格制度、教师聘任与考核制度、违反教师法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一)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不可分割的。
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有两种含义,一是法律关系一方面权利和义务的统一;二是法律关系双方权利和义务的统一。
法律在赋予法律关系主体权利的同时,必须要规定其应履行的义务。
(二)在不同场合下,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是互相交叉的,并可以相互转化。
权利和义务不是绝对的,有时权利也是义务。
教师资格制度:
是指国家对教师实行的一种特定的职业资格认定制度,是公民获得教师工作应具备的特定条件和身份。
教师的聘任应当遵循双方地位平等的原则,由学校和教师签订聘任合同,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他是在当前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而进行的教师任用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考核:
是指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按照教师考核规章的考核内容、考核原则、考核程序,对教师进行的考查和评价。
违反教师法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侮辱、殴打教师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造成损害的,责令赔偿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六条对依法提出申诉、控告、检举的教师进行打击报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给予行政处分。
国家工作人员对教师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第三十八条地方人民政府对违反本法规定,拖欠教师工资或者侵犯教师其他合法权益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
违反国家财政制度、财务制度,挪用国家财政用于教育的经费,严重妨碍教育教学工作,拖欠教师工资,损害教师合法权益的,由上级机关责令限期归还被挪用的经费,并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三十日内,作出处理。
教师认为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侵犯其根据本法规定享有的权利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作出处理。
4.《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
掌握我国未成年保护工作应遵循的原则、家庭保护、学校保护、学校侵害未成年合法权益的法律责任。
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二)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三)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特点;(四)教育与保护相结合。
家庭保护:
1、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2、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3、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
4、对未成年人受教育权的保护。
学校保护:
1、学校对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保护2、学校对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的尊重
3、学校对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的保护
学校侵害未成年合法权益的法律责任: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教职员工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行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处分。
5.《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明确我国教育的指导思想和工作方针,掌握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和特殊教育的主要改革举措以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措施。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优先发展教育,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教育体系,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
(二)工作方针。
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
1、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
2、把育人为本作为教育工作的根本要求。
3、把改革创新作为教育发展的强大动力。
4、把促进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
5、把提高质量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
学前教育
1、基本普及学前教。
2、明确政府职责。
3、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
义务教育
1、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2、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