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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销社岗位职责

福贡县供销社联合社工作职责························2

主任职责··········································2

副主任职责········································3

办公室职责、会统股职责····························4

合作指导职责······································5

经济发展股职责····································6

农产品信息点职责··································7

社有资产管理股职责、驾驶员职责····················8

供销社工作人员考勤管理若干规定····················10

供销社工作人员请假工资扣除审批表··················16

工作人员缺勤情况汇总表····························17

 

福贡县供销社联合社工作职责

供销社基本简介:

福贡县供销合作联社是1999年4月政府批复后恢复成立的机构,编制为参公管理单位。

目前人员定编9人(含工勤人员1人)。

主要职责是:

负责供销系统的指导协调、监督、教育和培训,行使供销社的财产管理权。

担负着全县7个乡(镇)的农用化肥、复合肥、农药及种子供应和生产生活物资储备保障工作。

全县辖有6个乡基层供销社、1个县农资公司、1个县社有资产经营公司。

基层供销社改制为合伙企业,县农资公司和县社有资产经营公司为股份制企业,全系统现有职工49人。

供销合作社的作用:

供销社不仅是一个单纯的涉农的经营部门,同时是为广大农民群众服务不可替代的系统。

新时期供销合作社已基本完成改革和转型。

体制创新和机制转换正在焕发新的生机和活力,新的经济组织和经营格局已基本形成。

即:

专业合作社(公共管理型合作社和城市消费型合作社)、综合服务社、行业协会等合作经济组织,继续承担为“三农”服务的职能。

并紧紧围绕以“抓合作社建设立社、抓社有企业发展强社”这个目标,理顺组织体制,强化服务功能,搞活商品流通,增加农民收入,发展农村经济为重点,使供销合作社真正成为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真正成为党和政府与农民密切联系的桥梁,成为把千家万户的小农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紧密连接的纽带。

主任职责:

1、宣传和贯彻执行各级党委和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引导、组织和管理全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全县农村流通工作,为农村和生产流通组织提供政策咨询、商品信息等综合服务,促进全县农村合作经济的发展。

3、加强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农产品购销服务体系,完善农村农业生产资料经营服务体系,参与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管理,搞好农村信息服务和综合服务等工作,搞好农村商品流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4、协调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与政府部门和其他组织的关系,向县委、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和供销合作社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广大农民和各级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5、按照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规模化的要求,督促检查和指导下属各公司做好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各项工作。

6、切实抓好全县供销合作社教育事业,进行经常性的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

7、管理运营本级社有资产,对直属单位行使出资人的职能。

8、负责供销社的全盘工作,协调机关内部各科室的工作关系,制定工作制度,并检查督促落实。

9、正、副主任按分工开展工作;

10、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副主任职责:

1、协助县联社主任工作。

抓好其分管业务,参加主任办公会议,参与新开发产业决策;参与讨论年度工作思路、各项工作计划;组织制定其分管工作的规划和目标,负责起草分管工作的文件和材料。

2、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

3、经常检查其分管工作的执行情况,指导开展好工作,经常向主要领导汇报工作。

4、认真完成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室职责:

1、负责宣传党中央、国务院、省、州、县党委和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有关调查研究和起草文件等工作。

2、负责县供销社机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事项的落实。

3、研究制定全县供销社教育发展规划,组织指导本系统的业务技术培训和职业技术教育,加强职工队伍建设。

4、指导本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普法宣传,职业道德、纪检监察、廉政建设等各项工作。

5、负责县社机关工作人员的年终考评、人事档案管理和文秘工作,承办人事调动。

6、负责做好离退休人员管理的各项具体工作。

7、按时完成有关人事、检察、劳资、教育等报表。

8、负责公文管理、收发、印发、立卷归档、保密、整理等工作。

9、负责接待和处理来信来访工作。

10、负责管理好办公用品、办公设施,接待办理公务的来往人员,搞好后勤保障工作。

11、服从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会统股职责:

1、组织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和税务、信贷法规、制度的实施,指导本系统财务会计工作、内部审计工作;行使对县社直属企业法人经营承包离任审计考核工作。

2、指导帮助编制本系统财务计划、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技改项目和发展规划、并督促、检查、总结、报告执行情况。

负责直属单位重大项目投资、开发的调查与论证。

3、指导帮助本系统社有控股企业加强资金管理、费用管理、财产管理;做好扭亏增盈工作,提高经济效益。

维护社有资产合法权益,合理经营社有资产,确保社有资产收益最大化。

4、负责本系统内社有资产管理,组织包括县社机关在内的资产运营,指导所属企业的资金使用,监督、检查社有资产保值增值、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5、组织指导本系统财会、内审队伍建设工作。

6、做好机关的财务日常管理工作。

7、做好县社机关职工及家属的计划生育工作。

8、履行好供销社各企业监事的职责。

9、服从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合作指导股职责:

1、监督检查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参与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及经济纠纷的调解,依法维护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并承担法律咨询服务;指导农村基层合作经济的组织建设。

2、组织和指导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社,积极参与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县供销社企业管理,推进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商业网点的设置和管理。

3、组织开展农村合作经济理论研讨,参与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承担组织上级有关部门以及县社领导交给的课题检查和研究任务。

4、指导以供销社为依托开拓城乡市场,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指导下级社依托市场和当地资源培养一批具有较强带动力的龙头企业,负责指导直属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

5、参与县内农资、食盐市场的清理整顿和管理,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农业科技知识的普及推广和科技兴农工作。

6、组织和指导农村流通组织参与省、州内外工业品及农副产品展销会;指导全县供销社系统做好农资、食盐、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业务工作。

指导和帮助下属公司不断拓宽经营范围及服务领域,积极创新经营方式,发展新的经营业务。

7、搜集、整理、分析研究与我县密切相关的国内外农产品产销信息,有针对性地为农民提供农产品信息,引导农民生产适销对路的市场前景好的产品。

8、指导全县供销系统不断开拓经营范围和服务领域,努力寻找供销系统新的经济增长点,实现为“三农”服务的同时,壮大自身经济实力。

9、指导全系统科技和社办企业的管理工作;协调系统对外经济协作及资金技术引进,重大科技开发,科技攻关和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工作。

10、宣传贯彻执行安全储运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管理系统安全储运工作,搞好安全检查,督促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实现全系统的安全生产与经营。

11、按上级和有关部门的要求,及时、准确填报安全储运的统计报表,事故报表或有关材料,总结推广安全储运工作方面的先进经验。

及时向县委、政府、州社通报重大事故及其经验教训。

12、深入基层做好相关责任的工作。

13、服从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经济发展股职责:

1、搞好调查研究,组织开展农村经济发展趋势分析研究和对市场的预测预报工作,为各级、各部门、农村各种合作经济组织和广大农民提供信息服务。

2、负责编制全县供销社系统商品流转计划;按照《统计法》和统计制度的要求,指导下属各公司认真完成各项统计工作任务,督促检查本系统贯彻执行统计工作任务,督促检查本系统贯彻执行统计法和统计制度的情况,负责编制上报全县供销社系统贯彻执行统计法和统计制度的情况,负责编制上报全县供销社系统统计报表。

定期撰写统计分析,做好统计档案、资料的整理和保管工作。

3、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协同有关部门管好全县供销社系统的产品质量认证的价格管理工作。

4、服从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农产品信息点职责:

(一)、主要职责

1、负责我县农产品产、供、销信息的搜集、整理发布,使国内外农产品经营者能尽快了解我县农产品的产销情况,促进我县农产品及早进入国内外市场。

2、通过采集、分析、研究、传递国外有价值的农产品产、供、销以及应季与中长期市场预测预报,并定期地编制网络的内部刊物,及时为党委、政府在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时提供决策参考。

3、通过对我县特色农产品前景的分析、判断,引导农民调整农产品生产结构,克服因信息不灵而产生的生产盲目性,使农民增收有较为可靠的保证。

4、借助现代媒体和强大的网络体系,以企业网站或网页的形式,逐层分批组织涉农企业、县内农产品经销大户向社会广泛宣传和推介,提高其知名度。

(二)具体工作

1、信息采集发布点的日常工作:

(1)定期深入到农村、当地农产品交易或批发市场了解特色农产品的数量、价格、级别等产销情况,并将信息及时录入到计算机;

(2)在权限范围内广泛发布有价值的信息,包括当地的产业结构构调整、农业政策、劳务输出、商务旅游等各方面的经济信息;

(3)分析、判断当地农产品的生产前景,及时为党委、政府在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时提供决策参考;

(4)分析与当地产业有关的所有市场交易信息、研究并指导农户进行农产品的生产销售;

(5)信息发布量、分析、研究报告按州社布置的工作执行。

(三)服从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社有资产管理股职责:

 1.拟定社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核定所投资企业社有资产,监管社有资产变动事宜。

2.组织清产核资,协调、处理资产清查、资产评估、产权界定和登记等工作中的问题。

3.制订本级社社有资产运营战略规划和资产收益预算;对本级社所投资企业的税后利润分配提出意见,监缴社有资产收益。

4.指导和监督所投资企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5.建立社有资产经营管理责任制,制定社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促进所投资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水平,提高社有资产运营效益。

6.对所投资企业运营管理社有资产的效绩进行评价。

7.负责向本级供销合作社(或上级社)报告社有资产经营管理情况。

驾驶员职责:

1、加强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的学习,努力学习驾驶修理技术,经常检查保养车辆,保持车辆的良好状态,保证完成公务用车和其它任务。

2、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行车,不违反安全操作,

“宁停三分,不抢一秒”的原则,确保安全行车,做到经常冲洗车辆,保持车辆的良好状态。

3、服从本单位的分工,不以车谋私利,不得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严禁酒后开车,如发生意外,一切责任自负。

 

供销社工作人员考勤管理若干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本单位管理,加大治懒治散力度,进一步完善考勤考核制度,规范请销假程序,明确假期待遇,确保单位各项工作高效运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社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 请假类别、期限和有关待遇

第二条 工作人员享有的假期分为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及节日假等。

第三条事假。

工作人员需要处理私人事务的,可请事假。

事假应尽量安排在双休日或本人年休假期内进行。

已休完年休假的工作人员仍须占用工作时间处理私人事务的,可以请事假。

全年事假期限掌握在8个工作日以内。

全年事假累计超过8个工作日的,从第9个工作日起,其基本工资、省规定的津贴补贴或(福利200元/日)按日减发。

其日减发计算方式为:

每月列入工资基金管理的扣除改革性补贴外的应发工资总额除以21.75天。

第四条病假。

工作人员因病无法坚持正常上班,可请病假。

第五条婚假。

工作人员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凭结婚证可请婚假1-3天,男女双方符合晚婚年龄的(男25周岁以上,女23周岁以上)另增加婚假12天。

如一方在外地而前往结婚者,给予往返路程假。

第六条丧假。

工作人员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的,可请丧假,期限1-3天;若往外地奔丧的,给予往返路程假。

第七条产假。

工作人员符合法律规定生育的,凭准生证可请产假。

1、女职工产假为90天。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正常婚龄生育(含怀孕7个月以上早产),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2胎的,给产假90天,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2、晚育又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女方产假为135-180天,男方照顾假7-10天。

3、流产或施行节育手术的,可按规定享受休假,即怀孕不满4个月人工流产的产假15-30天;怀孕满4个月人工流产的产假42天;女性输卵管结扎(刀扎)的休假21天;上节育环的休假3天。

第八条带薪年休假。

工作人员工作满1年的,可按规定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待遇。

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但原则上不超过三段,且不跨年度安排。

国家法定休假日(含探亲假、婚丧假、产假)、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工作人员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内又出现上述本款第2、3、4、5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的年休假。

工作人员参加在职学历、学位等教育的,其脱产参加集中面授的时间,应计入本人的年休假时间。

面授时间超过本人可休年休假天数的,在本人向单位提交书面报告说明并经单位同意后可不计为事假。

第九条探亲假。

工作满1年的工作人员,与配偶不在一起,或与父母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亲假。

工作人员与父母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再享受探望父母的假期。

探亲假期间标准工资照发。

1、工作人员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

2、未婚工作人员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工作人员自愿2年探亲一次的,可以2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

已婚工作人员探望父母,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3、工作人员在当年因其他原因(如因病在家休养等)已与配偶团聚累计30天以上的,未婚工作人员已与父亲或母亲团聚累计20天以上的,不再享受当年探亲待遇。

第十条节日假。

工作人员的节日假按《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执行。

第三章请假程序

第十一条工作人员请假须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1、请病假的须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

2、请假超过15天的,应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办公室或财务室备案)。

3、因病或急事来不及事先请假的,应来电请假,经本社负责人批准后生效。

返回工作岗位后应补办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4、请假期满因故不能上班的,可以申请续假。

续假手续与请假手续相同。

5、请假期满应向本单位负责人批准销假,无故超假者,按旷工处理。

第四章迟到、早退和旷工

第十二条工作人员按规定的作息时间准时上下班,超过上班时间到达视为迟到,提前下班为早退。

迟到或早退累计3次,按旷工半天计算。

第十三条工作人员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旷工:

1、不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擅自脱离工作岗位的;

2、请假期限已满,不续假或未获批准而不到工作岗位的;

3、不服从工作分配,不按时到岗位工作的;

4、在上班时间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事情的;

5、其他应当按旷工处理的。

第五章考勤处理

第十四条本社要建立健全考勤登记制度,考勤方法采用指纹签到或签名签到等方式。

第十五条工作人员不遵守考勤制度的,由本单位根据机关效能建设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工作人员在病假期间不得从事经营、生产和金融等其它职业活动。

否则,取消病假,并停发病假期间享受的工资和各种福利待遇。

第十七条工作人员全年事假超过8个工作日或病假超过规定期限的,应减发的工资由单位报组织人事部门审批后再由财政(财务)部门从个人工资中扣除。

(见附件1)

第十八条工作人员旷工的,应扣发工资参照事假标准和办法,从个人工资中扣除。

并停发旷工期间享受的工资和

(各种福利待遇200元/日)。

第十九条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不进行年度考核。

第二十条当年内被效能告诫1次的,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

第二十一条当年内被效能告诫2次的;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2天(含),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4天(含),以及多次迟到、早退,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年度考核应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

第二十二条当年内被效能告诫3次的;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4天(含),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8天(含)的,年度考核应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

第二十三条公务员(含参照管理人员、机关工勤人员)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的,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予以辞退。

工勤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20个工作日的给予解除聘用合同。

第二十四条工作人员长期在编不在岗的应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人事部门及时给予清理清退。

第六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五条 本社办公室要认真做好考勤、各类假期的登记和汇总统计工作。

本社于每月10日前公示上个月缺勤情况,缺勤情况应按季度汇总,并于每季度第一周内按干部管理权限报送组织人事部门备案(财务室)。

(见附件2)

第二十六条本社加强自我监督检查,严格落实考勤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条本社干部职工应率先垂范,带头参加考勤、带头执行请销假制度、带头遵守纪律,切实发挥带头表率作用。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从下发之日起执行,以前出台的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未尽事宜均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等执行。

附件:

1.福贡县供销社工作人员请假工资扣除审批表

2.工作人员缺勤情况汇总表

福贡县供销社办公室

二0一三年九月一日

福贡县供销社工作人员请假工资扣除审批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现任

职务

事假累积天数

病假累积天数

旷工累积天数

主要

原因

所在

单位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主管

部门

审核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组织

人事

部门

审批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说明:

1、主要原因指事假、病假超过规定期限或旷工;

2、请假审批表附后,此表一式二份。

 

附2:

福贡县2013年第季度工作人员缺勤情况汇总表单位(盖章):

年月日

姓名

职务

缺勤时间

缺勤天数(次数)

缺勤原因

全年累计

天数(次数)

说明:

1、缺勤原因分为请假(具体类型)、旷工、早退和迟到等四种原因;

2、此表按干部管理权限上报,于每季度第一个星期内上报上一季度缺勤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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